第一篇:物资仓库管理标准
仓库物资管理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资仓库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物资仓库管理工作。2 职责
2.1 资材部是我司物资仓库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资材部仓储课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仓库物资管理。2.2 仓库管理职责
2.2.1 仓库管理是物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负责储备、保管和发放全司生产、维修、等各项正常运作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器具、等物资的管理工作。保证供应,为生产服务。
2.2.3 仓库实行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具体负责仓库物资管理工作。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仓库管理规则
3.1.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执行。3.1.2 仓库要认真执行仓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1.3仓库应进行科学管理,抓住仓库管理的五个环节,做到验收及时,发放准确,永续 盘点和定期盘点,正常维护保养,记卡序时准确,保证及时记账及过账。
3.1.4 仓库的验收按公司“物资验收制度”执行。仓管员必须亲自验收过称点数,按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标准检查质量,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库,认真填写入库验收单。
3.1.5 仓库的物资储存应分门别类,材质不混,规格不串,标志明显,数量准确,质量合格,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坏,无霉烂变质,做到帐、卡、物、三相符。3.1.6 仓库物资保管保养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和自然属性,采取正确的技术保养手段,科学的保管保养方法,并建立保养记录。
3.1.7 仓库材料物资的发放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材料单发料,不得擅自改动名称、规格、数量,发领双方当面点清,及时记卡,妥善保管单据。没有料单的坚决不发货。3.1.8 仓库物资的发放要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3.1.9 仓库清洁卫生工作,按“7S”执行。
3.1.10 仓库保管员坚持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努力学习业务,坚持岗位练兵,做到“应知应会”(应知: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用途、保管、保养常识;应会:会识货、会写、会算、会使用度量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2 物资的验收
3.2.1 应仔细核对收货单位、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件数,并查看货物有无损坏,包装物是否完整。若有异议,应及时与对方交涉,办理运输的安全记录手续,并及时转告采购员或有关人员处理。
3.2.2 所有物资到库后,仓管人员均应记录“卡片”,并确定存放地点。
3.2.3 物资验收要求数量准确。仓管以“收料凭证”为主要依据,严格核对供货单位的装箱单,货单明细表、发票(随货同行联)、运输部门的运货单或损坏证明单等;在核对入库物资的名称规格、配套等无误后,进行数量的全检。3.2.4 物资的质量检验一般有“表面检查”,按质量保证书或质量合格证与验收物资的核对;高、精、尖物资和有关特殊要求的物资由采购部门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检验;国外进口物资的质量检验,须与有关部门会同商品检验局检验。
3.2.5 物资验收时限要求。小批量零星采购物资,具备验收条件的,当日验收入库,并完成收卡登记,因地制宜做好四号定位、五五堆放工作;批量较大、品种、规格、数量较多的物资,具备验收条件的,三日内完成验收入库等工作。
3.2.6 对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物资的验收,除仓管人员参加外,应加指定一人监护验收(或 邀请保卫、安监部门参加),无关人员不得在场。验收人及监护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验收后应及时搬入指定的库房,当日到货、当日验收,不得在库外停留过夜。
3.3.7验收无误,仓管核对材料库号、在收料凭证上填上实收数量,签字或盖章,并登记料卡后,应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3.2.8 发现物资的数量或质量与原始单据或有关技术标准不符、凭证不齐或附件不齐,暂不将料单入帐,可以作为“待验收物资”处理,另外堆放保管。做好记录,并立即与采购部有关人员联系,以及时处理解决。
3.2.9 凡所购材料物资已到库,但收料单未到库的,仓管员应与采购部或有关人员联系,登入“受货登记簿”,作为“待验收入库物资”处理,临时单独存放保管,待收料单到后,再行验收入库。发生急用时仓管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填写暂估收料单暂收入库,待收料单到后,以红字将暂估收料单冲销。月未发生此项业务时一定估价入账并将入库单交财务入账。3.3 材料的建帐立卡
3.3.1 “材料明细卡”的登记,字迹要整齐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因记录发生错误,应用红字在错处划上二条红线,再作更正的记录,并有仓库主管人员签字确认。3.3.2每月月未仓管员以分类的材料明细帐,在物料系统中有的全部进入电脑入账,手工入账的也确认入手工账,并在月未由过账人员全部月结过账.并和微机输出的月末库存核对无误。3.3.3 仓管员应将现品卡挂在库存实物架上,标明物资的货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价格、最高最低的备量、结存数量、ABC分类类别。收发料时应随即登记和核对。3.4 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
3.4.1 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采取防火、防锈、防潮、防漏、防霉烂变质、防虫蛀鼠咬、防盗、防破坏、防爆、防有害气体(十防)等技术措施,根据物资的物理化学性能进行科学的分类、分库、维修保养。
3.4.2 按照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搞好消防工作。仓库工作人员都要做到应知应会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工具,掌握防火灭火方法。做到组织落实,设施齐备。库区内要有“严禁烟火”标示牌。并禁止吸烟及明火。3.4.3 掌握先进先发的原则,缩短物资在库时间。3.4.4 坚持对库存物资进行月中巡回盘点,年末全面盘点和永续盘点制度。保管员应在每月末填写盘点自检表;收发料做到每动必对,永续盘点。年中年末的盘点都必须有记录,可查核,资材部及财务部不定期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时应做好盘点记录。抽查中发生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3.4.5做到“三相符”。帐卡物相符率要求在98%以上。
3.4.6 材料年自然损耗、运耗和发料误差按公司规定执行,凡属规定范围内的自然损耗、运耗和发料误差应在每次盘点后列表,经采购、财务、总经理签字后列帐处理,不算保管差错。凡超过范围内的,应查清原因和责任并列表说明报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批处理。供应商提供的备品按原价格入账并报财务。3.4.7 做到“四保”、“四无”。四保”即保管保养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四无”即库存物资“无盈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事故”。
3.4.8 仓库保管人员要保持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谨慎操作,杜绝发生失火、爆炸、被盗、损坏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避免造成经济损失。3.5 物资发放
3.5.1 仓管员一律凭手续完整的领料单发料。凡手续不完整仓管员应拒绝发料。
3.5.2 仓管员应严格按手续完整的领料单、调拔单上的所填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发放,不任意代为更改。
3.5.3 仓管员根据凭证发料后,应及时在发料凭证上填好实发数、核对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5.4 仓管员对保管物资,不得外借或先用后办领料手续,不得白条领料,不得拆零部件发料。
3.5.5 紧急上料,可先签字领用,于事后一天内补办领料手续。3.5.6 对易爆、剧毒危险品的发料,领发双方各有两人共同进行。
3.5.7 对已办理领料手续的材料,应一次取出,不能存放库内,以免造成混乱。
3.5.8 领发料时,做到双方共同监磅、检尺、点数。共同检查品名、规格、质量、如有不符,当场纠正。
3.5.9 对规定交旧领新的材料,按回收旧品的品种发放。3.6
材料的退库
3.6.1新料退料时,仓管员根据退料单位填写的退料单,有关人员检查合格签章,资料齐 全,核对实物无误后,按原价格入库、记帐。3.6.2 能用旧料,保管员应根据退料单、(应注明旧料)和有关人员检查合格签章,核对实物无误后入库,与新料分开存放,建立明细台帐。3.6.3 保管员优先发放退库的“新料”、“能用的旧料”。
3.6.4 资材部定期对退库的废料,呆料,要尽快组织力量整理,及时清理。3.7 废旧物资管理
3.7.1 仓库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清理、保管、发料和处理以及有关帐务工作。3.7.2 废旧物资处理后应及时交财务部。4.7.3 为了加强修旧利废工作的管理,仓库应制定回收目录和修复使用制度,列入回收目录的物资,实行收旧领新。废旧物资要设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定期清理,特别是对贵重
物料的回收要专门管理。
4.8 工作交接
4.8.1 采购员或提货员或供应商将公司所购物料运回到仓库后,应同仓库保管员作好交接手续,双方都有记录。
4.8.2 仓库保管员如有变动,应进行正常的交接和实物点交,办理移交手续双方签字。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开原岗位。4.9
仓库整洁化
4.9.1摆放整齐,按四号定位,五五堆放,将物资分库、分架、分货位存放;堆垛合理、牢固、包装完好;达到成行成线;整齐划一;过目知数,便于快收发和盘点检查。
4.9.2 清洁卫生,库内窗明架净,地面干净,墙壁无蜘蛛网,无油污,无积水,坚持7S常抓不懈。
4.9.3 文明工作,库内图表、料卡单据字迹工整,各种标志醒目清晰,库区货位通道畅通,库位规整经纬分明;做到礼貌待人,环境适宜,文明管理。4.10 安全防卫、保卫工作
4.10.1 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4.10.2 遵守用电安全和相关操作规程。
4.10.3 认真执行门卫制度,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出入仓库料场,所有物料出库必须有相关单据及出门证。
4.10.4 仓库人员上下班前应在库内外四周检查一遍,下班前将门窗紧闭,大门加锁,关掉电开关,私人物件不得存放库内。
4.10.5 节日期间,门窗均须粘贴封条,上班前须经检验后,再启封。4.11 计量盘点工作
4.11.1 仓库内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校验,并具有校验合格证书。
4.11.2 建立和健全计量器具的台帐,有关原始凭证,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历次鉴定合格证,检修记录等资料均应分类整理归档,专人负责。
4.11.3 仓管员应每天对当天收发物料进行盘点,资材部及财务部每月未应定期进行盘点,同时月中进行抽盘。
4.11.4 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有物料差异,不得随意调整,要按流程上报进行处理。4.12 仓库的考核与检查
4.12.1 资材部制定仓库的考核办法,每月对仓管员进行考核,考核与工资绩效挂钩。4.12.2 财务部及资材部定期对仓管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为:1.账账、账物、账卡是否相符 2.物料摆放是否合规3.记账过账是否及时
第二篇:物资仓库管理标准
广西柳州供电局企业标准
物资仓库管理标准
Q/LG-213.08-1998
代替Q/LGJ-213-00.08-9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资仓库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物资仓库管理工作。2 引用标准
《广西电力工业局物资管理标准》 3 职责
3.1 供应科是我局物资仓库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局物资仓库管理。3.2 仓库管理职责
3.2.1 仓库管理是物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负责储备、保管和发放全局生产、维修、基建等各项正常运作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器具、劳保等物资的管理工作。保证供应,为生产服务。
3.2.3 仓库实行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负责仓库物资管理工作。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仓库管理规则
4.1.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执行。4.1.2 仓库要认真执行仓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1.3 仓库应进行科学管理,抓住仓库管理的五个环节,做到验收及时,发放准确,永续 盘点和定期盘点,正常维护保养,记卡序时准确。
4.1.4 仓库的验收按“物资验收制度”执行。保管员必须亲自验收过称点数,检查质量,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库,认真填写验收报告单。
4.1.5 仓库的物资储存应分门别类,材质不混,规格不串,标志明显,数量准确,质量合格,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坏,无霉烂变质,做到帐、卡、物、资金四相符。4.1.6 仓库物资保管保养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和自然属性,采取正确的技术保养手段,科学的保管保养方法,并建立保养记录。
4.1.7 仓库物资的发放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材料计划单发料,不得擅自改动名称、规格、数量,发领双方当面点清,及时记卡,妥善保管单据。
4.1.8 仓库物资的发放要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注意保管期,促使物资轮换更新。4.1.9 仓库清洁卫生工作,按“仓库清洁卫生制度”执行。
4.1.10 仓库保管员坚持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努力学习业务,坚持岗位练兵,柳州供电局1998-11-08批准 1998-12-20实施
Q/LG-213.08-1998
做到“应知应会”(应知: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用途、保管、保养常识;应会:会识货、会写、会算、会使用度量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4.2 物资的验收
4.2.1 在车站、码头、机场提货处提货时,应仔细核对收货单位、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件数,并查看货物有无损坏,包装物是否完整。若有异议,应及时与对方交涉,办理运输的安全记录手续,并及时转告有关人员处理。
4.2.2 货物运送到仓库或工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指定地点卸货,注意卸货安全,点清数量,由收货单位或保管员签收回单。
4.2.3 所有物资到库后,保管人员均应记录“受货记录簿”,并确定存放地点,垛形和保管方法。
4.2.4 物资验收要求数量准确。保管以“收料凭证”为主要依据,严格核对供货单位的装箱单,货单明细表、发票(随货同行联)、运输部门的运货单或损坏证明单等;在核对入库物资的名称规格、配套等无误后,进行数量的全检。属按质量供应的物资应做好记录,填好磅码单,装订成册,以备查核。4.2.5 物资的质量检验一般有“表面检查”,按质量保证书或质量合格证与验收物资的核对;高、精、尖物资和有关特殊要求的物资由供应部门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检验;国外进口物资的质量检验,须与有关部门会同商品检验局检验。
4.2.6 物资验收时限要求。小批量零星采购物资,具备验收条件的,当日验收入库,并完成收卡登记,因地制宜做好四号定位、五五堆放工作;批量较大、品种、规格、数量较多的物资,具备验收条件的,三日内完成验收工作,五日内完成帐卡登记和堆放工作;大宗物资(一般指整车到货)具备验收条件的,五至七日内完成验收工作,七日内完成帐卡登记工作。4.2.7 对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物资的验收,除保管人员参加外,应加指定一人监护验收(或邀请保卫、安监部门参加),无关人员不得在场。验收人及监护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验收后应及时搬入指定的库房,当日到货、当日验收,不得在库外停留过夜。
4.2.8 验收无误,保管核对器材库号、计划单价、在收料凭证上填上实收数量,签字或盖 章,并登记料卡后,应及时将凭证联、仓库记帐联交供应科记帐员,以便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4.2.9 发现物资的数量或质量与原始单据或有关技术标准不符、凭证不齐或附件不齐,暂不将料单入帐,可以作为“待验收物资”处理,另外堆放保管。做好记录,并立即与供应科有关人员联系,以及时处理解决。
4.2.10 收料单已到库,财务亦已承付货款,但在规定期内物资仍未到库的,保管员应及时向科长和有关人员反映追查,以免造成损失。4.2.11 凡所购物资已到库,但收料单未到库的,保管员应与供应科有关人员联系,登入“受货登记簿”,作为“待验收入库物资”处理,临时单独存放保管,待收料单到后,再行验收入库。发生急用时保管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科填写暂估收料单暂收入库,待收料单到后,以红字将暂估收料单冲销。4.3 物资的建帐立卡
Q/LG-213.08-1998
4.3.1 “器材明细帐”应根据器材目录分类顺序排列,分别装订成册。料帐料卡按不同资金渠道分别设立。
4.3.2 记帐人员凭数据完整、手续齐全的各种料单,分别帐本逐笔登入“器材明细帐”中,做到日清月结。
4.3.3 退料的记帐方式是凭退料单。在支出栏内登记红字,不得记在收入栏内。
4.3.4 “器材明细帐”的登记,字迹要整齐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因记录发生错误,应用红字在错处划上二条红线,再作更正的记录,并加盖记帐员的图章。
4.3.5 每月25日记帐人员以分类的材料明细帐,结算当月各类别的收、发、存总金额。并和微机输出的月末库存资金表核对无误。
4.3.6 材料明细帐应每年更换一次,上年底的结存数应转至本年初库存数,并将上的 器材明细帐装订成册,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不得任意销毁。
4.3.7 保管员应将现品卡挂在库存实物架上,标明物资的货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价格、最高最低的备量、结存数理、ABC分类类别。收发料时应随即登记和核对。4.3.8 微机应用应积极创造条件,慎重稳妥地逐步甩掉帐本,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4.4 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
4.4.1 按照国家物资总局编写的《物资技术保管规定》和《电力工业未安装设备维修保管规程》,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火、防锈、防潮、防漏、防霉烂变质、防虫蛀鼠咬、防盗、防破坏、防爆、防有害气体(十防)等技术措施,根据物资的物理化学性能进行科学的分类、分库、维修保养。
4.4.2 按照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搞好消防工作。仓库工作人员都要做到应知应会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工具,掌握防火灭火方法。做到组织落实,设施齐备。库区内要有“严禁烟火”标示牌。并禁止吸烟及明火。4.4.3 掌握先进先发的原则,缩短物资在库时间。4.4.4 坚持对库存物资进行年中巡回盘点,年末全面盘点和永续盘点制度。保管员应在每月末填写盘点自检表;收发料做到每动必对,永续盘点。年中年末的盘点都必须有记录,可查核,供应科不定期组织力量抽查时应做好记录盘点。抽查中发生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4.5 做到“三相符”。一级库帐卡物相符率要求在98%以上;二级库相符率要在95% 以上。小仓库做到“四有”,即有帐卡、有民发记录、有人管、有资金控制。
4.4.6 物资年自然损耗、运耗和发料误差按原水电部物资局1983年编写的《仓储管理》一书的有关附表执行。凡属规定范围内的自然损耗、运耗和发料误差应在每次盘点后列表,经供应、财务主管签字后列帐处理。不算保管差错、凡超过范围内的,应查清原因和责任并列表说明报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批处理。4.4.7 做到“四保”、“四无”。四保”即保管保养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四无”即库存物资“无盈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事故”。
4.4.8 仓库保管人员要保持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谨慎操作,杜绝发生失火、爆炸、被盗、损坏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4.4.9 在库存物资保存期内,要经常进行维护保养,涂油上漆,做好防锈,防尘等工作。
Q/LG-213.08-1998
对露天存放的物资要做好上盖下垫,清除杂草,排水畅通。对有贮存期限的物资,应有明显标志,记清出厂进库日期,分批存放。对超过有效期限的物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以免物资失效浪费。4.5 物资发放
4.5.1 保管员一律凭手续完整的计划单或领料单发料。对专项工程的领料应分别用各自对口的领料单,并注明工程项目编号,调拔单须由供应主管签字或盖章,经财务部门加盖收迄章。凡手续不完整保管员应拒绝发料。
4.5.2 保管员应严格按手续完整的计划单或领料单、调拔单上的所填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发放,不任意代为更改。
4.5.3 保管员根据凭证发料后,应及时在发料凭证上填好实发数、器材货号及单价,核对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5.4 保管员对保管物资,不得外借或先用后办领料手续,不得白条领料,不得拆设备零部件发料。如急需要求拆设备零部件的或先用后办领料手续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在事后三天内补办领料手续。
4.5.5 事故备品如遇紧急事故处理,可先签字领用,于事后三天内补办领料手续。4.5.6 对易爆、剧毒危险品的发料,领发双方各有两人共同进行。
4.5.7 对已办理领料手续的物资,应一次取出,不能存放库内,以免造成混乱。
4.5.8 领发料时,做到双方共同监磅、检尺、点数。共同检查品名、规格、质量、如有不符,当场纠正。
4.5.9 发放材料设备的同时,应将化验单、质保书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副本或抄件交给领 用单位。
4.5.10 对规定交旧领新的物资,按回收旧品的品种发放。
4.5.11 单位内部所需大宗材料根据生产、施工要求及时发出,要保质保量按时送到现场。4.5.12 需要火车发运的快件、零担、整车物资,按车站规定和要求,做到保质保量,包装完整及时发运。4.6 物资的退料
4.6.1 新料退料时,保管员根据退料单位填写的退料单,有关人员检查合格签章,资料齐 全,核对实物无误后,按原价格入库、记帐。4.6.2 能用旧料,保管员应根据退料单、(应注明旧料)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合格签章,核对实物无误后入库,与新料分开存放,建立明细计量帐,按现价格的20%至50%计价。4.6.3 保管员优先发放退库的“新料”、“能用旧料”。
4.6.4 对退库的废料,要尽快组织力量整理,填写废品入库单记帐,存入废品库。4.7 废旧物资管理
4.7.1 供应科建立废旧物资专库,该库配备保管员及负责人,负责对本局各部门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清理、保管、发料和处理以及有关帐务工作。4.7.2 废旧物资总值应交财务部门计入财务的材料帐目内。4.7.3 为了加强修旧利废工作的管理,供应科应制定回收目录和修复使用制度,列入回收目录的物资,实行收旧领新。废旧物资仓库要设专门的料库、料架,加强对旧品和修复品的Q/LG-213.08-1998
保管,凡是可以使用的旧品和修复品,应优先利用,使用旧品和修复品,可根据情况不计价或折价摊入成本。
4.7.4 本局基建、生产用料,凡在废旧仓库领用旧料,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利用旧料,可根据上级有关奖励办法规定,按领用(利用)材料的总值提出一定比例的奖金。4.7.5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4.8 工作交接
4.8.1 采购员或提货员运回的物资到仓库后,应同仓库保管员作好交接手续,双方都有记录。4.8.2 作仓库调整时,如有些器材需从原来的仓库调到另一个仓库,则移交的保管员和接收的保管员都应实物盘点,在该器材帐上签字,并注明交接日期。
4.8.3 仓库保管员如有变动,应进行正常的交接和实物点交,办理移交手续双方签字。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开原岗位。4.9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4.9.1 凡进库的钢材均应有材质证明。
4.9.2 主要设备进库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安装说明书,试验报告单。
4.9.3 备品配件,应有图纸,材质证明和使用单位的验收单,必要时作试验记录。4.9.4 主要油脂、化工绝缘材料应有化验资料、合格证书;凡有有效期限的要注明失效日期;需取样化验的要有化验部门的化验报告单。
4.9.5 进口物资和需用部门有指定检验项目的,应有有关部门共同检验记录。
4.9.6 物资技术档案,应是一物一档或一物二档(一档集中保管,一档放在实物处),同一 生产厂出品的可列一档,分类编号,并在保管卡上注明档案号。
4.9.7 主要物资技术档案资料(包括技术资料、试验、化验单、出厂证明、合格证、装箱单、安装说明书、验收记录等)应和发放记录一并存查。4.10 库容光整洁化
4.10.1 摆放整齐,按四号定位,五五堆放,将物资分库、分架、分货位存放;堆垛合理、牢固、包装完好;达到成行成线;整齐划一;过目知数,便于快收发和盘点检查。
4.10.2 清洁卫生,库内窗明架净,地面干净,墙壁无蜘蛛网,库内无杂草,无油污,无积水,保持卫生经常化。
4.10.3 文明工作,库内图表、料卡单据字迹工整,各种标志醒目清晰,库区货位通道畅通,库位规整经纬分明;库区合理绿化;做到礼貌待人,环境适宜,文明管理。4.11 物资的节约
4.11.1 对收取押金的包装容器:如水泥袋、电缆、电线盘等均应及时退还供货单位,收回押金款。
4.11.2 仓库建立整修小组,专门负责用料单位拆除的旧器材和剩余边角料的回收整修工作。对有修复改造价值的,安排人力修复改制。4.12 安全防卫、保卫工作
4.12.1 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4.12.2 遵守用电安全和机械操作规程。
Q/LG-213.08-1998
4.12.3 认真执行门卫制度,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出入仓库料场,物资出库必须有出 5 门证。
4.12.4 仓库人员上下班前应在库内外四周检查一遍,下班前将门窗紧闭,大门加锁,关掉电开关,私人物件不得存放库内。
4.12.5 节日期间,门窗均须粘贴封条,上班前须经检验后,再启封。4.12.6 建立节假日和夜班的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加强巡回检查。4.12.7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并接受保卫公安部门的检查和指导。4.13 计量工作
4.13.1 仓库内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校验,并具有校验合格证书。
4.13.2 建立和健全计量器具的台帐,有关原始凭证,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历次鉴定合格证,检修记录等资料均应分类整理归档,专人负责。
4.13.3 提高物资进出计量检测率,种类物资出入库检重、检长等原始记录,单价,凭证应齐全,并作为计量检测考证的依据。4.14 搬运装卸
4.14.1 大宗材料库(包括钢材,有色建材),露天钢材年收发量在八百吨以上,要安装机械起重设备。
4.14.2 机电设备库(包括各类机械、电器设备、电缆等)贮备量在三百吨以上或单件重半吨以上的,超过五十台件的要安装起重车或配备铲车和其它电动起重设备。贮备量在三百吨以下不低于五十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搬运小车或其他专用工具。
4.14.3 小件器材综合性仓库(包括仪表、电料、备品配件等)应配备小巧轻便手推车。4.14.4 液体贮存设备(包括油罐、酸碱贮存设备等)贮存量超过十吨的油罐,酸碱贮存设备限利用坡度自流外,都要有动力吸排装置及实际贮存量的指示标志。
4.14.5 两层以上的楼房仓库,楼房仓贮存品种,除按4.14.1~4.14.4条分别要求外,三层及以上仓库应配备电力提升搬运装置和小型电瓶车。5 检查与考核
物资的仓库管理由主管部门领导进行考核,具体与我局现行经济责任制挂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标准化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供应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覃胤彤 梁菊满
审 核:刘建华
批 准:王 凯
第三篇:仓库物资管理规范
仓库物资管理规范
悬念挂账为止。
第八条:在办理物资入库验收时,如需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共同验收,仓管员应告知仓库主任,并联系相关部门派员参加,如验收合格,应在《收料单》上签名。
第三部分 物资的发放
第九条:发放物资必须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第十条:各部门领用物资,领料人必须填制《计划领料单》,经领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领料人凭单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仓库统计员核对后电脑填制 《领料单》,经仓管员验明物资的规格、数最,送仓库主任签署,审批后发货。
第十一条:仓管员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仓库其他工作人员应予协助,并当面逐件点交清楚。如需仓库货车送货,司机应同时协助点交货物,将《领料单》第三联领用部门联随货同行,物资到达领用部门现场后,由现场收料人签收后带回交仓库主任核查。发料工作完成后,仓管员、领料人、发货人应在《领料单》上签名,第一联仓库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记账,第三联领用部门随货同行回单联交仓阵主任核查。
第十二条: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应严格执行先办出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如遇生产抢修,经仓库主任同意,领料人可先写借条,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可先行发货,但必须在第二天前将手续补办完毕。
第四部分 物资的储存保管
第十三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应根据物资的不同属性、特点和用途,进行
货位规格化管埋,并实行“四号定位”方法,即库房号、货架号、层次号和货位号。大仓库应进行区位划分编号,编号朝向应以进门方向,左单右双;从前向后进行编制,库存中所有物资部有自已唯一的编码,不能重复;编号要按物资的分类要求顺序进行分段编排。
第十四条:物资在堆放合理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仓管员必须明确每件物资的存放位置,能方便地进行管理与识别。
第十五条:仓管员对库存物资、代保管、侍验物资等负有经济责任,必须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仓管员应在每月月终进行盘点,盘点人员包括仓管员、仓库统计员、财务部人员。库存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任,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并按规定报告领导及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对各项库存物资,仓管员应在办理入库手续后及时将物料名称、规格、编码、请购人、入库日期记录在标识牌或货物上,并应逐项填写《物资收、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资应做相应记录,及时反映物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卡、账、物”三相符。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仓库统计员应定期与仓管员共同抽查物资是否卡、账、物三相符;并做好物资收、发、存、报损等手续;每月月终盘点后,编制 《物资库存盘点表》,经主管、仓管员以及监盘人签名后,一份仓库自存,一份送仓储部,一份送财务部。
第十八条:仓库统计员对寄存物资、工程回收物资、废旧物资等应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明细台账,逐项登记清楚。
第十九条:仓库统计员对每项出、入库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以及编码等要每栏登记清楚,并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应及时。
第二十条:各部门领用下月办公用品计划,需在每月二十五号前报仓储部仓库统计员。低值易耗品及劳保用品由仓库根据合理库存量及每月领用量,编制请购计划,经批准后送供应部采购。
第二十一条:仓管员及统计员调动工作或辞职,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的末尽事宜及有关凭证,应列出清单,说明情况,分清责任,移交双方及仓库主任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报仓储部一份。如有未解决事宜应报上级主管及仓库主任协调及时处理,直至解决为止。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规范经总经埋批准后实施,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一日
第四篇:物资材料仓库管理规定
物资材料仓库管理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项目部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名、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准确的做好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物资材料的存储工作,既要保证生产物资的及时供应,又要保证库存半成品、成品的均衡、适量。为了保证物资材料的数量正确、质量完好、安全可靠、收发迅速、流转通畅、费用降低,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一般规定
第二条 仓库应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材料进出都要及时、认真地登记帐卡,并作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进库存帐本,做到日清日结。为防止项目材料资产流失,凡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资材料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运至工地的做法。材料验收单上没验收人签名,项目部财务部有权拒绝经办人报帐。
第三条 仓库所有物资材料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钢材类、水泥类、五金类、电料类、油料类、化工类、劳保类、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其它类等。要经常和定期地进行清仓盘点,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检查物料的收发工作有无差错,各种物资有无超额、变质和损坏。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四条 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按货位、货架合理码放。堆放物资应保证合理,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畅通,便于物品出入库工作。
第五条 物资分区、分类码放,保证整齐有序,并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写明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按入库出库数量及时更改物料卡数量,并填写领用日期和领用人。
第六条 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专项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半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项目部。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经公司机电物资部批准后项目部财务部予以销帐。
第七条 经常整理库容,保证库内清洁卫生。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酒后值班。(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5)严禁在仓库内闲谈、打闹。(6)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第八条 严格出库材料的管理手续。物资一律凭证发放,严禁无证出库,违纪者严惩。(1)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
(2)领料部门由于计划变更或采取了节约措施等原因,发生多余物料时,必须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第九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项目部。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进行实际盘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十条 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项目部。
第十一条 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资材料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资材料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资材料要及时处理并上报项目部。
第十三条
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项目部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不相关的人员。
第十四条
严把材料审核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供应商名称)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项目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物资材料需用量计划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项目部损失。
第十六条
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炉批号(材质证明单)、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物的品名,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单位、计量等有问题,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第十七条 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比质比价,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第十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必须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情况及时通报项目部主管领导,预防和降低项目部项目部经济受损。
第十九条
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造成项目部严重损失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条
仓库人员应及时将项目部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项目部财务部,避免项目部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应做好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
三、原材料库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原材料入库:
(1)库管员根据《物资需用量计划》、《采购送货清单》,对所有入库的原材料验证其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包装、批号、生产日期、合格证和材质证书等,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挂待检牌。工程主要材料应及时做好《到货材料登记表》入库登记,并填写《取样通知单》通知试验室进行取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由库管员依据试验结果,悬挂合格或不合格牌。第二十二条 原材料出库:
原材料的发放由库管员依据《物资需用量计划》严格控制,限额领料。
第二十三条 原材料库房的管理:
(1)原材料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区域。要做到上盖下垫,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2)长期不用或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放在隔离区。
(3)库存超过一年的原材料,由库管员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检验试验。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四、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第二十四条 各施工处施工员及负责人要对施工图纸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情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应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日期等,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仓库。
第二十五条 仓库接物资材料需用量表后,立即核查库存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第二十六条 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数量等)并与现场施工员或施工处负责人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第二十七条 仓库。
第二十八条 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物资送货清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3天内必须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第二十九条 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
第三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施工处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审核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项目部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资材料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五、仓管员工作职责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仓库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必须送至仓库门口交接(重物资材料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第三十八条 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第三十九条
认真做好各工程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第四十条 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认真配合施工现场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六、仓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第四十四条 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仓库范围不准点火,也不准放易燃易爆物资材料。
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资材料,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资材料存仓。
第四十九条 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第五十条 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检查监督。
第五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项目部机电物资部。
第五篇:仓库管理管理标准
营运仓库管理标准
一、目的:为规范仓库管理,使之员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各分店
三、内容:
1、目标:良好的仓库管理,能提供良好的补货条件和精确的盘点环境,以及减
少不明损耗和报废;为确保商品的合理周转,原则上仓库只允许存
放畅销商品。
2、特定区域:仓库在区域内可设立待退货区域,但必须确保该区域需退货商
品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换货或退货处理;若因为人为操作疏忽
(如:供货商到货后可正常退换货的,本区域员工未能及时退换的)
造成商品过期,最终导致商品无法退换的;将由本区域负责人承
担商品的损失。
3、仓库存放商品应先按部门再按分类的存放原则进行存放。
4、仓库区域应按照部门进行相应的规划,并在规划的区域内醒目位置标注所
属的具体部门及分类。
5、原则上存放在仓库的商品,应是未拆箱的整件商品(部分商品除外例:条装
纸巾、家用百货);已开箱及零散的商品都应陈列卖场货架上。
6、仓库区域内存储的商品应保持堆码整齐、分类明确、一目了然;不允许出
现一个商品存放位堆放多种商品和一种商品堆放多个地方等现象。
7、仓库区域内应随时保持通道畅通、无杂物、无异味、地面干净卫生。
8、各区域员工遵循商品的先进先出原则;对仓库内存放的所负责的商品进行定期(每周至少一次)的保质期检查,公司将会不定期对仓库的商品保质期进行抽查,发现应登记上报的临期商品,而未登记上报的相关责任人,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