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七届四次全国理事会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
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七届四次全国理事会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
中国计生协副会长 勾清明
2013年11月29日
各位理事、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在王刚会长的领导下,在李斌主任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历时一天半,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
这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交流了经验,部署了任务,研究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方法途径。与会代表普遍认为,会议选择的时机好、形式新、内容实,是中国计生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一次明确方向、深化认识、锐意改革、谋求发展的重要会议。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大会自始至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对全国各级计生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进行了动员部署。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我们这次全国理事会恰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刚闭幕不久,密切联系协会工作的实际,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为会议的主旋律。大家普遍谈到,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部署,对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大家精神振奋,情绪饱满,直面问题,形成了共识,对计生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努力做好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增强了使命感。
二是领导讲话高瞻远瞩,为做好协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认为,王刚会长、李斌主任亲临大会作了重要讲话,领导的讲话高屋建瓴,求真务实,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王刚会长在讲话中指出,要广泛动员协会会员和协会所联系的群众,积极投身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要求我们专题学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增强大局意识;要深化协会各个方面的改革,不断推进协会组织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增强协会组织的功能与活力;要更好发挥示范带头、宣传教育、监督引导作用,为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言献策,自觉落实完善后的生育政策,自觉参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实效,在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根据实际情况谋划工作、开展活动的能力。
李斌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计生协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计划生育群众、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中所做的贡献。她指出,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途径。她强调,要认真总结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的成功经验,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化,进一步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结合起来,深入探索工作层级管理和项目化运作,不断创新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和路径,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她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切实加大支持计生协工作的力度,将计生协的组织建设真正纳入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一把手”工程。
杨玉学常务副会长代表常务理事会所做的工作报告,内容翔实、重点突出。结合卫生计生部门合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重点阐述了中国计生协开展的五项重点工作和取得的令人信服的成绩;部署了计生协今后的工作,思路清晰、任务明确。特别强调各级计生协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把握好组织建设规范化、具体工作项目化、宣传倡导社会化等重点环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是典型经验内容丰富,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刚才8个单位做了大会发言,13个单位书面交流了经验。这些典型经验特色鲜明,实在管用,可操作性强,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河南、河北、山东计生协把开展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把群众自治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途径,积极指导基层规范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山西省晋中市、湖南省娄底市、湖北省宜昌市计生协,通过健全的组织网络,广泛动员群众,将阳光计生、诚信计生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机地结合,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自治的途径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依法维权,丰富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载体和内容。安徽青阳县委县政府对计生协开展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促进了全县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使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成为乡村社会管理的有益实践,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路径。我们要认真学习这些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创新发展,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水平。
对于这次会议,大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一致表示回去以后,要汇报好、贯彻好,迅速将会议的精神传达落实到基层。在讨论中,大家对《工作报告》、《工作要点》也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大会文件组将加以修改完善,会后以文件的形式印发各地。
下面,综合大家讨论的情况,就如何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计生协工作,我再提出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做好计生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化改革,科学谋划工作是计生协当前最为紧迫的政治任务。学习贯彻《决定》精神,要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认真研究宣传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认真研究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探索有效的方法途径;要认真研究户籍改革、城镇化步伐加快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组织建设与服务等重大课题。各级计生协要牢牢扭住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中心任务,深入研究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革创新群团组织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实行项目运作,积极承接各级政府转移出的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做好计生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规划不是提新口号、上新工程,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改进、深化、拓展和完善。工作规划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着眼长远。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要一任领导一个思路;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一届接着一届干,一茬接着一茬干,把协会的工作搞得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二、锲而不舍,推动计生协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大会期间,我们还召开了计生协组织建设座谈会,各省(区、市)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王培安副主任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当前计生协组织建设正处在非常关键时期,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把计生协的组织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计生协破解组织建设这一关系计生协事业长远发展的难题。
组织建设是计生协事业发展的根基。多年来,计生协正是依靠“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和植根于广大群众中的成千上万的理事、会员和志愿者,成为了协助党和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生力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推进计生协的组织建设。目前,在协会的组织建设上,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工作人员难以落实到位、工作经费没有保障等比较突出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计生协组织作用的发挥。各地要克服“等、靠”思想,发扬前赴后继、百折不挠的精神,积极倡导各级党政领导,在卫生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形成解决“入序”、“参公”和“三定”的强大合力,营造起“你追我赶、共同促进”的良好氛围。按照这次大会的部署,共同努力,争取在2014年市县和乡镇计生协组织建设上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村居、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做到网络健全、会员结构合理,能够通过群众自治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三、抓点带面,用典型推动计生协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中国计生协“七代会”以来,在王刚会长和七届理事会的的领导下,鲜明地提出“三个服务”的工作定位和“一三四”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肯定,广大群众的欢迎。各地各级计生协在工作中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比如,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项目,为他们排忧解难;开展穆斯林群众生殖健康教育项目,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开展服务流动人口活动,教育和引导流动的育龄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生育关怀基金,为贫困母亲、困难计生家庭破解难题,帮助她们致富增收;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特别是活跃在基层的广大理事、会员和协会工作者,发扬了无私奉献的精神,不图名、不图利,舍小家、为大家,付出了辛勤的汗水。这些有特色的活动和典型人物事迹,是提高计生协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最好的品牌。各级计生协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计生协的工作,特别是要发挥中国人口报、人生等业内报刊的引领作用。各级计生协要学会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只要我们上下同心协力,不断推出具有时代特征、协会特色,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各类典型,计生协的各项工作和社会形象就会有一个新的改观,计生协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就会不断扩大。
各位理事、同志们,当前计生协的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本次理事会又对今后工作做出了科学的规划。让我们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王刚会长的领导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团结全国各级计生协和广大理事、会员、志愿者,奋发进取,改革创新,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
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特色模式 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柘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年4月6日)柘城县地处商丘市西南部,辖21个乡镇,493个行政村,94万人,已婚育龄妇女20.6万人。从2002年开始,我们就进行了村民自治尝试探索,经过我们不断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探索出一套较为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总结出一些有特色的工作方法,走出了一条符合柘城实际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路子,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广大干群的积极性。为计划生育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高了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我们的做法是:
一、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一)理清思路,加强领导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点在农村、重点在基层,随着农村民主法制进程加快,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来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原有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这种变化,如何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做好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探索的主要课题。
柘城县人口计生委根据委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委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
领导组,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领导组,切实加强了对我县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培训,提高自治水平
为使我县诚信计生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让他们明白在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可以做些什么、怎么做。我县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大型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培训会,以乡(镇)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基层群众自工作治培训会,讲解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流程,诚信计生工作主要内容,介绍外地先进经验,宣传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的意义和好处,使群众知道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需要全体村民的参与和配合,需要全体村民参与制定和遵守。
(三)做好章程,公约审议“四步曲”
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起到统揽全局的作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和新《条例》修订后,我们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村组干部拟草案、群众代表去完善、三稿入户提建议、大会通过是关键“四步曲”,为了制定符合村情的章程、公约,我们多次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三生”服务小组会议、反复修改、最终制定出了符合乡情、村情的章程、公约。经过民主制定的自治章程、公约,奖惩措施有力,内容包括了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任务,合法、合理,便于操作,能利用村级资源建立奖励计生家庭、制约违法生育的奖惩并重的利益导向机
制,并得到很好落实计生合同、协议中规定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而且明确。
二、利用好集体经济资源,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挖掘、整合、利用村级原有的资源,在坑塘、村地、责任田、宅基地、房产、场地等村级资源的调整、分配、租赁、承包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二是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村级提供可利用的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使村委会更好地利用代理政府开展工作时获得的项目、资金、物资等资源,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给开展养殖、种植业的计划生育家庭由乡政府牵头优先申请项目贷款和各种扶助金,并通过村委会落实到计划生育户,帮助他们发家致富。这些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了经济,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社会地位,用有形、实实在在的利益引导村民实行计划生育。
三是对违法生育和怀孕人员按照《条例》和《村规民约》取消一切优先优惠资格,进行从重处罚,并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实节育措施。
四是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2011年,全县共有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领证人员29704人,于5月31号之前全部以存折形式一次性兑现了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县共落实奖励费712.896万元,落实率达到了100%;全县60周岁以上奖励扶助人员共1536人,特别扶助105人,45-59周岁农村独女和计生双女家庭父母共470人,均按照省、市
标准以存折形式一次兑现了全年奖扶金。2011年,全县共落实奖励扶助资金共计150.16万元,落实率达到了100%。同时,我县还积极落实其他各项奖励优惠和帮扶政策,2011年以来,对全县79名计生家庭子女落实了中招考试加10分政策,有效加分为75人,为计生家庭节省资金7.5万元;对当年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6户计生家庭落实奖励费3万元;对23户政策内双女绝育家庭落实节育奖2.3万元;对12个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福利和征地补偿中落实了多分一人份政策,落实金额6000元;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县3000余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帮扶救助,投入帮扶资金180余万元。
三、加大工作力度 推行诚信计生
全县各乡镇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签订了计划。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网络、充分自愿、互相信任,村民成立了诚信计生小组,组员向小组长写出诚信计生保证书,自愿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小组再集体向村两委或计划生育自治组织及乡镇计生办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乡镇政府为计划生育群众免费提供给技术服务,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等职责和群众的权力义务。对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群众给予必要的奖励,认真贯彻落实了豫政„2008‟23号文件精神。经过大力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切实提高了我
县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了家庭发展能力,提高了我县计生工作服务水平。使婚育新风、优质服务、优惠政策、优生优育、生育关怀进家庭、进农户。实现了政府诚信、干部守信、群众互信的计划生育良好环境。
四、调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能,提高自治效果
(一)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运行机制 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个系统工程,实施要有程序、工作要有步骤、原则要坚持、工作要扎实、宣传要到位、服务要优质、经验要总结、方法要创新、满意是关键。工作中,我们探索出一套较为科学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自治网络。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网络建设是关键,我们建立了“三个一”的管理服务体系,即一个“镇、村、组、户”的管理体系,一个“镇、村计生协会、会员小组、会员”的带头引导体系,一个“镇计生办、村管员、服务组长”的服务体系。三个体系三位一体,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了“七项职责”、“八项制度”。健全了网络,制定了制度,明确了职责,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做到宣传工作“六到位”。在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整个工作的始终,做到了电视专题讲座到位、广播宣传田间地头到位、宣传车街头巷尾到位、宣传品发放入户到位、现身说法示范到位、开展培训家家到位。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
传工作,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基本上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3、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知情选择工作是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措施,也是通过基层群众自治提高计划生育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4、流动人口是计生工作管理的难点。为了解决这一管理难的问题,我们制作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服务联系卡,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了计划生育管理担保书,村支书、主任、副支书、村计生管理员,实行了责任担保,强化了流出人口管理,达到了责任承包,群防群治,村民担保,最大限度地堵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漏洞。
5、层层签订目标管理协议书。乡镇与村签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协议书,村委会与全村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协议书,与村管员签订目标责任书,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节育措施资源选择协议书,村委会与会员活动小组签订责任书,村管员与“三生”服务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合同化管理。
工作中,我们探索出了“八个一”工作模式。“八个一”即一个公约作动力,一个网络管全局,一套制度作保证,一份协议管到底,一个服务要满意,一个监督作保障,一个公决解难题,一个标准搞评比切实做到“八进家”。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使村民达到了自我教育,宣传阵地规范化;自我管理,计生管理法制化;自我服务,优质服务系
列化;自我监督,计生公开民主化。基层群众自治“四自化”,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成效
一是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现了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的最佳结合,搭起了执政为民、国家长远利益与群众现实利益相结合的最佳平台。
二是促进计划生育的“两个”转变。
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使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三个转移”,即由过去的“人治”为主向“法治”转移,由以往的行政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向管理于服务之中转移,由为完成人口计划单一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向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不断增长的需求转移。从而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是化解了农村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现在章程、公约群众定,协议自己签,村民们都自觉约束自己。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后,全县计划生育信访量大大下降,农村出现了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为民发展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在我县大力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示范村(居)、合格村(居)活动中,全县493个村有450个村实现基层群众自治,他们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完善人口计生群众自治机制。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141个先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示范村,受表彰的达到42个。先进村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了自治能力,扩大了自治范围,加快了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使村民达到了自我教育,宣传阵地规范化;自我管理,计生管理法制化;自我服务,优质服务系列化;自我监督,计生公开民主化。基层群众自治“四自化”,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我县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工作,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科学指导下,经过我县全体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的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打造工作亮点,争先创优,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总结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回顾评估活动总结
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年来,五龙乡计生协把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作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建立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多年来我乡未发生一例因计划生育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村(居)民集体上访事件,一、加强领导,保障投入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坚持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对建立奖惩并重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作出了“一票否决”的明确规定。并将自治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海岛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这些都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二、健全组织,规范管理
我乡建立了“两委负总则、协会当骨干、关怀为核心、群众做主人”的运行机制,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2013年,我乡结合村“两委”换届,狠抓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会员之家”上档次和规范化管理,按照“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坚持好、工作效果好”的标准,全面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充实社区(村)协会常务理事班子,配齐配强会长、秘书长、会员小组长,优化理事会组织结构,并把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纳入村“两委”工作的重要日程,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计生群众自治专题会议,听取协会汇报计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会员联系群众,有效推动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三、建章立制,依法自治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为更好地开展基层群众自治活动,我们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积极贡献。按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化要求,制定《自治章程》、《计划生育自治协约书》,建立计生群众自治管理、监督等制度,发动会员率先签订协约书,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带动群众积极参与,自愿签订协约书签订率达98%以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计生群众自治的需求,协会结合本地实际,坚持每年监督、修改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及协约书的执行情况,狠抓落实兑现奖励政策,维护群众利益。通过计生群众自治的开展,建立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已蔚然成风。
四、政务公开,阳光计生
在社区(村)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公示栏,凡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监督的计划生育事项都进行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规则与程序,以及工作纪律和维权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长期公开;本乡再生育申报、生育、违法生育处理、奖励和扶助制度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同时还通过广播、数字平台、宣传品等其他有效形式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发挥计生协在计生群众自治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不断推进民主计生、阳光计生。评议工作在乡政府领导下,由社区(村)计划生育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以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群众对村“两委”自治章程条款的执行、兑现情况进行评议,还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村级协会广泛参与村计生群众自治和民主管理,代表村民监督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呼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集体民主决策,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监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五、宣传倡导,营造氛围
依照基层群众自治“六好标准”和 “八有”要求,因地制宜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和计生协会员之家,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在创建工作中,注重宣传引导,在做好人口文化资料入户、生育文化上墙、文艺演出常新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计生干部面对面的宣传服务,通过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全乡计生干部进行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利导政策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育龄群众的能力。同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以及生殖健康宣传服务。根据本地的经济水平、多数育龄群众的需要以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情况,组织开展计生宣传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基层群众自治氛围。充分利用春节、“5〃29”协会成立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等时机,发掘本土渔村文化,举办各类宣传活动,让广大会员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教育,使她们充分认识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还权于民、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尊重群众民主权利的有效之举,从而调动了群众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乡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基层群众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主动性,增强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网络,进一步构筑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崭新平台。
一是组织机构要到位。乡里调整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并且配强配齐乡(社区)村计生协会工作班子,健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格局。
二是阵地建设要到位。不断完善社区(村)人口学校、社区(村)计生协会、社区(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社区(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
三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将会员小组活动落到实处,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营造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良好氛围。一是上情下达,强化思想认识。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二是精心策划,强化宣传教育。乡里将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平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在开展集中式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选,继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宣讲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好处和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使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人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权责挂钩,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健康运行。一是进一步打造“阳光计生”,建立健全社区(村)务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打造“民本计生”,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在落实计划生育户法定社会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各村执行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实业已公布的优侍措施,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打造“诚信计生”,逐步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在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的过程中,把宣传教育、结对帮扶、解决困难有效结合,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不低于违法生育家庭,更好地落实“四自”功能作用。
第四篇:在全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上讲话
在全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上的
讲 话
(2011年3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这个现场会,既是一次经验交流的会议,又是一次工作落实的会议。刚才,我们参观了贾汪镇大李庄村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现场,观看了##镇瓦庄村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大吴镇、贾汪镇就如何开展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介绍他们的做法,白集、瓦庄两个村分别就如何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管理工作作了介绍,#局长部署了在全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并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地回去后,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落实,坚持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全年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下面,为更好地推广这次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的经验,统筹做好当前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区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这一目标,统筹布署和安排,各地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个主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继续保持了低生育水平,当前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总体是好的。但是,我区人口计生工作面临形势非常严峻,存在的问题还非常突出。一是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存在差距,党员干部及单位职工违法生育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二是人口增长的势头依然强劲。上世纪80年代中期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高峰,政策内生育规模明显扩大。今后十几年,全区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将相继到来。三是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性别比偏高问题、老年人养老问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难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四是一些地方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有的地方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另外一些单位基层基础建设比较薄弱、重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等。剖析问题根源,既有党委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的原因,也有我们分管领导、计生战线的同志工作不实、办法点子不多的因素,这些情况如果不能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不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改变被动局面,就难以实现“十一五”创建省协调发展先进区的目标。因此各级各部门统一对人口形势严峻性的认识,统一对统筹
解决人口问题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紧抓好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抓严、抓细、抓实,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更高的标准,全面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推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管理经验 当前全区面临着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三大高峰。群众的生育意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持续增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带来的压力不容忽视。我们迫切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必须用一些新的理念和工作方法。我认为,解决人口计生问题的所有办法都应向基层倾斜,都应向第一道防线倾斜,恰恰最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就是筑牢计生第一道防线,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人口计生工作理念和方法的有效途径。人口计生工作从根本上说是一项群众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这个问题上,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这才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途径和现实途径。大李庄村、瓦庄村的实践证明,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可以有效的化解干群矛盾,有利于生育政策的执行,同时也提升了村级工作层面的管理服务水平。
今天请大家到大李庄村、瓦庄村参观学习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大家要抓住这次现场会的有利时机,认真交流,相互促进,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切实夯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
一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参观了这两个村群众自治工作现场,感觉他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积极主动想办法,动脑筋,定思路、出举措,两地计生工作各有特色。他们把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关心群众生活水平、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动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突破口,以“两委领头、协会牵头、会员带头、群众点头”的思路,通过阳光计生政务公开和建立独生子女家庭村级奖励制度,发挥协会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总结了较好的经验。各地要把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各项计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研究和协调,保障人力、财力、精力到位。要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努力构建“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当主人”的自治工作格局。要把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到计生考核目标管理,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要讲究方法,强力推进。干工作要讲究方法,借鉴经
验也要注意与各自的实际相结合,要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去粗存精,而不是脱离实际的照搬照抄。各地要在借鉴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依法、民主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有关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在村规民约中,要突出利益导向机制,力争把一些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纳入进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尝到甜头。在实施过程中,要通过抓两头促中间,抓典型求突破,从而带动全盘工作。
三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督查是抓落实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督促检查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区人口计生局要切实加大检查、抽查和考核力度,重点查“不落实”的问题,集中抓“不落实”的环节,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促使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民主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当前 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抓经常,经常抓,夯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全力以赴抓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
一要打牢基层基础,提升计生工作水平。各地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提升计生工作水平的基石,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消除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在基础管理方面,要继续强化季度综合服务,提升季度综合服务水平。要下大力气消除隐患,摸清人口计划,突出解决工作底数不清、村民自治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努力做到工作责任到村,制度落实到村,服务延伸到村,奖惩兑现到村,不断加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要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健全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机制。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社会治安管理、出租房管理和企业用工管理结合起来,实现齐抓共管。凡是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部门,都要把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查好证、把好关。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要积极会同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开展排查,逐一进行建档,并把本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反馈给户籍所在地,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要完善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及时办理婚育证明,掌握外出对象的婚育信息。有条件的的地方要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示范点,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要拓展优质服务的内容,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总的要求是不断拓展优质服务的内容,逐步由以落实避
孕节育措施为主的单一技术服务,转变为开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预防性病等多种内容的综合性服务。开展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给予奖励的试点工作, 把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给予奖励列入村规民约的重要条款,促使长效节育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落实。广大计生干部特别是技术服务人员要经常深入到村居、社区、家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方面的服务。要不断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研究出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有利的优先优惠政策,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抓好政策的落实,让他们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同志们,当前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推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管理为载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不断提升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我区完成创建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目标。
第五篇:在全区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中国人寿)
在全区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工作
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覃勇
(2012年12月24日)
尊敬的自治区计生协曾会长,各位领导,朋友们:
值此辞旧迎新、喜迎蛇年到来之际,中国人寿与计生协会的领导与朋友们相聚在“天下来宾”的象州交流合作经验,共叙合作友情,共同促进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的各级计生协会和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借此机会和大家总结回顾2012年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合作谈两个方面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12年合作情况回顾
第一,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
2012年,是自治区计生协和中国人寿自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以来的第四个年头,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合作的领域也在2011年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承保对象由农村计生家庭扩展到城镇低收入计生家庭,积极鼓励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计生家庭参加保险;各级计生协会努力争取,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自治区财政出资的基础上涌现出像南宁、柳州、百色、钦州等地市、县(区)财政积极出资,为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参加爱心保险。截至11月31日,爱心保险覆盖了全区43.9万户计生家庭,为132万人提
1供保险保障,保费收入1319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出资覆盖39万户,保费收入1173万元;地方财政出资覆盖3.9万户,保费收入111万元;计生家庭户自费参保1.2万户,保费收入34.8万元。
第二,合作基础进一步加强。
为加强对计生爱心保险的督导,自治区财政厅将该工作列入了对区计生协的绩效考核目标中,各地市将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会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也将该项工作列入各地市团险渠道职能考核指标中。为做好2012年计生爱心保险工作,自治区计生协下发了《关于扩大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覆盖面的指导意见》(桂计生协发
[2012]2号)文件;4月在区计生协的支持和组织下,双方合作举办了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爱心保险培训班,部分区直机关单位出资或自费组织计生家庭投保;为夯实合作基础,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和自治区计生协于6月再次签署了三年期的计生保险合作协议,将合作范围从计生家庭爱心保险扩大到计生专干保险等多个领域,9月第三次签署了全区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合作承保协议,各地市、县也纷纷签署了地对地、县对县的承保合作协议,并相继召开计生爱心保险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区对区的会议精神;为做好工作,双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深入基层检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使承保和理赔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第三,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为使计生家庭爱心保险成为品牌深入人心,各地双方共同努
力,以新闻报道、发放宣传折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海报、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理赔金额较高的保险案件,公司同当地计生协共同上门送赔款。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全社会对计生家庭爱心保险政策、受益的对象、参加保险的程序、保险保障的范围和额度、理赔方法等有更加广泛的了解,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
第四,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
我公司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继续开通专门的理赔绿色通道,截至11月30日,已向3205人次支付各类赔款952.7万元,赔付率达到72.2 %。其中,425人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637.5万元;2780人次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医疗费给付315.2万元。获得赔款的客户,他们深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我们也为能够对社会做出有益的事情倍感光荣和自豪。
二、2013年工作要求
第一,做好承保和理赔工作。
2013年是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合作的第三年。经过自治区计生协的努力,明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是1600万元,较2012年提高了300万元。为使这笔利国利民的资金用好用足,各地市中国人寿要积极主动地配合计生协:一是要进一步摸清家底,盘清保源。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排查上下功夫,做到应保尽保,不落下一个计生家庭。二是要加快承保速度,对符合承保条件的计生家庭,要在元月份全面完成承保工作。三是要做好计生保险爱心证明的发放工作,确保100%发放到每个参保家庭。四是提升理赔服务。继续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让
每位被保险家庭切实感受到计生部门给予的关爱。
第二,创新工作机制。
要在自治区财政出资的基础上,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取得财政的支持,一是实现符合自治区承保条件的计生家庭爱心保险的双覆盖;二是将承保面继续拓宽,做好城镇计生家庭、特别是当地企事业、机关单位的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扩展到自治区承保条件范围之外的计生家庭,实现计生家庭爱心保险的广覆盖;三是将计生家庭爱心保险的合作范围拓宽到计生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母婴安康保险、女性安康保险、外出务工人员保险、计生协会会员保险等保障功能强、群众普遍欢迎的保险产品,切实解决计生家庭的后顾之忧;四是高度关注各级计生专干的综合保险保障,为稳定队伍提供保障。
第三,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
自2008年国家计生协和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全国各地计生保险工作如火如荼。截止2012年11月,全国计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1亿元,同比增长48%,全国出现像云南保费达到3200万元、湖南2950万元、广东2750万元、福建2200万元等先进单位。广西保费规模在全国排第11位。各省之所以取得比较好的业绩,主要是在资金筹集上有所突破。如湖南省2011年计生系列保险保费收入近5000万元,覆盖人群330人次,占全省人口的5%,为完善湖南省计生社会保障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湖南省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在保险费资金筹集来源渠道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全省14个市州中有12个市州计生委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每年从征
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切块5%-15%资金用于建立计生关怀行动专项资金,再从“生育关怀”基金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协会每年为计生家庭投保计生家庭保险的资金,并将其确定为长期性的制度加以固化下来,为开辟新的保险资金来源提供了保障。如永州市从2009年起,坚持市、县(区)两级从事业费中拿出部分费用为农村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办理计生保险的长期制度,2011年,出资120万元,为4万户计生家庭投保。2011年,全省各级政府投入1037万元,计生系统专项资金投入184万元,社会捐赠资金41万元,三方面投入共计1262万元,比2010628万元投入的翻一番。三方面投入资金总额占计生家庭保险总保费比重的46%,建立了利益导向长效机制。湖南省在计生保险工作上的做法值得借鉴。
各位领导、朋友们,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将进一步增进双方合作的友谊,坚固合作基础,推进事业发展。我相信,在双方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在各位朋友的共同努力下,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工作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为人口计生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给大家拜个早年,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和朋友们家庭幸福,生活美满、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