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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_-202_三好优干评选通知以及评选标准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14-88001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0 17:08: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材料学院202_-202_三好优干评选通知以及评选标准

关于202_-202_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安排

各年级辅导员、各专业班级班主任:

经研究决定将组织评选202_/202_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类型分别为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为《太原理工大学202_/202_学年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安排》规定。院级评选比例为:三好学生为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为班级数的30%,院级先进集体为班级数的15%。

各班级推荐班内所有符合校级以及院级条件的优秀个人(包括三好、优干),各班级按照推荐人员情况排序,并标注明推荐等级。

学院各学生组织经院团委审核通过,可单独推荐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分别不超过推荐、表彰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标准参照以下规定执行,202_级新生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校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或有突出事迹

(二)考核年度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25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2、院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

(二)考核年度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2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校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

(二)考核年度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2、院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

(二)考核年度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3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25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3、学院各学生组织骨干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一)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受纪律处分学生。

(二)全班宿舍卫生达良(B级)以上比例不少于检查次数的80%。

(三)全班考试不及格门次比例在3%以下。

(四)90%以上的学生达到体测标准。

三、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评选推荐阶段,10月20日-10月26日。各辅导员指导所带班级按照要求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2、审核公示阶段,10月27日-29日学院审核,10月29日-11月2日进行5天的公示。学院对班级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定院级表彰人选和校级、院级推荐表彰人选,进行院内公告栏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监督电话6014993,邮箱xuegongban6014208@126.com。

3、结果上报阶段,11月3日,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结果上报校学工部。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自觉维护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四公开”原则,即评选指标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选条件和标准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优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个人和集体,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填写《材料学院优秀个人评审情况汇总表》《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情况统计表》,要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填写《优秀班级申报表》。并于10月26日18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学院学工办,电子版发至学工办邮箱xuegongban6014208@126.com,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特别说明

自去年以来,省教育厅不再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以及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依然评选学生类的校级优秀,不再评选校级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以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准。)若省教育厅今年恢复评选,再按照省教育厅评选文件进行省级评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月

第二篇:三好、优干评选标准gai(模版)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爱党爱校,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文明礼貌,积极参加校、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4、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体育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是非观念明确,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系、班、担任干部职务,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地创造性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3、在校、系、班级等日常工作中,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扎实,深受师生好评;

4、学习目标明确,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成绩优秀;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7、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2%;

备注:

1、“三好学生” 全系(大

二、大三)共47个名额。主要从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及以上的学生中评选产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一般放宽到综合测评前五名)

2、“优秀学生干部” 全系(大

二、大三)共19个名额。每班推荐一名(共24名);系学生会学生干部表现优秀者由系学生会推荐,最终全系进行综合Pk,角逐19个名额。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推荐,不在19个名额之内。

3、“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同时评选。

第三篇: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

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进步生的评选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将我校三好、优干、优团评选条件及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㈠ 思想品德好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践,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初步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3.思想上积极上要求进步,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自律,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㈡ 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崇尚科学,学有所长,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良。

㈢ 身体好

1.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强。

3.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应达到同层次“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威信。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优秀团员”条件

1.班委会能起到核心作用,全班形成民主、团结和向上的集体。2.班集体有良好的班风和正确的舆论。

3.班集体能模范遵守“三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第四篇:三好优干评选办法

鄠邑区第四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推荐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王良民

副组长:孙晓谋 王忠智 曹战平胡向军 仝向阳

成员:葛 庆 马建平文 斌 张俊峰 费小龙 孙皓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葛庆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道德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的思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学生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期中考试成绩为依据,必须有2科达到85分以上,其余学科在60分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各班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为形成良好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4、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结合班级实际予以破格推荐。

三、严格评选办法

1、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5名左右学生代表参加的推荐评选小组。班级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班级中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名单在班级公布。之后在班级由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由班级评选小组评选按学校获得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确定推荐学生的名单并在班级公布。

2、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并按要求填写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202_年6月22日交政教处罗立春老师处,逾期不交者,视本班放弃。

鄠邑区第四中学 202_年6月18日

第五篇:区优干三好评选简报

大观小学202_-202_学年区“三好”“优干”评选活动简报

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锦江区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在202_年4月12日开展锦江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活动开始前,我校制定了严格的评选方案,把评选工作做细,规范操作,严肃纪律。按条件、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为此,还特别邀请竞选学生的家长到现场进行观摩和监督。

早上八点半,活动正式开始,由德育处蒋老师主持,首先她向所有家长介绍了担任本次评选工作会的领导小组成员,他们是组长王校长,纪检组组长李校长,教导处毛主任,德育处蒋老师,以及本次参与评选的各学科任课教师。我们还特别邀请了每班一名家长现场唱票及时公布结果。

接着,王校长发表了讲话,他从学生终生发展的高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看待“区优干”、“区三好”评选的态度,肯定评选活动对学生的积极促进作用,同时也引导家长要从孩子长远发展的角度正确看待评选中出现的落选情况,并且再次强调所有任课教师在评选活动中一定要秉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投票。王校长发表完讲话以后,家长们给予了热烈的掌声。

根据文件要求,蒋老师向家长们说明了五六年级各班的名额分配情况,并讲解了初选要求及第一轮评选的流程,初选条件是上学期全科成绩达优、体育达良,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自愿报名进入第一轮竞选,第一轮竞选是由班主任组织、一名家长代表监督、全班投票,按班级分配名额以票数高低排名,产生1比2比例的候选人并张榜公示,紧接着蒋老师宣布第二轮投票活动马上开始。由所在班级的全部科任教师参与投票。

经过老师们认真的投票选举,在家长们监督下,我校按文件精神和规定流程选举出了4名“区优干”和10名“区三好”学生。最后由各班一名家长代表向竞选学生的家长及所有任课教师公布了本次竞选的结果,并进行张榜公示。

通过本次竞选活动,家长们进一步了解了学校评选工作的流程和原则,家长们也纷纷希望学校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也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他们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的工作,将各项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材料学院202_-202_三好优干评选通知以及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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