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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4-109917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0 23:53: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是在总结“十五”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阶段目标,为满足广大肢体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改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状况而确定的。通过重点工程任务的实施,推动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使更多的残疾人受益。

为完成“十一五”肢体残疾康复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1.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1 万例,麻风畸残矫治手术 3000 例。

2.通过机构对 2 万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3.对 10 万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

(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1)

二、时间要求

1.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任务采取集中分批安排,各任务省可根据本省情况,一次或分批组织实施,全部任务应于202_年6月30日前完成。

2.每年组派2-3批国家医疗队,赴任务地区,实施麻风畸残矫治手术。

3.202_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本地区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和部署,抓紧进行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等基础工作,并组织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

三、具体做法

(一)建立完善社会化工作体系

社会化康复工作体系由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和训练服务网络组成。

1.强化组织管理网络

――民政、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贯彻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将《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相关任务纳入社区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特殊教育、残疾人事业等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督导检查,进行考核验收。

――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的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保障任务经费,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康复任务。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做好“十一五”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计划制定、经费筹措、协调实施和督导检查工作。建立技术指导组,加强省、市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为完成康复工作任务发挥技术保障作用;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2.健全技术指导网络

――建立、健全全国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开展技术培训,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训练服务;有计划的深入技术力量薄弱地区进行指导,参与任务的检查评估。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发挥全国肢体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指导、业务咨询等工作,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成果和实用康复训练方法。

――中国性病麻风病控制中心负责麻风畸残康复的技术指导,制定有关技术标准与要求,指导、参与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工作,参与检查评估。

――依托有条件的医院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立省、地(市)、县(市、区)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直接开展康复训练服务,配合实施本地康复工作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3.完善康复训练服务网络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加强康复科室的建设,完善康复医疗服务功能,开展肢体残疾诊疗及康复服务,为所在社区提供康复医疗培训和技术指导;选择具备条件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承担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和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工作;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开展肢体残疾康复医疗和训练服务。

――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肢体残疾康复部,拓展肢体残疾儿童康复业务,开展适宜的康复训练项目,承担肢体残疾儿童训练任务,对基层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工疗站、残疾人活动场所等机构、设施、人员作用,支持广大肢体残疾人开展自我康复训练。

――社区康复协调员组织做好摸底筛查、建档立卡,宣传知识,咨询服务和转介服务等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

地方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要以《肢体残疾“十一五”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十一五”肢体残疾康复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进度、统计检查、经费匹配和管理等,还要根据本地的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检查任务进度,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五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开展人员培训,普及康复知识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组织全国康复管理工作培训和示范技术培训,组织编写适合残疾人及亲属的康复普及读物;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本省、市的培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和技术资源中心的技术力量和师资,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为承担康复任务的地区培训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属地基层康复人员肢体残疾康复的业务培训工作,使承担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任务的机构,至少有一名经过上岗培训、能够胜任工作的康复人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社会公益活动,进行康复及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康复知识。

(四)组织实施

各地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矫治手术和肢体残疾康复训练,纳入“十一五”方案的统一管理。

1.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和麻风畸残矫治手术

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主要是针对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活动的、术后效果明显的四肢畸形,如:马蹄足畸形、脑瘫肢体畸形、膝关节屈曲、臀肌挛缩、小儿麻痹后遗症等实施矫治手术,以最大限度地恢复肢体的运动功能,改善残疾状况。

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的重点是麻风畸残最常见的、亟需解决的防盲、防癌变、面部畸残整形、功能恢复手术。如:白内障复明、眼睑外翻修复、清疮、截肢等手术。

(1)职责分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达手术任务指标,制定手术疗效评价标准、统一工作用表,编制病源筛查指导手册,组织工作培训,指导各地开展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和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工作。根据需要,协助技术薄弱省选派专家实施手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矫治手术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任务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本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和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明确部门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审核确定手术定点医院,签定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2),组织病源筛查,进行督导检查,负责评估验收和统计工作。

――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任务要求,选择具备手术和术后处理及训练指导能力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作为手术定点医院,协助进行病员筛查和复查,督导检查矫治手术医疗工作。根据需要,抽调本地优秀医务人员参加矫治手术工作。定点医院负责实施手术:采取院长负责制,落实手术场地和床位,准备所需手术器械、药品及耗品等;选派技术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医护人员参加手术工作,负责术后观察、复查及并发症的医疗处置,进行康复指导、疗效评价。

――地方民政、教育部门配合做好所属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特教学校中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筛查和病员输送工作。

――地方残联组织进行矫治手术病源的初筛、复筛工作,负责病员输送、术后辅助器具配备和训练安排,做好术后患者的康复情况的跟踪回访工作。

(2)工作流程

――病源筛查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病源筛查,由街道(乡镇)残联组织辖区医务人员,初筛出 18 岁以下适合矫治手术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填写《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工作用表》中的筛查、审批意见(见附件 9),报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在手术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下,共同对初筛儿童进行复筛,确定手术对象,填写《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工作用表》中的复筛意见,汇总逐级上报至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麻风畸残疾矫治手术病源筛查,由县(市、区)残联会同皮肤病(麻风病)医院(研究所)专业人员,深入社区或居(村)委会、麻风病院(村)进行初筛,填写《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登记表》中相关内容(见附件 4),汇总逐级上报至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输送病员县(市、区)残联负责将拟实施手术的病员组织输送到指定的手术定点医院,妥善安排交通、食宿和入院等事宜。

――实施手术残疾儿童肢体矫治手术定点医院对手术对象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制定手术方案,签定手术同意书,进行术前准备,实施手术治疗;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定点医院做好各项手术准备工作,配合手术医疗队实施矫治手术。手术完成后填写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登记表或麻风矫治手术登记表中有关内容。

――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备手术医师根据病员术后功能情况,提出配备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指导意见;地方残联对需要配备辅助器具的,安排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配置器具,对需要继续康复训练的手术患者,有计划地安排到残疾人康复机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康复站进行康复训练。

――手术效果评估手术定点医院会同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专家,按照《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工作用表》中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出院疗效评价标准”,对术后疗效进行评价,填写出院疗效评价等内容,报医院所在地负责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或地(市)残联统计汇总后,转儿童所在地县(市、区)残联保存。

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疗效由手术定点机构于病员出院前进行评价,填写《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登记表》中疗效评价内容,报省残联。

――统计汇总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根据《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工作用表》,填写《“十一五”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登记表》(见附件 3)和《“十一五”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汇总表》(见附件 5),并将《“十一五”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汇总表》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审核后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县(市、区)残联根据《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登记表》填写《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汇总表》(见附件 6),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汇总后,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跟踪回访县(市、区)残联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手术患者术后康复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其在社区和家庭坚持康复训练,做好回访记录,填写《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工作用表》或《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登记表》中回访记录。

2.肢体残疾康复训练

“十一五”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任务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机构对 2 万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系统训练;二是对 10 万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

(1)组织管理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达康复训练任务指标,组织编制康复训练档案、评估标准和工作用表,进行工作培训,开展工作调研,指导各地实施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有重点地深入各地,进行督导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将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任务相关工作列入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范围,分解任务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健全技术指导网络,统筹利用各种康复资源,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考核验收和统计工作。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广泛开展肢体残疾康复医疗和功能训练,指导肢体残疾人进行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各地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组织、指导所属残疾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培训残疾人及亲友。

(2)技术指导

――全国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加强对技术力量薄弱地区的技术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加强本地区肢体残疾康复训练的技术指导,参与检查评估工作。

――县(市、区)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组和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康复训练

――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依托残疾人康复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康复服务机构,为有训练需求的脑瘫、脊柱脊髓疾患及损伤、骨关节病、四肢畸形、儿麻后遗症等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训练计划,进行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的训练,规范训练流程,保证训练质量,训练有效率达到 75%,同时,对在训儿童的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和训练方法的培训。

――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有训练需求的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儿麻后遗症、骨关节伤病等运动功能障碍者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训练,训练有效率达到 70%,并提供家庭训练指导、心理支持、知识普及、辅助器具、转介等服务;社区星光计划设施、福利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残疾人活动场所等,支持和帮助肢体残疾人开展自我康复训练。

(4)工作流程:

①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确定训练机构任务地区残联在康复训练机构资源调查基础上,根据肢体残疾儿童筛查情况和任务指标,确定训练机构,分解训练任务,就近安排筛选出的肢体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

――筛选训练对象任务地区乡镇(街道)残联组织辖区医务人员,初筛出有机构系统训练需求的 14 岁以下肢体残疾儿童,县(市、区)残联会同康复专业人员对初筛儿童进行复筛,确定训练对象,并送至指定的康复机构。

――实施康复训练承担训练任务的康复机构,对训练对象进行功能评估,制定训练计划,实施系统训练,建立《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见附件 10),并按训练档案中评估标准,对训练对象的功能状况、训练效果进行初次、中期、末期评估,认真填写训练记录,并妥善保管。

――保证训练时间纳入重点工程任务的肢体残疾儿童机构训练时间规定为 3 个月,机构训练结束后,训练人员应提出今后康复的指导意见。

――做好转介服务机构训练结束后,地方残联应根据训练机构提出的康复指导意见,将需要继续康复训练的儿童转介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康复站。

――进行统计汇总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十一五”肢体残疾机构 / 社区康复训练登记表》(见附件 7),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核汇总;县(市、区)残联填写《“十一五”肢体残疾机构 / 社区康复训练汇总表》(见附件 8),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汇总上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审核后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②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

――筛选训练对象乡镇(街道)残联组织辖区基层康复协调员和卫生人员进行需求筛查,筛选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和康复意愿、家庭成员配合的肢体残疾人作为训练对象。

――实施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应遵循的流程为:确定训练对象→进行初次评估→制定训练计划→进行康复训练→进行中期评估→继续康复训练→进行末期评估与总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照规范流程对训练对象进行康复训练,建立《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档案》(见附件 10),并按训练档案中的评估标准,对训练对象的功能状况、训练效果进行初次、中期、末期评估,认真填写训练记录,并妥善保管。

――保证训练时间纳入社区康复训练任务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时间规定为 6 个月(由初次评估日期至末次评估日期连续计算)。

――做好登记、统计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十一五”肢体残疾机构 / 社区康复训练登记表》(见附件 7),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核汇总;县(市、区)残联填写《“十一五”肢体残疾机构 / 社区康复训练汇总表》(见附件 8),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汇总上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审核后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四、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按照每人 100 元对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给予补贴。通过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按照每例 6600 元,对 1 万例贫困肢体儿童矫治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给予补贴;按照每例 202_ 元,对 3000 例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给予补贴。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套投入肢体儿童机构康复训练经费(每名不低于 202_ 元)及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系列经费(每名不低于 100 元),同时投入相应的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工作管理经费。

五、检查评估

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和麻风畸残矫治手术任务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手术任务组织管理、定点医院资质审核、手术疗效评价、康复训练指导、辅助器具配备、经费使用管理、档案整理归集。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任务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康复资源整合利用、康复训练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控制情况、训练档案使用及经费匹配与管理。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于 202_ 进行肢体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 202_ 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二篇: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方法

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方法

小儿脑瘫常用的康复训练方法

小儿脑瘫是由于出生前、出生后或婴儿期,控制运动的部分脑组织受到损害,导致肌肉控制失调引起的身体运动困难和体位困难。小儿脑瘫一经医疗机构诊断确定以后,就应及早开展康复训练。

首先是正确的抱姿,即将小儿双腿骑跨在康复人员的腰间。为了加强小儿头的控制,可使其俯卧位双手支撑抬头、抬胸或仰卧时双上肢伸展,将其缓慢自仰卧拉至坐位。当小儿坐在床面上时,应诱发其向前方、侧方伸手取物,逐渐出现各方向的保护性反应,以增强坐位的稳定性。

对不会翻身的小儿,在其仰卧时,将翻动侧的下肢屈曲,并辅助屈曲腿带动身体旋转或握住翻动

侧上肢使其伸展,内收,带动躯干翻身。学会爬行是行走的先决条件之一。小儿需双上肢伸展支撑,下肢以膝关节支撑使躯干与大腿成90°。姿势保持稳定后,可在小儿面前放置带有声响、颜色鲜艳的玩具,诱发其向前交替伸手抓取,同时可向前推动小儿足底,辅助其前行。

对站立时足跟不能着地的小儿,训练者可在其仰卧时,四指握住足跟,以手掌压向足心,使足背向小腿方向背屈,足背与小腿之间角度尽量小于90°。还可以穿戴足踝矫形器,以利于矫正尖足、稳定踝关节,更好地进行站立、行走训练。

有的小儿双手握拳,不会抓物,训练者要坚持做被动手指伸展活动,将其大拇指外展伸开,其它手指就容易伸开了。

在运动训练的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训练。以颜色鲜艳的玩具吸引小儿的注意力,力争其模仿训练者的发声、发音。创造良好的言语环境,及时纠正异常的发音。

对于四肢肌肉张力明显增高或四肢不自主的运动妨碍了患儿的活动时,可考虑使用解痉或控制徐动的药物,如:安定、力奥来素、安坦、美多巴等。

中医按摩可减低痉挛肌肉的张力,扩大四肢关节活动范围;针灸可采取头针在运动、语言区,以改善该区功能。

偏瘫常用的康复训练方法

偏瘫的治疗除了必要的药物介入外,主要的康复训练方法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治疗、心理治疗、文体治疗、传统的物理疗法、祖国传统医学等。

运动疗法:是通过主动运动、被动运动来改善运动障碍的治疗方法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关节活动度训练、增强肌力训练、姿势矫正训练和神经生理学疗法等。脑血管病患者约有80%遗留不同程度的运动障碍,主要是偏瘫痉挛模式,也就是我们常看到的上肢屈曲、下肢伸直的痉挛模式。在脑血管病卧床期,主要进行体位转换、被动运动、保持良肢位、起坐训练以减少压疮、关节挛缩等并发症,为日后康复训练打好基础;在离床期应进行坐位训练、平衡训练、起立训练等促使患者肢体功能得到提高;在步行期则主要以步行训练改善步态为主。为了增进运动功能进行的运动训练,常采用多种治疗技术的综合方法及运动再学习疗法,以达到恢复肢体运动的目的。

作业疗法:是运用有目的的、经过选择的作业活动为治疗手段来改善和补助患者功能的方法,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自理、工作、休闲等日常生活能力,提高生活质量,是有利于患者回归家庭和社会的理想方法。它主要包括机能障碍的评价与训练、认知和知觉训练、日常生活能力的评价训练、自助具的选择制作、环境改造的设计和指导、开具轮椅处方等等。它和运动疗法的理论原则是相同的,所不同之处在于它将肢体需要的运动设计成一项作业活动,比如说利用陶艺制作来训练手指的精细动作,这不仅提高了患者的兴趣还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能力。

语言治疗:约有22%-32%偏瘫者伴有语言-言语障碍,因此,语言训练必不可少。语言训练人员应先根据患者的语言情况和病变部位诊断出障碍类型,然后运用不同的方法,通过听觉、视觉、触觉等多途径的刺激引发并强化患者的正确语言反应。

心理治疗:身体的残疾和功能的障碍常引发患者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并且疾病本身也会造成记忆力、注意力及定向能力等方面的认知障碍。有效的心理治疗能增强患者的学习能力和主动参与精神,主要方法为支持性心理治疗、理性情绪疗法和行为疗法等。

文体疗法:是采用体育运动项目及娱乐项目对患者进行训练,使患者的身体机能得到改善、提高,并且可以改善其不良心理状态的一种方法。这对于提高身体运动素质,增强体质和创造良好的心理状态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轮椅技巧、偏瘫体操和各种球类是主要内容。

传统的物理疗法:对偏瘫的康复也有特殊的作用。尤其水中运动疗法是通过水的浮力等作用,使患者的肢体在水中更容易完成正确的运动。

祖国传统医学早已用于治疗偏瘫,特别是利用针灸配合肢体运动具有独到之处。

截瘫常用的康复训练方法--

物理疗法:徒手或借助器械,综合应用水疗、电疗、光疗等手段,改善全身各个关节的活动范围,提高残存肌力,增强肌肉耐力,恢复协调和平衡能力,使截瘫病人学会翻身、起坐和床与轮椅之间及轮椅和厕所之间的转移动作。

作业治疗:根据患者的功能障碍特点,从日常生活活动、生产劳动或闲暇活动中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作业活动,对患者进行训练,提高患者身体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精细动作能力,使患者掌握进食、穿衣、入厕等日常生活动作,并学会一些基本的职业技能,在出院后能适应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劳动的需要。

康复工程:为患者定做一些必要的支具或矫形器,借助双杠、助行器或拐杖,使患者恢复站立能力,并能在小范围内步行。

文体治疗:选择患者力所能及的一些文娱体育活动进行功能恢复,如轮椅篮球、台球、网球、乒乓球、射箭、击剑、轮椅竞速、游泳等,一方面恢复其功能,另一方面使患者得到娱乐。文体活动的好处在于可提高运动功能和改善体质,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除此之外,参加文体活动可以分散对自身残疾的注意,许多文体活动可以和健全人一起进行,对他们积极参与和重返社会十分有利。

中医治疗:利用祖国传统医学,进行针灸、按摩、电针、中药离子导入等治疗,有助于截瘫病人残余肌力的恢复和大小便的功能改善。另外,采用中药内服、外用,对治疗截瘫并发症也有一定效果。

截瘫者康复的主要环节--

一般截肢手术完成后约在14天左右拆线,拆线后即需进行残肢弹力绷带包扎。为防止残肢水肿及促进残肢成熟,要进行残肢的拍打,使残肢皮肤增厚,提高残肢耐受力,为安装假肢做好准备。同时应根据截肢的不同部位进行针对性的康复训练:大腿截肢患者主要进行髋部的肌力训练及预防畸形发生,具体方法是:患者俯卧位后伸大腿训练臀部肌力,卧位向上抬腿,训练大腿外侧肌力。注意保持髋关节的正常位置,不要长期坐位,防止出现髋关节屈曲畸形。小腿截肢患者主要训练膝部肌肉力量,进行患肢的伸膝及屈膝肌力训练。注意保持膝关节的伸直位和防止膝关节的屈曲畸形。上肢截肢后的患者,首先应进行利手交换训练,配合健侧上肢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并活动肩肘关节等关节,进行残存肌肉的肌力训练。安装假肢后,要先学会熟练的穿脱假肢,然后再进行使用假肢的训练。下肢假肢训练从站立平衡开始,到扶拐或步行器行走,到独立行走及适应各种不同路面的行走训练及保护性训练。上肢假肢训练主要有开闭手、屈肘、锁肘、开肘锁、物体的拿放移动、日常生活的穿脱衣服、开门、写字、打电话等。

第三篇:肢体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

一、包括:

(一)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二)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三)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四)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肢体残疾: 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3 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二级肢体残疾: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 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而肢体二级残疾证的办理标准,是两肢功能重度障碍,相当于

两肢完全缺失。

《办法》规定,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同时残疾人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省补贴25元,设区市、县(市、区)补贴25元。共50。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残疾人:

1.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

2.残疾人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补贴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省财政按照 每人每年

260元 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定期进行调整。

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疾、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生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脚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列表如下: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

(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 二级

(中度)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4.5-6 三级

(轻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

精神残疾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

评定项目 正常或有轻度异常 确有功能缺陷 严重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 1 2 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0 1 2 职业劳动能力 0 1 2 社交活动能力 0 1 2

第四篇:5-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的预防(30道题)

1.什么是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社会参与障碍。

肢体运动功能丧失是指医学上的肢体的生理运动功能丧失。例如: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伸膝无力或不能伸膝,称为伸膝运动功能丧失。脑卒中患者的足尖抬不起来,称为踝关节背屈功能丧失。

活动受限是指完成生活中各种任务的活动受到限制。例如上述的儿麻患者由于伸膝运动功能丧失,不能走路了,称为步行活动受限。例如双上肢无力不能自己吃饭了,称为进食活动受限等。

社会参与障碍是指那些残疾人回归社会的阻碍因素。例如不能走路的人,可以使用轮椅代步,但是室外道路、公园、车站、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缺少无障碍环境,形成移动、交通、分享公共设施障碍;又如具有与健全人同样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因个人的社会歧视,得不到同样的工作岗位而造成的就业障碍等。

2.常见的肢体残疾有哪些?

肢体残疾人在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中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常见的肢体残疾有四肢瘫、截瘫、偏瘫、脑瘫、脊柱强直或严重畸形、上肢或下肢部分或全部缺失、单手或双手拇指或其他四指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以及身高不足130厘米的成年侏儒症患者等。

3.哪些原因会导致肢体残疾?

造成肢体残疾的原因有许多,调查表明我国造成肢体残疾的前十位原因依次为脑血管病、骨关节病、小儿麻痹症、工伤、交通事故、发育畸形、脑性瘫痪、脊髓疾病、感染和地方病。其中脑血管病在城市占到肢体残疾原因的25%;骨关节病在农村占到19%;脑性瘫痪、发育畸形以及先天性发育障碍是0~14岁肢体残疾儿童最主要的致残原因;而脊髓灰质炎、其他外伤、交通事故、工伤等是25~54岁青壮年肢体残疾人的最主要致残原因;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和其他外伤等是55及55岁以上老年肢体残疾人的最主要致残原因。

4.什么是偏瘫?

偏瘫是由于外伤或疾病造成大脑功能障碍,引起一侧身体的感觉和运动功能丧失,有时还有说话、理解、记忆、情绪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偏瘫的常见原因是脑血管意外,如脑出血和脑梗塞。这类疾病的发病年龄越来越低,常常与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一过性脑供血不足、血脂异常、肥胖、高盐饮食、酗酒及吸烟等因素有关。

5.为什么说防治高血压可以预防偏瘫的发生?

因为高血压是发生中风最重要的危险因素,无论收缩压还是舒张压水平的增高,脑中风的危险性都会增加,血压越高危险性就越大。由于血压增高,脑血管破裂,形成出血性脑血管意外,造成偏瘫。有些患者得了高血压,而没有头痛、头晕等症状,这就更加危险,所以要定期监测血压,及时发现高血压,一旦诊断高血压,要长期科学服药,保持血压的正常、稳定,降低脑中风发生的风险。

6.为什么要警惕心脑血管病患者发生偏瘫?

因为对于心脏病患者,无论血压水平怎样,其偏瘫发生的危险都明显增加。心脏病患者常常由于脱落的栓子,随血液循环到达脑部,形成脑血栓,导致脑部缺血,造成偏瘫。冠心病患者约10%~30%可发生脑血栓,较非冠心病患者高5倍。如果患者伴有高血脂,那么形成血栓的机会就更多,所以说心脏病与偏瘫关系密切;因为心脑血管是一个系统,所以发生脑缺血偏瘫时,也要监测心脏。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低脂饮食,定期检查血脂。

7.糖尿病会导致偏瘫吗?

糖尿病是脑中风的危险因素。糖尿病可以提早或加速动脉硬化,这样就增加了患高血压的风险,进而容易造成脑血管出血,导致偏瘫。因此,糖尿病患者应严格控制血糖,定期监测血糖水平,降低糖尿病引发偏瘫的风险。

8.肥胖与偏瘫有哪些关系?

肥胖与高血压、高血脂有密切关系,同时糖尿病与冠心病的发病也明显增加。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糖尿病都是偏瘫重要危险因素。所以说肥胖虽然不直接引起偏瘫,但它是偏瘫发生的间接危险因素。因此,肥胖者要控制饮食,加强运动,科学减肥,降低偏瘫发生的风险。

9.偏瘫发生前有哪些征兆?

脑中风发生前通常会有一些征兆,应引起注意,及早采取措施。下列情况是偏瘫发生时常见的征兆:

(1)发作性眩晕。

(2)发作性一侧性黑蒙或双目失明。(3)突发言语不利。

(4)突发一侧肢体无力或四肢无力。(5)突发一侧肢体麻木。

10.定期体检对预防偏瘫有哪些作用?

很多疾病早期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而经常被忽略。例如:有些高血压患者并没有出现头痛、头晕等症状;糖尿病患者也不一定有典型的吃饭多、喝水多、体重轻的症状。因此,应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内科、神经系统的全面体检,至少每年要有一次,特别对中老年人非常必要。坚持定期体检,可以早期发现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造成偏瘫的危险疾病,积极采取措施,可以减少偏瘫的发生。

11.什么是小儿脑瘫?

小儿脑瘫是生后1岁以内的某种因素损害了未成熟脑组织造成的残疾,以运动障和姿势为主要表现。表现有:

(1)运动落后和主动运动减少。如3个月俯卧位时不会抬头,4~5个月不能伸手够物,6~7个月不会坐等。(2)肌张力异常。脑瘫患儿肌张力比正常儿增高,出现身体僵硬。少数表现肌张力低下。(3)姿势异常。脑瘫患儿经常有头向后仰。6个月坐位时后倒,两腿夹紧,把尿和更换尿布困难等。

2(4)反射异常。如拥抱反射(有如受到惊吓那样的表现)6个月以后不消失等。

12.发生脑瘫的高危因素是什么?

调查统计数据表明,约有半数的脑瘫患儿是由于早产引起的。其他原因还有:母亲孕期有流产先兆,出生前后窒息,产伤、新生儿颅内出血;低出生体重,体重越小,发生脑瘫的几率越高; 新生儿严重黄疸引起胆红素脑病; 新生儿感染损伤脑组织;母亲妊娠期各种异常情况,如胎儿脑畸形和多胎妊娠等。有报告,双胎比单胎脑瘫的发生率高6倍多。约1/4的脑瘫患儿目前找不到原因。总之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孩子的脑损伤。

13.家长通过孩子的哪些异常表现可以发现脑瘫?(加图)

与正常孩子相比,脑瘫孩子常有与同龄儿不同的表现,家长要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应立即到专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1)新生儿期或3个月内婴儿易惊,啼哭不止,睡眠困难。

(2)吸吮无力,吞咽咀嚼困难,进食时易呛从而导致体重增长缓慢。(3)听到噪音或在体位改变时易表现为拥抱样惊吓伴哭闹。

(4)出生后过百天还不能抬头,没有站立和迈步的表示,4~5个月挺胸时头仍摇摆不定。(5)生后4个月肌肉松软,不能保持某一体位,不会翻身,自发运动减少或运动异常,如过早地全身呈滚木样,突然地翻身;四肢僵硬,扶腋窝站立位见双足尖着地;护理大小便困难(便后清洗、换尿布大腿外展受限)等。(6)6~8个月仍不会独自坐。

(7)8个月以后仍无爬行意识与动作。

(8)1岁后出现不自主运动,表现为不受控制的肢体和面部的怪异动作。

要注意并不是每个脑瘫孩子都有上述症状,只要有怀疑,就应当早做检查。

4个月肌肉松软 6~8个月仍不会独坐 下肢及双足呈剪刀样交叉

14.为什么早期干预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脑瘫的发生?

因为大脑发育的规律是年龄愈小发育速度愈快,出生时脑的重量大约是370克,6个月脑重量增加1倍,2岁时脑的重量为出生时的3倍。大脑有1千亿个神经细胞。神经细胞如同小树,神经细胞之间的连接也就是触突像树枝一样,6个月时神经细胞的突触比出生时增长7倍,青春期发育成为成年人的水平。成年人的每个神经细胞有1.5万个突触,因此,在出生后的头2年,大脑有非常大的可塑性。高危儿受到脑损伤,通过感知运动刺激、科学的早期教育和主动运动训练,可以使没有受损的脑细胞得到充分发育,替代和补充受损的脑细胞的功能,使大脑功能得到代偿。

15.什么是截瘫?

截瘫是由于脊髓结构和功能受到损害,造成损伤水平以下脊髓功能(运动、感觉、反射)的障碍。它是一种致残性损伤,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

脊髓损伤可以是完全横贯性或不完全性的。损伤平面不同,障碍的表现就会有很大不同。例如,高位颈段完全性脊髓损伤可造成四肢瘫痪,而胸腰段完全性脊髓损伤只造成双下肢瘫痪。较高胸腰段的完全性脊髓损伤可能不得不依靠轮椅才能移动,而下腰段的完全性脊髓损伤依靠支具和拐杖还可以步行移动。

16.哪些原因会导致脊柱脊髓损伤?

脊柱脊髓损伤的原因包括外伤性的和非外伤性的。外伤性原因是脊柱脊髓受到机械外力作用,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外力作用而造成脊髓的结构与功能损害。脊髓损伤的原因多为交通事故、工矿事故、高处坠落、运动损伤及暴力行为(如刀枪伤)等。非外伤性原因包括脊柱、脊髓的病变,如肿瘤、结核、畸形等。

交通事故

高处坠落

17.截瘫患者经常会发生哪些并发症?

由于护理和医疗措施不当,或个人不注意,截瘫患者特别容易发生以下的并发症:(1)压疮,又叫褥疮,是由于局部组织过度受压致血液循环障碍而造成的组织坏死。好发于卧位或坐位时持续受压的骨突部位。

(2)排尿困难(包括尿潴留和尿失禁)及泌尿系感染,是由于脊髓损伤后,支配膀胱排尿肌肉的神经受损造成的。

(3)高血压、心动过缓、大量出汗、面色潮红和头痛等自主神经反射亢进阵发性症候群,是由于脊髓损伤后,走行于其中的自主神经受损导致的功能紊乱。

(4)排便困难,是由于脊髓损伤后,支配肠管和肛门的神经受损,直肠松弛,结肠活动减弱,肛门括约肌无力造成的。

(5)痉挛,常发生在颈髓损伤和上胸段损伤者,痉挛可发生在肢体,也可出现在胸、背、腹部,表现为肢体僵硬、关节活动受限,是由于脊髓损伤后,走行于其中的运动神经受损造成的功能紊乱。

18.截瘫患者如何预防褥疮?(加图)

截瘫患者因感觉丧失及肢体活动障碍,长时间卧位或坐位常会在身体承重部位、体表骨突出部位形成压疮。严重褥疮会形成皮肤破溃,感染。预防褥疮要做到:

(1)减少局部持续受压,坐轮椅者每30分钟做一次减压,每次持续1~2分钟;卧床者应每2小时翻身一次。翻身动作要轻柔,防止摩擦皮肤。翻身后观察皮肤情况,保持床面 4平整。

(2)选择散热性能好、透气性能强、厚约10厘米的坐垫或床垫,放置于合适位置,注意皮肤、内衣和床垫的清洁卫生。

(3)适当进行康复运动训练,改善血液循环,增强体质。(4)保护肢体,避免过冷过热;避免肢体碰撞在硬物上。

乘坐轮椅防止褥疮

卧位防止褥疮

19.截瘫患者如何预防关节挛缩?(加图)

为了保持瘫痪肢体的关节活动范围,预防关节挛缩,从受伤开始,每天都要对瘫痪肢体的关节做多次被动活动。按照关节的正确功能方向,每次活动10~15次,活动时动作应轻柔、缓慢,在关节的全范围活动,可以由他人帮助活动,也可由脊髓损伤患者自己活动,以不感到疲乏为限度。

20.哪些原因会导致截肢?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四肢病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医生会进行截肢处理,因此就要特别注意以下造成截肢的原因:

严重外伤:严重外伤、肢体血液循环障碍,肢体组织可能坏死或无法修复,包括烧伤和冻伤造成的肢体坏死。

糖尿病:在糖尿病患者发生了肢体坏疽时就要截肢。由于糖尿病患者的数量不断增加,糖尿病造成的截肢病例也越来越常见。

严重感染:威胁生命的肢体急性感染,如气性坏疽、丹毒等。某些慢性感染,如慢性骨髓炎,长期反复发作难以根治,引起广泛的组织破坏和肢体严重畸形、功能丧失,甚至诱发癌变。

肿瘤:骨组织的恶性肿瘤。

先天畸形和发育异常:肢体严重畸形、无功能,且无法矫治。

其他:风湿性心脏病、麻风病、动脉闭塞性疾病及某些神经系统疾病。

21.什么是骨关节病?(加一个老年人柱拐行动困难的图)

骨关节病又称骨关节炎、增生性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等,是由于关节退化、关节软骨被破坏所致的慢性关节炎。其特征是进行性关节软骨消失,出现不同程度的关节疼痛,导致功能减退甚至丧失,多发生在负重关节,以膝、髋关节为多见。骨关节病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高,60岁以上的人20%都患有有症状的骨关节病,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

老年人拄拐图

22.什么原因可以引起骨关节病?

老年人的软骨老化,也就是医学上常说的退行性变,是造成老年人骨关节病高发的第一位原因。其他原因如关节创伤、关节疾病、慢性劳损、体重过高,以及气候潮湿寒冷等因素都可以导致骨关节病。另外,在一些地区由于食用的谷物含“镰刀菌素”以及其他不明原因所致的大骨节病,也是特定环境导致的骨关节病。

23.骨关节病患者常有哪些症状?

大多数骨关节病人虽在X线上有骨关节病的表现,但只有约5%的病人有症状。病人多为45岁以上的中年或老年人。起病缓慢,无全身症状;通常为多关节发病,也有单关节发病的情况。患病关节可有持续性隐痛,活动增加时疼痛加重,休息后好转,疼痛常能忍受,6 气压降低时加重,也就是与气候变化紧密相关。有时可有急性疼痛发作,同时有关节僵硬、关节内摩擦音等表现。久坐后关节僵硬加重,稍活动后好转,有人称之为“休息痛”。后期关节肿胀、增大、运动受限,但很少完全强直。

24.合理饮食能预防骨关节病吗?

合理饮食能够预防和延缓骨关节病的发生。老年人要适量摄入高钙饮食,多食牛奶、蛋类、豆制品、蔬菜和水果;要控制饮食,增加活动,减轻体重,以减轻关节的负重;食物中过高的蛋白质会促进钙从体内排出,所以蛋白质的摄入量要有限度;因为维生素参与钙的吸收和转化,所以还要增加多种维生素的摄入,其中以维生素D最为重要。

25.为什么坚持适量的运动可以预防骨关节病的发生?

坚持运动可以改善骨骼的血液循环,促进骨骼的物质代谢,增加骨的弹性、韧性,从而预防骨折,延缓骨骼老化的进程。坚持运动还可以提高关节的坚韧性和灵活性,防止因老化而导致的肌肉萎缩、韧带僵硬、关节强直等。运动还可改善和增加肌肉的血液供应,为肌肉活动提供能量,使肌肉发达,能够有力地控制关节的活动。由于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年龄各不同,因此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运动时间和运动量。

26.为什么晒太阳对预防骨关节病有效?

因为维生素D是钙的吸收和转化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而维生素D的最主要来源是皮肤吸收阳光中的紫外线后,通过复杂的生物化学变化合成的。所以,晒太阳对预防骨关节病有效。当然,晒太阳也要适度,不可以暴晒或久晒。

27如何预防和改善骨关节病患者的关节挛缩畸形?

关节挛缩是骨关节病常见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该部位的活动受限,肢体呈屈曲挛缩状态,并且进行性加重。

关节挛缩一旦形成,如得不到及时的矫正,就会给生活自理带来很大困难,造成残疾。预防和改善关节挛缩的方法为:

(1)随时注意保持良好的姿位,并且定时变换体位。

(2)每日对全身关节进行活动训练,活动度从小到大,分为主动训练和被动训练,手法要轻柔,力度要恰当,不可过急过猛,以防损伤。

(3)利用自身体重和强制运动的方法来矫正已经发生的关节挛缩。

28.发生中风时应怎样正确处理? 中风的学名叫脑卒中,也叫脑中风。脑中风包括两种情况:脑梗塞(脑血管被阻塞,使局部脑组织缺血)和脑出血(脑血管破裂出血)。这两种情况症状相似,紧急处理的方法也有共同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或糖尿病的患者,突然头晕、头痛或呕吐、晕倒,随后出现口眼歪斜、流口水、说话含混不清、一侧肢体瘫痪,就很可能是中风了,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不要摇晃患者,尽量少移动患者,尽快呼叫急救车。(2)宽松患者衣服。如果患者清醒,让患者半卧或平卧休息。

(3)如果患者意识丧失,可将患者摆放成侧卧位,头稍后仰,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取出患者的假牙,及时清理患者的呕吐物,防止患者将其吸入肺中。

(4)密切注意患者的意识、血压、呼吸和脉搏,不要给患者进食、喝水。

29.可能发生脊柱损伤时应怎样正确处理?

脊柱损伤多由于受到间接外力,如人从高处摔下时,头、肩或足、臀部着地,对脊柱产生轴向的挤压力,或由于受到直接撞击而引起脊柱骨折、脱位和肌肉、神经损伤。当腰背突然弯曲、扭转或用力过猛时,也会引起支持脊柱的韧带、肌肉或椎间盘的损伤。发生脊柱损伤后,受伤部位以下的肢体往往不能活动,如果神经受压,皮肤可有针扎般感觉,背部剧烈疼痛,有被“切断”的感觉,严重时患者会昏迷。当发生脊柱损伤或怀疑脊柱损伤时,要采取正确处理措施,以防止发生严重后果。主要处理方法包括:

(1)不要移动伤者,要立即呼叫急救车。一旦脊柱受到损伤,就会失去对脊髓的保护作用,此时实施不合理的搬动,就可能损伤脊髓神经而造成瘫痪。

(2)用双手保持伤者头和颈部不动,还可找来衣物、毛毯等垫在伤者的颈、腰、膝、踝部,固定身体,等待急救车到来。

(3)如果周围环境有危险必须转移时,要在专业人员的指挥下,3—4个人一起将患者平移(保持头、颈和躯干在一条直线上)放到平板上,充分固定后再搬运患者脱离危险环境。如果现场无专业人员,转移患者时应尽量保持其原有体位。

30.怎样及时发现和处理骨折,以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由于骨骼的周围有血管、神经或器官,骨折常会引起周围组织、器官的损伤。发生骨折时,伤者可有如下表现:

(1)受伤的肢体出现短缩、扭转、弯曲等畸形。(2)肢体没有关节的部位出现不正常的活动。

(3)骨折处疼痛、肿胀、淤血,受伤肢体不能活动。(4)严重的骨折会出现大出血,甚至会使人休克。

以上表现不一定同时出现。除非现场环境对伤者或救护者有生命威胁,否则不要贸然移动伤者及其受伤肢体,更不可盲目将骨折复位。尽量在现场及时对伤者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以减轻其疼痛并防止加重伤情,然后迅速将患者送医院治疗。

第五篇:肢体残疾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双全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8)四肢在末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3)双大腿缺失。(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阵碍。肢体残疾四级:基本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3)脊柱强(僵)立。(4)脊枚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凹大于45度。(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6)单侧拇指全缺失。(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9)抹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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