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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14-86467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8 11:17: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会,市直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直属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就贯彻落实全总“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为目标,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从202_年起,用3-4年时间,在全市各类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是: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依靠职工办企业;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两个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三、创建标准

1.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规范。企业依法与本企业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理、全面,管理规范、有效履行。

2.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商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具体,标准量化,可操作性强,合同(协议)履行好。建立工资分配平等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相应的职工参与、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履约责任追究制度。

3.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执行国 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无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坚持厂务公开,职工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得到有效保障。5.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职工的教育权、发展权,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6.建立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相应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化解矛盾及时,有效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

7.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女职工的平等劳动权利、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及特殊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依法落实。没有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8.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依法拨缴工会经费。

四、组织实施

“创建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县(区、市、开发区)工会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要求的目标任务和创建标准。“创建活动”要坚持企业申报、分级评审、定期命名、有进有出的原则,经评审合格,分别授予市、县级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原则上每年表彰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创建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程序是:

1、自查。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应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达到相应标准的,逐级申报。企业自查情况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经企业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视为自查合格。

2、申报。由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向所在地的总工会申报;市直企业可直接向市总工会申报。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企业的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创建活动情况与效果、职工评价。

3、考核。对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由相应一级的总工 会组成考评组,实地考查创建情况与成效。

4、命名。经考查、评审未发现问题,由相应一级总工会分别授予市、县级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颁发牌匾和证书。

被命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不搞“终身制”。在获得命名后发生企业严重亏损,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以及不坚持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严重违背创建标准的,只要符合上述一条即应取消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资格,由命名机构收回牌匾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开发区)工会要把“创建活动”作为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有效途径,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评选和表彰工作。要从严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按程序审核评定,保证“创建活动”健康发展。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形成“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泉州市总工会

202_年6月29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X办[202_]5号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企事业单位:

为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我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合力推进“平安XX”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就我街道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认真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努力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基本内容

(一)企业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依法与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无违约现象发生。

(二)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规定支付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签订工资协议。

(四)不得非法使用童工,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五)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企业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八)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开展活动,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机制。

(九)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推动企业廉政建设。

(十)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落实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健全和落实职工生活保障和文体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企业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三、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由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202_年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为职工在100人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企业范围。具体步骤如下:

(一)组织发动(202_年5月底前完成)。要根据当地实际和区里的统一部署,广泛发动和动员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要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把创建活动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自评申报(202_年12月底前完成)。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措施,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先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向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检查审核(202_年3月底前完成)。对企业的申报,区创建领导小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群众有举报的企业,要逐一检查核实。

(四)社会公示(202_年4月底前完成)。审核后拟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报命名(202_年5月至6月)。企业创建活动结果由区创建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由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XX街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予以通报。

创建活动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如发生有一票否决情况的问题,取消其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要从打造“平安XX”,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的工作议程,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胡卫东同志任组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吴宝根、党政办主任仲建军同志任副组长,街道工商大队、综治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街道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措施,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对有法不依,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及时树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建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

(三)明确重点,扎实推进。要遵循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声势。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劳动关系比较复杂的非公企业上,指导帮助这些企业尽快到达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准,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营造氛围,搞好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宣传“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设稳定、和谐、新型的劳动关系,推动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XX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劳动

和谐企业 活动 意见

抄报:区总工会 共印35份 XX街道办事处 202_年3月10日印发

第三篇: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

儒政字(202_)第号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镇机关各办、有关企业:

为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关于开展“金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决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我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遵章守法、崇尚诚信,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评选推荐的范围、申报办法及申报时间

1、评选范围:凡在我镇范围内的企业均可推荐申报;

2、申报办法:用人单位向镇工会申报;镇工会牵头,汇同镇劳动保障、经贸、工商联分会对申报单位开展评议确定名单;符合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由镇向市正式上报。

3、推荐申报截止时间:每年12月底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镇成立了“儒林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陆斌

副组长:李国庆、金朝霞、姚瑞洪

成员:沈留根、杨志群、马忠亮、刘华丽、孙汉平、段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工会),孙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2561317。

四、评审程序

评比表彰实行企业自愿申报、创建机构组织评价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自评申报:申报企业对照条件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无记名投票职工(代表)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视为自评合格,方可申报。12月10日前,由单位工会组织负责统一将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儒林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工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申报表、自评报告和职工(代表)民主测评情况等材料。

2、评议确定:“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候选企业名单征求镇安全、信访、经贸、劳动保障、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确定入围企业,并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履行审批手续后给予上报。

3、检查审核:“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镇上报的候选企业名单征求市安全、信访、工商、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确定入围企业。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审核组,进行实地审核。

4、社会公示:审核后拟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通报命名。“金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总工会、工商联共同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附件1:“金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附件2:“金坛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表

202_ 年 3 月 18 日

附件一

“金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标准

一、劳动合同规范(15分)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5分)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管理到位;(3分)

3、企业劳动合同档案齐全,合同文本保存完整,劳动合同发还职工本人;(3分)

4、无侵害女职工特殊利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现象。(4分)

二、劳动标准落实(20分)

1、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3分)

2、按月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且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分)

3、按规定支付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且加班加点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最长时间;(4分)

4、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85%,其他各项保险不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4分)

5、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基础扎实。(4分)

三、协调机制完善(15分)

1、依法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的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续签及时;(4分)

2、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的提高逐步增长;(3分)

3、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制度,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依法及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3分)

4、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设立外来职工联络员,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3分)

5、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会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签订职业安全卫生专项协议。(2分)

四、工会作用明显(15分)

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女职工组织、工会经审组织,职工入会率95%以上;(5分)

2、企业支持工会工作,依法及时足额拨解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单独建帐;(4分)

3、工会工作规范,发挥作用好;(3分)

4、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3分)

五、职工素质提升(15分)

1、开展“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职工劳动竞赛、职业技能培训富有成效;(5分)

2、按职工工资总额2%以上提取职工教育经费,7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5分)

3、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活动。(5分)

六、企业健康发展(20分)

1、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利税逐年增长,效益居于同行业较高水平;(5分)

2、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制订程序、内容合法,并按厂务公开要求向全体职工公布;(3分)

3、重视职工生活保障,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完善;(3分)

4、无职工因其劳动权益受侵犯而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侵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5分)

5、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4分)

七、一票否决项

1、近三年内有使用童工现象。

2、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伤死亡或职业危害事故。

3、近三年内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或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附件二

“金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第四篇:关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劳动关系

和谐单位”星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矿属各单位、车间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推动“和谐矿区”建设,根据上级和集团公司工会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工作实际,就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星级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星级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建立“以人为本,利益兼顾,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矿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星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依靠职工办企业;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覆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两个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双羸,达到“共建和谐单位,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

创建建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加强领导,加大指导和协调的力度,矿成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矿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副主席任副组长、劳资科长、法律办公室主任、工会组宣部部长、生产生活部部长、女工委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工会生产生活部,负责全矿星级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车间工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照矿制定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实施,要及时研究、分析和总结创建活动情况,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并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创建工作,将创建和谐单位的标准公布与众,让广大职工全面了解,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到“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中来,以此推动我矿现代化管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评审考核。

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年按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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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评选标准,对各单位进行一次评审考核(一星级为合格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二星级为优良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三星级为优秀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经按各星级标准考核,由矿工会分别授予合格、优良、优秀“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

(四)表彰奖励。

矿工会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每年进行一次“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评选表彰。在评选劳动模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创建活动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标准

主题词:劳动

和谐

星级

创建

—————————————————————————— 报:集团公司工会 送:矿领导

发:各分会、车间工会

——————————————————————————

共印60份

“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标准

1、一星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标准

(1)坚持科学发展观。各项改革、改制措施符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要求,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实施科学管理,推动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年年有所提高,单位健康持续发展。

(2)依法用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培训。

(3)工会作用发挥较好。工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化,能够按时上缴工会经费,工会工作达到规范化要求。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4)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平等协商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区队务公开有细则或实施办法。

(5)分配制度明确。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决定机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加班加点按规定支付工资。职工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随企业发展逐步增长。

(6)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没有无故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7)职工生产生活安全有保障。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符合法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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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的规定。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定期健康检查。无死亡事故或职业危害事故发生,高危行业安全指标不超过有关规定。

(8)劳资矛盾处理有机制。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不出单位,没有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劳动监察、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能及时纠正。能够对企业特困职工进行帮扶救助。

2、二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标准

在一星级标准基础上达到下列标准:

(1)科学发展观落实较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开透明。单位每年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有持续发展后劲,社会责任感强。

(2)单位用人制度科学。重视职工技能培训,人才有发展空间,能够合理流动。

(3)单位工会作用显著。工作规范,达到集团公司模范职工之家标准。依法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4)单位政治文明规范。集体合同、职代会、区队务公开,发挥作用明显。

(5)分配制度比较公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和效益增长逐年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

(6)积极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7)生产生活安全卫生健康。劳动保护组织、制度、设施齐全。职工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加班加点不超时。

(8)对特困职工救助有制度、经常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健全,工作规范。

3、三星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标准

在二星级标准基础上达到下列标准: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卓有成效。单位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富有成效。单位文化建设和职工技术业务培训不断加强,职工队伍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水平逐年有所提高.单位管理和技术进步水平不断提升,单位经济效益处于同行业前列,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用人科学诚信。企业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规范,内容全面,保证履约。

(3)单位工会达到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准。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成绩显著。

(4)平等协商充分,集体合同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建立了履约监督责任制,保证履约。职代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职工工资随单位效益逐年增长,增长幅度高于政府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单位职工年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50%以上。

(6)能够为全体职工按最高基数,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能够执行政府出台的其他职工福利政策规定。

(7)生产安全卫生达到省级以上同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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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本单位特困职工建立起救助机制,运行效果显著。劳动争议调解及时有效、不出单位,没有集体上访事件,没有“民转刑”案件,民情民意反馈渠道灵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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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XX县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围绕“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XX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我县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为目标,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依靠职工办企业;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两个积极性,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1、创建活动的范围逐年扩大

全县各类企业都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企业的工会组织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工会联合会要组织、引导好本地区范围的创建工作,已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方案和措施。到202_年底,县属工考企业创建开展面要达100%,其它各类企业(成建制)要达60%;到202_年底,全县各类企业(成建制)创建活动的开展面达100%。

2、达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的企业逐年增加

企业按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认真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创建达标,到202_年底,达到创建评选标准的企业不低于15%;202_年底不低于35%;202_年底不低于50%。

三、创建评选标准

1、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建立各项劳动保障制度,诚信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规范。职工的劳动就业、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等各项权利得到保障,无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2、按《劳动法》规定,企业依法与本企业全体职工(含农民工)签定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劳动合同内容合情合理,经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劳动合同签定后能有效履行。

3、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加,集体合同协商充分,程序规范。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还应签订女职工单项集体合同,企业工会组织对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实施有效监督,企业满意率达90%。

4、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企业制定了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重大伤亡和职工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5、企业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工作开展规范并切实发挥作用,工会经费拨解足额、及时。

6、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有关制度健全。调解及时有效,对本企业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厂长、经理与职工对话制度。

7、企业坚持和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了厂事务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有职工代表。职工董事、监事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8、职工队伍稳定,没有发生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时间,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9、围绕促进企业发展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深入开展,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充分调动。建立了职工爱厂如家,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的长效机制。

10、尊重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为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形成企业关心职工合法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协调指导组,协调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指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具体工作。

五、建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长效机制

1、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分为县级、市级、省级和全国四个档次,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档次不能越级申报。要建立逐级创建申报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经常化。

2、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企业申报,县创建协调指导组成员单位组织评审考核小组,深入企业按创建标准进行听、查、测、访等工作,最后提交协调指导组会议决定。

3、通过创建考核评审达标的企业,颁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牌匾和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4、凡未创建达标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一律不得参与县以上对企业和法人代表的评先评优。

5、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后,如企业发生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众性上访事件,不认真坚持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事务公开制度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各基层工会要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推动创建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发展。

附:

1、XX县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协调指导组人员名单

2、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8月3日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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