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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范文模版)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14-98730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4 23:48: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范文模版)

中共庆城县委 庆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202_年5月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协调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智力支持,推动庆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和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_—202_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1、理性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培养、使用和激励人才的政策措施,人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客观分析,全县人才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环境不优、素质偏低,特别是农林、水务、经济、财会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现有各类人才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低于全国和省市平均水平。从年龄结构上看,138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51岁以上的88人,占64%,1156名中级职称人员中41岁以上的820人,占71 %,年龄明显偏大;从行业结构上看,教育、卫生系统专业人员占92.5%,农林、水务等行业的技术骨干人才比较匮乏;从文化结构上看,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本科以上学历1258人,占两类人才总数的27.4 %。人才引进偏少,外流现象突出,近五年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59人,调出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技术骨干55人。

2、提高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作支撑。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抓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支持庆城发展的“82号文件”政策机遇,借助我县富集的石油、煤炭资源和“三高一铁”快速交通建设,树立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的人才意识,把人才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创造人才优势,赢得发展先机。

3、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和特色人才为重点,以人才工作机制和政策创新为动力,着力培养壮大“六支”人才队伍,为深度开发“四大资源”,走好“六条路子”,打造“六型庆城”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到202_年,全县人才总量达到20700名,其中党政人才保持在2950名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1560名、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900名、技能人才达到390名、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2000名。

二、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4、着力提升党政人才队伍素质。大力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以上海展望发展学院和市县党校为主阵地,抓好乡镇、部门正职、后备干部、“三方面”干部的培训。采取举办主体班次、选派外出考察学习、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现职和后备党政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县级干部上讲台”、“领导干部学习会”等制度,鼓励党政干部参加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党政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到202_年,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后备人选达到1200名左右;以35岁左右年龄为主体,本科学历达到500人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10%以上。

5、着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育。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一支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紧培养农林牧、红色旅游、科教文卫、旅游管理、建设规划等领域的高级人才和急需人才。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养农业科技、工业技术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专业技术骨干300名。

6、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能力。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人才促进工程为重点,有针对性的选拔一批年富力强、专业对口、有发展潜力的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不断壮大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每年培训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50名。到202_年末,年龄结构以35至40岁为主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后备人选达到1560名,专科以上学历拥有者达到90%。

7、着力打造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品牌。以培育乡土特色人才品牌为核心,大力培养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结合苹果、草畜、瓜菜等支柱产业发展需求培养乡土人才。做好香包、刺绣、剪纸等民俗文化产品的加工与培训,打造“乡土专家”品牌。建立农村实用技术职称评审体系,不断扩大技术资格证在农村的覆盖面,使持有职称证书的农民技术员达到1500人。重点培养1.2万名具有带头和示范作用的乡土特色人才,其中:从事种养业科技带头人1万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1500人,农业经纪人才及物资营销人才500人。

8、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一支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以庆城职专、县农广校为依托,建立与科研院校共享的人才培养机制,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对高技能人才职业技术能力的培养。做好职业教育与企业对接工作,定向为社会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通过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促进岗位成才。到202_年末,全县技能人才达到810名。其中高级工达到420名、高技能人才达到390名。

9、着力规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以提高社会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能力为核心,培养一支数量充足、专业化水平较高、结构比较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鼓励发展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调解、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居家养老、社会中介、文艺创作等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实践锻炼,组织开展岗位比武、义工标兵等职业技能竞赛,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加强招才引智力度,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0、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适时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加大一般干部跨部门交流力度。对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引进的紧缺人才,按照《庆城县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对事业单位引进紧缺的硕士、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采取“一事一议一策”及“绿色通道”方式引进。每年初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赴省内外参加各类人才洽谈会、专场招聘会,引进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急需人才。

11、明确人才引进重点。实施人才引进“百人计划”,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制订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引进或柔性引用100名高层次人才。加大政府与院校合作力度,通过聘请专家学者、建立政府顾问组织、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等不同形式,聘请各地高层次和急需的技术创新人才为我县服务。实施人才要素“回流工程”。积极为在外创业人才搭建回乡创业平台,开展庆城籍在外创业人才“家乡行”活动,充分发挥“本土人才”的带富引领作用,着力破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瓶颈”制约。

12、畅通人才流通渠道。立足县情实际,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办法,促进县内人才合理流动,提高人才的整体利用效率。设立“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实行人才引进限时办结制。对引进的急需人才,配偶、子女可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引进人员配偶的工作,教育部门负责解决引进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公安部门负责解决引进人员的户籍问题,所需的相关经费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不断优化人才创业环境

13、激发现有人才活力。健全完善各行业、各领域“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政策体系,规范党政人才队伍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动态档案。落实事业单位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考核力度,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制度改革。建立各类人才数据库,完善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14、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对高层次人才提供政府租赁房、发放补贴津贴等政策待遇。对重点引进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或科技带头人可以享受正高级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每年发放2万元补贴,并可优先提拔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经考核特别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提拔担任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引进人才在我县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重点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由政府提供100m2左右的住房,在本县工作满10年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对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领军人才”,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津贴,若连续被聘用为领军人才,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贴标准递增;聘用期年内考核合格的,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给每人每年安排2-5万元作为科研经费;聘用期内,对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经县委人才领导小组评审后,一次性可奖励3-8万元。

15、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先导、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机制,重奖在各行业、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设立“庆城县突出贡献人才奖”、“庆城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和“庆城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人分别奖励1万元、3000元和202_元。

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人才强县工作落实

16、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职能,及时研究和解决人才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委组织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调研,明确重点,落实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抓好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相互间的协作与配合,切实形成整体合力。

17、构建人才工作政策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庆城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_—202_年)》、《庆城县领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庆城县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庆城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办法》、《庆城县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为人才工作搭建政策平台,为“育才”、“引才”、“用才”、“聚才”提供政策支撑,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提供政策保障。

18、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通报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强化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责任意识,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落实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政策制定、人才引进、评优推荐等重大事项,需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或上报。

19、建立人才工作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开发培养、人才交流合作、人才引进引用、人才资助奖励等人才工作项目。实行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制度,加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以各种形式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大力实施人才工作项目,积极争取省市人才专项资金支持。

20、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我县人才工作相关政策、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和各乡镇、各部门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等,不定期召开人才工作座谈会、现场会,积极推广相关单位在人才评价、激励、培育、使用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人才意识,着力营造人才公平竞争、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人人尊重人才、人人爱护人才、人人竞相成才、人人竞展才华的社会氛围。

第二篇: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人才的工作意见

林人发[202_]1号,202_年1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务林人的全面进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现提出加强林业人才工作意见。

一、加强林业人才工作是加快林业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盛世兴林,人才为本。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全国动员、盛世兴林的难得历史机遇。发展大好形势,延长林业建设高峰期,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艰巨任务,对林业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大批优秀人才为林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与当前林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林业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基层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匮乏,林区人才流失严重,育人选人用人机制不活,人才开发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仍很突出。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严重制约林业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林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林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人才工作,走人才强林之路。

2.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以提高能力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三个环节,突出造就拔尖人才、吸引紧缺人才、培养实用人才三个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接续有力的林业人才队伍,开创广纳群贤、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为实现务林人的全面进步和林业事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结构调整

3.全面加强林业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各级林业党政领导人才的培训,提高其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提高其决策分析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强化县级主管领导和地县林业局长的专题培训,提高其决策和指挥能力;突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推广应用林业科技成果的能力;实施林农和林业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培养大批基层实用人才;切实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启动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配套培训项目,开展工程管理和技术培训,培养大批林业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高度重视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林业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营管理能力。加强林业职工转岗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继续做好选派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工作。面向广大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以林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的继续教育。继续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积极推动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地方各级林业部门和各单位在积极派员参加培训的同时,也要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4.大力发展林业教育事业。进一步落实共建林业高校的有关措施,继续加强对林业教育的协调和服务,重点扶持国家和部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和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在科研项目立项、实习基地建设、学术带头人培养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稳步推进林业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好林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加强林业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和教材体系建设,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对林业职业学校的投入和林科专业学生的资助力度,推动林业

职业教育事业的大发展。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委托培养制度;研究制定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林区就业和创业;积极探索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到林区志愿服务制度。加快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重点培养一大批生态建设、工程管理、产业发展、经济管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广泛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通过合作办学、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为林区和西部地区林业建设培养更多更好的专门人才。

5.不断优化林业人才队伍结构。重点优化队伍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林业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大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宏观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和政策研究方面的人才;科教兴林需要大批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科技示范和技术培训的人才,需要大批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创新型人才,需要大批林木育苗、植树造林、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实用型人才;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急需大批熟悉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建设规划、工程设计、现场施工到检查验收各环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林业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能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和专业人才。必须立足现有人才,大力培养、引进紧缺和急需人才,加强培训,更新知识,提高队伍整体能力。

6.切实加强林业人才实践锻炼。加大各级林业党政领导人才的实践培养力度,把轮岗、交流和到基层锻炼、异地挂职作为开阔视野、磨炼意志、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加速成长的重要途径之一;将党性强、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放在重要的管理岗位进行培养;优先扶持理论基础扎实、创造性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主持和承担重点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优先安排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国内外进行考察、学习和学术交流,推荐他们到学术团体担任职务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对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1至2年。

7.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林业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人才队伍,特别是各级林业党政领导干部和高级专家后备人才队伍。发挥老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和使用好中青年人才。实施新世纪林业人才培养工程,通过科研课题、工程项目和林业政策与体制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的作用,搭建平台,培养高层次后备科技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员考录制度,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也应积极探索建立考录制度,把大中专毕业生作为补充和扩大人才队伍的主要来源,优先录用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源头上把住人才入口关。采取积极措施从各类高等院校,特别是知名的综合性院校吸收毕业生,不断优化后备人才队伍结构。

8.广泛吸引社会人才和海外人才。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贸结合、联合研发、联合承担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等形式,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地进行“柔性”人才引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利用国家和当地高级专家智力资源,聘请其领衔主持研究本地林业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积极探索与国内外著名高校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的方式和途径培养林业人才。坚持“来去自由”的方针,研究制定鼓励海外高级林业人才回国服务的政策,加大对海外留学林业人才回国创业的资助力度,切实优化创业环境,吸引海外人才采取多种形式为国家的林业建设服务。建立健全联系与服务渠道,加强与海外大学、研究机构和华人商会、留学生组织的联系,加强海外林业人才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高层次和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各级林业党政领导人才和领导班子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时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认可,热心林业事业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进团结、增强战斗力为重点,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10.加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注重科技将才的培养。遵循学术带头人成长规律,完善培养选拔高级专家的制度体系,着力培养适应林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首席科学家、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健全特聘专家制度,培养造就一支学科门类齐全、在世界林业科技领域有较大影响、在国内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通过重点课题、重大项目和重点经费支持,加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开展国家林业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继续做好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评审表彰工作。要直接掌握和联系一批全社会的林业与生态建设高级专家,注意发挥离退休老专家、老教授的作用。

11.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经营管理人才是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创业资源、创新资源和发展资源。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既熟悉市场经济和生态建设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又善于发现、挖掘和转化林业资源,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的现代经营管理队伍,造就大批企业家和管理专家。

12.加强基层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实用人才是林业建设最基本、最直接的参与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各类中高级技能人才和农村林业能人等实用人才,加快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发挥基层林业部门的主体作用,加强林业工作站和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要努力做到站站都有大学生,空缺岗位应优先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国有林场和苗圃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引进大中专毕业生,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的结构。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林农培训和职工转岗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林农和林业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

13.完善党政领导人才的评价和使用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日常考核制度,加强对党政人才的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和关键时刻表现情况的考察,把考察考核结果作为任免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胆起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干部;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使他们进入成长的“快车道”。研究探索从专业技术干部中聘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条件和程序;实行岗位轮换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机关与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企事业单位之间人员交流的制度。

14.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的评价和使用机制。参照党政领导人才的评价机制,建立注重实际效果,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按照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统一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公开选拔和聘用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探索实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动态管理。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等管理环节,逐步做到干部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积极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15.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与使用机制。把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作为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由出资人按照反映经营管理水平的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和反映林业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指标,评价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同时考察其在富余职工转岗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社会责任指标。要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企业的人才一视同仁。积极探索个人自荐、群

众举荐、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相结合和面向市场、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制度,重点抓好大中型林业企业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16.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和使用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用)制,形成重能力、重实绩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行业专业技术评价机制,推行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在营造林质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木种苗等领域研究建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推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技术责任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人才担任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技术负责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要切实解决非专业人员挤占专业技术岗位的问题。

17.完善技能人才的评价与使用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单位聘用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资格并重制度。推行林农技术员和技师的评定工作,促进林农学科学、用科学。林木林地承包经营和林业工程建设中的种苗生产、造林施工、森林管护、病虫害防治等,应优先安排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或林农负责技术工作,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和技术保障作用,提高周围林农的技术水平。

五、鼓励竞争和创造,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18.建立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竞争激励机制是各项激励机制中管用、经济、有效的措施,能从制度上为解决能上不能下和论资排辈等问题提供原动力。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在聘任、晋升、奖励、重点培养及带薪学习和休假、挂职锻炼、出国进修等方面,在综合考虑贡献和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均等竞争的机会,激励其充分发挥潜力。

19.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形成不同岗位间、各类人员间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使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艰苦地区倾斜;探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多种收入分配方式。积极研究科技成果入股、有偿使用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形式,探索科技人员从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咨询收益中提成的办法。

20.完善林业奖励制度。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制度,对为林业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员,特别是长期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加强对受表彰单位和人员的经验和事迹的宣传,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林业人才成长。

2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属地原则,积极完善事业单位福利和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福利货币化改革步伐,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待遇。对于体弱多病、劳动能力较弱的人员,要尽可能安排其合适的工作岗位,给予其生活和医疗、养老保障。对于下派挂职锻炼和交流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要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统筹规划,促进林业人才工作与林业事业协调发展

22.制订林业人才规划。将林业人才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林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建设的一项重大基础建设,与林业各工程建设同步规划、部署和实施;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要强化人才保障,加强本业务领域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将人才保障纳入相关业务立法的研究范围,为实施林业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23.建立稳定投入渠道,保证林业人才开发经费。要树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是最有效投入的观念,建立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林业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用于基层林业人才、关键岗位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行业人才评价体系、培训教材体系、培训

能力建设和林业人才研究等投入;从基本建设渠道加大林业培训基地建设、林农培训体系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投入。各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要保证人员培训经费。要将人才开发经费和培训体系建设资金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和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渠道。逐步提高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人才资源开发的比例,不断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

24.实行分区分类指导,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单位,要遵循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的规律,发挥人才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市场调节为主,强化行政引导。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行政和组织优势,大力引进各类人才。要做好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组织的人才工作,为其提供培训、评价、信息等服务。同时,以林业改革试验区、科技示范点和各级林业部门联系点为依托,通过人才派遣、干部挂职、人才交流、定期服务等多种形式,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林业人才资源,并通过建立和完善林业人才市场,大力引进和吸引各类人才;建立协调机制,组织中央与地方,东、中部与西部地区林业人才的对口交流,有效解决人才积压和人才短缺的矛盾。努力建设好林业人才开发交流服务机构和林业人才信息网,积极推进人事代理服务,切实为林业人才的引进和合理有序流动做好各项服务。

七、加强领导,开创林业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5.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在党组(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级林业部门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共同做好林业人才工作。

26.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疏通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人才工作渠道,加强在林业人才工作研究、信息分享与交流等方面的协调与配合,定期开展行业人才调研工作,建立上下贯通、良性互动的人才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7.加强林业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林业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和相关专题研究,积极探索符合商品林、公益林两类林业特点的人才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林业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建立和完善林业高级人才信息库;进一步加强林业人才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保证林业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林业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抓住历史机遇,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人才工作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加强林业人才工作,为实现林业建设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进一步加强老年工作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2_〕19号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我省老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在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老龄工作组织建设、道德建设、舆论宣传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切实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开创我省老龄工作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2_年,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126万人,占总人口的12.87%,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15万人。老龄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是我省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对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发展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意识,积极解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服务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真正体验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为适应老龄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适合省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快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市(州)级统筹。从法制上规范和防范养老保障风险,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在3年内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继续发挥土地养老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衔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研究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完善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拓宽服务范围,坚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疾病负担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老年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制度,逐步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补贴金标准。

三、建立健全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让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惠及老年人。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202_年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农

村居民的总体目标。各级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村贫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大病救治的补助工作。切实加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医疗机构应采取继续教育等措施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救助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及时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快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对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和改建一批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老年活动场所和社会福利设施。202_年,大中城市和县(市、区)要新建或改(扩)建1至2所老年活动中心,平原地区、丘陵地区乡镇、街道应建立老年活动室,盆地周围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镇要力争建立老年活动室,鼓励、帮助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站。农村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应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安排解决。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的综合性服务网络。在大中城市试点建设“爱心护理院”,逐步实现90%以上大中城市和县(市、区)城区建立1所以城乡养老为重点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目标。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代养、寄养老年人的综合服务场所。根据社会需要和老年人自愿的原则,引导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和老干部、老专家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着力加强乡镇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开展自费代养业务,扩大服务范围。在老年福利设施的资金和项目安排上重点向农村倾斜。

积极推进老年服务社会化,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精品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发展,力争202_年末,大中城市和老年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建设1所示范性老年公寓。

五、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遗弃、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打击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邪教组织和愚昧迷信活动。“十一五”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要适当安排资金用于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抓好社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保证老年人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对拒绝赡养或虐待父母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认真制定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加强监督检查。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时要继续落实好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公交客运部门要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方便。依法规范老年人的社会集资行为,农村老年人在承担筹资筹劳方面要酌情给予照顾。各级人民政府在实行百岁及百岁以上老人人均每月不低于100元长寿补贴金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为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制度。研究制定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座城市公交车、城乡贫困家庭老年人去世的丧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的政策。要将贫困纯老

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学费应予减免。

六、积极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各级文化体育部门要把老年教育、文化和体育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努力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加强现有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老年文化和体育事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尚未建立老年大学的市(州)和县(市、区),“十一五”期间应兴办1所老年大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办老年学校,力争202_年末全省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0所。加强对老年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老年文化市场,倡导基层文化的创新发展,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作品。建立健全基层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加强农村老年文化建设,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加强道德和法制建设,强化全民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老年专栏、开设老年节目、办好老年刊物和街头板报、组织文艺演出、开展“敬老宣传月(周)”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倡导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及时宣传敬老先进典型,营造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

县级以上老龄工作委员会是本级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老龄办作为民政部门代管机构和老龄委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老龄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老年人口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工作。对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队伍要积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做好老年群众组织负责人的能力培训工作,强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九、明确任务,齐抓共管,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老龄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通过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敬老模范乡(镇、街道)、敬老模范村(社区)和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这个载体,进一步明确老龄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到部门,经费落实到项目。涉及老龄工作的部门要把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规划,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省级部门对省级财政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经费要足额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将公共老年服务设施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推进老龄事业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确保老年人与其他社会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意见

开学近两个月,学生中各种苗头开始冒头,安全警惕性有所放松,安全形势严峻,具体表现为:

1、学生方面:

(1)高一学生开始混熟,学生间的矛盾呈激化态势

(2)早恋现象严重

(3)抽烟严重,尤其在校门外小店购买散烟

(4)女生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5)手机上网现象严重

(6)学生间矛盾越来越隐蔽,反馈机制不够通畅

(7)学生迟到、缺课不在寝等情况反馈不及时、请假手续不规范

2、管理方面:

(1)值日巡查不到位

(2)年级检查处理不及时

(3)上课下班老师不管纪律

(4)班主任相关教育有所放松

(5)寝室管理存在漏洞,查寝不到位,学习状态不好

(6)门卫进出口把关不严

具体整治:

1、规范值日,严加管理督查。具体见《进一步规范值日工作通知》。

2、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关注学生假期安全。政教处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利用校讯通发布温馨提示。

3、年级召开教师会、班主任会、学生会(最好每周一次)、学生干部会,层层级级强化安全意识。

4、强化教师责任,对教学口负责,规范教师上课考勤和安全要求,召开音、体、美等专业教师会,强化安全,尤其强化专业老师对专业生的管理责任。

5、教书育人。教学口负责开展广泛的教师课堂活动,要求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

6、活动育人。举行高三学生成人礼、八年级学生告别十四岁活动,利用运动会进行从班级到年级到学校的层层选拔,激励每个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7、加强与公安、工商、交警、质监、公交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尤其加强校门外的小商店、原三里中学校园的安全监控。

8、建立有效的安全反馈机制,加强政教、保卫、学生纪保小组巡查。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意见

市供销社党委

关于加强社属各单位工会工作的意见

社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市供销社系统工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调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市供销社系统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系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结合市供销社系统实际,就加强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和完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社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社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工会工作。要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一些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党委(党总支)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会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社属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工作新局面。市社党委在考核社属各单位工作时,将把工会工作列入 1

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配备好工会干部。工会主席的人选,由市社党委同上级工会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名推荐。届中变动工会主席需经各单位工会委员会讨论,并征得上级党委和工会的同意。

要加强各单位基层工会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管理能力强,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敢于为群众说话办事,热心为职工服务的同志担任工会干部,要把工会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之中。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工会工作基本理论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列为主要培训内容。

要重视发挥工会的参与作用,支持工会参与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协调工会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在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吸收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工会负责人也应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准确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并做好信息沟通和群众中的宣传工作。

各单位应按照《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工会拨缴经费,并根据工会各项活动的需要提供场地、设施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各单位工会要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会活动方案和上级工会指示精神向同级党政请示、汇报,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争取行政的支持。工会要尊重和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维护行政领导行使正确的决策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动员、组织职工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工会工作新机制,全面履行工会四项基本职能各单位工会要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努力创新工作机制。要了解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会工作新的载体、途径和方法。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各单位工会要做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市供销社系统整体利益相统一,及时反映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经济、劳动和健康权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工会要主动协助党政做好协调工作,引导职工自觉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努力为职工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引导职工支持并共同促进市供销社各项事业的发展。工会要围绕市供销社中心工作,协助党政抓好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导职工在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的同时,开展创建“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活动。工会要把加强对职工的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作为重要职责。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活动,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现、价值观,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各单位工会坚持为职工办实事,热心为职工排忧解难,使“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适时开展各类健康文体活动,增强职工身体素质。要支持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

益,并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开展工作,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和家庭文明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是社属各单位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社属各单位要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各单位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在各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下承办职代会的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其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讨论处理重大问题和检查督促作用。充分保证职工对各单位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审议权和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监督权,认真落实职代会代表提案。凡企业重大改革、改制、经营决策,不经职代会审议不能实施;凡企业收入分配、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能执行。

要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党政班子要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上认识厂务公开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工会在厂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地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各单位工会要找准位臵,发挥特色,自始至终参与厂务公开的全过程,积极配合党政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各单位工会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要加强学习党的工会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全局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热心为职工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

各单位工会要认真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要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工会经费的使用要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审计和监督。

各单位党组织可根据以上意见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范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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