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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调研情况综合汇报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4-101372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8 22:47: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税收征管调研情况综合汇报

税收征管调研情况综合汇报

税收征管调研情况综合汇报

税收征管调研情况综合汇报

为适应国税新形势和发展的要求,市局下达了相关的调研课题。为此,分局高度重视,召开了局务会进行了专题的座谈、分析和研究,现依据市局的调研课题,结合分局的实际,将相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关于税收征管

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科学。分局内设综合科、计征科、管理科、稽查科。实行一级稽查后,稽查科稽查职能消失,造成部门职责缺失;办税服务厅不是内设机构,增加了管理难度,造成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机构过少与职责

过多共存,形成了一个部门什么都要管理,什么都难以管理好的局面。

二、信息化支持的税收监控功能作用发挥有限。征管信息化是一把双刃剑,一头指向纳税人,一头指向税务机关。但是这一双向监控功能需要与其信息技术、信息质量和数量、机构设置、岗责体系和干部素质综合配合推进,才能发挥作用。对于计算机的税源监控和对申报质量的识别评判功能,仍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征管软件还不能胜任,这需要大量相关信息的采集和软件功能的智能开发作保证。因此,不能过分对税收管理的计算机应用高估其作用,计算机技术的优势是可以进行高速、机械性的处理,能够按照确定的程序、方法来解决问题,可是有些管理工作因其条件的复杂性,很难将其进行计算机处理。

三、征管信息化的准确性和相关性存在问题。征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程序都通过计算机这样一个平台来操作,以达到上收执法权、减少执法随意性的目的。税务人员根据

纳税人申报的各种信息办理涉税事宜,但其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可靠性难以保证,同时协税信息---工商、金融、海关等不能共享,给信息的利用环节---税源监控、案头评估、稽查选案、税源调查等造成了难以运作的操作基础,从而出现专业管理部门多头向企业要数据,下户频繁调查和检查,管理忙乱,监控不力,稽查选案成为摆设,检查盲目,难以发挥重点打击的作用。

四、征管信息化统一性没有解决好。自1月1日起,分局ctais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稽查、征收、管理职能的完全分离,这种“专业化”的精细分工,导致税收征管档案散存于征收、管理、稽查和其他诸多环节、诸多部门之中,这既不利于加强税收征管,也不利于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同时与ctais一起使用的还有金税工程系列软件,两者不能兼容,影响了征管信息化的协调发展,这些都使得ctais在短时间内不能担当起征管重任,出现了国税部门两套软件双轨运行,既增加了工作量,又不利于信息化的共享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月要到税务机关办理防伪税控认证、专用发票抄报税、“四小票”数据报送和纳税申报等业务,再加上日常的政策咨询、涉税事项审批等工作,使纳税人频繁地奔走在税企之间,办税烦琐、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了大量的涉税管理软件,如金税工程的防伪税控开票、专用发票认证、货运发票、废旧物资等“四小票”采集软件、电子申报软件等,由于各软件功能单一,操作各不相同,造成纳税人使用成本高,操作不方便,影响了企业积极参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热情。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的建议:

一、规范机构设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可设置为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建议改开发区分

局由非全职能局设置为全职能的国家税务局,内设办公室、计征科、征管科、综合业务科、人事教育科、监督室、办税服务厅。有利于征收管理要求,科学界定机构职能,明晰部门业务界限,做到职责分明,权责对等。

二、进一步健全岗责体系,理顺工作职能。结合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的有关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对各征管工作事项详细明确其职责、分工、标准、操作、权限、程序、联系、制约、考核、评价等具体内容。对市城区和各县区局、基层分局特别是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的工作职责、分工等统一进行一次修订和完善,调整合并职能,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落实任务,具体到人,以确保各系列、各岗位权责分明、运作规范、纵向通畅、横向协调,从制度上确保“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强化税源监控,防止税收流失。强化税源监控要全面做好税务登记管理、切实强化纳税申报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加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建立税收征管预警机制、认真做好纳税评估,同时加快税收征管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发区分局截止九月份共有企业46户,比末企业户数增长比例达到70%,这是前所未有的。这一发展形式对税源监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停留在机上,还要对片、企业安排税收管理员实地监控,充分了解纳税户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加强纳税户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

四、加速协、护税网络建设。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使工商登记编码与税务登记的编码保持一致,并尽快实现与工商部门信息系统的“联网”。尽快实现税务、银行、企业信息系统的“联网”。呼吁国家通过立法限制大额现金交易,规定银行代扣代缴、代划代缴税收的职责。

五、加快整合步伐。对ctais、防伪税控、出口退税等纳税人相关资料进行整合,对纳税人的基本资料、纳税状况、历史征

管信息和税收征管相关信息由分散信息实现集中存储管理,从而实现对纳税人有关涉税信息的统一展现和综合运用。

二、关于人力资源

现阶段国税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是:总量过剩和专业人才相对不足并存,尖子人才相对偏少和能力岗位不匹配并存,改革不断深化和管理体制僵化并存,外部的激烈竞争和内部活力不足并存,选人用人程序化和人才评价机制不科学并存,党管人才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存。从目前分局干部思想、行为现状来看,存在人浮于事、活力不足、效率欠佳、学风不浓等问题。

一、从个人素质与思想境界上看。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干部安于现状,消极应付、得过且过,工作能力低下,工作质量低劣,缺乏奋发进取的内在动力,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主观,价值观念倾斜,攀比意识浓厚,在个人得失上斤斤计较,在工作待遇上盲目攀比,与其它单位、其它行业,其他地区相比,觉得收入有差

距,情绪失落,意志消沉,与本单位、本岗位、同资历同志比,只看到自己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比别人低,而看不到自己的敬业精神、工作贡献、综合素质比别人差,怨天尤人、牢骚满腹。甚至还有极少数个别干部在纳税人中吃拿卡要报。

二、从干部交流和轮岗情况看。存在能力失衡和岗位依赖的问题。由于干部工作能力的差异性,干部岗位交流的局限性,个别同志长期在特定的岗位上工作,导致工作能力失去平衡,税收专业能力和宏观综合能力不兼容,组织协调能力与应对事务的能力不匹配,从事业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差,从事行政工作的业务能力差,长期管个体的不能管企业,长期干业务的不能写文章,造成一部分同志长期只能应付某些单一性、表面性、重复性的工作,所在岗位工作松散,人浮于事;另一方面某些技术性、综合性、应变能力较强的工作长期只能由少数同志从事,所在岗位压力沉重,一旦进行岗位交流,工作几乎难以开展,形成了个人依赖岗位,岗位依赖个人的局面。

三、干部素质与现代税收管理要求不适应。近年来,分局通过建机制、强培训、鼓励干部学历再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干部的学历和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与现代化、信息化税收存在很大差距,普遍存在“高学历、低水平”现象。分局目前有正式干部8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就有64人,占75%以上,而各类岗位能手不到5人。

四、干部工作激情不高。一方面机构收缩,所需岗位和领导职数大量减少,干部正常晋职晋级的机会渺茫;还有部分接近退养年龄的干部,想到即将安享晚年,存在占岗、悠岗的现象,工作不负责、不进取。另一方面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与起征点的调高,进一步增加了富余人员,有些干部感到无事可做,觉得工作没有干头,日子没有混头。

解决以上问题,我们的建议:

一、创新观念,充分尊重人才。即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 的观念、树立人人成才的观念,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创新环境、大力培养人才。即创新人才成长环境,创新人力资源发展环境、创新人力资源激励环境;改革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制,推行任职限年制、任期考核制,使干部管理真正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真正做到能者有其位。

三、创新机制,科学开发人才。即优化竞争交流机制、构建人才评价机制、探索能级管理机制。

1、完善评价机制,以科学客观为原则建立人才评价机制;

2、制定学习激励机制,要对通过自学取得文凭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资金补助,鼓励自学成才;

3、加大培训力度,对培训进行合理的规划、投入,在师资、命题、考风、奖惩等各个方面予以规范;

4、试行能级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对各岗位干部所具备的能力进行评定分级,据此决定干部的使用、责任和待遇;

5、建立人才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动

态管理,未进入人才库者不能参加相关领导职位竞争;

6、要通过考核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三、关于税收执法责任制

税收执法责任制9月1日在我局正式试行,设立的岗位及职责以及各种考核办法基本上都是依据省局范本制定的,没有做大的修改。因为刚刚开始实施,该制度的优点与不足之处都未表现出来,但是我们预计会取得以下效果。一是会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它打破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可以形成一种干部不违规办事,依法行政的好局面。二是奖惩结合会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在提高津贴标准的同时确定了不同的岗位系数,适当拉开了津贴的分配档次,使工作无差错的同志得到相应的回报1 2 下一页

第二篇: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建设,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情况,就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狠抓征管组织体系建设,强化税收征管质量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通榆县地方税务局依据“统一规划、精简效能、依法治税、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省局159号文件精神进行部署,统一了机构称谓,规范了执法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截止5月,我局共有干部总数104人,配置包括管理科等在内的内设机构共13个,瞻榆分局等派出机构8个。

在省局《岗责体系》的贯彻方面,我局尽早动手,狠抓落实,在年初就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首要位置。4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全局性的征管机构改革,并按照新征管法及省局《岗责体系》的有关规定,将日常检查划归检查科管理,将重大的偷税、抗税案件划归稽查局管辖,进一步地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了检查工作效率。

根据省局岗责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又制定了具体的易于理解和操作的运行规范及流程图示,并深入基层进行讲解和落实。利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税务干部的执法程序和工作秩序。同时充分发挥征、管、查三个环节各自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征、管、查信息交流,打破了传统的各自为政的局面,从而实现

了互动式的三维立体征收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征管质量。

二、征管信息化建设方面 jtais软件运行情况:

我局前七个月数据已录入完毕,八月份已使用jtais软件处理征管业务。

市场分局和农村分局由于机构未确定等原因没有录入纳税人信息,这部份需机构确定后进行信息录入。jtais运行情况:

从四月份起我局已使用省局新征管软件,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有些错票不能处理。

jtais现行版本不能处理的征管业务有发票管理、稽查业务、分支机构户籍录入。我局发票处理办法是使用旧软件进行处理;分支机构数据暂停录入。征管数据的安全问题: 定期备份数据库,备份方法是备份全部表到硬盘。

制定了关于征管的录入、存储、修改、备份、恢复等问题的管理制度,主要内

容是:

数据录入管理制度。

数据录入要严格按照表单如实进行,要注意区分自查补税、稽查开票、补缴欠税等的业务处理模快,错票要在当日进行错票更正,票证序号要录入准确。存储管理制度

不得在计算机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文件等,不得安装游戏软件。要妥善保管各种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

修改管理制度

不得直接修改征管软件数据库,修改数据要通过软件模块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

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在软件达到自动备份之前,要对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备份数据要进行异地保存。

恢复数据管理制度

恢复备份数据有可能丢失部分数据,一般不作数据恢复工作,不得已必需进行

恢复时要由系统管理员进行。通过设置服务器密码来阻止非法用户的数据恢复操作。

工作方向和目标

在加强内网建设的同时,加大外网建设,这项工作需要软硬件和技术上的支持。

三、管理基础建设方面 个体税收征管部分

我局所辖个体工商户3510户,其中共管户2418户,自管户1092户。定额在元以下的有106户,年营业税税额万元;1000至5000元的有193户,年营业税税额万元。按营业税起征点元,增值税起征点元的标准,调整后实际纳税总户数为2564户。其中:自管户986户,共管户1578户。

我局个体、市场税收收入计划数282万元,提高起征点后,预计最低将损失税款万元,对我局税收任务的完成影响较大。

另一方面,提高起征点也会导致在新起

征点以下原起征点以上的纳税户享受免税政策,这就给刚刚达到起征点但纳税意识不强的个体户提供了可乘之机。我们采取了源头严格控制的方法来解决此问题。即在核定纳税定额的初始阶段,对纳税人进行严格的典型调查,认真核对纳税人营业额的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参照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惠,避免了一些不够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浑水摸鱼,钻国家税收政策的空子。,由于非典疫情肆虐,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起征点的提高及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出台,使得我县的个体税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但是,我局并没有因税收任务受到影响而对政策产生拒绝或抵触情绪,仍然严格及时地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贯彻落实优惠政策,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客观因素的干扰。我们对个体市场零散税收的征管采取岗位责任制,对市场税务所的所长采取聘任制,试用期为一年,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就继续任职,完不成的就地免职的硬性管理措施,使市场税务所分管的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升。多年以来,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在我县个体税收征管中占据了较大的比重。截至8月,我县2700户纳税人中有2400户采用的都是此种征收方式,约占总户数的89%。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的深入,这种征收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的要求。要消除双定征收的负面作用,应逐步废除定期定额方式,另外,目前我县对购买者取得发票的激励措施尚欠缺,建议采取定期发票抽奖等方式加以解决。

征管制度建设及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为了达到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增强广大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征管工作质量的目的,始终坚持权、责、利相结合,对征管工作实行“定片管理、权责明晰、分级考核、奖罚分明”的管理办法和“奖优罚劣、上罚一级、月考季兑现” 的考核办法。在征管工作的具体考核上,坚持征管工作目标的计分考核与征管工作单项奖罚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征管制度体系。我们先后制定了《征管工作分级考核办法》、《征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通榆县地税局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通榆县地方税务局征管工作规程》等等,狠抓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管理一、二科和农村各分局每个月都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户籍管理进行清查,检查科及稽查局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分别对该片责任人、分管该片工作的领导以罚款,县局考核小组组织的复查,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处以稽查局、管理科、检查科相关责任人员、主管领导罚款,县局主管局长组织的抽查,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处以县局考核小组成员、稽查局、检查科、管理科相关责任人员、考核小组组长罚款;省市局及县政府组织的检查,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处以相关责任人员、科长或分局长、主管局长、县局局长罚款。

如此层层考核,层层处罚,形成了一整套完整、规范、成熟的三级征管考核体系。使我局的征管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在征管实践中我们发现,省局制定的征管流程仍存在着过于繁琐,不易理解等问题。部分规程甚至还有自相矛盾或程序重复的现象出现。

向纳税人分发税务登记表时管理科综合岗的职责就与征管科税务登记岗的职责重复。

由于纳税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有时如果让纳税人自己填写表格,会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导致表格填写不规范或不齐全的问题出现。

综合岗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的了解程度没有专管员岗深刻,因此,有些表格建议改为由专管员岗辅助纳税人填写或改由专管员岗直接填写。

在基层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时,有些纳税人尤其是部分难缠户钉子户,税务机关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费尽周折才

使其到税务机关来办理登记,可是还需要开付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等繁琐的程序,给纳税人造成抵触心理。建议对主动办理税务登记且理由单纯的纳税人直接就可以批准登记办理缴税事宜,而无需审批的形式。

部分自管户需要办完登记后立即缴税以方便购买发票,而新征管流程规定的是税务登记与定额审批相分离的制度,即必须等税务机关在一个月内审批下来后再将定额录入微机方可购买,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纳税人办理税务事宜,不符合税务机关精简、效率及方便纳税人的工作原则。纳税申报管理

6月,按照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一切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基本原则,我局与中国工商银行通榆分理处联合,开创了全省地税系统利用网上银行划转税款之先河。开通镇内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按月直接申报、银行网上

申报、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四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任一申报方式。同时,为了加强纳税申报的管理,提高纳税申报率,确保纳税申报的质量,我局还制定了《通榆县地税局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并将其列入为征管工作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

每月由计征科申报窗口负责申报质量的管理,并及时进行稽核。

1、纳税申报表标明纳税人识别码、填列税款所属期、应纳税种、税率、应纳税额,营业税户还应填列月开出发票金额。

2、申报窗口应积极、准确地受理纳税人申报,不得无故拒绝受理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资料保管完整,受理的纳税人企业申报表应与微机中反映的已申报户相符。在每月十一日将申报表及完税凭证第四联由窗口经办人员和管理科综合岗在对方接受清册上互相签收后传递到管理一科。对每月受理的企业逾期申报,在月末按以上手续,由窗口经办人员与

管理科综合岗办理转交手续。申报窗口每月将受理的个体纳税人申报表装订成册并负责保管。

3、申报表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会计主管和经办人章,受理申报后,由窗口受理人员盖章并填列受理日期,同时,返纳税人一份。

征管科设专人负责考核工作,每月对各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一次稽核,并将考核情况按季向全局通报。建立严格的考评惩处机制,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各月申报率均有明显提高,申报准确率达99%左右。税款征收

我局在县城范围内设立有办税服务大厅一个,城区内所有纳税户均已实现自行上门申报。省局将统一部署实施12366多元化纳税申报缴库方式,我局对自管户也已开始实施银行网上申报方式,致使办税大厅的人流大幅度下降。针对此种情形,我们及时进行了人员调配,在征管模式上实现了与时俱进,将原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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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茶叶税收征管调查汇报

茶叶税收征管调查汇报

一、茶叶税收征管情况

茶叶产业是的传统支柱产业。多年来,委、政府坚持“农业抓特色,特色抓茶叶”的发展思路不动摇,先后举办二十届“中国茶叶节”,以茶会友,以节促销,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2_年,全茶园面积发展到20万亩,茶叶产量逾

2.8万吨,产量规模位居全省第一,系列产值突破10亿元。该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无公害茶叶生产示范基地”,云雾茶被评为“湖北十大名茶”和“湖北名牌产品”。

近年来,为了规范茶叶产业税收征管秩序,国税局把茶叶税收管理作为特色项目加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前5个月,全累计征收茶叶增值税152.34万元,同比增长82.71%。主要作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了规范茶叶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由政府主持召开全茶叶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强调茶叶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茶叶税收任务列入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氛围。二是规范户籍管理。国税局组织专班,对全茶叶生产经营行业进行清理,摸清税源底数和分布状况,规范了户籍管理。据统计,全茶叶经营行业纳税人共计67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0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10户,个体经营者657户;加工环节599户,零售环节78户;查账征收15户,核定征收662户。三是加强税法宣传。以每年一届的“中国茶叶节”为平台,国税局组织专班到节会现场开展税法咨询,发放涉茶税收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税法知识。今年,该局开展涉茶税收政策宣传“三进”(进茶农、进茶厂、进茶企)活动,并采取以会代训、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有效提高了茶农、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四是强化税源管理。该局制定茶叶税收管理办法,对规模较大的茶叶经营户,引导他们建账建制;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依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督促其按期申报纳税,并实行查账征收;对规模较小、销量较少的个体工商户,利用电子定税系统,科学核定应纳税额,纳入“双定”管理;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符合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及时督促其进行减免税备案登记。认真落实《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产品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组织专班对全茶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专项评估,评估增收16万余元。五是严格督导考核。国税局对茶叶税收计划实行单独考核,责任明确到人,坚持按月考核通报,实行不定期督办,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确保茶叶税收政策落实、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茶叶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免界限难划分。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

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税。由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一,导致实际管理相当困难。一是涉茶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理论与现实之间有差距,导致征免政策难把握,日常征管难操作;二是少数纳税人钻政策空子,与茶农签订虚假协议,虚增自有茶园面积,成立茶叶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逃避缴纳增值税;三是部分纳税人既有自产自销业务,又有收购鲜叶回厂加工销售业务,形成征免一体化的现实,导致国税部门难以进行划分。

(二)茶叶税源难控管。一是涉茶农户点多面广,增加了日常管理工作难度。全11个乡镇、309个行政村基本上是“村村有茶场,山山出佳茗”,全10万农民中有60%以上农户种茶,数量庞大;茶叶经营户的季节性强、流动性大、隐蔽性深,茶叶自产自销面积难以准确核实,产量难测算,价格波动大,征管基础信息难采集,加上国税部门的监控手段有限,形成了税款核定难、征收入库难、征管成本高的局面。二是经营管理不规范,给税收征管带来实际困难。全除几个较大的茶叶生产销售企业拥有自己的固定种植基地、设置有健全的账簿外,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财务核算极不规范,既不如实申报纳税,又无帐可查。三是以票管税难到位。部分购销户没有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发票使用面和逐笔开具率偏低,一些茶叶经营者直接面对茶农收购茶草回厂加工,基本上是现金交易,没有规范的进货凭据,国税部门难以对购销环节进行控管。四是部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不熟悉,财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甚至故意隐瞒实际经营情况,导致国税部门无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进行准确计算。

(三)治税环境待优化。一是依法纳税意识有待增强。有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不如实申报纳税,隐瞒茶叶经营的真实情况,把外购加工的茶叶挂靠自种、自制、自销处理,给依法征管带来困难。二是茶叶财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茶叶是的支柱产业,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茶叶产业化,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在加强茶叶财源建设、引导茶叶经营户依法诚信纳税上做得还不够。三是茶叶市场管理有待规范。相关部门以政府文件为依据,对进驻茶叶市场的茶叶经营户,实行税费统一管理,甚至出现以费挤税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导致国税部门实行分户登记录入、分户核定征收难以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茶叶税收征管的对策思考

(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进一步引导纳税遵从。一方面,国税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税收宣传,利用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和“茶叶节”等时机,向广大茶叶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茶叶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税收政策,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茶叶经营户自觉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把落实“三农”政策与引导督促经营户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有机统一起来,把农民增收与国家增税有机统一起来,提高社会各界对茶叶税收政策的认知度。

(二)着力构建协税网络,进一步凝聚社会综合治税的合力。一是要建好协作保障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对茶叶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规范茶叶市场税收秩序,防止以费挤税、变相包税等行为发生。二是要建好信息共享网。建立健全与财政、工商、地税、农业(茶叶)局、工商联(茶商会)等职能部门的情况通报和信息传递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涉茶税源信息,实施有效动态监控,防止漏登漏征漏管户。三是建好协税护税网。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起、乡(镇)、村三级协税护税组织,利用社会力量加强茶叶税源控管力度;对一些零散的、规模较小的、不易控管的茶叶经营户税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协税护税组织代征,以解决税收征管力量不足和源头控管难的问题。

(三)大力推进茶叶产业化,进一步做大做强茶叶支柱产业。一是要推行集约管理。要突破以行政区域抓茶叶的思维方式,树立起“大品牌、大产区”的意识,进一步整合资源,实行集约化管理,推进对全茶叶产业的统一科学规划、统一协调管理、统一深度开发。要打破部门、地区、所有制界限,加快推进企业整合,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重点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管理水平高、“拳头”产品硬、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茶叶龙头企业,实现茶叶经营户的提档升级,促使其尽快做大做强,增强产业带动能力。二是要制定扶持政策。在政策鼓励上,既要奖种茶大户,也要奖税收贡献大户;既要奖制茶能人,也要奖诚信纳税人。同时,建议采取政府鼓励、财政补贴的方式,促使种茶户在销售茶草时,索取收购单,以实现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以票控税的目的。三是要强化品牌意识。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拓展茶叶产业链,创造叫得响的品牌,提高茶叶的知名度。大力弘扬茶文化,深度开发茶叶特色旅游业,实现文化促产、文化促销的目标。

(四)认真落实税收政策,进一步促进茶叶税收持续稳定增长。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把“六关”:一是要把好实地调查关。在严格审查纳税人上报的书面资料的同时,对于仅靠书面审核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特别是对合同的真伪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二是要把好源泉控制关。对从事茶叶加工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掌握其自产自销情况,包括茶叶种植面积、测算平均亩产量、制作毛茶或精制茶的原材料消耗比率等情况。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发现其自产部分有问题的,扣除测算产量后的余额征收增值税。三是要把好制度执行关。严格落实《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产品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同时,研究制定既符合税收政策,又切合茶叶税收管理实际的制度,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征管模式、统一征收标准、统一检查考核”的“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形成合力,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作用,使茶叶税收管理规范推进。四是要把好分类管理关。针对茶叶经营主体多元化,强化分类管理。分为企业、个体和临时经营三大类进行精细化管理,以管理员为主力,明确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逐项细化分类管理责任,确保茶叶税收征管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宣传和财务核算辅导工作,使其及时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对茶叶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进行准确核算,按期申报缴纳税款。五是要把好以票控税关。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而不申请认定的企业,采取强制认定措施,促使其依法领购、使用、获取发票,拓宽发票使用面,促进茶叶

经营企业广泛使用发票。六是要把好税收优惠关。对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及时审批办理税收抵免。加强减免税的监督检查,严格税收减免政策的执行和减免税资格的审批。

第四篇:如何加强税收征管

一、当前在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管力量薄弱,导致服务力度不够。近年来,我市国税部门为适应当前形势,对所属乡镇分局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通过精简机构,基层分局由过去的行政区划设置,改变为现在的以经济区划设置。虽然节约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和办公经费,但从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角度上看,监控力度大大降低,由于税管员忙于琐碎繁杂的日常事务管理中,根本没有精力对纳税人进行深层次的调查了解和宣传辅导,税管员在日常巡查的次数上远远低于从前,对纳税人在征管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知之甚少,影响了管理和服务效能,制约了税收管理和服务质量。

(二)管理手段落后,影响纳税服务效果。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市的税收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税收征管仍处于由传统手段向信息化、程序化、科学化转换的过程中,信息传递、反馈、共享的速度和程度较低,税收征管仍然依靠纸质手工作业,征管方式未能从根本上脱开“粗放式”和“人海战术”的鞠绊。纳税人在办证,尤其是在申办一般纳税人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不便,既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又挫伤了纳税人的积极性。

(三)考评体系缺乏,服务工作流于形式。税管员制度明确规定,基层税务机关要通过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业绩的考核,其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必须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考核更加细化,每一项纳税服务工作都要有具体指标,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到事,考核到单位,考核到人,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纸质上。通过考核,真正使每一名领导和税管员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实现考核“收入”与考核“服务”并重。

二、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优化职能,健全服务体系

按照人尽其才、人事相依的原则,根据管辖区域、管户数量、税源规模和人员编制对税管员进行定岗定编,实现分类管理,发挥人才优势和潜能。细化分解岗位职能,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行为规则和规范的业务流程,推进税收管理的标准化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在机制上起到良好的保证作用。加强税收业务及纳税服务的教育培训。根据新时期的要求,对税管员开展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在注重提高税收管理员财会水平、数据分析能力和相关知识掌握的同时,把为纳税人服务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讲解,让每位税管员掌握一些基本的服务知识。

(二)简化流程环节,规范纳税申报

一是简化办税环节,规范涉税文书。对已经纳入CTAIS并可在网上直接审批的,取消纸质文书的审批。二是统筹安排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如对于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涉税调查事项,实行一次下户、调查办结。对于纳税评估,应针对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进行综合评估,国、地税联合评估,一年1次,避免多次下户,多头评估。三是规范申报。对纳税人的涉税资料进行规范管理。对已存入CTAIS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要求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税务机关在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对于长期选择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且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可确定报送纸质资料的时限。如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申报资料采取报送,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采用电子申报方式,申报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三)创新征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国、地税机关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基础上,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和税收调查。要落实国、地税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分析比对,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时要加强与工商、财政、金融、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大力开展外部信息交换,提高信息采集质量。逐步实现联网,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社会合力,有助于提前发现问题,堵塞征管漏洞。

二是整合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下载税务表格等服务措施,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有奖发票等服务事项的网上查询。积极利用短信开展催报催缴、申报提醒、办税通知等涉税事项。

三是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加快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等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增强征管软件的查询、监控、分析、评估功能,帮助税收管理员更高效地开展包括户籍管理、纳税评估、税收检查、数据分析等大量的日常工作,实现各级税务机关对征管工作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是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征、管、查在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使各工作环节衔接得更加畅顺,更好地发挥“以查促管,以管助查”的合力作用。

五是坚持办税公开。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强化监督制约。按照纳税人办税流程,明确涉税事项的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以及承办部门等;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明确标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国、地税机关要严格评定,确保评定的客观性、准确性、公平性。充分运用评定结果,积极推行分类管理和服务。

(四)建立考核机制,落实服务效果

其一要强化考核监督。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坚持“三个结合”,即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

其二要开展社会评议。一要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服务评价器”,由纳税人现场对税务人员的具体服务行为进行评价。二要采取问卷调查、税企座谈会、定期回访纳税人等形式开展评价与监督。

其三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纳税服务工作是国税部门根据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笔者认为,我们只有转变观念,做到“以人为本”,努力拓宽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倾心服务纳税人,通过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来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

(一)完善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是依法治税,税务机关严格执法,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应深入基层了解税收征管流程,制定一套科学的、统一完善的现代化征管模式,使全国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税,才能使各地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有一个统一的规章和方法,较小程度的减小各地征管的随意性,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法制的原则。

(二)强化税务稽查。在税务征收管理中稽查是重点,应充实稽查队伍,建立发票稽核制度,税务稽查有利于保证税收收入,公平税负,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改善经营管理。税务稽查已不仅仅是单一的查处偷税、抗税案件的单纯概念,而是对纳税人从登记、申报、缴税到查处企业和个人偷、抗、骗,避税及发票管理等集于一身的全方位、全税种的税务检查,为纳税申报提高有力的监督保证。

(三)加强纳税人户籍资料的管理。做到家底清、管户明,树立税收征管质量意识和行政执法规范意识,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户籍册”,对各种类型的纳税人从开业、变更、注销、失踪、验证、换证等均有表、证、单、书按业务流程进行规范管理。

(四)牢固树立组织收入与征管执法同等重要的思想意识,树立加强税收征,是提高组织收入的基础和保证,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是增强税收管理的动力,不但要抓好收入质量,也要抓好管理范围内的其他质量,才能提高整个征收管理质量。

(五)强化征管质量的考核机制,使考核机制真正落实到位,实行层层责任追究制,怎样追究,不追究怎么办,都要有明确的细化量分标准。

(六)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要使所有纳税人都依法自行申报纳税,就必须使其具备自行申报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具备离不开良好的税务专业服务,应建立税法公告制度、设立纳税服务场所,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全方位服务,实行“银税一体化”,建立多功能办税服务厅。建立和完善税务中介组织,即税务代理,这是税务专业服务的必要补充。

(七)利用网络高速、简明的特点,税务机关在把专用发票纳入“金税工程”管理的同时,也应将涉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和抵扣问题纳入重要的管理中来,制定完善的规章来减少普通发票抵扣的漏洞,推广计算机网络化信息化。在税收征管上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成为税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法,是有效提高征管质量与深化改革的物质保证,发挥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税收征管,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复杂的申报、检查、稽查迅速完成。另一方面,通过计算机联网可以随时了解纳税人的各项纳税资料,判断申报的真实性,堵塞和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代开等手段偷税违法犯罪,一旦发现问题便能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八)加强税务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健全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切实可行,同时加强干部业务技能的考试和培训,要鼓励自学、分期实行培训制度,练就税务专业知识人才,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当地开展各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真正使税务干部下户能征管、上机能操作、稽查会查账的专业人才。同时也应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和征管水平,使干部队伍不仅在业务技能上过硬,在思想作风上过硬,而且有一个好的思想作风,练就税务专业较全面的新型人才。

(九)加强税法宣传,增强纳税意识。要提高税法宣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把税法作为普法教育的内容,切实抓好,依靠社会的力量多渠道多环节、多层次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扩大税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为税收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浅谈如何加强税收管理 当前,税源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偷逃税的手段也是多样的,税收管理过程是复杂的,笔者对如何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对策。

1、加强对税收宣传对象的分析,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知道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偷漏税行为是违法行为。做到有针对性的宣传,对领导干部、高收入者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我们借“心连心”活动方式,做到“手牵手、人盯人”,以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去对整个社会“宣传”。对个体工商业者,我们可对其进行批量“税务约谈”和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宣传;对青少年,我们可以到学校乃至村委会、居委会联系上税法宣传课,让他们从小增强税收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纳税。

2、加强税源管理

在加强纳税人税源监控上,可实行属地管理,按行业或地段设岗,实行分类管理、划片巡查,这既有别于过去专管员管户制度,又能有效解决目前因责任不明产生的对纳税人疏于管理的问题,可使强化专业化管理原则得到贯彻,使管事与管户、管税得到优化。通过对税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代扣代缴、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及时对照上级税务机关发布同行业税负及其预警标准,比较各部门上报统计部门的指标,结合各级协税护税、部门配合等各类相关统计分析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综合分析和税源的动态监控和精细管理。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其产品、原料、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基本状况和销售、成本、价格、增加值利润等财务情况,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分析税负变化趋势,实现动态监控,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户籍变动等情况,解决目前管户不清、底子不明、漏征漏管的问题。

3、加强对纳税人会计结账期的日常管理和高税负行业的评估、检查,规范行业预警税负的通报机制

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纳税人会计结账期报备制度,加强对报备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对不一致者及时按规定处理。稽查部门应加强对管理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利用,强化选案针对性和效率性,有实施稽查过程中,认真核实纳税人会计结账日期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在某个月份、某个人为调节应纳税款的现象,并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以管带查的效能,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在加强对低税负纳税人检查时,不能放松对高税负纳税人的税收监控和管理。要建立和健全高税负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机制,尤其要切实加强对该类纳税人生产工艺流程、财务核算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产品增值水平等的了解,认真核实和掌握该类纳税人的真实税负水平,真正将依法应纳的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以杜绝纳税人的侥幸心理,矫正税务人员的麻痹思想,做到税负预警和税源监控有机结合,尽可能减少监控盲区,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率。

4、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

税收信息量大且结构复杂。我们要去伪存真,留下切实需要的资料,对纳税资料进行有效分类。一方面是税务部门内部掌握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稽查历史、税款入库等资料情报;另一方面是税务部门外的涉税信息,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的纳税人资料情报。在资料情报的处理上应建立起省级乃至国家级的信息处理中心,建立统一的网络结构和统一版本的主机服务器的应用系统,专门对收集起来的各种税收资料情报按统一规范格式进行转换、整理和输送,同时建立可以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企业及其他部门的计算机联网,保证从各地收集的纳税人资料的完整和信息资料的共享

第五篇:关于加强税收征管(本站推荐)

基层单位如何加强税收征管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突飞猛进,规模经济不断壮大,为税收培育了丰富的税源。同时,经济税源也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如何深化税源管理,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税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登记管理不完善 税务登记制度有待于完善。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比较突出,并存在假停歇业的问题。

(二)税源征纳信息不对称

第一,从纳税人的角度看。受利益的驱使,纳税人不可能将自己掌握的税源信息向税务机关和盘托出。纳税人存在在银行多头开户、建两本账、账外账、大量的现金交易、销售不开票等现象,第二,从税务部门的角度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经营情况的判断主要源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会计资料以及对纳税人实施的税务稽查等。而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会计资料本身只能提供有限的信息,因而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的真实涉税信息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第三,从社会环境条件的角度看。税务网络未能与纳税人、地税、工商、银行、海关等实施有效联网,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完整地掌握纳税人资金流动等有关信息。特别是纳税评估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第三方信息数据,由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度较低,许多的第三方信息采集不到真实的数据。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

(三)税源管理力量不过硬

一是税源管理力量分布不均。在税源管理过程中,许多地方存在着交通便利单位人员多、地理位置偏僻单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二是税收管理员队伍政治素质有待于提高。个别税收管理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人以税谋私。三是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基层税收管理员中既懂法律、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又熟悉税收业务和计算机知识的综合型知识人才相对较少,特别是纳税评估的能力相对低下,造成纳税评估结果不理想,弱化了纳税评估的作用,从而影响了税源管理的整体质量。

(四)税源管理手段不科学

首先,税源管理分类不科学。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有些单位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非重点行业、非重点区域或非重点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其次,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还不能结合大量的外部信息数据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第三,信息数据分析应用不够。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税务机关储存了大量的征管信息数据,但大多数信息还没有得到充分应用,造成信息资源的严重浪费。

(五)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

一是一些社会公共信息、纳税人涉税在采集时缺乏法律依据,特别是银行结算信息、统计、社会计划等部门信息,想采集到可靠的涉税信息非常困难。二是涉及税源管理工作最紧密的国税、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没有从根本上实现相互间的信息共享,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工作分析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没有充分发挥部门间协调配合作用。三是由于国税机关内部分工管理不够规范统一,部门岗位职责交叉,使得本应协调一致的工作时有脱节,缺乏有效协调配合的情况仍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源管理效能。

二、对深化税源管理的措施

(一)广泛加强税收宣传,提高涉税遵从水平改革税收宣传办法,各政府网站均要开辟税收宣传主页,公开税收政策,供纳税人免费查阅;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税收宣传资料发放服务;调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内容,避免将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搞成纯粹的税务形象宣传。另一方面,在税收服务上要进一步抓实。要下大力气扎扎实实地为纳税人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经营核算、申报纳税、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电子申报、网上缴税等方面的技术问题,以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涉税遵从水平。

(二)强化税务团队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对税收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要培养他们全力为国聚财的责任感,提高其执法为民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使他们彻底认识到只有抓好税源控管,才能为国家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保障。二是进行管理资源重组。优化税收管理员资源配置,特别是县区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征管重心向税源管理转移的要求,大力充实一线税收管理员队伍,使管理力量与税源管理的实际相匹配。建立辖区轮换制度,定期对税收管理员分管片区进行轮换,避免因长期管理某些区域而形成“人情网”,在评估检查时抹不开面子,影响管理的力度。同时也防止个别人员将管片当成“自留地”,滋生不廉洁问题等。三是构建科学的税收管理员激励机制,从精神上和物质上予以肯定和鼓励,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快推广税控装置,提高以票控税效力

一是加强普通规范化管理,应逐步全面取消手工票、普通电脑票,广泛使用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广泛推广使用税控装置,通过税控收款机开具普通发票,可以准确记录纳税人的经营和销售情况,同时也为税务机关实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税务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

(四)加强源头信息控制,提高纳税评估效果

首先,强化信息采集。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建立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形成全系统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信息质量,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规范电子数据的录入,把好数据入口关,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其次,深化税收分析。加强税负分析,揭示地区、行业、企业以及税种税负之间的差异和动态变化,及时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加强税收弹性分析,查找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化的因素,从中发现纳税申报和征管的异常和漏洞;加强税源分析,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本、物耗、利润和税负率等指标的分析,评判企业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质量;加强税收关联性分析,充分利用征管业务系统数据、税收会统核算数据、重点税源监控数据以及经济部门和企业财务数据等有相关关系的各类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税款申报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第四,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税收工作平台,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注意研究使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税收管理员平台要完善提供任务分配、综合查询、工作记录、分析评估以及数据补充和变更等操作功能,并能与包括“一户式”信息管理系统、邮箱、网络申报系统等在内的各类相关管理系统实现相应对接,做到不同平台之间功能互动、切换便捷和信息共享,便于税收管理员同纳税人实现互动交流。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要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管与不管怎么样”等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完善协税护税网络,提高综合治税效能

一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密切部门协作,建立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充分发挥协税护税网络对税收的控管作用,强化税收源泉管理。二是建立一个以税务机关为主导的社会化税源监控系统,实现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税务机关要逐步实现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建立与工商、国税、银行等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税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拓宽税源信息的来源渠道。

税收征管调研情况综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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