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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材料:发挥工商职能支持新农村建设
编辑:天地有情 识别码:14-73419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6 08:16: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材料:发挥工商职能支持新农村建设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材料:

发挥工商五项职能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党委对此作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以红盾护农为工作中心,开展了“发挥五项职能,营造三个环境,提高二种能力”的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营造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环境。为给农民营造一个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使农民能够播上“放心种”、施上“放心肥”、打上“放心药”,以“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为中心,以全年为工作周期,形成了局、所、农业部门互相协作“三位一体”的红盾护农网络。

一是根据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农资经营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红盾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并将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人头,达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查,从制度和机制上有力保证“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也为全年红盾护农工作开了好头。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增强农民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自觉性,提高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能力,我们 在通过各种新闻方式,如电视、广播、条幅、传单、板报等进行宣传外,每年三月利用农忙时节,走农场,下连队,深入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面对面向农民宣传农资商品知识,引导农民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仅今年三月份,我们就做电视讲座4次,广播连续宣传7天,制作条幅31条,发放识别假冒伪劣知识的传单3210余条,制作宣传板报22板。

三是加强对无照经营农资生产经营活动的取缔力度。对无照经营、靠挂经营以及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业户进行严厉查处,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对经营冒牌种子、假冒伪劣化肥、不合格农机具等重要生产资料坚决予以打击,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严肃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为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强对农村集市的监督检查。

四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大对农村市场和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在农村广泛开展了“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形成了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五是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商所都建立了专门的农资市场“经济户口”台帐;与户从事生产经营农资商品的单位或企业建立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层工商所与户生产经营农资商品的单位或企业签订了《农资销售责任状》;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企业都建立起进货查验和出货审验制度。基层工 商所每个星期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至少巡查一次,并进行不定时间、不定商品、不定单位的抽查,从而全面掌握辖区农资进货渠道和流向。

二、发挥登记注册职能,营造宽严相济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一是将所有生产经营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的内资、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开业、变更、注销等依法登记项目纳入“高效、便民”审批轨道上来,全程为企业、业户服务,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服务型工商品牌,并将经营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发照权限下放基层工商所,便于提高登记效率。对于偏远连队前来办照的经营者,工作人员主动帮助填写表格,当天办完,减少往返费用。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化,将与之相关的各项要求、费用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制定实施了限时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说清制、连带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透明办公制度”。三是实行跟踪服务和协调服务等方式,帮助经营者了解掌握申请办理各项手续的要点和程序,利用准入时机,向申请人提供生产经营信息和政策导向,把工商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积极推行流动现场办公,做到了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发照。四是放宽进入农产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并鼓励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等大胆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实行“扶上马送一程”的方式,全额减免登记注册费和工商管理费。

三、发挥引导扶持职能,提高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1、引导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充分利用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主体年检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农业市场主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来确定发展方向、调整产业结构,目的是逐步淘汰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不协调的高消耗、重污染、低品质的滞后产业。同时,我们还结合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农场、连队结合本地实际,确立重点,抓住闪光点,发展低消耗、大规模、高档次、有优势的特色产业。

2、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和帮助农村经营户和农民,将农业生产资料提升为经营资本,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实行股份合作制和租赁承包制的生产经营方式,以聚集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实力,这是我局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思路。培育出一大批规模大、潜力深、影响强的“龙头”性企业,特别是一些从事农业产品加工型企业的出现和企业自身能力的增强,带动了周边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经营,形成一批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了经济效率的双赢。

3、维护农产品市场经销正常秩序。一是支持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作。涉农合同特别是农业订单,是农村信用经济的基础,涉农合同的履约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市场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按照国家、省级工商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合同行政监督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一方面从合同法的意义、订单农业的典型事例、诚信履约对涉农合同的影响等三个方面深入开展了宣传工作,提高了农户和有关企业的合同法律意 4 识。另一方面则是加强农业订单履行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重点是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积极履行合同,对发生的合同纠纷及时进行行政调解,化解纷争。同时,对利用订单或农资购销合同损害农户和涉农企业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则进行了严肃查处。二是加大对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在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粮食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营业执照、无经营资质、哄抬物价、掺杂使假、倒卖陈化粮以及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等一系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力净化了农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发挥商标指导监管职能,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的能力。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产品的竞争形式已逐步从数量竞争、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品牌的竞争,不能只停留在“物以稀为贵”的生产、营销策略上,而要转向走品牌之路,实施品牌战略。为农产品注册商标,并积极运用商标,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对于农民增收致富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充分发挥商标注册、监管、保护等职能,积极实施了“红盾商标助农工程”。

五、发挥培训指导职能,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为农副产品流通渠道营造宽松环境。

农村经纪人虽然是一个新兴事物,但是,它在搞活了农副产品的流通渠道,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民就业渠道的拓宽,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说: “农村经纪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繁荣农村市场的重要力量”。一是做好农村经纪人培育和发展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准入门槛,采取先准入后规范、先发展后管理的方式,积极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二是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农村经纪人诚实劳动、合法行纪,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经纪人的签约行为,避免口头协议、订立条款不全等现象发生,引导经纪人规范使用合同文本。并通过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巡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纪等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纪行为。三是倡导和鼓励成立农村经纪人行业协会,发挥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的服务引导作用。四是由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建立健全培训体系,适时开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有关经纪业务、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农村经纪人的业务本领,不断提高经纪队伍素质。同时,充分利用个私协会和行业协会的特殊性,积极向农村经纪人提供市场信息和有关咨询,保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等等,使之成为农村经纪人的“娘家”。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战略部署对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还要开展一系列的“红盾亲农”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流通领域的食品、农资等商品的监管。同时,还将认真学习和总结经验,大胆地 6 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扮好“经济卫士”的角色,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积极服务,贡献新的力量。

第二篇:农发行如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近公布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2005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拓宽业务范围。这一系列政策和要求为农发行发展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

给农发行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无论机制体制,还是功能和业务范围,都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农业的支持不够直接、有力,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主要表现为支农的广度不够,主要支持传统的粮棉流通领域,支持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支农的深度不够,主要支持传统粮棉产业化和加工企业,仅限于农业的产后服务,产前、产中尚未涉及;支农的力度不够,主要支持企业流动资金,技改和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因此,改革发展是农发行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农发行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宽业务范围,完善经营机制,尽快打造成“建设新农村的银行”。

要调整农发行职能定位,把农发行定位于“建设新农村的银行”。由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政策导向、政府调控、示范引导、信用保障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迫切需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明确其功能定位。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考虑到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需求状况,应把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为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实行所有农村和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归口农业发展银行统一经营和管理。要根据新农村建设需要,重点围绕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与集约型农业发展、农村扶贫开发等领域,增加中长期开发性贷款投入,支持农村的综合性开发。

要拓宽农发行业务范围。农发行应在逐步调整定位的基础上,扩大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担当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在目前继续巩固现有的粮棉油购销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棉油加工企业贷款,以及畜牧、水产养殖和农业种籽贷款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批准,拓宽业务范围,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应主要增加开办以下贷款业务:国家确定的中小型农、林、牧、水利、水电基建和技改项目贷款;乡村道路、通信、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贷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贷款;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贷款,重点包括国家确定的林业、治沙项目贷款,山区综合开发项目贷款,牧区草原建设和改造项目贷款等。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建设中有偿还能力的重点项目贷款。

要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结合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现状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农业发展银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构想为坚持政策性银行办行方向,按照建设新农村需要和要求借鉴国外农政策性金融管理经验,拓宽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整合组织机构,调整业务流程,完善营运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努力构建现代银行的基本框架,逐步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发展空间合理、治理结构科学、体制机制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操作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使农发行真正成为引导资金回流农村的重要载体、政府支农不可或缺的农村开发性、农业服务型金融机构,建设新农村的银行。

第三篇:如何发挥工商职能建设新农村

发挥工商职能,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

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不但时刻和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休戚相关,监管的领域更与“三农”问题呼吸与共,特别是基层工商部门更是活跃在市场监管一线。无数事实说明,工商职能发挥得如何,对农民增收具有较为直接的影响。完全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工商部门参与、支持和配合;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工商部门可以大有作为。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呢?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进程乃至成败。当前,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发展问题。这也就是说,在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增加农民收入。而农民增收难,是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和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为此,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地把握发展规律,紧密联系当地实际,深入研究制约农民增收、农村富裕、农业发展的经济条件、增收渠道、就业方法、权益侵害等诸多因素和问题,认真分析解决的办法和途径,选准角度,找准工作的切入点。

一要善于运用政策保障杠杆,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对于农民从事个私经营或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等活动给予优惠、扶持和帮助。

二要善于运用法律救济原则,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强农民权益保护,主动延伸维权触角,健全执法网络,及时查处坑农、害农等损害农民利益的侵权行为,保障农民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三要善于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因地制宜,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指导调整种植结构,建立优势产业和经济特色带。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teniu.cc查看。

四要善于运用全面发展理论,指导农村优化产业构成,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农村经纪人发展,走工业支持农业、农业拉动工业、城镇带动农村之路。

五要善于运用协调发展理论,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实施名牌战略、大开开放之门,走产业拉动、龙头带动、节能开源之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发挥工商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综合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需要不断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因此,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思维,积极创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平台,培育促农增收的新亮点。特别要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民就业帮扶体系,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机制,努力将工商职能作为规范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武器,扎扎实实地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第四篇:农村信用社应如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为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这一系统工程作了具体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应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主动承担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实现“三农”、各级党委政府和信用社“三赢”。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当前,农村信用社加大信贷投入,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都严重制约和影响着支持新农建设的效果。

1、“三农”资金需求的不断扩大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薄弱的矛盾。“三农”资金需求的扩大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单个农户的贷款需求额度不断扩大。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的外流,使目前的单户农业生产无论是从单位面积投入还是从扩大生产面积投入上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使单户农户的贷款需求额度不断扩大。二是涉农领域不断扩大涉农产品的商品率不断提高。“三农”领域已经在人们的思想领域不断开阔,农村信用社也在不断扩大“三农”金融服务领域。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金融和“三农”赋予了更广阔的内涵。同时,农村信用社尽管在进行着深化改革,但是,由于其历史包袱沉重、自身条件较弱以及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其资金实力难以得到大幅度提高,与“三农”资金需求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形成了供需矛盾。

2、“三农”的资金需求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矛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有着“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宗旨,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三农”的资金需求。但是,农村信用社同时也是一个金融企业,必须以追求利润、防范风险为自身的经营管理目标。因此,农村信用社既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支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又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实现经营效益的大提高,业务的大发展。

二、应对的办法及措施一是亮小额农贷品牌,满足农村多层面的需求。农村信用社应按照“扩面、增量、延伸”的应求,进一步延伸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使传统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等城乡个体经营户的资金需求都能得到较好满足,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因需发放、动态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其他授信和贷款保险保证等新型信贷产品,把小额农贷授信模式延伸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群体,推行评级授信机制,全面满足农村其它方面的信贷需求。通过科学设计信用指标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信用级评定机制,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取消农户贷款证和凭证发放的机制,建立农户小额贷款信用等级发放。对新投放的小额贷款要达到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要求,使小额农贷真正做到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能创效。二是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信用社应采取“聚集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向”的方式,支持具备区域资源优势、品质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大力支持订单农业,建立“公司 基地 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科技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积极积极农户联保贷款方式,支持农户联合体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区域特色农业经营项目。要通过自主创新的手段,不断探索成立由政府或经济组织牵头组织成立农户大额贷款联担保组织,为大额农户贷款需求提供担保,发展区域规模农业经济。建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库,重点支持发展一批从事国家、省、市、区级确定的农业产业化开发经营项目的企业和利用当地资源、经营规模大、带动较强的大型涉农加工企业,培植大龙头,创造大品牌,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联结起来。三是支持农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农村城镇化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以城带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农村信用社将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介入城市和重点镇、中心村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迅、住房、广播电视、普及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建美好家园。大力支持集体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于一身的休闲农业的发展,缩减都市与农村发展的差距。四是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促进打工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村重要剩余劳动力已经逐渐向城镇转移。为增强农民自主创业能力,农村信用社应大力拓展创业类贷款。对进成务工发放“打工路费贷款”,为打工农民提高文化技能发放“打工助学贷款”,为打工农民回乡兴业发放“打工创业贷款”,为农民打工提供信贷、结算、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打工收入,促进农村打工经济发展。五是深入创建“信用工程”,培育文明乡风民风。农村信用计应科学设计信用指标评价体系,认真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的评选活动,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民工。同时,农村信用社应加强信贷投放的管理,加快征信系统建设。要牢固树立

诚信可贷、失信制裁的信贷投放准则,信用户予以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对失信户予以惩戒,分类制裁。一是停止放贷。对现有的逾期贷款户,不再注入新的信贷资金;二是加强监督。对于在金融行业有贷款逾期行为的对象申请贷款,均应特别加强监督;三是信贷制裁,对于不讲信用的贷款户,取消其贷款资格画皮是经济制裁。对失信到逾期贷款户坚决按合同规定予以加罚息;五法律制裁。对恶意逃废债行为,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诚信环境。六是积极创新农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应全面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度,实行“包村包片包户”信贷服务,有条件的信用社应成立支农服务中心,坚持从细处入手,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积极构建与政府、农户之间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减少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增强农户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三赢”局面。

第五篇: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支持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都对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也就此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和规划实施纲要。全省金融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

新农村建设是**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投资、出口、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我国经济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前两个因素,但内需明显乏力。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出口持续高增长非常困难,许多行业产能过剩,迫切需要扩大国内消费尤其是农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从**情况看,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但农村投资不足、消费市场发展滞后、消费需求不旺,影响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之一在于通过加大对广大农村的投资,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增加全省农民收入,将几千万农民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消费需求,从而拉动和支撑整个**新一轮经济增长。

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国际经验表明,工农城乡间的协调发展是成功建设现代化的前提,只有统筹发展城乡关系,经济社会才能得到迅速健康发展。2005年末,**省生产总值达到6484.5亿元,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3.5%,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74.18亿元,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可以缓解全省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等制约,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破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式,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共同富裕。

新农村建设是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内容。促进中部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中部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也是我国三农问题最集中和最突出的地区,要实现中部崛起战略,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是关键。**要真正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同样首先要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将三农放在重中之重,采取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社会帮扶等综合性措施,发展农业、优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城乡均衡发展,为发挥**中部崛起的支点作用打好基础。

新农村建设是**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契机。经济决定金融,新农村建设过程也是农村综合改革以及体制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必然要求和推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体制尤其是农村金融体制。从**农村金融实际看,存在机构萎缩、业务发展滞后、三农贷款困难等问题,表明农村金融体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同时,推进新农村建设,也对金融部门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源日益增长的需要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过剩、入世后激烈市场竞争的情况下,这也为其开拓新市场、加快业务发展提供了契机。此外,新农村建设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创造条件。

二、高度重视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促进作用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中,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近年来,全省金融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出台的有关支农惠农政策,努力加大支农力度,拓宽支农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2005年末,全省农业贷款和农副产品贷款余额合计759亿元,较2003年、2004年末分别增加137亿元和81亿元。

支持**农民增收。促进农民增收,既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又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全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突破口,还是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能否持续增收,是检验新农村建设是否取得成效

的重要标准。近年来,金融部门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主要品种,不断创新推出大额农贷、农户联保贷款等多种形式,直接为农民提供信贷服务,支持其扩大再生产,达到增收的目的。2002—2005年,人民银行共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282亿元,以撬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增量扩面。另据对省内73个村组的抽样调查,2005年,平均每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民产生直接经济效益0.81万元。

决了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小城镇供排水、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涉农金融机构还重点支持了小城镇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如房地产开发与装修、建材、农产品交易等领域,对小城镇具有发展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为中心城市配套的加工业也给予了积极支持,推动了全省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改善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信贷投放和发行金融债券支持了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支持了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2005年,农行**省分行在全省共发放扶贫开发贷款33亿元,扶贫贴息贷款23亿元。

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农村潜在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是消化部分领域产能过剩的一个有效途径,是提升农村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和优化全省经济结构、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金融部门在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引下,推出了助学贷款、购建房贷款等一系列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农户直接扩大消费,引导农村消费结构调整升级。特别是农村信用社通过发放农户贷款,除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外,也用于农民购置农机具、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生产和生活性消费。2005年,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户生产性和生活性消费贷款235亿元。

总之,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金融部门大有可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金融部门应继续将金融支农的重点放在以上环节和领域,将这些重要环节和领域的资金满足度高低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检验金融部门支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标杆。

三、正确处理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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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应在扩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财政、金融支农的合力。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是两个最重要的手段。从两者的关系看,金融政策体现的是市场手段,支持力度大小受金融市场完善程度和金融生态质量。财政政策体现的是行政手段,支持力度大小受政府财力的约束。作为政府的经济职能,财政政策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具有基础作用。因此,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针对不同对象,正确处理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发挥好财政政策的基础作用,利用好金融政策的助推作用。对于**省而言,由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金融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农村对金融资金的吸引力相对较低,为发挥好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各地首先需要投入适当的财力投资农村基础建设,支持农村生产发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吸引更

多资金投入农村做好铺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支持与银行资金支持的配合、配套工作,以有限的财政资金促进和带动大量的银行资金进入农村,形成强大的资金支持合力。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关系:应在做好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力度。传统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收益率低,商业性金融介入积极性不高,需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基础作用,以弥补市场资源配置的不足。相反,现代农业却是面向市场经济的农业,其产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既需要也适合商业金融的支持。因此,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要有分工,对于传统农业应在稳定合作金融基本格局的前提下,依靠政策性金融来进行支持,资金供给采取“供给领先”模式,由政策性金融机构主动为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启动农村经济,创造新的金融需求;对于现代农业,则应主要依靠商业性金融进行支持,资金供给采取“需求引导”模式,通过不断满足现代农业发展所带来的新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关系:应在大力发展正规金融的基础上,合理引导民间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过程中,民间借贷对支持农民增收的正面作用不容忽视。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调查,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资金占农户资金需求的69%,在银行和农信社力所不及的领域和范围内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尤其是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开办工厂、商贸企业、各种经营专业户等进一步造成了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使得民间借贷的存在更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同时,通过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展开合法的竞争,不仅可以促进正规金融组织提高效率,还能通过优胜劣汰使一些高效率的民间金融组织逐步被纳入正规金融组织体系。

支持传统农业与支持非农产业的关系:既要打好“农”字牌,也要打好“非农”牌。传统农业是我国绝大多数农民从事的产业,其发展状况对目前农村经济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金融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不能忽视传统农业,必须保证对农民从事传统农业的资金支持。但是对传统农业支持不能偏颇理解为对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和传统农业产业结构支持,要通过资金投入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模式,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又必然要大力支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通过支持非农产业发展来改变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从目前看,在非农产业领域,金融要重点关注乡镇企业和县域中小企业,支持农民打工创业,支持农村应用科技研究和农村市场、物流体系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资金支持的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督促农村信用社切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管理和内部约束机制,增强资本实力和财务能力,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加大政策性支农力度,继续完善农产品收购融资功能,积极参与农业扶贫贷款业务,适时开办扶贫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中长期开发性业务。坚持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方向,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推动邮政储蓄小额质贷款试点,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探索开展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加强对民间融资的规

范和引导,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

积极创新,不断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发适应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信贷产品,如土地规模化经营贷款、银团贷款、仓单质贷款等,满足优质农业企业的大额信贷需求。加大对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中介组织、农业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的信贷支持,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保证农产品价值在市场交易中充分实现。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开办医疗消费贷款、个人委托消费贷款、住房装修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业务,设计与农民消费特点相适应的期限、额度、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拓展信贷范围,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发展、环境设施和文化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完善机制及时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合理的信贷需求。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对基层银行的授权授信额度,允许基层商业银行在核定额度内自主审查发放贷款。要进一步健全贷款营销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基层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要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引导和促进县域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加强指导不断调整优化农村信贷投向与结构。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窗口指导”,根据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实施规划,制定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重点方面、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经营模式转变,切实提高信贷资金运用的质量和效益。要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额存款准备金制度等货币政策工具,解决县域金融机构的资金困难,为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资金投放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定价机制,使农村资金定价更为科学合理。

改进服务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以推进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系统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支付系统建设,为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提供多层次、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组织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项目,大力开发培育真正适合农民工的银行卡产品,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服务的覆盖面;加强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创新,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结算服务品种,真正方便农民的非现金支付。认真做好农村地区的现金供应工作,提高农村地区流通中现金的整洁度;继续深入农村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提高农民的识假、反假币意识。继续实施“外汇服务网络延伸工程”,及时满足县域乃至农村地区的外汇服务需求。

突出重点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资金投入风险分散机制。抓紧建立健全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参与出资的信用型担保机构,积极培育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商业化运作程序组建的商业型担保机构,扶持中小企业自发组建、自我出资、自我服务、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互助型担保机构;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落实配套措施和办法,做好农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农业保险发展和政府救济,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的有效方式。积极探索以财政资金作为贴息资金、担保资金、支农风险基金的协作辅助机制,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

加强协作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是吸引金融资源,带动资金流入的关键因素。为推动我省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和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各方面必须加强协作,努力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法治环境,有效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保护农村金融机构债权;要继续深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乡镇、信用县市创建活动,打造**农村信用工程;要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中介行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植诚信文化;要转变政府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经营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要大力培植农村优质信用载体,切实落实对优质信用主体的信贷优惠政策,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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