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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大全]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14-74599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3 02:30: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5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大全]

华图以教育推动社会进步_上海分校

2015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一、关于招考对象

1、问:今年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4届或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关于报考条件

3、问:取得非全日制学历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本次招考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业余大学、网络学院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教育学历的毕业生不可以报考。

4、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当年入学时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可以报考。面试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5、问:对考生的学历如何进行认证?

答:考生的学历资格通过国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进行认证。

6、问:今年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报考年龄条件怎样计算?

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4月2日至1997年4月2日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即1991年4月2日至1997年4月2日期间出生。

7、问:考生年龄方面有何其他政策? 答:本市退役士兵,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28周岁,即1986年4月2日至1997年4月2日期间出生。

8、问:原系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后被外省市高校录取户口迁入外省市高校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华图以教育推动社会进步_上海分校

答:上述人员户口若可于本次招考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前迁回本市,且符合本次招考学历、年龄等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关于招考人数

9、问:本次招考人数是多少?

答:本次招考总计划数为35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7名。

四、关于考试

10、问:考试的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面试。

11、问: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考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将根据招考人数与报考人员数的情况,对招考人数作适当调整。

12、问:面试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13、问: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占40%、体能测评成绩占1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其中,体能测评作为单项淘汰,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不计算综合成绩。

14、问:体能测评成绩的计算方式?

答:体能测评全部达标后,具体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上海公安门户网”(http://www.teniu.cc/zj

第二篇:2011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2011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

招考政策问答

1、问:今年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1)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上海生源毕业生;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上述招考对象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的毕业生,不包括将于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当年入学时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面试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1—

3、问:对考生的学历如何进行认证?

答:考生的学历资格通过国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进行认证。

4、问:今年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报考条件中,其年龄怎样计算?

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3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

5、问:考生年龄方面有何其他政策?

本市退伍士兵(大学就读期间应征入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8日至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

6、问:笔试科目合格人员如何确定?

答:四门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根据考生四门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考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分数线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上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将根据招考职位

—2— 数与报考人员数的情况,对招考人数作适当调整。

7、问:面试的内容报考哪些?

答: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与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8、问: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40%、体能测评10%、结构化面试50%。其中,体能测评作为单项淘汰,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不计算综合成绩。

9、问:体能测评成绩的计算方式?

答:体能测评合格后,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上海公安门户网”(http://www.teniu.cc/)发布的《上海市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标准》。

10、问:考生如何获取面试和体检的信息?

—3—

答:面试和体检的通知发布在 “上海法院网”(http://www.teniu.cc/),请考生注意浏览网站,逾期责任自负。

11、问: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学历证书原件,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12、问: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应具备哪些身体条件?

答:对考生的身体检查,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标准规定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3、问:体检合格后如何进行考察?

答:体检合格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14、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体检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选择身份并正确上传照片后,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社会救助通知

—4— 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11年8月12日下午14:00-17: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可免去其考试、体检等费用,其费用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被报考的用人单位共同承担。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15、问:入学教育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学员入学后须自费取得C1类车型以上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

16、问: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假户籍等虚假信息,以及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存有弄虚作假行为并查实的,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处理。

17、问:是否有考前培训?

答:我们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招考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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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本次编辑由中公教育上海分校(http://sh.offcn.com/)整理制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为本市法院系统定向培养司法警察学员,2013年计划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77名(其中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2届或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招考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政策问答。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6月26日9:00至18:00。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http:///)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定向招考。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6月29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7月26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期间,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 号),由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同时还须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员适应性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录取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

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时还参加了本市2013年公务员招录考试(包含专项招录考试)或者司法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录考试,且其他任意一项招考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考试的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六、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下,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司法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合格毕业后,按照报考职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定向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6228888-6

监督电话:64745807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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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编辑由中公教育上海分校(http://sh.offcn.com/)整理制作。

第四篇:2015上海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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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资格

问: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且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编辑:上海华图)

详细内容点击上海华图官网http://sh.huatu.com

第五篇:上海2018年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

上海市2018年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

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一、如何在网上报名?

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简章,按时进行报名。为了确保报名资料一次提交成功,建议您在网上报名前,先将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一)注册

通过注册,用户才能使用本系统。注册时,需要输入用户名(只允许出现英文字母及数字)、身份证编号和真实姓名(请务必使用中文真实姓名,切勿使用网名)。一个身份证编号(包括15位和18位)只能注册一次,用户名和身份证编号将用来登陆本系统。注册完成后,系统会反馈一个注册编号,请务必记住注册编号,以便以后进行各类的查询。

注意:请务必记住注册编号!

(二)登录系统实现网上报名

输入用户名和个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如果输入成功进入系统,本系统主要提供下列功能,实现网上报名:

网上填写报名/修改资料

网上上传照片

网上缴费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网上填写报名/修改资料:

即网上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报名资料登记表”。请用户正确输入内容,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2.网上上传照片

填写完成“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报名资料登记表”后,即可上传个人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jpg扩展名),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上传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注意:非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请勿确认!一旦照片确认后将无法再修改照片。如使用扫描仪扫描照片,请将扫描分辨率设置为72DPI。

网上填写报名表和上传照片须在3月20日12点前完成。3.网上缴费:

即通过网络实现支付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本次考试统一采用“银联电子支付”网上支付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一经缴费确认,不再办理退考,不得更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2:00。

网上缴费时请记录订单号(包括银联订单号及银行订单号)信息以便在交易失败时进行查询。完成缴费后请务必再次通过“网上缴费及确认查询”功能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逾期未交清报名、考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注:支付成功后,系统将实时通知用户。如出现银行已扣款,报名系统中未确认已付款,请在隔日午后再次查看支付状态,如仍为未确认支付状态,请致电支付咨询电话(4001500800)查询支付结果(需提供订单号等信息)。

如遇有支付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如在进入支付平台后遇到问题请咨询支付咨询电话。如在具体银行交易界面遇到问题请咨询银行客服。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系统将提供准考证的下载(打印)功能。

用户可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注意网站发布的时间安排)。

只有成功支付了考试费用的考生方可下载准考证。

(三)声明

本次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18年3月15日9点 至3月20日12点,逾期不再受理。

用户的报名信息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网上付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与否可在报名系统中的“网上缴费与确认查询”功能中查询。

二、报名之后可否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结束前,系统确认考生网上付费成功之后不再允许考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所以请您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允许考生修改任何个人报名信息。

三、我的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点[确定]-[确定]。

注:如果您在网吧或学校上网报名,请在报名前和报名后执行清除Internet临时文件和删除Cookies操作。另请在报名后检查自己所填信息是否正确。

如多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报名,请在每次完成报名表填写后退出系统并清除临时文件重新打开浏览器后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再次退出系统后进行新的报名。如在局域网环境内上网,请在操作完成后检查操作是否有效,信息是否正确。不建议在使用代理服务器上网的网络环境中使用本报名系统。切勿同时以多个帐号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四、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考生从《招考公告》提供的网站上,下载的文件有下面几种类型:*.rar、*.zip、*.doc、*.xls ;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五、我的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不可用新、旧身份证号报两次名。

六、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点[确定]-[确定]。

网上付费银联咨询电话:40015008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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