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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文模版)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14-92997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9 22:59: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文模版)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看守所与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方便甲方患者在乙方就医、服务好这部分患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

本协议所称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

1、乙方对甲方在押人员或嫌疑人进行健康检查

2、急重病人救治

3、住院治病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保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需进一步检查项目,由甲方体检单要求或医务人员根据病情确定。乙方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诊断或总检结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邀请,对甲方医务人员或民警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掌握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提高医务人员或民警的基本急救能力。

四、乙方参与在押人员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信息,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时当事人负责。乙方医护人员发现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对甲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住院治疗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如条件允许,乙方应提供相对独立的病房,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住院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包括挂号费)由乙方按规定确定。乙方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后,应如实填写《医疗保障服务登记表》《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确认表》,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后,做为结算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的依据

七、费用结算: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当月结清(转账方式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分别指定联系人,并设立专用联系电话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看守所与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方便甲方患者在乙方就医、服务好这部分患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

1、乙方对甲方在押人员或嫌疑人进行健康检查;

2、急重病人救治;

3、住院治病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保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需进一步检查项目,由甲方体检单要求或医务人员根据病情确定。乙方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诊断或总检结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邀请,对甲方医务人员或民警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掌握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提高医务人员或民警的基本急救能力。

四、乙方参与在押人员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信息,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时当事人负责。乙方医护人员发现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对甲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住院治疗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如条件允许,乙方应提供相对独立的病房,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住院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包括挂号费)由乙方按规定确定。乙方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后,应如实填写《医疗保障服务登记表》《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确认表》,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后,做为结算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的依据。

七、费用结算: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当月结清(转账方式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分别指定联系人,并设立专用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团体补充医疗保障服务手册

徐工员工

团体补充医疗保障服务手册

理赔流程

1、紫金保险公司在徐工设立保险办事处,每月派专员到徐州徐工现场办公收取理赔案件。也可以每周一至每周五本人到紫金保险公司一楼理赔柜面交付相关理赔材料,紫金保险公司的地址:徐州市泰山路积翠新村9号楼。咨询电话:859021122、客户及时将理赔材料送至徐工设立保险办事处或紫金保险公司,向我公司专员交接,并提供转账账户。我公司专员将指导客户填写理赔申请表及理赔款转账授权委托书。(提供账户账号,要求为银行卡号或个人结算存折。)

3、我公司专员接受理赔材料后,送公司理赔部进行审核、理算、办理给付等程序。

4、理赔给付款从银行转账进入客户账户。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乙方按照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紫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紫保产发[202_]118号)》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我方按该表比例乘以对应的保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付给金额以最高保额20万为限。

意外身故或意外造成残疾的,理赔如何操作: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理赔申请书,(2)提供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证明,(4)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5)其它与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6)公安或定点医院提供的医学死亡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7)如残疾的,第(6)项不需要提供,但须根据我司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提供法医出具的残疾程度证明。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医院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 100 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10000 元/每人为限。

门诊医疗: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后因疾病每次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所致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

费用,保险人在扣除每次免赔额 500 元之后,保险人按约定 80%给付比例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5000 元/每人为限。

意外医疗、门诊理赔时需提供材料:(1)填写理赔申请书,(2)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外伤需提供相关的意外证明,(4)门诊病历,(5)药品明细单或双处方第二联,(6)医疗发票原件(应有医院收费章),(7)相关检查单如X线、B超、CT、心电图、病理等报告。如报告要备以后就医时用,则可提供报告复印件,(8)银行卡号或个人结算账户存折,(9)转账授权委托书,(10)初次患有慢性病者,需长期用药治疗的,索赔时请提供慢性病证明及病历原件。

住院医疗: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指定或认可医院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疾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或对于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三天内的住院诊疗,在扣除 800 元免赔额后,保险人对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 90%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32000 元/每人为限。

住院病人如何理赔:理赔时需提供(1)填写理赔申请书,(2)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外伤提供相关的意外证明,(4)门诊病历,(5)出院记录,(6)住院医疗发票,(7)住院费用明细,(8)相关检查单如X线、B超、CT、心电图、病理等报告。如报告要备以后就医时用,则可提供报告复印件,银行卡号或个人结算账户存折,转账授权委托书。

特别约定:

1、本保单下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对于乙类药及乙类诊疗、住院项目的个人自付部分和门诊诊疗的个人自付 10%以上的医疗 费用,我公司视同合理医疗费用。

2、被保险人翁炎良、张衍西、陆家辉因癌症,吕卫因冠心病及其并发症发生的合理 医疗费用,我公司在 202_ 元的限额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关的保险责任,其余被保险人无既往症限制。

3、本保单中所指医院是指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区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

4、本保单下的被保险人可在徐重门诊部就医,但就医时必须使用医保 卡,且每次就诊限额 300 元。

5、门慢病人就诊时必须使用医保卡,该类病人就诊门慢疾病时用药以 一个月为限,其余情况用药量以七日为限,超出上述标准均不予赔 付。

6、退休人员因意外身故需提供明确死亡原因的相关证明。

7、就诊后 90 日内以及本保单保险期限结束的一个月内,被保险人需向 投保人提出理

赔申请,否则不予以理赔,不可抗力除外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7.被保险人患有颈椎、腰椎疾病

8.被保险人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9.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或意外;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

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3.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反叛;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5.徐州市医疗保险部门统筹应负责的费用、医保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16.被保险人因预防、保健性或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

17.挂号费、护理费、特别看护费、膳食费、陪住费、出诊费、空调费、生育费、营养费、会诊费(包含会诊人员的差派、住宿费、招待费、生活补助费)、奶糖费、各类体检费、煎药费、杂费、特种服务费,交通费、18.镶牙、补牙、洗牙、验眼、整容、矫形手术所致费用;痤疮治疗,配镜、助听器、人工

器官、移植器官、家庭病床、保胎、安胎、个人服务、气功治疗、按摩治疗;

19.性病、先天性残缺或疾病、不孕不育症、其它先天性不正常者;

20.保险人在中国大陆以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所发生的任何医疗费用;

21.被保险人在非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客户就医及理赔时注意事项

用药范围

药品报销范围按江苏省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执行。

理赔时所提供的病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病历上的记录与收据上的收费项目相符;

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收据上的日期上的日期一致;

如没有病历、药品清单、检查报告、发票、均不予理赔;如病历不全,不全部分扣除。收件原件上应有医院收费章。收据原件上的姓名无误,若有误必须由医院更正后加盖医院收费章。

对于冒名顶替就诊并申请理赔的,我方拒付保险金、该被保险人丧失本综合保险保障资格且我方不退还该被保险人未满期保险费,贵公司也不得对该被保险人进行替换处理。

就医时一定要向医师强调自己参加了保险,用药一定要用医保规定范围内的甲、乙类药品。(这一点非常重要,请大家一定向医生说明清楚。医保规定药品参照<江苏省医保药品目录>。)

交钱取药时每次一定要打印出费用清单或配药清单。并保存好,与双方的第二联交理赔时用。(费用清单注明了价格、数量、总费用,能为客户精确反映可以理赔的金额)。同时因具有区分甲乙类药品功能,所以能避免医生给客户开出资费药品而给客户带来的经济损失。就诊中需要检查的,要保存好检查报告单,已备理赔时用。

协议中免除责任条款规定,医保规定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和乙类自费部分不予赔付,在理赔操作中我们是采用医保正在执行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其它相关规定。

合理的医疗费用如何解释?

所谓合理的医疗费用就是指所用药及检查必须与此次就医疾病相关,比如看胃病而开一些感冒药,这就是不合理的,那么感冒药的费用就要去除。

我公司承担的贵单位医疗保险,保险责任规定“合理医疗费用免陪500元后,按条款规定比例理赔”。按此规定,我公司对免陪的500元门诊或住院费用也是要进行审核的,因此客户理赔时对此部分费用同样也要提供病历、费用清单或双处方、发票原件及报告书等相关资料;这部分费用也要求是合理的,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费用是不能冲减这免陪的500元数额。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中心支公司

202_年6月

第四篇:校医院医疗保障服务调查问卷

校园医疗保障服务调查问卷

尊敬的老师:

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接受我们的问卷调查。随着学校的发展,广大师生对医疗保障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加快校园医疗保障改革步伐,更好的为师生提供医疗服务,我们特开展此次问卷调查。

1、您的年龄: A.20-30岁B.31-40岁C.41-50岁D.51岁以上

2、您的职业: A.行政管理人员B.教育职员C.教辅人员D.工人/服务人员E.教师

3、您认为最便捷的医疗费支付方式: A.校园一卡通B.现金支付C.银联卡D.医保卡

4、过去1年中,您曾采取哪种方式就医?

A.自己到药店买药B.到学校医院看病C.到校外医院(门诊)看病

D.到大型综合医院看病E.其它

5、您主要根据什么来选择就医医院?(可多选)

A.认识医院的医务人员B.交通便利C.就近治疗

D.医院名气E.医术高明F.医疗设备好G.服务态度好

H.习惯I.价格较低J.其它_______________

6、您对学校医院整体印象。

A.很满意B.基本满意C.一般D.不满意E.很不满意

7、您认为学校医院有哪些优势?(可多选)

A.距离近B.硬件配置好C.价格优势D.医疗水平高E.服务素质高

8、您认为我校的医疗服务哪些需要方面需要改进。(可多选)

A.医务人员服务态度B.医院的医疗质量C.医院的环境卫生

D.医院收费价格E.医院的制度(包括报销制度、门诊制度等)

F.医院的硬件水平G.医院的宣传教育H.其他_______________

9、如遇健康方面的问题您是否会去校医院?请说明原因(可以从第7、8项中选择)。

A.是B.否C.不确定原因:

第五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市社会医疗保险局《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全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系统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1.对照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条线为主的原则,对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整合服务环节、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强化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2.细化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根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实现省、市、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规范统一。

3.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二)建立“好差评”制度评价机制。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建成“好差评”制度,明确评价范围、评价渠道、指标体系。确保服务事项、服务人员、服务平台均可接受评价的体制机制。并利用好评价结果,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树立一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领域先进服务典型。

二、组织领导

为强力推动我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成立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作为行风建设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行风建设日常工作,指导经办机构的行风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服务规范及纪律要求。

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特点,不断探索适应事业发展和服务需求的经办服务制度。持续加强行为规范、服务场所规范、工作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建设。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落实《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通用规范》。全面落实和完善纪律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在所有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和经办环节中,杜绝徇私越权,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杜绝慵懒散漫行为。(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二)完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按照因事设岗、职责分明,任务明确、权责一致,责任到人、目标考核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窗口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定期公布岗位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和工作责任。加强日常考勤和纪律督查,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引导和约束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促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三)建立党员先锋岗制度。

凡经办机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实行佩戴党徽、亮牌服务,公开服务承诺。通过亮身份、亮服务、亮形象,推动改进服务。建立“党员先锋岗”评选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比,授予优质党员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标识牌,在光荣榜宣传先锋岗党员和事迹。经办机构党组织要把窗口单位党建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四)加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日常学习教育。深入抓好行风日常学习教育,把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提高干部职工宗旨意识,筑牢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开展行风建设专题教育。每年开展行风建设专题教育不少于两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分管领导为分管领域讲廉政党课或做辅导不少于一次。三是开展岗位练兵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抓好医疗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结合“好差评”制度实施,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一批业务精、技能强、能力优的业务骨干。(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五)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流程。

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落实各项经办服务事项,增强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等手段,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牵头科室:稽核审计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六)加强专业化建设。

把好“进人关”,优先遴选品质好、业务精、沟通能力强的人员进入公共服务队伍。加强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培养,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开展一专多能训练,全面实现综合柜员制建设。严格考核制度,把为民服务宗旨细化为具体考核指标,引导和约束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科学划分经办大厅功能区域,加大综合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构建各级相关窗口单位互联互通的服务网络。改善窗口单位工作环境,通过调剂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充实工作人员;对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和安保设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八)创新服务方式。

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继续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等便民措施,畅通对特定群体优先服务的“绿色通道”。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平台、自助终端机、移动通讯掌上服务、短信息、咨询电话等平台的政策宣传、查询、经办等多种服务形式,方便人民群众。(牵头科室:信息科;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九)建立问责机制。

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纠正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逐一排查经办机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稽核审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

各经办机构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行风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总结窗口单位加强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加强协调沟通。

医保经办机构要确定负责作风建设的牵头部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定期研究分析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众的新诉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和工作合力。

(三)强化服务评价。

加快实施“好差评”制度。制定与完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好差评”相关政策制度,做好落实、监督、评价及总结等工作,尽快推进“好差评”工作运转。组织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满意度评估,做到办事流程向群众承诺,工作绩效由群众评价,每年适时开展行风建设情况明察暗访。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加强督导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对经办机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明察暗访、互查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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