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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空间论的读书笔记[模版]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15-1095558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8 00:38: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筑空间论的读书笔记[模版]

建筑空间论的读书笔记

建筑空间论的读书笔记要怎么写呢?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是建筑空间论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

建筑空间论的读书笔记【1】

《建筑空间论——如何品评建筑》为意大利有机建筑学派理论家布鲁诺·赛维的建筑理论名著。

书中分析了西方建筑史上各种风格建筑类型的空间特点和发展过程,一再强调空间是建筑的主体和灵魂。并且对建筑做了各方面的解释,包括政治、哲学和宗教、科学、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解释,以此来探讨建筑做空间方面的解释与其他解释的关系,并得出建筑空间的解释才是建筑艺术的一种根本解释的终极结论。

因为建筑的社会内容、心理作用、形式效果都体现为空间形式,要解释空间必然要囊括建筑物的方方面面,而对建筑的各种解释最后又会回归到对建筑本质——空间的解释中来。

这本书给我教化最深的应是第四章,讲历代的空间形式。从空间的角度来分析建筑,可谓见解独到。对我而言,谈到欧洲古典建筑首先关注的会是柱式,以及如同雕塑般的精雕细琢,但赛维却从空间的角度出发,指出希腊建筑的高超之处在于将人体尺度的绝妙应用,但缺憾的是忽视了内部空间。希腊建筑神庙几乎是一座雕刻品,他的内殿简直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因为宗教仪式都在神庙周围进行。例如帕提农神庙当属于“非建筑”作品,应把它作为雕刻杰作而不是建筑来鉴赏。而罗马的内部空间设计规模宏大,形式多样,这些建筑是真正伟大的建筑。古罗马的特点在于构思的静态,不论方形、圆形,其共同规律都是对称性,与相邻空间成对立关系„„

从前虽是懂得空间的意义,却不知如何构筑空间,如何去表现空间,赛维的这本书当是给我点燃了一盏明灯。

建筑空间论的读书笔记【2】

建筑空间和建筑实体相互结合形成了完美的建筑,因此建筑美也包含了空间美和实体美。实体美是外在的、开放的,空间美是内在的、含蓄的。一般说来,像国外集中型的建筑,整体集聚成庞大的体量,建筑的体量美、形体美给人较强的冲击力,在这里实体美是占主导地位的。而像中国木构架体系这样的离散形的建筑则与此相反,由于单体建筑体量不大,结构相似,建筑组群由多座单体建筑组合而成,内向庭院的整体空间景象成为建筑表现的主体,主建筑和附建筑都成了庭院空间的构成因子。在这里空间美就上升到了主导地位。中国传统建筑是土木为材所形成的木构架建筑体系,由于建筑材料自身物理属性的影响和限制,影响了中国传统建筑不向超长的高度发展的体制。但建筑要满足多种不同功能的要求,就必须有满足它的足够的空间。为解决这一矛盾,中国传统建筑走上了群体组合的发展道路,通过建筑物的群体组合来延伸、扩大空间。空间组合通过引导、联系、过渡、集合、总结等方式进行,因此,人置身并行进在建筑的空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的空间序列在我们面前不断呈现。

建筑,不仅用来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面且还要用来满足整个社会的各种需要。由于社会向建筑提出各种不同的功能要求,于是就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建筑类型。各类建筑由于功能要求的千差万别,反映在形式上也必然是千变万化的。

组成建筑最基本的单位,或者说最原始的细胞就是单个的房间,它的形式—包括空间的大小、形状、比例关系以及门窗等设置,都必须适合于一定的功能要求。然而就一幢完整建筑来讲,功能的合理性却不仅仅有赖于单个房间的合理程度,而且还有赖于房间之间的组合。相反地,同一功能要求也可以用多种形式的空间来适应。

建筑,既然是为人提供一定的物质空间环境,而人又是不能脱离开社会而孤立地存在的,因此我们还应当看到建筑功能与社会的联系。在阶级社会中,由于社会财富集中于少 数统治阶级手中,建筑作为巨大的物质财富,主要是用来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就是说,它首先必须用来满足统治阶级对它提出的功能要求。

一般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都必须同时满足人们对它提出的物质功能和精神感受这两方面的要求,并且以这两方而的因素作为基本内容而谋求与之相适应的建筑形式。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内容居于决定的地位。具体到建筑活动,正如前而已经分析过的,功能作为建筑的首要目的。它的发展不仅带有自发性,而且又与社会的发展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就成为最活跃的因素。正是由于功能的要求和推动,才促进了工程结构的发展,全部建筑历史的发展过程也雄辨地说明了这一点。例如在古代,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根本不可能获得较大的室内空间,因而就大大地限制了人们在室内活动的可能性。

近代建筑的发展也令人信服地表明了功能对于工程结构的推动作用。在扩大空间方面 协调统一性,这反映在外部形式必然符合于均衡、稳定的原则;各部分往往具有合理的形状 和比例关系,各种构件的组合往往具有强烈的韵律感„„,这些,都是和形式美的原则不相冲突的。

新的材料和新的结构方法要求在新的基础上的统一,这就必然导致对于传统形式的否定,这种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我们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来看待这种变革。当然,新材料与新 结构的出现与建筑形式之间的统一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又是一 个创造的过程。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建筑实践活动,特别是意大利J建筑师奈尔维的许多创作,对于谋求新结构和建筑形式之间的统一性,对于我们都是很有启发和参考价值的。

在讨论功能与空间的关系时,已经具体地分析过一定的功能必须要求有一与之相适应的 空间形式。然而,能否获得某种形式的空间,却不单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主要是取 决于工程结构和技术条件的发展水平,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所需要的那种空间将要变成 幻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内容和形式看成是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并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事物的形式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功能既然作为人们建造建筑的首要目的,理所当然地是构成建筑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它必然要左右建筑的形式,关于这一点是确定不移的。但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却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尤其不能用简单化的方法来硬

套“内容决定形式”的公式,从而机械地认为:有什么样的建筑功能,就必然产生什么样的建筑形式。应当看到事物内部联系的复杂性,否则有许多问题便无法解释。

第二篇:建筑空间组合论读书笔记(本站推荐)

建筑空间组合论

建筑空间组合论由建筑设计大师彭一刚著,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本书在总论中讨论建筑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种新的空间形式的出现被创造出来不仅适应了新的功能要求,而且还会反过来促使功能朝着更新的高度发展。空间形式和功能一起构成了建筑发展的两个环节,正是由于这两个环节互相推动和作用,才能促使建筑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本书共有九章,讲的是空间 空的内部——应当是建筑的“主角”这毕竟是合乎规律的,建筑不是单式艺术,它不仅是对生活的认识的一种反应而已,也不仅是生活方式的写照而已;建筑师是生活环境,是我们生活展现的舞台。

这九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第二章 功能与空间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这种关系实际上表现为功能对于空间形式的一种制约性,或者简单地讲:就是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即具有合适的大小和容量足以容纳物品;形的规定性:即具有合适的形状以适应盛放物品的要求; 质的规定性:所围台的空间具有适当的条件以防止物品受到损害或变质。就单—空间——房间——而言,如果它所具有的空间形式在量、形、质等三个方面部能适合于功能要求,那么应当说这样的房间是适用的。住宅中的居空、厨房、卫生间是这样,其它类型的房间也不例外。

这章分为功能对于单一空间形式的规定性和对于多空间形式的规定性。其实在建筑设计实践中,既要尊重功能对于空间形式的规定性,也要充分利用它的灵活性。无视规定性而随心所欲地杜撰形式必然会犯形式主义的错误;反之,过分的拘泥于规定性也可能会使建筑形式缺少变化而流于千篇一律。因此只有把规定性和灵活性辩证的统一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创作既适用经济、又有生动活泼的形式!

第三篇:读书笔记建筑空间组合论

读书笔记

———彭一刚《建筑空间结合论》读了这本书,我最欣赏的是他表述的建筑美学及建筑空间与功能的关系这几部分的内容。谈到建筑功能时,建筑理论界一直有所谓物质性和精神性的双重功能之说。建筑一般都会具有实用功能,有待于发展其精神性的审美意义,只有既实用又美观的建筑才是健全的。

一、突出建筑的空间美

建筑空间和建筑实体相互结合形成了完美的建筑,因此建筑美也包含了空间美和实体美。实体美是外在的、开放的,空间美是内在的、含蓄的。一般说来,像国外集中型的建筑,整体集聚成庞大的体量,建筑的体量美、形体美给人较强的冲击力,在这里实体美是占主导地位的。而像中国木构架体系这样的离散形的建筑则与此相反,由于单体建筑体量不大,结构相似,建筑组群由多座单体建筑组合而成,内向庭院的整体空间景象成为建筑表现的主体,主建筑和附建筑都成了庭院空间的构成因子。在这里空间美就上升到了主导地位。中国传统建筑是土木为材所形成的木构架建筑体系,由于建筑材料自身物理属性的影响和限制,影响了中国传统建筑不向超长的高度发展的体制。但建筑要满足多种不同功能的要求,就必须有满足它的足够的空间。为解决这一矛盾,中国传统建筑走上了群体组合的发展道路,通过建筑物的群体组合来延伸、扩大空间。空间组合通过引导、联系、过渡、集合、总结等方式进行,因此,人置身并行进在建筑的空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的空间序列在我们面前不断呈现。

二、空间使用

建筑,不仅用来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面且还要用来满足整个社会的各种需要。由于社会向建筑提出各种不同的功能要求,于是就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建筑类型。各类建筑由于功能要求的千差万别,反映在形式上也必然是千变万化的。

组成建筑最基本的单位,或者说最原始的细胞就是单个的房间,它的形式—包括空间的大小、形状、比例关系以及门窗等设置,都必须适合于一定的功能要求。然而就一幢完整建筑来讲,功能的合理性却不仅仅有赖于单个房间的合理程度,而且还有赖于房间之间的组合。相反地,同一功能要求也可以用多种形式的空间来适应。

建筑,既然是为人提供一定的物质空间环境,而人又是不能脱离开社会而孤立地存在的,因此我们还应当看到建筑功能与社会的联系。在阶级社会中,由于社会财富集中于少 数统治阶级手中,建筑作为巨大的物质财富,主要是用来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就是说,它首先必须用来满足统治阶级对它提出的功能要求。

一般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都必须同时满足人们对它提出的物质功能和精神感受这两方面的要求,并且以这两方而的因素作为基本内容而谋求与之相适应的建筑形式。

三、空间与功能的关系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内容居于决定的地位。具体到建筑活动,正如前而已经分析过的,功能作为建筑的首要目的。它的发展不仅带有自发性,而且又与社会的发展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就成为最活跃的因素。正是由于功能的要求和推动,才促进了工程结构的发展,全部建筑历史的发展过程也雄辨地说明了这一点。例如在古代,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根本不可能获得较大的室内空间,因而就大大地限制了人们在室内活动的可能性。

近代建筑的发展也令人信服地表明了功能对于工程结构的推动作用。在扩大空间方面 协调统一性,这反映在外部形式必然符合于均衡、稳定的原则;各部分往往具有合理的形状 和比例关系,各种构件的组合往往具有强烈的韵律感……,这些,都是和形式美的原则不相冲突的。

新的材料和新的结构方法要求在新的基础上的统一,这就必然导致对于传统形式的否定,这种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我们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来看待这种变革。当然,新材料与新 结构的出现与建筑形式之间的统一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又是一 个创造的过程。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建筑实践活动,特别是意大利J建筑师奈尔维的许多创作,对于谋求新结构和建筑形式之间的统一性,对于我们都是很有启发

和参考价值的。

在讨论功能与空间的关系时,已经具体地分析过一定的功能必须要求有一与之相适应的 空间形式。然而,能否获得某种形式的空间,却不单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主要是取 决于工程结构和技术条件的发展水平,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所需要的那种空间将要变成 幻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内容和形式看成是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并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事物的形式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功能既然作为人们建造建筑的首要目的,理所当然地是构成建筑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它必然要左右建筑的形式,关于这一点是确定不移的。但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却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尤其不能用简单化的方法来硬

套“内容决定形式”的公式,从而机械地认为:有什么样的建筑功能,就必然产生什么样的建筑形式。应当看到事物内部联系的复杂性,否则有许多问题便无法解释。

第四篇:读书笔记建筑空间组合论

读书笔记

———彭一刚《建筑空间结合论》读了这本书,我最欣赏的是他表述的建筑美学及建筑空间与功能的关系这几部分的内容。谈到建筑功能时,建筑理论界一直有所谓物质性和精神性的双重功能之说。建筑一般都会具有实用功能,有待于发展其精神性的审美意义,只有既实用又美观的建筑才是健全的。

一、突出建筑的空间美

建筑空间和建筑实体相互结合形成了完美的建筑,因此建筑美也包含了空间美和实体美。实体美是外在的、开放的,空间美是内在的、含蓄的。一般说来,像国外集中型的建筑,整体集聚成庞大的体量,建筑的体量美、形体美给人较强的冲击力,在这里实体美是占主导地位的。而像中国木构架体系这样的离散形的建筑则与此相反,由于单体建筑体量不大,结构相似,建筑组群由多座单体建筑组合而成,内向庭院的整体空间景象成为建筑表现的主体,主建筑和附建筑都成了庭院空间的构成因子。在这里空间美就上升到了主导地位。中国传统建筑是土木为材所形成的木构架建筑体系,由于建筑材料自身物理属性的影响和限制,影响了中国传统建筑不向超长的高度发展的体制。但建筑要满足多种不同功能的要求,就必须有满足它的足够的空间。为解决这一矛盾,中国传统建筑走上了群体组合的发展道路,通过建筑物的群体组合来延伸、扩大空间。空间组合通过引导、联系、过渡、集合、总结等方式进行,因此,人置身并行进在建筑的空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的空间序列在我们面前不断呈现,此起彼伏,在起、承、转、合中体现出一种抑扬顿挫的韵律感。正所谓“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中国传统建筑的空间美,也就随着时间的进程,在虚实相间的空间布局中流溢出来。

四合院的空间特性表现为内向性的美,这是由于它的围合特征所决定的。这种围合以轴线对称的方式来进行,围合出来的空间相对具有封闭、内敛、独立、宁静的特征。在这种组群的处理方式中,呈现出了均衡、对称的空间布局形式,这样的空间氛围和中国的传统的宗族、血缘、道德、伦理关系又相适应。由于社会的构筑关系决定和催生了这种空间的处理方式,反过来这种围合的空间又加强了这种社会家族关系。相对于四合院的严谨、秩序的空间美,江南地区的传统建筑呈现出来的又是另一种美。建筑多由天井庭院式布局以适应江南多雨湿热的气候;住宅群相伴成街巷空间,实现物质与信息的沟通与交流;码头、桥梁组合成水岸空间,参差错落,繁而不乱。水、桥、房融合成独特的江南建筑的空间美。

二、空间使用

从物质技术来看空间使用

人们盖房子总是有它具体的目的和使用要求的,这在建筑中叫做功能。自古以来,建筑的式样和类型各不相同,仔细考查起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功能在其中无疑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建筑,不仅用来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面且还要用来满足整个社会的各种需要。由于社会向建筑提出各种不同的功能要求,于是就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建筑类型。各类建筑由于功能要求的千差万别,反映在形式上也必然是千变万化的。

组成建筑最基本的单位,或者说最原始的细胞就是单个的房间,它的形式—包括空间的大小、形状、比例关系以及门窗等设置,都必须适合于一定的功能要求。每个房间正是由于功能使用要求不同而保持着各自独特的形式,以使之区别于另一种房间。例如居室不同于教室,阅览室不同于书库,生产车间不同于观众厅……这个道理是十分浅显和不说自明的。老

子(道德经》。

然而就一幢完整建筑来讲,功能的合理性却不仅仅有赖于单个房间的合理程度,而且 还有赖于房间之间的组合。

相反地,同一功能要求也可以用多种形式的空间来适应。例如同一使用要求可以用不 同的方案来解决,这就是说,功能对于空间形式既有规定性又有灵活性。

建筑,既然是为人提供一定的物质空间环境,而人又是不能脱离开社会而孤立地存在 的,因此我们还应当看到建筑功能与社会的联系。在阶级社会中,由于社会财富集中于少 数统治阶级手中,建筑作为巨大的物质财富,主要是用来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就是说,它首先必须用来满足统治阶级对它提出的功能要求。

以建筑类型来讲,近代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出现使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地发展,于是伴 随着机器生产就出现了规模巨大的新型工业厂房。特别是由于在生产力飞跃发展的基础上 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产生的巨大变化,于是对建筑提出了许多新的、前所未有的功能 要求,正是在这些功能的驱使下,才相继出现了像原子能发电站、可容万人的体育馆、超 高层建筑··一等许多新的建筑类型。

建筑中的功能因素所回答的正是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各种要求,而这种要求却不是静止 的、一成不变的,恰恰相反,它是一种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发展的因素。联系到前面所分析 的—建筑空间形式一定要适合于功能的要求,那么功能的发展和变化将意味着什么呢? 不言而喻,就意味着新的要求与原有的空间形式之间必然要从相对的统一而逐渐发展成为 冲突、对抗,随着这种矛盾的日益尖锐,最终必将导致对于旧的空间形式的否定。

处于资本主义近代建筑前夜的复古主义、折衷主义的建筑形式,就是以它那种古板、僵死的躯壳而严重地阻碍·束缚了建筑功能的发展,其结果不一可避免地在建筑领域中导致 一场革命性的变革。

尽管西方近现代建筑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过分地夸大了功能对于建筑形式的决定作 用,但是它的出现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然而,当时苏联的建筑界却没有正视这一点。有些建筑由于功能的要求不适合采用对称的形式,和对称的形式一样,非对称的形式

也可以产生另外一种气氛和艺术感染力。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说对称的形式易于造成庄严、肃穆、雄伟的气氛;那么非对称的形式则较有助于获得自由、轻巧、活泼的感受。最明显 的例子如我国古典的园林建筑,就是以不对称的形式而获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

个别建筑类型如纪念碑、凯旋门,其形式的决定主要不是取决于物质功能,而是取决 于精神要求。

与上述的情况正相反,也有一些类型的建筑如仓库、堆站等,由于和人的关系不甚一密 切,对于这一类建筑,它的形式则基本上取决于功能使用要求,而很少、甚至不考虑人的 精神感受方而的要求。

除以上的建筑类型外,一般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都必须同时满足人们对 它提出的物质功能和精神感受这两方面的要求,并且以这两方而的因素作为基本内容而谋 求与之相适应的建筑形式。

建筑性格特征所表现的是建筑物的个性。每一幢建筑由于功能性质不同,地形及环境 条件不同,设计者的意图和构思不同,应当具有自己独特的形式和特点。除此以外,建筑 形式还不可避免地要反映某个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民族、地区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处 于同一时代的建筑,不论属于哪一种建筑类型,除了具有不同的性格特征外,又都共同地 体现出一种共性特征,这种寓于个性之中的共性特征,由于是时代所赋予的,所以称之为 时代风格。同理,处于同一民族或地区的建筑,不论它属于哪一种建筑类型,除具有不同 的性格和个性特征外,又都共同地休现出一种共性特征,这种寓于个性之中的共性特征,由于是民族或地区所赋予的,所以称之为民族或地区风格。一幢建筑,从时间上讲它必然

要处于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从空间上讲它必然要处于某个特定的民族或地区,因而它必 然同时兼有上述两重风格。

再进一步地说,除时代、民族和地区会分别赋予建筑以某种特征外,作者也会赋予作 品以某种特征。我国古代文学理论专著(文心雕龙》一书中所讲的“才性异区、文辞繁 诡”,就是说明作家的不同创作个性形成了作品风格的差异。在建筑设计领域中,这种由 作者赋予建筑以某种特征的称之为个人风格。由此可见:单就风格来讲就可以把它分解成 为三个侧而—时代的、民族或地区的和作者个人的。

建筑,作为一种巨大的物质财富,总是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它不仅要满足统治阶级 识形态。例如古代的埃及建筑,尽管具体形式各不相同,但却都具有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这正反映了占埃及极其神秘化的宗教组织形式和奴隶的最高统治者—法老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与埃及相比较,古希腊建筑则显得开朗、明快一些,这也是和当时希腊在自由民中所实行的相对民主的制度分不开的。高直建筑所采用的细而高的比例、竖向线条的装饰和尖拱、尖塔等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所反映的则是人对于宗教神权的无限向往和崇拜。对它提出的物质功能要求,而且它还必须反映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义。

三、空间与功能的关系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内容居于决定的地位。具体到建筑活动,正如前而已经分析过的,功能作为建筑的首要目的。它的发展不仅带有自发性,而且又与社会的发展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就成为最活跃的因素。正是由于功能的要求和推动,才促进了工程结构的发展,全部建筑历史的发展过程也雄辨地说明了这一点。例如在古代,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根本不可能获得较大的室内空间,因而就大大地限制了人们在室内活动的可能性。为了克服这一矛盾,人们力求用各种方法扩大空间,正是在这种要求的推动下才相继地创造出拱形结构、弯窿结构,并用它来代替梁柱式结构,从而有效地扩大了室内空间,使数以千计的人可以聚集在一起进行各种宗教祭祀活动。

近代建筑的发展也令人信服地表明了功能对于工程结构的推动作用。在扩大空间方面 协调统一性,这反映在外部形式必然符合于均衡、稳定的原则;各部分往往具有合理的形状 和比例关系,各种构件的组合往往具有强烈的韵律感……,这些,都是和形式美的原则不相冲突的。

诚然,古典建筑的形式是美的,它的美正体现了上述各方面的和谐统一性,但是这种统一是建立在当时的材料和结构方法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把新的材料和结构包裹在旧的形式中去,这里必然会造成表里不一,而表里不一的东西还有什么内在的和谐统一性可言呢。新的材料和新的结构方法要求在新的基础上的统一,这就必然导致对于传统形式的否 定,这种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我们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来看待这种变革。当然,新材料与新 结构的出现与建筑形式之间的统一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又是一 个创造的过程。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建筑实践活动,特别是意大利J建筑师奈尔维的许多创作,对于谋求新结构和建筑形式之间的统一性,对于我们都是很有启发

和参考价值的。

除结构外,其它工程技术对于建筑的发展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与结构、材料相比毕竟处+次要的地位,为节约篇幅这里就不作分析了。

两千多年以前,罗马伟大的建筑家维特鲁维斯在论述建筑时,就曾把“适用”列在建筑三要素之一。嗣后各个历史时期,尽管所强调的侧重时有不同,但是谁都不能抹煞功能在建筑中所处的地位。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新建筑运动应运而生,为了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又再一次强调功能对于建筑形式的影响和作用,美国建筑师沙利文提出的“形式由功能而来”的看法,正是这种观点的一种集中表现。从那时起到现在,又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尽管有人不时地批评、指责现代建筑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所存在的片面性,甚至公然宜布“现

代建筑已经死亡”,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形式由功能而来”这句

名言给予近现代建筑发展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

在讨论功能与空间的关系时,已经具体地分析过一定的功能必须要求有一与之相适应的 空间形式。然而,能否获得某种形式的空间,却不单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主要是取 决于工程结构和技术条件的发展水平,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所需要的那种空间将要变成 幻想。例如古希腊就曾出现过戏剧活动,这时已经有建筑剧场的要求,可是由于技术条件 的限制,人们不可能获得一个足以容纳数以千计的观众在其中活动的巨大的室内空间,因 而当时的剧场就只能采取露天的形式。由此可见,功能与空间形式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 又表现为功能与工程技术,特别是与结构的矛盾。由于功能是要求,上程结构是为了达到 要求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因而,这种矛盾关系又可以说是目的与手段或内容与形式之间 的矛盾。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内容和形式看成是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并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事物的形式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功能既然作为人们建造建筑的首要目的,理所当然地是构成建筑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它必然要左右建筑的形式,关于这一点是确定不移的。但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却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尤其不能用简单化的方法来硬套“内容决定形式”的公式,从而机械地认为:有什么样的建筑功能,就必然产生什么样的建筑形式。应当看到事物内部联系的复杂性,否则有许多问题便无法解释。

例如人们经常提到的“建筑形式”,严格地讲,它是由空间、体形、轮廓、虚实、凹凸、色彩、质地、装饰……等种种要素的集合而形成的复合的概念。这些要素,有的和功能保持着紧密而直接的联系;有的和功能的联系并不直接、紧密;有的几乎与功能没有什联系,基于这一事实,如果我们不加区别地把这一切都说成是由功能而来的,这显然是

错误的。由此看来,“形式由功能而来”这句近现代建筑的格言,尽管有它合理、正确的一面,但笼统地认为一切形式均来自功能,则显然夸大了功能的作用,就这一点来讲它确 实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那么,与功能有直接联系的形式要素是什么呢?是空间。关于这一点人们对它的认识 似乎越来越明确、越深刻。近年来国内外有许多建筑师都引用老子的话:“诞填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墉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正表明:建筑,人们要用的,不是别的,而是它的空间。从这一点出发,有的人更进一 步把建筑比作容器—一种容纳人的容器。所谓内容决定形式,表现在建筑中主要就是 指:建筑功能,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空间形式。那么,能不能说建筑的空间形式就是由建筑 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来决定的呢?也不能。诚然,建筑的空间形式首先必须满足功能要求,但除此之外它还要满足人们审美方面的要求,再深人一步地分析,工程结构、技术、材料 等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建筑空间的形式。因而,我们也不能武断地认为建筑的空间形式 就是由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所决定的。

但是有一点必须给予充分地肯定:即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

一、功能对于单一空间形式的规定性

房间是组成建筑最基本的单位。它通常是以单一空间的形式出现的,不同性质的房间,由于使用要求不同,必然具有不同的空间形式。为了搞清楚功能与空间形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制约关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探讨:

(一)功能对于空间大小和容,的规定性「图a}

功能对于空间的大小和容量要求理应按照体积来考虑,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方便起见,一般都是以平面面积作为设计的依据。设计工作一开始,首先要求确定房间面积。然而,以什么为标准呢?例如一幢简易的低标准住宅和另一幢豪华的高标准住宅,其居室的面积相差甚远,究竟怎样才算是符合居室的功能要求呢?为了满足起码的生活起居要求,或达到理想的舒适程度,其面积和空间容量应当有一个比较适当的下限和上限。我们所讲 的功能对于空间在大小或容量方面的规定性,就是指不要超越这种限度。以我国当前的一 般情况来看,一间居室,为保证基本使用要求,其面积大约在15---2Q时之间。

使用要求不同,面积就要随之变化。居室在住宅中属最大者,但与公共建筑用房相比,其空间容量是小的。以教室为例,一间教室要容纳一个班(50人)学生的教学活动,至少要安排5}张桌椅,此外还必须保留适当的交通走道,这样的教室至少需要50澎左

右的面积,这就意味着要比居室大三倍左右。

再如影1}J院中的观众厅,对空间容量的要求则更大。至于大到何种程度,则要看它拥 有的观众席位,容纳观众的席位愈多,其面积和空间体量就愈大,如以每个席位占

0.75mz计算,一个拥有IDD}席位的观众厅其面积大约为75Umz,这个数字比教室大15 倍,比居室则大}a倍。

更大的厅堂,如容纳数千人、甚至万人的大会堂或体育馆比赛厅,其面积可能高达居 室的soo倍!

从以上比较中可以看出,不同性质的房间或厅堂,其空间容量相差竟如此悬殊!造成 这种差别的原因是什么?是功能。可见,功能对于空间大小及容量的规定性在实践中表现 得何等的鲜明!

(二)功能对于空间形状方面的规定性

在确定了空间的大小、容量之后,下一步就是确定空间的形状—是正方体、长方体 抑或是圆形、三角形、扇形、乃至其它不规则形状的空间形式?当然,对于大多数房间来讲,多是采用长方体的空间形式,但即使是这样,也会因为长、宽、高三者的比例不同而有很 大的出人。究竟应当取哪种比例关系?也只有根据功能使用特点才能作出合理的选择。例如教室,如果定为so平方米,其平面尺寸可以是 7rra x 7m, Gm X Sm,5m x I(lm, 4tnx 12m,......,哪一种尺寸更适合于教室的功能特点呢?我们知道教室必须保证视、听效果,从这一点就可以对以上儿种长、宽比不同的平面作出合理的选择。先分析7m x 7m的一=i`面:这种平面呈正方形,听的效果较好,但由T-前排两侧的座位太偏,看黑板时 有严重的反光。Sm x I Um的平面较狭长,虽然可以避免反光的干扰,但后排座位距黑板、讲台太远,对视、听效果均有影响。通过比较,在这两者之中取长补短,而取}m x $m的平面形式,则能较好地满足视、听两方面要求。

(三)功能对于空间质的规定性

功能对于空间的规定性首先表现在量和形的两个方面,但仅有量和形的适应还不够,还要使空间在质的方面也具备与功能相适应的条件。所谓质的条件,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能 够避风雨、御寒暑;再进一步的要求则是具有必要的采光、通风、日照条件;少数特殊类 型的房间还要求防尘、防震、恒温、恒湿等。避风雨、御寒暑几乎是一切房间都必须具备 的起码条件,自不待言。少数特殊类型的房I}求防尘、防震、恒温、恒湿等条件,主要 是通过一定的机械设备或特殊的构造方法来保证的,与空间形式的关系不甚密切,这里也 无需详细讨论。对于一般的房间,所谓空间的质,就是指一定的采光、通风、日照条件。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开窗和朝向。不同的房间

和不同的开窗处理。

由于功能要求不同,则要求有不同的朝向

(一)用一条专供交通联系用的狭长的空间—走道来连接各使用空间的空间组合形 式(二)各使用空间围绕普楼梯来布里的空间组合形式

{三)以广厅直接连接各使用空间的空间组合形式

(四)使用空间互相穿套、直接连通的空间组合形式

{五}以大空间为中心、四周环绕小空间的空间组合形式

四、突出建筑的意境美

意境美是人对空间的一种综合的心理感受,是在视觉、触觉、听觉、运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精神心理的审美需求,它表达的是人与建筑之间的情感互动,体现人的审美需要、人的精 神、思想和情感本质。这就说明,建筑中的空间是人的审美活动赋予的结果,只有人的审美活动参与其中,它才有意义。人的活动不存在,则它的意义也就消逝,变成一种物理的自然的空间。因此,中国传统建筑灰空间呈现的不仅是“空间组合的美”,“空间的层次美”,更多的是一种动态的、人的感受上的美。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一章中解释说:“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在这里,“有”指建筑实体,“无”指建筑的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有用的建筑空间必须通过建筑实体的构筑才能取得,空间是有限的;而完全封闭的空间也不能使用,贯通的空间是无限的。传统建筑空间就很好地处理了空间“有”“无”的关系,呈现出令人回味无穷的意境之美。中国建筑的意境美

如民居住宅中天井的运用:从功能上看,天井具有通风采光的作用。但从精神意义上理解,天井更是主人情感投入的场所。人们在其中种植修竹、芭蕉、兰菊等以象征个人的品质。这些景物及其投影与住宅围墙的虚实交融、明暗交替使室内外空间得以相互渗透,这样有限的空间因分隔成不同层次而获得了丰富而无限的内涵。正如郑板桥在一则题画中所描述的:“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面积虽小而意蕴浓郁,这是一个“有情有味”的空间。此外,还有诸如亭台楼阁等观景类建筑,在“无限”概念的中的人以无限的感情。历史上许多著名的诗文中所描写的建筑多属这空间组织,如欧阳修笔下的醉翁亭、范仲淹所描写的岳阳楼等等。古人从建筑所创造的空间景观中找到了“无限”的精神境

界。中国传统建筑还得益于中国绘画空间构成理论的指导,讲究虚实、藏露、对比等原则。如园林空间布局中常常留有大幅的水面、空地、草坪,庭院建筑中围合的天井、中庭,就像画中的留白部分。由于虚与实相生相存,园林中实体景素未到的“空白”空表现上既创造了具有实在意义的开阔视野,又激起了置身其间,在与整个园景的关系中,成为有机组成部分。留白使景园具有丰富的启发性、暗示性和召唤性,从而为游园者想象和再创造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中国传统建筑动态的空间美,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结构,具有多向度的美的内涵。人置身并穿行于建筑之中,它的空间不停地流动、起伏、变幻,给人一种激动人心的旋律感。这种时空感。

外国的建筑的意境美

迫求多义与含混

日本建筑黑川纪章设计的日本名古屋币立现代美术馆.用梁柱讯墙等构件组成一个独立的框架置于挂筑前部,既象征大门又是室外展品。位于底层的下沉式庭园,通过舒展的玻璃幕墙向中庭延续。形成内外交融的中间领域。高度抽象的不锈纲与混凝土所构成的“鸟居针式框架,带有天文图案的圆窗,类似帐子的坡面,象征朽木之柱子圆形方形,二角形等不同形状的组织,花岗石、大理石、瓷砖、不锈钢」」一各种要素相互冲突,又相互包容。创造出饱含模糊信息的建筑区域J

Zr追求个性表现

迫求个性丧现是当代西方建筑中的一种倾向,如美国建筑师盖}I!.认为“美”的本质规

定存在若1观随意性。人们可以认定和谐统一等古典式的完美,他就同样可以认定“鱼”是 完美的标志。因此,他把’‘角”作为自己解构建筑的符弓-一不仪用塑料制作鱼灯,川,在建筑中反复运用’‘鱼”的母题。本图为他设川的日本鱼餐馆。

乡土主义倾向,追求高技术的倾向,解构主义倾向

第五篇:建筑空间组合论读书笔记

《建筑空间组合论》读书笔记

张坤 30820122201533

这本书是国内著名建筑师彭一刚的作品,我所阅读的是最早的1993年出版的版本。这本书记述了作者对建筑的认识,感悟并对一些建筑空间结构形式进行了分类分析,语言并不晦涩难懂,像我这样的初识建筑的人也能读懂大部分。全书共有七章,从各个方面对建筑进行了分析概括,并在后面附了大量的图片示例说明,读起来更易理解。

第一章是总论,主要分析了建筑中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两者对于建筑同样重要,建筑最基础的作用是给人首先一栋建筑要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要有功能性,不然没用的建筑是基本没人要的。但人不同于一般动物是因为人具有思维和精神活动的能力。所以说建筑发展到一定地步就会跨入艺术的领地,来反映建筑师的内心活动或者精神追求。来体现一种美,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一种和谐的感觉。而且建筑离不开现实,图纸上的建筑虽然好看,但要修建出来,还要靠强大的技术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都给建筑带来了新的发展。最后对建筑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并认为辩证法的理论同样适用于建筑:“否定是发展的环节,经过否定之否定,虽然从形式上看又回复到了原点,但并不是简单的重复,二十螺旋形式的上升。”对中国的建筑发展也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展望。

第二章功能与空间主要从功能这一要素入手,分析了不同功能要求下对空间的量、形、质的规定性。所谓“内容决定形式”表现在建筑中主要就是指建筑功能要求有与之适应的空间形式,但是又不能说

空间形式就是有建筑功能决定的,但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

一、功能对于空间大小和容量的规定性。现实生活中 一般以平面面积作为设计的依据,根据使用要求的的不同面积要随之发生变化。

二、功能对于空间形态方面的规定性。在确定了空间大小和容量之后就是确定空间的形态是正方形长方形还是椭圆等等,根据不同的功能而进行选择。例如教室、剧院、体育馆不同的功能要进行不同的选择使其能够满足需求。三空间对于空间质的规定性。质的条件一般是能够遮风避雨,再进一步是采光通风,少数还要求房间防震恒温恒湿等等。对于一般的房间,所谓空间的质,就是指一定的采光、通风、光照条件。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开窗和朝向。不同的房间,由于功能要求不同,则要求有不同的朝向和不同的开窗处理。在一般情况下,集中于一栋建筑物之内的各个房间的性质和功能或多或少总会有一些联系,房间之间的功能联系将直接的影响到整个建筑的布局。在组织空间时要综合、全面的考虑各房间之间的功能联系并把所有的房间都安排在最适宜的位置上而使之各得其所,这样才会有合理的布局。此外,还要善于根据功能特点来选择合适的空间组合形式。空间组合形式就是指若干空间是以什么方式衔接在一起的。在建筑设计实践中,空间组合形式是千变万化的。我们可以从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现象中概括出几种具有典型意义的空间组合形式。在一般情况下一幢建筑的主体部分空间组合和房间未知的安排基本上都是根据建筑的主要人流路线决定的。有些建筑主要人流只是各种流线中的一种,这时,主要人流路线虽然乐意左右建筑物主体部分的空间组合形

式,却不能决定整个建筑物的空间组合形式,这往往也是一幢建筑必须综合采用几种类型空间组合形式的原因。在建筑设计的实践中,既要尊重功能对于空间形式的规定性,也要充分利用它的灵活性。无规定形而随心所欲的杜撰形式必然会犯形式主义的错误,相反的过分的拘泥于规定性也可能会是建筑形式缺少变化而千篇一律。我们只有把规定性和灵活性辩证统一起来。

第三章空间与结构。如果把符合功能要求的空间称之为适用空间;把符合于审美要求的空间称之为视觉空间或意境空间;把按照材料性能和力学的规律性而围合起来的空间称之为结构空间,这三者由于形成的根据不同,各自所受到的制约条件不同,各自所遵循的法则不同,因而它们并不天然就是吻合一致的。可是建筑中这三者却是一身而就三身,这就要求建筑师必须把这三者有机的统一为一体。书中主要对四种结构体系进行了分析:

一、以墙和柱承重的粱板结构体系:用于功能要求比较确定、房间组成比较简单的住宅建筑。

二、框架结构体系: 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功能或美观要求自由灵括地分隔空间。

三、大跨度结构体系:拱形结构、穹窿结构、桁架、刚架和拱、空间薄壁结构、悬索结构、悬挂式结构、网架结构、四、悬挑结构体系:能使内部空间保持最大限度的开敞、通透,外墙不设立柱。

并对一些新出现的结构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总结,并提出观点:

“古今中外的建筑,凡属优秀作品,都必须是既符合于结构的力学规律性;又能适应于功能要求;同时还能体现出形式美的一般法则。”

第四章就对形式美进行了分析,我们知道对于建筑空间形象的美感问题,由于审美观念的差别,往往难于一致,而且审美观念就每个人来说也是发展变化的,要确立统一的标准是困难的,但这并不能否定建筑形象美的一般规律。建筑美,不论其内部或外部均可概括为形式美和意境美两个主要方面,空间的形式美的规律如平常所说的构图原则或构图规律,如统一与变化、对比、徽差、韵律、节奏、比例、尺度、均衡、重点、比拟和联想等等,这无疑是在创造建筑形象美时必不可少的手段。由于人的审美观念的发展变化,这些规律也在不断得到补充、调整,以至产生新的构图规律,人们要创造出美的空间环境就必须遵循美的法则来构思设想知道把它变为现实,以新老建筑来讲他们都共同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多样统一,但在形式处理上又由于审美观念的发展和变化有不同的标准和尺度。不明确这一点,就会陷入思想上的混乱,甚至会因为的字标准和尺度的差异而否定普遍、必然的共同准则。统一、对比、平衡、均衡、合适的尺度,这些对于构筑建筑的形式美是不可缺少的。

第五章对建筑内部空间的处理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处理内部空间时所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对于单一的空间,体量与尺度,形状和比例,围、透关系的处理,分隔处理、天花板、墙壁、地面的处理以及色彩和质感的处理都关系到这个空间给人的整体印象是什么样的,是评判一个空间处理得是否得当最主要的决定因素。而多空间的组合处

理,则需要注意空间的对比、变化、重复、再现、衔接、过渡、渗透、层次、引导、暗示、序列和节奏空。间——空的内部——应当是建筑的“主角”这毕竟是合乎规律的,建筑不单式艺术,它不仅是对生活的认识的一种反应而已,也不仅是生活方式的写照而已,建筑师是生活环境,是我们生活展现的舞台。

第六章讲的是外部形体的处理,外部形体是内部空间的反映,并间接地反映出了建筑的功能特点,正是千差万别的功能才赋予建筑体形以千变万化的形式。建筑的个性与性格特征很大程度上取决去于建筑的功能,但是仅有这一点区别是不够的,有时不会与另一种类型的建筑相混淆,于是设计者必须在这个基础上以种种方法来强调这种区别,从而有意识地使其个性更鲜明、更强烈。但是这种强调必须是含蓄的和艺术的。而良好的体量组合和立面处理则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为此,从外到内地对建筑的细节进行设计是必不可少的。

第七章群体组合处理从更大的尺度对建筑与建筑,建筑与环境进行分析,提出了:“任何建筑,只有当它和环境融合在一起,并和周围的建筑共同组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时,才能充分地显示出它的价值和表现力。”的观点。如何让建筑跟好地融入环境,如何让一幢幢相连的建筑看起来和谐统一,只有充分理解各类建筑群体组合的特点,能做到结合周围的环境,以此来解决群体组合中的统一问题做好外部空间的处理,才能在更大的尺度上使建筑充分显示出其价值和表现力。

作为一个刚刚开始接触建筑的学生,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本书中

所介绍的种种关于建筑的理念,但能看出作者从各个方面完整地对建筑设计过程中的理念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相信以后等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时会有更多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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