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12点要记牢
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12点要记牢
1工作单位必须为有限公司以上资质,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无资格申请居住证积分。
1.最好拿到学历加学位,非全日制学历最好上海学校或户籍地学校。
2.专科,本科最好相同专业。
3.学习时间专本不重叠,如有重叠学历则不能使用本科学历学位积分,不能用本科学历考取资格证书或职称。
4.获得与学历的专业一样的职称,资格证书要注册,或技能类证书,最好和单位性质相符。资格证书或职称必须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可以查询。
5.在单位做相应工作,签订和资格证书相符或职称的工作劳动合同。
6.税单社保和劳动合同为同一个单位,是劳动派遣的要向人才中心问清楚是否有资质。
7.最好不要0税单。
8.个人社保税单社保不要断,就算换单位也一定要保持连续性。
9必须有高中档案,专科本科档案上经历清楚,不能有矛盾之处,存放老家人才中心。
10不能违反计划生育法,取得独生子女证明。
10必须要合法租赁房屋,最好自己房,违章搭建群组房,小产权房,商住二用,商铺不能办居住证。
11不打架,不骂人,不逃票,水电煤费用按时支付,不买非法车,不无证驾驶,遇事头脑要冷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宁可自己吃亏吃苦也要忍辱负重,等警察叔叔评评理,万一有个行政拘留小孩读书就完了。
12.首次办理居住证最好在6月底--7月初,因为小孩中高考前必须居住证积分在有效期内,防止续签时发生小问题,导致时间拖延时间,有朋友在4月到期,续办居住证后在去办理积分续办,发生一些小问题不能及时积分,导致小孩没办法中考。
大家上面的能做到,恭喜大家,你一定会成为一个被欢迎的朋友,一个新上海人
第二篇:上海居住证办理
上海居住证办理
更新:202_-08-12 23:09
在上海有许多像我一样是外来务工人员,为了以后长久在上海发展,包括报考很多职业考试,都需要居住证,笔者为了办上海居住证在网上查询步骤发现都不怎么完整,下面就把自己办居住证的过程分享给大家。
下图是网上发布的需要携带的资料,黄色部分是《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去现场拿,红色部分是必须要携带好。
下面的参考资料链接1是告知单原始地址,以及黄色部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以下是本人办理时的步骤:
1.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可以在网上下载,网站的左上角便民查询。
网址是参考资料链接2或直接百度12333。
注意:登陆名是身份证,密码要去参保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获取初始密码,如果没有密码,登陆后不会显示用户名,以及详细信息,社区服务受理中心不认可。如果社保中心地址不详,要去最近的街道办问清楚,(所属参保社区不一定是公司所在地,比如本人工作在徐汇,而获取密码是在普陀区志丹路8号获取的初始密码)。
4.1.在上海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去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需要房东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房产证上如果有两个人,需要第二个人写一个简易的授权书,随便写在一张纸上就行)租赁合同(这个合同不用特正式,网上下载一份就可以),以及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各1份。这一步必须要房东本人在场。结束后会给一张回执,用于办居住证用,这个回执最好复印一份,因为每年的续订都需要办这个备案证明,再租赁合同到期前,每次复印下就可以了,不用房东再来了。
2.在上海亲戚借住的,需要提供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是很多街道办不认可居住证明,即使是借住亲戚家也需要开具一个租赁合同,参见
15.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并于一月后拿到《居住证》。街道办事处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15。
自202_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积分法则,拿到《居住证》后需去本公司人事处办理积分相关手续。积分与办理上海户口相关,具体细则还未公布。
注1:以上步骤仅第4步需要房东本人在场。
注2:再办理黄色部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时,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第四条(申办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第三篇:如何办理上海居住证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告知单
一、受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2_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2_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二、受理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国内人员;
2、申报单位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单位为分公司,其在外地总公司一般应为大型或特大型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投资创办的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3、申领《居住证》,应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或者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直接申报,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代理申报。
三、申请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
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合同离截止日期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8、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
4、退休人员办理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五、工本费
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5元。
六、受理地点
申领人应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受理点申报。本市各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上海市办理居住证各点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地址/联系电话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中山西路620号 62337506
上海国际金融人才服务中心 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五楼 58318917 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58601865 浦东张江路69号211室 50801818*202
3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建国西路626号 64746886*102、10
4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东诸安浜路166号 62124179
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 中山北路3159弄2号3楼 62455588
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共和新路912号六楼 66057112、6605710
3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平路421弄20号 65071578*811、800 / 65071578 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淞沪路605号C--D 3319332
2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江西中路261号334室 63231300
卢湾区人才服务中心 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大厦东楼11B室 54650852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武宁南路241号204室---206室 62312181 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友谊支路6号 56129720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水清路332号 64123500*213、214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嘉定区福宁弄88号 69530382
安亭镇墨玉路165号安亭图书馆底楼 59568585*213
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458号 57954743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松江区乐都路317号 57823120
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青浦区环城东路8号 39720193
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 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 37110410
南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南汇区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 58024871
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37号 59621047 / 39610673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 高安路21号2楼受理大厅 64378292
第四篇:202_上海居住证办理材料[范文]
首次办理签注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社区事务中心领取填写);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①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房地产权证”,是指记载申请人本人姓名的房地产权证;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包括,一是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居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二是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集体宿舍证明”有统一样式,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需经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
****“寄宿证明”有统一样式,由居(村)委出具并加盖居(村)委公章,并需经房主本人签名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
(4)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各区社保中心地址:http://218.242.131.185/jzzsb/login.jsp
以上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差别,建议先行咨询居住地社区事务中心。
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的 基本申办流程如下:
(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
(3)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关于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如下(已办理过居住证),请携带相关资料至社区街道办理:
1、原居住证原件;
2、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具体可见下文);
4、社保账单(至相关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保中心拉取)各区社保中心地址:。
第五篇:《上海居住证》办理通知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通知
一、申请人条件
1、我司转正员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
二、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书面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地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有
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或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有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
4、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
(2)、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3)、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房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4)、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6、档案所在机构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三、续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或到行政人事部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信息变更的相应材料。
四、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
因变更的信息不同须提交的资料不同,变更之前可致电行政人事部或查询21世纪人才网,从而准备相应的资料。
五、办理时间:
每月20日之前将所有资料交人事部,逾期将延至次月办理。
六、注意事项:
1、申办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提交人才中心后,会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请不要遗忘,密码重置需去人才
中心办理)
2、信息变更须去上次申请居住证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办理时请告知行政人事部人才中心名称。
3、若对上述说明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查询21世纪人才网()或联系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