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龙胜乡中心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龙胜乡中心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更是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应当为学生安全筑起第一道防线,必须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安全管理教育也是学校管理中的首项要务。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内部管理,净化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消除学校治安隐患,杜绝师生伤亡事故(件)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师生安然无恙,制定龙胜乡中心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学校成立龙胜乡中心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班制定班级安全公约。
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明确自己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制定本班的安全公约,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安全习惯。同时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签订安全责任书。
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值周老师负责当天的学生安全。
值周老师每天要准时到校,密切注意学生的动向,加强安全管理,对在走廓玩耍的同学要坚决制止。防止学生离开校区,课间应于楼梯口监督、疏导,确保学生安全。
(五)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日常管理。
1、加强校园基础设施,教学设施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更新。
3、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让责任落实到位。
4、是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体罚及殴打学生的行为,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儿童的事件发生。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师生安全素质。
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品德课等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贯穿到教学中去,并结合环境、季节、疫情等实际情况,利用广播、板报、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以创建“平安文明学校”、“交通安全学校”活动和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活动周为载体强化安全教育。此外,加强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坚持法制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健康的心态,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加强德育工作,从各方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要积极 1
调解和减少各类校园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校园暴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七)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政府共同营造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环境。
二、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①、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工作机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实施到位。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③、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有检查、有纪录、有奖惩制度。
2、副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①、协助组长做好学校日常安全具体工作。
②、抓好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
③、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引导。
④、组织落实安全大检查,并作好登记。
⑤、整理好安全工作关资料。
(二)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教导处安全管理职责
⑴ 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⑵ 检查和督促各管理员对用电、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不安全事故。
⑶ 不定期的检查各班情况。
2、团队部安全管理职责
⑴实施安全教育方案,组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
⑵ 负责学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⑶ 负责安排红领巾监督岗。
⑷ 抓好护校队的组织、安排管理,配合值周领导和教师对校内和周边巡查。
⑸ 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发生。
⑹审核班级的活动安全环节。
3、总务处安全管理职责
⑴加强校舍、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无安全隐患。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检修。
⑵落实门卫职责,确保校园内外的教学秩序。落实校产安全管理责任。安排节假日、双休日学校安全的值班护校。
⑶ 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加强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三)、班主任安全责任
1、经常利用班会、晨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3、学生参加集会、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如实上报,不隐瞒、拖延。
5、班级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四)、课任教师安全职责
1、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清点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每天下午最后一课的课任教师应负责对学生一分钟的安全教育。
4、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2、体育教师发现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对体育上学生攀高等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4、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5、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6、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应及时把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六)、实验室人员安全职责
1、高度重视安全,做到“五防”、“四关”。五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漏水、防腐蚀、防中毒;四关:离室时要关水、关电、关仪器、关门窗。
2、实验仪器、药品、危险品应当分类存放在安全地点。
3、教育学生规范实验操作。
4、学生在实验操作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应做好巡视指导工作。
(七)、图书管理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2、上下课时,协助课任教师做好学生在图书室楼梯和走廊通行时的疏散工作。严防学生由于拥挤而造成的相互践踏伤亡事故。
(八)、食堂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把好三关:食品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
2、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
3、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4、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九)、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严防可疑人员入校。如确实有事的外来人员应办好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每天要定期巡逻校园,发现险情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考核奖惩制度
(一)、各级负责人:
1、分管部门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分管部门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3、24小时值班巡查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在《安全日志》上记录。其中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行为督查,做好记录。无记录扣5分。
2、及时调查、处理、化解学生纠纷并记录,学生意外事件及时处理,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3、发现学生①攀爬学校围墙;②用篮球架倒立;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④下楼滑行;⑤打架;⑥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⑦带管制刀具;⑧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学校。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1次扣5分。
(四)、学科教师:
1、值周教师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及时处理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未做到1次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安全考核以100分为基数,低于60分的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务晋升,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校。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办好让群众满意的教育,办好让群众放心的教育。
龙胜乡中心小学
2011年3月15日
第二篇: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石公发[2011]54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综治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办,各派出所,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我县个别校园相继发生学生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案(事)件,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危害校园师生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公发[2011]293号)文件要求,经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研究决定从4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秩序综合治理”以及温家宝总理“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维护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巩固平安校园、平安石柱建设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一是全面深化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渝委办[2010]32号)要求,筑牢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五位一体”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勤务机制建设防线;二是全面落实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
市公安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文化县场行政执法总队八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十条规定》,筑牢校园及周边安全防线;三是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由县教委安稳办、校保大队、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交巡警平台、学校保卫部、校园护校队、校园安保组织体系,全力提升校园安保工作的软实力,全面发挥技防、物防硬件设施的效能,确保校园安全。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在全县构建中小学、幼儿园不留死角和盲区的大校园安保格局,全面构筑我县校园安全防线,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教委联合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向天平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毛达春、县教育工委副书记黄河东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校保大队,由县综治办江伟、县公安局校保大队王雄、县教委安稳办方健任办公室主任,统一部署实施。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整治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学校校内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
五、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缴,重点是初中以上学校;
(二)校园内外黄赌毒的清理整治,重点是校园赌球、校园高利贷等新型犯罪问题;
(三)校园门卫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对校外人、车的查验登记;
(四)校园安保组织体系完善,校园保安全员上岗工作,校警、保安、保卫干部、护校队员联勤值班巡逻机制的建立落实,重点是校园保安配备到位,校警、保安、保卫干部和护校队员的值班巡逻守护落实情况;
(五)学校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是每月1次安全法制课,每学期集中开展2次以上安全法制教育,并利用升旗仪式等场合对安全工作进行点评;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自然灾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治安事件等应急演练;
(六)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处臵情况,重点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和对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落实情况;
(七)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重点是防投毒案件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各乡镇对100人以下校园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情况;
(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重点内容:一是校园及周边携带、私藏、贩卖枪支、毒品、管制刀具、危险器具等违禁物品的问题;二是校园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网吧、酒吧、茶楼、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问题;三是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四是校园及周边流动暂住人口、治安重点管控人员、房屋出租漏查、漏管、失控的问题;五是校园及周边地区违反规定私存、乱放民用爆炸品、化学危险品等突出问题。
六、职责分工
(一)县综治办:充分发挥其牵头、组织、协调、督检、考核的职能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乡镇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要每季度牵头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研究督促综合整治工作范围;督促各乡镇综治办落实每月牵头组织派出所、校园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乡镇综治办组织社会力量督察校园安全活动和对100人以下校园安保措施的落实。
(二)县公安局:组织刑侦、治安、交巡警、校保、网监、消防等警种和派出所强力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及时侦破涉校涉师生的刑事案件、及时查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案件和各种违法行为,严惩犯罪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各种治安和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具体任务:
1、快侦快破一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校园赌球、针对学生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2、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携带、私藏、贩卖枪支、毒品、管制刀具、危险器具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
3、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导控工作,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4、督促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设施,规范校外车辆停放秩序,从严查处校园及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
5、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旅店业(含出租房、日租房)、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消防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整改隐患;
6、督促学校按规定配齐校园保安、保卫干部、护校队力量,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
(三)县教委: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配合搞好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各学校参与整治行动。深入分析研究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督促校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开展此次整治行动。要按照“一校一方案”的要求,指导校园制定整治行动子方案,积极协调工商、文化、县政、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1、督促指导学校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内向外扩展整治工作;
2、协调相配合关部门开展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服务等场所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3、组织学校切实开展校园法制安全宣传和安全演练活动;
4、督促学校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制度的建设,指导学校健全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技防设施;
5、督促学校按照标准配备校园保安,保证转任保安到岗工作。
6、协调配合安监、工商、文化、食品药品监督、市政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校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校、园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校园保卫组织的载体作用,强化保卫部、保安队、护卫队的职能职责。
1、有效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防闲杂人员、违禁物品进入校园,提高校园内部防范水平;
3、加强对校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配合派出所及时清理、管控校内暂住人口、治安重点防控人员;
4、加大对学生行为准则、规范、校纪校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整改,对触犯刑律的学生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携物、安全等制度,严防宿舍内各种案件的发生;
6、开展校园学生宿舍、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7、狠抓校园安保“五位一体”的建设,重点是对保安的培训、教育、管理和保障环节,全面提升保安综合素质;
七、工作步骤(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7日)
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联合制定方案,部署整治工作;县教委针对学校实际情况,迅速指导各校园制定 “一校一方案”的子
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可操作性;组织发动宣传攻势,结合大型展板进校区法制宣传、给学生和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活动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的“自尊自爱、守法守纪、自我保护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校园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全面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28日至5月27日)
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共同负责,具体由县综治办、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大队与教委安监科牵头开展此项工作,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协同社会力量督检组,全面督察校园安全隐患,同步整改,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对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案件多发,未落实安全法制教育的学校和重点部位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紧急报警装臵,重点部位监控镜头未按要求接入属地派出所的要限期整改;对责任心不强、能力素质差、履职不力的安保人员严肃批评教育,该清退的应坚决予以清退;对未建立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台账不健全和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迎接市上检查阶段(5月28日至6月17日)做好迎接市上检查的准备工作,各级参与整治的单位要全面采取回头看,认真分析查处的案件、查封的场所和排查的隐患的原因,深入剖析学校幼儿园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综治部门、公安机关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管理部门的校园
安全稳定工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点整治巩固阶段(6月18日至7月20日)综治办、公安机关、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紧密配合,合力开展重点整治工作成果的巩固。
1、加大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度,提高“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频率;
2、配合工商、市政、文化和食品安监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200米外餐饮、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经营顽疾整治工作,规范经营秩序,对无证照店应予查封或取缔;
3、巩固取缔的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网吧、酒吧、茶楼、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整治成果;落实校园及周边其他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相关场所责任人要作出安全责任承诺并签订责任承诺书;
4、对自检自查阶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密围绕构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校园安全。同时作好迎接公安部对校园安保工作的明察暗访检查工作,确实建立校园安保长效机制,狠抓校园软实力和硬实力的全面提升。
(二)科学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整治行动要科学协调推进,抓好六个结合。一是抓好校内与校外的结合;二是抓好人防与物防的结合;三是抓好校园周边与重点区域整治的结合;四是抓好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清缴与教育感化的结合;五是抓好校园专项整治与治安乱点整治、涉枪涉爆等专项整治的结合;六是抓好阶段性整治与常态化整治相结合。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抓到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参与整治的单位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按照《重庆市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十条规定》结合本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校园安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强化措施,抓好落点,确保安全。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校园要密切配合,增添举措,狠抓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点,切实做到“九个必须”:
1、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力度,强化重点人员特别是肇事祸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确保排查管控率必须达100%;
2、校警和治安报警点覆盖率、交通安全设施落实率达必须达到100%;
3、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率必须达到100%;
4、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安保人员必须按最低比例配备到位达到100%;
5、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安全预案、组织安全演练、提高自防能力,法制普及、安全宣传率必须达到100%;
6、挂牌督办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必须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限期破案;
7、对校园应急演练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全县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演练开展必须达到100%;
8、必须建立学校上放学时段、重点路段学生接送制度,充分发挥学校保安、老师、家长志愿者、村社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和交巡警和校警等力量,对上放学时段和重要路段的学生进行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9、网监宣传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宣传纪律,加强舆情封控,必须坚决防止对恶性案(事)件的滚动和深度炒作报道,确保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炒作报道为零。
(五)跟踪督检,社会参与,确保落实。
1、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组成联合整治督检工作组,在综合整治期间对校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检,切实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高效开展。
2、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要按照职能分工(具体见附件6.全县调动社会力量监督检查校园安保工作计划),积极策动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其它社会力量督检校园安保工作,发挥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领导职能和监督作用,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综治干部、警风警纪监督员、党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交巡警、派出所民警、家长志愿者、离退休干部、督检校园安保工作、发现整改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资金、人员和保障措施,为真正解决校园安全隐患和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六)严格责任,严肃倒查,强化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件的,将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实行“六个一律”:
凡因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治安秩序整治不力,引发涉师涉生重大刑事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
凡因校园周边收缴枪支、管制刀具不力,引发涉师涉生重大刑事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
凡因校园安全隐患治理不力、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治安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
凡因履职不力,在食品检查、消防检查、值班上岗中弄虚作假的,对学生上放学高峰安全护送不力的,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
凡因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升级转化,造成恶劣影响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
凡因教育管理不力,不重视校园法制教育、不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的,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
整治行动结束后,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将全县整治情况予以通报,并与“平安校园”建设绩效考核挂钩。
(七)信息畅通,运转高效,加强总结。及时收集研判工作动态,形成专刊上报,畅通信息。
1、各乡镇综治办、中小学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请于4月27日前报公安局校保大队“QQ
号:1733138730”。
2、各单位自4月20日整治行动开始后,于5月1日开始,每10天报送如下内容:(1)十天工作小结;(2)《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汇总表》(附件1);(3)《全县校园治安秩序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统计表》(附件2),(4)《全市社会力量监督检查校园安保工作督检成果表》(附件7),直至行动结束,具体报送时间分别是:于4月29日、5月9日、5月19日、5月29日、6月9日、6月19日、6月29日、7月9日、7月19日12时前上报。3、7月20日整治行动结束后,于7月20日上报内容如下:(1)整治工作总结;(2)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检查表(附件3);(3)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汇总表(附件1);(4)全县校园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5)。
4、各乡镇整治行动情况,由各乡镇综治办牵头,落实专人汇总报送至所辖派出所,各派出所统一汇总后上报到县整治办公室(公安局校保大队),联系报送方式——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办公室联系人:谭弟昌,联系电话:73334037,传真:73334037;相关资料上传至县公安局FTP/校保大队/《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文件夹相对应的类别资料夹中。附件:1.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汇总表
2.全县校园治安秩序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统计表 3.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检查表 4.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全县校园安全隐患汇总表
6.全县调动社会力量督检校园安保工作计划任务表 7.全县社会力量监督检查校园安保工作督检成果表
主题词:校园治安
整治
方案
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11年4月27日印制
第三篇: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
奉节县青莲中学
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结合奉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奉节县公安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印发奉节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我校实情,特制定此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在我校周边构建不留死角和盲区、校内校外为一体的大校园安保格局,全面构筑我校校园安全防线,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力求校园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方金海
副组长:姚贵品
办公室主任:钟铜河
成员:陈应国 童兴平张卓平宋晓健 张林 易青山
魏定贵 各班班主任
四、整治范围
我校内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
五、整治内容和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缴
由保卫科牵头,值宿,保安、各班主任协助完成。
(二)校园门卫制度落实情况,严格对校外人、车的查验登记;
由门卫魏定贵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每期进行2次以上安全法制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自然灾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治安事件等应急演练;
法制教育由学校法制副校长刘国栋(青莲镇派出所所长)落实;
安全教育由保卫科科长钟铜河落实;
应急演练由保卫科牵头,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以及科任教师协助完成;
办公室负责所有活动材料的收集,并及时分类存档。
(四)校园内“五位一体”联勤值班巡逻机制的建立落实,重点是校警、保安、保卫干部和护校队员的值班巡逻守护落实情况;
保卫科统一制定分工安排,相关人员认真落实。
(五)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处置情况,重点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和对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落实情况;
保安定期排查,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处理一般学生打架事件,特殊事件及时汇报。
(六)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重点是防投毒案件的发生;
由总务处直接负责,严把货源关,妥善处理剩菜剩饭,保持食堂清洁卫生等
(七)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包括校园及周边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器具等违禁物品、园内及周边无证照开设网吧、校外200米内台球桌、校园及周边学生宿舍、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校园及周边流动暂住人口、治安重点管控人员。
由保卫科统筹安排,定期收缴校内管制刀具,通过明察暗访,排查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做好记录,上报周边环境整治领导组,通过与政府,派出所协调,妥善处理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提高认识,加强合作。
(二)及时发现,及时登记,规范管理。
(三)强化措施,处理隐患,确保安全。
(四)严格责任,严肃倒查,强化考核。
(五)及时汇报成效,加强自我总结。
奉节县青莲初级中学保卫科
2011-10-12
第四篇: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方案
岩脚镇第一中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校安全管理、有力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致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帅学将
副组长:杨华马定荣
成员:王皓汪华马定荣杨文海付习敏田野青罗传国王金华宋华黄华领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皓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职责:校委成员负责指导各年级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年级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学校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与主要措施
(一)整治重点
1、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各种漏洞和薄弱环节,大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网络,提高学校应对涉校、侵害学生安全案(事)件的自防、自卫、自救能力。
2、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校园及周边住户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
4、交通环境。重点整治校园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校园门口车辆乱停乱放,“黑校车”、“摩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5、农村留守儿童管理。重点整治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摸底不到位,登记资料不健全,落实关爱措施力度不够等现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高度重视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将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2、建立完善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台帐制度等,规范学校安全过程管理。
3、开展 “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德育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活动、安全课教学活动、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等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4、坚持“日查制”、“周查制”和“月查制”制度,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5、建立学校与公安、卫生、文化、工商、城建、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关系,建立健全安全协作机制,积极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填堵管理上的漏洞,有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
岩脚镇第一中学
2013年3月12日
第五篇:《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县文广新局,各乡镇综治委(办)、各派出所,县职教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5月3日
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全市
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秩序综合治理”以及温家宝总理“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维护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巩固平安校园、平安重庆建设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一是全面深化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渝委办„2010‟32号),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五位一体”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勤务机制建设防线;二是全面落实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八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十条规定‣,筑牢校园及周边安全防线;三是创建和完善中职校“2+5”(教委安稳办、治安大队+校保大队、派出所、交巡警平台、学校保卫科、校园护校队)校园安全保卫管理新模式,全力提升校园安全软实力,全面发挥软硬件的效能,确保校园安全。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在全县构建不留死角和盲区、跨行业部门、集中
职校、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学校为一体的大校园安保格局,全面构筑我县校园安全防线,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教委、县综治办、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和县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具体工作由县公安局校园保卫大队和县教委安稳办落实专人负责);各乡镇相应成立有乡镇综治办,各派出所,职业教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等参与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各乡镇综治办统筹协调,由辖区派出所、乡镇教管中心牵头负责。
四、整治范围
(一)中职校校内和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
(二)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学校校内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
五、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缴,重点是初中以上学校和中职校;
(二)校园内外黄赌毒的清理整治,重点是校园赌博等问题;
(三)校园门卫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对校外人、车的查验登记;
(四)校园内“五位一体”联勤值班巡逻机制的建立落实,重点是校警、保安、保卫干部和护校队员的值班巡逻守护落实情况;
(五)学校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是查学校是否每学期集中开展2次以上安全法制教育,并利用升旗仪式等场合对安全工作进行点评;查是否按要求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自然灾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治安事件等应急演练;
(六)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处臵情况,重点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和对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落实情况;
(七)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重点是防投毒案件的发生;
(八)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校园及周边携带、私藏、贩卖枪支、毒品、管制刀具、危险器具等违禁物品的问题;二是校园内及周边无证照开设网吧、酒吧、茶楼、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问题;三是校园及周边学生宿舍、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四是校园及周边流动暂住人口、治安重点管控人员、房屋出租漏查、漏管、失控的问题;五是校园及周边地区违反规定私存、乱放民用爆炸品、化学危险品等突出问题。
六、职责分工
(一)县综治办及乡镇综治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将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吸收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全县100人以下的村小和幼儿园,要由各乡镇综治办牵头,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其安全保卫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的工作局面;要每季度牵头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研究督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二)县公安局及基层派所:以校园安全保卫大队牵头,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配合,各警种有序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一是快侦快破一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校园赌球、校园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携带、私藏、贩卖枪支、毒品、管制刀具、危险器具等违禁物品行为;三是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导控工作,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四是督促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设施,规范校外车辆停放秩序,从严查处校园及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各辖区派出所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旅店业(含出租房、日租房)、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消防执法力度,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安全隐患;六是充分发挥各辖区派出所、校警的职能作用,督促学校按规定配备保卫干部、护校队力量。
(三)县教委及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按照“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公安机关、所涉学校共同研究制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子方案,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工商、文化、市政、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推进整治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学校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服务等场所的管理和清理工作;三是组织学校并切实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活动;四是督促学校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制度的建设,指导学校健全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技防设施。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校园保卫科的载体作用,强化护校队的职能职责。一是有效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防闲杂人员、违禁物品进入校园,提高内部防范水平;三是加强对校内各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配合警方及时清理校内暂住人口、治安重点防控人员;四是加大对学校行为准则、规范、校纪校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整改,对触犯刑律的学生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五是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携物、安全等制度,严防宿舍内各种案件的发生;六是开展校园学生宿舍、校外学生租住房、教职工宿舍、食堂、实
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七是狠抓“五位一体”人防力量中保安的招录、培训、教育、管理和保障环节,全面提升保安综合素质。
七、工作步骤(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7日)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从即日起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针对辖区学校实际情况,迅速制定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综合整治“一校一方案”的子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可操作性;并发动宣传攻势,结合大型展板进校区法制宣传、给学生和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活动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学校自尊自爱、守法守纪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校园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全面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28日至5月27日)自检自查工作由学校所在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共同负责,具体由乡镇综治办、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大队与县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牵头开展此项工作,抽调专人进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同步整改,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对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男女生宿舍准入制度、案件多发,未落实安全法制教育的学校,对重点部位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紧急报警装臵,重点部位监控镜头未按要求接入属地公安机关的要限期整改;对责任心不强、能力素质差、履职不力的安保人员该批
评教育的应严肃批评教育,该清退的应坚决予以清退;对未建立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台账和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交叉互检阶段(5月28日至6月17日)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交叉互检工作,由县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检查组要切实掌握各地校园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对新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当场下达•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6),并按相应职责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各单位认真总结,全面分析查处的案件、查封的场所和排查的隐患的原因,深入剖析学校尤其是高校、中职校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综治部门、公安机关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管理部门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点整治巩固阶段(6月18日至7月20日)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合力开展重点整治工作。一是加大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度,提高“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频率;二是配合工商、市政、文化和食品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经营顽疾整治工作,规范经营秩序,对无证照店应予查封或取缔;三是落实校园及周边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场所责任人要作出安全责任
承诺并签订责任承诺书;四是对自检自查阶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县公安局、县教委、县综治办要全面复查,并认真收集整治活动图片影像资料及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市上交叉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综治委(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密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校园安全。同时,各地要作好迎接国家公安部、市公安局对校园安保工作的明察暗访检查工作,确实建立校园安保长效机制,狠抓校园软实力和硬实力。
(二)科学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整治行动要科学协调推进,抓好六个结合。一是抓好校内与校外的结合;二是抓好人防与物防的结合;三是抓好校园周边与重点区域整治的结合;四是抓好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清缴与教育感化的结合;五是抓好校园专项整治与治安乱点整治、涉枪涉爆等专项整治的结合;六是抓好阶段性整治与常态化整治相结合。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抓到底。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按照•重庆市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十条规定‣的要求,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各学校要
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全面采集,及时录入,规范管理。学校要全力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全面采集校园所有基础信息,并于5月1日前,将各学校相关信息、数据全部录入系统并随时更新,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五)强化措施,抓好落点,确保安全。各乡镇综治委(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密切配合,增添举措,狠抓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点,切实做到“九个必须”。一是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力度,强化重点人员特别是肇事祸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确保排查管控率达100%,我县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说明我县精神病人管控力度有待提高,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二是校警和治安报警点覆盖率、交通安全设施落实率达必须达到100%;三是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率必须达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安保人员必须按最低比例配备达到100%;五是必须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安全预案、组织安全演练、提高自防能力,法制普及、安全宣传率达到100%;六是必须挂牌督办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限期破案;七是对校园应急演练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演练开展率达到100%;八是建立学校上放学时段、重点路段学生接送制度,充分发挥学校保安、老师、家
长志愿者、村社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和公安交巡警和校警力量,对上放学时段和重要路段的学生进行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九是网监宣传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宣传纪律,加强舆情封控,坚决防止对恶性案(事)件的滚动和深度炒作报道,确保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炒作报道为零。
(六)跟踪督查,交叉互检,明察暗访。检查期间采取持•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检查表‣(附件2)对所有学校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县综治办、公安局与教委组成联合整治督检工作组,在综合整治期间对乡镇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检,交叉互检,切实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县公安局将组织机关各警种、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采取多层次叠加方式,对校园尤其是寄宿制校园进行明察暗访;各乡镇也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特邀监督员和党政干部,加强明察暗访,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七)严格责任,严肃倒查,强化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件的,有关部门将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直至“一票否决”。严格“六个一律”,即:凡因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治安秩序整治不力,引发涉师涉生重大刑事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凡因校园周边收缴枪支、管制刀具不力,引发涉师涉生重大刑事案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凡因校园安全隐
患治理不力、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治安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凡因履职不力,在食品检查、消防检查、值班上岗中弄虚作假的,对学生上放学高峰安全护送不力的,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凡因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升级转化,造成恶劣影响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凡因教育管理不力,不重视校园法制教育、不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的,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问责。行动结束后,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将全县整治情况予以通报,对排名前5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排名后10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全年校园安保工作绩效考核挂钩,且将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折算入全县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
(八)信息畅通,运转高效,加强总结。及时收集研判各地工作动态,形成专刊上报,畅通信息。一是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自4月20日整治行动开始后,于5月1日开始,每10天报送如下内容:
1、十天工作小结;
2、•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汇总表‣(附件3);
3、•全市校园治安秩序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统计表‣(附件4),直至行动结束,具体报送时间分别是:于4月29日、5月9日、5月19日、5月29日、6月9日、6月19日、6月29日、7月9日、7月19日12时前上报。三是7月20日整治行动结束后,7月20日15时前上报内容如下:
1、整治工作总结;
2、•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检查表‣(附件2);
3、•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汇总表‣(附件3);
4、•全市高校、中职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汇总表‣(附件5);
5、区县校园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7)。四是全县整治行动汇总上报工作统一由县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