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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6-740595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0 02:30: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课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人人、事事、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科任教师应对课堂纪律、安全全面负责,上课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体育课、微机课、课外活动,科任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预防保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有义务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3、体育老师要加强体育课或体育活动的事先准备工作,并对体育场地、器械进行检查,运动过程有保护措施。

4、严禁学生将实验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

5、严防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等造成的学生致死、致伤残等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

6、严格执行上课制度。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接听电话;更不允许擅自让学生离开教室或学校。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发现学生有病痛或发生意外伤害的须及时送医院,并立即与班主任和监护人取得联系。

7、放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

8、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在事故现场的教师无论是否是自己的工作,均有责任对安全事故进行积极稳妥的处理,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受班主任委托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在代管期间履行班主任职责,并负有班主任工作的安全责任。

10、其他未尽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职责。

二、责任追究

1、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即每一位教师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都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科任老师是所在课堂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总责。

2、对首先到达事故现场而没有进行稳妥处理的教师,视为失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按照《西昌一中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班主任(签字):课任教师(签字):

2012年2月26日

第二篇:金山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_课任教师

金山小学

2009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县教育局、乡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建设,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

3、配合班主任做好安全日查工作,对教室设施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做到一日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汇报。

体育教学过程中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4、出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二、考核

1、考核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各责任人每学期书面总结一次,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岗位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

三、奖罚

1、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年终目标考核上一档次。

2、未达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意一条职责,该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制。

3、对责任人负责的安全工作出现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工作目标考核作降档处理。

4、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的,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处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提请教育局、乡政府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金山中心小学校长签字:

课任教师签字:

第三篇:课任老师岗位责任书

科任教师岗位安全责任书

1、教师必须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防范、脱险自救的知识。

2、课前教师要提前候课,上课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课堂。教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3、学生未及时完成作业,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学生忘带课本、作业等学习用品,科任教师不能强求学生回家去拿回。

4、学生因打架受伤、不慎跌伤、病症突发,教师应先实施抢救(及时送医院),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

5、未成年人不准参与救火活动,不准参加营业性庆典活动,不准参与迷信活动。在校上课时间,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政教处报请校长室批准后才可以行动。

6、教师上课前应先点名,学生缺勤要知去向。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教师要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追查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校长室和岗位责任人各执一份,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将根据上述岗位职责予以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岗位责任人签字:

学校责任人签字:

惠州市小金茂峰学校

2012年9月 9 日

第四篇:课任教师岗位职责

汽车工程部课任教师岗位职责

汽车工程部所有教学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学校大局出发,努力倡导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严于律已、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扎扎实实、实中求新、新中抓实的良好教风。

1、开学前一周必须订好教学课时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每学期至少完成1篇及以上的教学论文。

2、在教学过程中,牢固树立全员德育的思想,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

3、认真参加校内外的培训和教研活动,积极、主动承担教研任务。

4、按照各年级各个学科特点要求,认真备课,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要有备而教。

5、教学态度认真严谨。课前准备充分,课内注意提高质量,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不在课堂上处理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务,如:课堂上接打电话等。

6、精心设计作业,认真及时批改作业,抓好作业订正,及时补缺补差,统一规范作业格式,严格控制作业量。

7、教学必须面向每一个学生,重视提高优良率、合格率、做好困难学生的转化工作,爱生如子。

8、期中、期末考试前,认真制定复习计划,结合学生实际,科学命题,按要求做好任教班级学科的质量分析。

9、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部内,学校内外各种竞赛活动,争取好成绩。

10、本部教师授课时应坚持使用普通话教学。

11、完成学校及机车工程部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争创名师、争做典范。

12、主动配合班主任搞好教育活动,协助维持好秩序,敢于承担学校及汽车工程部大型活动的任务。

第五篇:2010年梧桐附小课任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0年梧桐附小课任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课任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创建良好安宁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与各课任老师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行政职责:

1、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一抓到底,层层落实。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定期开展检查督促。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做到奖罚分明。

4、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及时传达各级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

二、课任教师职责:

1、每位课任教师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对学生进行防食物中毒、防火灾、防溺水、防中暑、防雷电、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等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知识的普及率,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和防灾、避险、逃生能力。

2、对各种教学设备和设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如校舍、门、窗、电器、电源、教学器具等,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与学校主管领导或总务处联系;

3、认真参加值日护导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提高校内外对学生安全教育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性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加强体育课、常识实验课、活动课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学生实验操作的规范性,严格危险药品的管理;严格体育课堂活动的组织性和纪律,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序进行;

5、学生集会、大扫除、郊游等,带班教师应全程跟随班级,维持秩序;

6、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讽刺、驱赶学生;

7、要时刻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8、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独自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9、放学后,任课教师若须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0、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严格执行课前点名制。上课期间若发现学生缺堂,应在第一时间与家长或班主任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做记录;

11、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进入教室。

12、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或做与教学无关之事;

13、学校实行“安全工作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教师应及时救治,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好事故。

14、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必须对学生进行1分钟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奖惩:

学校对任课教师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给予表扬鼓励,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的,要批评教育;在导护岗位或上课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梧桐附小 课任教师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0一0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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