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土资源局开展
国土资源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中央和区、市、旗各级党委的安排部署,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2年7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保证活动落到实处,见到成效,根据旗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我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行动,制定方案。局党支部班子领导在参加全旗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后,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成立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存柱任组长,3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国土资源所所长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旗国土资源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建立了党支部负责,书记、局长亲自抓,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制。制定了《旗国土资源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工作日程》,并以局党支部文件下发各国土所和机关股室贯彻执行。开设国土学习活动信息专题栏,发布国土系统活动开展情况。
2、利用媒体,加强宣传。开设国土学习活动信息专题栏,发布国土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设立了“创优争先”活动阵地,将实施方案、活动计划进行了专栏宣传,由办公室收集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以及在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 1
法进行宣传,促进我局的创先争优工作。
3、宣传发动,召开专会。5月25日,由局党支部牵头,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局党支部班子成员、在职党员和非党中层干部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存柱作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全面提升资源管理优质高效服务水平》的动员讲话。党支部书记及中层管理干部围绕“激情、责任、发展”的会议主题,作了专题表态发言,使每名党员树立了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支部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的信心。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存柱立足国土工作实际,深刻总结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要求国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充分发挥国土工作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力争在工作效率上“零延误”,在工作质量上“零差错”,在工作服务上“零距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满意度,以服务的态度体现工作的力度,以服务的质量衡量工作的水平,以服务的实效检验工作的成效,努力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4、组织学习,做好承诺。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党支随即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邱进宝同志在全旗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党支书记要
求全体党员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旗委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实质,切实做好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邱书记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同时,按照中央和区市旗各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旗国土资源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事项》,设置意见征求箱,向社会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促进了国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思想到位,行动统一,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高涨。
三是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为保证创先争优工作有效推进,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包括《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党员帮扶活动制度》,使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更加规范、更加健全。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围绕“创先争优当先锋,推动中旗新发展”主题,开展好“强素质、树形象、创业绩、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
二是按照创建先进基层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五好”、“五带头”标准,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主题庆祝活动,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在局机关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建设用地股、执法监察大队、便民服务大厅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先争优系列活动;
三是积极接受上级党委的监督检查及点评,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17日
第二篇: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开展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
总
结
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州局党组安排,结合实际,与“三项清理”以及“五风”整顿有机结合,做到起步有力,推动深入,效果较好,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根据2010年8月19日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厅、州局党组的安排部署,2010年11月8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刁光万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为了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纪委、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兴义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了综合协调组、土地市场治理组、矿业权市场治理组、深化改革研究组和 案件协查组,抽调局机关相关股室的干部组成,为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结合实际,印发了《兴义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兴义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
排查和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兴义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据<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批准、找全、找深风险点,局党组围绕“查什么”、“怎么查”、“风险等级如何定”“防范措施怎么落实”等关键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廉而不勤等五个方面设置了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思想道德风险是重点查找个人理想信念,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健康情趣等方面存在的不良思想意识以及受权力影响、“潜规则”干扰、利益诱惑等对岗位责任人的不利影响因素;
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在集体决策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以及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在行使审批权、处罚权、处置权等方面可能造成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在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和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的因素;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本单位、本股室的制度是否具体、管用,是否覆盖各项职能和业务活动,是否覆盖权利运行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查找是否因缺少工作制度以及制度不实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廉而不勤的风险重点查找虽然能廉洁从政,但可能存在“慢、散、敷、推、拖”等不良作风,导致误事,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因素。
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我局始终突出权力运行这条主线,“有案办案,无案规范”,通过
开展此项行动,使干部职工普遍受到一次反腐倡廉教育,并自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一是深化认识,转变思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务员处公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重要法规,以及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五条禁令”。通过学习,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部省、州主管部门的安排布置上来;二是按照“两整治一改革”实施方案,即发《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自责及防控登记表》和依据《廉政准则》自责自纠情况表220余份,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排查出廉政内险点156个。其中A级风险点6个,B级风险点12个,C级风险点138个,各类防控措施164条。通过认真梳理归纳,结合岗位职责,对局长和班子成员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了公示,出台了《兴义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廉政内险点,及防控措施》与《兴义市国土资源局系统股室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领导班子风险点,形成了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工作成果;三是条块结合,把“两整治一改革”与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三个建设年”活动以及省纪委安排布置的“三项清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三次清理”事项行动,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十类违法违纪”行为的排查工作,其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
电话,通过排查,没有发现不廉政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我局把“两整治一改革”中的整纪纠风与省委省政府的作风建设年以及兴义市委开展整顿干部“五风”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自查自纠活动,每人提交了自查报告,开展了国土资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了《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腐败案》警示光碟。用系统内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大力宣传廉政文化,制作廉政警示匾牌26幅。开展了行风评议,满意度较高。每年8月下旬,市局领导参加了州纪委和市纪委开展的领导干部“接访、专访、回访”活动,截止2011年10月底,市局处理信访案件16件,其中八件结案,八件息访。其间,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清理工作和公车清理与厉行节约等工作;四是在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期间,局党组书记、局长刁光万同志接受市新闻中心的采访,代表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重点抓好项目用地的落实;
3、实行政务公开,按受社会监督;
4、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失职追究制”。
5、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制,由原来的10天缩短到5天;
6、狠抓党风廉政及责任制的落实。
7、依法查处“两违”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行为。转发了《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干部职工按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从2011年
8月1日起,按月报工作日志,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送,各股室负责人,各派出机构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送,各派出机构人员向股室负责人及各派出机构负责人报送。主要领导向市统筹办报告工作情况;六是制定完善了《兴义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制度》、《兴义市国土资源局首问责任制》、《兴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兴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兴义市国土资源局重点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审制度》、《兴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取得了制度建设成果。
三、认真开展“三项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果。
(一)土地出让
按照《贵州省土地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黔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对我市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单宗用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用地进行清理,共142宗,总用地面积475.0599公顷。其中出让供地88宗,面积160.4539公顷,应收取土地出让价款128466.4万元,实际收取土地出让价款121024.5万元。
1、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
按照土地供应相关政策规定,自2007年以来,在办理建设用地供应手续前,均出函至规划局,要求出具拟供应地块规划指标,根据规划局出具的宗地具体用途确定供应方式,符合划拨用
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地,对工具、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
2、供地方式的合法性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用地程序进行供地,划拨供应的土地主要有基础设施项目、国家机关办公用地、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等;对工业、商业、旅游等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招拍挂出让供地。
3、供地过程的规范性
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兴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集体决策制度》,成立了集体决策机构。首先对拟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由集体决策机构对拟供应地块的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付款方式等进行集体研究确定。结合规划局出具的宗地规划条件,拟定供地方案,按照批准权限报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出让公告,公告全面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主要是在黔西南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等媒体网站进行公布)。其次,在公告规定的揭牌时间,邀请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对整个出让现场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现场出让活动开始前由纪委监察局领导与集体决策机构成员对拟出让宗地的底价等有关事宜进行集体决策,底价在现场出让活动结束前不能公开。成交的宗地,现场签订成立确认书,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成交公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签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4、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2007年4月以来,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两个文件来规范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一是2007年4月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兴府[2007]26号)文件,对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检查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明确了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收缴,全部纳入市财政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2008年10月17日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出让金管理及城镇建设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兴府通[2008]60号)文件,对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支和城市建设管理实行“市级统管、审定项目、分片实施”的办法,该文件的出台,更加规范了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几年来,土地出让金(除竞买保证金外)都是由用地户直接缴入财政,由财政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经自查,按出让合同价款应收土地出让金128466.4万元,实际收取土地出让价款121024.5万元,欠7441.9万(贵州施达公司拍卖取得的桔山瑞金大道与峡谷大道交叉处宗地),由于该宗土地拆迁未完成,目前未交地。
5、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期间供应的土地,共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4宗,抵押贷款金额21950万元;办理
转让3宗,转让金额9850万元;经过清理,未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转让、抵押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按照市规划、建设、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兴市规字[2009]46号),我局针对清理出的19宗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州、市人民政府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已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对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进行了评估,按照市人民政府兴府专议[2010]60号专题会议纪要、兴府常议[2010]10号会议纪要精神,由市政府办牵头、国土、财政、规划、住建成立工作组进行追缴,对1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客积率,应补交土地出让金9114.35万元进行追缴,已追交入库8821.85万元。
经清理,有部分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决定书的约定时间进行投资开发,原因主要是因为政府原因(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业主单位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开竣工时间开发利用土地,已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基础设施。
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专项清理情况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等文件下发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兴义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制订了《兴义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兴府办发[2009]107号),明确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落实经费,专项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经清理,我市未出台过矿业权设置环节、储量评审环节、矿权价款评估环节、矿权出让及出让后延续、转让环节的相关文件。在矿业权出让中,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 96号)文件执行。
(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及审批情况
1、探矿权出让及审批情况
全市未开展过探矿权出让工作。
2、采矿权出让审批情况
2006年至2009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共颁发采矿许可证117个(新立80个、延续19个、变更17个、补发一个)。其中:2006年颁发采矿许可55E 36个(其中拍卖4个、挂牌32个);2007年颁发采矿许可证28个(其中拍卖3个、挂牌25个);2008年颁发采矿许可55E 5 3个(其中新立1。6个,协议出让1个、拍卖4个、挂牌11个;变更17个,延续19个,补发采矿许可证1个);共收取采矿权价款372.3341万元,按规定足额上缴金库。
2009年4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编制2009矿权出让计划的通知》(黔国土资函[2008]421号)文件要求,矿权出让实行上报计划制度。州国土资源局《关于矿业权转让及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州国土资发[2009]40号)文件精神,县级以上(含县级)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必须由州矿权储备中心承办矿业权出让的具体工作。新立采矿权出让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矿业权计划上报州矿权储备中心组织招拍挂出让,2009年新立采矿权1宗,2010年新立采矿权11宗,2011年4月新立采矿权2宗,收取采矿权价款163.357万元。
经过清理,全市未按照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要求出让采矿权只有1个,属于新农村建设砂石料场,解决边远山区政府投
入的新农村建设建筑用料困难问题,建设工程完工后已关停。
(三)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03]197号和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情况
1、在实施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具体做法
一是按照兴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矿权设置由我局牵头,会同环保、安监、林业、水利、当地人民政府、村、组实地踏勘,确定采矿范围。
二是储量评审由州矿权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有资质的勘查单位进行测量,确定开采储量,编制资源储量报告,确定采矿权底价。
三是矿业权出让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确定出让采矿权地点、面积、价款、编制采矿权出让方案,招拍挂须知公告20工作日,到期后与市监察局到当地人民政府参加采矿权出让会议,现场签订采矿权确认书,按确认书规定的时间缴纳采矿权价款,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发证条件,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权延续,根据采矿权人申请,按照法律规定3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实地核实矿界,按照砂石整合方案进行核实,属关闭对象不再延期,符合延期规定的,集体开会决策,重新核实矿界,核实储量,补交采矿权价款后,审核领导签字后办理延期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转让环节上,主要审查原采矿
权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是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综合治理方案,缴存保证金,然后审核受让人资质、资金情况,以及村、组乡镇办事处的意见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在监管方面按照矿山每年年检,是否进行年检,是否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年检费,是否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是否越层越界开采,未进行年检的和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和越层越界开采的移交执法大队进行查处。全市商业性开采的采矿权均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2、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情况
通过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巡查网络和案件举报、信访接待、执法监察参与矿产审批事项会审制度,多渠道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巡查责任、包保责任制度,实行有奖举报措施,多渠道发现违法行为。几年年来,发现矿产违法情况107件,制止104件,立案查处3件,收缴罚没款13.6万元。发现的案件中主要是一些村组交通不便,当地村民建房需砂石,自行开采,集中对乌沙镇辖区内非法采砂点和马岭纳省片区非法小煤窑进行关停。
四、认真开展“两违”清理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自2009年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共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3049宗,违法用地面积3120.09亩,违法建设面积38.6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656宗,违法用地面积1290.09亩,违法建设面积4.8万平方米。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330宗,收缴罚没款400万余元;拆除违法建设
173宗,面积4.8万平方米:2010年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723宗,违法用地面积717.1 7亩,违法建设面积2.4万平方米。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137宗,制止99宗,收缴罚没款310万元。查处违法建设487宗,收缴罚款41.38万元,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4万平方米;2011年1—9月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1670宗,违法用地面积1112.8 3亩,违法建设面积31.4万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756宗,面积1112.83亩。现场制止504宗,面积823.02亩,查处违法用地252宗,面积380.81亩,结案179宗,面积231.53亩。清理违法建设905宗,面积32.5万平方米。现场制止346宗,面积21万平方米:立案查处449宗,面积10万平方米:结案431宗,面积9.6万平方米;强制拆除110宗,面积1.5万平方米。通过力口大“两违清理”工作力度,极大地降低了执法监察工作的风险点。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还有需要补充跟进的工作,一是工作还不够细化;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顾此失彼的现象,有的个别同志认为其岗位是零风险,没什么可排查的,有的同志思想上存在模糊意识,认为是走过场,有的同志照搬照抄,不切合自己岗位实际排查风险点,防控措施空洞、应付差事等问题。
六、下一步的工打算
认真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标准和要求,逐条检查,缺什么,补什么,以较好的专项整治成果和制度建设成果圆满完成专项行动工作。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第三篇:大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
大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活动情况报告
县纪检委: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余纪字[2011]29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重温《廉政准则》,在全系统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贯彻实施良好氛围。
我局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在工作的重要日程,开展“十个一”活动,以活动促进《廉政准则》学习贯彻,不断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加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
一是组织一次深入学习。我局召开了局班子成员工作会、党
员会、全体干部职工会等深入学习宣传,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准则》的重要性,将《廉政准则》作为生活中的一把尺子。二是创办一个《廉政准则》学习专栏。在局域网专栏内设立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动态、廉政文化、廉政论坛等栏目,大力宣传本系统内学习《廉政准则》典型及廉政建设先进人和事。三是公开进行一次《廉政准则》承诺。局党组集体及“一把手”个人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出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进行一次考试。针对学习内容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考试,通过学习考试,干职工对《廉政准则》有了更深该的认识,党员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促进了干部干职工廉洁从政意识。五是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每名国土干部按照《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结合思想道德建设和工作实际,逐条逐项认真查找和深刻分析个人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六是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主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准则》各项规定,逐条分析查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在局机关以会议形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廉洁自律监管机制。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了领导干部
个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把投资、住房和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的重要内容,实行事前报告、动态跟踪、及时发现苗头、及时纠错。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的平台作用,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各类办事制度的公开;逐步完善土地审批、出让及工程项目监督系统与政府部门电子监察系统联网;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权网上招拍挂,以及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没有出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没有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
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根据单位工作业务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一是我局下发了《大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着力抓好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廉能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把源头治腐工作落到实处,营造系统廉洁从政,廉洁从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我局制定下发的《大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提高办事
效率、提升部门形象的意见》,提高办事效率,缩短业务办结时间。
四、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局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本部门落实《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通过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大力防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积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渠道,健全实名举报奖励机制,提高不廉洁行为和腐败行为的揭发率,加大问责和查处力度,选择剖析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件,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
大余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24日
第四篇:国土资源局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连政出[2010]5号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第五篇:国土资源局
2017桐城市国土资源局 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17年12月)
2017年,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推进土地矿产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省厅、安庆市局和桐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新思路,优化举措,严格监管,主动作为,不断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下面,我代表桐城市国土局党组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谋划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加强班子能力建设,作为推进全局工作落实的关键,班子谋划发展、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注重理论学习,着力提升整体素质。班子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驾驭全局的前提,作为增强党性、加强修养的关键。在学习方式上,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在学习内容上,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和反对“四风”要求、“两学一做”以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学习活动同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在增强决策力、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在解难题、促发展上求实效。
(二)加强团结协作,注重维护整体形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顾全大局,在思想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办事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了民主、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一年来,班子成员讲大局,讲付出,讲实干,讲纪律,做到了干事业一条心,谋发展一股劲,抓工作一盘棋,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坚持围绕中心,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切实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力以赴上争用地审批及独立选址项目用地计划,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土地复垦,不断推进国土资源领域创新改革,积极主动服务城市建设,为化解用地矛盾、保障用地报批、规范用地秩序,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全力服务发展,国土资源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复兴、党建修复的“双复”工程,实现重返十强、重塑形象的“双重”目标,坚持以“发展经济、保护资源、服务大局”为出发点,认真履职,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主动服务,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用地保障。全年共上报用地审批16个批次、3个单独选项目用地,总面积5668亩,解决了罗湖大桥及连接线工程(S465省道)、206国道、东部新城、城南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工程用地。积极配合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德上高速、岳武高速东延伸段、引江济淮用地报批工作,完成合安高铁客运专线近900亩的征地工作。
(二)努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一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我市2016吕亭镇、唐湾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已全面竣工。2017年大关镇胡埠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68万亩,总投资1800万元,已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二是新增耕地项目有序开展。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支持等方面都给予了全力支持。全年共五个批次,新增耕地项目94个,新增耕地约4159亩,其中第1-4批次新增耕地项目79个,新增耕地3259亩,工程已全面完工,并通过安庆市局验收;第五批次新增耕项目15个,预计新增耕地900亩,已完成踏勘、立项等工作,正在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力争年底工程完工,并通过安庆市验收。三是强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16批准的4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全面开工,其中有3个批次项目竣工,新增耕地620余亩,力争年底前完成市级验收。2017年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个(土地整治扶贫任务),面积150亩,还有2个批次增减挂钩项目资料正在组织申报,面积350亩。
(三)从严落实和创新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7.96万亩,并对其实行永久保护。更新基本农田标志牌126个,埋设永久基本农田界桩8500根,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责任书。划定成果已上报省厅,数据库成果已顺利通过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审查。实现了“补齐标志界桩、建成信息表册、上图入库、落实到地块、明确保护责任”的要求。全市镇、村两级成立了耕地保护协会,在耕地保护宣传、土地整治工作协调、土地违法行为制止、报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需要,经省厅同意,对龙眠、龙腾两街道办事处和青草、黄甲、唐湾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申请了先行审批与备案。另外9个镇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编制完成,已上报安庆市审查,年底前完成数据备案。依据备案后的成果,将及时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用地转用手续。
(五)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完善招拍挂工作流程,确保工业用地项目、各类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土地供应。全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06宗,面积192.34公顷,价款68038.74万元,其中,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63宗,面积107.86公顷,出让价款45934.85万元(含:经营性用地12宗,面积19.92公顷,成交价款32624.03万元,工业用地51宗,面积87.95公顷,成交价款13310.82万元);完成划拨项目供地43宗,面积84.47公顷,缴纳划拨价款22103.89万元。办理合安高铁项目临时用地审批23宗。
(六)严把土地供应关,狠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开展工业用地预审(即规模预核准)“1+6”并联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工业用地控制标准的项目,核定其用地规模。全年共核定工业用地20宗,核减用地面积13.5亩。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局信用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土地供后监管,及时了解各供应地块开发利用情况,对土地出让金缴纳,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开工申报或建设的,采取通报、书面告知、当面约谈等措施。同时利用安徽省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用地单位违约行为,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杜绝土地资源闲置和国有资产流失行为的发生。
(七)强化供后监管,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定期对我市闲置土地进行梳理,了解企业不按时开竣工的原因,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对无正当理由未开工建设的,及时召开由地方政府参加的闲置土地现场会、会商会,确定土地处置方案。并对开工建设进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八)认真开展土地基准地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我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已完成,更新成果通过了省厅和安庆市局验收,并经市政府批准,于2018年1月1日起公布实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已完成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工作;2017区域更新评价成果,已报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审核。完成了2016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评价成果已通过省厅验收;2017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成果,已报省规划院审核。
(九)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2017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以2016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了“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查问题 抓整改 见成效”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遥感监测、涉土信访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开展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共巡查1135次,其中重点巡查600次,全面巡查535次,发现违法违规用地32宗,总面积44.43亩,占用耕地33.85亩。开展城区违法建设联合巡查120余次,发现违法建设问题26起,发放《违法行为停工通知书》20份,依法撤除建筑物12宗,移交行政执法局处理12起,待完善手续2起。开展了2016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核查2016部下发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及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共106个,面积2613.7亩,其中图斑面积超过25亩以上有23个(含50亩以上14个),面积2193.9亩,6月底顺利通过省厅验收。涉及违法用地5宗,总面积24.52亩,耕地20亩,违法比例控制在2%以内。开展了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今年8月份以来,国土部共下发我市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92个,面积为8960.6亩,主是合安高铁和206国道等线性项目用地占用。通过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切实摸清了我市2017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了“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城镇规划区内和“三线三边”违法用地治理工作,共摸排“两治三改”违法用地18宗,占地面积4.43亩。查处整改到位一宗,面积1.3亩;撤除一宗,面积0.2亩;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移交行政执法管理局处理。开展了“查问题 抓整改 见成效”执法监察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了2016年以来全市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城市规划区及工业园区内的违法违规占用农用地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城乡结合部和城镇出入口周边占用农用地乱搭乱建的行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重点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行为。对梳理出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函告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全年立案查处9宗,占地面积共29.02亩,其中耕地20亩。
(十)不断深化矿政管理。一是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着重细化落实各类规划区,明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区和工程,强化资源环境保护,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空间布局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二是做好采矿权的设置和网上公示工作。组织对文昌街道汪洋村小岭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的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对我市1宗采矿权和6宗探矿权进行了网上公示。三是加强采矿权管理。对一个矿山的矿区进行了变更,并在矿权到期后办理了延续手续;对二个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在竞得人完善项目立项、完全预评价、环保和水保等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四是严格依法行政。不定期的组织对矿山建设和开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4个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会同执法大队进行核查处理。
(十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制定地灾防治方案,强化防治责任落实。我局在安庆市地环站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桐城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市、镇(街道)、村根据方案要求,层层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落实了包保责任制。二是建立汛期人员值班制度,加强督查。在汛期到来之际,局安排专人值班,并对分局、所防灾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防灾人员值班情况及是否开展了“三查”。全年共上报地质灾害灾险情15起,均得到有效处置。三是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全市共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161处,在汛前,对所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对地质灾害隐患点330户,发放“两卡”1000余份。四是加快推进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进度。今年拟计划对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搬迁避让。其中,黄甲镇汪河村杨树组滑坡和唐湾镇八一村新民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已结束。五是认真开展地质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今年分别在龙眠街道、唐湾镇、黄甲镇、青草镇和局机关开展了5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参培人员300余人,有效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防治责任人的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制作完善了《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手册》300册,发放给政府相关领导及各镇、街道和村责任人员。完成了官桥石料厂一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的主体治理任务。
(十二)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及脱贫攻坚工作。不动产登记业务整合以及人员的融合初见成效,共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33350件,其中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8942本,不动产权利证明17080份,其他业务7328件,业务办理速度和办件量在安庆市属县(市)中遥遥领先,被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表彰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争创活动。农村宅基地退出取得实效,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征地申请退出数量1000多户,退出宅基地500多亩。完成了2016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核查工作,已将矢量数据、纸质成果资料上报安庆市局和省厅。认真做好地籍登记档案的扫描和数据库入库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力争明年6月全面通过省级验收。235个测量标志点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地图市场监管和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授予“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先进单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被国土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土地评估机构库,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供地周期。“一张图”硬件建设已基本结束,可实现对国土资源各业务空间数据的基本管理,实现对空间数据进行叠加分析、裁剪分析、数据统计等,方便了国土资源管理,为各级领导快速决策和部署提供了依据。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我局按照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从系统内抽调三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贫困村任扶贫工作队副队长或扶贫专干。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贫困村脱贫摘帽,2017年累计投入帮扶专项资金10余万元,促进帮扶对象谋发展、能致富的素质和能力,力争早日实现脱贫。
三、强化作风建设,拒腐防变的防线进一步筑牢 局党组全面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加强警示教育、抓好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举措,切实为全市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全面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党组成员和分局、所主要责任人,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同步推进,共同落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痕迹管理”,做到“会有记录,事有痕迹,业有成效。”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抓好党组的廉政教育学习,组织好廉政党课教学。监督好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定期听取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继续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规范和制约权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规定。加强人事管理改革,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选好用好干部。二是切实履行好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好纪检组长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业务的要求,及时调配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开展。效能督查工作常抓不懈,局纪检组统一调配监察室、政工室人员以及兼职纪检员,不定期对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明察暗访,查考勤纪律、查工作纪律、查责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纪律约束,坚决纠正纪律松弛、自由主义现象以及“酒桌办公”、“公车私用”、“吃喝风、红包风”等不良风气和违纪行为。尤其抓好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专项督查,严厉杜绝“节日病”现象。全年共开展督查10余次,未发现有干部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人员管理松散、工作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严肃指出存在的错误,逐一责令整改落实,提出今后的纪律要求。做好案件查办信息沟通和信访受理、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违法违纪案件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信访件核查和案件处理力度,加强与市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桐城市纪委、安庆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处理系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共受理纪检信访案件五起,均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完毕。制度管理抓紧抓严,全面梳理机关考勤、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坚决杜绝上班松垮等不良现象。在上下班制度执行方面,局班子成员与职工一同实行指纹脸谱打卡,有效杜绝少数干部职工迟到早退、随意旷工等不良行为。在公务费用支出方面从严控制,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二)廉政思想教育不断深化。一是狠抓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一年来,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强化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桐城”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国土部开展的“责任落实年”活动,狠抓干部廉洁自律教育。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邀请桐城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陈飞同志授课,以《重勤政 讲廉政 倡廉洁》为主题,给国土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讲座,参学达180多人次。邀请桐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贤斌到我局开展“党员活动日——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重点讲解了国土系统可能涉及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梳理出了当前国土系统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警示国土干部谨慎用权,认真履职,强化责任意识,从严要求自己,远离职务犯罪。通过走出去,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到樟枫村参观宋福应先进事迹陈列馆,学习宋福应同志的先进事迹,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纪录片《五载走单骑,绿荫庇樟枫》及“迎七一 做合格党员”远程教育电教纪录片《初心》等活动,使广大党员的心灵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和洗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组织全体党员到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观看了廉政展厅“序厅”“知古鉴今”“文都廉韵”“惩前毖后”“不忘初心”五大板块内容。通过一幅幅图片、一组组数据、一件件案例引人深思,发人警醒,使全体党员干部心灵震撼、深受教育。借助新媒体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全系统158名党员,其中:微博关注38人,占比例24.1%;微信关注133人,占比例84.2%;客户端下载75人,占比例47.5%。建立了“国土工作微信群“,每天编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内容、脱贫攻坚基本知识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新颖多样、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真正做到了“天天有提醒,时时有鞭策”,围绕“常”、“长”二字,为干部职工增强了廉政个体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通过集中学习,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参学近两百人次。播放警示教育视频二次,签订《桐城市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一份。坚持逢会必说,将廉洁自律教育贯穿国土资源工作始终。在局党组会、会审会、业务工作部署会等会议上,党风廉政教育是逢会必提,逢事必说工作,不断给干部职工拧发条,敲警钟,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敦促干部廉洁自律,不做违规越界出格之事。二是狠抓廉政文化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征订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向安庆市局、桐城市纪委等部门报送纪检监察类信息稿件,努力实现量上有超越,质上更提高。今年以来,在省国土厅网站刊登纪检监察类信息5篇,安庆市局网站刊登10篇,桐城市纪委网站刊登9篇。在局一楼大厅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保持季度更新,共制作了4期。LED显示屏8小时滚动播放,每周更新廉政格言警句等内容。三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一年来,落实全面谈心谈话30人次(党组成员5人,其他科级干部9人,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16人);轮岗及提拔晋升人员廉政谈话12人次;苗头性问题警示谈话2人次。同时,每半年对分局、所,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警示谈话,做到勤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我局长期以来致力于打造“廉洁国土”,通过健全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开设廉政文化宣传栏,建设廉政文化长廊,举办有奖知识问答和廉政专题讲座,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将廉政文化建设贯穿到国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具有国土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思想意识。
(三)认真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专题研究中共桐城市委下发的整改清单,对清单列出的涉及我局的七个问题逐一进行认真分析,找出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积极协调,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切实解决“违规用地问题查处久拖不决”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要求执法监察大队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解决案件查处久拖不决问题。今年以来,未发现案件查处久拖不决问题。对2016年查处的安徽中瑞置业有限公司和原老梅镇人民政府违法批准桐城市吴汝纶公学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地案,由于市纪委对安徽中瑞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建筑物进行了查封,未能及时结案。原老梅镇人民政府违法批准桐城市吴汝纶公学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地案,行政处理已基本结束。切实解决“土地评估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定价程序,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委托行为,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今年我局依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德信安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安徽弘业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组成桐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评估机构库,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开展土地评估业务。纪检监察室派员对评估摇号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摇号结果由市国土资源工作人员和土地评估机构人员现场共同签名确认。评估所主要负责评估管理及审查工作。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室派员参加地价评估摇号8次,对45宗出让用地评估进行了监督。
(四)认真做好金融失信人员履约工作。自接到市纪委《关于督促部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借款履约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召集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传达文件精神,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目前已有二人全部还清借款,另三人制定了借款还款计划。
(五)积极开展乱发津补贴治理工作。按照桐财发〔2016〕117号文件要求,充分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发票使用和现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我局未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存在乱发津贴补贴现象。
(六)继续做好“973”阳光热线工作。“973”阳光热线上线,由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党组成员会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全年共参加“973”阳光热线11期,主要领导上线4期,收集问题线索13条,均第一时间处理完毕,处理率100%。
(七)持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省厅、安庆市局和桐城纪委开展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加强国土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新党内法规的学习理解,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能力。全年共参加纪检监察专项业务培训2人次。
(八)做好纪检办案及陪护人才库建设。根据市纪委要求,从系统抽调干部加入纪检监察办案及陪护人才库,积极做好被抽调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抽调人员能及时加入纪检监察办案及陪护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有3人次被抽调参与市级办案,有1人次参与陪护。
2017年,我市国土资源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上级领导关心帮助的结果,是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系统全体同志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是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执法、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整改,有待进一步做细、做实。形势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中心任务,扎实做好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