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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制课堂”讲座的通知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17-52692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6 09:07: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开展“法制课堂”讲座的通知

通 知

各中小学、乡镇(街道)司法所:

为更好地帮助我县各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刚入学新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防控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县教育局与县司法局决定在9月份继续开展各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制教育讲座时间

2011年9月10日—2011年9月30日

二、法制教育讲座主要内容

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为重点进行宣讲,立足教育与保护,加大对学生特别是刚入学新生的法制教育与心理矫治力度,防患于未然,促进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组织实施,于9月8日前将讲座时间上报县法宣办。联系人:王亚君联系电话:8183885

香河县教育局香河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二篇:关于举行法制讲座的通知(DOC)

关于举行法制讲座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加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校政教处拟定于2013年9月20日下午马庄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刘所长来我校做法制讲座,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

9月20日下午15时20分

二、地点

教学楼前

三、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

四、要求

1、各班同学于15时10分进入指定地点参加讲座。

2、体育教师安排好分班就坐,各班班主任跟班组织好学生参加讲座。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马庄初中:政教处2013、9、19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马庄初中派出所

刘所长2013、9、20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来学习和探讨中、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相对学生“智商”和“情商”来讲的,“三商”都重要!)——“法商”就是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

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12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举例:结合学生身边案例讲解…。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例举典型案例解说…。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等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三、个别学生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在坐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化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马庄初中法制讲座活动总结

今天,马庄派出所的刘所长为我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意义深刻的法律知识讲座。讲座分为学生和教师两部分进行。

对于学生,刘所长主要讲解的是交通法规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交通法规方面,它主要围绕非机动车的行驶、非机动车驾驶者应遵守的规则、行人和乘车人应遵守的规则和引起交通事故该怎么办这四个方面,详细地向学生阐述了违反交通规则的后果以及如何在上学的路上保护好自己等等。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讲解中,也讲到了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12种情况、监护人承担责任的5种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的10种意外情况以及过错方承担责任的7种情况。刘所长的讲解生动有趣,不时穿插一些真实案例,请学生一起分析,使本来比较枯燥的法律变得生动,而且使学生在学习相应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于教师,刘所长主要讲解的内容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的规定;怎样处理拾得的遗失物;保证人、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借款的利息如何约定;校园内的几种侵权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物件损害责任;聚餐的法律责任;如何理解“正当防卫”;诉讼时效;家庭婚姻纠纷相关法律规定;通报昌吉地区教育系统发生的几起案件刘所长的讲解内容贴近教师生活,举例形象,语言生动,给我校教师上了一堂有意思、更有意义的法制教育课。讲座结束后,每位教师还认真填写了《法制课测评表》进行了反馈。

这次法制讲座,使我们广大师生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增长了我们的见识,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知法、懂法,并且在今后要做到守法,当我们遇到不法侵害时,更应当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马庄初中

2013年9月

关于观看《中小学生感恩教育》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班级:

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丹主讲的《中小学生感恩教育》专题讲座将于本周六(11月3日)早上约8:05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阳光视讯3频道播出。主要内容为如何培养孩子的孝心、爱心,如何培养孩子的自立、自信、自强。

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在教室准时观看,并借此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使学生受启发,有收获,使德育取得实效。

马庄初中

2013年10月

31日

马庄初中收看《中小学生感恩教育》总结

七年级(2)班学生在收看主题节目《中小学生感恩教育》

根据诸城市教育局通知精神和贾悦镇中心校的安排意见。2013年11月3日,马庄初中组织师生收看8:05分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丹主讲的《中小学感恩教育》专题节目。

七年级(1)班学生在收看主题节目《中小学生感恩教育》

根据学校安排,初

一、初

二、初三师生到学校集中统一在班上收看。一大早,师生们兴致勃勃的来到学校,等待准点收看于丹教授的《中小学感恩教育》专题讲座。通过收看,全体师学生知道于丹教授《感恩教育》讲座的主要内容:如何培养孩子的孝心;如何培养孩子的爱心;如何培养孩子的自立、自信、自强;从不同角度地阐述和要求教师要把“感恩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切入点,精心培育学生“感恩”素养;要求学生学会感恩,懂得感恩,常怀感恩之心,让生命充满爱,以此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整个讲座内容丰富、具体充实,用寓言、故事、现实事例,甚至是自己的事例生动地给人以启迪,使师生关系、亲子关系更加和谐,使学生真正明白感恩的真谛,学会感恩他人、回报社会。

七年级(4)班学生在收看主题节目《中小学生感恩教育》

开展“远离网络游戏,抵制不健康读物”活动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管理规定》的文件,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

自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以来,文化市场的整顿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校还有部分学生在电子游戏厅、网吧玩网络游戏。还有个别同学购买、租借一些内容庸俗,充满暴力、淫秽的卡通图书。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同学们的身心健康,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净化同学们的成长环境,学校决定开展远离网络游戏,抵制不健康读物“的活动。校团委、学生会向全体同学发出“远离网络游戏,抵制不健康读物”活动的倡议。学工处要求各班级、团支部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远离网络游戏活动。各班级要广泛开展远离网络游戏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学工处、团委要对全校学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个别特别迷恋电子游戏和上网的学生,积极与家长取得联系,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共同帮助他们从电子游戏厅和网吧中走出来。同时,学校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电子游戏在和网吧。

二、集中开展一次非法出版读物清除活动。各班要对学生中的卡通读物和“口袋本”读物来源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同学们不到书店租借此类书籍,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经常向学生出租“口袋本”读物的书店,以便有关部

门开展整治工作。另外。团委、学生会组织开展非法出版读物清除活动,同学们自觉地上缴现有的“非法出版读物,学校将集中进行一次销毁活动,使这些不健康读物远离同学们,帮助你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同学们,为了你的健康成长,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远离网络游戏,抵制不健康读物。积极营造我校科学发展、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

马庄初中 2013年11月

远离不健康书籍活动图片

咨询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知识抢答

法律知识演讲比赛

自觉抵制不健康书籍法制讲座

第三篇:法制讲座稿2014

我的学习方法

今天很高兴能坐在这里与同学们一起交流,今天和同学们交流的是我学习的一些方法和作为一名家长教育孩子的一些方法跟同学们分享,看看能不能有所帮助。首先,我和同学们交流的就是学习的一些方法。同学们要知道在学习中要保持什么心情呢?那就是“心如止水,宁静才能致远”,你看,在一个非常平静的湖面上,哪怕是掉下一片树叶,也能荡起无限的波纹,但是在一个浊浪翻滚的湖面上,你就是抛下一块大石头,溅起几多浪花,也能立即被浊浪给吞没了,所以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一定不要还想着《水浒传》的林冲,还想着怎样玩溜溜球,我教育孩子,就是你可以长时间不学习,但是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聚精会神。

同学们,简单的讲,要取得好成绩,数理化是做题做出来的,英语是背单词背课文背出来的,语文是多读多写出来的,时间是“抓”出来的。同学们,每年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他们的学习看上去并不十分用功,但为什么却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其原因是什么?因为他们会学习,他们的学习方法得当,为了教育好孩子,我买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其中在名家讲座上有一位王金战老师的讲课,太精彩了,我特意买了他的书,简直是百看不厌,为什么能取得如此的效果,因为我也是从学生时期过来的,非常符合学生的实际。如果学生在课堂上不能保证高效率,那他的损失将是巨大的,可能课后的用三五堂课的时间来弥补,还不一定能弥补过来。完成作业是提高听课效率的前提,老师每讲完一节课,一般都要布置作业,这种作业其实就是让学生们温故而知新,你通过做作业,使上一节课的内容得到巩固、夯实、提高,这样你下一节课就显得轻松;但是现在很多学生不重视作业,有时候就是应付,这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预习功课才能在听课时有的放矢,预习并不是说把下一节课的内容自学一遍,而是你大约利用五分钟的时间,把第二天老师要讲的课程快速看一遍,那么在老师讲课时,你知道哪些内容是你熟悉的,哪些是你比较陌生的。上课时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学生如果是积极举手、积极回答问题,手脑并用,听课效率必然很高,这样就不容易走神,他的课堂效率就得到保证,我上高中时我的一位老师这样形容学习:学习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减日有所损。我和同学们交流的再一个问题是:人和人比什么。同学们,你们也都十几岁了,有了自己的思维能力,在看钱学森这部电视剧的时候,当时外国人瞧不起我们中国人,钱学森当时就说,谁敢和我比学习成绩,正是有了学习精神,我们中国才有了原子弹,氢弹,外国人才不敢小瞧我们中国人了,但是在我们同学中,有的比的不是学习成绩,而是比穿戴,比家庭,等等,沈阳市下岗职工子女的铮铮誓言是:不比穿戴比学习,不比文具比志气,不比吃喝比成绩,不比家庭比能力。相信对我们同学们都是一种鼓励吧。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相信同学们经过努力,必将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谢谢同学们。

牢树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防范能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牢树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我们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宝贵而脆弱,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一去不复返;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幸福人生的基础。所以生命健康权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安全又是我们生命健康权得以维护的唯一保障,即“安全”就是金钱与生命;因此,遵纪守法、遵规守纪,确保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因此学校工作、安全第一,安全防范、尽责为先。我校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落实了门卫值班、楼梯疏散、夜间巡查,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和安全督导工作,保证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学校也通过各种途径,注重加强对同学进行交通、防水、防火、防毒、防电、防盗、防传染病和防不法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但纵观全国校园伤害、楼梯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洪灾、滑坡泥石流)等时有发生,多名学生伤亡的惨剧。那是多么令人心痛而不堪回首的一幕啊!同学们,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血的教训和惊人的数据告诫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珍爱生命,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过期变质或垃圾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乱攀爬……我们就会少事故发生,甚至不发生。这些可防范的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对于我们来说,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借此机会,我代表全体老师向同学们发出“强化安全意识,建设平安校园”的倡议,让我们共同做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望老师同学自觉保护自我,现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1、全体师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注重并加强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2、要严格学校门禁制度,上学期间不得随便出入校园,确需出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条出入校门。不准擅自离校,所有来人来访在门卫室接待登记;

3、注意课间安全,不准追逐打闹,举止要文明得体。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奔跑,不拥挤,不拉拉扯扯、边走边开玩笑,行至拐弯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上下台阶、踩实踩稳、不摔倒;

5、注意食品安全,不随意购买食物,不吃不清洁、过期变质食物,不喝冷饮,保持身体健康。

6、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不私接电源,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紧急情况疏散知识,遇到险情时,能避险,能进行自救自护。

7、平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骑车靠右行,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8、注意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安全。参加体育锻炼或活动时,要弄清器材使用方法、正确规范、量力而行的使用,不能做一些危险的、高难度违规动作,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9、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接受陌生人馈赠的礼物,遇到精神不正常可疑之人要躲避,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师长电话求得帮助。

10、网吧是青少年不宜去的地方,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就是在网吧里学来的,所以请同学们远离网吧。

11、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与同学发生矛盾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反映,不采取过激行为。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大家能严格按照学校提出的要求去做,我想,只要我们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够永保平安!祝愿我们校园中的每个人永远平安、快乐!

最后,希望通过安全教育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强化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同学们: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偷自行车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要召开一次讨论会。会后,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展开一次讨论会。认真落实报告的精神,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展开讨论,从而不断懂得少年儿童应从小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纠正,要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法制讨论会,或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体会文章。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说来提高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

五、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课

通过主题队会或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各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了解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增强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的意识,用法律之剑去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五则案例,希望引起你们的注意。

案例一少年抢劫价值30元自行车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因为抢劫了一辆价值仅30元的自行车,3个少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XX年10月17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起未成年人抢劫自行车案。

7月13日下午,15岁的韦某、潘某和17岁的韦某某在荔浦县大塘镇一球场上玩耍,发现大塘中学两个学生各骑一辆自行车,即商量抢劫自行车。后尾随二人到公路边将其拦下,以借自行车去拿东西为由问两人借车,在遭到对方拒绝后,3人便对其中的一人梁全(化名)进行殴打致轻微伤。由于对方的反抗及附近有人,3人不敢继续实施抢劫,便尾随梁全到另一偏僻路口,韦某和潘某将受害人梁全抓自行车把的双手掰开,韦某某将其价值30元的一辆自行车推走,并由韦某对受害人进行搜身,见其身上确实无钱,3人才匆匆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当天将3被告人抓获,并缴获被抢的自行车退给受害人。3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作案时3人均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荔浦县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案例二文山校园惨案未成年凶手被判无期

在XX年发生的文山“10·18”校园惨案中,一名未满18周岁的中学生因怀恨同村同学,深夜悄悄潜入宿舍,杀死熟睡的同学。就在他走出凶案现场时,遇见了另外两个同学,第二天晚上,凶手再次进入宿舍杀人灭口。近日,云南省高院对这起凶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凶手无期徒刑,并由被告人家属及其所在学校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XX年10月16日,17岁的广南县阿科乡坝美中心学校初二学生张斌因盗窃手机被广南县连城派出所抓获。第二天他从派出所逃跑,骗来一把菜刀,赶回阿科乡。当夜11时多,他来到坝美中心学校11号男生宿舍,把14岁的韦仕友约到教学楼背后不远的田埂上,趁韦不备,用菜刀将韦仕友砍死。接着,他把尸体拖移到田边的干沟里,用稻草掩盖后逃离现场。

张斌作案后,回想起他和韦在男生宿舍楼梯处曾碰到同村的在校生,也是韦仕友的同学陆坤、陈黎雨。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张斌又萌生了把陆、陈二人灭口的念头。10月18日晚上11时左右,在校外山上躲藏了一天的张斌腰里藏着菜刀,进入陆、陈二人所住的9号宿舍,用菜刀将熟睡的陈黎雨当场砍死,将陆坤砍伤后逃离现场,陆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三少年撬窗入户 盗卖家具被逮现行

玩耍时发现一户人家没人住,三少年随即撬开窗子入户,并将铝合金、玻璃等变卖打牙祭。9日,三少年被重庆沙区土塆街道羊角堡社区夜巡队发现。

最先发现三少年的是夜巡队组长周平,当时他正好从楼下路过。周介绍,昨日下午1时30分,他经过羊角堡17-1号二楼时,见三个少年正用锐器刮取水泥,绳子、铁钎等工具散落一地,同一套住房的另外两扇铝合金窗不翼而飞。

“干啥子的?”出于职业习惯,周平上前盘问。三个少年闻声欲逃,被及时赶到的文德光、付远华等队员堵住楼梯口,三人只好束手就擒。随即,三个少年被送往派出所。据调查,三少年均不到十六岁,在附近一中学读初中。半月前发现该房子无人居住,遂萌发找个固定地方耍的念头。铝合金窗卖掉大吃一顿后,每到中午和周末,就找要好的兄弟伙进屋打牌、睡觉。

案例四一少年开玩笑致伤眼睛被判缓刑

9月25日,一名因过失致人重伤的少年犯叶某,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究其原因,竟是一枚普通的塑料挂衣衣叉惹的祸。据悉,9月18日,一少年叶某在学生宿舍楼手持一枝挂衣衣叉与同宿舍的同学开玩笑耍弄时,该挂衣杆的顶部塑料叉飞出撞击被害人葛某的右眼,当场将其眼睛刺成重伤。后叶某的家长向被害人葛某赔偿5万元,但仍然无法弥补自己的过错,被依法判处刑罚。叶某后悔不迭,一时的玩笑不仅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也导致自己犯罪的恶果。他表示希望大家要以他为鉴,开玩笑时要注意安全和场合,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给他人和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

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春节晚会小品当中一句话大家可以记住:“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就争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另外,我还想就同学们维权当中的一些不够正常的现象谈点看法。我们有个别同学,因为犯了错误,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就动辄让家长到学校找麻烦,甚至到处告状,而在校外受到敲诈、殴打,却忍气吞声。我想问问,这些同学维护的什么权?告老师学校的状,就是在剥夺自己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权力,被坏人敲诈殴打而忍气吞声,是放弃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分析,我们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对什么对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太过幼稚;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谢谢大家!

第四篇:法制讲座稿

法制讲座稿

今天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增多的原因及对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观点。首先,讲一下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增多的原因

大家知道,农民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农民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比较关注,为此引起的土地官司也就越来越多。那么当前农村为什么不断地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呢?经我了解总结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府在划分填发土地权属证书时有失误导致纠纷的发生。其主要表现有:

1、地名不统一。

一九八二年全国统一安排,进行土地改革,将集体土地划分到户承包。每块田、每块地、每座荒山都必须丈量划分,同时还要填写各种证书,发给承包农户,工作量很大,当时的村干部大分部文化知识很低,而那些土地地名很多,基本上是一个小地点有一个地名,有的字与真地名根本不相同。其次又有那些垮村的插花田插花地,两个村的农户对那块的地名称呼都不一致。

如某村与邻村的两家农户为争一块插花地的权属问题而发生纠纷,打起官司,双方都执有县人民政府填发给的承包合同证书,而原告证书里填写的地名为“

”,被告的证书里填写的地名为“

”。被告为这同一块地两个地名,最后输了官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又申诉,至今还未了结。

2、亩数不准确。

这主要是那些耕地多、荒山多的。在丈量划分时,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不作具体丈量,产生纠纷后,具体丈量,其亩数比原来填的亩数多得多,而对方趁机坚持按证书里原所填的亩数确认给对方,这时给执证方变成了哑巴吃黄连。

3、四至界线不清。

四至界线不清与亩数不准确的原因基本相同,但比亩数不准确的更复杂,更难于确认。这也主要是因面积大,而且一般荒地都是草深路滑或徒坡难走,故丈量填证时,工作人员为减少麻烦,为了争取时间而只乱填一个界线名称,如东以沟为界,而那里又有三条小沟之多,到底是以哪条沟为界呢,又如南以小路为界,而哪里又有两条小路,是以哪条为界。发生纠纷后,双方为了证实这个界线,双方都有自己的证人,但都是各讲各有理。是真是假,给法官带来难予分清的困境。

4、证书里漏填时间,漏填签发人和无存根。

有的证书漏填时间,有的漏填签发人名字,有的又无存根。引起纠纷后才发现这些缺陷,由于存在这些缺陷,使该证书失去了其的法律效力,使该纠纷发生复杂化。其次是承包户自己保管不善,导致证书残缺、模糊。承包户领到证书后,不注重保管,有的证书已模糊无法辩认。有的被老鼠或虫咬烂残缺,无法辩认。

(二)国家政策法律因素的影响

1982年国家实行第三次土地改革,将集体所有的耕地和荒山全部划分到户承包,以户为单位作为承包经营户,就按当时该户所有人口按总面积的人均面积划给该户,并有国家政策规定“承包三十年不变,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人口生不补死不退,婚嫁不补不退。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二十条也有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又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此,自1982年以来,即是划分耕地到户以来至今已有30年,在这30年中各承包户的人口有增减变化,而划给的田、地30年来没有变化。总之,是1983年之后出生的农民,一直没有分得田、地及荒山来承包,他一直只靠同共耕作他父母原分得的那一份田地维持他生活,还有他的妻子和他的子女呢?都和他同样一直没有田地。由于这些原因的影响,也许会引来更多的土地侵权纠纷,也许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三)国家建设征用和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耕地面积减少引起寸土必争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人的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目前全国各地公路四通八达,特别近几年来高速公路、铁路和高速铁路不断增多,还有各地厂房、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人们的住房等等也随之增多,就这些必然占用了部分土地。又另有一部分是自然灾害如滑坡河水冲走以及大电站库区淹没等等造成土地面积自然减少,耕地面积也就此减少。耕地面积减少了,人们就对土地面积更为重视,引起寸土必争,互不相让的原因。

(四)土地被征用该地有价值了才引起官司

有部分承包户,划分得土地承包后,由于劳动力不足或者有的长期外出打工,对自己所划分得肥沃的土地也就丢荒了,一直不理睬。因此,邻居的人见是丢荒可惜,而去开垦种植作物,原主人(承包者)明知了也不反对,任意他人耕种,有的一连种十几年、二十几年。现在该地被国家征用了,得了一笔补偿费,这块地现在就值钱了,这时原执有证书的承包者才起来争要这笔补偿费,而在该地开垦种植者也来要求共同分割青苗补偿费问题而引起纠纷。

二、对此类纠纷的处理观点

1、属于土地各种权属证书里原填写的地名不统一,亩数不准确,四至界线不清的,由当事人找政府部门重新更正确定,然后可再重新起诉。

2、属于土地证书里原漏填写时间、漏写签发人,漏盖章的即该证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先找政府部门重新补填补盖章,并注明原因,然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3、属于承包户对土地证书保管不善,导致鼠虫咬残缺、雨水淋湿模糊,无法辩认的,当事人先找政府部门即原发证机关更换、补填,确认其效力后,方能起诉。

4、属于国家政策法律因素的,应告知当事人找政府部门解决,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5、属于国家建设征用和自然灾害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引起的寸土之争的。如起诉人(原告)有证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能证明其权属清楚,对方(被告)确有侵权行为的,不论面积多少都由法院立案受理。

6、属于历来丢荒,他人来开垦种植,被征用后才打起官司的,如起诉人确有证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能证明其权属清楚,对方确有侵权行为的,由法院立案受理,一般是青苗补偿费应归种植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归土地使用权者所有。

讲述案例:樟市镇代耕户的土地纠纷。

第五篇:法制讲座

西万小学法制教育讲座程序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西万派出所的陈根庆所长和陈立刚警官为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陈警官的到来表示欢迎!

一、举行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仪式。我们西万中心小学聘请陈根庆所长做我校的法制校长,请陈立刚警官做我校的法制辅导员。我们请段校长和成校长为他们颁发聘书。

二、下面请陈所长为我们作法制教育报告

请大家热烈的掌声对陈所长精彩的报告表示感谢!

三、请陈警官为我们讲话。

四、我们请成校长讲话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学校。学校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全社会的鼎力支持与帮助;我们取得的每一份成就,无不凝聚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心血和汗水。今后,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将会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学校全体师生的努力下长抓不懈!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都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守法公民。

五、我们请段校长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刚才,陈警官和陈所长给我们送来了一场精彩的法制安全教育报告。陈警官和陈所长的报告联系实际,通俗易懂,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精神大餐”。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警校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学习环境。让我们的全体同学都能够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六、结束语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听了这次报告很多同学都会有深深的感悟。此次活动之后,德育处布置两项任务:

1、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为契机,利用下周二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2、每位同学要写一篇有关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的心得体会或安全日记。

最后,祝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工作顺心、学习进步、生活愉快、平安幸福。本次报告会到此结束,请各位领导退席,各班依次带回。

西万小学 011年5月2号

关于开展“法制课堂”讲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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