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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着力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7-52831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7 03:20: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石化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着力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

中国石化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着力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

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重要内容。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工作,是落实这一内容的有效举措。11月29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率先组织所属10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开展述职,检验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和成效,交流法制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推动提高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和水平。这一做法务实有效,值得总结推广。

中国石化从上、中、下游、科研、工程和专业公司各个板块选取了10家有代表性的单位总法律顾问进行述职。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代表就《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履行情况、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了述职。参加述职的10位总法律顾问中,专职总法律顾问5人,兼职总法律顾问5人。中国石化在京的23家企事业单位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门负责人一同听取了述职报告。

述职中,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回顾了自实施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以来,尤其是2011年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他们自觉履行总法律顾问职责,全面组织领导本企业法律工作,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中国石化提出法律工作要实现从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从事后救济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型转变这“两个根本转变”以来,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在切实履行好七项职责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开拓创新,总结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履职方式:一是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通过开发运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对招投标、经营证照等涉及的法律事务进行管理,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推进了法律管理的E化,促进了法律工作的“两个根本转变”;二是深入进行系统化研究,通过进行国内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境外法律环境研究、编印国别(地区)《投资贸易法律指南》等,为经营决策和项目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保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法律风险,确保境外法律工作“走得顺、走得好、走得安全”;三是切实推进全程化管理,法律人员积极参与资本运作、工程项目等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法律管理工作在各环节、各项目的全覆盖。这些灵活多样的履职方式无论是在法律工作上,还是在风险防控上,都给10家企业带来了显著成效:法律机构更加健全,法律人员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历史遗留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得到解决,未发生因违法、违规或未经法律审核引发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业务国际化保持良好势头,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普法内容

更加丰富,法制宣传报道不断加强。

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总法律顾问述职是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推动总法律顾问全面履职的有效手段,是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有益途径,有利于提高总法律顾问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从整体上培养一支作风硬、本领强,拉得出、打得赢的法律工作队伍。他强调,总法律顾问要扮演好七种角色:一是当好法律系统的领导者,二是当好重要决策的参与者和把关者,三是当好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四是当好法律理念的传播者,五是当好法律工作职能体系的创建者,六是当好法律队伍的培育者,七是当好法律事业舞台的搭建者。

2012年,中国石化将分13个片区全面推广总法律顾问述职制度。同时,抓紧研究制定述职考评办法,做到评议考核相结合,细化量化有指标,切实保证总法律顾问七项职责履行到位,为中国石化的生产经营、效益增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以及国际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为打造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当好“卫士”和“斗士”。

第二篇: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2015中建六局三公司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纪春茂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三公司作法务工作述职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部分:2015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一、法律体系建设

1、三公司在总部机关层面设有总法律顾问、副总法律顾问各1人,法务部门配有5名专业法律人员,各分公司层面(华东、华北、中原、基地办事处)均设有兼职法务总监1名,专兼职法律人员共2名;目前持证率是71%.2、项目层面:兼职项目法律顾问 8人,法务经理27人,法务联络员19人。

3、通过法律事务部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公司法律事务部被公司评为2015的先进集体,这是公司对我们工作的最大的肯定。

二、诉讼案件管理

1、截止到2015年12月底,三公司在处理案件共***起,案件标的额共计***元;其中起诉案件***起,起诉案件标的额***元;被诉案件***起,被诉案件标的额***元;(因玖郡项目三公司起诉业主的诉讼标的额***元;被业主方起诉的诉讼标的额***元;合计标的额***元;占目前为止在处理案件标的额的***.)2、2015新发生案件***起,标的总额***元。其中起诉案件***起,均为起诉对方履行开具发票义务纠纷;被诉案件***起,标的额为***元; 3、2015三公司终结案件共计***起,结案案件标的额***元; 4、2015年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中,较好的完成了工程局下达的重大案件考核指标;2015取得判决结果和结案案件标的额与被诉金额相比降低***元。通过法律事务部的据理力争,平顶山明鑫混凝土公司买卖纠纷案、李保增劳动争议纠纷案和耿跃飞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被法院强行扣划款项后,仍从法院追回资金共***元。宿迁高翔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诉金额为***元,通过努力最终以***元调解结案,为公司避免了较大损失。

三、项目法律事务管理

1、项目法务人员设置情况

三公司目前共有开展项目法务工作的项目***个,共设有兼职项目法律顾问 ***人,法务经理***人,法务联络员***人。本项目法务工作成效较往年有了进一步提高。

2、项目法务>培训情况

本共组织开展包括项目法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在内的各类培训活动***次,其中公司机关培训***次,前往项目培训***次,共计培训***人次。

3、各类制度文件情况

积极落实了工程局关于法律顾问下项目进行法律服务的制度要求,2015各项目法律顾问共制作形成处理项目风险的《服务记录》***份,协助指导项目建立了《项目>法律文书汇总台账目录》及《工期风险资料台账》,收集各类工期风险资料***份,参与审核往来函件***份,并出具了***份与分包分供合同管理及劳务工人管理的《法律意见书》。

4、项目法务工作考核情况

法律事务部依据《2015项目法务考核方案》,对符合考核条件的项目进行了考核,本次共考核项目***个,涉及项目法务人员***人,其中考核成绩为良好的***人,考核成绩为合格的***人,不合格的为***人。

在做好内部考核的同时,还配合工程局项目法务考核小组,对我司领地中心项目、海纳时代项目进行了考核,其中领地中心的项目法务工作情况得到了工程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工程局所有受检项目中,排名靠前。同时本,我公司项目法务工作整体考核成绩较往年也有一定提升。

四、授权与合同管理

1、授权管理方面

法务部为了加强与各业务线、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授权管理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其中AB角联签工作有了一定进展,部分合同文件基本能够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联签。

贯彻落实制度的同时,法务部还协助各部门办理诉讼类授权书***件,非诉讼类授权文书***件,合计***件。

2、合同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工程局的《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归口法务部牵头落实,加强对各业务线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严把合同评审关。2015年共评审各类合同文件(含招标评审)***件,涉及合同额***元,其中总包合同(含各类补充协议)***个,分包分供合同(含招标)***个。

五、普法工作和信息化管理

普法方面,举办了'4.26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及 '12.4普法宣传活动',在公司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并深入项目进行普法宣传,员工法律意识得到加强。

信息化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工程局要求,及时审核、填报及更新股份公司系统平台中法律模块与合同模块的相关信息。

六、问题和不足方面

项目法律事务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法务人员缺少实际工作成效,业务掌握程度有待提升。

诉讼案件方面,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居高不下,基层单位对案件防控和处理能力需加强。

授权管理方面,存在少数合同文件未按要求进行联签的情况,授权制度及AB角联签实施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部分:2016法务工作安排

一、加强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做到'降存量,控增量,重维权',并妥善处理好哈尔滨凯盛源案等一批重大诉讼案件。做好被执行案件的处理工作,能执行和解的尽量和解、不能和解的想办法尽快履行,降低执行案件处理给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同时在2016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分公司案件的管控力度,采取制定考核目标、对案件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等方式,向下传递压力确保将案件尽快并较好的处理完毕。

二、加强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继续推行法务人员定期下项目的制度,加强对法务人员能力培养,增强履约过程中风险控制,重点关注分包分供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并强化项目法务的考核工作,使项目法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项目法务工作成效。以此来防控风险,降低诉讼案件的发生。

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公司向基础设施转型,在2016年我们将重点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法务工作的探索和学习,提高基础设施项目法务的管理能力。

三、加强普法和信息化工作

继续扎实有效的推进普法和信息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参训人员的范围、增加培训的频次,有效提升公司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同时在2016我们将采取台上台下互动的培训方式,改变传统的上边讲下边听的培训模式,并引入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的形式,以此来提高培训工作的效果。

四、加强授权管理工作

进一步落实《授权管理制度》,加大制度实施推进力度,规范各层级各业务线授权行为及AB角联签工作。

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以股份公司新下发的《合同管理规定》为核心,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发挥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强合同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合同评审中各类法律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述职完毕!谢谢大家!

2015中建六局铁路公司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吴启军)

2016-03-28 吴启军 中建六局法律部

2015中建六局铁路公司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吴启军

尊敬的崔局、马总,各位同事:

上午好!首先感谢工程局领导对我的信任,感谢工程局法律事务部一年来对铁路公司法务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同仁在日常工作中的相互交流和帮助!

2015年,铁路公司的法务工作主要从法务制度与体系建设、法务案件的处理、法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在工程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来说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现将铁路公司2015法律事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铁路公司2015年法律事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制度与体系建设

2015铁路公司转发了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等两个制度文件;按照工程局《授权管理制度》要求拟定了本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于2015年初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专门研究与授权管理制度对应的分包分供流程,发布《中建六局铁路公司授权管理规定》,2015年下半年,铁路公司先后在董事会成立、工程局法务巡检后两次对《授权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符合工程局要求、适用铁路公司现有业务流程的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按照授权分级及时更新了商务合约、财务资金等线上操作流程,使得《授权管理制度》真正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实践中。

从法务体系建设上来看,2015铁路公司每个项目均设立了兼职法务人员,填补了往年项目法务工作的空白;公司本部新增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务人员一名,本月在工程局的帮助下从兄弟公司引进成熟人才一名,并计划继续引进新鲜血液。

(二)诉讼案件管理

1、案件处理情况

2015铁路公司共发生法律案件***起,其中进入诉讼程序的***起,被诉金额共***元,全部为被诉案件,结案***起,结案率***,各项目诉讼案件发生情况如下表1所示,部分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部分案件的处理结果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现象,本部分内容我将在述职报告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中详细阐述。

表1:2015各项目诉讼案件发生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2、案件管理考核工作

2015我公司共有***起诉讼案件被列入重大诉讼案件考核范围,***起案件都已经完成考核指标的要求,完成率为***.(三)项目法律事务管理

在项目法务管理中,铁路公司所有在施项目全部设立了项目法务人员,同时各项目推动了风险交底工作,并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公司层对项目层进行普法宣传,要求项目定期做好分包分供商的诉讼风险备案与跟踪。

同时利用商务成本巡检的工作带动培训,将法务工作贯穿于项目日常履约与合同管理之中,实现了项目法务与商务的有效融合。

(四)授权与合同管理

1、授权管理

在前面'制度管理'中已经提到《授权管理制度》,这也是铁路公司2015年所执行的所有制度中最有突破性和执行力度最强的一个制度,在年终工程局标准化检查和法务巡检中均得到了领导认可。在招采管理、成本管理、结算管理等我们均做到了流程和制度***的对应,确保《授权管理制度》在铁路公司的坚定执行。

2015年全年铁路公司共办理诉讼类授权书***份,非诉讼类授权书***份,共计***份,均登记了台账,保存了原始资料。

2、合同管理

2015法务系统参与评审各类经济合同共计***份,其中:劳务分包类合同***份、物资采购类***份(含机械租赁),将分包分供合同的>诉讼法院统一约定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从源头上防控法律风险,2015各项目合同评审完成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2015各项目合同评审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五)普法培训管理工作

公司多次到项目组织法务培训,进行普法宣传工作,2015共计进行项目商务法务巡检两次,覆盖所有在施的***个项目,项目巡检期间进行了项目全员普法培训,增强了全员法律意识;公司本部也按计划进行了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项目法律文书的管理、证据的收集等。

(六)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工程局要求,各公司要以'法律和合同管理信息'平台为载体,对诉讼案件、合同管理、普法管理、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多个方面工作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测。2015年铁路公司新录入诉讼案件***件,标的额***元,普法计划共填录***次,普法活动录入***次。总体录入情况较差,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必须改进的地方,现阶段已更换录入人员。

二、当前公司法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法务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目前铁路公司的法务制度、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针对铁路公司老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现状,我们下一步将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法务管理制度,尤其应涵盖法务风险过程控制、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奖惩办法等。

(二)现有法务人员数量偏少,项目专职法务人员、项目专职法律顾问岗位人员缺失。通过2015的具体案件处理和工程局法务巡检,我们强烈意识到公司法务岗位人员的缺失,2016我们将通过校园招聘、外部成熟人才引进、内部竞聘上岗等方式填补重要法务岗位缺位,按照工程局要求配备各岗位法务人员。

(三)项目班子法律意识不强,现有法务人员经验欠缺,案件应对、处理能力有待提高。2015铁路公司的***起案件中,就有***起案例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例如沈丹项目部碎石分供方起诉案件,因项目班子成员法律意识淡薄,公司法务人员案件追踪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支付延迟,仅仅迟付***天时间最终导致支付对方违约金***元;武汉西四环项目两家钢筋分供商(局属招标)起诉案件,在供货过程中因合作出现问题导致中途终止合同,项目经理部无法务防范意识,拖欠货款时间较长,对方多次催要后未引起重视,导致双发走上诉讼程序,最终赔付利息***元;乌市高铁站项目钢筋分供商起诉案件,前期经公司主要领导协商支付相关事宜,对方口头答应,但在没有留下任何对方认可的书面资料下,项目部与公司法务人员共同承办了支付事宜,待支付到达一定程度后对方反悔,最终支付利息***元,背离了最初的双方协商。——这些案例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给企业造成了损失,实在不应该发生,这从一个角度也反映了铁路公司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前些年铁路项目粗放式的管理影响下,项目班子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差,公司现有的法务人员案件处理经验欠缺(我们也对相应人员进行了转岗),2016,我们将继续以事实案例为课件,多组织>经验交流与实操实练,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对法务系统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他们应对、处理案件的能力,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三、2016年法律管理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基本制度建设

2016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基本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法务风险防范制度》、《法务案件奖惩制度》等,使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做事有章可依,在诉讼案件的处理上,有奖有罚,特别是罚则,必须落实到位,杜绝一切低级错误导致的损失。

(二)加强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

2016铁路公司将加强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从招采源头抓起,做好'招采-合同-履约-结算-支付'等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和跟踪;诉讼发生后,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实现法务、合约、工程的联动,公司与项目的联动,全方位做好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项目法务工作管理

全面梳理在施项目施工节点,配齐人员落实责任,创造工作便利,推进项目法务人员对相关项目法务文书格式的理解及使用。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项目法务工作,公司法务人员重点培训,重点交流,定期检查。

(四)加强普法培训管理工作

2016年,我们将创新普法活动方式,注重普法实效,通过法务实例讲解、建立普法公众号等多渠道、多途径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完成普法教育活动,增加项目班子法务知识含量,增强全员法律意识。

(五)做好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

通过培训和'传、帮、带'的方式培养一批业务精干、经验丰富、案件处理能力较强的法务人才是铁路公司2016年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公司即将进军海外市场,大多数人对于法律知识的缺失将会是公司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我们将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增加持证上岗率,为公司培养全方位法务人才。

四、对工程局的法律管理需求及建议

(一)建议工程局增加法务案件处理类型的培训。

(二)请工程局领导继续支持和指导铁路公司法务工作。

以上是我对铁路公司2015年法律管理工作的述职报告,总体来讲,我个人认为法务工作的差距还很大,和工程局先进公司相比差距大,和我自己的要求和追求相比差距更大,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2016年,我们将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逐个克服,前车之鉴,做好经验总结,未来工作绝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力争圆满完成工程局法务系统下达的2016年各项工作指标。

谢谢大家!

第三篇: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2012)

2012年是*****转入试生产运行的开局之年,面对管理提升的严格要求,我们按照国务院国姿委对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狠抓制度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治观念,落实目标任务,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初步实现了总法律顾问工作融入日常管理、融入经营决策、融入业务培训的“三融入”。本人作为总法律顾问,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规定,以及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要求,认真履行七项职责,在公司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员工们的积极配合下,对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工作组织体系、全面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全面断推进法治工作进程开展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

一、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1、2012年1月18日起,我兼任企业总法律顾问,态度决定行动,兼职必须当作任职干,本人虽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为了胜任总法律顾问工作,对相关民商法进行了刻苦钻研,并将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担任总法律顾问以来,我全面组织领导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以企业规章制度、重大经济合同和重要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切入点,实现了对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全面法律把关,将企业法制工作不断推向纵深。

2、法律事务部门(合同管理处)设在****,****部合同管理处专职负责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负责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配合公司总法律顾问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等法律事务。总经理工作部配备专职法律事务人员,对合同订立、履行及法律事务进行把关,协助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3、2012,公司共制定规章制度***个,法律审核率100%;合同管理处联合监察审计部共对****家厂商、施工单位资质进行了法律审查;签订经济合同****份,合同总额****亿元,法律审核率100%;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100%。

4、由于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及重大决策均通过法律审核把关,所以2012公司无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纠纷案件,*起因欠款事宜引起的法律纠纷(诉讼和仲裁)均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二、完善法律工作组织体系,全面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 建立实施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重大法律纠纷管理办法》、《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办法》;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具备国家、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岗位从业人员资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总法律顾问及法律工作人积极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并最大程度实现了理论指导实践的目标。

三、全面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为全面提高企业各级人员依法治企能力,******制定、实施了2012普法计划及方案,定期组织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及涉法岗位人员应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成立了落实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并将依法治企纳入考核,确保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普及法制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落实普法计划,及时订阅发放普法教材,有针对性地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给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学习保障。二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的作用,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员工切实参与普法、学法活动,引导其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熟练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工作效率,防范法律风险,履行社会责任。

五、存在的问题及2013年工作计划

*****在依法治企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公司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企业法律制度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二是个别企业领导对依法治企工作认识还不够,企业法律工作多数停留在普法和合同管理层面上,在企业重大决策、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把关方面,因人员的法律素质不够高,还有一定的隐患。

2013年,我们将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围绕公司工作重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公司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和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企业普法工作管理,不断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篇:总法律顾问岗位职责

总法律顾问岗位职责

总法律顾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总经理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集团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确保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四、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集团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意识。

五、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法人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法人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建设提出建议。

六、对集团公司和法人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或协助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七、其他应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五篇: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xx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初稿)

为完善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加强本公司各部室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增强公司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依据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实施方案所称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相关规章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发出律师函,法律知识的宣传等依需要为xx公司提供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部室实际情况制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方案所称“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经过规范程序选聘,全面负责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二章 企业总法律顾问

第四条 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

(一)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法律事务,对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实施领导,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做好本公司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投标招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

(三)协助本公司主要经营者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本公司法律事务机构;

(四)主管本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部室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专业意见;

(五)对本公司各部室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第三章 法律事务部门

第六条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主管全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公司各部门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服务,由总法律顾问直接领导。

第七条 公司应当支持法律事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为开展法律事 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和物质保证。

第八条 法律事务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事项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负责拟定并全面牵头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三)负责拟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四)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五)管理、审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六)参与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后果重大经济活动处理的有关法律事务。

(七)办理工商登记制度,负责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八)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十)联系外聘常年或专项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十一)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及公司领导、总法律顾问布臵的工作。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九条 合同管理应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参与合同评审,规避合同的法律风险。

第十条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接受公司各部室在项目管理履行阶 段中存在而即将引发诉讼与非诉讼事务的法律咨询,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项目进行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检查,并提出规避经营风险的整改意见或方案,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 项目跟踪缔约阶段: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业主资信资料,对拟签订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进行摸底并提出法律意见。

第十二条 履约阶段: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参与组织的合同履约交底,并提出履行合同中特别注意事项:如施工合同中的工期、结算、违约条款等。在履行过程中,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必须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收集并保存下述资料的原件:履约函件、有效的文字记录、会议纪要等档案,工程合同的合同变更、补充、签证、索赔等,作为调整工期、索赔、结算依据的经济技术签证手续。对合同工期、内容、价款结算内容等与合同约定有重大变更的事项而达成补充协议,须经过企业法人同意并盖章认可。

第五章 提前告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如需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参与重要经济活动、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及办理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非讼事务,至少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上述事务办理日为基准)告知法律顾问上述待办事项具体内容、相关文件资料、决策谈判背景及经营决策相对方或合同相对方必要情况等。

第十四条 如情况紧急,公司各部室也应最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告知法律顾问。否则法律顾问在不了解上述资料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决策建议、审查、谈判及相应文书出具,未能有效避免纠纷产生的,法律顾问不负责任。

第六章 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规章制度是以公司名义发布,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决定并经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规范公司管理活动或管理程序,具有持续性和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十六条 法律顾问在公司规章制度上的主要职责有:

(一)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体系;

(二)制定并督促落实规章制度计划;

(三)起草或参与起草规章制度;

(四)审核规章制度,督促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定期评估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包括制度的修订、废止;

(七)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汇编工作。

第七章 涉外经济活动

第十七条 公司在众多的涉外业务中,面临着复杂的涉外法律环境与风险,公司法律顾问必须发挥专业作用,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涉外法律风险。

第十八条 法律顾问在涉外经济活动中的主要职责有:

(一)提供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相关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二)调查外方公司资信情况,确保交易安全;

(三)对引进项目进行法律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四)审查合同重点条款,尤其是对专用条款的把握;

第八章 企业重大经济活动

第十九条 企业重大经济活动是指可能引起企业股东、组织形态、权益、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其结果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将产生重大影响,经过一定决策程序的经济行为。

第二十条 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中的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参与策划、讨论、制定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方案;

(三)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中与有关方面的沟通与谈判工作;

(四)做好牵涉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的配合工作,并就方案的合法性向职工作出解释或说明;

(五)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发生的协调、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九章 公司经济纠纷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公司的经济活动中,公司的利益总或多或少的会受到侵犯,当经济纠纷发生时,就需要公司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作用,减少企业损失,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二条 法律顾问在公司经济纠纷中的主要职责有:

(一)选择纠纷处理方式,尽量减少企业损失;

(二)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

(三)制定协调、调解、仲裁、诉讼的具体方案;

(四)草拟或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五)依法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六)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

第十章 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该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采取措施,确保任务的落实。

第二十四条 法律顾问在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或参与起草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二)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做好普法授课工作,尤其是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等重点法律;

(四)开展企业法治实践,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

(五)做好普法规划的检查和总结工作。

第十一章 诉讼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部室应在收到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当日应将上述文件提交给法律顾问,并告知法律顾问相关案件背景情况。

第二十六条 举证期限内涉诉的公司部室应配合法律顾问收集提交证据,如因公司各部室的原因导致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收集到足够证据引起的法律后果,法律顾问不予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公司相关部室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正式告知法律顾问起诉意愿并提供所有相关证据。法律顾问应在接受委托后 5 个工作日内,携带立案基本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事务所 公函、起诉状、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基础证据材料等基本文件)到法院 / 仲裁委员会立案;

第二十八条 涉诉的公司部室有权派代表参加庭审旁听,以了解庭审情况;也有权要求随时了解案情进展。

第二十九条 结案后,法律顾问应当对该案的代理经过做一次系统性总结,并于结案后七日内做出结案报告经审批后提交给公司。

第十二章 其他事务

第三十条 公司授权法律顾问办理各项非讼事务后,法律顾问视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如需就该项非讼事务对顾问单位书面阐明观点、分析风险、总结情况时,法律顾问应向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如需代表顾问单位名义对外阐明观点、告知利害关系、行使权利等时,法律顾问应对外出具《律师函》。

第三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应在公司提出具体非讼事务处理要求后 5个工作日内出具,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应按律师事务所标准文本模式出具,以保证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实施前尚未执行清结的案件,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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