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一级建造师考试后应该如何进行注册
一级建造师考试后应该如何进行注册一、一级建造师注册年限及变更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而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证书持有人需要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而在有效期内进行执业单位变更的人员,也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二、注册申请材料
需要进行注册申请的人员在相关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管理之前,需要提供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尽早使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三、注册后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注册的人员通过聘用单位想单位共生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之后,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会对申请人员提供的注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申请人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建设部。
建设部接到材料之后,会对申请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凡准予注册的人员,相关部门会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
三、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市、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自收到申请人所提供的完整的申请资料之日起,会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
因故需要经分管部长批准的,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四、注册办理流程
(一)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
申请人需要先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版用户、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窗口的左上方的“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任选一个下载地址点击下载,点在完成后选择安装。
安装成功后点击开始,在程序选项下选择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在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个人信息。填好信息后保存至桌面,文件名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姓名-日期”。
(二)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
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选择企业版用户、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窗口左上方的“初始注册”项
下的“注册审查”。
点击后在窗口右上方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找到刚才填写的的个人版建造师信息后,选择文件进行上报。
上报完成后,完毕弹出的窗口,即可看见刚刚调入的建造师信息。点击打印草稿,打印出来后请申报人查看是否有错误,如果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则点击“删除”并在个人版修改。修改完成后,重复上述步骤,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审查。
如若确认无误,就点击右上方的“上报”,即完成上报省级。
之后申报人需要在申报状态选项中,选择全部选项,找到刚才上报的人员,并点击查看。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打印选项,打印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上面带有条形码)。103网校小编提示,这个表需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需要两份,自己公司存档一份。然后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三)建设厅网站个人注册
登录申请人所在省份的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点击登录窗口下面的职业是账号登记,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建议用户名用《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即为建设部红印下的7位流水号。
登记完成后点击进入,在用户登录窗口下的类型中,选择个人用户,选择完毕后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所上方基本资料进行基本信息完善。
以上工作完毕后,点击左上方的选择职业师类别,点击右上方的“点击选择职业是类别”项下的一级建造师。
在左上方一级建造师下面填写注册信息、所属单位,填写完成后点击注册申报,进行首次注册上报。
(四)企业登陆,审核个人信息,并上报省级。
点击进入网站,在用户登录窗口的类型选项中选择单位用户,然后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左下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之下的首次注册,然后选择审核该建造师信息,在确认无误之后点击上报省级。
全部完成后,申报人需要准备材料,在审核结束后去省建设厅进行注册手续办理。
文章来源:103网校
第二篇: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科目
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科目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建设工程经济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
一注考试内容框架
• 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基本条件和执业范围
• 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 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
• 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内容
• 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 招标投标法的相关内容
• 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 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与
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 消防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 企业法、劳动法、税收管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工
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第三篇:2011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
2011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为:2011年9月24、25日。《建设工程经济》《工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2011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地点不同,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相关通知文件。学易网将全程跟踪各地人事考试中心2011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动态,敬请考生关注。学易网工程教研组建议广大考生及时进入2011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备战复习!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为帮助参加2011年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学易网特聘请考试教材编者、命题专家段继校、刘仁辉、王英、朱俊文等名师共同执教,丰富的教学经验、对考试重点和难点的准确把握,直击考试命题精髓,定会使您受益无穷,同时充分利用自身在线教育平台优势,强力推出“2011年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辅导——VIP班”,凭借专业的服务团队和权威的师资力量,服务广大考生朋友!与考生共同备考2011年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
第四篇: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
一、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直接管理的企业,由企业通过主管厅(局、公司)提出注册申请,中央驻赣企业通过企业主管局向省建设厅提出注册申请。
2、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按《实施办法》要求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并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所需申请表。
3、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对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进行初审后,将初审汇总材料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申请人应当按《实施办法》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通过聘用企业按上述申报程序报初审部门。
2、初审部门上报初始注册材料包括:
(1)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的上报函;
(2)《设区市及省直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设区市及省直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各一份;
(3)申请建筑、矿业、机电专业的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市政专业注册的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市政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4)材料报送按《设区市及省直部门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要求办理。
3、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等申请材料报送参照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要求。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申请材料按《实施办法》要求办理,设区市及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三、首次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时间及要求
1、本次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实行集中分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第二批受理时间为6月20日至25日,第三批受理时间为7月15日到20日。
2、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公司)要认真组织所属企业进行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按程序做好申报、初审等环节工作。
3、各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中国建造师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第五篇:一级建造师考试
省直点关于2010全国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非在宁考生请到所在市报名网站报名)
各考生: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10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9月11日-9月12日两天。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通过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到证书者,可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报名程序
省直点接收在宁工作的考生报名,其他各市的考生请到当地报名网站报名。
(一)2010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组织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5月4日-5月28日下午4点(逾期不接受补报)。报名网址:江苏建设人才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0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或“2010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相应专业是指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某一项专业资格且需要增报另外的专业资格,即增项考试)。
网上支付时间:截止5月29日下午4点前(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网上在线打印报名表时间:截止5月29日下午4点前(网上支付成功后才能在线打印报名表,逾期打印界面将自动关闭)
(二)首次报考人员(含“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界面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在线打印报名表(指定位置贴好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盖章)后,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5月31日-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5室(联系电话:51868924)。
3.首次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角);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报名表上填写);
(6)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4.“相应专业考试” 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角);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从2010年起,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界面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不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查,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送交相关报名材料。
1.送交时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送交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5室(联系电话:51868924)。
3.老考生需送交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报名表;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不需单位盖章。)
(2)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角);
(3)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仅供核实,当场退回。)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2)考生在网上支付成功后才能在线打印报名表,请考生尽早完成网报信息上传、网上支付,网上打印报名表等相关网报程序。
(3)考生按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信息填报、照片上传,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支付,才为网报成功。
(4)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可使用本文附件“照片编辑器”进行修改。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5)新报考人员(含“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名表(贴好照片)。
(7)网上报名只审查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新报考人员(含“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一旦在现场资格审查中被审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费用及发票领取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0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对于有收费票据需要的考生请于8月16日— 8月27日(节假日期间休息)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建设大厦2812房间(草场门大街88号)领取。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不再办理。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0年9月1日—9月10日期间登陆江苏建设人才网,查询相关通知在线打印准考证。
九、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自成绩公布起三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
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十、培训事宜
一级建造师培训请咨询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咨询电话:83750571。附件:
1.照片编辑器
2.专业对照表
3.报名常见问题的说明
江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