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泰州长运公司春运五项措施保安全
春节过后,外出务工人员开始踏上返程,泰州长运公司迎来第一个返程高峰。为确保每一位乘客走得安全,走得舒心,泰州长运公司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做到现场监管、全过程监管。
一是要求对不适宜开行的线路停止发车,对达不到夜间通行要求的夜班车停止运行;二是对于途中上车的旅客,司
乘人员要开包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上车;三是实行站务人员上车清点人数,严禁超员车辆上路,对发出的客车要求确保车况良好、不超员;四是要求长途班车必须配备双班司机,定时定里轮换休息,严禁疲劳驾驶;五是各汽车站严格做好“三品”检查工作,确保候车大厅“三品”检查仪24小时运转,组织“三品”检查小分队流动检查,特别是对停车场严格监控,不放过一个死角,确保“三品”不上车。
此外,泰州长运公司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网大检查,对公共场所电器设备、灭火器材、逃生通道、车辆消防设备及工作人员是否具备消防常识,是否会组织旅客疏散进行详尽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旅客候车、乘车安全放心,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第二篇:六项措施保春运通信安全
通信车间六项措施保春运通信安全
2011年春运即将来临,车间提前布署安排,制定六项措施,为保春运通信安全竭尽全力,努力工作。
一是加强铁路专用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加大机房、设备的日常巡视,加强与铁路值班人员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二是做好重要岗位、重要部位的值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确保铁路运输通信的安全畅通;三是做好安全信息的传递,做到迅速准确无误,确保安全信息传递渠道畅通无阻;四是加强标准化作业程序的落实,特别是冬季室外作业出工前一定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避免因不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按“一停、二看、三通过”的等要求过轨道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现象;五是按具体要求和期限,认真克服处理好存在的不足和缺点,需要解决的及时同相关部门联系。六是报话服务确保准确无误、及时有效。
同时车间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和分析,针对发现的不足和缺点提出具体要求,为做好2011年铁路春运通信服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三篇:武汉公交四大措施保春运安全顺畅
武汉公交四大措施保春运安全顺畅
今年春节来得早,出现冰冻气候,加上学生流、探亲流、务工返乡流叠加,轨道交通等工程在主干道施工,给公交春运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了确保我市公交安全畅通,我市公交部门按照省、市春运工作办的部署,举全力攻坚克难,打响了一场春运攻坚战。春运以来,公交日均行驶里程136万公里,乘客出行需求得到满足。未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及恶性服务纠纷,做到和谐春运、平安出行。
未雨绸缪,切实做好春运方案。市公交办认真分析研究今年春运工作的特点,制定措施,成立以办主任金文胜为组长春运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春运工作方案和恶劣气候条件的应急方案,同时,做好春运期间咨询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妥善解决服务投诉纠纷,确保信息畅通。通过公交车LED显示屏,公交电子站牌,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加大严禁携带违禁品乘坐公交车船的宣传。公交各运营单位组织召开春运工作动员会,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恶性服务纠纷。要求驾乘人员严格遵照文明规范服务标准,做到仪容仪表规范、礼貌用语规范、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设施规范、运营安全规范。同时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公交各单位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方法,查隐患,保安全,对车辆加强运营管理,残破花脏车严禁上线行驶。站头及时排查突出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科学调度,适应春运客流需求。公交各运营单位根据春节前、春节、春节后公交客流情况,及时疏散乘客。在大型公交场、枢纽站,均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制,按“车随人走”的调度原则,随时根据客流量加派车次。一是在日常正常发车的基础上,抽调应急运力,缩短车间距。,二是采取长短途结合、直达运营等方式加快车辆周转,开通临时线路直达大专院校;三是对火车站首发线路采取延时收班,确保旅客出行需求。春节前,为了应对春运期间学生流、民工流、旅游流、探亲流,公交运营单位在武汉、武昌、汉口等3大火车站、4家客运站和8所高校之间均开通直达车,运送乘客。春节期间,公交二公司特别做好汉口火车站至新洲、黄陂的转乘工作,安排好292路的运力。23日(大年初一)至25日(大年初三),每天安排130辆公交车;初四以后,根据客流量激增的态势,每天安排160辆公交车投入运营。
突出重点,方便学生乘车返校。随着各大中专院校陆续开学,我市即将迎来春运期间学生返校高峰客流。为确保广大莘莘学子顺利返校,自2月3日启动学生返校公交运营组织预案,开通公交直通车,疏导学生客流。开通武昌火车站至华师、华中科大、华中科大城建学院的直通车,配车22台;开通武昌火车站至理工大、民族大学、纺织大学、政法大学的直通车,配车6台;开通光谷至工程大学、二师的直通车,配车4台;开通光谷至软件学院、经济学院、体育学院直通 2 车,配车10台。同时,通过加强运力配备,加密车距等措施,做好火车集中到站的大客流疏散工作。从64路、578路、738路等8条线路共抽调38台双层大容量车辆跨34路、64路、518路、538路运营;从572路、590路、723路、715路等线抽调20台车辆跨流芳大学城周边线路运行。通过运力调整,758路配车由平日的14台增至24台,平均车距由5.7分缩至3.3分;788路配车由13台增至20台,平均车距由4.6分缩至3分。大专院校周边的34路、518路、538路、539路、718路、758路、788路等28条线路的驾乘人员全部停止休息,投入正班运行,加大车次的投入。
加强指导,强化运营现场管理。春节前,市公交办、各公交单位,均由领导带队深入运营一线,上线压高速、纠违章。节日期间,市公交办共组织10个检查小组百余人次,分别由办领导带队,深入公交营运现场,重点检查营运秩序、客流情况、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情况。1月21日(腊月二十八)下午,出现黄陂客流返乡高峰,市公交办主任金文胜带队到汉口火车站、前川公交站,督促公交企业增加公交运力,加强管理人员及时疏导乘客,维护现场秩序,切实做到让乘客走得了,同时走得安全。1月22日晚(除夕之夜),市公交办副主任吕志学带队到鲁磨路等公交场站,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防控措施均落 3 实到位。1月27日(大年初五),市民们涌往归元寺敬香,公交运营十分繁忙,市公交办副主任袁海宏带队亲临现场,维护运营秩序。在春运期间,全市公交安排干管人员数千人服务于各公交场站、枢纽站。2月3日起,公交运营单位安排近300人次干管人员,从9时至23时,以武昌火车站综合体、武昌火车站西站点、鲁磨路、民院路、珞喻路光谷广场等站点重点,实行下站服务,维持站点秩序,引导排队候车,维持站点候车秩序。
第四篇:第六大队五项措施全面加强春运工作
第六大队五项措施全面加强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随着春节的临近,瑞赣高速公路车流量明显剧增,其中以返乡探亲流、短途客流居多,加上近期低温雨雾天气频发,给事故预防和疏堵保畅通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面对这种形势,第六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身先士卒,带领民警奋战在疏堵保畅通的第一线;全体民警勇挑重担,发扬连续作战、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热情接受群众求助、认真处理事故、严查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春运工作要求,结合“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和“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强化五项举措,全面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为群众出行安全和欢度春节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是走进交通广播,宣传安全出行知识。1月11日,第六大队大队长舒小华走进赣州广播电台《一路顺心》栏目直播间,围绕“安全出行、平安春运”主题与广大听众就高速公路安全行车话题进行连线交流。向广大听众通报了春运期间瑞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介绍了大队春运服务站设置及违法处理工作的新规定,并通过一系列事故案例详细阐明了高速公路十大严重违法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并向广大驾驶员朋友发出了“珍爱生命、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安全驾驶”的倡议。
二是召开客运企业座谈会,督促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管理,提高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1月10日,大队组织赣南鸿达运输有限公司、于都长运公司、瑞金瑞祥公司、会昌新世纪汽运公司的负责人和驾驶员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会由副大队长于新龙主持。于大首先向沿线四大客运企业的负责人和驾驶员代表通报了瑞赣高速公路辖区2011年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情况,并点评了四个运输企业所属客运车辆在瑞赣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结合正紧张开展的2012年春运工作,于大强调,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精神,从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动态监管、检测保养等源头细节入手,严把车辆检测关、出站关、驾驶员资质审查关和行车监督关,切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优质交通服务。最后,大队分别于与赣南鸿达运输有限公司、于都长运公司、瑞金瑞祥公司、会昌新世纪汽运公司签定了《客运企业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是加强恶劣天气巡逻管控和协助分流工作。春运启动一周来,辖区持续低温下雨,车流量猛增,交通环境和管控形势恶劣,大队及时调整勤务部署,突出重点路段(335KM-371KM)管控不放松,切实抓好3-7时,8-12时,14-18时和20-24时等重点时段的巡逻,努力以较高的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及时发现和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保障道路畅通有序,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同时,针对部分高速公路车流大,导致长时间、长距离拥堵的现象,第六大队积极协助相邻的兄弟大队从厦蓉高速公路分流,有效缓解了交通压力,保障了通行安全。
四是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结合 “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闪电”行动,每天不定期在赣县收费站、罗坳收费站、于都收费站、瑞金西收费站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随意停车、故意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和严重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查找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春运开展一周以来,查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15起,违规占用应急车道停车17起,检查登记客运车辆210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架起警民连心桥。一方面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动员组织民警深入沿线客运企业、物流公司、乡镇、农村和人大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家中进行走访,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广纳群众谏言,深得群众好评。同时,结合“群众评议创先争优”工作,大队党员民警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迅速掀起创先争优新热潮,在服务区、收费站热情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如,1月15日凌晨4时许,一对夫妇在福建泉州乘坐一辆从泉州开往湖南株洲的客车,在厦蓉高速公路上被客车司机强行赶下了车,由于下着大雨,饥寒交迫又不知道路,该夫妻在高速公路上急得团团转。民警发现并问明情况后,立即驾车将该夫妇安全送回了家。1月14日,民警肖久红在于都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名妇女和儿子、儿媳三人从厦门搭乘一辆客车到于都,在于都服务区时被司机强行赶下车,问明情况后,肖久红立即驾车将该三人送到罗坳的家中。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六大队 曹呈进)
第五篇:《保运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一、检修作业前,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证,工作结束后按时销票。
二、规范作业,保证作业安全措施的规范落实:
(一)、气瓶的重点管理
1、现场检查气瓶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在检验周期内。
2、气瓶储存仓库和储存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设置标志。现场检查储存仓库或储存间是否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不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3、严禁可燃性介质气瓶和氧化性介质气瓶混放。
4、乙炔等气瓶使用、储存时应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气瓶颜色、色环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乙炔气瓶是否有大红“乙炔不可近火”安全标识。气瓶压力表、阀门、减压阀完好、无损。
5、气瓶是否佩带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佩带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严禁使用瓶体腐蚀、损坏严禁,严禁使用表面鼓包、膨胀或弯曲。
6、现场检查气瓶是否装设专用、有效的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瓶)。
7、使用前对气体输送线路进行测漏,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8、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乙炔气瓶距离氧气瓶大于等于5米,距离火源大于等于10米。
(二)、作业各类安全管理:
(1)、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一次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2、电焊机外壳接地,交流电焊机二次侧有可靠接地(接零)措施。
3、电焊把线、回路线不得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
4、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不得卧放,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为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6、用火作业前气体检测时间距用火时间不应超过30min;遇有5级(含5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用火。
7、作业中出现不符合许可要求情况和危险行为时,任何人都能够终止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存在6级(含6级)以上大风,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泄漏15米范围内,触电等环境时,禁止室外、空间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防护措施、通讯联络等。
3、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及防坠器等,作业点按要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防止磨损或断裂。
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应经专业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并挂合格标志,跳板两端应捆绑牢固。
5、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滑动、滚动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有撤除、固定等防坠措施;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小型零部件等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6、作业现场不许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情况。
7、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等。
8、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可能排放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同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和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9、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进行高处作业,确需在上面作业时采取固定脚手架、安全绳、生产命线等安全措施。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或高处上下作业时,规定作业人员的上下路线,采可靠的隔离措施。
11、作业点下方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
12、高处作业时,使用直梯、拆梯、软梯符合相应规范要求,使用时梯脚坚实,挂靠牢固,铰链符合规范要求,拉撑可靠等。
13、作业中出现不符合许可要求情况和危险时,立即终止作业,撤离高处作业人员。
1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理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物件及余料和废料不留在高处。
15、作业涉及材料、人员、作业规范和程序、环境等变更超出作业许可规定或作业结束时应关闭作业许可,再次作业时重新办理许可。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间作业是要进行风险危害辨识,制定了安全隔离方案和安全作业方案。
2、与受限作业空间相连的管道、设备、设施、通道等进行了盲板、断开、阻断等的隔离措施;对受限空间进行了吹扫、蒸煮、置换、排液、排渣等措施的处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缺氧、有毒、防爆、防氧化等不能采取通风或受限环境不易通风换气的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配备空吸、软管面具等长管式、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前应30min内进行氧含量、有毒有害、可燃及粉尘等的分析,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进行重新进行检测。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作业中至少每4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进行连续监测频率;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作业前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拟定紧急情况的逃生路线和方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急救设备及灭火器材、医疗救护等内容。
6、作业人员是否与监护人约定了联络方式或联络信号,必要时在作业空间外设置警告信号和紧急撤离听觉信号。
7、在受限空间内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环境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员配备长管、隔离式呼吸器。
8、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9、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且半小时进行轮换。
1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小于等于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11、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配备漏电保护器,采取电缆无破损、设备无尖角、电器元件在受限空间外等措施。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12、作业涉及的材料、人员、作业规范和程序、环境等变更超出作业许可规定时,作业人员撤离,再作业时重新办理许可。
13、人员撤离或作业结束时清点人员、工具,确认无误后关闭作业许可。
(4)、临时用地作业安全要求:
1、临时电源线穿越道路时采取保护套管、盖板及绝缘管等措施。
2、临时线路架空时其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普通道路不得低于4.5m,穿越主要干道不得低于6m。
3、临时电缆必须埋设时,埋深小于0.7米,采取套管埋设且设有走向标记和安全标志。
4、临时电源线不能接近热源,不能用导电线捆在易导电的物体上或直接挂在上面。
5、现场临时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设有防雨防潮措施;配电盘、开关箱内元件及线路周围整齐,一开关下接一条电线,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
6、临时供电设施的对地电压在110V以上时,接地或接零保护,且零线重复接地。
7、移动和手持电动设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移动电动设备有专用接地线。手持电动设备引线采用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长度不超过5米。移动和手持电动设备实施“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8、在一般作业环境选用Ⅱ类手持电动设备,在潮湿环境、金属框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场所选用Ⅲ类手持电动设备。
9、在潮湿的环境,临时用电采用安全电压,临时照明的行灯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金属容器设备(如塔、罐、釜等)内,其电压不得超过12V;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行灯为防爆型。
10、临时照明线路符合制度要求的安全高度,照明开关及插座离地面高度不低于1.3米。
11、用电结束,用电负责人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及时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12、作业发生超出时限、环境变更等情况时按照规定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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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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