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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7-41523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7 17:34: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如今,法律已经渗透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教育就业、创业投资、邻里关系等各个角落,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即通常所说的“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识,守法用法,以法护身:不懂法,则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以身触法,害己害人。正如一段普法三字经所言:“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

为了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法律常识全知道》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自己就能轻松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第二篇:法律常识

误工费

(1)定义: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3)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4)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5)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1]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1.。

保险赔付责任

(1)保赔保险的主要风险

1.基本风险。(1)碰撞责任。(2)财产损毁责任。(3)契约责任。(4)费用责任。(5)运费损失。

(6)人身伤亡的责任。

2.战争风险。由于战争引起船东在营运上损失的费用。3.罢工风险。由于罢工引起船东在营运上损失的费用。

4.辅助船舶的风险。作为大船辅助工具的附属船例如小渡船等引起的风险责任。5.集装箱的风险。由于使用集装箱或者在装卸集装箱时引起的第三者责任,包括碰坏码头设备以及造成其不能使用的损失。6.杂项规则(特殊风险)。对船东在经营业务时偶然发生的损失责任及费用,这属于一种特殊的风险。

(2)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的承保责任

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责任、损失和费用负赔偿责任。主要的责任范围有: 1.人身伤亡和疾病(1)因为被保险船舶或者其雇佣人员的过失或疏忽行为引起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人身伤亡和疾病的补偿。

(2)依法和按照契约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人身伤亡的疾病的补偿。

2.遣返、派遣及其费用(1)依法或按照契约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被保险船舶上船长、船员的遣返或替工的派遣和遣返费用。

(2)为救助被保险船舶上的遇难船员的费用以及船员在海水中衣服行李的损失,依法或按照契约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补偿的。

(3)为处理偷渡人员或运送被保险船舶上的伤员上岸进行治疗而产生的港口费用及其它必要费用。

3.碰撞及污染责任(1)由于被保险船舶在航行或整理上的疏忽造成他船或财产、物体的损失。

(2)被保险船舶漏油污染海面,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危害污染海面,由被保险人采取合理清除污染措施而产生的费用,或者是为了补偿政府清除污染而支出的费用。(3)被保险船舶漏油造成第三者的污染损害。

以上三点,均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时,保险公司才予赔偿。4.其它责任 这项责任,其范围比较广泛。

(1)按照拖带契约,被保险船舶在被拖带时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签订的保证或合同规定应由其负责的人身伤亡、疾病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3)清除残体或障碍物体所需的费用。(4)进行疫病消毒所引起的检疫等费用。(5)被保人应负的承运人责任。

(6)由于被保险船舶违反运输契约而不能向供货方收取的共同海损分担、特别费用或救助费用。(7)不能在船舶保险单项下获得足额赔偿的共同海损分摊、特别费用或救助费用的余额部份。(8)因溢卸、短卸、违反海关章程或船长、船员过失、疏忽引起的罚款。(9)因进行海事调查,被政府、港口有关当局扣留保险船舶所引起的费用。(10)与保险责任有关的法律费和施救等费用。

5.不负责的损失(1)被保险船舶本身包括家具、装饰、器具、储备、燃料、器材等损失。(2)延期停泊费和其他间接费用。(3)取消船舶租约所引起的费用。(4)提单规定的豁免责任。(5)船舶保险单所承保的责任。

(6)船舶战争险条款承保的责任和除外责任。

(3)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和责任限制

1.保险期限 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定期的,因为它承保的风险比较多,具有综合性,因此一般都是一年期,到期再行续展。保险责任的起讫都是按保险单上载明起保日的午夜零时起开始到期满日的午夜零时终止,时间都是以订约地当地的时间为准。2.责任限制 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的承保责任要比船舶保险的范围广泛得多,因为它不像船舶保险那样主要是承保因灾害事故引起船舶的物质损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它还承保船舶保险承保范围以外的广泛的民事责任赔偿,特别是违反公约和侵权行为引起的赔偿责任,但是它也并不是什么都赔,它也有责任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法规中规定的不赔原则同样适用。

对于保险法规中规定保险不应赔偿的原则,对保障赔偿责任保险同样适用,例如船舶不适航造成的损失与赔偿责任。

(2)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原则或赔偿限额。

有关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原则,如航东违反这些原因,保障赔偿责任保险也不予赔偿,例如,《海牙维斯比规则》规定船东对承运货物每件赔偿责任限额为五百美元,如船东赔偿时超出这个限额,保险赔偿责任保险也不予负责。(3)船东的故意行为。

由于船东的故意行为引起的保障赔偿责任。保障赔偿责任保险也是免责的。

第三篇: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_重点知识记忆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

(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

(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12、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4、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否则应在7日内转送有权机关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5、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起诉。

17、根据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自然资源梭鱼权或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18、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则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完成上述行为。

19、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要求赔偿。

20、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2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22、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或请求人对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赔偿)

23、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4、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5、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6、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或请求人对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提请其上一级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应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请求人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27、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国家上职工的日均工资计算。

28、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国领域要求国家赔偿的,适用[赔偿法]。

29、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内。30、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诉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31、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上诉讼的,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32、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3、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4、行政案件原告可在起诉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内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35、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36、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审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二个月;一并受理的案件审限与该西案件的审限相同。

37、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8、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9、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0、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1、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42、行政监察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43、对下列情形,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44、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46、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由其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47、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被侵害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侯日内,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该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

49、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50、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5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7、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0、如果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1、管制期限:3个月——2年 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

6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以下。

64、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6、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7、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68、缓刑适用范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9、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70、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71、减刑适用范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

(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78条所列6项之一),应当减刑。

7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73、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74、假释适用范围: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75、累犯以及因**、爆炸、抢劫、强*、绑架等**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76、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10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77、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78、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罪,犯此罪并实施**、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79、犯劫持航空器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80、非法制造**、**后又非法持有、私藏**、**的,应以非法制造**、**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吸收犯)

8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罪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罪的规定处罚。82、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8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8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中,如果劳动安全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成立该罪;如果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没有提出事故隐患,行为人因而未采取措施的,不成立该罪。85、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

86、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规定的特定伪劣产品,但不符合各该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时,如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则依照刑法第140条的规定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7、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规定的特定伪劣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凑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条竞合)

88、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共犯论处。89、以**、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数罪并罚规定处罚。

90、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商业受贿罪)中,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收受他人财物,都必须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者允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利益的性质和种类,则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并且要数额较大)公共基础知识之地理知识一

1、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它的版图被形象地比作一只头朝东尾朝西的金鸡。

2、中国陆地面积约 960万平方公里,在世界各国中,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居第三位,差不多同整个欧洲面积相等。

3、中国领土东西跨经度有60多度,跨了5个时区,东西距离约 5200公里。

4、中国领土南北跨越的纬度近50度,南北距离约为5500公里。

5、中国领土最北端在黑龙江省漠河以北的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上(53°N)。

6、中国领土最南端在南海的南沙群岛中的曾母暗沙(4°N附近)。

7、中国领土最东端在黑龙江省的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的相交处(135°E)。

8、中国领土最西端在新疆帕米尔高原(73°E)。

9、中国的大陆海岸线长18000多公里,沿海有许多优良港湾,便于船舶避风和停靠。

10、中国岛屿大约有5000多个,绝大部分分布在长江口以南的海域。

11、中国最大的群岛是舟山群岛,它位于浙江省东面的海域。

12、中国南海有四个群岛,即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

13、中国所濒临的海洋,从南到北,依次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

14、内海是一个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之间的渤海是中国的内海。

15、中国最大的岛屿是台湾岛,第二大岛是海南岛。

16、辽东半岛是中国最大的半岛,山东半岛是中国第二大半岛。

17、台湾海峡位于福建省与台湾省之间,从南到北连接着南海和东海,是中国海上运输的重要通道,人们称它为“海上走廊”。

18、中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台湾省是中国地震最频繁的省份。

19、与中国陆地相邻的国家有15个。20、东面同中国相邻的国家有朝鲜

21、北面同中国相邻的国家有俄罗斯、22、西北面同中国相邻的国家有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

23、西面同中国相邻的国家有 阿富汗、巴基斯坦。

24、西南面同中国相邻的国家有印度、尼泊尔、锡金、不丹。

25、南面同中国相邻的国家有缅甸、老挝、越南。

26、同中国隔海相望的国家有6个。

27、东面同中国隔海相望的国家为韩国、日本。

28、东南面同中国隔海相望的国家为菲律宾。

29、南面同中国隔海相望的国家为 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

30、中国的行政区域,基本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三级。

31、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32、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它位于中国的西北部,其人民政府所在地是乌鲁木齐市,简称为“新”。

33、因位于黄河北岸而得名的河北省,在古代它的部分土地属于冀州,所以河北简称“冀”,人民政府所在地是石家庄。

34、河南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两个重要发祥地之一,它是中国古代“九州”中的“豫州”,因此简称“豫”,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郑州,有大量古代历史和文化遣址。

35、有“古代历史的博物馆”之称的 陕西省,是古代秦国的所在地,所以称“秦”或 “陕”。

36、陕西省人民政府所在地西安市(古称长安),是我国著名的“千年古都”。

37、有“煤海”之称的山西省,因位于太行山的西面而得名,简称“晋”,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太原市。

38、内蒙古自治区横贯我国东北、华北、西北,简称“内蒙古”,人民政府所在地呼和浩特市,意思是“青色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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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辽宁因省内有一条辽河而得名,简称“辽”,人民政府所在地是沈阳市。

40、吉林省位于东北平原的中心,简称“吉”,人民政府所在地长春市是中国的“汽车城”。

41、有“北大仓”(粮仓)之称的 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北的省份,也是最东的省份,简称“黑”。

4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所在地 哈尔滨市,又称“冰城”,每年的元旦到春节期间,这里举办冰雕艺术节。

43、甘肃省是中国古代“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兰州市。

44、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北部,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银川市。

45、青海湖古代叫“西海”,蒙古语称“库库诺尔”,意思是“青色的湖”。青海省就是因它而得名的,这是我国唯一以湖泊而得名的省,人民政府所在地是西宁市。

46、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从公元7世纪开始就与内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经常往来,促进了藏、汉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发展。左图为西藏布达拉宫。

47、西藏人民政府所在地拉萨市,在藏语中是“圣地”或“佛地”的意思。又因这里一年四季晴空万里,日照时间长,人们把它叫做“日光城”。

48、同缅甸、老挝、越南相邻的中国西南 边疆省份是云南省,简称“滇”或“云”。

49、云南省人民政府所在地昆明市,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闻名中外的“春城”。这里 冬天不冷,夏天不热,气候温和,四季如春。

50、“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指的是贵州省,简称“黔”或“贵”,人民政府所在地是贵阳市。公共基础知识之地理知识二

1、贵州省出产的茅台酒被列为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也是中国的国酒。

2、因为物产丰富而被称为“天府之国”的四川省,简称“蜀”,人民政府所在地是成都市。

3、湖北省因地处洞庭湖以北而得名,简称“鄂”,人民政府所在地 武汉市,水陆交通便利,夏季气温高,有“火炉”之称。

4、湖南省因位于洞庭湖以南而得名。因境内最大的河流湘江流经全省,所以简称“湘”,人民政 府所在地是长沙市。

5、江西省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赣江是省内最大的河流,所以简称“赣”。人民政府所在地是 南昌市。

6、安徽省出产“文房四宝”中的纸、墨、砚,它简称“皖”,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合肥市。

7、因位于太行山以东而得名的山东省,在古代是齐国和鲁国的所在地,所以简称“鲁”。

8、山东省人民政府所在地 济南市,是中国著名的“泉城”。

9、江苏省位于中国华东地区,简称“苏”,人民政府所在地 南京市是著名的“六朝古都”。

10、浙江省位于中国东南部沿海的中段,简称“浙”。

11、浙江省人民政府所在地 杭州市,风景优美,是我国“七大古都”之一。

12、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的南段,简称“闽”,因境内第一大河闽江而得名。

13、福建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福州市,又称“榕城”,因城中榕树多而得名。

14、厦门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是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境内有“海上花园”与“钢琴之岛” 之称的 鼓浪屿是著名的旅游景点。

15、福建省对面是中国的宝岛台湾,简称“台”,台北和高雄是两个最大的城市。

16、台湾岛上居民以汉族为最多,他们的祖先大部分是从福建和广东迁过去的,通用普通话和闽南话,风俗习惯和闽南差不多。

17、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人民政府所在地南宁市。区内的桂林、阳朔一带是世界闻名的景旅游区,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称。

18、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简称“京”。右图为北京天安门。

19、天津市是首都北京的门户,简称 “津”,是全国著名经济中心。

20、上海位于长江的入海处,简称“沪”,是全国最大的工业基地、商业中心、贸易中心。

21、上海的东方明珠电视塔的高度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三(曾经)。

22、重庆市,简称“渝”,是中国四大直辖市之一,它是长江上游

23、有“东方夏威夷”美称的海南省,简称“琼”,人民政府所在地海口市。

24、广东省位于中国南部,毗邻港澳,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大洋州、中近东和非洲等地区的最近出海口。简称“ 粤”。

25、广东省人民政府所在地广州市(又名“羊城”和“花城”)有2000多年历史,也是中国南方最大商贸中心。

26、深圳毗邻香港,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这里的“绵绣中华”是世界上面积最大、内容最丰富的实景微缩景区。

27、中国五大经济特区是,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的厦门以及海南省。

28、海南省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29、根据最新人口资料,1999年中国总人口约为12亿(未包括港、澳、台)。30、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

31、在世界上,平均每5个人中就有1个中国人。如果全中国人手拉手站成一列,能环绕地球赤道40多圈。

32、中国人口分布不均匀,东部多,特别是沿海各省的平原地区,每平方公里达500600人;西部少,每平方公里在50人以下。

33、河南、山东、四川等省人口数量超过8000万人。

34、西藏是中国人口数量最少的省(区)。

35、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侨和华人大约有3000万,侨胞原籍以广东、福建两省最多。

36、中国华侨、华人主要分布在 东南亚。

37、中国政府把控制人口数量 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38、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有56个民族。

39、在中国各民族中,汉族人口最多,约占总人口的92%。40、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是 壮族,约有1600万人。

41、中国各民族分布状况是:汉族的分布遍及全国,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东北等边疆等地区。

42、汉族与其他的少数民族分布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

43、中国的民族政策是:各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44、蒙古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口约481万,喜爱赛马、射箭、摔跤。“蒙古包”是他们居住的房子。

45、藏族主要分布在 西藏、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地区,人口约459万。左图为现代藏民。

46、白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人口有160多万。主要节日有“三月街”和“火把节”。

47、傣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人口有100多万。主要节日有“关门节”、“开门节”、“泼水节”。

48、壮族主要分布在广西和云南,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的文化艺壮锦是其独创的手工艺品。

49、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云南,人口有740多万。这是一个爱歌舞的民族,芦笙是流行各苗族 地区著名的乐器。蜡染、剪纸等工艺美术品很有名。

50、回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最广的一个民族,人口约为900万。信仰伊斯兰教。汉语为本民族的共同语言。

公共基础知识之地理知识三

最小的海:马尔马拉海,其次亚速海和渤海

盐度最高的海:红海,也是最年轻的海

盐度最低的海:波罗的海

唯一没有海岸线的海:马尾藻海

岛屿最多的海:爱琴海

最著名的涌潮:钱塘江潮

最大的洋:太平洋,也是最深的,水温最高的,锰结核最多的最小的洋:北冰洋 海运最繁忙的洋:大西洋(为什么?)最大的洋流:西风漂流,也是最大的寒流

最大的暖流:墨西哥暖流

面积最大的群岛:马来群岛

最高的岛屿:新几内亚岛,也是分属两国的最大岛屿

唯一分属三国的岛屿:加里曼丹岛

最长的海峡:莫桑比克海峡

最深的海峡:德雷克海峡,也是最宽的海峡

最曲折的海峡:麦哲伦海峡

船只通过最多的海峡:英吉利海峡

石油运输最繁忙的海峡:霍尔木兹海峡

最大的海湾:孟加拉湾,墨西哥湾,几内亚湾其次

最深的海沟:马里亚纳海沟11034 最大的珊瑚礁:大堡礁

最长的山系:科迪勒拉山系

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

喷发次数最多的火山:埃特纳火山

轮廓最完整的火山:马荣火山,其次富士山

最大的高原:巴西高原(500多万平方公里).

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4000米以上).

最大的平原:亚马孙平原(560万平方公里).其次东欧平原,西西伯利亚平原

最大的盆地:刚果盆地,其次大自流盆地(最大的自流盆地),塔里木盆地(最大内陆盆地)最大的三角洲:恒河-布拉马普特拉河三角洲,其次长江三角洲,湄公河三角洲

最低的洼地:死海,吐鲁番盆地第4,死谷第7

最大的沙漠:撒哈拉沙漠,其次维多利亚沙漠,阿拉伯沙漠

最大的流动沙漠:塔克拉干沙漠

最大的黄土地貌区:黄土高原

最长的河流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其次科罗拉多大峡谷

最长的裂谷带:东非大裂谷(长6000公里).最深的河流峡谷:金沙江的虎跳峡 岩溶地貌最发育的高原:喀斯特高原,其次云贵高原流量最大的河流:亚马孙河,也是流域面积最广的河流,流域面积中刚果河,密西西比其次

公共基础知识之地理知识四

最长的内流河:伏尔加河,也是流域面积最广的内流河,长度中锡尔河,阿姆河其次 流经国家最多的河流(指干流):多瑙河(9),其次尼罗河,赞比西河,莱茵河,湄公河(6)含沙量最大的河流:黄河,其次恒河,布拉马普特拉河,长江

最长的运河:京杭大运河,苏伊士运河第3,基尔运河第5,巴拿马运河第6 最深的湖泊:贝加尔湖,其次坦噶尼喀湖,里海

最大的淡水湖:苏比利尔湖 最大的咸水湖:里海

最宽的瀑布:非洲赞比西河上的莫西奥图尼亚瀑布1800米

最高的瀑布:南美委内瑞拉东部奥里诺科河支流上的安赫尔瀑布980米, 最高的气温记录: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沙漠中,达58℃

最低气温记录:南极洲东方站,-88.3℃

风速最大的地方:南极巨大谷口地区19米/秒 降水最多的地方:印度东北的乞拉朋齐,26461毫米

降水最少的地方:智利北部的阿塔卡马沙漠,年降水量0.5毫米 最典型的季风区:东亚,东南亚和南亚的季风区

地震最频繁的国家:日本,平均每天4次

能源消耗最多的国家:美国

最大的石油储集区:波斯湾油区,其中沙特阿拉伯是世界石油储量最多的国家

石油产量最多的国家:俄罗斯

产油最多的地区:中东地区

煤炭储量最多的国家:俄罗斯 煤炭产量最多的国家:中国

水能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中国,其次俄罗斯,巴西

最大的水电站:巴西与巴拉圭合建的伊泰普水电站1260千瓦,2009年后,三峡成为第一

核能发电最多的国家:美国 核电比重最大的国家:法国

铁矿储量最多的国家:俄罗斯,其次巴西,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美国

铝土储量最多的国家:几内亚,其次澳大利亚,巴西,牙买加

铜矿储量最多的国家:智利,其次美国,赞比亚

锡矿储量最多的国家:印度尼西亚,其次中国,马来西亚,泰国,产锡最多:马来西亚

黄金储量最多的国家:南非,1.65万吨,其次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

黄金产量最多的国家:南非,年产500吨以上,其次俄罗斯,加拿大,巴西

白银产量最多的国家:墨西哥,年1000吨以上,其次俄罗斯,加拿大

金刚石储量最多国家:刚果(金),其次博茨瓦纳,澳大利亚

铀矿储量最多的国家:美国,其次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

农作物产量之最:

水稻:中国 小麦:美国 玉米:美国 棉花:中国 大豆:美国 香蕉:中美

花生:印度 芝麻:印度 油菜:中国 向日葵:俄罗斯茶叶:印度 蚕丝:中国

烟草:中国 黄麻:印度 甜菜:俄罗斯 咖啡:巴西 苹果:俄罗斯竹子:中国

花卉:荷兰 葡萄:法国 椰枣:伊拉克 长绒棉:埃及 可可:加纳 剑麻:坦桑尼亚

油橄榄:西班牙或意大利 甘蔗:印度或巴西 橡胶:马来西亚 油棕:马来西亚

农作物之故乡:

水稻:中国 小麦:中国 玉米:墨西哥 马铃薯:南美洲

大豆:中国 可可:南美 花生:南美洲 茶树:中国 桑蚕:中国 烟草:南美

黄麻:东南亚 咖啡:北非 橡胶:亚马孙河口 丁香:马来群岛 柑橘:中国 葡萄:地中海沿岸 菠萝:南美 核桃:伊朗 栗树:中国

畜牧业,渔业,林业之最:

养猪:中国 养马:中国 养牛:印度

养羊:澳大利亚 羊毛出口:澳大利亚 骆驼:索马里 养鸡:中国 蜂蜜:俄罗斯 渔场:北海道 森林资源:俄罗斯 热带雨林:巴西 木材进口:日本

公共基础知识之地理知识五

工业:钢铁:中国 造船:日本 汽车:日本 水泥:中国 化肥:中国 造纸:美国

手机:中国 电话:中国 飞机:美国 计算机芯片:美国 彩电:中国冰箱:中国

交通: 铁路:美国 公路:美国 高速公路:美国 内河航程:俄罗斯

海拔最高:南极洲 海拔最低:欧洲 跨纬度最多:亚洲 最热:非洲 山脉最多:亚洲

活火山:亚洲 高峰最多:亚洲 海岸线最长:俄罗斯 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

人口最密:摩纳哥 跨两洲的城市:伊斯坦布尔 水城:威尼斯 佛教寺院:泰国

伊斯兰圣地:麦加 电影城:洛杉矶 啤酒城:慕尼黑 汽车城:底特律 港口:鹿特丹

最冷的首都:雷克雅未克 雾都:伦敦 音乐之都:维也纳 地壳最薄:太平洋海沟

分布最广的海洋生物:硅藻 最长的城墙:长城 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汉语

使用最广的语言:英语 最著名的金塔:缅甸瑞光大金塔

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中国、尼泊尔边界)海拔8848米

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中国西部)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

最大的高原:巴西高原(南美洲)500万平方千米

最长的河流:尼罗河(非洲)6671千米

流量最大的河流:亚巴逊河(南美洲)入海流量每秒11万立方米,占全球入海流量的1/5 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亚马逊河(南美洲)700万立方千米

含沙量最大的河流:黄河(中国)37千克/立方米 最大的淡水湖:苏必利尔湖(美国、加拿大边界)8.24万平方千米

最大的咸水湖:里海(欧洲)37.1万平方千米

最深的湖泊:贝加尔湖(俄罗斯)1620米

落差最大的瀑布:安赫尔瀑布(委内瑞拉)979米

最大的平原:亚马逊平原(南美洲)560万平方千米

最大的沙漠:撒哈拉沙漠(非洲北部)777万平方千米

最大的半岛:阿拉伯半岛(亚洲)300万平方千米

陆地最低点:死海(亚洲西部)-392米

热极:巴士拉(伊拉克)58.8℃(1991年)冷极:南极极点附近-89.2℃(1983年)雨极:乞拉朋齐(印度)26416毫米(1961年)

旱极:阿塔卡拉沙漠(智利北部)连续91年无雨(1845年—1936年)最大的盆地:刚果盆地(非洲)337万平方千米

最长的山系:科迪勒拉山系(南、北美洲)1.5万千米

最高的死火山:阿空加瓜山(南美洲)6960米

最大的火山口:阿苏山(日本)周长达100千米

最大、最深的峡谷:雅鲁藏布江大峡谷(中国)长496.3米

最长的洞穴:猛犸洞(美国)长240千米

最大的三角洲:恒河三角洲(亚洲)8万平方千米

海洋最深处:马里亚纳海沟(太平洋最深处)11034米

最大的海:珊瑚海(太平洋西南)479万平方千米

最小的海:马尔马拉海(亚、欧两洲之间)1.1万平方千米

最长的海峡:莫桑比克海峡(非洲)1670千米

最大的珊瑚礁:大堡礁(澳大利亚)21万平方千米

最大的群岛:马来群岛(亚洲)243万平方千米

最大的海湾:孟加拉湾(印度洋)217万平方千米

最大的岛屿:格陵兰岛(北美洲)217.56万平方千米

最大的海:珊瑚海(479万多平方公里).其次阿拉伯海和南海

第四篇:法律常识(范文模版)

一、婚假

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QQ鱼根据文件最新版本总结的,但难保疏漏,各位查看时注意以最新版本为准。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二、生育假

1、保胎假。《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这个文件虽然当时针对的是国有企业,但是现在企业都在参照这一精神,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胞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2、产前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请产前假期间,应作出勤对待;未请产前假的,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安排夜班,给予正常上班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请产前假的条件有三个,即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3、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此外,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

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教师产加期间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休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期,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特别提醒1:晚育者产假可以适当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如上海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特别提醒2:女职工生育的,其配偶可以休护理假,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具体时间不

一。上海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4、哺乳时间/哺乳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6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

需要指出的是,请哺乳假有四个条件,即存在困难、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那么无法请哺乳假或者哺乳假期满后,如何保证授乳时间呢?不享受哺乳假或哺乳假满后、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照顾授乳,每天二次,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婴童满一周岁后,经区县以上医疗机构确认为体弱的,可延长授乳假,最多不超过6个月。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解释:‚‘体弱儿’系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HB小于等于9克)、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兔唇、裂腭等)以及一年内住院3次的‛。

哺乳期结束后,能否延长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15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5、流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4日)中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4条规定,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违反计划生育的女性是否享受法定产假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 任何

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可见妇女生育期间的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休产假要求时企业都应当无条件地批准。国家规定 90 天产假,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 90 天的合法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中规定 ‚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第四十一条中又规定 ‚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当中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 ‚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说明生育保险的设立是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贯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是不能享受相关保险待遇的。

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的公民。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因此,违反计划生育的女性不仅不能够享受产假期间的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工资等在内的相关生育保险待遇,而且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丧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四、工伤假

工伤假是指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工资照发。因此工伤假期就是指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薪资的期限。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五篇:法律常识

【不当得利】

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宪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93年《宪法修正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必须经过()。

A.上级检察院批准

B.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

C.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如下: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应()。

A.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B.交处罚决定机关作办公经费

C.交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列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

D.扣除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此支付的费用后,剩余部分上缴国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返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刑事诉讼法 > 第二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理由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惩戒,《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六十六条 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或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一定层次的工作人员进行流动的制度。其方式是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调任是取得或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条途径。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调动,可以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经培训合格后,任职,但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不能调任。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是国家公务员内部交流方式之一。其特点计划性,时限性,到基层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任职。)

【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 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经济法】

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丙。这样,法律关系的()就发生了变更。

A.主体、客体B.内容

C.客体D.主体

在本合同关系中,甲乙双方为合同主体,当乙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给丙后,实质上是丙取代了乙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而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变化,所以本法律关系中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

【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附则规定,本法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

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 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问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必须是中止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A.三个月之内B.九个月之内

C.六个月之内D.一年之内

【行政法】

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依法行政原则所涵盖的具体原则的是()。

A.责任政府原则

B.职权法定原则

C.法律优先原则

D.合理行政原则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非民事主体问的民事关系。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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