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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理念对规划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17-524070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4 20:26: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平正义理念对规划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公平正义理念对规划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规划执法事关人民、国家、社会的利益,执法工作肩负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自觉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执法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秉公执法。一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在执法活动中始终考虑既要维护群众的利益,又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决不手软。三要克服己欲,排除个人利益对公平正义的影响,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要严把证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二要严把法律关,要努力提高执法人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法律水平,严格把好法律适用关,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三、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目前,规划建设领域违法建设非常严重,为达到快速打击违法建设的目的,现场拆除违法建筑的现象较多,所以还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甚至把程序当作累赘和羁绊。这样做不仅达不到实体公正,而且还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损害了执法机关的形象。因此,必须切实提高程序意识,摆正程序的位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效保障执法公正。

四、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做到限办结。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执法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自己应当遵守的时限内,尽量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法律没有规定时限的,自己给自己设定时限。

五、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坚持执法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做到执法前事关重大利害关系的,做好公示,执法结果要公开。坚持完善集

体讨论案件制度,坚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行为。

第二篇:对调研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对调研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第一,调研活动要实行组长、副组长负责制。要全面负责本次调研活动的组织领导、人员分工、确定课题等工作。要按照课题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调研情况进行研究,并指定专人撰写调研报告。我希望我们的组长、副组长要出思路、把方向,调研报告的“纲与目”要亲自审定,要确定具体的框架、内容,力求做到心中有数、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年轻同志要把这次参与调研活动作为一次极好的练兵机会,也是一次考核,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在组长和党代表带领下,在调研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二,调研工作要深入扎实,力戒形式主义、走马观花、浅尝辄止。要采取现场调查、座谈交流、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或征求意见函等方式,深入一线中,真正做到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我镇基层党建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对策和建议。在这里也强调一点,要按照八项规定,以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树立党代表和年轻同志的良好形象。

第三,调研活动要做好结合这篇大文章。要把开展调研活动与全镇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找准党建工作服务于经济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现代化新城镇”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此,要按照“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要求,立足于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切忌求大求全。把调研活动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定性定量、深入细致的分析,做到掌握情况明、把握事实准、分析问题透。每个调研小组要形成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深度的专题调研报告。

第三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学习心得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不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

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三、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如果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如果执法不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不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颗善良之心。

二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司法环境虽然有很大好转,但许多方面还不很理想,执法中时刻面临着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的各种诱惑,经受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等各种考验。作为一名干警,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要始终把社会利益放到第一位,树立为公平正义事业献身的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职业和人生价值所在。只要具有为公正献身的精神和敢于公正的勇气,就能把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贯彻到实践中。

三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智慧。公平正义是智慧的艺术,司法行政工作是一个综合运用社会学、法学等各学科知识的过程,是集政治意识、法学知识、专业技能、社会阅历等综合素质于一体的高层次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要在办案中融入我们的法律思想、法治理念和工作经验,实现法的终极关怀和内在价值。所以,作为一名干警要养成良好的学习研究习惯,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实践,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熟悉中国的政治环境和文化背景,这样才能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公平正义的理念,内容十分丰富,内涵博大精深。需要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不断学习,加深理解,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能在执法实践和社会生活中自觉弘扬和坚定践行,就能使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惠及社会。

第四篇: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

公平正义,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共同追求和向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主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观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同时,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也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人民法院干警肩负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我们身为一名人民法院的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呢?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要做到秉公执法、执法如山。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法院干警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如执法不公,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要做到秉公执法,一方面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另一方面,要克服私欲,处以公正。无私 才能无畏,我们干警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法治理念,在办理各类案件中要坚决排除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吃、拿、卡、要,不给钱不办案,给了钱乱办案,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办案,执法如山,以公正执法彰显公平正义。

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是严把证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客观全面的审查证据。法院在办理刑事、民商事案件中都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实事求是,不纠缠细末枝节,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二是要严把法律关。办严格把好法律关,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三、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我们法院干警在办案程中,一定要做到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片面执法观,既要办案结果的正确性,也要讲办案过程的合法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公正与效率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效率是实现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人民法官在办理各类案件中应努力追求效率与公正的最佳结合。不能以执法公正为借口,任意拖延办案时限,久立不审、久审不判、久判不执、久执未果等等,严重超审限。我们可以说“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慢作为就是不作为”。同时,也不能以提高效率为借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审判,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公正与效率务须并重不可偏废,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在机统一。

五、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执法公开,不折不扣的将法律法规贯彻到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是防止金钱交易、暗箱操作、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发生,促进执法公正的一剂良药。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中除宪法和法律已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以外,其余的案件审理都应落实审判公开,自觉接受党组织、人大、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

第五篇:对公平正义的一点感悟

对公平正义的一点感悟

09中医卢幼然

暑假社会实践在学院的安排下,我们来到了承载着我们很多梦想的地方。虽然此时此刻的我们还没有能力去当大夫,但是这个能进入北京中医医院体会和实践的机会可谓是难能可贵的。指导我这十天实践的是特需药房的一位老师傅,他在中医院已经很多年头了,识别药材的精准,分药的准确,甚至是脸上的皱纹,都印证了这位老师傅在这里工作的岁月。我们知道这位师傅是特需药房的领导也是这里资格最老的党员。我很好奇的问过老师傅,老党员在医药岗位上领导新人,栽培下一代有什么不同。原本以为老师傅会长篇大论,但出乎意料的是老师傅说就是无论何时,无论对待谁,无论有何种利益,就是要做到这四个字“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这个词语并不陌生,从初中政治或者是小学的思想品德课就从老师那里知道要做到公平正义,可是却一直没深入思考,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者有什么不同呢?老师傅的四个字,让我思索很久。

很多先进个人对公平正义的解释是认为它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取向。的确,人类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由于私有制剥削和压迫的存在,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极大的不平等。作为还在校园阶段的我,还处在一个单纯的环境里,可能很少去体会到来自社会的这种不平等。就今天充满压力的社会,贫富差距,打工子弟这些字眼都显得格外的刺耳。人们总是充满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期待和设计,贯穿着对社会主义的向往和追求。但有时候却事与愿违,由于历史和阶级的限制,往往这种美好的向往变成了一种无法实现的空想。大二的马哲课本上,我看到马克思的观点,他把公平正义的实现建立在科学基础上,指明社会不公的根源在于建立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看到这句名言时,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其实,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项奋斗目标。学过近代史的我们都知道,从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再到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是为了最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中国成立之后,毛主席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建设也都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得不说,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之中。后来,江泽民同志也强调了要把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作为涉及全社会的重要战略问题加以解决。我们更加熟悉的是,胡锦涛总书记的和谐社会,这个和谐社会中明确把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

老师傅几十年的党龄,给我启发的虽然仅有这四个字“公平正义”,却承载着岁月中参透的道理。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深信在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中,那种人与人平等,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的日子不会久远。“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也会到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必定能看到公平正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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