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Gocheck教你如何做好法学论文选题
Gocheck教你如何做好法学论文选题
法学论文选题,有广狭二义之分。广义上的选题,是指法学科学研究中选定的课题。所谓课题,是指需要研究或讨论的法学学科领域中比重较大的项目。狭义上的选题,是指选定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所谓题目,是指法学论文的标题(或称“名字”)。
法学论文选题的方法
1.法学论文选题的作用选题在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论文题目选得准、选得恰当,写作就能顺利进行。所谓论文题目选得好是“论文写作成功的一半”之说,就是这个道理。选题的作用主要有:
1.能确定研究方向。法学研究发展很快,门类繁多;法学中待研究的题目也不少。选定了某个题目,就确定了法学研究的方向和主攻目标。方向定得准,目标愈集中,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愈大。
2.能促进构思活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是一种精神劳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为获得法学研究成果而进行劳动的体现,也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经过反复思考后反映出来的产物。它需要自己围绕学术论文的题目进行深思熟虑的和绞尽脑汁的构思和论证。选定一个好的法学论文题目,就能促进上述构思活动的深入顺利开展。
3.能指明写作思路。学术论文的题目选定之后能促使自己构思怎样开头,怎样发展,怎样深入,怎样完篇;考虑应当将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前半部分,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中间或后半部分;考虑怎样论证和运用哪些论据论证更有说服力,等。
2.法学论文选题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其原则诸多,择其要者主要是: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
2.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法学论文题目,应当有助于立法司法和教育公民守法,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推动作用。
3.有创新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自己选定的题目,角度比他们更新,写出来的内容有较多的创见和发展。
5.有强烈的创作欲。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要克服重重困难,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主动的强烈创作欲望。实践表明,只有自己想写且非写出来不可的题目,经过一番努力研究之后创作出来的论文,才可能是高质量的论文。
6.符合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是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内的题目。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只有选定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的题目,由于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厚,造诣深,写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论证严密,质量甚高。
7.吸收相关学科的知识,使法学专业知识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知识相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写出创新突出,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学术论文。
8.本人力所能及。它是指根据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能写出来的能力,因为具有能写出此题的能力,就会在较短或有限的时间内又快、又好地将法学学术论文写出来。如果某个选题很有学术价值,但因自己能力有限或不及,即使竭尽全力去写,其结果也写不出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这样就会事倍功半。
9.题目大小适中。它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与所写出的内容要恰当。题目太大,由于篇幅或时间有限,就会草率成篇、面面俱到、蜻蜓点水,研究不会深刻;反之,题目过小,内容难以展开,说理不会透辟,因此,论文的质量也不会高。有鉴于此,必须注意所选择的题目大小应当适中。在是否选择大题目或者小题目的问题上,对于写出字数在一万至二万的学术论文而言,笔者主张小题大作。力争做到:“题目小,内容新,挖掘深,论述精。”
注意事项
选题应避免盲目性。所谓选题的盲目性,是指作者不考虑自己的主观条件和外界的客
观条件,灵机一动就定下选题。其结果,要不是写不下去,就是无法展开,造成写作半途而废。
选题应避免随意性。所谓选题的随意性,是指作者不下苦功,轻易定题。这样做,因为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所选定的题目或者包括的内容太多或太少,或者写作难度太强或太易。题目包含的内容太多,写出来的论文会面面俱到没有重点;题目包含的内容太少,就深写不下去,写不出更多的深刻内容;题目太难,可能因为力不胜任写不下去;题目太易,即使写出了论文,其质量必定不合格,所述观点不会有创见。所有这些,都有碍于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选题应当避免偶然性。所谓偶然性,是指本人阅读了他人的文章或听了别人的发言后
偶有所获,但认识不深,在缺乏准备的情况下就草率地选定题目,这样做,往往因考虑欠周,资料不多,因而也不可能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第二篇:Gocheck教你认识法学论文
Gocheck教你认识法学论文
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体系。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探讨法律科学问题,进行法律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阐述法律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法学学术论文,一般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等法学毕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
1.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2.法学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7.文风庄重,就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创新。
3.从总结前人的经验观之,要写出质量高的法学学术论文,论文的作者应当具备相当高的素质。择其要者是: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匡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发展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证明,能独立地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过严格科学训练的科研能力和智力,即观察问题思维敏捷,概括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问题逻辑严密,创造新见能力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坚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惧怕研究中碰到的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地去克服,为取得研究某个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坚持,对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须加强上述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4.要写出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作者应当具备某些条件。它们主要是:1.充分了解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题目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问题很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如果有人研究过,还应了解已取得哪些成果?如果对此有争论,应了解各种观点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了解上述情况的条件下才能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问题(即选题),才能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不再作重复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分掌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主要资料。掌握必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基础。所谓必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不可少的资料。欲掌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所有资料,经过筛选,择取主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妥贴地加以利用。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备料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缺少坚实的根基,质量自然不高。
3.有充足的写作时间。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提纲到行文写作、修改定稿等,需要很多、很长的时间。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间,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须花费几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科研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力。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一旦写作提纲定型,从行文开始,就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如果自己没有充沛的精力,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力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重要条件。
注意事项
法学论文的写作,虽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欲写出高水平的法学
学术论文(亦称“法学学术理论文章”),必须既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功底,又掌握并且能较熟练地运用写作技巧
第三篇:Gocheck论文检测教你进行论文答辩
Gocheck论文检测教你进行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答辩老师)和撰写毕业论文的学员面对面的,由答辩老师就论文提出有关问题,让学生当面回答。答辩有“问”有“答”,还可以有“辩”。
一、论文答辩的特点
答辩是辩论的一种形式,辩论按进行形式不同,分为竞赛式辩论、对话式辩论和问答式辩论,答辩就是问答式辩论的简称。论文答辩有以下几个特点。
(1)答辩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答辩委员会由教师或外聘专家组成,人数有3人或3人以上。答辩委员会始终处于主动的、审查的地位上,而论文作者则始终处在被动的、被审查的地位上,并且双方的知识、阅历、资历、经验等方面都相差悬殊。
(2)准备工作要充分。答辩会上老师的提问是根据论文拟就的,所要答辩的题目不是一个,一般是三个或三个以上,作者事先不知道有哪些问题。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让学员独立准备一段时间(一般是半小时以内)后再当场作答;另一种情况是不给学员准备时间,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学员就要当即做出回答。因此,为了顺利通过答辩,作者在答辩前先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3)表达方式以问答为准,辩论为辅。论文答辩一般是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有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论文作者做出回答。在一问一答的过程中,有时也会出现作者与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观点相左的情况,这时也会而且也应该辩论。但从总体上说,论文答辩是以问答的形式为主,以不同观点的辩论为辅。
二、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和答辩者,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是不同的。
(1)校方的目的。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以及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
(2)论文作者的目的。对于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来说,答辩的目的是通过,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员要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必须了解上述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然后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继续对论文中的有关问题做进一步的推敲和研究,把论文中提到的基本材料搞准确,把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文章的基本观点彻底弄懂、弄通。
三、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学员在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或者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如下。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将审定过的学位论文等提交给答辩委员会。
(2)在答辩会上,学员用10~20分钟概述论文选题背景和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结论。学员阐述时间各校有不同规定。
(3)答辩老师提问。提问范围有些是论文直接相关的,有些超出论文范围。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30分钟后,再来回答,也可以是对话式的,就是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学员在听清楚后,立即做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可以随时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答辩结果(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
第四篇:2013法学论文选题参考
2013法学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一、法理学
1、市场经济与立法平等问题研究
2、论法制现代化
3、论法律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4、论法律功能及其限度
5、经济全球化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问题研究
6、论权力与权利
7、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问题研究
8、论审判制度改革
9、论法官职业化
10、论司法公正
11、论“司法独立”
12、论程序正义
13、论法律文化的移植与继受
14、法治与德治关系研究
15、法学方法论研究
16、论法律解释
17、反腐败与法制监督研究
18、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与平等问题研究
19、政府守法的法理学分析
20、论守法意识
二、宪法与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
1、人权入宪问题研究
2、新宪法修正案背景下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研究
3、新宪法修正案背景下的土地征收问题研究
4、宪法诉讼制度初探
5、宪法解释基本问题研究
6、试论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7、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8、关于我国公民财产权的研究
9、试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关系
10、我国宪法性法律初探
11、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
12、国家求偿权初探
13、宪法诉讼制度初探
14、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关系
15、宪法司法化研究
16、我国宪法修改研究
17、论宪法中公民的迁徒自由权
18、论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
19、宪法修改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20、宪法解释基本问题研究
21、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22、论机构改革与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23、行政收费问题研究
24、加入WTO与行政法制建设
25、论行政自由裁量权
26、论行政优先权
27论行政主体的资格要件
28、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29、公务员个人行为与行政机关职权行为的区分
30、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研究
31、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比较研究
32关于一事不再罚原则
33、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构想
34、论行政复议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35、论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36、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7、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
38、论行政公益诉讼
39、行政诉讼举证责任问题研究
40、加入WTO与中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三、刑法学
1、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的命运
2、刑法司法解释研究
3、犯罪构成若干问题研究
4、过失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5、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6、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7、“婚内强奸”问题的刑法分析
8、持有型犯罪研究
9、贪污``贿赂犯罪研究
10、玩忽职守犯罪研究
四、民商法学
1、论诚实信用原则
3、论要约承诺制度
4、论合同效力类型的分类
5、论无权处分
6、论无效合同的后果处理
7、论第三人履行
8、论同时履行抗辩
9、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10、论债权人的撤销权
11、论缔约过失责任
12、论预期违约
13、论加害给付
14、论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
15、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因果关系
16、保险利益原则研究
17、保险代位权制度探析
18、论保险人义务与责任
19、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问题研究
20、票据债务人`债权人权利保护制度探析
五、刑事、民事诉讼法学
1、论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3、刑事证据制度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4、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与完善
5、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6、刑事二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7、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变革
8、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
9、合议制度研究
10、回避制度研究
11、我国民事案件审级制度研究
12、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研究
13、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4、若干不同类型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
15、论破产程序
六、知识产权法
1、论专利制度与市场经济
2、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3、知识产权的垄断与反垄断研究
4、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5、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思考
七、公司法学、证券法学
1、论股东权
2、公司资本制度研究
3、论董事义务
4、论监事的义务与责任
5、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思考
6、关联公司法律研究
7、论我国企业破产制度
8、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9、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研究
10、违反证券法的民事责任研究
八、经济法学(竞争法学、税法学)
1、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2、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反垄断问题研究
3、论行为垄断
4、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研究
5、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关系研究
6、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7、税法债上请求权问题研究
8、税收担保合同研究
9、税务行政强制制度研究
10、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11、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研究
12、论税收法定原则
13、税法债上请求权问题研究
14、税收优先权问题研究
15、论税法上的抵销制度
16、税务行政强制制度研究
17、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模型的建构
18、税法涉外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19、税收规避及其冲突解决机制
20、WTO规则与我国税法的完善
九、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1、国际私法中反致制度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之探讨
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
3、信用证交易中的“单证严格相符原则”及其例外规则研究
4、国际货物贸易法问题研究。例如:
4-1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4-2信用证交易中的“单证严格相符原则”及其例外规则研究
4-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
4-4信用证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
5、国际项目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6、经济全球化下的国家主权原则研
7、跨国兼并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8、国际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研究
9、中外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制度研究
10、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研究 例如:
10-1 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与WTO司法审查制度的比较与完善
10-2 反倾销及反补贴法法律制度研究
10-3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
十、医事法学
1、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探讨
2、医疗过矢中因果关系的判断
3、安乐死立法问题研究
4、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5、医疗事故鉴定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十一、劳动法学
1、劳动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2、劳动争议法律问题研究
3、社会保险问题研究
4、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研究
5、劳动法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
第五篇:法学论文参考选题
【法律学院辅修学位论文参考选题发布如下。
各位同学需要注意的是:参考选题只是给你提供了一个写作的方向,普遍比较大。各位同学可以在参考选题的提示下,选取一个比较小的角度作为论文题目;也可以在参考选题提供的方向之外自拟论文题目。】
2010级辅修学位论文参考选题
《法理学》参考选题
1.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 2.论法的本质 3.论人权观
4.我国人权的法律保障
5.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本质和特征 6.社会主义法和党的政策的关系的探讨
7.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的特点及发展规律 8.论法的价值的体系 9.论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 10.我国社会主义立法问题
11.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2.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3.社会主义法制协调发展的问题 14.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律意识 15.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 16.社会主义法与廉政建设 1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解释 18.论法律全球化
19.论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 20.论法律的经济分析 21.依法治国理论 22.论法律与正义 23.论法律与自由 24.论法律与平等 25.论法律与秩序 26.论法律与安全 27.论法律与效率 28.论法律与利益 29.论法学的方法论 30.论法律的国际化
31.论法律移植与法律融合 32.论西方当代法律学派
91.怎样对待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 92.论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 93.论证据和证据材料
94.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任务 95.论证据在法学理论上的分类
96.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二审程序的特点 97.关于涉外刑事诉讼的探讨 98.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时限 99.评无罪推定 100.评有罪推定
101.马克思主义论审判程序
2010级辅修学位论文参考选题 《民事诉讼法》参考选题
1.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 2.民诉辩论原则探讨
3.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原则 4.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优越性 5.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6.论无独立请求权 45.试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管辖 46.论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的运用 47.论执行担保制度
48.关于被告不出庭的思考
49.涉台民事诉讼法规的调整与适用
50.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程序 51.论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52.论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
53.认真贯彻执行程序与有效解决“执行”的作用 54.论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55.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
1.2.3.4.5.6.7.2010级辅修学位论文参考选题
《法律文书》参考选题
试论法律文书的沿革与司法制度变化的关系
我国现行法律文书与国外及港澳台法律文书比较简论或与西方两大法系法律文书比较研究
试论检察文书
试论刑事审判文书 试论民事审判文书 试论辩护文书
审判方式改革和裁判文书
2010级辅修学位论文参考选题
《立法》论文参考选题
1.立法权的界定与内容
2.立法权限体制的构成及评价 3.比较立法程序的优劣得失 4.立法技术的理论与实践 5.中央立法的权属与范围 6.地方立法的事项与权能 7.授权立法的比较研究
8.立法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9.立法与利益的调整和分配 10.行政立法的监督与控制 11.立法效益的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