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治区规划的总体求,着眼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把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为我区的“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区域投资环境。在新形势下,对作为政法系统一部分的司法行政工作如何紧贴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工作中心,提出了新课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结合区情,对自己的职能工作做认真调查研究,努力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开拓新局面,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一、法治环境影响投资存在的问题经调研,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从法治环境来讲,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一)市民法治素养方面的问题。表现在遇到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尚未在市民生活中普遍确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社会共识;少数公务人员对法治的内涵知之不多,且法律知识匮乏,如签订合同不依法,导致在纠纷引发诉讼时败诉。(二)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xx,执法就是处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管理活动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制手段,习惯用老办法、旧经验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注重处罚,忽视处罚过程的取证,由此出现违反法定程序而带来的行政诉讼的败诉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多头执法”现象较为突出,执法行为受部门利益的影响,形成越权或消极行政;个别执法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用法律手段处理工作中出现矛盾的能力;少数单位缺乏用法律保护本部门的权益,待矛盾闹大后才找法律;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量不足,造成执法推诿、无人管理等,利益倾向影响执法的公正性;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经费严重不足。(三)基层社会治安治理方面的问题。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市征地拆迁力度加大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增加,“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不足问题也影响社会稳定。(四)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缺乏有机结合,监督机制的责任意识薄弱。监督工作不到位,对反映的问题缺乏专题调查、处理等硬性监督形式,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例行公事的监督多,解决问题的监督少等。(五)司法公正方面的问题。传统的司法体制亟待改革;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较为突出;独立司法审判制度尚未完全健全。
二、探索有效对策,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服务为使秦淮成为开放、守法,诚信、安全的一方投资热土,以促进经济发展,在加强法制环境建设方面,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依法治区机构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我们将根据自身职能,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充分认识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法治经济。法律是市场交易的准则,是投资安全的保障,是政府行为的依据。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给投资者明确的利益预期,从而增强投资的信心,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信用保证。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招商引资的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培育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法治环境本身就是重要的投资环境,创造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投资形象”,“政法部门也出生产力”“法制环境是重要的投资环境”的理念,是对司法行政部门大力打造投资环境的总要求。因此,我们要认真履行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援助职能,为之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履行依法治区中的法制宣传职能,可加强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治化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其致力于法律与政策渗透、融合的工作性质;同时,司法行政部门有着广泛的工作涉及面,在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中发挥着第一官方责任人的作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给弱者送温暖,树立起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行政部门又是政府的执法单位,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服务市场等,无不与投资环境紧密相连。所以,司法行政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构筑政府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有力地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其职能的履行,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投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投资法治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区工商、税务、劳动监察、环保、物价、市容、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法治化水平和招商引资进程。因此,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政府政策体系。政府在制订新的政策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并原本公之于众,使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知道政府具体的政策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同时,制定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实施的配套措施,执法部门和每个岗位的执法内容、程序、标准、时限、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措施。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大力强化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全程监督。权力机关在做好审议、述职评议等“程序监督”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全程监督”。政府法制部门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对所属部门依法行政的层级监督力度。实行“源头监督”和具体监督并举,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把侧重于事后监督的“被动监督”转变为强化事前、事中监
督的“主动监督”;要切实将行政执法的管理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培育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促进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介的作用,努力提高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广泛性。
(三)、钝化矛盾,扶弱助贫,为投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投资者能否安心经营,良好投资环境的一个最基本保障就是社会治安的稳定。社会稳,~心安。当前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使社会稳定存在严重隐患。仅2002年,全区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就达1262起,其中重大纠纷6起,造成群体上访17起,数百人次。引发群体矛盾的因素主要是:少数群众对政策不理解、执法不透明,认为政府有意制定一些政策满足自身需要,不考虑群众利益;有的群众有侥幸、从众心理作祟,受个别“领头人”鼓动,跟着起哄~;少数基层干部形象不好,群众借机发泄不满。这些矛盾解决不好或不及时,都有可能激化干群矛盾,或错过遏制的好时机,助长更多问题和矛盾的产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今年将是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集中开发建设的高峰期,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置保养、劳动就业等多种问题交织,任务重、压力大,繁杂的矛盾和群体性纠纷将会更多、更复杂。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注意加强内部的职能整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突出抓好各类人员的普法教育,通过以点带面,推进普法教育的顺利实施。创新形式,更新载体。从群众需要、关心和思考问题入手,利用现代媒体等途径推行立体化普法。再次普治并举,注重实效。坚持普治结合,通过群众投诉、对部门专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断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依法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理多发性“上访”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征地补偿、企业拆迁、人员就业安置等一系列问题上,一些涉及人员往往“集体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了隐患。对此,要引导市~用法律来解决自身的问题,减少和避免矛盾的冲突,把“找政府”转为“找法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要加大关于违法“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现群体性上访苗头,及时介入排查,坚决制止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积极引导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反映情况,依法维权。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我区的外来流动暂住人员一直存在人数多,成份杂、文化低、法制观点淡薄的状况,给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带来较多问题,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有关部门要制定该类人员在本地区居住、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点强化租赁、雇佣、从业治安管理,实行统一登记;在外来人员聚居地,开展通俗易懂、贴近实际的系列法制教育。组织政法宣传队,就发生在外来人员中的典型犯罪案例进行宣讲剖析,采取现身说法,用事实,教育听众自警自省,自觉遵纪守法;就惩治打架斗殴、卖淫嫖娼、无照经营、偷税漏税、制作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私搭滥建房屋等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律条款制作图片展板,进行巡回展;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增强参与者学法用法的兴趣,使他们在遇到歧视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加大对“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和禁毒治理力度。“两劳”回归人员和吸、贩毒人员多,是我区较其它城区的一个特点,仅2002年全区“两劳”回归人员就有261人;吸、贩毒人员83人,这些无疑加深危及社会稳定。要不断从制度上完善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多渠道解决就业,防止重新犯罪;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接茬管理,继续做好联合帮教工作;政府设立“回归”基金,帮助解决年老体弱、多病或无亲属投靠人员的生活出路。回归基金的来源可采取“政府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单位出一点”的办法解决。江宁区政府采取由财政按每人0.1元拨付的做法,对我们是很好的启示。继续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采取“禁毒图片展”、“禁毒”宣誓等方式,进行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加大对毒品的查处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形成“政法机关,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四)、周到热情,当好顾问,为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环境服务环境是吸引资本流入、形成集聚效应、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实力的基础条件,优化执法环境和服务环境是营造环境比较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服务也会出效益”。我区所属两个律师事务所的12名注册律师、七个法律服务所44名法律工作者,公证处所属4名公证人员,将全力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政府当好决策参谋。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为区主要领导和执法单位负责人配备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提供法律把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公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职能特点,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在建立诚信社会体系等方面做好法律的渗透,融合;将服务渗入到行政管理、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为富民强区的目标,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高层次体现了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社会价值;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驻区法制建设联席会为载体,切实履行对驻区企业服务承诺;帮助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协助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法律工作者,联系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篇: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治区规划的总体求,着眼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把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为我区的“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区域投资环境,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在新形势下,对作为政法系统一部分的司法行政工作如何紧贴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工作中心,提出了新课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结合区情,对自己的职能工作做认真调查研究,努力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开拓新局面,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一、法治环境影响投资存在的问题经调研,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从法治环境来讲,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一)市民法治素养方面的问题。表现在遇到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尚未在市民生活中普遍确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社会共识;少数公务人员对法治的内涵知之不多,且法律知识匮乏,如签订合同不依法,导致在纠纷引发诉讼时败诉。(二)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管理活动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制手段,习惯用老办法、旧经验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注重处罚,忽视处罚过程的取证,由此出现违反法定程序而带来的行政诉讼的败诉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多头执法”现象较为突出,执法行为受部门利益的影响,形成越权或消极行政;个别执法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用法律手段处理工作中出现矛盾的能力;少数单位缺乏用法律保护本部门的权益,待矛盾闹大后才找法律;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量不足,造成执法推诿、无人管理等,利益倾向影响执法的公正性;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经费严重不足。(三)基层社会治安治理方面的问题。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市征地拆迁力度加大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增加,“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不足问题也影响社会稳定。(四)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缺乏有机结合,监督机制的责任意识薄弱。监督工作不到位,对反映的问题缺乏专题调查、处理等硬性监督形式,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例行公事的监督多,解决问题的监督少等。(五)司法公正方面的问题。传统的司法体制亟待改革;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较为突出;独立司法审判制度尚未完全健全。
二、探索有效对策,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服务为使秦淮成为开放、守法,诚信、安全的一方投资热土,以促进经济发展,在加强法制环境建设方面,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依法治区机构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我们将根据自身职能,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充分认识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法治经济。法律是市场交易的准则,是投资安全的保障,是政府行为的依据。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给投资者明确的利益预期,从而增强投资的信心,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信用保证。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招商引资的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培育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法治环境本身就是重要的投资环境,创造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投资形象”,“政法部门也出生产力”“法制环境是重要的投资环境”的理念,是对司法行政部门大力打造投资环境的总要求。因此,我们要认真履行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援助职能,为之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履行依法治区中的法制宣传职能,可加强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治化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其致力于法律与政策渗透、融合的工作性质;同时,司法行政部门有着广泛的工作涉及面,在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中发挥着第一官方责任人的作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给弱者送温暖,树立起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行政部门又是政府的执法单位,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服务市场等,无不与投资环境紧密相连。所以,司法行政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构筑政府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有力地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其职能的履行,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投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投资法治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区工商、税务、劳动监察、环保、物价、市容、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法治化水平和招商引资进程,调查报告《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因此,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政府政策体系。政府在制订新的政策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并原本公之于众,使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知道政府具体的政策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同时,制定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实施的配套措施,执法部门和每个岗位的执法内容、程序、标准、时限、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措施。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大力强化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全程监督。权力机关在做好审议、述职评议等“程序监督”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全程监督”。政府法制部门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对所属部门依法行政的层级监督力度。实行“源头监督”和具体监督并举,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把侧重于事后监督的“被动监督”转变为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的“主动监督”;要切实将行政执法的管理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培育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促进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介的作用,努力提高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广泛性。
(三)、钝化矛盾,扶弱助贫,为投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投资者能否安心经营,良好投资环境的一个最基本保障就是社会治安的稳定。社会稳,则民心安。当前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使社会稳定存在严重隐患。仅2002年,全区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就达1262起,其中重大纠纷6起,造成群体上访17起,数百人次。引发群体矛盾的因素主要是:少数群众对政策不理解、执法不透明,认为政府有意制定一些政策满足自身需要,不考虑群众利益;有的群众有侥幸、从众心理作祟,受个别“领头人”鼓动,跟着起哄闹事;少数基层干部形象不好,群众借机发泄不满。这些矛盾解决不好或不及时,都有可能激化干群矛盾,或错过遏制的好时机,助长更多问题和矛盾的产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今年将是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集中开发建设的高峰期,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置保养、劳动就业等多种问题交织,任务重、压力大,繁杂的矛盾和群体性纠纷将会更多、更复杂。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注意加强内部的职能整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突出抓好各类人员的普法教育,通过以点带面,推进普法教育的顺利实施。创新形式,更新载体。从群众需要、关心和思考问题入手,利用现代媒体等途径推行立体化普法。再次普治并举,注重实效。坚持普治结合,通过群众投诉、对部门专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断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依法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理多发性“上访”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征地补偿、企业拆迁、人员就业安置等一系列问题上,一些涉及人员往往“集体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了隐患。对此,要引导市民运用法律来解决自身的问题,减少和避免矛盾的冲突,把“找政府”转为“找法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要加大关于违法“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现群体性上访苗头,及时介入排查,坚决制止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积极引导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反映情况,依法维权。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我区的外来流动暂住人员一直存在人数多,成份杂、文化低、法制观点淡薄的状况,给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带来较多问题,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有关部门要制定该类人员在本地区居住、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点强化租赁、雇佣、从业治安管理,实行统一登记;在外来人员聚居地,开展通俗易懂、贴近实际的系列法制教育。组织政法宣传队,就发生在外来人员中的典型犯罪案例进行宣讲剖析,采取现身说法,用事实,教育听众自警自省,自觉遵纪守法;就惩治打架斗殴、卖淫嫖娼、无照经营、偷税漏税、制作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私搭滥建房屋等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律条款制作图片展板,进行巡回展;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增强参与者学法用法的兴趣,使他们在遇到歧视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加大对“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和禁毒治理力度。“两劳”回归人员和吸、贩毒人员多,是我区较其它城区的一个特点,仅2002年全区“两劳”回归人员就有261人;吸、贩毒人员83人,这些无疑加深危及社会稳定。要不断从制度上完善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多渠道解决就业,防止重新犯罪;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接茬管理,继续做好联合帮教工作;政府设立“回归”基金,帮助解决年老体弱、多病或无亲属投靠人员的生活出路。回归基金的来源可采取“政府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单位出一点”的办法解决。江宁区政府采取由财政按每人0.1元拨付的做法,对我们是很好的启示。继续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采取“禁毒图片展”、“禁毒”宣誓等方式,进行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加大对毒品的查处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形成“政法机关,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四)、周到热情,当好顾问,为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环境服务环境是吸引资本流入、形成集聚效应、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实力的基础条件,优化执法环境和服务环境是营造环境比较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服务也会出效益”。我区所属两个律师事务所的12名注册律师、七个法律服务所44名法律工作者,公证处所属4名公证人员,将全力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政府当好决策参谋。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为区主要领导和执法单位负责人配备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提供法律把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公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职能特点,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在建立诚信社会体系等方面做好法律的渗透,融合;将服务渗入到行政管理、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为富民强区的目标,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高层次体现了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社会价值;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驻区法制建设联席会为载体,切实履行对驻区企业服务承诺;帮助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协助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法律工作者,联系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篇: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治区规划的总体求,着眼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把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为我区的“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区域投资环境。在新形势下,对作为政法系统一部分的司法行政工作如何紧贴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工作中心,提出了新课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结合区情,对自己的职能工作做认
真调查研究,努力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开拓新局面,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一、法治环境影响投资存在的问题经调研,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从法治环境来讲,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一)市民法治素养方面的问题。表现在遇到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尚未在市民生活中普遍确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社会共识;少数公务人员对法治的内涵知之不多,且法律知识匮乏,如签订合同不依法,导致在纠纷引发诉讼时败诉。(二)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管理活动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制手段,习惯用老办法、旧经验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注重处罚,忽视处罚过程的取证,由此出现违反法定程序而带来的行政诉讼的败诉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多头执法”现象较为突出,执法行为受部门利益的影响,形成越权或消极行政;个别执法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用法律手段处理工作中出现矛盾的能力;少数单位缺乏用法律保护本部门的权益,待矛盾闹大后才找法律;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量不足,造成执法推诿、无人管理等,利益倾向影响执法的公正性;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经费严重不足。(三)基层社会治安治理方面的问题。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市征地拆迁力度加大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增加,“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不足问题也影响社会稳定。(四)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缺乏有机结合,监督机制的责任意识薄弱。监督工作不到位,对反映的问题缺乏专题调查、处理等硬性监督形式,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例行公事的监督多,解决问题的监督少等。(五)司法公正方面的问题。传统的司法体制亟待改革;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较为突出;独立司法审判制度尚未完全健全。
二、探索有效对策,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服务为使秦淮成为开放、守法,诚信、安全的一方投资热土,以促进经济发展,在加强法制环境建设方面,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依法治区机构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我们将根据自身职能,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充分认识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法治经济。法律是市场交易的准则,是投资安全的保障,是政府行为的依据。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给投资者明确的利益预期,从而增强投资的信心,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信用保证。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招商引资的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培育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法治环境本身就是重要的投资环境,创造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投资形象”,“政法部门也出生产力”“法制环境是重要的投资环境”的理念,是对司法行政部门大力打造投资环境的总要求。因此,我们要认真履行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援助职能,为之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履行依法治区中的法制宣传职能,可加强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治化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其致力于法律与政策渗透、融合的工作性质;同时,司法行政部门有着广泛的工作涉及面,在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中发挥着第一官方责任人的作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给弱者送温暖,树立起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行政部门又是政府的执法单位,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服务市场等,无不与投资环境紧密相连。所以,司法行政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构筑政府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有力地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其职能的履行,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投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投资法治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区工商、税务、劳动监察、环保、物价、市容、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法治化水平和招商引资进程。因此,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政府政策体系。政府在制订新的政策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并原本公之于众,使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知道政府具体的政策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推行
第四篇: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治区规划的总体求,着眼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把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为我区的“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区域投资环境。在新形势下,对作为政法系统一部分的司法行政工作如何紧贴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工作中心,提出了新课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结合区情,对自己的职能工作做认真调查研究,努力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开拓新局面,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一、法治环境影响投资存在的问题经调研,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从法治环境来讲,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一)市民法治素养方面的问题。表现在遇到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尚未在市民生活中普遍确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社会共识;少数公务人员对法治的内涵知之不多,且法律知识匮乏,如签订合同不依法,导致在纠纷引发诉讼时败诉。(二)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管理活动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制手段,习惯用老办法、旧经验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注重处罚,忽视处罚过程的取证,由此出现违反法定程序而带来的行政诉讼的败诉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多头执法”现象较为突出,执法行为受部门利益的影响,形成越权或消极行政;个别执法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用法律手段处理工作中出现矛盾的能力;少数单位缺乏用法律保护本部门的权益,待矛盾闹大后才找法律;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量不足,造成执法推诿、无人管理等,利益倾向影响执法的公正性;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经费严重不足。(三)基层社会治安治理方面的问题。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市征地拆迁力度加大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增加,“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不足问题也影响社会稳定。(四)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缺乏有机结合,监督机制的责任意识薄弱。监督工作不到位,对反映的问题缺乏专题调查、处理等硬性监督形式,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例行公事的监督多,解决问题的监督少等。(五)司法公正方面的问题。传统的司法体制亟待改革;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较为突出;独立司法审判制度尚未完全健全。
二、探索有效对策,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服务为使秦淮成为开放、守法,诚信、安全的一方投资热土,以促进经济发展,在加强法制环境建设方面,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依法治区机构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我们将根据自身职能,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充分认识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法治经济。法律是市场交易的准则,是投资安全的保障,是政府行为的依据。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给投资者明确的利益预期,从而增强投资的信心,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信用保证。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招商引资的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培育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法治环境本身就是重要的投资环境,创造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投资形象”,“政法部门也出生产力”“法制环境是重要的投资环境”的理念,是对司法行政部门大力打造投资环境的总要求。因此,我们要认真履行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援助职能,为之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履行依法治区中的法制宣传职能,可加强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治化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其致力于法律与政策渗透、融合的工作性质;同时,司法行政部门有着广泛的工作涉及面,在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中发挥着第一官方责任人的作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给弱者送温暖,树立起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行政部门又是政府的执法单位,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服务市场等,无不与投资环境紧密相连。所以,司法行政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构筑政府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有力地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其职能的履行,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投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投资法治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区工商、税务、劳动监察、环保、物价、市容、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法治化水平和招商引资进程。因此,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政府政策体系。政府在制订新的政策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并原本公之于众,使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知道政府具体的政策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同时,制定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实施的配套措施,执法部门和每个岗位的执法内容、程序、标准、时限、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措施。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大力强化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全程监督。权力机关在做好审议、述职评议等“程序监督”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全程监督”。政府法制部门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对所属部门依法行政的层级监督力度。实行“源头监督”和具体监督并举,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把侧重于事后监督的“被动监督”转变为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的“主动监督”;要切实将行政执法的管理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培育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促进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介的作用,努力提高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广泛性。
(三)、钝化矛盾,扶弱助贫,为投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投资者能否安心经营,良好投资环境的一个最基本保障就是社会治安的稳定。社会稳,则民心安。当前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使社会稳定存在严重隐患。仅2002年,全区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就达1262起,其中重大纠纷6起,造成群体上访17起,数百人次。引发群体矛盾的因素主要是:少数群众对政策不理解、执法不透明,认为政府有意制定一些政策满足自身需要,不考虑群众利益;有的群众有侥幸、从众心理作祟,受个别“领头人”鼓动,跟着起哄闹事;少数基层干部形象不好,群众借机发泄不满。这些矛盾解决不好或不及时,都有可能激化干群矛盾,或错过遏制的好时机,助长更多问题和矛盾的产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今年将是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集中开发建设的高峰期,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置保养、劳动就业等多种问题交织,任务重、压力大,繁杂的矛盾和群体性纠纷将会更多、更复杂。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注意加强内部的职能整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突出抓好各类人员的普法教育,通过以点带面,推进普法教育的顺利实施。创新形式,更新载体。从群众需要、关心和思考问题入手,利用现代媒体等途径推行立体化普法。再次普治并举,注重实效。坚持普治结合,通过群众投诉、对部门专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断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依法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理多发性“上访”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征地补偿、企业拆迁、人员就业安置等一系列问题上,一些涉及人员往往“集体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了隐患。对此,要引导市民运用法律来解决自身的问题,减少和避免矛盾的冲突,把“找政府”转为“找法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要加大关于违法“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现群体性上访苗头,及时介入排查,坚决制止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积极引导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反映情况,依法维权。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我区的外来流动暂住人员一直存在人数多,成份杂、文化低、法制观点淡薄的状况,给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带来较多问题,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有关部门要制定该类人员在本地区居住、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点强化租赁、雇佣、从业治安管理,实行统一登记;在外来人员聚居地,开展通俗易懂、贴近实际的系列法制教育。组织政法宣传队,就发生在外来人员中的典型犯罪案例进行宣讲剖析,采取现身说法,用事实,教育听众自警自省,自觉遵纪守法;就惩治打架斗殴、卖淫嫖娼、无照经营、偷税漏税、制作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私搭滥建房屋等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律条款制作图片展板,进行巡回展;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增强参与者学法用法的兴趣,使他们在遇到歧视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加大对“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和禁毒治理力度。“两劳”回归人员和吸、贩毒人员多,是我区较其它城区的一个特点,仅2002年全区“两劳”回归人员就有261人;吸、贩毒人员83人,这些无疑加深危及社会稳定。要不断从制度上完善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多渠道解决就业,防止重新犯罪;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接茬管理,继续做好联合帮教工作;政府设立“回归”基金,帮助解决年老体弱、多病或无亲属投靠人员的生活出路。回归基金的来源可采取“政府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单位出一点”的办法解决。江宁区政府采取由财政按每人0.1元拨付的做法,对我们是很好的启示。继续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采取“禁毒图片展”、“禁毒”宣誓等方式,进行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加大对毒品的查处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形成“政法机关,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四)、周到热情,当好顾问,为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环境服务环境是吸引资本流入、形成集聚效应、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实力的基础条件,优化执法环境和服务环境是营造环境比较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服务也会出效益”。我区所属两个律师事务所的12名注册律师、七个法律服务所44名法律工作者,公证处所属4名公证人员,将全力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政府当好决策参谋。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为区主要领导和执法单位负责人配备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提供法律把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公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职能特点,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在建立诚信社会体系等方面做好法律的渗透,融合;将服务渗入到行政管理、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为富民强区的目标,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高层次体现了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社会价值;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驻区法制建设联席会为载体,切实履行对驻区企业服务承诺;帮助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协助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法律工作者,联系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第五篇: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治区规划的总体求,着眼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把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摆上议事日程,为我区的“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区域投资环境。在新形势下,对作为政法系统一部分的司法行政工作如何紧贴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工作中心,提出了新课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结合区情,对自己的职能工作做认真调查研究,努力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开拓新局面,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一、法治环境影响投资存在的问题
经调研,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从法治环境来讲,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
(一)市民法治素养方面的问题。表现在遇到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尚未在市民生活中普遍确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社会共识;少数公务人员对法治的内涵知之不多,且法律知识匮乏,如签订合同不依法,导致在纠纷引发诉讼时败诉。
(二)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管理活动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制手段,习惯用老办法、旧经验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注重处罚,忽视处罚过程的取证,由此出现违反法定程序而带来的行政诉讼的败诉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多头执法”现象较为突出,执法行为受部门利益的影响,形成越权或消极行政;个别执法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用法律手段处理工作中出现矛盾的能力;少数单位缺乏用法律保护本部门的权益,待矛盾闹大后才找法律;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量不足,造成执法推诿、无人管理等,利益倾向影响执法的公正性;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经费严重不足。
(三)基层社会治安治理方面的问题。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市征地拆迁力度加大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增加,“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不足问题也影响社会稳定。
(四)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缺乏有机结合,监督机制的责任意识薄弱。监督工作不到位,对反映的问题缺乏专题调查、处理等硬性监督形式,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例行公事的监督多,解决问题的监督少等。
(五)司法公正方面的问题。传统的司法体制亟待改革;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较为突出;独立司法审判制度尚未完全健全。
二、探索有效对策,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服务
为使秦淮成为开放、守法,诚信、安全的一方投资热土,以促进经济发展,在加强法制环境建设方面,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依法治区机构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执法部门,我们将根据自身职能,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充分认识投资环境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法治经济。法律是市场交易的准则,是投资安全的保障,是政府行为的依据。良好
的法治环境能够给投资者明确的利益预期,从而增强投资的信心,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信用保证。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招商引资的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培育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法治环境本身就是重要的投资环境,创造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投资形象”,“政法部门也出生产力”“法制环境是重要的投资环境”的理念,是对司法行政部门大力打造投资环境的总要求。因此,我们要认真履行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援助职能,为之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履行依法治区中的法制宣传职能,可加强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治化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其致力于法律与政策渗透、融合的工作性质;同时,司法行政部门有着广泛的工作涉及面,在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中发挥着第一官方责任人的作用;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给弱者送温暖,树立起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司法行政部门又是政府的执法单位,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服务市场等,无不与投资环境紧密相连。所以,司法行政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构筑政府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有力地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其职能的履行,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投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创造良好的经营投资法治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区工商、税务、劳动监察、环保、物价、市容、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法治化水平和招商引资进程。因此,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政府政策体系。政府在制订新的政策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并原本公之于众,使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知道政府具体的政策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同时,制定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实施的配套措施,执法部门和每个岗位的执法内容、程序、标准、时限、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公示,承诺制度。
完善执法监督措施。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大力强化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全程监督。权力机关在做好审议、述职评议等“程序监督”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全程监督”。政府法制部门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对所属部门依法行政的层级监督力度。实行“源头监督”和具体监督并举,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把侧重于事后监督的“被动监督”转变为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的“主动监督”;要切实将行政执法的管理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培育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促进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介的作用,努力提高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广泛性。
(三)、钝化矛盾,扶弱助贫,为投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投资者能否安心经营,良好投资环境的一个最基本保障就是社会宁区政府采取由财政按每人0.1元拨付的做法,对我们是很好的启示。继续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采取“禁毒图片展”、“禁毒”宣誓等方式,进行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加大对毒品的查处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形成“政法机关,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四)、周到热情,当好顾问,为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环境
服务环境是吸引资本流入、形成集聚效应、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实力的基础条件,优化执法环境和服务环境是营造环境比较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服务也会出效益”。我区所属两个律师事务所的12名注册律师、七个法律服务所44名法律工作者,公证处所属4名公证人员,将全力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为政府当好决策参谋。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为区主要领导和执法单位负责人配备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提供法律把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公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职能特点,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在建立诚信社会体系等方面做好法律的渗透,融合;将服务渗入到行政管理、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为富民强区的目标,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高层次体现了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社会价值;
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驻区法制建设联席会为载体,切实履行对驻区企业服务承诺;帮助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协助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法律工作者,联系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及时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