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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17-830339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9 18:06: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如何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

如何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

1.直接输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按Enter,2.进入输入税务登记卡号、密码,3.进入办税大厅,4.点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

第二篇:青岛地方税务局网上电子申报系统

青岛地方税务局网上电子申报系统

网上申报系统是运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技术,由纳税人利用计算机以拨号或专线等方式连接全球互联网(Internet)办理纳税申报、涉税事务等税收业务,税务机关据此征收并扣缴税款的综合信息处理系统。网上报税系统的运用进一步强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在税收业务中的依托作用,更好地贯彻了方便纳税人,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的办税宗旨,同时为税务部门撤并办税机构,进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且本系统作为实际应用是税务机关实现“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远程申报系统将有利于提高企业报税工作效率,加强税企之间信息沟通。申报流程:  连接互联网: 利用 ADSL 宽带(一线通)、普通宽带、电话拨号连接等上网方式连接互联网(Internet)。 打开网站: 启动浏览器 IE(Internet Explorer),即双击电脑桌面上的图标。然后在打开的新页面上方地址栏中输入远程申报网站网址:http://dec.qdds.net 敲击“回车”键后,通过网络就可以连接到青岛地税网上办税综合业务平台的登录页面。 登录网站: 在综合业务平台左侧“网上报税”栏目中填写用户相应的 “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到报税主页面,进行报表填写。 填写申报表: 登录进入本系统后,在屏幕左侧会动态显示“本月应申报税种”、“尚未提交的报表”“待办事务”、“其他税费申报”等申报栏。在“本月应申报税种”栏中,用户可以看到当月应该申报的税种报表,用户直接点击其中所列的报表名称即可进行申报表填写,完成填写的报表会自动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目中消失,并且出现在“尚未提交的报表”栏目中;在“待办事务”、“其他税费申报”等栏目中分别包括用户需要办理的涉税事务信息和其它税费报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法(以营业税为例):

1、单击主页面中左侧的“本月应申报报表”中“营业税” 的税种名称,在右侧就会出现此税种的报表。进入后,开始录入数据。

2、选择您需要申报的“计税项目”,接着依此填写“本期项目收入”等数据。当用户的“计税项目”多于填写页面中的数目时(页面中默认有三个计税项目),单击“增加一行”,在新增加的行中继续录入数据。

3、当所有数据填写完毕后,单击“保存”按钮,系统将根据用户填写的数据自动计算出税金,这时画面上出现“税收通用缴款书”代表您的报表已保存成功。注:其它报表的填写流程与此类同,这里不再详述,具体操作可参看网站中“使用指南”版块里的相关说明。 提交或删除已填写报表: 填写完所有报表数据后,点击主页面左侧动态信息栏中的 “尚未提交的报表”栏目中显示的报表名称,进入到提交页面。在此用户可以看到已经填写保存完毕,但还尚未进行提交申报的报表。查验报表是否正确,通过点击明细栏中的“查看”链接,可以清楚察看所填写报表的具体信息,如日期、类型、金额等。如果您在提交数据之前发现所填写的报表有误,请先在错误的报表前面的小方框中单击鼠标打上“√”标记,然后点击“删除选中的数据”按钮,将错误报表删除,并重新填写。如果报表正确,请先在前面打上“√”标记,然后点击“提交选中的数据”,将报表从网上提交给地税局。然后进入到“数据查询”中查询您的报表是否提交成功。提交完报表1 分钟后在“数据查询”中的“税票信息查询”查询银行扣款反馈信息,如果提示转账成功便可到开户行领取税票。注:如果您所申报的报表是零申报,需进入到“数据查询” 中查询您的申报是否成功即可,无需查询税票信息。 查询申报数据: 查询报表请点击主页面导航栏中的“数据查询”,打开数据查询界面。在 “按申报的月份查询”中选择所要查询的月份,再单击“申报数据查询”按钮,系统将会显示用户设定的此月份申报的报表结果,包括未提交和提交成功的报表。注:如果用户要查询当月报表内容时,无需修改日期直接点击“申报数据查询”即可。 查询划款信息: 查询税票转账信息与查询报表操作基本相同,请先点击主页面导航栏中的“数据查询”,打开数据查询界面。在“按申报的月份查询”中选择所要查询的月份,单击“税票信息查

询” 按钮,系统将会显示用户设定的月份中报表的税票转账信息。注:零申报的税、费没有税票信息;如果用户要查询当月报表内容时,无需修改日期直接点击“税票信息查询”即可。系统特殊功能介绍:

1、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法: 企业所得税填写具体操作方法:

1、通过互联网络连接到地税远程申报网站进行申报:进入申报系统→点击网页左侧的“本月应申报税种”栏中的“企业所得税”→填写“企业所得税”,并点击“保存”按钮。

2、提交企业所得税表:在“尚未提交的报表”中点击企业所得税表的名称,然后点击“提交选中的数据”,随后网站就会提示您报表提交成功。

2、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 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要求企业或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提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明细资料,为了使广大远程申报用户更好的通过网络完成全员申报,最大程度提高申报效率、降低办税开支,远程申报提供一种先进的申报方式,详细介绍如下。通过导入含有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信息的模板,由系统自动读入模板中所包含的内容,生成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从而解决录入人员过多时所出现的在线录入时间长,受通讯线路质量影响大等弊端的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1、用户先从网站中将用于导入的个人所得税Excel 模板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下载报表方法参阅附录3),根据报表中提示填写报表的相关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文件中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然后进行申报。注:报表具体填写方法参看资料下载中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使用说明》

2、通过互联网络连接到地税远程申报网站进行申报:进入申报系统→点击网页左侧的“本月应申报税种”栏中的“个人所得税”→在右侧出现的报表界面上点击“浏览”按钮→在弹出的文件选择框的左侧选择范围为“桌面”项→在右侧的文件中选择要导入的个人所得税Excel 模板→点击“打开”按钮,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将文件导入即可。如果数据格式正确,系统将提示您保存成功,如果不正确,系统将提示您错误的原因,您可以根据提示修改文件后重新导入。

3、提交个人所得税:在“尚未提交的报表”中点击个人所得税的名称,然后点击“提交选中的数据”,随后网站就会提示您报表提交成功。

3、使用指南: 为了使远程申报用户在申报时更快、更好的掌握网络报税,系统中提供了各种操作及各种税种申报的具体使用说明,供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方便的进行查询。进系统后,点击系统导航栏上的“使用指南”按钮,进入使用帮助界面,通过选择栏目左侧的目录,找到您想了解的相关问题,单击此问题目录,右边则会显示相关操作说明。

4、公告 在远程申报系统登录界面上,“系统公告栏”中将会显示由管理员发布的相关系统信息;在登陆系统后,用户也会按分局接收到当月各地税管理分局的办税信息及涉税通知等信息内容,请用户在登录网站报税时及时查看信息。注意事项:

1、输入网址回车后,网页为什么出现“该页无法显示”、“无法找到网页”、“找不到服务器”等提示? 解决方案: A:检查地址栏中是否填入的是: http://dec.qdds.net B:用网页上工具栏中的“刷新”按钮,也可直接按键盘上的“F5”键进行网页刷新。C:修改Internet 选项(请参阅附录1)

2、出现“你所输入的申报码与登录密码不正确,请点击下面的登录按钮重新登录系统”。解决方法:请单击“重新登录”按钮,检查您输入的申报码与密码是否正确,如果依然无法进入系统,用户可拨打服务咨询电话查询。注:查询时用户必须提供您的申报码、缴纳开户使用费时所开发票的发票号码。

3、出现:“你所输入的申报码没有开通,请检查您输入的申报码是否正确!” 解决方法:请单击“重新登录”按钮,检查您输入的申报码是否正确,或已办理远程申报但尚未开通使用权限的用户,请先拨打咨询电话开通使用权限。注意:申报码是 15 位的纳税人识别码;用户在电话开通时请提供缴纳开户使用费时所开发票的发票号码。

4、“本月应申报报表”中没有您本月要申报的税种。解决方法:您可以在系统主界面的“其他税费申报”中找到相应的报表进行申报。如果没有,用户必须在报税期内到地税大厅,联系地税专管员在您的税务鉴定信息单元中加入此税种的税种鉴定,并且当月请在地税大厅 进行手工申报。鉴定做完后的第二个月,系统会自动同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所做鉴定信息,在“本月应申报报表”中则会出现该税种的申报信息,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5、出现“您未登录或因超时已与数据库

断开连接,请重新登录”。解决方法:此时请点击“确定”按钮,就可进入登录页面,重新录入申报码和密码再次进入。您刚才已保存成功的报表不会消失,在“尚未提交的报表”中就可看到。已提交的报表不须再次提交。如果在“尚未提交的报表”中没有找到您刚才所填报表,说明报表没有保存成功,则需要重新填写。

6、如何打印纳税申报表? 单击“数据查询”按钮。进入查询页面后,选择相应的日期,然后单击“申报数据查询”,此日期段内或此月份申报的未提交报表和已提交报表记录都会出现。在每个报表名称后单击“查看及打印”按钮,即可进入此报表打印。进入报表后,单击上方的“打印”按钮,首先弹出打印设置,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设置后,单击“确定”按钮。如果需打印个人所得税明细,请先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后,点击上方的“显示全部明细”按钮,再打印报表即可。

7、打印报表时,打印内容不完整? 解决方法:请点击打印页面左上角“文件”选项,选择其中的“页面设置”栏,在弹出的设置对话框中进行打印设置,纸张类型应设为 A4 纸;下一步,将页眉页脚里的内容全部清空,即不要页眉页脚;第三步,选中纵向打印方式;最后,在页边距设置项中,将上、下、左、右四个边距值均设为 8。点 “确定”按钮,打印报表。

8、申报成功不等于扣款成功。说明:用户在提交报表并成功后,请在“数据查询”中的 “税票信息查询”中查询扣款结果,如果有转账成功的结果,才说明本次申报已经成功。如果是零申报,只需察看“数据查询”中的结果,如果零申报报表提交成功,就是申报成功。

9、转账失败将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如果提示“转账失败”,请用户核查开户银行账号,是否填写无误(账号应包含网点号,大约在 15---20 位之间);请核查是否未经地税局信息鉴定做过转账账户的变更,如果是,请到地税大厅做纳税账户信息变更。如果在地税局登记正确,请联系开户银行,核实和银行签订协议是否正确,协议是否生效,如果没有请与银行尽快联系处理此类问题。

10、转账信息中提示“账号余额不足”用户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当用户看到此信息时,请勿再次申报,以免造成重复扣税,只需及时将税款存入到您扣税的账户,并在法定报税期最后一天的下午的 4 点 30 分前到账,本系统在法定申报期内对其自动划款。

11、查询扣款时间。当您的报表提交成功后,隔1 分钟即可在税票信息查询中查询扣款结果。注:如果您查询到转账结果为失败,那么请在第二天的中午1 点后再次查询扣款情况,如依然为转账失败,请拨打服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2、报税时间说明。地税远程申报系统全年开通运行,为用户提供查询数据、打印报表等多项功能,法定报税期内为用户提供 24 小时网上申报,包括法定期内的周六、日也可24 小时申报。

13、填写申报表时不显示税率如何处理? 解决办法:在网页最上端找到“工具”按钮后按如下操作:工具→Internet 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前五项选择启用→ 点击确定退出,随后重新打开网页就可以了。

14、如何启用个人所得税报表中的“宏”功能? 解决方法:由于个人所得税模板需要有计算功能所以采用了“宏”命令,因此在使用模板的时候必须启用“宏”,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次打开此模板后,请将Excel 菜单栏的“工具” →“宏”→“安全性”打开,将安全性设置为“中”,关闭后再重新打开,出现一个提示框,请点击“启用宏”。而不要点击“禁用宏”,否则模板将不启动自动计算功能和按钮的设置功能。

15、下载完个人所得税模板后,打开模板提示“丢失了其VBA 项目……”或其他功能项目丢失情况。解决方法:出现此情况是由于用户电脑上安装 Microsoft Office 办公软件功能不全的原因,用户需要将 Microsoft Office 办公软件重新进行安装就可以解决。附录:

1、修改Internet 选项的操作方法: 首先在网页上方的“工具”栏,点击“工具”→“Internet 选项”,然后点击Internet 选项中的“删除文件”,在弹出的话框中找到“删除所有脱机内容”并打上“√”标记,随后点击“确定”。其次找到“Internet 选项”中的“隐私”,并将其中的滑块移动到“低”,最后点击下面的“确定”按钮。在修改完设置后请重新启动电脑后重新登陆网站进行申报系统的操作。

2、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对照表格 本系统个人所得税只针对计算方法为标准税率的员工进行自动计算税额,包括计算方法为:0110、0111、0310、04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除上述以外的计

算方法需用户自行计算并填写税额。纳税项目及计算方式代码对照表说明: 纳税项目 税目 计算方法代码 计算方法名称 01 工资、薪金所得 0110 中国公民工资薪金(标准税率)0111 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标准税率)0120 法定减征 0130 年薪制企业 0140 定额征收 0150 特种行业 0190 其他 0191 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另行代扣 0192 数月奖金、年终加薪 03 个体业户生产经营 0310 个体业户生产经营(标准税率)04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0410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标准税率)0420 法定减征 0490 其他 05 劳务报酬所得 0510 应纳税所得额2 万元以内(标准税率)0520 加成征收 0530 法定减征0540 定额征收 0590 其他 06 稿酬所得 0610 稿酬所得(标准税率)0620 残疾人减征 0690 其他 07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0710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标准税率)0720 法定减征 0790 其他 08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0810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标准税率)09 财产租赁所得 0910 财产租赁所得(标准税率)0920 按10%比例征收 0990 其他 10 财产转让所得 1010 财产转让所得(标准税率)11 偶然所得 1110 偶然所得(标准税率)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使用说明、预缴企业所得税和汇缴企业所得税的报表下载方法: ①、进入到申报网站后,点击网站上面的“资料下载”按钮,在“资料下载”界面中用鼠标右键点击用户所需相应文件后面的“点此下载”按钮,在出现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此时系统就会提示您保存文件,您可以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再次提示您选择文件的保存位置,您可以选择“桌面”后点击 “保存”按钮。这时文件就被保存在您电脑上了,你可以在开 机后的“桌面”上找到此文件,双击打开后就可以进行查看或填写了。②、进入到申报网站后,点击网站上面的“资料下载”按钮,在“资料下载”界面中用鼠标左键点击用户所需相应文件后面的“鼠标右键单击此处,选择“目标另存为”下载”按钮,此时系统就会提示您打开还是保存文件,您可以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再次提示您选择文件的保存位置,您可以选择“桌面”后点击“保存”按钮。这时文件就被保存在您电脑上了,你可以在开机后的“桌面”上找到此文件,双击打开后就可以进行查看或填写了。

4、友情提示: 关于培训事项 每月法定申报期后......,订于每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2 点在青岛市香港中路6 号世贸中心A 座102 室进行培训。练习账号 本系统为方便用户更快的掌握系统中的各项功能,特提供一个练习账号如下: 申报码:000000000001 密 码:000000 注:此账号为系统公用账号,用户请勿在其内部填写重要信息。说明: 纳税人通过远程申报系统,将信息发送到远程申报网站,由网站处理后,将信息传输到税务局服务器。税务局服务器将会即时把信息发送到银行,进行扣款工作;银行在1 分钟后返回扣款信息,用户再次上网即可查到转账信息。友情提示:用户办理完远程申报手续后,请在申报期前联系税务管理员,查验税种鉴定信息和银行扣款协议。您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我们将通过网络、电话回访等各种途径为您带来最新、最优、最全面的服务。

第三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电话)申报协议(本站推荐)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电话)申报协议

甲方:北京市______地方税务局______所

地址:

业务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

乙方:计算机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确认,双方就网上(电话)申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网上申报是指:乙方在征期内利用互联网在(以下简称地税网站)进行当期税(费)款的纳税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申报资料的一种方式。

电话申报是指:乙方在征期内利用电话拨打北京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当期税(费)款的纳税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申报资料的一种方式。

地税用户标识和口令: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北京地税计算机代码和登录密码。

第二条 双方确认:

乙方自愿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采取网上(电话)申报方式进行当期税(费)款的申报。

第三条 乙方适用网上(电话)申报的范围是:

乙方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库行联网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对当期税(费)款的申报。

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情形不适用网上(电话)申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网上(电话)申报的需要,对网上(电话)申报系统进行建设、升级、改造,保证该系统在征期内的正常运行,以满足乙方网上(电话)申报的需求。

2、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供网上(电话)申报登录密码和相关操作须知,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使用辅导。

3、对乙方报送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在网上(电话)申报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纳税申报。

5、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网上(电话)申报服务,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税务机关机关制定的与网上申报或电话申报相关的各项规定。

2、自愿采取以“地税用户标识和口令”方式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网上(电话)申报系统,应在首次取得登录密码后立即修改,并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资料,自行承担由于登录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

3、根据网上(电话)申报系统相关指令进行纳税申报,并对所有使用乙方登录密码所进行的操作及产生的结果负责。

4、保证申请办理网上(电话)申报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网上(电话)申报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成功申报的,应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在征期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6、在征期内未按时网上(电话)申报的,应携带纳税申报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依法承担未按期申报的责任。

7、在网上(电话)申报后应及时缴清税款,否则依法承担未按期缴税的责任。

9、在纳税申报期内没有应纳税(费)款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无应纳税费申报。

10、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保存纸制纳税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甲方。

11、有权自行决定变更、终止网上(电话)申报方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六条 未采用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网上申报数据传输发生丢失、盗用、错误等问题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根据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V1.0.0

1.纳税申报

1.1 纳税申报

1.1.1 通用申报

1.1.1.1 功能概述

通用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通过通用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1.1.1.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纳税申报】—【通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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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获取税种信息】按钮,系统会列出已认定的税种信息,填写申报数据。

3、如果有税源类申报,需要点击【项目提取】,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列出已登记的税源项目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税源项目信息反填至申报表。

4、勾选上需要申报的税种,填写【应税项】等信息,确认需要申报的金额正确无误以后,点击【申报】,保存成功后会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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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是】跳转【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操作。

6、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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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通用申报前要先办理税务登记、认定相关税(费)种。如果申报税款信息要与不动产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关联,必须先进行相应税源项目的登记。

2.通用申报适用于其他收入申报。

1.1.2 附加税(费)申报

1.1.2.1 功能概述

完成纳税人进行附加税(费)的申报。

1.1.2.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纳税申报】—【附加税(费)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录入所属期等必录项,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认定的税种附加,操作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点击【删行】选择需要删除税种,根据纳税人提交的实际情况,录入数据项。

3、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填写无误,点击确定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

第4页/共90页

页面进行缴税。

4、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1.1.2.3 注意事项

纳税人要进行设立税务登记,种认定存在附加税,并且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1.1.3 印花税申报

1.1.3.1 功能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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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1.1.3.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纳税申报】—【印花税申报】,点击进入印花税申报界面。

2、如果纳税人已有印花税的税(费)种认定,那么会自动带出印花税税目名称,如果没有进行税(费)种认定,则可通过【增行】,手工添加。填写计税金额或件数、本期已缴税额、本期减免税额后确认数据正确,点击【申报】按钮。

第6页/共90页

3、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4、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第7页/共90页

1.1.3.3 注意事项

1.申报类型为‘纳税人自行补正’的时候,前提是必须有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

1.1.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1.1.4.1 功能概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差额人数和上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1.4.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纳税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第8页/共90页

(所属期2015年后)】,点击菜单进入受理界面。2)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信息,选择所属期起、止后开始填写申报信息。

2、在信息栏中录入必录项,如果纳税人存在本期减免税额,录入减免信息,可以填写减免费额。

3、提示保存成功,保存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点击【是】按钮可以进行后续缴税操作,点击【否】按钮,结束本流程。

1.1.4.3 注意事项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之前,纳税人需进行税务登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第9页/共90页

税(费)种认定。

2.第4项“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填写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第5项“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数据项,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填写,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4.第7项“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等于“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自动计算带出,不可修改。

5.第8项“本期应纳费额”,等于(“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自动计算带出,不可修改。

1.1.5 资源税申报

1.1.5.1 功能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1.1.5.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纳税申报】—【资源税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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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界面,选择所属日期和申报类型。根据计税方式不同,填写受理页面不同区域数据。如果进行了税(费)种认定,则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的应税信息,如果没有进行认定,则可通过【增行】功能自行录入应税信息进行纳税申报。

3.如果纳税人存在本期减免税额,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可以带出相应的本期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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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不存在减免信息,数据录入完毕,核实相关人员信息,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是否调用网上扣款,点击【是】转入缴税操作,点击【否】按钮,结束本次流程。

1.1.5.3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只有在“税收减免优惠”中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已缴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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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申报作废

1.1.6.1 功能概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错误涉及征收项目存在错误及重复的申报表信息,使用本业务进行申报表作废。

1.1.6.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依次点击菜单【税费申报】—【纳税申报】—【申报作废】;

2、进入申报作废页面,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输入查询条件,查找申报作废报表,点击上方“查询”按钮。

4、查询结果过多分作几页显示,写入页数点击【确定】按钮,显示选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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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内容。选择作废报表,点击“作废”按钮”。

7、弹出提示框,提示是否作废此报表。点击【是】按钮,确认作废。

8、提示作废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作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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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税(费)申报完成后,发现数据、征收项目等填写有错误,但对后续业务没有产生影响,可以直接作废申报表,这时走申报作废流程。

2.已完成扣缴税款的申报无法进行申报作废。

1.2 财产行为税

1.2.1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1.2.1.1 功能概述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是房产税申报功能的前置用例。由一般申报受理角色使用本用例受理纳税人的信息采集申请,完成《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的审核和数据采集。

1.2.1.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2、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新增房产信息,若新增,则点击【新增房屋】按钮,弹出房屋总体信息维护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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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闭房屋信息采集页面,选择相应的房产信息,在操作栏选择【维护应税明细】,界面弹出应税信息采集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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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以及符合减免的减免信息,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

1.2.1.3 注意事项

1.2.2 房产税申报

1.2.2.1 功能概述

提交资料检查审核通过的,使用本用例受理纳税人的申报申请,完成《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审核和申报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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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房产税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界面。2)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相关信息。系统会查询当前纳税人名下的税源信息,直接将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以及相关减免信息带出。

2、点击附表“房产税申报表减免税附表”可查看税收项目的详细减免信息。

4、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保存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点击【是】按钮可以进行网上扣款,点击【否】按钮,结束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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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注意事项

1、该用例申报的所有数据均来自“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采集的信息,因此,只需录入纳税人相关信息以及税款所属期即可。

2、如需申报错误更正,必须先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修改相应的税源信息。

1.2.3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1.2.3.1 功能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的前置用例。由一般申报受理角色使用本用例受理纳税人的信息采集申请,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的审核和数据采集。

1.2.3.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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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新增土地信息,若新增,则点击【新增土地】按钮,弹出土地总体信息维护页面。

3、若纳税人存在土地税源编号,将鼠标放在土地税源编号填写栏单击,弹出土地税源信息查询界面,勾选需要的土地税源信息,点击【确定】带回主页面,填写其他必录项。(若不存在,系统会直接生成,操作员填写必录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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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写必录项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操作员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选择,点击【是】,系统弹出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操作人员根据业务需求填写数据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1.2.3.3 注意事项

同一宗地若涉及多个等级,需拆分为多个宗地进行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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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2.4.1 功能概述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2.4.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系统会直接将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以及相关减免信息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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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附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打印版)

4、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1.2.4.3 注意事项

1、由于该用例申报的所有数据均来自“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采集的信息,因此,只需录入纳税人相关信息以及税款所属期即可。

2、如需申报错误更正,必须先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修改相应的税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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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车船税申报

1.2.5.1 功能概述

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2.5.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车船税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打开主附表树车船税税源明细表,可以点击选项卡选择是车辆情况信息还是船舶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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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增行】按钮可以新增车辆或船舶信息,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和【汇总】按钮。

4、如果纳税人具有减免税额资格,录入减免税额,如果没有减免备案信息,提示:“当前纳税人不存在对应的减免税务事项备案,请确定要进行减免”。

5、确认填写无误后,查看主表数据,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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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 注意事项

纳税人存在优惠减免备案信息时,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会带出备案时的减免金额,否则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时,系统根据后台参数配置带出减免金额,且该金额只能改小。

1.2.6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1.2.6.1 功能概述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1.2.6.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点击进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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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项目编号】回车,查询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

3、选择数据,点击【确定】按钮。将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带出。

4、录入需要申报的数据项,检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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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 注意事项

1.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申报前,必须做税务登记,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

1.2.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1.2.7.1 功能概述

本用例完成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功能

1.2.7.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点击进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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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项目编号,选择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项目基础信息,确定后,点击附表树,选择需要申报的申报附表,填写数据。

3、主附表数据确认录入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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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 注意事项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1.3 企业所得税申报

1.3.1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1.3.1.1 功能概述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称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本模块为核定为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月(季)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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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确认默认带出的所属时期是否正确,可以修改为其他属期。若上期未申报,如下图所示:

3、非总分机构和总分机构均在大连的总机构: 1)录入主表数据,点击【保存】,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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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选择相应的附表录入相关数据,如下图所示:

3)点击【确定】,回到主表申报界面,附表数据带入主表。确认需要报送的附表全部报送完毕后,点击【保存】。

4、点击主表【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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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1.3.1.3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前,必须先做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纳税人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纳税人为居民企业。

2、非汇总纳税企业先录入主表,如果是汇总纳税企业,再录入附表,主附表统一保存。

3、如果纳税人是总机构申报时,自行先填写主表数据后,再填写附表数据。

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与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5、主表中“累计金额”部分的数据由附表汇总而来,“累计金额”部分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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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是通过与上期数据累计而来的。

6、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中有三种预缴方式,分别是“据实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7、如果企业为省内跨市、市级跨县企业时(纳税汇总企业备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总机构分配税额、集中分配税额、分支机构分配税额数据项不按25、25、50分配,依据分配比例来分配总机构主表填写产生并回写附表中的“应纳所得税额”项,且所有参与分配的分配比例之和必须等于1,分配后的税额之和必须等于“应纳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信息-总机构情况”组间中“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栏次初始化不按照默认分配比例进行计算。完全放开让操作自行录入,但三者之和必须等于“应纳所得税额”。当操作员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信息-分支机构情况”时,该组件中总机构产生的分摊税额回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信息-总机构情况”组件中的“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且“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为灰色不可修改数据项;

总机构来申报,录入完主表然后填写分配表,总机构也要带入分配表分级机构列表中,在纳税人名称中增加(总机构)的显示,如果还有独立部门在名称中增加(独立部门)的显示;总机构的比例为“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 总机构应纳税额/(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独立部门需要维护特殊纳税人信息;如果判断在特殊纳税人信息中有当前纳税人的信息则在分配表中将当前纳税人作为独立部门显示在分配列表中。要把独立部门分摊的税额显示到29栏中,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正常显示。

分支机构申报需要带出总机构填写的附表信息,即分支机构申报附表数据在初始化应该和总机构申报时填写的数据信息完全相同。但数据可以进行修改(除总机构的应纳所得税额),页面监控和总机构页面监控一致,但是产生应补退税额只根据当前申报分支机构分摊的“分配税额”回写主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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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

1.3.2.1 功能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本模块为核定为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1.3.2.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点击进入界面,首先进入企业基础信息表。

2、录入纳税人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报表单选择页面,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页面勾选需要填报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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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下一步】进入主附表填写页面,根据企业真实情况在“附表树”中选择各个附表,录入附表数据。

4、选择对应的附表,录入附表数据后,点击【确定】按钮,会将附表数据带入主表相应栏次。

5、确认附表数据填写完毕,并且正确带入主表后,点击【保存】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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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击主表【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1.3.2.3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前,必须先做设立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

2、勾选附表后强制必须填报后才可以进行保存操作。

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主要根据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三类: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4、对于符合条件(纸质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第101项为否、或者“是”中的总机构,且第107项为“是”的企业:第103项“行业明细代码”属于“工业企业”的,且第104项“从业人数”<=100人,第105项“资产总额”<=3000万元;第103项不属于“工业企业”的,第104项“从业人数”<=80人,第105项“资产总额”<=1000万元)的企业,纸质表单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对第23行<=10万元且>0的,23行*15%计入本行;纸质表单A100000第23行>10万且<=30万的,23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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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月季度及申报

1.3.3.1 功能概述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在每个月(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在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申报时有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纳税人在申报时需要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

1.3.3.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月季度及申报】,进入界面,在页面选择是月季度申报还是年报。

2、附表填写完成,点击【确定】按钮,回到主表,点击主表【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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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1.3.3.3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及度申报前,必须先做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税(费)种认定、居民企业、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

2、对于核定征收纳税人,需要先做征收域的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依申请流程,有两种核定方式:所得利润率和应纳所得税额。

3、月(季)度申报时,只填写主表。

申报时,有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无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则直接填写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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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判断“征收方式”是否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属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给出提示“本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指定扣缴纳税人”。

5、判断登记信息是否为居民企业,不属于“居民企业”的纳税人给出提示“本申报表适用于居民企业”。

6、系统监控纳税人当前系统时间前一个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是否都已完成申报,如否,提示“纳税人×年×月至×年×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未申报,不允许进行申报”。

对于正常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前,需要完成第四季度或12月份的月(季)度申报,否则不允许进行年报申报。

对于年中注销的纳税人,则需要完成注销日期所在月(季)度的申报后,再进行该的申报。

7、系统先按照上一属期查询当前纳税人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如果不存在,则默认再按上一个月属期查询当前纳税人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如果不存在,则提示“当前纳税人未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

1.3.4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1.3.4.1 功能概述

因解散、破产、重组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或不再持续经营,需依法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居民企业(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3.4.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清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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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申报】,进入界面。

2、进入申报页面,录入申报表信息,可手工录入数据,也可点击页面上方【导入】按钮,将已有的XML数据文件,导入申报表。

附表输入完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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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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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附表数据生成主表: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4、点击主表页面的【保存】按钮。

1.3.4.3 注意事项

1、在做清算时需要完成年报,如果中间清算的,纳税人需要做注销登记才能完成年报。

2、清算完成后,需要纳税人继续完成注销登记。

3、录入清算所属期止时,纳税人在申报税款的所属时期是否处于清算状态,如不是,提示纳税人不能进行清算申报,中止流程。

1.3.5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申报

1.3.5.1 功能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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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在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1.3.5.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报告表信息区中,录入基本信息,左上角是附表树,点击展开后,可以选择附表。

3、点击附表树,填写附表数据,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保存,附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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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录入完毕后,返回主表,点击主表页面上的【申报】按钮,保存所有数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附表一关联关系表:

附表二关联交易汇总表:

附表三购销表:

附表四劳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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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无形资产表:

附表六固定资产表:

附表七融通资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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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八对外投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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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九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1.3.5.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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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1.3.6.1 功能概述

进行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1.3.6.2 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统一受理界面。

2、选择“扣缴义务类型”下拉框,点击“合同备案信息查询”按钮,查询出信息。

3、输入申报表信息。可手工录入数据,也可点击页面左上角【导入】按钮,将已有的XML数据文件,导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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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金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开票系统简易操作手册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开票系统简易操作手册

系统要求:

CPU:奔腾IV1.5或以上

内存:256M或以上(建议512M以上)

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或以上

打印机:多联发票(24针针式打印机)

单联发票(24针针式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

上网设备:宽带联接互联网

操作系统:简体中文版Window2000/XP/Vista(如果非简体中文版,则需要根据帮助中有关章节进行设置后才能开具发票)

网页浏览器:IE6.0或以上版本。

一、系统设置(必须要设置,否则打印发票时会提示页面错误)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将里面的“全部控件和插件”改为“启用”——“确定”——“确定”。

二、初次开票设置

1、登录网上开票系统:

2、登入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数字证书登入方式和网上申报一样,插入CA,单击“CA证书登入”。

3、设置开票点:纳税人需要增加多个开票点时通过“开票点维护”进行设置,除管理员“admin”之外的开票人只可对它修改不可删除。系统最初默认只有一个开票人“admin”并为管理员。

注意:admin是超级用户,不允许用来开票,必须设置开票人。

4、设置开票人:点击“系统维护”——“开票人维护”——“新增”——输入 “开票人工号”(建议设置为001)、“开票人名称”、“开票人密码”(建议设置为1)、“确认密码”,最后不要忘了勾选“可开具发票名称”。——“保存”。如果确认管理员需开具发票的,进入网上开票系统后,首先应该进行“开票人维护”。点击右边功能菜单中“系统维护”——“开票人维护”,系统进入“开票人维护”主页面。点击“操作”栏中“修改”按键,系统弹出“开票人维护”的对话框,进行相应的信息维护。对于“管理员”,仅可维护“开票人名称”,选择“可开具发票名称”。开票人名称必须填写实际开票人姓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键,保存信息。如果不进行修改,系统将禁止“管理员”开票。

注意:有多点开票请先设开票点,然后在开票点下设开票人

5、多开票点用户在新增开票点后需把票号资源先拆分再分配给予其它开票点,点击“发票资源管理“——“票号资源拆分”;在票号资源拆分后,需要对己拆分的票号资源进行票号资源的分配,点击“发票资源管理“——“票号资源分配”。

6、调整发票打印位置:在“发票管理—发票打印位置设置”中,先把上偏移和下偏移设置为0,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打印测试按钮”,再点“打印”按钮,放张A4纸在打印里,进行打印测试,把打印出来的纸的左上角和正式票的左上角进行对齐,看打印数据是否显示在正确位置上。如果数据整体向右偏移,请把“左偏移”设置成负数,负数值根据尺子量的尺寸进行填写;如果数据整体向下偏移,请把“上偏移”设置成负数,如果数据整体向左偏移,“左偏移”就要设置成正数,数据整体向上偏移,“上偏移”就要设置成正数。设置好打印位置后一定要点击“保存”。

7、开票人等维护后,需退出系统,重新登入网上开票系统,方可开具发票。

三、正常开票流程

1、登录网上开票系统http://wsbs.js-L-tax.gov.cn/kpgL/。

输入开票人代码和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系统”。

注意:如果纳税人是第一次使用系统时,将不会出现“开票人登录”界面,直接进入系统主界面;

如果纳税人是单开票点并且开票点只有一个开票人时,也将不会出现“开票人登录”界面。

2、发票开具:点击“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开具”——“开具”——将发票数据填写完整——“保存”——“打印”。

3、发票作废:若开具出来的发票错误,则需要作废。点击“发票开具管理”——“发票作废”——选择“发票种类”——输入需要作废的发票代码以及发票号码,点击“查询”(或者不输入任何信息,直接点查询按钮)——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再点击“作废”按钮——“确定”——“退出”。

4、发票红冲:隔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用来红冲。点击“发票开具管理”——“发票红冲”——选择“发票种类”——输入需要红冲的发票代码以及发票号码,点击“查询”(或者不输入任何信息,直接点查询按钮)——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点击“红冲”按钮——将发票放入打印机——再点击“红冲”按钮——“确定”——“退出”。

5、发票补打:点击“发票开具管理”——“发票补打”——选择“发票种类”——输入需要补打的发票代码以及发票号码,点击“查询”(或者不输入任何信息,直接点查询按钮)——选择需要补打的发票——点击“补打”按钮——将发票放入打印机——再点击“补打”按钮——“确定”——“退出”。

注意:只有纸质发票没有用,才可以进行发票补打。

四、其他事项

1、江苏省地发税务局网上开票系统网页上有“帮助”,其内容是《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端网上自开票系统操作手册》请在操作前仔细阅读,一般操作问题可在该操作手册中查询答案。

2、技术支持:江苏南开之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3、客户服务电话:0519-88804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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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QQ:***7982

QQ群:120320627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二0一0年八月九日

如何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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