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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市XX县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17-451459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6 14:47: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XX市XX县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XX市XX县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1年3月

调查地点:XX市XX县XX村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我做为一名在读大学生,带着这些问题对我的家乡XX进行了一次调查。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小刘营村生活的农民和村干部。所被调查的的农民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20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50份问卷全部收回。但是在农民卷中有1卷并未按要求答写,因此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9份。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50份问卷全部收回。但是在农民卷中有1卷并未按要求答写,因此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9份。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内容为--1你作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从调查的情况看,近6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情况总的较好,法律权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够实现。40%的人对法律的现状表露出不满、担忧、无奈、失望,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三)公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

现针对调查问卷提到的三个问题一一具体解读。

第一:问题1“当你做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目的:希望人们能遵守交通规则。存在问题:有人闯红灯,竟然有人跟着一起闯红灯!还有人在汽车飞驰时,竟然疯跑过去,吓得汽车连踩油门,一旁的人吓得魂都没了。当然总体上人们还是能遵守交通法规的。大部分人能遵守交通规则,警察要加强对行人的管理和教育,可以在路旁发放交通常规,提醒行人不要闯红灯,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让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生命。

第二:问题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目的:考察公民在经济理财方面的法律意识。存在问题:对于欠条的真确使用还存在误区,也有人认为熟人之间使用欠条是对对方的一种侮辱更有甚者怀疑欠条的法律作用。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大多数人对欠条的理解和使用还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在法律中有关欠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有效,借条可以做为合法的证据使用。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是能够真确的书写使用已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有关的宣传力度。

第三:问题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目的:全面考察我国公民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问题:不少人认为打官司难,诉讼难,民告官难,打官司成本高,执法不严,没有关系打不了官司,还有人认为打官司是有钱人的事与平头百姓无关。我们可以看见的是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深,但是摆在我们法律工作者学习者面前的问题仍然很艰巨。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期望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大家说,一个国家机器为了正常运转,必须有一种权威,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2.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第二篇:关于郑州市金水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郑州市金水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1年10月

调查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紫金山公园

调查的目的:

通过对当地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和现场问答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弱,从数据上看,主要是老年人和青少年居多,他们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老年人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而中年人的误区在于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半数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调查结果分析

居民总体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我认为是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而且很多青少年还有这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点;

(1)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2)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关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建议:

一、首先要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团加查县委按照县综治工作精神,结合实际从五方面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引导青少年自觉投身社会道德实践,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模范,为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发挥作用。二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的坚定信念。利用升国旗、唱国歌、在国旗下宣誓、在国旗下献词等形式,陶冶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情操。三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有机结合,加查县专门为各中学、完小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青少年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团加查县委经常组织团员青年运用法律武器,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净化市场监督活动,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同时,积极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五是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加强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有机结合,加强了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对务工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文化、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水平,围绕工资、工作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执法,做好维权和服务工作。

二、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三、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四、法律进养老养老社区,退休的老年人更是不可或缺的资源。

法律进养老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大量离、退休人员又归入养老社区管理,使养老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他们又是我们普法工作的重要资源,因为养老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养老社区稳定的大局。我养老社区成立了老年法制宣讲团,将法律进养老社区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调解工作是关系到每个养老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养老社区法律服务要把这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养老社区法律志愿者宣讲团就要在加强养老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以及协助调解养老社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当好顾问和助手。调查体会

为期7天的社会调查终于结束了,关于对郑州市金水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虽然它的时间很短,但我很匆忙,很辛苦,但是我初步了解到了笔记本电脑我国法律的一些知识,让我知道了怎么与他人进行交流与沟通。经过这次社会调查,我真的受益很多,看着我们准备好的调查问卷呗全部填完,也多少有些成就感。

通过这次问卷,我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首先,问卷的制定要有针对性,问题的设置要便于被访者接受。同时,要采用询问的方式,他答,我记录。然后,问卷时要热情客气,问卷后要表示感谢。最后就是问卷的整理工作,数据要准确,客观做出分析,评估。

最后,我想说的的就是,我们要学会如何与他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重要的是,我们在大学学到知识同时,要学会“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接触社会上实际的东西,而不能停留在自我的,纯粹的理论中,尽可能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自己真正的迈向社会做好准备,才不会被这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

第三篇:当地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

当地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人们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人们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就此,本人对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进行了一次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调查时间:2010年9月8日――――2010年9月25日

调查地点:郑州市某些公园、街道等

调查内容

通过对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 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

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1)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 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

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建议

结论

第四篇:有关当地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关于居民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的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抓好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2011年3月至5月,我们组织了调查组,深入到家乡进行实地调查,通过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家乡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居民的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的基本情况。

一、现状及特点

由于该村地处边僻,交通闭塞、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众淡薄,生活还比较困难。该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一)基层政权组织机构健全。该村有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两委组织都经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班子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5人组成,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二)村干部和群众在强烈渴望上级给予项目扶贫的同时,更希望能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治理,渴求社会治安状况好转,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在调查和座谈的过程中,从干部和群众的语言中流露出了因不懂法而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常过程中经常吃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造成违法犯罪,遇到纠纷不知如何打官司等不懂依法维权的苦处。因此,村民在渴求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更迫切希望法律知识在农村得到普及。

(三)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农副产品价格不断上升,群众收入也随之提高,但是由于该村长期以来很少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较为混乱,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村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迫切要求建立一个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络,让群众加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去,保一方平安,为脱贫致富奔小康营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主制度尚未健全,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形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村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很少召开,村民参政议政、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不规范。干群之间缺乏经常性沟通交流,现有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另外,该村无依法治村规划,《村规民约》中一些规定也流于形式。村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及时,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相差甚远。

(二)村民法律意识低,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维权

村委会没有成立普法领导组织,普法工作尚未纳入班子的议事日程,无农民普法学校,未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知法懂法明白人,学法用法新户主”制度,村民只是单纯地通过日常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和电视里播放的节目一知半解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因此,经常出现因不懂法而发生一些不应发生的事。

三、主要体会及建议

没有中国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律意识是法治实现的重要思想基 础。革开放以来,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始有了依法办事,法 治理的觉悟,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别是是当前本土的农民法律意识,待认真分析和总结。针对家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

村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

监督,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

核心作用,保证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实际,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要宣传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流通,税费改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群众法制道德水平。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村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多管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民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既要使农民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大力 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农民法律知识的欠缺是导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所以农民们才会对法律有很多的不解与迷惑。也导致了他们不信法,不用法。此一来,形成了很严重的恶性循环: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不用法则更加导致了农民不去学法,不了解法。民对于法律知识了解的有限性,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停留在很肤浅的层面上,至根本了解的就是错误的信

息。在农村全面实行法治,须将现代法律 意识的培养,治精神之建立,为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五篇: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调查问卷

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调查问卷

1.你的性别()A男B 女

2.年级()A大一B大二C大三D大四

3.你生长在()A农村B 城市

4.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 电视上 B 报纸上C 学校的课本上D 家庭的影响E 其他

5.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B用武力解决C通过关系解决.D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E根本没有在意过

6.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

A出声制止,维护自己的权益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

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D默默的离开,不敢出声

7.某学生因为考试舞弊而被开除,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A合法B 不合法

8.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B不希望

9.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B缺乏法律知识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10.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B偶尔C从不

11.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D 不重要

12.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B不一定能C大部分能

13.你是否了解学生的权利?()

A非常了解B略有了解C一般D完全不了解

14.你是通过哪些途径了解学生权利的?()

A自学法律B学校教育C新闻传播D其他

15.你的合法权利被侵犯过么?()

A有B无C不清楚

16.你认为以下哪项是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权利?()

A人生权B财产权C受教育权D知识产权

17.你认为受教育权除了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还应包括下列选项中的哪几项?()A申诉权B获得公正评价C获得奖学金,助学金D教育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8.你是否认为现在投诉程序比较复杂,投诉“门槛”高,投诉处理时间过长呢?()A是,因此有些小的侵权行为就不会采取维权行为B不会 C无所谓

关于XX市XX县居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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