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招标公告
【12-444水利】弋阳县2011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2011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已批准实施,招标手续齐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弋阳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弋阳县中畈乡。
2.2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2.3招标金额:约310万元;工期要求:约15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以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
(5)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上饶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开标后审查),资格审查方法详见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
5.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将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的方式进行,现场不接受报名。
5.1申请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4日16:00时止。
5.2申请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共计1200元/份。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帐到达指定的帐户上,不得提交现金。开户银行: 上饶银行银都支行;户名:江西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466。到账时间:2013年1月14日16:00分前。在到账截止此时间(2013年1月14日16:00时)之前,资格审查文件费及招标文件费未按规定到达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无效报名。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及资格审查文件费不退。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7 日起自行通过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网站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资料.6.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6日上午 10:00时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
7.1本次招标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并具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本次招标将对中标侯选人的《信用档案》(正本)原件(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原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留存核查。对在投标过程中使用虚假材料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7.3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弋阳县农业局
联 系 人:吴女士电话:***
地址:弋阳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省政府大院北二路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招标人:弋阳县农业局
第二篇:招标公告
莆田市商品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期限: 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4日; 质量标准:合格;建设地点:城北市场;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以招标人确定的工期为准完成并移交工程;
建设内容:中标的施工队伍不得以规模大小、工程难度等理由放弃工程项目的施工;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完工后经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招标人将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及福建省建投集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招标人:莆田市商品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x
第三篇:招标公告
工厂竞争上岗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本厂办公会关于《电镀工段经营管理模式调整的决议》,在电镀工段引入竞争上岗、绩效考核承包的管理模式,对电镀一工段工段长、电镀二工段工段长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
2、学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或具有从事电镀工艺技术管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实际经验丰富者视实际情况放宽条件。
3、专业素质:
具有较高的电镀工艺技术管理水平和电镀工艺方案实施和控制水平; 具有电镀生产作业及过程控制管理水平。 具有电镀物料消耗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 具有一般的统计、测算、分析知识。
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上进心、荣誉感。
二、应聘者最迟报名时间
2004年2月21日上午12时以前; 报名地点:厂长处
三、应聘者资格审查时间
2004年2月21日下午1时至1:15时,资格审查形式:办公会讨论通过,确认竞聘人员名单,通知竞聘人员拿取招标书。
四、公开招标时间
2004年2月23日下午1:30时至4时。其中1:30时至2:30时为竞标演讲时间,演讲地点:会议厅,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包括各工段班组长以上人员)到场旁听;2:30时至4时为招标小组评标时间。5时公布中标人名单和竞标情况。
五、应聘人应准备的资料
竞标演讲稿,于2月23日中午12时前将演讲稿交*厂长处。 标书,于2月23日下午本人演讲结束时将标书交*厂长处。由总经理任招标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形成6人小组。
第四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横九路矶头拆迁安置区桥涵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拆迁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 62万元,工期: 60日历天。工程概况: 挖土方、土方回填、余方外运、打原木桩、碎石垫层铺筑、15cm厚6%水泥稳定石粉层铺筑、C30混凝土基础浇筑、箱涵主体混凝土浇筑、桥面浇筑10cm细石混凝土、混凝土挡墙基础及主体浇筑、C30混凝土引坡路面浇筑、钢筋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顺德区均安镇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横九路矶头拆迁安置区桥涵工程,招标范围详见甲方提供的佛山市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设计的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同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正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须加盖红色公章。佛山以外的投标人,须在佛山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副本原件查验。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2 年 1
2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鸡洲支行,户名:冯庆基,帐号:44-47***77,凭银行存入回单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300元(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电子版招标资料光盘及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12 月 20 日上午10:00,地点: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均安镇政府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拆迁办)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29260296
传 真:0757-25386701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3623388
传 真:0757-2362338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永丰工业区67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 话:0757-25386903
2012年 12 月 11 日
第五篇:招标公告格式
招标公告
受业主的委托就内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资金来源:
2.招标编号:
3.招标形式:
4.招标内容:
5.资格审查方式:
6.投标人资格要求: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
9.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开标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3.开标地点:
14.本公告发布媒体:
1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