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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民政局六五普法规划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17-56618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8 14:50: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奇台县民政局六五普法规划

奇民字[2012]30号

奇台县民政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近年来,奇台县民政局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为载体,以“法治进单位”为重点,创造性地抓好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依法治县暨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适应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治县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县委“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奇台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奇台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法治意识;积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形成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实践,依法规范和管理民政各项事务,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奇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奇台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服务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依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学用结合,突出法治实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在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民政系统业务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釆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方法,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为主线,抓好民政业务与维护社会稳定及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既要宣传法律知识,更要宣传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努力强化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构成、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学习宣传社会救助、婚姻、优抚安置、城乡解困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学习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六)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

三、工作对象和要求

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要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每周五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业务法规专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1.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机关”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要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着重解决在服务群众、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不作为、滥作为”以及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尽责等问题,促使干部职工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强化宪法法律意识,提高文明服务、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实效。

2.巩固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成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相关条款和《昌吉州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制实践,努力巩固已创建的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称号。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研究制定单位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同时将规划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制定年度计划,认真部署、实施。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迎接县委、政府统一组织的考核验收,积极争创“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六、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并落实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制定普法规划,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奇台县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普法规划

奇台县民政局2012年3月28日印制

第二篇:奇台汽车站“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奇台汽车站“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按照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进了交通事业的发展。现将我站“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一)建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站党支部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站办公室。

(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为使“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我站制定了《奇台汽车站“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内容,(三)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考核。

二、制度健全,法制教育经常化

为使我站“六五”普法工作从组织上、内容上、时间上得到保证,达到目标要求,我站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每月10日的学习例会进行集中培训一次,每年按照县委普法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学习,做到学用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的实际中,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交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了以汽车客运职工学法用法为重点,以交通行业依法行政为目标的工作格站。

(一)落实普法教材教材,为搞好法制教育提供保障。“六五”普法实施以来,我站认真按县委普法办的要求征订教材,做到人手一册。同时,每年单位还积极征订《新疆法制报》等刊物,为职工自学提供方便。在工作中,我站还利用服务窗口、送

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二)分层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使教育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抓好站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在街道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民政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五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每年干部职工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我站将普法依法治交与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文明窗口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普法依法治交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几年来我站干部职工能够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为广大旅客排忧解难。

一年来我站坚持依法治交抓好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宣传力度、法律运用、制度建设等各方面的不足。今后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大,要在职工中形成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学法的氛围。二是加强法律实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交通行业的依法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步实现交通行业管理法治化。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三篇:民政局2013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六五普法工作计划旨在向普通公民普及一些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常识,teniu.cc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XX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为做好新一轮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十一五”规划,强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现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法律法规建设。

二、“六五”普法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三、学习重点

根据区法治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2012年的学习重点为:《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个人所得税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环境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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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制度建设。

①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参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课时。局党组将根据各个阶段普法工作重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举办专题培训。

②建立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考核制度。按照区法治办《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举行的普法教育考试,并将考核成绩与干部职工考核挂勾,考试成绩合格作为干部职工考核评定的依据,考试不合格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律宣传“六进”活动,以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例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烘托全民学法的气氛,同时根据部门的工作实际,配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信访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本系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争取最广大群众对民政事业的支持。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

1、健全普法机构,成立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

2、充分认识法制教育的重点性,把“六五”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注重实效,长抓不懈。

高新区民政局

20XX年XX月

第四篇:“六五”普法规划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进位争先”为目标,“全面转型、快速崛起、兴区富民”为主线,筑牢“多快好省、和谐稳定”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法治瑶海建设,奋力建设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新瑶海。

工作目标: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我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原则。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党政机关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格局,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出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五)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必要形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对新颁布和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三)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加

快转变全区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现代企业制度、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国土资源管理制度、金融制度、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学习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服务。

(四)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围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就业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促进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围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宣传;围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学习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

(五)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我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规范行为、依法办事。

(七)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全区文化建设中统筹安排,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法制宣传的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发挥公共

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八)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瑶海”创建工作引向深入。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等普法节点相关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普法形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增强公务员有权必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

化和制度化。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强化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努力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切实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

维护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

(五)切实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积极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分层次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轮训和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骨干。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镇、街道、开发区制定的规划报区

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市、区将开展中期督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完善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开会、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落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规范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阵地建设。完善乡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固定或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办好法制栏目,在瑶海区报设立法制宣传专栏、专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第五篇:六五普法规划

青国资委〔2011〕57号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

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各区(市)国资管理机构:

现将《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适应“十二五”时期新形势对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水平,奠定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坚实的法治基础,根据中央、省、市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国资监管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国资委系统企业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权履责和服务企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2-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增强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观念,增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和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三)主要原则。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服务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大局。注重实效,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结合起来,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国资监管水平结合起来,与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结合起来,将国资监管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创新普法方式,以提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和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为目标,完善各项培训制度,体现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全面认识中国特色社

-3-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国资监管和企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的要求,抓好与加强有效监管、深化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抓好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抓好公司法、证券法等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依法行权履责、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的要求,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文件及规定的学习宣传。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结合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实施“走出去”战略,抓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投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结合维护国资委系统企业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抓好诚实守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同时,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机关、企-4-业和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强化法制学习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法用法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进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决策有据、工作有序、行为规范,在国有资产监管和国资委系统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运用好法律手段,提高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责和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三、对象和要求

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国资监管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充实法律知识。进一步完善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大力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权履责能力。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机关干部培训力度,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要把普法培训与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与国有资产

-5-监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决策有据、工作有序、行为规范,在国有资产监管中充分运用好法律手段,增强监管工作的宏观性、规范性、合法性和高效性。

(三)积极开展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国资委系统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四)认真组织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学法时间。积极创新方式,提高国资委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国资委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三是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学法时间,对各类普法对象进行培训。及时组织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组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政府国资委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政府国资委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监管企业和各区(市)国资管理机构的普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总结验收。各监管企业和各区(市)国资管理机构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六五”普法工作,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定“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对法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重点法律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相应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费保障措施,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予以保障,保证普法工作有效运转。

(四)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工作方式及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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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市普法办。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8份

奇台县民政局六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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