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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犯罪学校事迹材料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7-41515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7 16:58: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零犯罪学校事迹材料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全面贯彻《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精神,积极开展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学校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中,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创建活动的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学校聘请凤凰岭派出所政治觉悟高、责任感强、业务精的所长同志任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让政法干警与教师一样走上讲台,走到学生中间,通过讲授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道德交给学生,让学生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形成法制教育网络。法制副校长和学校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拓宽教育渠道,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每人切实负起责来,每人都有帮教对象,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内容、定责任。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为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启动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工程,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为了更好的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与凤凰岭办事处联系特邀请杨培荣同志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康游戏,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特点及青少年的自我保护等内容,为学校学生上法制教育课。讲座使孩子们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从小树立了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制意识。

另外,学校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进行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签订《家校共育协议书》,针对学校和家庭教育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明确了学校作为读书育人的大课堂,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应注意引导青少年拥有热心、培植爱心、富有耐心、持有恒心、树立信心,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家庭作为社会的浓缩,家教作为教育的补充,对青少年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该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树立家长和子女的平等理念,建立和善友爱的朋友关系,架起沟通理解的互助桥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承担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历史重任,共同当好青少年的守护者和引领人。

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学校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了一系列生动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门口即公园南路悬挂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文明守纪的好少年”的标语;在学校开通了“红领巾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站;让全体师生、家长及过往锻炼的人们感受到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力度,让法制教育深入课堂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我们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

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要求教师在学科中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各年级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特点,结合教材内容设计法制教育切合点,选择恰当的法制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切实做到了“学习有材料,任课有教师,授课有教案,课时有保证,在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

同时,通过家长学校这一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学校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板报、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具体工作主要有:以“法律在我心中”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开展了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校红领巾广播站推出“法制宣传专栏”节目;举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未成人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专题报告,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让每个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五、开展别具特色的活动,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心中

学校通过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易于接受的多彩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各中队充分利用晨会、班会、队会等形式,开展 “文明小少年”、“文明小乘客”、“法制教育板报”、“文明路队”等评比活动。并采用电视专题片、广播、图片展、板报宣传、手抄报等手段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各中队生活中去。学校还开展了“网络教育”“诚信教育“廉政文化”进校园、安全演练等活动。

让学生在这些活动中逐步增强法制观念,在活动中学法,在活动中树立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遵纪守法是一个人的道德底线,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进行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让学生用文明的语言、规范的行为逐步意识到“礼”在人际交往、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都能以诚待人,不断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养成优良品行。

总之,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第二篇:零犯罪学校

“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校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后,成立了“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力量,着力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平安德化,经研究决定,新发中心学校将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具体活动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落实到学校教育的点点滴滴。以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对象:以班级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学生,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对每班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科任老师和艺体学科教师辅助管理、教育。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百里中学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学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活动内容与方法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依托学校德育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校团委广播站、安全教育课、观看教育片、法制副校长讲座等途径,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节日性的感恩教育、“全校共读一本书”主题读书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普及未成年人对不良行为的知晓率,认知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他们克服、矫正不良行为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加强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对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检查评价,通过优秀班级的评比活动:规范学生的语言,要求学生讲普通话,正确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规范学生日常活动,不在走廊和楼梯上跑跳、不打架,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队列、课间操、各种集会做到快、静、齐。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学校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对于一些学困生,留守生学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确定重点工作对象,成立教师“1+X”帮扶队,加强对这类未成年人的管理。

3、爱心帮扶,减少未成年人心理负担。

面向学校困难未成年人群体,针对他们的实际问题,在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心理上辅导,行为上纠偏。对每个学生要做到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有效措施,做好教育、矫治和挽救工作,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鼓励他们的点滴进步,用爱心换回良知走向正路,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4、开发资源,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家庭、社区要及时进行沟通,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防微杜渐。对心理有障碍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单亲子女、留守生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要加强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及时解答、化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辨别是非、美丑、善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

矛盾工作,调动和激发他们内在的生机活力,引导他们养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5、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学水平。

做合格家长是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格局的重要一环。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促进家长学习“两法”,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教育子女正确方法。通过家长见面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互访、家长问卷等形式及时沟通学生在家里、学校中情况,并对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指导,切实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家教质量。要特别重视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家教工作的指导和该类家庭学生的教育。

6、加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吧、电子游戏厅、不健康“口袋书”图书室等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场所进行义务监督工作,整顿好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好校园内治安,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7、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班主任利用安全教育课深入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以案说法,引导未成年人懂得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和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未成年人树立起遵纪守法和防范犯罪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2)树立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的要求,制定好《百里中学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安全教育黑板报、安全教育主题班队课、安全知识宣传标语、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等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教育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调动全体师生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8、整合各种资源,开展寓教于乐活动。

充分运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精心设计、认真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参与广泛、生动活泼的实践体验、科技文化、文娱体育和社会公益活动,特别要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主题系列活动”、在学雷锋月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利用班队会开展“养成教育强化月、法制校园教育活动月、爱国主义教育月、手拉手体验教育活动月、争当文明好少年主题教育月等”主题教育月活动、“全校共读一本书”、“手拉手献爱心”“德育宣传栏评比”“红领巾广播站”等品牌活动,把广大未成年人吸引、凝聚在一起,让孩子们在学中玩、玩中乐,受到教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

9、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改进学校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对造成学生伤残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并开展板报宣传、征文比赛等活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四、活动要求——六到位

1、抓组织机构建设,责任到位。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以确保创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百里中学 “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工 组长:朱生策(校长 全面工作)副组长:舒国华(分管副校长)

王俊生(工会主席 负责与关工委对接、)

曹新华(政教处副主任负责零犯罪学校、班级、教师考

核机制制定、创建资料收集)

成 员:朱成钢(教务主任 负责教师零犯罪教育教学安排、教师法

制培训制度制定及实施资料)

鲁传仕(总务处主任负责和政府对接、邀请“五老”及法律志愿者开展活动)

鲁家发(总务处副主任 负责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资料)

李学群(教务处副主任协助法制副校长做好学生法制教育)

周 清(团委书记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及资料)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法制教育、思想教育)

2、抓制度建设,措施到位。为使创建工作有制度保障,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一学期两次全校未成人零犯罪学校开展情况及安全工作总结大会制度,确保安全教育工作内容的落实。

3、抓思想发动,认识到位。在创建活动期间,采取国旗下讲话、法制安全黑板报、广播、法制讲座和举行突发事件演练等形式激发了学生的创建激情。充分认识到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给予充足的物质保障,使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不走过场。

4、抓实效,教育管理到位。在创建工作中,要从知识教育、校园设施安全、消防安全、器材安全、教学楼梯道和学生活动、门卫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提升学校安全系数。

5、因地制宜,特色活动到位。要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的总体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立足于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着眼于解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工作。同时要在工作内容和方式上不断创新,形成特色。

6、强化合作,家校互动到位。“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活动,需要全校以及全社会的参与。在活动过程中,学校、社区、家庭要加强合作,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合力。

太湖县百里中学

2013年 3月18日

第三篇:零犯罪学校汇报材料

阳光沐浴幼苗 雨露滋润心田

——田镇中心小学零犯罪学校建设汇报材料

我校以创建零犯罪学校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致力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现将学校零犯罪学校创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分工 密布网络 健全制度

1、学校实行法制教育工作校长负责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安全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责任,对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班主任老师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及时有效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班内各项工作动态及状况。

2、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加强与学校法制副校长(检察院耿宝崔同志)的工作联系,让法制副校长通过生动、真实的案例,打动、教育学生,使法制意识深入每个孩子心中。利用公安局、检察关工委等机构和校内外教育场所,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形成法制教育网络,让法制教育的机制的触手延伸到学生之中,以此形成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的有效管理教育机制。

3、建立完善了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普法教育工作和成效纳入了教师考核内容。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当中,建立了培训考核制度。

二、学知识 搞活动 促成效

1、让法律法规知识支撑“零犯罪校园”。

学校组织领导、老师、学习《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首先,让全校广大教职工增强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明确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以推动对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进程。学校东侧墙壁制作了内容为《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展板,每周一升旗仪式少工委主任带领全校师生一起学习普法知识,每周一节法制教育课,任课老师带领学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知识,不仅仅让他们懂得如何遵守这些规定,还让师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我约束能力。

2、让活动主宰“零犯罪校园”。

在学生喜闻乐见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让法律法规知识深入每个孩子心中,是一项可取的举措,我校正是采取这种措施推进法制教育进程。

(1)、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知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举行了“普法知识知多少”、“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展览,组织开展了演讲比赛,并参加了田镇街道教办组织的普法知识竞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利用每周二下午“小白鹤广播站”广播时间进行普法教育宣传。让学生们及时了解更多的信息,增长学生法律法规知

识。

(3)、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组织法制教育讲座。以班主任为纽带,组织全校学生掀起了学普法知识的高潮,在此基础上在高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普法知识竞赛。以此,增长学生的普法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防范意识。

(4)、班队会:充分利用班会时间,召开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开展 “文明礼仪标兵”、优秀“法制宣传员”、“普法之星”等评比活动。班队会按规定的时间上好,并能根据班级实际达到班会、队会的目的起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5)、每月主题教育:结合节假日,有目的地开展主题教育,如:植树节、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清明节、劳动节、儿童节、建军节、国庆节、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等开展鲜明的主题教育。

(6)利用法制教育课以及课外活动时间带领学生观看了《代号12348》普法教育动画宣传片,学生在喜闻乐见的动画片里学到了法律知识。《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也让学生触动颇深。

(7)组织学生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

3、家校形成教育合力,让“零犯罪校园”名副其实 为更好地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进行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

法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家委会成员的作用,邀请知法、懂法的家长来校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培训、宣传、教育,会更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创建“零犯罪校园”的活动之路上会布满荆棘,充满坎坷,但是,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学校,我们将坚定不移地用我们的努力和汗水开创学校法制教育新局面,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个孩子心灵!

第四篇: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石井镇中心小学

关于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石井镇中心小学

关于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关工委司法局、教育局和综治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教育活动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引导青少年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思想,建立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更好的组织我镇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全镇创造“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活动开展,经研究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开展双创活动。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加强青少年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 青少年违法犯罪,构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为推动全乡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进程。

二、组织领导

加强对创造“零犯罪学校”和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教育示范区”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 领导小组 双创领导小组

组 长:彭 楠 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孙百合 派出所所长、法制副校长 梁士德 司法所所长、法制辅导员

梁士来 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国常金 中心小学工会主席,分管校长 国 鑫 分管德育校长 朱京中 分管教学校长

成 员:卢庆金、张先锋、周化章、周团章、李西江、胡建、陈士中、梁明志

组 长:国常金

副组长:卢庆金

成 员:张先锋 李西江 周华章 周团章 梁明志 陈士中

胡 建 徐荣平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印发“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评选标准为创建内容。

四、活动安排 双创办公室工作小组

(一)组织队伍,宣传发动。(2013年12月)

1、贯彻学习县委45号文会议精神,成立组织,组建法制宣讲团,制定方案。

2、各学校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聘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及法制教育辅导员。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渠道,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双创活动的内容、目的、意义,营造社会关注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浓厚氛围。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6月)

1、充分发挥宣讲团、辅导员的作用到各村、学校进行普法教育活动。

2、组织青少年利用法制课和课余时间阅读《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光盘等普法教育影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各类活动。

3、充分利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明确课时安排,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记录,注重学科间 的渗透作用,将普法教育与德育课、安全课、语文等相关学科的结合,突出普法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引导性和互动性。

4、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

充分利用班会、法制课开展专题读书活动,通过读后交流、征文,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是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的基本材料,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活动办公室订阅,扩大教材在学生中的普及率和覆盖面。

5、组织开展普法体验活动。根据青少年的特点,采取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如开展演讲、辩论,作文比赛、绘画等喜闻乐见的趣味性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达到学法、懂法、用法的目的。认真组织观看 《代号12348》等普法教育专题片,不断丰富青少年对普法教育的体验效果,增强普法教育的正能量和示范性。

6、积极组织普法知识竞赛。

7、加强阵地建设。利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学校外活动场所,建立完善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的有效教育体系,减少预防犯罪,使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8、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交流研讨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五老”、法律志愿者、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围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这一主题,开展研讨活动。

9、要积极开展好“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创设家、校联系的平台,创新学生与家长同步学法、同步提升的活动形式,在更多的家庭中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的和谐氛围,共创文明守法的和谐家庭,切实避免家庭暴力,和其他法律缺失对青少年的伤害。

(三)组织互相交流

1、组织中小学校和各学校开展普法教育的学习交流活动,使活动开展让青少年感觉有必要,有收获,有意义,增强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

2、督查组到各学校督查创建活动进展的是否认真、扎实。

3、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评比活动,进行奖励评比,达到普法教育的良好效果。

(四)总结评比阶段(7月)。

1、对照“全国零犯罪学校”的评选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提高,巩固普法效果。

2、收集整套的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备县级评比验收做好准备。

3、检查验收,评选表彰。迎接县领导小组的督查,做好“全国零犯罪学校”的上报工作。

四、活动要求

1、要保证活动经费的支出使用,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2、在开创活动中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的落实,做到材料人手一本。检查评比,总结的各项检查措施能跟上,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3、在开展创造活动中的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总结上报到镇活动办公室。

4、本项工作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当作重要项目,分工明确

责任明确。教研、德育、安全办、后勤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

5、根据标准,建立专门档盒。

五、各部门主要职责

校长室: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协调与公安、司法、法院、综治办、镇政府、等关系。

教研室:制定法制教学计划,保证地方课中的法制教育课时,抓好老师备课,上课,研讨。

德育室: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制定各种活动方案。

安全办:收集活动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组织验收工作的准备工作。

财务室:后勤保障。

石井镇中心小学

2013年12月20日

附:“全国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

附件一:

“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

“零犯罪学校”的参评对象为积极参加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并由市县(区)关工委、司法、综治办和教育等部门推荐的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评选标准包括一项基础条件和七项主要内容,采用百分制进行考评,基础条件符合要求,且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将评选为“零犯罪学校”。

一、基础条件(此项内容为参评基础,不参加积分)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参与创建“零犯罪学校”期间,不得发生司法机关立案的治安或刑事案件(由当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认定),不得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取消学校参评资格。

二、组织领导(15分)

1、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5分)

2、制定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5分)

3、参与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位。(5分)

三、制度建设(10分)

1、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例如:教学与活动安全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卫生防疫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和校园应急机制等。(4分)

2、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普法教育工作和成效纳入班级考核、教师考核内容。(3分)

3、建立健全教师法制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当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3分)

四、队伍建设(10分)

1、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辅导,定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并做好工作记录。(5分)

2、邀请“五老”和法律志愿者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报告会和帮教活动。(5分)

五、阵地建设(10分)

1、充分利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综治办、关工委、团委、妇联、监狱、少管所等机构和校内外教育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4分)

2、加强学校与公、检、法、司等机构的合作,建立校园警务室和青少年维权岗。(3分)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积极作用,完善学校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3分)

六、活动组织(20分)

1、利用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2、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3、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到监狱、少管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场所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分)

4、定期邀请“五老”和法律志愿者等“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宣讲和报告会。(2分)

5、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在校学生观看《代号12348》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光盘等普法教育影片。(2分)

6、组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普法教育专题读书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基础法律常识。(3分)

7、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体验教育活动。如: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活动。(4分)

8、组织在校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分)

七、保障措施(15分)

1、创建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或学校公共费用支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5分)

2、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和经费“五落实”,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5分)

3、普法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督查、有保障、有总结,档案齐全。(5分)

八、创建成效(20分)

法制教育实现全覆盖,在校师生掌握基础法律常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显著提高。校园内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氛围。(20分)

第五篇:创建“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关于开展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开展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临教法字〔201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快依法治校建设进程,推进“零犯罪学校”活动的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是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必备条件。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推动力,营造关注青少年普法教育、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形成学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合力。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在青少年中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不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创建目标

开展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着眼教育,立足校园,重点引导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的思想;建立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组织网络、阵地网

络、工作队伍;创新管理机制,运用社会管理方法,协调动员司法界、法律工作者、教师、爱心人士、各族各界社会力量,将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从而减少或消除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四、活动实施

本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学校成立“零犯罪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举行相应规格的启动仪式,通过多种形式对活动的意义和有关内容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普法教育,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5月)。学校根据制定的方案开展宣讲、法律知识普及和体验教育等系列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5月——2014年6月)。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上报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二)做好保障。开展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学校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社会支持,加大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全国“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

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2013年10月15日

零犯罪学校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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