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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17-111333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2 22:26: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长春市规划局:

我单位(公司)在()建设的()项目,已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号、审批面积)、于时间取得市发改委的文件名(文号、审批面积)、于时间取得市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文号、审批面积)、于时间取得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号)、于时间取得市建委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已,共()份,分别为(栋号)。

此项目占地公顷,总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共栋,分别为层。其中住宅平方

米、公建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地下建筑平方米(如果项目分期,请继续分期说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由具有资质的(设计院名称)设计完毕,并已经加盖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号码。管网综合图由(设计院名称)设计,并已由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审查盖章完毕,其他申报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特此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第二篇: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同时也是建设活动过程中,接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需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和管网综合规划方案审查、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办程序

方案初审阶段: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当日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5、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由项目经办人完成现场踏查后,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及文字说明初审,并提交局例会、区规划例会审议(大型、重点工程及重点区位设计方案上报开发区规划例会、组织专家评审会,须按相应会议要求准备材料),经审查批准后,项目经办人核发城市建设规划审查联络单、附图,并在方案图上加盖初审合格章,经窗口转建设单位到环保、土地、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会签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审核阶段:

6、完成会签及施工图纸设计的项目材料经规划局窗口提交项目经办人。项目经办人对建设单位报审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单体建筑施工图进行审查。

7、审查合格后,项目经办人完成局内会签,由设计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回复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回复建设单位。

8、如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工程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9、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二年,满二年未动工建设的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六个月,满六个月未开工的自行失效。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二年,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3、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变更手续。

三、申报材料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工程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方案初审阶段:

1、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

2、净月开发区立项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国有土地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复印件),5、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要求,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建筑设计方案(一式二套,包括单体效果图、单体方案,组团以上的工程增报街景效果图、鸟瞰图等)及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总平面图(1:500或1:1000)两份,涉及有建筑日照时数要求的项目须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及规划设计部门出具的建筑采光间距计算表,及以上资料的电子材料。

6、如办理外装饰装修工程的需提供平面位置图2份、装饰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一套;

7、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建设工程审核阶段:

1、会签完成的城市规划审查联络单及附图;

2、《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3、消防审查意见书;

4、人防工程审查意见书;

5、市开发管理部门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查意见(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

6、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后按审定方案完成的建筑施工图建筑部分及基础图纸二套(其一为审图所审定)、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1:500或1:1000)七份[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7、道路管线工程须提供道路管线规划图纸、文件二套(道路管线工程提供)。

以下内容可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8、如办理外装饰装修工程的需提供总平面位置图十份、装饰装修施工图三套[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9、如办理城市雕塑工程,需提供平面位置图十份、雕塑作品设计效果图(稿样)。

10、集资建设职工住宅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市房地部门的批文。

11、建设项目涉及到的有关协议、保证书。

注:

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方案初审阶段:七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审核阶段:六个工作日

(建筑设计方案需上报开发区规划例会、市政府审批、需公开征集或专家评审建筑设计方案的、需告知利害关系人或者举行听证的建设项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承诺时限内)

第三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桂林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我单位(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现本单位(公司)拟申请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面积:_______平方米进行建设,请予以支持办理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我单位(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现本单位(公司)拟申请建设项目,面积:平方米进行建设,请予以支持办理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公司)盖章

年月日

申请条件:

1、主体符合要求,并取得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准入资格和条件;

2、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城市规划要求及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提交齐符合要求的申办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图件、材料和依据。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审批材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在前期阶段提供过且未重新委托代理人的可免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类)》核发正本申请表一份;

3、经最终核准确认面积规模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附图附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属图件的,尚可能需要提交与原最终批准文件、图纸对应的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分期报建的,尚可能需要提供以往报建资料。交复印件的核原件);

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准确认面积规模的第2-7项):

经审批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原件;经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经过方案审查的);原工程许可时批准盖章的建筑施工图(全套)、建筑定位红线图、《兴建工程报建表》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如属旧房改建、拆建,应提供属地内的产权证和《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涉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等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与核准施工图对应的《房产测绘报告》及其测绘成果附图;已签验的建设工程放、验线记录;建设工程竣工测绘1:500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属经核定补正补办面积的,提交已补齐市政配套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属经违章查处补办面积的,提交行政处罚意见和已进行过行政处罚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4、相关单位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认可证明材料一份(交复印件的核原件);

6、《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环境验收表》原件一份;

7、城乡规划局认为需报送的其它相关资料;

注:在我局相关审批环节中已提交的材料(需经核实),不需再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

咨询电话:

第五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县住建委:

为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拟在我校新建食堂一幢。项目选址在利辛县旧城镇陆暗楼小学。

该食堂项目,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投入资金万元,资金为202_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目前,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完成,请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特此申请。

旧城镇陆暗楼小学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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