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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17-94209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0 11:27: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水源地如何界定和分类?

概念:饮用水水源地一般是指提供城乡居民生活及公共服

务用水(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广义的水源地还包括河流源头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指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采取的法律与技术措施。

分类:根据供水的水体类型,可分为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供水人口数为分界线,分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

我国实行怎样的保护制度?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

理规定》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等级划分: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

水质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1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警示要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特殊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以及海水淡化厂取海水的海域。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上下游兼顾、共同协调,制定出入境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保护区的划分应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

政策措施:

有哪些保护规定?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

除了《水污染防治法》第56~63条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

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饮用

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对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具体规定: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

对于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具体规定: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

事农牧业活动;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禁止建设油库;禁止建立墓地。

二级保护区内: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体水质不应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保护水源林,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

法律法规

违反规定承担何种责任?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此外,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水污染防治法》还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

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区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下简称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条 宁远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并具体落实。

第四条 保护区划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自取水点起,上游5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游界起上溯10000米或水源点上游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

第五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一级保护区的饮用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水质必须符合(GB/T14848)Ⅲ类水质标准。第六条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保证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七条 进入或居住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污染、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有控告、检举的权利,并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义务。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第九条 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水利部门组织设定界碑或界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桩。

第十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网箱养殖、拦网养殖、投饵养殖、捕捞作业;

(二)使用燃油机动船;

(三)开山采石、采矿;

(四)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

(六)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

(七)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

(八)向水体排放污水;

(九)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

(十)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

(十一)进行毒鱼、炸鱼、电鱼及危害水生生物的活动;

(十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从事妨碍泄洪、影响河势稳定的活动;

(十三)其它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第十一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区环保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第十二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水上运动。

第十三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四条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有的污染源,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没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治理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分步实施。

第十五条 因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当事人应立即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并立即报告区 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责任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县环保部门对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负责组织宣传和监督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控;

(四)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事故查处;

(五)负责污染源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水利、建设、卫生、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畜牧水产、煤炭、公安、自来水公司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监督管理经费从各部门业务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擅自改变或破坏饮用水源保护区 设定的保护标志和界桩的,由县水利部门责令停止破坏,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10000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停产,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予取缔;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300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建设畜禽养殖场的,责令拆除,恢复原貌,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敞养、放养畜禽的,责令停止敞养、放养畜禽的行为,处 10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单位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 罚款,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第九项规定的,责令停止排污,单位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毁林开荒、烧山开荒、植被破坏的面积处以每平方米0.50-2.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违反第十一项规定的,由渔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毒鱼、炸鱼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电鱼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违反第十二项规定的,由水利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第二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水上运动的,处100000元以下罚款;从事游泳、垂钓的,处3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既违反本办法同时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执法主管机关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保护饮用水源地的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用词含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国家为保护水源水质安全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保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刘培斌

(北京市水务局)

摘要:北京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经验,在于有明确的思路、系统的规划和具体的实践举措,针对北京水源地现状及问题,介绍了北京形成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思路、原则和措施。

关健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

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是确保饮水安全和健康生活质量的首要条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要前提。近几年来,因水源污染导致群众健康受到危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排污总量与环境容量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事件增多,水源安全面临巨大挑战。

一、北京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及问题

北京的饮用水水源有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永定河、京密引水渠等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饮用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根据供水对象分为城区供水和郊区供水,供水的重点在城区,郊区是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地,也是水源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截至202_年,用作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机井5099眼,大口井587眼,小型水库2座,截泉截流130处。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水源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区上游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养殖粪污大量排放,水源保护区内水源涵养能力不足,面源污染较严重。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还不完善,村庄排水多为地表漫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水冲厕所普及率不足20%,垃圾随意堆放、就地填埋。水源防护区内902个村庄3.5万m3/d污水没有处理,污水处理率低,未经处理的污水就近排人沟渠、河道、渗坑、渗井,对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造成影响。

三是农村水源区域管理缺位。在水源保护区附近存在非法开矿、建厂、建度假村、挖沙取石等现象。农村企业污染缺乏有效治理,租赁农村土地的企业,管理比较混乱,村庄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部分企业急功近利,污染严重。

四是饮用水水源地立法工作滞后,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不够。仍存在向水源保护区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现象,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因不想多支付运行成本而间断运行,甚至有的污水不加处理就直接排出,违法成本远低于处理成本,缺乏严格管理制度、保护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需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水源区污染治理的生态、环境与经济补偿机制。农村地区多为单村供水,在本村打井取水,长期的卫生习惯及基础设施的缺失,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威胁。

另外部分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建设与运行管护资金不足。

六是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水源地保护的总体思路与原则

1.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小流域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统筹污染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统筹区域与流域管理,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统筹流域上下游,依靠科技进步,完善环境法制,强化监管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宣传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水源地保护问题。大力发展循环水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2.水源地保护原则

①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协调,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在全面普查饮用水水源地状况的基础上,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划。坚持节约、清洁、安全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②水源地优先原则。优先治理地表水源保护区、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城市、规划新城及村镇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保护水源地水质,确保供水安全。

③防治并重,建管并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运用法律、行政、技术和宣传等手段,注重源头控制,强化管理,全过程防洽污染,解决水源地保护问题。

④改革创新,加强监管。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指导作用,强化水源地监管。坚持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探索水源地监管新思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监控,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突出环境规划,抓好总量控制,加强环境评价,强化执法监督,严格环境标准,确保水源地安全。

⑤统筹污染源与水源地管理、地表水与地下水管理,统筹区域与流域管理,污水治理与再生水回用,统筹法律、制度与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分步分类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类型的村庄,确定不同的治理标准和治理管理模式。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水源地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建设与水源保护的积极性。坚持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农民参与,政府指导与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级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政策集成,资金支持。实行专业化队伍运营和农民参与管理相结合。

三、北京市水源地保护管理实践与措施建议

近年来,北京市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水源保护遵循“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建管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抓好基础工作,排除老情况,查找新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不断完善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和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的长效机制。四是落实政府的监督职责,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作为责任主体。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群众的环保意识。

具体做法上,在水库上游山区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水源区污水、垃圾、厕所、环境、河道五项同步治理,采取多种措施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密云水库拆除网箱养鱼和库岸违章建筑,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库区上游退耕还林还草,建设生态湿地和库滨生态过滤带,净化水体。水库上游实施“稻改旱”,进行节水改造,建设雨洪利用工程,增加人库水量。目前城区集中供水水源地已基本划定保护范围,并制定了有关保护办法。此外,市科委已立项开展“京郊农村安全饮水及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在13个郊区县组织开展饮水安全及污水处理示范工作,研发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技术,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并引人商业化模式。

有关区县也在水源保护与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通州区推广应用生物农药20余种,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0.3万h耐,举办农民技术和技能培训141期。石景山区全面启动污染源监测工作,利用GPS对10多个重点污染物排放口进行重新定位,建立健全污染源台账,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不达标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朝阳区聘请环境整治特约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分析北京市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经验,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1.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

郊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地下水为主,目前还有很大一部分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应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普查,科学合理地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状、污染成因调查和评价,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定环境质量监测制度,明确污染优先控制区域及控制对象,进行污染风险评价、安全区划及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城市和农村水源地保护规划。

2.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流域综合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以及山区丘陵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构筑“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5项同步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优先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技术及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

鼓励秸秆还田和秸秆气化、青贮氨化、发电、养畜等综合利用。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废物处理,推进乡村工业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调整搬迁,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垃圾管理,对垃圾及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

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厨,解决“脏、乱、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

开发整理土地,实施绿化造林,修复废弃矿山生态,封山育林。

3.完善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与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建立水源地管理机构,可由乡镇水务站、农村水管员或聘请特约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

严把环境准人关,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规范取水和排水行为。制订禁止类、限制类、鼓励类产业发展名录。依据环境容量科学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将总量削减指标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最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定期考核、公布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的发证与管理工作。排污企业必须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追究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坚决取缔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关闭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北京市排水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加大对非法排污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污染事件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定期检查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与供水水质状况,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信息公告制度。开展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设立饮水安全标志,依法查处涉及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的案件。

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城乡供水联合调度方案。

继续实行由市发改委、规划委、财政局、水务局、爱委会、环保局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津市水源地水质污染治理 张维‘,翟国勋’,张彩霞’,程丹丹’

(1.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建筑学院,哈尔滨150030;2.黑龙江华睿国土资源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150001;3.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程二部,天津300191)

摘要: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是目前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于桥水库作为天津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逐年恶化,污染源治理迫在眉睫。为此,从分析水质污染概况出发,得出水质参数、指标,确定污染治理重点。同时,结合中美合作项目的开展,实施“村庄综合管理规划(CVMP)"。具体实施中分为两个步骤:中期目标以村庄非点源污染治理为重点,以“沼气示范工程”为核心,开展治理工作,从而使水库周围向水库排放的水体中总磷和总氮负荷至少降低88%;远期目标以跨省、市合作为基础,加强上游污染治理,使水质达到III类标准。

关键词:环境工程学;水源地保护;理论研究;村庄综合管理规划;中期目标;远期目标 引言

非点源污染作为点源污染之后的又一重要环境污染方式而成为目前水环境治理的热点。与点源污染相比,其具有位置、途径、数量不确定,随机性大,发布范围广,防治难度大等特点。农村面源污染属于非点源污染的范畴,具体指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合理处置的污染物对水体、土壤和空气及农产品造成的污染。作为天津市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地的于桥水库,近些年来水质情况恶化,对市区安全引用水的输送构成威胁。本文以天津辖区内的流域为研究对象,提出针对库区周围农村主要非点源污染物的治理方案。1 研究区域及其污染概况 1.1 研究区域 于桥水库,又名翠屏湖,位于天津北部蓟县燕山脚下,总流域面积2060km2。其中,424km2的区域位于天津境内,其它部分位于水库上游的河北省。水库是天津市区500万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也是水库下游地区工业用水的来源。于桥水库自1983年被纳人引滦工程后,由过去以农业灌溉、防汛抗旱功能为主转变为以城市供水为主,成为天津名副其实的“大水缸”。“引滦通水”20多年来,于桥水库累计向天津市区输送优质的滦河水180亿m3,是天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而“引滦水”也成为天津市区生活用水的唯一水源。1.2 库区水质污染概况

自1999年7月一202_年7月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库区的水质情况进行了监测,并结合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历史数据,对采集样品进行了水质参数、沉积物和生物指标的分析,见表1所示。

分析结果显示:水库营养丰富,在夏季炎热月份和降雨季节生物产量较高,叶绿素a浓度也较高,而透明度则较低。结合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研究成果和实地考察,可以进一步明确库区水质污染的重点是富营养化和病原菌污染。富营养化是指水体中生物生产能力提高的状态,其水体特征表现为受高浓度营养物的刺激水生植物大量繁殖,如藻类和大型植物。大量的藻类会影响观感并导致水质问题,影响水体清澈度,抑制其它植物的生长,使水体发生恶臭问题,减少水中溶解氧含量从而致使鱼类死亡。水库的病原菌污染源于人类和动物粪便,是每年在洪水期发生的漫流和地表径流带入水库的。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水库中粪大肠菌群的水平相对较低,大多数样品质量都能满足游泳标准200MPN/l00mL粪大肠(MPN指在实验室分析结果中的最多生物量)2.2污染源分析与对策

污染源利用径流模型估算5种土地利用形式(村庄、农业、混合林、灌木林、一裸地)的径流量,并结合采集样品及库区周围现场调查收集到的信息,确定营养物和病原菌的来源如下。1)村 庄 :包括公路、无封闭管理的动物粪便和其他生活垃圾,以及村庄周界和村内的农田等产生的径流。

2)农田 :在水位较低时,低地区域有放牧活动,因此动物粪便被累积在这些地点;对地下水的监测数据也显示由于当地农田过量施用化肥,已造成高浓度氮的污染。

3)旅馆和饭店:目前这方面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较小,但随着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也是潜在的污染源。

4)内在营养负荷:现有资料显示于桥水库的内在营养负荷不是水质污染的主要因素。2.2 治理对策

于桥水库的治理目标分为两个步骤:中期和远期。中期目标是要使水库周围向水库排放的水体中总磷和总氮负荷至少降低88%,工作重点在于桥水库周边地区。远期目标是通过与河北省和遵化市合作治理上游污染源,使湖泊和水库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湖库地表水质in类标准,如表2所示。3.中期目标的实现途径 3.1 村落污染特征

水库周边蓟县境内有128个村庄,人口约15万,可耕种农田7000kM2。许多村民从事动物养殖,根据1999年的统计数字饲养规模如下:猪98000牛17000头,马2500匹,鸭174000只,鹅24000只羊22000只,鸡590000只。这些动物一般由个人在院内养殖或者在村内、周边养殖,每年产生的动物粪便量约为城市100万人口的排泄量。这些粪污通常是被堆放在坑里或者沿小院外的马路上堆成堆。这种传统的动物粪便处理方式和再利用方式是导致径流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也是于桥水库人库营养物和病原菌的重要潜在来源。3.2 治理方案

采用村庄综合管理规划(CUP)实现治理目标。该方案是建立在再利用粪便和农业废物、营养管理、消减农田径流污染和控制村庄公路径流污染等基础上的。其中,核心内容是将猪、鸡等感染性排泄物进行厌氧消化处理;将残留农作物进行生物气化;将营养管理方案与厌氧处理产物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径流污染。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运行中,以建立示范工程为起点,逐步总结完善,最终形成在库区周围可推广施用的模式,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3.2.1 沼气工程

示范工程围绕建立集中式养殖厂为核心,配套建设厌氧消化系统来处理动物粪便。集中式养殖厂将生猪按年龄分区饲养,确保生物的安全性,提高存活率,从而提高产量。养殖规模和种类的集中,有利于发酵原料的收集,能够确保沼气的产量。气源可以作为厂区内的生产和生活用能,在冬季时引进沼气锅炉等相关设备,还可以满足供暖需求。根据示范单位的饲养规模和沼气产量经验值,预估池容的总产气量,从而确定沼气能源的使用范围。一般农村五口人的家庭,每天煮饭、烧水约需用气1.5m3(每人每天生活所需的实际耗气量约为0.2m3,最多不超过0.3m 3)[。因此,在气源充足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全村范围内铺设输气管道,分输到户,逐步替代传统的生活用能一秸秆和煤炭,缓解目前用能紧张的形式。发酵终产物还有沼液和沼渣,液体部分含有无机氮化合物氨氮、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可以作为肥料施用;沼渣可以作为混合肥料、饲料出售,或作为土壤的改良剂。这两种经过厌氧处理的流出物所含的营养与原粪便同等,但是在消化过程中将有机氮化合物矿化后形成的氮(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更容易被植物利用吸收。3.2.2 生物质气化

农村生活用能以秸秆和薪柴为主,两者合占生活用能的70%。可见,农村能源的终端消费以煤炭和传统的生物质能为主,优质能源所占比重较小。这种消费方式不仅降低了能源利用效率,还加剧了空气污染。生物质气化技术在提升能源品位,减少大气污染方面麦秸秆为原料,具有明显的优势。该项技术以稻,通过高温热解产生氢气、燃气体,并伴随裂解残渣的产生。其中,甲烷等可燃气体部分作为生活用能向农户输送,与沼气能源的利用相匹配;残渣作为较好的工业原料可以再利用。

目前,蓟县北汪庄和北擂鼓台村已经成功运行了这项技术,今后的工作是在总结经验、深化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保证CVMP的顺利实施。3.2.3 其他措施

除上述两方面的内容,CVMP还包括营养管理规划等内容。营养管理规划是关于厌氧消化系统流出物和动物粪便的管理规划,实施后既要能够满足作物的需要,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过量营养物造成的径流污染或下渗引起的地下水污染。目前,营养管理规划正在美国推行实施,可以借助中美合作项目(中国可持续城市清洁用水研究)的开展,加强这方面的技术交流。4 结论与建议 为了保证中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沼气工程的运营实施是关键.厌氧消化系统及配套设施的完善是基础。此次中美合作项目的开展,要在遵循实地情况的前提下,借鉴学习外方先进技术,通过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实施,探索出一条适合国情的农业沼气工程之路。

建立跨省、市的流域管理合作体系,为远期目标的实施提供保证。远期目标要通过与河北省和遵化市合作治理上游污染源,使水质达到III类标准。流域管理体系的优点是能够把相关部门都聚集在一起进行讨论,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能够增加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并有助于提出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框架和计划。

黑龙江城镇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模式及环境问题探讨 于晓英1刘字红2冯玉春3(1、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56

2、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3、五常市环境保护局,黑龙江五常150200)摘要:黑龙江省小城镇本源地污染治理工程已经逐步开展.对其治理模式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在治理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避免在治理污染的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关键词:水源地;污染治理;问题

根据国务院“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环境政策,目前黑龙江省结合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情况,已陆续进行了多项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并进入实施。就河流型饮用水、湖泊水库型饮用水、地下水饮用水这三类水源地的污染治理模式及在实施工作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作以简述。l水源地污染原因

根据相关资料调查结果表明,造成黑龙江省城镇水源地污染的原因主要有:

(1)饮用永永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源等,这些点源与面源污染源直接排放或问接排放污染物而对水源地水质造成极大威胁。

(2)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施不完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资金的缺乏,黑龙江省环境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多数城镇没有污水处理厂.致使一些城市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污水的超标排放,对河流水库型饮用水源地水源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另外。有些城镇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由于污水厂运行费用过大、资金不足、管理同题等,尚有部分未能正常运行.或者与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的截污及排污管网工程尚不完善,不能及时将污水进行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也造成了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及工业废水进入水体而污染水源地水质。(3)农药、化肥施用及养殖粪便等引起水源地面源污染。近年来,随着种植业调整、耕作方式的改变.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变化,使得农药、化肥的使用强度和使用蒸嘟呈上升趋势,水源地周围农田如过量不当使用和长期使用农药、化肥,均可造成其在土壤中残留.并随雨水渗入地下或随径流进人河流、湖泊,对水源地水质造成较大危害。另外.在水源地周边区域如牧业活动较多,如对牲畜粪便管理不到位,牲畜嘲舍未经防渗处理。粪便随意堆放,大部分牲畜排泄物及养殖擂水直接渗入地下或随雨水径流进入水体。引起水源地水质污染。(4)城市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由于过去缺乏合理规划.许多城市垃圾处理场未经合理选址.可能位于城市水源地的上游.且多数仅做简单填埋,仅有少数垃圾处置场有防渗措施。生活垃圾在没有任何防渗措施的条件下直接倾倒填埋,大气降水进入填埋场、地表水入侵以及垃圾自身分解则产生大量的垃圾渗滤液.含有包含有机物、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等三位—体的污染源.有害物质、重金属、病原物质的转化与迁移,将对下游地下水水源地水质造成巨大威胁。

(5)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影响烈水资源。黑龙江省内的河流型及湖泊水库型水源地主要靠森林、草原、湿地对其进行协调与保护,而城镇的密集化使森林、草原等面积域少或遭到破坏.直接或间接她影响到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共且影响烈依靠该水源地生活的居民。

(6)水库型水源地由于水土流失及农业地表径流携带污染物进入水体,沉积于底泥。这些污染物—部分稀释自净,另—部分在一定的水流条件下又释放于水体。由于长久不进行清淤整治,造成水库底泥较厚,使其中污染物质不断增加及重金属聚积,造亩冰源水质下降。2污染治理工程模式及环境问题

目前.黑龙江陆续进行了多项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工作,根据不同水源地的类型及污染原因.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1)对河流型水源地沿线污染源进行流域综合整治,针对未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严格依法划定一、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缔保护区内污染企业,禁止—级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活动,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增排污口。在这类治理模式中,应注意污染企业搬迁过程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拆迁扬尘、设备搬运以及物品的撒落,尤其是危险品的搬运.可能对水源取水口的水质造成影响.易引起水源地的二次污染,因此.要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水源地保护区及取水口应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针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体的情况,黑龙江省各城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建设了—批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尤其要注意污水厂选址的合理性,首先宦选择靠近河流水体的位置,以便于污水排放,且需设在防洪堤内,免受洪水威胁。其次选在水源地水体下游,以避免出现事故状态而导致对水源水质产生污染。另外要选择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与周围居民区设置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

由于北方气候的特殊性,要注意选择适用北方气候条件的处理模式及工艺。另外,污水治理工程中的排水管阀建设会对地面土壤植被产生一定破坏.易产生水土流失.需加强施工监理,及时做好修复。

(3)对水源地周边的面源污染进行治理.清除周围面源.明确保护区范围,设定禁农禁牧区域,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中,应禁止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要求采用科学施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4)根据各城镇垃圾处置情况,相应地采取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垃圾场封场治理等工程。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是保证水源地水源免受污染的必要措施。如哈尔滨市已进行了四方台、朱顺屯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程家岗垃圾堆放场封场工程及水源地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其他—些小城镇也进行了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建设的前期工作。垃圾场建设工程一方面要注意垃圾场建设选址,如垃圾场宜选在水源地的下游、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与周围居民区设置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以避免工程本身增加的臭气污染及渗滤液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具俸应实际分析,并在施工中严格保证质量,目必须进行垃圾场封场后期跟踪管理,注意长期的监管及监测。

(5)进行了水源地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护林建设工程,控制水源跑周边坡地的农业开发,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水源地保护区外—定范围建设防护林带和生态缓冲带,减轻水土流失,充分发挥植被自我修复能力以改善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护林建设工程应注意整体设计.根据流域的自然条件,如地形、土壤、气候等特点并结合生物种群的利用优势.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

(6)对水库型水源地进行清淤疏浚,对取水头周围库底进行清除杂质和淤泥。并由上至下铺砌块石、碎石、粗砂。

该类治理工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淤泥,如不及时清运或存放位置不合理经雨水冲刷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要在施工中特别注意。3结论与建议

(I)从改善水源地水源污染状况出发,黑龙江省在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中应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全部实施并正常运行的目日提下,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质量才可得到有效保证。

(2)建议。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强对农村应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监管。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顶案及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甩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

第四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04 64页简介:

1.1项目名称

1.2项目主管单位

1.3项目负责人

1.4项目承办单位

1.5项目法人

1.6项目建设地点

1.7项目建设时间

1.8项目类型

2.1编制依据

2.2编制原则

2.3编制范围

3.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2主要环境问题

4.1项目实施背景

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内容

5.1水源保护地划分及保护地范围

5.2水源地保护措施

5.3项目建设内容

6.1工程设计年限

6.2工程设计内容

6.3水源保护地划分

6.4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6.5截污清淤工程

6.6隔离工程

6.7监测管理

6.8工程数量表

7.1劳动安全生产内容

7.2卫生要求

7.3劳动安全

7.4劳动保护

7.5安全卫生

8.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水源保护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8.3环境保护措施

8.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8.5环境保护投资

9.1实施组织机构与分工

9.2计划主要履行单位

9.3设计、施工及安装

9.4项目实施计划表

11.1组织管理

11.2财务管理

11.3工程管理

11.4技术管理

12.1经济效益分析

12.2社会效益分析

12.3环境效益分析

1.1法律法规

(1)一级保护地

(2)二级保护地

5.2水源保护措施

1)一类区Ⅱ时段,即烟尘排放浓度为80mg/m3、SO2排放浓度为900mg/m3。

一、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1、拆除居民房屋

2、仓房

3、简易厕所

4、畜禽舍

5、柴草垛

6、拆除排污管线及排污口

二、截污工程

1、生活污水截污工程

2、生活垃圾清运工程

3、畜禽养殖厂残留粪便清除工程

4、青一干清淤工程

6.3.1划分的基本原则

6.3.2水源保护水质要求

93)中的Ⅲ类标准《标准》GB5749-202_)。兴东群大马河组(Pt1d):主要分布在萝北县的嘟噜河、鸭蛋河流域,岩性中下部以变粒岩为主夹大理岩和少量片岩,上部由变粒岩和混合岩组成,总厚度大于3470。

(2)含水岩组富水性

7.17.38,为弱碱性水。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4)地下水位动态

13.5米左右,观测工作始于202_年1月5日,截止于202_年12月15日。根据观测资料,对地下水位动态分析如下:

1)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动态

2.8米;11~12月份,地下水接受的补给量逐渐减少,小于排泄量,造成水位持续下降

图2 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态曲线图

(5)水化学特征

4.5245.42毫克/升,Na+含量5.526.49毫克/升,Ca+含量为30.13100.5毫克/升,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PH值为7.107.38,总硬度为27毫克/升,为弱碱性

724.60毫克/升,其中二价铁离子含量较高,在0.684.46毫克/升,是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高铁含量对农作物尤其是水稻影响最大。

6.3.4水源保护地划分方法

1.36米×2米钢筋混凝土柱牌面底部距地面15厘米×15厘米×80厘米的钢板焊接3米,共设置7个界桩。

1.36米×2米钢筋混凝土柱牌面底部距地面15厘米×15厘米×80厘米的钢板焊接由于雨水和积水直接渗入地下,对地下水的水质造成污染对水源地水质水量影响极大。

(1)完善监测方案和规章制度。

(2)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情及开采利用的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问题,指导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污染有效预防。工程类别 2 2仓房3简易厕所4.畜禽舍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

(5)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

(6)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7)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

(8)特殊设备的使用管理。

(1)临时施工区内应包括有食堂、临时居住区、医疗保健室等设施,以满足职工生产、生活的劳动保护要求。

(2)临时施工区生活用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3)临时建筑物的设计要考虑采暖、通风和采光要求。

(4)职工宿舍、食堂、淋浴及更衣室等生活设施必须符合整洁、卫生、通风、防潮的要求,要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1)制定和健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负责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劳动定员中设有安全员。

(2)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木工棚、汽柴油料房要设置灭火器和砂箱。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选在安全地点,由专人负责,火灭人走。严禁在易燃品附近用火或吸烟。

(3)现场道路要畅通,作好排水。材料、构件不许乱堆乱放,严禁由高空向下投掷物品。施工完毕或告一段落时,应将工机具及施工场地清理干净,易燃、有毒物品应移至规定场所,一切机电设备需定期维护检查。

(4)建筑拆除作业必须有统一指挥人员,施工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岗位分工和岗位交底,使全体人员都清楚作业要求;建筑拆除施工前,必须将通入该建筑的各种管道及电气线路切断;建筑拆除过程中,需用照明和电动机械时,必须另设专用配电线路,严禁使用被拆除建筑中的电气线路。

(1)在工程设计中,应符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

(2)施工区建设应包括有医疗保健室等设施,以满足职工生产、生活的劳动保护要求。

(3)施工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

(4)各处理构筑物防渗处理达到有关规范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

(5)在治理过程中,加强人身保护,防止意外发生选用先进、行可靠的施工机械,避免对工人健康的影响严禁任何人员携带危险品进入作业区,并在保护周边

设置警告牌;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入内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卫生措施,建立安全档案,把安全事故的隐患消除在荫芽之中。

总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24.1″,海拔56.2米。细菌总数年结果比较,细菌

(1)生态环境

(2)水、气、垃圾的影响

5、氨氮、动植物油,如果不采取措施,将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新区建成后将统一供暖,对区内大气环境影响。生活垃圾按1kg/d垃圾计算,新区将产生1kg/d的生活垃圾,如处理不当,也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生活习惯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1)建筑物拆迁环境保护措施

(2)新区建设环境保护措施

1)一类区Ⅱ时段,即烟尘排放浓度为80mg/m3、SO2排放浓度为90 1 ×

第五篇: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_图文.

第四章 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4.1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

项目区内村民饮用水主要为井水和自来水,基本上每户1个水井,大部分村民通过泵提升至屋顶水箱,或加压进加压水箱,实现压力供水,少数村民通过手摇提升井水。

据此,项目区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对象为xxxx,其中xx 也为xx 县城饮用水源,示范区位于县城上游。分散饮用水源地保护对象项目区域内地下水。

4.2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1 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和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水源地管理机构,可由乡镇水务站、农村水管员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一级、二级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批畜禽养殖申请,对已存在的畜禽养殖达不到零排放的限期停产。已有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采取零排污工程技术,对于养殖散户位于连片整治排污收集受益范围内的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对于受益范围外的散户考虑采用生态补偿的措施,禁止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进入饮用水源中。

建立健全引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城乡供水联合调度方案。

地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保护区内不应从事捕捞、网箱养鱼、放鸭、停靠船只、洗涤和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

②水源保护区内不应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应堆放废渣、垃圾,不应设立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及堆栈。不得从事放牧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③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结合村庄排水设施整治予以取缔。

④输水渠道和用作预沉池(或调蓄池 的天然池塘,防护措施与上述要求相同。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开凿其他生产用水井。保护区内不能使用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性农药,不应修建渗水性厕所、污废水渗水坑、堆放废渣、垃圾,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活动。

②雨季应及时对周围半径50米范围内修建隔离带,防止浅层地表污水渗透进入水井。

③渗渠、大口井等受地表水影响的地下水源,防护措施应遵照地表水水源保护要求执行。

(2 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以及山区丘陵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现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5项同步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优先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教育和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废物处理,推进乡村工业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调整搬迁,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垃圾管理,在项目区居民垃圾任意丢放到水体旁边,严重污染了水源。农村生活垃圾建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分类收集,解决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3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2_的要求,在各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区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宣传教育牌、警示牌。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标。

4.3 项目区饮用水源地建设内容及投资

根据项目区水源地的类型不同,拟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进行保护(表5-2)。地表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措施:项目区的地表饮用水源主要为xx。主要通过加强流域的综合治理,从总体上改善水源地水质,通过设置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界桩加以保护。

主要保护措施如下:xx 江沿岸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污染的综合治理(具体方案见污染整治工程相关章节);在xx 山泉周边及上游,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准国家标准设置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界标的设置。

地下水源地保护的工程措施:示范区内水井水质普遍较好,但存在养殖废水废物、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的较大风险。主要措施包括设置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界桩加以保护,和针对污染的综合整治工程(具体方案见污染整治工程相关章节)。

表4-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概况

本示范区涉及到饮用水标志类型主要包括图5-2,5-3,5-4,5-5所示的4类警示牌,教育宣传牌,标示牌。

图5-2 饮用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图5-3 界标正面与反面示意图

图5-4 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示意牌

图5-5 分散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保护标志

第五章 项目区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5.1雨污收集工程 5.1.1基本原则

(1)农村雨水收集。农村雨水宜利用边沟和自然沟渠等进行收集和排放,通过坑塘、洼地等地表水体或自然渗透进入地下水系统。

(2)农村污水收集。新建集中住宅尽量采用雨污分流;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采用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的连片村庄,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

5.1.2实施方法 不同工艺适用范围:

①污分流制:采用村庄为xxx 等10个村,合计11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所在地明显城镇化,已统一建设安置小区,可实现雨污分流。

②雨污不完全分流制:采用该体制的为xxx 村以及上述10个村居住分散的居民点,生活污水通过分散的小型污水处理系统后与雨水一起通过沟渠排放至水体。

管、渠建设方法:

雨水应就近排入水体,沟渠宜采用暗沟形式,断面一般采用梯形或矩形,排水沟渠的纵坡不应小于0.3%,沟渠宽度一般在200-300mm,深度一般为250-400mm。

污水管道管径一般为D150-300mm,生活污水接户管埋深不宜小于0.3米;卫生间冲厕排水管径不宜小于100毫米,坡度宜取0.7-1.0%;生活洗涤水排放管管径不宜小于50毫米,坡度不宜小于2.5%。

5.2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5.2.1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简介

目前国内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处理技术比较多,从工艺原理上通常可归为两类:第一类是自然处理系统,利用土壤过滤、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来处理污水,又称为生态处理系统,常用的有: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土壤渗滤净化系统、氧化塘等;第二类是生物处理系统,又可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是通过动力给污水充氧,利用好氧微生物菌种吸收、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常用的工艺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厌氧生物处理是利用厌氧微生物的代谢过程,在无需提供氧气的情况下把污水中的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和少量的细胞物质,常用的工艺有:沼气池、普通厌氧消化池、厌氧滤池、UASB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等。

(1)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污水湿地处理系统分自然和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自然湿地就是自然的沼泽地,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生长有芦苇、香蒲等沼泽生植物的土地上,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和微生物的作用,并经过多层过滤,来达到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目的。

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工艺简单,运转维护管理方便,工程投资少,运行费用低,运行稳定,对进水负荷的适应性强,能耐受冲击负荷,出水水质良好;缺点是占地面积大,易受气候影响。

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灌排渠道与附近的荒地、废塘、洼地和沼泽地等,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2)土壤渗滤净化系统

土壤渗滤净化系统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经一定构造、距地面约50cm 深和具有良好扩散性能的土层中,投配污水缓慢通过布水管周围的碎石和砂层,在土壤毛管作用下向附近土层中扩散,土壤中有大量微生物,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被过滤、吸附、降解。由于负荷低,停留时间长,水质净化效果非

常好,运行稳定。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建设容易,维护简单,基建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整个处理系统处于地下,不影响周围景观,不产生臭气。

分散的几户或十几户人家有合适土地时可采用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3)氧化塘处理系统

氧化塘系统的污水净化过程类似于天然水体的自净过程,主要通过污水中的微生物代谢活动和塘内水生植物、生物的共同作用,使有机污染物得到降解。通过在塘中种植水生作物,进行水产和水禽养殖,形成人工生态系统,不仅去除污染,而且可收获水生作物和水产,使污水处理与利用结合起来,实现污水的资源化。

氧化塘系统具有基建投资省,年运行费用低,管理维护方便,污泥产生量少,能承受污水水量大范围波动等诸多优点。不足之处就是面积大、污水处理效果受季节、气温、光照等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容易产生臭味。

对于农村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可以考虑利用已有的池塘、洼地建设氧化塘。(4)庭院式小型湿地处理系统

庭院式小型湿地系统由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系统组成,简称“四池净化系统”。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厌氧发酵后进入小型人工湿地,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和微生物的分解,以及湿地系统的过滤作用,来达到降解污染、净化水质的目的。

庭院式小型湿地具有占地面积省,维护方便,运行稳定可靠的优势,但投资相对高于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投资。

对于村庄布局分散,或者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村庄,可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处理系统。

(5)好氧生物处理系统

好氧生物处理系统是污水处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处理技术。好氧生物处理工艺众多,各有优缺点,选择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论证和比选,注重经济适用。

好氧生物处理主要有微生物悬浮生长型(活性污泥法及其变型)和微生物附着生长型(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主要有传统工艺、A 2/O法、氧化沟法、SBR 法及其变型、AB 法等;生物膜法主要有塔

式生物滤池法、生物转盘法、接触氧化法、移动生物床法等。适合于浓度较高的小型污水处理的常用工艺主要有SBR 法、A 2/O法与生物接触氧化法等。

A 2/O工艺由厌氧、缺氧和好氧三段组成,功能明确,界线分明。但是 A 2/O存在以下不足之处:由于存在两次回流,内回流比达到100~400%,外回流比为50~100%,需要大量的回流设备及管路闸阀系统,而回流泵的运行需要耗费大量电能,因此A2/O工艺运行费用相当高;需要初沉池,二沉池,构筑物数量增多,相应设备增加,土建与设备费用增大。

生物接触氧化法是一种介于活性污泥法与生物滤池之间的生物膜法工艺,是一种应用非常广泛的污水处理工艺。移动生物床是一种新型的高效率的生物膜处理工艺,但目前该工艺采用的填料主要依赖进口,造价昂贵;生物接触氧化法也称淹没式生物滤池,具有操作简单,处理效率高,运行稳定等特点,它也具有处理效率高、产泥量少等优点。但填料作为微生物的载体是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核心,其特性对接触氧化池中生物固体量、氧的利用率、水流条件和废水与生物膜的接触情况等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是影响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效果的重要因素,但针对浓度较高的废水还须增加后续工艺才能达到较高的出水水质。

SBR 是序列间歇式活性污泥法的简称,是一种按间歇曝气方式来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技术,又称序批式活性污泥法。与传统污水处理工艺不同,SBR 技术采用时间分割的操作方式替代空间分割的操

作方式,非稳定生化反应替代稳态生化反应,静置理想沉淀替代传统的动态沉淀。它的主要特征是在运行上的有序和间歇操作,SBR 技术的核心是SBR 反应

池,该池集均化、初沉、生物降解、二沉等功能于一池,无污泥回流系统。(6)厌氧生物处理系统

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生活污水厌氧生物法的开发和研制工作,许多形式各异的无动力或微动力的低能耗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得到应用。如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膜技术,工艺流程简单,不耗能,全部埋于地下,也无需专人管理。目前较小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使用“四池净化”工艺即可达到较好的效果,“四池净化”是将厌氧化粪池与小型人工湿地相结合的工艺。与好氧生物处理相比,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技术设备的基建投资略高于好氧处理,无日常运行费用的支出。厌氧生物法目前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生物处理效率较低,尤其表现为氮磷去除率很低,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应用。

5.2.2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比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比较见表5-3。表5-3 主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比较

表5-3从出水水质、脱氮效果等10个方面,对人工湿地、氧化 塘处理系统、庭院式小型湿地系统、好氧生物处理系统和厌氧生物处理系统,进行比较全面比较,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氧化塘系统及庭院式小型湿地系统均具有稳定性高,出水效果好的特点,同时具有管理简便,运行成本低优势。项目区大部分村庄中不具备污水集中处理的条件,因此选择庭院式小型湿地系统作为项目区主要的污水工艺;

在村民相对集中,具有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xxx 采用人工湿地和氧化塘作为污水集中处理工艺。

5.2.3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根据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人口规模、地形条件、污水集中收集难易程度、土地资源、周边水面分布、经济条件、种养结构等基本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案和工艺。对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

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小型净化槽技术、庭院式小型湿地处理技术、户用污水净化池等分散处理技术和设施。对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鼓励采用集中自然处理技术,如氧化塘技术、人工湿地技术等;对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其中,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涉及2个乡镇12个村,33357人,根据多户农户家庭生活污水以及处理设施进行抽样调查每人每天用水量为100 L,污水量按照80%计算,每人每天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0 L,项目区每天排放2668.56t。通过实地调查,在示范区内的xxx 等10个村均有1-2个村落适合于采用集中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其他村庄适合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具体情况见表5-4。

表5-4 项目区污水量及其处理方法

xxx 水体是项目区干流,下游为拟申报自然保护区的xxx,了确保水体质量达到《GB3838—202_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标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应该达到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2_》中的二级标准。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主要控制指标如下:CODCr :100 mg/ L,BOD5:30 mg/ L,SS :30 mg/ L,TP :3

mg/ L,TN :25 mg/ L,pH :6-9,粪大肠菌群数:104个/L。处理后的污水还需经过农田、洼地进一步净化,才能排入xxxx 水体。

对于不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应该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排入农田或洼地进行进一步的净化。处理后生活污水排放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COD Cr :200 mg/ L,BOD 5:80 mg/ L,SS :150 mg/ L,TP :5mg/ L,TN :12mg/ L,pH :5.5-8.5 粪大肠菌群数:104个/L。

5.2.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A .上街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项目简介

xxx 为xxx 镇政府所在地,总人口为3584人,该村人口居住集中,养殖散户较少,污水中COD 浓度相对较低,排水管网较为完善,污水排放口位于xxxx 交汇处附近,对xxxx 水体造成了较大污染,亟需治理,因此,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其工艺流程如下图:

污水

图5-6 “水解池—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流程图(2)工艺说明

项目点污水管网较为完善,污水自流至格栅井,经调节沉淀池初步沉淀处理后进入水解池,水解主要用于低浓度废水的预处理,其主要作用是提高废水的可生化

性,降解一定的COD,以利于后续的好氧处理;经水解后的污水,进入接触氧化池,用鼓风机在填料底部曝

气充氧,空气能自下而上,夹带待处理的废水,自由通过滤料部分到达水面,空气逸走后,废水则在滤料间格自上向下返回池底,活性污泥附在填料表面,并受到上升气流的强烈搅动,不断更新,去除大部分的有机物;接触氧化池出水经沉淀后进入人工湿地,进一步降低有机物含量,使污水达标排放。(3)工艺参数

xxx 村能纳入本系统的户数为362户,1481人,总污水量=1481×80/1000=118.48m3,设计流量为140 t/d。

① 格栅槽 :设置人工格栅对污水中的较大漂浮物进行去除。设计参数: 池体结构:地下式砖混结构。内空尺寸:2m×0.6m×1m。配套设备:人工格栅一台。② 调节沉淀池:

对污水进行沉降,降低进水解池的污水的悬浮物。设计参数: 池体结构:砼护坡,池底防渗。内空尺寸:5m×3m×3m。③水解池: 对污水进行厌氧降解,降低进入人工湿地污水的污染物浓度。设计参数: 池体结构:地下式砖混结构。内空尺寸:5m×4m×4m。

④ 沉淀池采用竖流式沉淀池,对接触氧化池混合液进行泥水分 离,上清液外排,污泥定时抽入干化池。设计参数:

池体结构:半地下式钢筋砼结构。内空尺寸:3m×3m×4m。

配套设备:污泥泵一台,型号:WQ10-10-0.75,Q=10m3/h,H=10m,N=0.75kw。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水力负荷为0.24-0.30m 3/m2·d,设计深度为0.6m,湿地床的坡度2%。人工湿地植物考虑芦苇、茭白、水葱、菖蒲、香蒲、灯心草、美人蕉等种类,可选择一种或几种植物作搭配栽种,必须要有完备的防渗措施,防渗层的渗透率要低于10-6cm/s,防渗层宜采用黏土层,也可采用聚乙烯薄膜等其他建筑工程防水材料,本设计采用防渗薄膜。

设计参数: 湿地面积:400㎡。(4)投资概算 表5-5 xxx村污水处理站投资概算表 水量140t/d

第六章 项目区生活垃圾整治工程 6.1 垃圾处理技术比选

目前,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方法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四种,由于我国垃圾处理水平还很低,资源化综合利用还没发展起来,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烧。

(1)填埋法。卫生填埋技术起步于20世纪30年代,经过60多年的研究和发展,各国在卫生填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开发出成套的技术和设备。

目前,卫生填埋仍是各国广泛采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例如美国占63%,英国占80%,德国占46%,日本由于土地资源紧缺而没有大量的空余土地供填埋使用,主要以焚烧为主,但填埋仍占20%左右。填埋也是我国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方式。这主要是因为填埋法处理费用较低,垃圾处理前基本上不需要分类,且技术、工艺操作要求低。但是,我国长期沿用的填埋场,约80%属于简易填埋场,基本上没有环保措施。因此存在很多问题:垃圾中的微小颗粒、粉尘和垃圾填埋气体污染空气,并且填埋气体中的C02和CH 4常在温室效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未经分选的垃圾直接进行填埋处理,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多年累积的垃圾己经侵占了大量土地资源,目前要选出合适的垃圾填埋场地已经很不容易,且填埋造价也逐年增加;由于垃圾混合填埋不分类,造成的最为棘手的问题是填埋场渗滤液是一种极难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很难达标排放。

(2)堆肥法。垃圾堆肥技术的科学探讨始于1920年,20世纪30 年代在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大规模应用堆肥技术处理垃圾。

近些年来,发达国家在抑制垃圾填埋处理量的同时,大力提倡和推行高温堆肥法处理生活垃圾。我国垃圾堆肥处理技术应用的历史较长。从最初的农村利用人畜粪便和农田废弃物就地沤肥生产农家肥,发展到采用厌氧或通风好养堆肥解决垃圾出路问题,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开展了生活垃圾制生物复合肥的研究。但是,由于堆肥机械设备及技术水平较低,难以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其次,进入堆肥系统的垃圾没有进行细分选,有机质和养分含量偏低,杂质含量高,远远达不到有机肥标准,只能作为土壤改良剂使用。

(2)焚烧法。垃圾焚烧技术始于19世纪术,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国外的焚烧技术发展较快,中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正相继开发使用。焚烧具有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程度高的特点,焚烧技术可以把垃圾燃烧产生的热量变成蒸汽,用来发电,同时可以使垃圾体积减少80%~90%。因此在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而土地资源紧张的国家受到欢迎,并且所占比例呈逐

年上升趋势。但是,不是任何垃圾都可以焚烧的,在不提供辅助燃料的条件下,垃圾能够保持稳定自燃的基本要求是低位热值大于4180kJ/kg,含水率低于55%。而且垃圾焚烧存在二次污染问题,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烟气,如果条件控制不好,未经分选的含氯塑料等物质还会产生剧毒物质二噁英;垃圾焚烧处理成本较高,几乎是其他处理方式的5~10倍,限制了它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

根据本项目点的特点,本项目示范区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对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其处理方式为可再生垃圾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和生物质垃圾堆肥处理、其余不可回收垃圾填埋处理和有害垃圾专门处理等。

6.2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模式

项目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模式采用:户分类—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处理转运模式,工艺流程图(图5-8)。

图5-8 生活垃圾转运工艺流程 6.2.1户分类 1)垃圾分类原则

户分类是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基础,根据示范区目前的经济状况、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环境卫生现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单,如表5-3所示。示范区内分类垃圾处理原则如下:

a .可回收垃圾如金属、塑料、玻璃等放入可回收垃圾桶内进行回收循环使用。

b .不可回收垃圾如无机垃圾、厨余垃圾、生物质垃圾等放入不可回收垃圾桶内,定期清理。

c .有害垃圾,如电池、医疗垃圾、农药瓶等放入特殊垃圾池。表5-16 生活垃圾分类、种类及推荐分类收集工具

2)户分类方案

由于xxx 县项目区农村人口密度大,垃圾产量一般较大,按照每人每天产生垃圾1.2 kg计算,项目区内每天产生垃圾达到40.03 吨,每户配置一套垃圾桶(含1回收垃圾桶和1个不可回收垃圾,单价200元),实物图如图5-9。

(20L)

可回收垃圾桶(80L)不可回收垃圾桶 图5-9 分类垃圾桶

各村产生的垃圾及预算见表5-17。

6.2.2村集中

垃圾收集采用定点、定时上门收集。主要是将各户垃圾收集桶中的垃圾收集至垃圾车,然后再运输至村垃圾收集池。在各个村内设置垃圾收集池,按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技术规范,每50-100户配一台保洁车,按每120户配1台保洁车

(每台单价1200元)和1名保洁员。共需68辆保洁车和68名保洁员,每100户配1个垃圾箱(6m 3,每个单价2100元)。另外,每个垃圾箱配特殊垃圾收集池1个(每个单价3000元),收集池划分为四格,分别收集装盛农药瓶、医疗垃圾、废旧电

池和其他有毒垃圾。该类垃圾定期清理、消毒及其他特殊处理。保洁车和组用垃圾箱实物图如5-10。

保洁车 组 用垃圾池

图5-10 保洁车和组用垃圾池

村集中保洁车、村垃圾收集池和特殊垃圾池及预算见表5-18。

6.2.3村到乡镇垃圾转运

根据村的分布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技术规范,拟安排平均每21个垃圾箱配置1辆垃圾转运车,三天一次。垃圾收集车由乡镇统一、合理调配,将分类垃圾分类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建设在安平镇。主要设备及费用如表5-19所示。

表5-18 村到乡镇垃圾转运主要设备及预算

5.6.6人员配备

在人员配备方面,聘用保洁员时,优先考虑低保户、困难户、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员及“五老”人员,司机优先安排退伍军人。根据村人口数或分拣处理场覆盖人数确定配备保洁员,负责清扫村内公共场所、清运垃圾箱中的垃圾到垃圾分拣场,并进行分类处理,做到设施精简,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垃圾处理工作。

示范区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的主要运行费用为保洁员工资与垃圾收集运行费用。保洁员工资按800元/月,司机人员工资1000元计算,垃圾收集车每次运行费用100元,中转车每次按照150元,每3天收集1次,1个月10次计算。

第七章 项目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7.1国内外畜禽养殖粪便处理技术

目前国内外处理畜禽粪便的方法很多,较为常见的有 ①生物法:厌氧消化、好氧消化;② 化学法:药物混凝沉淀、高压高温法、湿式氧化处理;③ 粪便污泥自然处理法等。

(1)厌氧消化处理:厌氧消化是一个复杂的生物学过程;粪便中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等,在缺氧的条件及微生物的作用下,有机物可转化为甲烷。

(2)好氧处理法:利用好氧菌进行消化的过程,称之为好氧消化。好氧消化的速度较厌氧消化快,但需要大量氧气,要消耗能量。

(3)药物混凝沉淀法:在粪便中加入适量化学药剂,使粪便发生絮凝作用,并通过沉淀分离。该方法的投资及运行费用较高。

(4)高温高压处理法(湿式氧化法 :粪便中的有机物,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经过约1小时连续不断地氧化分解可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

(5)高温堆肥法:将粪便按一定比例掺入垃圾中,应用高温堆肥的方法进行处理。

7.2国内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 ⑴、养殖污染物“上山下乡”

对于山区的养殖散户,可以采用上山下乡技术方案,即粪尿全部排入传统的沤粪池发酵,发酵后变成液态肥,到山上浇灌果树、茶园、油茶园等,下乡则浇灌稻田、菜地等,实现污染物减量排放。

⑵、种养平衡技术

在农业生态系统中,氮磷等养分一般按土壤→植物→动物→土壤的途径流动,构成农业生态系统养分循环的最简单形式。其中动物排泄物于放牧条件下直接返回土壤,或于集约化条件下经农业施肥进入土壤。如果进入农田的动物排泄物超出了作物对养分的需求,便存在向环境流失的危险。因此,可用现有规模条件下畜禽养

殖产生的N、P 量,除去采用一定技术消减的N、P 量,来计算剩下的N、P 量对土地面积的需求量。对比现有土地量,看是否能够满足对畜禽粪养分的消纳的要求。

该技术要求种植面积与养殖规模协调一致,每头猪需要一分地的农田进行消纳。

⑶、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及其配套技术方案

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零排放养猪及其配套技术是以锯末、谷壳等有机物作为垫料(50公分厚),在垫料中加入添加剂(2公斤/平方米),内含有高活性的有益菌群和微量元素及杀虫、灭卵中草药、粪尿重金属钝化剂,对猪粪尿进行即时快速发酵、分解、吸附、杀虫、灭卵、钝化等作用,长期保持栏舍干爽洁净,气味清爽,无蚊蝇滋生,不需用水冲洗,内外环境得到全新的改善。该方法可增加生猪运动量、吸收有益营养物质,有利于提高免疫力和肉质。垫料可使用一年以上,猪出栏后,垫料可加工成优质有机肥,实现生猪养殖废弃物零排放。从根本上解决了养殖业发展用地“瓶颈”和环境污染,对保护环境、减少成本,提高养猪效益、改善猪肉品质等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图5-11 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 ⑷、生态能源型技术方案

该技术利用沼气池作为物质转化单元,畜禽粪便、废水在沼气池内经厌氧消化处理和沉淀或固液分离后,沼渣、沼液作为优质有机肥料用于绿色食品生产;沼气作为一种能源用于发电或燃用。使养殖废物得到能源、肥料多层次的资源化利用。主要模式有:

a . 畜禽粪便—沼气(燃用)—稻、菜、果、鱼生态技术 b . 畜禽粪便—沼气(发电)—稻、菜、果、鱼生态技术 ⑸、有机堆肥处理技术

主要模式有:①自然好氧堆肥法,该技术是利用微生物分解粪便中的有机物,是好氧发酵的一种。堆肥发酵后,畜禽粪便中易分解的有机物大部分被分解。既抑制了臭气的产生,又分解了对作物不利的

物质。②工厂化生产有机肥技术,该技术即将养殖粪便作为规模化有机肥生产的一种原料,实现养殖废物的综合利用。

7.3项目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

7.3.1项目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艺选择方法

项目区养殖户的规模、位置、地形地势条件均有差异,工艺选用时应因地制宜,采用最合适的治理模式。在所有的治理技术中,首先考虑种养平衡,每亩农田和耕地可消纳10头猪场产生的养殖废弃物,只有养殖户用地消纳不了的部分再考虑后续废水处理系统,此技术不仅减少了化肥用量,减少了养殖户投入,还可起到改良土壤,发展生态经济。养殖规模小于20头的养殖散户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根据种养平衡技术原理,只需有2亩以上的田地即能消纳猪粪量,一般农户家均能满足此要求。因此,该类型养殖户可将“种养平衡”技术和 “上山下乡”技术有机结合,粪尿全部排入传统的沤粪池发酵,发酵后变成液态肥,到山上浇灌果树、茶园,下乡浇灌稻田、菜地,实现污染物减量排放。养殖规模2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户,采用能源生态型(物质循环利用型生态系统 技术,建设沼气+稻、菜、果、鱼系统,粪尿进入沼气池发酵,发酵后的沼液、沼渣先贮存起来,用于稻、菜、果、鱼的施肥,剩余无法消纳的沼液进入后续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使之达到处理要求后再排入周边水体。后续污水处理工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工艺。养殖规模20头以上,用地非常紧张,无法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且周边种植面积较少,无法消纳养殖废弃物的,需采用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技术,建设零排放猪舍,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的目标。临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居民聚集区、交通要道的养殖户,需采用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技术,实现零排放。

7.3.2项目区养殖污染治理工艺设计

1)、20头以下养殖散户“上山下乡”技术 ①工艺流程:

②工艺流程说明:

养殖粪、尿全部进入传统的沤粪池,经发酵后变成液态肥,施用于果园、茶园、稻田、菜地等地方,使粪、尿变废为宝,减少化肥的施用量,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环境效益。③工艺参数

池体结构:地下式砖混结构,钢筋砼盖板。池体容积:4-8m 3。数量:建设数量为753套。2)、20头以上能源生态型技术 ①工艺流程:

有机肥厂(如果有)②工艺流程说明:

经干清粪后的粪、尿进入沼气池,经发酵后产生沼液和沼渣,分别贮存在沼液池和沼渣池中,供果园、茶园、稻田、菜地等地方使用,减少化肥的施用量,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环境效益;无法消纳的过量沼液进入后续的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或氧化塘处理系统,或人工湿地+氧化塘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的清水对外排放。20头以上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入堆粪间处理和处置,可以供果园、茶园、稻田、菜地等地方使用,如果有有机肥厂,可以送有机肥厂。③氧化塘数量、规模统计与数据分析

对已有水塘可改造成氧化塘的情况进行统计,确定具体工艺的选用,氧化塘足够大的直接采用氧化塘工艺,氧化塘较小的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工艺,无氧化塘可利用的采用人工湿地工艺,对于20-50头小型养殖户采用种养平衡技术。

表5-22项目区养殖户水塘情况统计表

④工艺参数 沼气池系统设计:

池体结构:地下式钢筋砼结构+砖混结构。

设计规模:按养殖规模分为12型、30型、50型、70型和100型五种规格。12型沼气池系统、20-50头: 设计参数:

沼气池:12m 3,地下式钢筋砼结构; 沼液池:4m 3,地下式砖混结构; 沼渣池:2m 3,地下式砖混结构; 初沉池:1.5 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堆粪间:3㎡;地上式砖混结构。型沼气池系统、50-100 头: 设计参数: 沼气池:30m3,地下式钢筋砼结构; 沼液池:8m3,地下式砖混结构; 沼渣池:4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初沉池:2 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堆粪间:4 ㎡;地上式砖混结构。50 型沼气池系

统、100-200 头: 设计参数: 沼气池:50m3,地下式钢筋砼结构; 沼液池:12m3,地下式砖混结构; 沼渣池:6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初沉池:3 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堆粪间:6 ㎡,地上式砖混结构。70 型沼气池系统、200-300 头: 设计参数: 沼气池:70m3,地下式钢筋砼结构; 沼液池:16m3,地下式砖混结构; 沼渣池:8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初沉池:4 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堆粪间:8 ㎡,地上式砖混结构。100 型沼气池系统、300-500 头:

设计参数: 沼气池:100m3,地下式钢筋砼结构; 沼液池:20m3,地下式砖混结构; 沼渣池:10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初沉池:4 m3,地下式砖混结构; 堆粪间:10 ㎡,地上式砖混结构。废水处理工艺参数: A、种养平衡型 设计参数:此类型养殖户一般养殖规模为 20-50 头,根据种养平衡技术原理,养殖户只需有 2-5 亩田地即能消纳养殖废物。经过干 清粪,剩下的猪粪尿经沼气池发酵后的沼渣、沼液完全可在农户自家 消纳。数量:56 套。B、人工湿地型(即沼气池+人工湿地): 50 型人工湿地系统、50-100 头: 设计参数: 人工湿地:50 ㎡,深度 0.5m,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植物; 数量:14 套。80 型人工湿地系统、100-200 头: 设计参数: 人工湿地:80 ㎡,深度 0.5m,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植物; 数量:8 套。

型人工湿地系统、200-300 头: 设计参数: 人工湿地:150 ㎡,深度 0.5m,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植物; 数量:10 套。200 型人工湿地系统、300-500 头: 设计参数: 人工湿地:200 ㎡,深度 0.5m,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植物; 数量:3 套。C、氧化塘型(即沼气池+氧化塘): 对现有水塘进行清理、修整,局部种植水生植物,见表 5-23。数量:5 套。3)、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技术 ①工艺流程: ②工艺流程说明: 养殖粪、尿全部进入多功能生物活性垫料床,利用垫料床内的微 生物对猪粪、尿进行分解,使用过程中只须按时对垫料床进行翻动,使粪、尿尽可能均匀地与微生物接触,更换的垫料可加工成有机肥。③工艺参数

结构型式:半地下式砖混结构,垫料区设防雨棚,底板做防渗处 理,周边设排水沟保持垫料层干燥。需用面积(室内原猪舍改造型):1.1 ㎡/头; 需用面积(室外新建型):0.5 ㎡/头。④项目区多功能生物垫料型 7.3.3 项目区养殖污染治

理投资概算 A、20 头以下养殖散户投资概算 表 5-26 小型养殖散户污染治理投资概算表 说明:散户整治比例按 80%实施,20 头以上按 100%实施,沤粪 池容积根据养猪数量为 4-8m3,取费时平均按 6m3 计算。

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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