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责任书
以下面的内容进行修改应该可以交差!
一是要求各生产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实行预防交通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评。
二是要求各生产企业要确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机制,确保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或群众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各企业每月末要定期向交警大队报告一次产前产后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
三是要求各生产企业确定的交通安全管理员每天要把产前产后道路交通运输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资料(主要记录车辆类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驾驶员通讯方式、行驶路线)。安全员每次向驾驶员交待清楚行使路线应注意的事项,危险化学品装卸注意事项其它应交待的安全事项。
四是交警大队应将对各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单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得力,无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
五是对不履行本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交警大队将责令限期整改,如不改正的,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及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责任状”的具体内容为:落实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及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强化车辆管理,预防因管理不善而导致伤亡事故;严禁危化品运输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车及酒后驾车等行为;危险品运输须按指定路线、时间运营,遏制因疏忽安全而引发的责任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等。交警部门要求辖区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管理人员,务必按照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分期、分批参加集中统一培训,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上岗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交警部门还与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责任书
以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原则结合我厂化检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此说明管理责任书。
一. 品质管理科负责人全面负责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 购买:由使用人员提出书面报告申请,经厂部及安保部门审批同意后购买
三. 存储: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存储管理制度,并建立台账,记录每次使用情况
四. 使用:使用登记制度,使用量计入台账,并且实行月汇报制度,报由安保科备案
五. 加强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外流出工作范围,严防危险化学品私用、出现事故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救援措施
六. 因疏于管理和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损失,将视其情节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附件: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附件:
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化学危险品,系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第二条 凡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销毁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危险品的采购
第四条 实验室根据任务提出申购危险物品计划,经实验室负责人拟定数量,报部门领导批准,严格按危险物品申购计划采购。第五条 实验室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项工作,并要求供应部门由专人负责采购。
第六条 采购进来的危险物品,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要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发生事故。三. 危险物品的保管 第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保管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3、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4、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第八条 剧毒药品的保管
1、剧毒药品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剧毒药品贮存,要设有专柜。
2、剧毒药品的保管,应有专人管理。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要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保管人员在配发剧毒药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4、剧毒药品,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药品混放。
5、剧毒药品柜内,应有所存剧毒药品卡片账。
6、剧毒药品的瓶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防止搞混,发生事故。第九条 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 危险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厂安保科。
第十一条 有关领导,每检查一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四. 危险物品的使用
第十二条 实验室领取危险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手续制度,领取人要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签收,不准疏忽大意。第十三条 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做到需要多少领多少,不准过多领取。
第十四条 实验室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场,并按规定填入使用登记薄。若有剩余必须妥善保存,用过的容器、器皿、废溶液等要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五.“三废”处理办法
为减少环境污染,有效地管理实验室废液的分类、收集及处理等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我国废弃物管理规定,任何具有下列一项或多项特性的废液,定为有害废液。
1、易燃性:废液的着火点等于或低于60℃时,即为易燃性废液。
2、腐蚀性:pH值在2.0以下或12.5以上的废液即为腐蚀性有害废液。
3、反应性:具有化学不稳定性,能与空气、水或其它化学药剂起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爆炸。
4、有毒性:指废液对生物体构造成破坏或引起功能紊乱,此种废液可能经由皮肤、呼吸或口服而导致急性或慢性疾病。
5、传染性:指带有生物或寄生虫,而能使人类或动物致病的废弃物。
6、生物累积性:指化学物质通过呼吸、吞食或皮肤吸收进入生物体后,难以代谢和排泄而在体内短暂或长时间存在累积至疾病产生的废弃物。
7、致突变性、致癌性或致畸胎性:指废弃物内含某种物质,能使生物的遗传基因产生结构上的永久改变,或能诱发癌症,或导致后代躯体或官能缺陷的废弃物。六.废液的处理办法
自2009年5月5日起,在其安全性及污染防治限制范围内,实验室废液处理前,应依本规定处理。
1、微量化学物质可直接排入下水道。一般情况下,微量泛指清洗玻璃器皿的残存量。
2、原则上具有上述特性、浓度或数量足以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液体废弃物,不得排入下水道。应将该类废液分类,以500mL安全容器收集储留,并在容器外壁用卷标纸明显标记出废液种类、名称及浓度,危险性药品应有明显标注。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将平时产生的废液暂时储存,不得随意弃置,严禁把废液放在垃圾间。
3、大部分空的化学试剂盛装容器均可视为一般废弃物丢弃,集中放置于垃圾间。所谓空容器泛指化学物容器经正常使用而容器内部仅存附着表面的微残余量的容器。
4、若所使用的化学药品是属于环保局公告的毒性化学物质,则储存该类化学物质的容器均应适当溶剂冲洗后再置于垃圾间,然经冲洗后的溶剂废液则应当作有害性废弃物处理。
5、对于过期的化学药品丢弃时最好使用原包装,尤其是对固体废弃物或少量的毒性废弃物。
6、化学废液混合前应考虑其兼容性,贮存兼容废液种类不能太多,否则会影响进一步处理。一些较易产生爆炸危害的混合物列举如下:(1)迭氮化纳与铅或铜的混合;(2)胺类与漂白水的混合;(3)硝酸 银与酒精的混合;(4)次氯酸钙与酒精的混合;(5)丙酮在碱性溶液下与氯仿的混合;(6)硝酸与醋酸酐的混合;(7)氧化银、氨水、酒精酸种废液的混合。其它一些极容易产生过氧化物的废液(如:异丙醚),也应特别注意,因过氧化物极易因热、摩擦、冲击而引起爆炸,此类废液处理前应将其产生的过氧化物先行消除。
7、可燃性液体废弃物应收集在通风良好的储存空间,并设置灭火防火设备。
8、废弃物储存容器应加慎选,对大部份的化学物质而言,聚丙烯(PE)材质最具耐受性,填装时应尽可能装满(容器容积的2/3左右),以便于运送和集中处理,容器必须无破损,任何储存时间所有容器均应密封。
9、所有容器外表应保持干净,方便人员搬运。
10、若有需紧急处理的废液,可打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品质管理科 2009年5月5日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是实验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中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二、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的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健全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逐级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制,确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校长、总务主任及管理员共同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认真学习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六、承担实验课的老师要对实验产生的固废物、空容器、变质料、废溶渣、废溶液等妥善处理和规范处理,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和随意丟弃。
七、化学品橱柜实行三人三锁管理制度,化学药品必须同时经三人同意才能提取使用。
实验室名称: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负责人: 总务主任:
校长:
年月日
第四篇: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书
油房庄乡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户:
为了明确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由乡政府与你们签订此责任书。
一、乡政府对全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个体经营户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本责任书所称的个休经营户是指在油房庄乡辖区内从事成品油零售、油漆零售、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贮藏运输等活动的个体户。
三、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无证照、证件不全或证件过期的个体经营户一律不得从事危险化学生产经营活动。
四、危险化学品个体经营户对销售、储藏、运输等方面引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或关于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乡安监办,不得瞒报、谎报。
五、所有个体经营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工作人员要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并定期对员工培训,员工要着行业服装,消除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真正做到-1-
有备无患。
六、各经营户要自觉接受和配合乡安监办的管理和检查。
七、要建立物品采购日志,要填写清楚被采购者的姓名、物品种类、地址、联系电话,要从源头上保证安全。
八、对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个体经营户,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一份,经营单位一份。
十、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执行。
乡政府负责人签字:顾剑峰
经营户签字:
油房庄乡安全监管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书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书
车号:
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危运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危运行业的重要性,保证安全运输,预防交通、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公司安全经理要带领安全员做到对所有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进行岗前、转岗安全教育培训,从源头上做好监管。杜绝没有经过培训的、没有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做到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运输的法律、法规,上情下达,要利用典型事故案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从思想上树立起重视危运安全的意识,确保运输安全。
二、安全员要在安全经理的领导下加强车辆管理,做到每月至少一次对公司的危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记录包括:对被检查车辆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定期复查结果等内容,由检查人员、被检查车辆负责人签字。如被查车辆不在公司,在外执行运输任务,要用电话通知该车负责人,在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报告安全经理后,按经理安排及时修理,确保安全。该车回公司后由公司安全员进一步检查,确保该车安全状况良好,并填写检查记录。
三、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规、条例。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执法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交警、运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四、驾驶员、押运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严禁饮酒、疲劳驾驶。坚决杜绝超载、超速行为,牢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做到礼让三先,确保行车安全。
五、车辆驾驶员要做到出车之前要检查车上所有证件是否齐全,同时要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件,项目包括: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仪表工作情况以及灭火器、导电带、冬季防滑链、警示标志、轮胎气压、机油、冷却水、螺丝紧固等,同时也要查看罐车的安全附件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做到病车不上路。同时要检查随车的各种应急救援物品是否齐全,以备不时之需。
六、遇到冰、雪、雨、雾天气,司机要根据天气、道路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停车下来查看路况,或在他人的指挥下,低速谨慎驾驶,一定要确保行车安全。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在城市主干道,村庄附近及人员聚集地方乱停乱放。
七、装卸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装卸,不得野蛮装卸。按照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严禁混装,承担货物运输安全责任。运输途中,押运员要对所拉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看是否有泄漏、温度变化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应急预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八、严格执行车辆例保制度,所属车辆必须按时参加二级维护,定期参加技术等级评估,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掌握相应车辆运输安全知识,爱护车辆,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车辆在行驶途中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或交通事故,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相互配合,按照公司预案采取安全措施,同时查明情况,做先期处置,处理不了的,要马上分头报公司安全经理和分别报警等待救援,同时疏导交通,以免车辆、行人误入扩大事故。
九、上述各条双方应严格执行,否则,发生意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驾驶员:
安全经理: 押运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