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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8-1107163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7 12:55: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环保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乡镇环保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我县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乡镇环保办公室的职能,进一步提高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更好地加强全县环保队伍建设,促进基层环保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于202_年在各乡镇设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乡镇环保办公室在我县基层环保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发现,由于乡镇环保办公室人员少、环保执法权限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乡镇环保工作更好地开展。为进一步促进乡镇环保工作,县环保局拟依法制定《莒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办法》,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部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行使。建议各乡镇政府给环保办公室刻制“××乡(镇)人民政府环保办公室”的公章,以便于签订委托书并用于今后的乡镇环保办公室日常工作。乡镇环保办公室要依据受委托权限,制定本乡镇年度环保工作要点,并把环保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议程,经常部署和检查,确保辖区内环保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都要认真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指导辖区内排污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

度,同时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辖区内环境突发事件,并及时协助处理。要做好本辖区内环境污染源调查,搞好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工作,配合组织开展各项环保整治专项行动。要根据县环保局授权调查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对所承办的环境信访要切实做到专人负责,专项办理,按时上报或回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集体上访情况。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或无环保审批手续且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项目,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报经当地政府同意,组织本乡镇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强制其停产,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环境信访案件实行转办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的效率。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大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日益增强,省(市、县)政府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陆续设立了省(市、县)长公开信箱、公开电话、手机短信平台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对于各级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广开言路、改进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广大群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县环境信访量逐年递增且趋于复杂化,202_年,环保局共受理环境信访216件,仅上级部门转办就有104件,其中162件在乡镇,且分散、隐蔽、重复上访率高,县环保局执法能力不足的状况越来越突出,导致信访办案人员虽竭尽全力,仍

不能及时处理所有信访案件。对此,自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委托书签订之日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环境信访案件实行转办制度,在县环保局信访办受理的同时转各乡镇环保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各环保办公室要站在促进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切实按期办理好每一件来信来电,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各乡镇环保办公室必须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做到不推诿、不敷衍,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办理;对条件暂时不具备、在较短时间内不能办结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重大事项的办理,应及时与县环保局保持联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环保局配合查处。对于一些突发性紧急事件,要急事特办,快速行动,快速办结。办理工作要坚持“三查一见一回访”,即:查批示件反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清、查办理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查处理措施是否到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实行与群众见面制度,要落实好先回访后结案制度。办理结果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加盖公章报送莒县环保局信访办公室(传真:3909909);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jxhbjxfb@126.com)。

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各乡镇环保办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切实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不得漏管、托管,同时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重点项目

实行一企一档。各乡镇环保办要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清洁生产要求的,一律不准转报。辖区内建设项目严禁未批先建,对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私自开工建设的,原则上先予处罚再予审批或向上级环保部门转报。环保办日常加大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项目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责令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对严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且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进行处罚。

四、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各乡镇环保办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尤其要加强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管理,督促、指导养殖场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控制“白色污染”,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焚烧,进一步提高有机、绿色及无公害食品种植面积。有条件的乡镇、村要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市级)生态村、省级(市级)绿色学校、绿色教育基地等。

五、进一步完善督办措施。督办制度是提高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率的有效抓手,要进一步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对环保办公室的上报件、反馈件、下达的通知书建立审核制度。经审核,对未按规定办理的事项,一律退回重办。二是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久拖不办、推诿扯皮的事项,经书面催办后仍未及时办理的,转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督办;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依法

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坚持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以《简报》等形式,通过政务网将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办理情况予以通报,并及时将县政府领导批办的事项办理情况分别呈相关领导阅示。

六、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出台莒县乡镇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落实乡镇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年底按分值严格计入乡镇环保考核,对乡镇环保工作开展好、群众满意率高的进行表彰,总结推广其工作经验;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将进行重点督办,并视情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县政府、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咸宁市进一步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2_〕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能力建设,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使统计调查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统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统计调查系统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决策科学化进程的推进,统计调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日益丰富,目前已涵盖了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农村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畜禽监测、企业景气指数、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常规调查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文明城市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专项调查以及临时性单项快速调查。

(二)统计调查数据是政府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信息。统计调查系统在为中央和省提供调查信息的同时,也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翔实的基础数据、基本情况,同时也为核算地方生产总值提供价格指数依据,为综合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相关基础资料,是量化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认识市情、县情的重要渠道。

二、支持统计调查系统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

(三)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权威性,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独立性。国家统计局统一的制度方法是统计调查工作的行为准则,全市统计调查系统必须严格执行,不断提高制度方法的执行能力;由统计调查系统承担的各项调查任务,由统计调查系统独立组织调查,独立上报调查结果,并对调查数据采集、审核、评估、上报和发布实行严格的监督,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严格调查网点管理。调查网点是调查数据的源头,其代表性与数据真实性对总体推断十分关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调查工作宣传和调查点、调查户的思想工作,加大行政支持力度,落实调查补贴,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度。抽中调查点、调查户不能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五)加强辅调员队伍建设。支持统计调查系统配齐、配强调查网点的辅调员队伍,承担统计调查任务的乡镇办统计人员为辅调员,每个调查点或10户调查户选配1名辅调员,负责协调和落实本辖区的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加大对辅调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落实必要的待遇,确保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六)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统计调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改善市、县统计调查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建立联网直报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七)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广泛开展《统计法》、统计调查目的、意义的宣传,使调查对象明白接受统计调查是《统计法》赋予的法定义务,提高其接受调查的自觉性。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调查数据和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拒报、瞒报、虚报、迟报统计调查资料的调查对象和篡改、干扰统计调查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八)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统计调查系统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调查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可信。执行统计调查数据下管一级制度。密切和市、县级统计局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建立重要数据协调机制,实行数据共享。

(九)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服务水平。要不断创新统计服务方式方法,提高进度分析的及时性和专题分析的针对性,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分析研究水平。

三、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

(十)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统计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序列进行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统计调查改革的各项措施。

(十一)支持统计调查队伍建设。进一步支持统计调查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把统计调查系统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调配、培训等予以考虑;加强对调查队辅调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在人员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十二)改善统计调查工作条件。要将统计调查的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装备水平、办公条件等纳入相关规划中予以统筹安排,支持统计调查系统改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数据处理设备等工作条件,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效率。

(十三)切实保障统计调查业务经费。各地、各部门要保障辅调员和记账户补贴按时足额到位,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统计调查系统直接、及时、足额按季度发送到调查对象手中;今后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专项调查所需

经费,根据调查规模给予必要支持。统计调查系统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业务经费。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第三篇:环境保护计划工作意见

一、*年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我区的环保工作有了新的成就,基本实现和完成了202_年提出的计划目标和任务。*我区城区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90%,饮用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达标率100%;北沙河入黄河口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按功能区达标。

(一)污染控制与污染防治成效显著。重点开展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固废治理工程”。

--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控制燃煤污染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不懈地狠抓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成烟控区11.2平方公里,实现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支持下,完善了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实现了我区环境空气监测的自动化、科学化。面对全区工程开工面积增大的实际,我们不断加大对建筑工地和扬尘渣土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一是对开工工地进行登记备案;二是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制度,规定运输路线;三是加大对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管、防、打”并举,建筑垃圾渣土无序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一律做到:挂(悬挂防护网)、净(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场地干净)、撒(定期撒水,防止污染)、围(现场采用实体围墙或彩板墙围档)、盖(严禁渣土运输车辆途中沿街撒漏),有效的控制了扬尘污染。政府领导,多部门参与、联合执法,集中清理取缔违规石子厂、采矿场31家,停办了采矿证,全部限期拆除了开采设备;建立了矿山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反复回潮”现象的发生。长清热电厂结合技改工作,对除尘设备进行了改造,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燃煤含硫低于0.65%,确保了外排污染物的稳定达标。长清第二水泥厂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不断提高粉尘技术处理能力。*创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增上先进污染设备,改生产工艺,并投资3000万元,新建了脱硫除尘设施。严格执行《*市*大货车违章进市及噪声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采取两级把关,互相监督的措施,加大车辆审验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在车辆审验工作中严格把关,对汽车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年审,不准上路行驶,直至整治合格,全年共年检机动车12528辆,尾气首检合格率98%,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80%。

--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碧水工程。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了《北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为北沙河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加快,一期土建工程、预处理工程、办公楼、配电室、污泥压滤机房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备正在安装,争取年底投产运行,实现日处理污水2.5万吨。开展了严查水环境污染专项行动,对近70家污水排放单位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划定了污水排放大、中、小户和污染危害重、中、轻单位,依法下发了限期治理通知了30余份,在我们的督促下,重点污染源佳宝集团第二奶牛厂完成了废水的治理,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加强了对三产服务业所排污水的控制,及时处理了多起污水污染环境的来访案件。在我们的有力工作下,城区餐饮、洗浴等服务行业都采取了简便宜行的污水治理措施,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切实做好大学科技园的污水防治工作,对于大学科技园入驻的各大高校,我们在市局的帮助下均督促已入住学生的院校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基本达到了中水回用的目的。

--以创建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202_年开展了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新建噪声达标区面积6.8平方公里,实现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并按照“安静小区”的创建标准,建成长清一中职工公寓“安静小区”一处,顺利通过市局验收。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城区及办事处、乡镇驻地场所的噪音污染整治,对违反规定的一律给予治安处罚。中、高考期间,对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时间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应考环境;实行昼夜巡查和随时接访制,有效地遏制了居民区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在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机动车辆行驶路线,设置禁鸣标志,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控制交通污染源,为市民营造了良好生活、学习环境。

--以固体废物防治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对全区13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区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年全区医疗废物纳入全市集中处置,处理率达90%以上,避免了二次污染的发生,阻断了传染性疾病的末端传播渠道。全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实现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二)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202_-202_年环保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均达到1%以上;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202_年已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又被省法制办评为先进单位;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并将环保教育与环保公益活动融入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环境观、资源观、发展观,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珍惜自然、创造绿色生活的社会责任感。全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100%,创建各类绿色学校14所。

(三)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巡查、突查、暗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积极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活动;202_年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30件,取缔“十五(土)小”企业3 家,限期整改18家,查处率100%。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法规,做到程序合法、解缴及时、票据管理规范。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加强环保110和信访机制建设,保证了出警及时、处理及时。共接访42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未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建立了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有效控制了辖区内污染事故的发生。四是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贯彻清洁生产、以新带老、局部削减的原则,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202_年全区共审批各类项目25个。验收各类环保项目4家,拒批属于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建设项目3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100%。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走新型我业化道路,引导*三九益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清第二水泥厂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的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排污总量。长清第二水泥厂、*三九益民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存在问题:

1.环保宣传、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资金紧张,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环保工作的开展。

二、*年环境保护计划目标

全区SO2排放量控制在1833吨以下,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077吨以下,COD排放量控制在2105吨以下,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城区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5%,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气处理率99%,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5分贝,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0%。

三、*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1.积极组织《*二00三年环境保护计划》的落实,将环境规划的阶段目标任务具体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并强抓落实工作,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使环境与经济发展做到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有新突破

建立、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不合格、已被淘汰的炉具坚决取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综合利用,支持采用新型的高效处理设备,积极推广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强烟控区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按计划完成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复查任务。加强汽车尾气监督管理,提高型煤普及率,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减少污染源。在水泥粉尘治理方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3.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对于重点污染源实行浓度与总量控制原则,削减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防止新的重大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水污染严重的状况。年末,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并建设除磷脱氮、污水回用设施,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辖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4.噪声和固体废物方面

采取有效措施,使城区内道路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城区区域噪声平均值在控制55分贝以内,严禁在城区内新上噪声污染企业,完成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复查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理,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100%,医疗废弃物实行集中收集焚烧处理。

5.认真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对污染重、危害大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速度,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和推广,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严禁从事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我区的生态环境。在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城市周围设立秸杆禁烧区域并落实禁烧区责任和措施。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化肥、农药的亩均使用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对石材开采业的监督管理,降低山区植被、地质地貌的破坏程度,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四、*年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1.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决策者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督与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断提高全县的环境质量。

3.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三同步”发展方针,统筹规划,依法决策,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严格限制和禁止新上能耗高、污染重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消灭污染。

4.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促进污染治理

建立企业为主,财政收入、银行贷款相辅等多种筹资渠道,为企业治污提供更多支持,对不达标或超大型总量排污的企业要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利用经济手段来促使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5.积极开展环境科研监测工作,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环境发展,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水平,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产业服务体系,加强环保产业的管理。

6.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调度检查,确保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如期完成实现。

第四篇:进一步加强老年工作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2_〕19号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我省老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在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老龄工作组织建设、道德建设、舆论宣传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切实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开创我省老龄工作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2_年,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126万人,占总人口的12.87%,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15万人。老龄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是我省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对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发展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意识,积极解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服务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真正体验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为适应老龄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适合省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快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市(州)级统筹。从法制上规范和防范养老保障风险,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在3年内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继续发挥土地养老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衔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研究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完善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拓宽服务范围,坚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疾病负担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老年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制度,逐步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补贴金标准。

三、建立健全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让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惠及老年人。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202_年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农

村居民的总体目标。各级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村贫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大病救治的补助工作。切实加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医疗机构应采取继续教育等措施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救助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及时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快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对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和改建一批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老年活动场所和社会福利设施。202_年,大中城市和县(市、区)要新建或改(扩)建1至2所老年活动中心,平原地区、丘陵地区乡镇、街道应建立老年活动室,盆地周围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镇要力争建立老年活动室,鼓励、帮助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站。农村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应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安排解决。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的综合性服务网络。在大中城市试点建设“爱心护理院”,逐步实现90%以上大中城市和县(市、区)城区建立1所以城乡养老为重点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目标。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代养、寄养老年人的综合服务场所。根据社会需要和老年人自愿的原则,引导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和老干部、老专家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着力加强乡镇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开展自费代养业务,扩大服务范围。在老年福利设施的资金和项目安排上重点向农村倾斜。

积极推进老年服务社会化,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精品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发展,力争202_年末,大中城市和老年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建设1所示范性老年公寓。

五、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遗弃、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打击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邪教组织和愚昧迷信活动。“十一五”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要适当安排资金用于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抓好社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保证老年人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对拒绝赡养或虐待父母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认真制定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加强监督检查。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时要继续落实好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公交客运部门要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方便。依法规范老年人的社会集资行为,农村老年人在承担筹资筹劳方面要酌情给予照顾。各级人民政府在实行百岁及百岁以上老人人均每月不低于100元长寿补贴金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为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制度。研究制定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座城市公交车、城乡贫困家庭老年人去世的丧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的政策。要将贫困纯老

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学费应予减免。

六、积极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各级文化体育部门要把老年教育、文化和体育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努力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加强现有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老年文化和体育事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尚未建立老年大学的市(州)和县(市、区),“十一五”期间应兴办1所老年大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办老年学校,力争202_年末全省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0所。加强对老年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老年文化市场,倡导基层文化的创新发展,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作品。建立健全基层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加强农村老年文化建设,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加强道德和法制建设,强化全民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老年专栏、开设老年节目、办好老年刊物和街头板报、组织文艺演出、开展“敬老宣传月(周)”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倡导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及时宣传敬老先进典型,营造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

县级以上老龄工作委员会是本级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老龄办作为民政部门代管机构和老龄委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老龄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老年人口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工作。对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队伍要积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做好老年群众组织负责人的能力培训工作,强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九、明确任务,齐抓共管,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老龄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通过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敬老模范乡(镇、街道)、敬老模范村(社区)和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这个载体,进一步明确老龄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到部门,经费落实到项目。涉及老龄工作的部门要把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规划,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省级部门对省级财政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经费要足额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将公共老年服务设施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推进老龄事业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确保老年人与其他社会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意见

开学近两个月,学生中各种苗头开始冒头,安全警惕性有所放松,安全形势严峻,具体表现为:

1、学生方面:

(1)高一学生开始混熟,学生间的矛盾呈激化态势

(2)早恋现象严重

(3)抽烟严重,尤其在校门外小店购买散烟

(4)女生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5)手机上网现象严重

(6)学生间矛盾越来越隐蔽,反馈机制不够通畅

(7)学生迟到、缺课不在寝等情况反馈不及时、请假手续不规范

2、管理方面:

(1)值日巡查不到位

(2)年级检查处理不及时

(3)上课下班老师不管纪律

(4)班主任相关教育有所放松

(5)寝室管理存在漏洞,查寝不到位,学习状态不好

(6)门卫进出口把关不严

具体整治:

1、规范值日,严加管理督查。具体见《进一步规范值日工作通知》。

2、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关注学生假期安全。政教处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利用校讯通发布温馨提示。

3、年级召开教师会、班主任会、学生会(最好每周一次)、学生干部会,层层级级强化安全意识。

4、强化教师责任,对教学口负责,规范教师上课考勤和安全要求,召开音、体、美等专业教师会,强化安全,尤其强化专业老师对专业生的管理责任。

5、教书育人。教学口负责开展广泛的教师课堂活动,要求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

6、活动育人。举行高三学生成人礼、八年级学生告别十四岁活动,利用运动会进行从班级到年级到学校的层层选拔,激励每个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7、加强与公安、工商、交警、质监、公交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尤其加强校门外的小商店、原三里中学校园的安全监控。

8、建立有效的安全反馈机制,加强政教、保卫、学生纪保小组巡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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