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ODM或OEM认证申请说明
关于ODM或OEM认证申请说明
1、ODM模式:生产厂负责设计产品,为一个或多个制造商贴牌生产。
2、OEM模式:制造商负责设计产品,委托一个或多个生产厂加工产品。
3、ODM/OEM协议内容说明:
1)、某型号产品首次申请进行全项测试时若制造商和生产厂不同,则需申请人提供两企业之间(制造商和生产厂之间)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需要制造商、生产厂共同声明产品设计者属于谁:若产品设计者属于制造商,则后续申请可以派生新工厂(属委托加工,为OEM);若产品设计者属于生产厂,则后续申请可以派生新制造商(属贴牌,为ODM)。
2)、ODM/OEM协议除上述内容,还需补充:
A)制造商与生产厂签署的安全生产、销售质量责任
B)生产厂需声明ODM产品各项条件与原已获证产品条件完全一
致(适用于ODM协议)
C)ODM认证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型号差异性对照表(适用于ODM协议)
D)合作的期限
3)、若制造商与生产厂属子母公司,且所有产品的申请都只存在ODM/OEM模式中的一种情况,则双方可一起出具一份通用的OOM/OEM协议,每次申请时上传该份协议。
4、关于合作协议中的其它要求见相关文件规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一部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OEM和ODM是什么意思
OEM是指国际替牌商的替牌生产。
OEM就是类似代加工的形式.简而言之,就是贴牌。
OEM与现代工业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些著名的品牌商品制造商,常常因为自己的厂房不能达到大批量生产的要求,又或者需要某些特定的零件,因此向其他厂商求助。这些伸出援手的厂商就被称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生产商)。如将之引申到IT领域的话,则表示那些进行代工的生产商。例如CPU风扇,Intel或AMD公司本身并不生产,它们通常会找像日本三洋公司这样的专业电机制造企业作风扇OEM生产。ODM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某制造商设计出一种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品牌的制造商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又或者稍微修改一些设计(如按键位置)来生产。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其他厂商减少了自己研制的时间。有些人也习惯性称这些产品是OEM,实际上应该称之为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例如一些日本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实际上就是由台湾厂商代工生产的。事后,台湾笔记本电脑制造商只要修改某些设计细节或配件便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名称进行批量生产。原因在于它们为这些日本品牌作的是ODM而非OEM。当然,我们可以说它们都是从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出来。OEM和ODM两者最大的区别不单单是名称而已。OEM产品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也只能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能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而ODM则要看品牌企业有没有买断该产品的版权。如果没有的话,制造商有权自己组织生产,只要没有企业公司的设计识别即可。
第三篇:OEM、ODM 分别
OEM、ODM 分别
ODM,即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设计商)的缩写。是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受委托方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授权合同生产产品。OBM,即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的缩写,是指专门接受其他企业定牌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而从不创立自己的品牌。某制造商设计出一种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品牌的制造商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
OEM生产,即贴牌生产,也称为定牌生产,俗称“贴牌”,由于其英文表述为Original Equipment/Entrusted Manufacture(译为原始设备制造商或原产地委托加工),因此简称为OEM。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简称OEM,承接加工任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被称为OEM产品。可见,贴牌生产属于加工贸易中的“代工生产”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OEM和ODM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由委托方提出产品设计方案——不管整体设计是由谁完成的——且被委托方不得为第三方提供采用该设计的产品;而后者从设计到生产都由生产方自行完成,在产品成型后贴牌方买走的。生产方是否能为第三方生产同样的产品,取决于贴牌方是否买断该设计方案。OEM产品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也只能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能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而ODM则要看品牌企业有没有买断该产品的版权。如果没有的话,制造商有权自己组织生产,只要没有企业公司的设计识别即可。说白了,OEM和ODM的不同点,核心就在于产品究竟是谁享有知识产权,如果是委托方享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那就是OEM,也就是俗称的“代工”;而如果是生产者所进行的整体设计,那就是ODM,俗称“贴牌”。
产,又或者稍微修改一些设计(如按键位置)来生产
第四篇:OEM与ODM生产
OEM生产,即代工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简称OEM,承接加工任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被称为OEM产品。可见,定点生产属于加工贸易中的“代工生产”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ODM是英语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r的缩写,直译是“原始设计制造商”。ODM是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设计来生产。这样可以使其他厂商减少自己研制的时间。承接设计制造业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DM厂商,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是ODM产品
「原厂委托制造」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是受托厂商按原厂之需求与授权,依特定的条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上游厂商的设计来进行制造加工。
「原厂委托设计」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s)则是在产品设计与发展的活动上,经由高效能的产品开发速度与具竞争力的制造效能,满足买主需求。技术能力足够以後设计能力提升,进而能够开始接案并处理设计开发的相关事务。
ODM的厂商设计方案供应方式: 1.买断方式:品牌拥有方买断ODM厂商现成的某型号产品的设计,或品牌拥有方单独要求ODM厂商为自己设计产品方案。
2.不买断方式:品牌拥有方不买断ODM厂商某型号产品的设计,ODM厂商可将同型号产品的设计采取不买断的方式同时卖给其它品牌。当这两个或多个品牌共享一个设计时,两个品牌产品的区别主要在于外观。
「建立品牌」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发展出自己的企业形象,进而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在工业社会中,OEM
第五篇:3C认证中OEM和ODM的认证流程相关要点
3C认证中OEM和ODM的区别
OEM与现代工业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些著名的品牌商品制造商,常常因为自己的厂房不能达到大批量生产的要求,又或者需要某些特定的零件,因此向其他厂商求助。这些伸出援手的厂商就被称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生产商)。如将之引申到IT领域的话,则表示那些进行代工的生产商。例如CPU风扇,Intel或AMD公司本身并不产,它们通常会找像日本三洋公司这样的专业电机制造企业作为风扇OEM生产。
ODM是指某制造商设计出一种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品牌的制造商看中,要求培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又或者稍作修改一些设计(如按键位置)来生产。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其他厂商减少了自己研发的时间。有些人也习惯性称这些产品是OEM,实际上应该称之为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例如一些日本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实际上就是由台湾厂商代工生产的。事后,台湾笔记本电脑制造商只要修改某些设计细节或配件便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名称进行批量生产。原因在于它们为这些日本品牌作的是ODM而非OEM。当然,我们可以说它们都是从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出来。
OEM和ODM两者最大的区别不单单是名称而已。OEM产品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也只能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能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只要没有企业公司的设计识别即可。
在工业社会中,OEM和ODM可谓司空见惯。因为出于制造成本,运输方便性,节省开发时间等方面的考虑,知名品牌企业一般都愿意找其他厂商OEM和ODM。在找别的企业进行OEM或ODM时,知名品牌企业也要承担不少责任。毕竟产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产品质量不佳的话,少则有受到顾客的投诉,重则可能闹上法庭。所以,品牌企业在委托加工期间肯定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但代工结束后,质量不敢保证。故此,当有的商家告诉你某件产品的生产商是某大品牌的OEM或ODM产品时,绝不要相信其质量就等同于该品牌。唯一能够相信的,是这家制造商有一定的生产能力。
什么是CCC认证的派生业务(OEM,ODM)
1,OEM厂情况:该厂仅是一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OEM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3C认证工厂审查时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2,ODM厂情况: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审核确认,可以免除3C认证工厂审查。(在生产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对产品结构形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可免于3C认证的型式试验《全项》,但可按实际进行确认检测的型式试验。)3,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CKD或SKD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窨。但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则3C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4,在A地生产,B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在A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则3C认证工厂应为A厂,但应审核A厂对B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B厂。
5,Ⅲ类电器工厂:该工厂仅生产Ⅲ类电器产品Ⅲ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Ⅲ类电器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位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6,整机在A厂生产,在B厂仅装一卡及软件,3C认证的工厂应针对A厂应对B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3C认证工厂审查对象应是A厂。3C认证制度中:一般对OEM的不同申请人要进行多次审核,而对ODM的不同申请人却只审一次,余下的作文件审核。
1,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就如A和B两个老板,分别给了张图纸要工厂做个电饭锅,这就是OEM)从定义看出,对不同的委托人有不同的产品设计与相关要求,所以认监委就要求对OEM的每个委托人都要进行现场审核。但其中的体系要素部分就可以省略了CCC认证。
2,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就如A和B两个老板都看中了C厂的一款电饭锅,就让C厂给他们生产,并分别打上A和B的商标,除了这个贴的牌子和型号,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时仅要做文件审核就行了,认证机构只要求你做一次型式试验就行,工厂审核也仅是一次就行了。
ODM贴牌3C认证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ODM贴牌3C认证申请书,填写完成后随附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ODM贴牌3C证书复印件一起传真至:021-56529819或发邮件mail至renzheng@ccc-service.com; 2.我方收到企业传真资料,确认符合ODM贴牌3C认证申请要求后,下发ODM贴牌3C认证证书所需提供资料的清单:
1)申请产品的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结构图等“贴牌生产厂提供”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贴牌生产厂提供”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贴牌生产厂提供” 4)原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需要3C证书有效)“贴牌生产厂提供” 5)原3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审查报告》(合格、有效)“贴牌生产厂提供” 6)原3C产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贴牌生产厂提供”
7)3C认证证书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申请单位提供”(3C证书申请单位、制造商和生产厂不是同一企业,还需要分别提供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8)《ODM贴牌3C认证意向申请书》、3C认证正式申请书(申请单位递交《ODM贴牌3C认证意向申请书》后有认证机构提供正本,企业只需签字盖章即可)“申请单位提供”。9)3C认证目录范围内的零配件已通过3C认证的证书复印件“贴牌生产厂提供”。10)ODM贴牌加工协议原件“申请单位提供”。11)ODM贴牌3C认证申请其他规定的文件
申请单位按传真清单要求备齐资料一式四份,并全部加盖正本公章邮寄至我方。(如预审申请不符合ODM贴牌3C认证证书的要求,我方即电话或发电子邮件通知申请单位);
3.我方收到企业邮寄的ODM贴牌3C认证书面申请资料,确认完整无误后,下发《ODM贴牌3C认证申请收费通知》通知申请单位付款,申请单位在款项汇出后将汇款凭证回传至我方。我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将资料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ODM贴牌3C认证申请资料核查。4.检测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有必要时,需要申请企业提供样品进行差异试验,出具3C认证产品ODM贴牌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如需产品检测,则我方将《ODM贴牌3C认证申请送样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送样做检测。)5.产品检验合格并经综合评审后。产品合格的申请单位将在指定工作日内收到所寄发的认证证书。
6.我方为申请单位申请3C认证标志。
3C认证OEM/ODM申请指南 什么是3C认证的派生业务(OEM、ODM)?
1.OEM厂情况:该厂仅是一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OEM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3C认证工厂审查时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2.ODM厂情况: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文件审核确认,可以免除3C认证工厂审查。(在生产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对产品结构型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可免于3C认证的型式试验(全项),但可按实际进行确认检测的型式试验。)3.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CKD或SKD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窨,但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则3C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4.在A地生产,B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在A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则3C认证工厂应为A厂,但应审核A厂对B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B厂。
5.Ⅲ类电器工厂:该工厂仅生产Ⅲ类电器产品Ⅲ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Ⅲ类电器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位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6.整机在A厂生产,在B厂仅装一卡及软件,3C认证的工厂应针对A厂应对B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3C认证工厂审查对象应是A厂。
关于ODM贴牌协议内容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28 来源: 访问次数:
各有关申请人、检测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认证技术组(TC01)2007年3月会议纪要,申请人在提交ODM申请时,应提交ODM协议,其内容要求如下:
1.利用已获证证书贴牌的ODM申请,其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1)相关各方的安全质量责任;
(2)原持证人及相关方同意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其认证结果的承诺;
(3)以ODM方式申请的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对照表;
(4)合作的期限(也可用产品数量表示);
(5)所有相关方对此协议的确认签章;
(6)注册商标的使用授权;
(7)生产厂要声明为ODM持证人/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的各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供应商及型号规格、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流程、检验试验等)与自己的获证条件完全一致;
(8)关键原材料/元器件清单;
(9)相关各方在与认证工作有关方面的责任。
2.未利用获证证书贴牌的ODM全新申请,其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1中第(1)、(4)、(5)和(6)条。
特此通知。
8608
企业有ODM贴牌产品该如何申请3C认证
1.ODM贴牌http://www.teniu.ccc-service.com/3c_detail.asp?id=213)和3C认证申请(http://www.teniu.ccc-service.com/3c_detail.asp?id=213)及文件审核就可获得证书,成为3C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及制造商。目前,以ODM贴牌3C认证的模式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正常的商务合作,制造商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委托生产厂贴牌生产;
(2)生产厂在异地注册一个新公司,从事产品的销售,而在注册地没有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由于产品包装上印有制造商的名字,因此其目的就是利用制造商注册地的市场影响来从事产品销售活动;
(3)3C认证申请人/制造商为了节省3C认证费用,利用生产厂的3C认证结果而获得自己的证书,但实际上制造商是自行生产3C认证产品。4.目前ODM贴牌3C认证的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制造商利用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3C认证结果获得3C认证证书,而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无相关法律责任。3C认证管理过程中对于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无相关控制要求,造成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从转让3C认证结果中获利,而不承担3C认证风险和法律责任。当前,对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为其本身以外的制造商/持证人的3C认证管理要求缺位。3C认证机构不了解ODM贴牌3C认证的厂为其本身以外的制造商/持证人制造产品的实际情况。
在3C认证具体操作层面上,建议采取如下5-10条的3C认证管理措施。5.有关受理及资料审核的要求
(1)ODM贴牌3C认证的申请有两种方式:
A.申证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完全一致(规格、结构、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不变,仅申请人或制造商或商标或型号命名改变);
B.申证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基本一致(仅外观改变,不影响安全及电磁兼容性能)。如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则不能按ODM贴牌3C认证的方式受理。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交原获证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该报告须是全项检测的完整报告,否则按新申请处理。
(3)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交ODM贴牌3C认证的协议及相关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相关各方的安全质量责任,包括原持证人及相关方同意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其3C认证结果的承诺;
B.合作的期限(也可用产品数量表示); C.所有相关方对此协议的确认签章; D.注册商标的使用授权;
E.以ODM贴牌3C认证的方式申请的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对照表; F.关键原材料/元器件清单;
G.生产厂要声明为ODM贴牌3C认证的贴牌3C认证的持证人/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的各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供应商及型号规格、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流程、检验试验等)与自己的获证条件完全一致。6.有关产品检测要求
(1)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ODM贴牌3C认证的样品,进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报告。(2)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样品描述,铭牌,差异说明(包括与原获证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以及本次申证的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必要的照片(对于外观有变化等),关键原材料/元器件清单,原获证产品的信息(证书编号,检测报告编号等)。7.有关工厂检查(现场核查)的要求
针对一些高危产品或有足够证据怀疑其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质量的企业,增加对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申请3C认证时实施工厂检查(现场核查)、飞行检查及封样的要求。(1)对ODM贴牌3C认证的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进行工厂检查(现场核查)的要求: A.核查ODM贴牌3C认证的合作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B.对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
C.检查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供货情况及供货产品质量反馈情况。(2)对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实施封样的要求(有以下两种方案):
A.现场核查时,对符合一致性要求的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现场签封,交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保存,以备需要时以此签封样品为比对的样本;
B.要求申请人将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的样品送指定实验室进行一致性核查,指定实验室将符合一致性要求的样品签封,送交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保存。8.有关监督检查的要求
3C认证机构应在ODM贴牌3C认证的工厂监督检查中增加对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的核查内容,包括ODM贴牌3C认证的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3C认证标志管理、顾客产品管理、生产销售管理、ODM贴牌3C认证的生产厂为其他制造商生产3C认证产品的实际情况等。在进行一致性检查时应特别关注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的一致性。9.有关变更及扩展的要求
原获证产品的关键项目发生变更(如规格、结构、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变更)时,以此产品为基础的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也应随之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原获证产品关键项目未发生变更(如规格、结构、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变更未变更),以此产品为基础的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的相同关键项目也不应变更。但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内容(如仅申请人或制造商或商标或型号命名方式等变更)的除外。
若ODM贴牌3C认证的申请的产品在原获证产品(有全项检测的完整报告)的基础上发生变更(如规格、结构、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等变更),此时ODM贴牌3C认证的申请的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已不是ODM贴牌3C认证的关系,不能按ODM贴牌3C认证的方式处理3C认证申请。
不允许以ODM贴牌3C认证的方式生产的获证产品为基础进行扩展申请。扩展申请须在有全项检测的完整报告的获证产品的基础上扩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10.有关证书及证书暂停、注销、撤销的要求
当原获证产品或ODM贴牌3C认证的获证产品的其中之一因产品不符合3C认证要求的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原因,证书被暂停、注销、撤消时,原获证产品证书和ODM贴牌3C认证的获证产品证书应采取同样处理方式。
当由于其他原因,原获证产品或ODM贴牌3C认证的获证产品的其中之一证书被暂停、注销、撤消时,原获证产品证书和ODM贴牌3C认证的获证产品证书可采取同样处理方式。(注:本款内容仅作为参考,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当持证人/制造商1年内未委托ODM贴牌3C认证的厂生产3C认证产品,应暂停ODM贴牌3C认证的持证人/制造商3C认证证书。11.其他控制措施
(1)各指定3C认证机构可对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的变更次数和ODM贴牌3C认证的的数量做出规定。
(2)各指定3C认证机构应成立ODM贴牌3C认证的模式管理办法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制定ODM贴牌3C认证的模式具体管理措施及控制要求。
(3)国家相关行政机构可结合3C执法检查,组织对ODM贴牌3C认证的工厂的专项调查,以使下一步制定ODM贴牌3C认证的产品3C认证的政策更准确和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