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如何办理生源地贷款
问:应该如何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借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贷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问:初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初次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推荐意见;
(3)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4)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
(5)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相关收费标准;6000元每年
(7)高校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开户行:福建省南平市延平支行 开户名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001559
(8)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篇:如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如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守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二、贷款金额: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三、贷款期限: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如遇特殊困难可向承办金融机构申请延期,是否延期由承办金融机构确定。
四、还款方式:按季月结息,分期偿还,也可一次性付清。
五、申请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申请、审批和发放。由学生和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向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申请,并准备好下列资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亲户籍证明、复印件
4、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生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
6、承办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篇:关于办理2013-201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关于办理2013-201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 知
各系:
即日起,学工部为学生办理2013-201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初审手续,为了明确办事程序,规范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方便快捷地服务于学生,现将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四川省生源地学生在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四川省外生源地学生请在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学院初审:学生将 “申请表”交各系,各系组织初审,通过初审的学生,由本系出具一份学生的鉴定意见(见附件1),经系学生干事汇总,并将汇总表(见附件2)及以上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汤修峰,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办理“申请表”上的“学校初审”栏目。
3.民政审核:学生持“申请表”到生源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持“申请表”和鉴定意见到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
5.办理回执:通过了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助学贷款审批的学生,请将审批回执单及时送交学生工作部汤修峰,在汤老师处办理或打印回执确认函后,再交回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暑假放假前,每周星期二各系报送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和附件2)到学生工作部,每周星期五各系到学生工作部领取已审核的材料;回执确认函需及时找汤老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原则上不能耽误学习时间,可以利用节假日办理或由学生家长、亲属代办。
2.由于所交材料需电子备档,学生工作部不单独接受学生及辅导员送交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由各系学生干事集中办理。
3.请有贷款意愿并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提前做好准备,暑假放假前办理完善学院初审手续。
4.学院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帐号:***6014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支行行号:10265102520
1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鉴定意见
同学为我校系(专业)级班学生(学号;身份证号码,学制 3 年,生源地户籍详细地址为。
该同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努力,学业成绩合格。2013-2014学没有在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经审查,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我院学费收缴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支行,收款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账号:***6014。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元,住宿费为元。特此证明。
鉴定人签字:
系盖章:学院盖章:
2013年月日
附件
22013-2014学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
2.请将四川省生源地学生、外省生源地学生分别汇总。
第四篇:2012临渭区生源地贷款办理指南
2012临渭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办理程序
(一)、贷款申请
1、申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网址:https://.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申贷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新生)、村(居)委会(在校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加盖公章。初审通过后,由学生所在地中心校进行复审并在《渭南市临渭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上加盖公章。申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等资料向临渭区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二)、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
区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由贷款系统自动为每个申贷学生生成个人支付宝帐户。同时,区资助中心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盖章确认后由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持一份,区资助中心持二份,其中一份存档,一份报送开发银行。
(三)、回执录入
申贷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区资助中心通过系统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
(四)、贷款审批程序
区学生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资料整理汇总后,上报省资助中心,由省资助中心统一报送开发银行进行审批,借款合同于开发银行审批后生效。
(五)、贷款发放
贷款经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将贷款资金拨付至省学生资助中心专户。省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资金由专户划至支付宝在指定银行开立的结算帐户。由支付宝按照开行指令,完成以下事项:
(1)于当日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帐户;
(2)将贷款资金从学生个人支付宝帐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帐 1
户;
(3)剩余资金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帐户内。学生在完成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六)、结果公示
借款学生可通过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临渭区教育网查询贷款情况。结
果公示后,借款学生须及时与就读高校联系,核实资金到帐情况,如发生借款
资金未及时到帐等特殊情况,借款学生必须在公示后一个月内与区资助中心联
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者,则视为借款资金已如数收到。
(七)、贷后管理工作
借款学生每年3月份以前需主动将本人的联系方式、就学(就业)情况、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和还款计划向区学生资助中心发送书面函件一份,并将最新
联系方式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实时更新。每年11月以前,按照合同约定自毕业
当年起,贷款学生须主动与区资助中心联系,将本年应偿还贷款金额存入个人
结算帐户。未按照以上要求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的借款学生,个人贷款信用将
受到影响。
提示: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使用指引
(1)、注册新用户。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注册,完整填写个人相关
信息并提交;曾贷款学生无须注册,直接选择用户名登录或身份证号登录(默
认密码为八位出生年月)。
(2)、登录帐户。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帐户。
(3)、提出贷款申请。选择贷款申请---新增,填写贷款信息及共同借款人
信息,代理结算行选择支付宝(陕西)。填写完毕后,选择提交,导出并打印两
份申请表。
2、借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助学贷款系统会自动为学生生成支付
宝账户,并将账户名、账号打印在合同上。支付宝账户开通后即可正常完成助
学贷款的发放和回收,若学生需要提现、充值或网上消费账户中余额(剩余的生活费),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3、临渭教育网(网址:http://)做为区资助中心对外宣
传及贷款审批结果公示的有效平台,借款学生应不定期查看,避免因此所造成的一些不良后果。
临渭区20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应提交资料
首次贷款学生: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认定证明:陕西省在校生由所在高校出具《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4)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
及其复印件
(5)外省就读在校生由所在高校出具未在学校取得贷款的证明
(6)渭南市临渭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
(7)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体且字体工整,无错别字、无涂改;申请
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住房情况、家庭贫困原因(贫困原因
不少于200字),并对其所陈述的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申请书总字数不少于400字)
(8)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家庭贫困证明材料指下列内容之一: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儿
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烈
士家庭证明)、优抚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优抚家庭证明)、残疾证和家
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因病致困由镇办民政部门证明的详细资料和县级以
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其他原因由镇办民政部门及区民政部门出具家庭
经济困难的困难证明。曾贷款学生: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认定证明:陕西省在校生由所在高校出具《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4)上年借款合同复印件(正反复印两份)
(5)外省就读学生由所在高校出具未在学校取得贷款的证明
(6)渭南市临渭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
(7)专升本及本升研学生参照在校生申请所需资料,并提供由原学校出具的升入高一级院校的证明及录取通知书
(8)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体且字体工整,无错别字、无涂改;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住房情况、家庭贫困原因(贫困原因不少于200字),并对其所陈述的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申请书总字数不少于400字)
(9)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家庭贫困证明材料指下列内容之一: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儿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家庭证明)、优抚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优抚家庭证明)、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因病致困由镇办民政部分证明的详细资料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其他原因由镇办民政部门及区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证明。
提示:
1、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2、借款学生填写个人信息时须留存2-3个联系方式,城区学生家庭住址必须填至楼层及门牌号,农村学生家庭住址必须填至村组。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支付宝使用说明
一.支付宝功能与优点
功能:支付宝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与65家机构、银行等金融体系建立资金的互通。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
优点:学生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还款,不受地域限制、不受时间限制、无手续费。
二.支付宝操作
(一)账户开立: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并将账户名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请学生于贷款合同签定3-5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进行支付宝账号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注:1.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234,则密码为:199009011234),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原始密码。
2.支付宝的使用必须与相关银行卡签约捆绑后方可有效使用。目前与支付宝合作的银行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申贷学生必须持有以上银行卡方可办理支付宝提现、充值等相关业务。
(二)支付宝账号认证:
打开,登录支付宝账户,可以通过“卡通认证”或“普通方式认证”两种方式完成实名认证,现以“卡通认证”为例。
1、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填写认证信息”→选择通过“支付宝卡通”来进行实名认证→点击“立即申请”→选择申贷学生银行卡所在地区和银行→有网上和柜台签约两种方式(申贷学生可选择网上签约或前往相关银行柜台签约,现以柜台签约为例)→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前往相关银行营业厅办理签约手续。
2、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点击“卡通”→点击“马上激活”→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立即激活”即可完成认证。
(三)支付宝账号提现:
1、登录支付宝帐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下面的“提现” →点击“提现”。
2、进入设臵银行账号→填写自己正确的银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填写完毕保存账户信息(如之前已添加帐户信息则绕过此步)。
3、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提现”→输入提现金额及支付密码→确认提现,请等待款项到账。
(四)充值还款:
充值还款时,首先须将一定资金存入支付宝帐户所绑定银行卡内,并登录支付宝帐号→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选择“支付宝卡通”,输入充值金额及帐户支付密码,点击”确认充值”,完成充值。
备注:详细的操作步骤可登录:http://abc.alipay.com进行查询,或拨打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第五篇: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从201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