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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规章制度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84-692040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9-13 18:43: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团规章制度

团支部规章制度

一、团支部的机构设置:

团支部的构成:团支部支部书记一名,广大团员为其支部成员,通过团支部大会集体投票选举的方式产生。团支部书记应明确其职责,带领本支部成员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团总支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二、团支部的工作职责: 1 .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

(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

团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发展的大门。团支部的书记应积极了解班级内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团总支汇报并提出发展计划,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工作。

(2)团员发展工作的条件与要求

1)符合入团的年龄规定:《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到28周岁之间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2)承认团的章程;

3)愿意积极参加团支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3)团员发展的程序

1)申请:凡符合《团章》要求的青年加入团组织,首先要向所在单位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团支部将申请书递交团总支,经系团总支及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确定具体发展事宜。

2)考察:团支部在接到入团申请书后,要安排团员做申请人的入团介绍人,并开始对该申请人进行考察。

3)发展:

A、考察期满,召开支部大会,大会程序如下: a)支部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b)支部书记公布与会人员情况(应到团员人数、实到团员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人数的2/3);

c)由被发展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d)团员评议; e)支部表决;

f)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决议; g)与会领导团总支书记讲话

h)全体起立唱《代团歌》,支部书记宣布发展大会结束。

B、将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请入团材料及支部决议上报系团总支及院团委,经审批同意后,该发展对象正式成为团员,其团龄从支部发展大会之日起计算。

C、将发展对象的所有发展材料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整理。

4)其他

为新发展的团员颁发团徽、团员证,并从即日起新团员开始缴纳团费。2.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

(1)团员推荐工作的程序:

1)在开展推荐活动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学习《党章》中有关党员要求部分,明确党员标准。

2)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宣布申请入党团员的名单,然后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议考察。3)团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评议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由团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长组成),汇总评议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上报团总支。

4)团总支对材料进行整理,听取意见,经讨论同意后,下发《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由团支部负责填写。

5)团支部推荐工作完成后,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6)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将一式两分的推荐表,一份存入团委推优档案,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的单位党支部。

7)推优结果仅作为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其参加院系业余党校学习及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党员发展由党组织按《党章》规定的原则决定。

3.团员管理:

(1)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其中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转学、休学、退学等时期的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工作。

3)严肃慎重的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肃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包括评选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定期向系团总支反馈团内情况。

6)经常了解外出团员的情况,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2)团支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1)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团支部委员会的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3)团组织为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3)对团员的处分的几种形式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4)做好收缴团费工作。4 .组织生活: A .内容

1)学习团的基本知识

团的基本知识一般包括:共青团性质、基本任务等,团章对团员的权利义务规定,团员与团组织的关系等。

2)学习、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团支部必须紧密结合形势的变化,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党的基础知识包括:学习党章、党的有关文件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团支部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推优”工作的会议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团支部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员中存在的问题和团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

5)讨论和落实团的工作 在支部工作开展中,要注意收集团员对团支部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检查团员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困难。

B.形式:

团支部应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1)参观式

组织参观要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参观对象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意义,如参观历史革命博物馆、参观展览等,参观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对参观活动做出总结,并及时上报系团总支,进行及时宣传教育。

2)调研式

结合组织生活的主题,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方式多种多样,可采取问卷、采访等形式,调研报告要及时呈报系团总支。

3)直陈式

以授课、讲座等方法对团员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注意保持授课、讲课的活泼气氛,最重要具有互动性。

4)讨论式

组织团员讨论与阅读相结合,进行主题讨论,讨论结果应详细总结上报系团总支。5)讲团课

6)组织民主生活会

7)组织生活形式多种多样,应鼓励班级内团员进行形式创新。

三、团干部的选举 总则:团内民主选举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制度,是一种民主性质的组织形式。

要求:

①团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一年。

②团支部改选前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系团总支做出口头或书面的请示。

③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共青团工作、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敢于负责,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团员或青年党员。

④候选人名单可以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者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反复讨论酝酿后产生。

⑤团支部改选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⑥应根据预先设计出的选举方案确定出适宜的选举方法。

⑦选举办法要提交团员大会讨论通过,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

第二篇:团的各类规章制度

入团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团的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团的基本任务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的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团歌

团歌适宜在以下场合及范围使用(演奏或演唱):

(一)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全会;共青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全委会。

(二)基层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团员大会。

(三)基层团总支、团支部团员大会。

(四)各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团的集体活动。基层团委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团组织精神,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团员青年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定期召开团委会、团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开展共青团的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方法,不断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定期开展青年思想状况调查,找准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并完成青年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四、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寻求支持与帮助。遇到重大问题时,必须请示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

五、深入基层团支部,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和要求,定期检查团的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和帮助各团总支、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

六、负责在本单位团员青年中开展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组织观念和共产主义道德情操的修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七、带动团员青年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倡导团员青年“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八、抓好团的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培训团的干部,加强对团的干部的考察和监督。

九、定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做好《团员证》注册、发展团员、收缴团费、经费使用、超龄离团、表彰先进、处理违纪团员等各项工作。

十、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十一、根据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有利于青年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团员青年业余文化生活。

十二、完成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团委委员分工负责制

团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解决须经团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团委书记。在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和团委会,传达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委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和团委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和团委会以及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负责同相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横向联系,促进团的工作。

5、抓好团委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团委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二、组织委员。在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

1、了解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办理新团员的接收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团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委的组织状况,提出基层团组织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基层团组织过好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的统计,管好团员花名册,接转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三、宣传委员。在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四、文体委员。在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

1、根据团员青年的不同爱好,组织健康、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体育活动和多种趣味活动。

2、了解团员青年的业务、技术学习情况,组织团员青年根据本职工作需要开展业务、技术、管理水平等的评比活动。

3、关心团员青年的婚恋和各种特殊需求。

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团员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团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制

1、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根据团支部工作职责,负责支部全面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制定并落实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团员思想、学习、生活情况,主动帮助团员解决困难,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团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3)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章》、《团章》的学习,确定团课学习内容,积极开展“三争”活动,大力培树学习型团组织。

(4)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支部委员、团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5)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加强团结,发扬民主,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进步,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6)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协同上级党团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积极组织本支部的文体活动。

(7)组织好团支部改选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并对下届团支部提出建议。

(8)带领支部成员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2、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日常团务工作。

(2)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积极慎重发展新团员。

(3)负责收缴团费、团员统计。

(4)主持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

(5)组织团课学习,抓好团员青年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支部成员的团员意识。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档案,在召开支部大会的基础上,同支部委员确定“推优”入党对象。

(7)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3、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结合中心任务,配合团支部书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党课、团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

(3)负责办好墙报、黑板报、图书室等宣传阅读阵地,组织好团报团刊的阅读工作。

(4)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即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一)三会:即团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

1.团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团支部全体成员学习或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等;

2、讨论团员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研究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接受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7、听取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它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委批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带头学好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规则等;

2、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主持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长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关系;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

3.团小组会。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基层组织,它应在团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和部署下开展工作,任务一般包括: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团员开展各种合适的活动;

4、按时收缴团费;

5、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

6、协助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鉴定团员、奖励或处分团员、接受新团员等,并提出初步意见;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在团小组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两制:即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一年一度的团员自我教育、团员之间的相互教育,促进团组织对团员教育一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应坚持的原则:正面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施教,疏导说服。

应把握的环节:

1、认真做好自我评议,2、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民主测评,4、搞好评议鉴定,5、慎重处置不合格团员,6、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2.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团员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注册时间按上级团委要求进行。一般应同团支部工作总结结合起来,通过组织生活的形式进行。

①团支部委员会要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和听取团员对团支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接受团员的监督。

②团员要对一年来的表现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评选优秀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激励和督促团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③检查团的各项工作和生活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修订,使之不断完善。

④认真细致地办理好注册手续,同时给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使他们圆满愉快地结束团内生活。

⑤注册结束后,团支部要及时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写出注册情况汇报,报告团委。

(三)一课:团课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团课的基本内容以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还可以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等内容的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是每个团员的必修课。《团章》是团内总法,是对团员进行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教材。

1.团课内容:

①团的基础知识和团的历史教育。

②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⑤青年思想品德修养教育。⑥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内容。

2.团课可由本支部团干部主讲,也可请党团干部,先进人物,革命老前辈主讲。团课要求内容集中,针对性强,有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一)“推优”工作由党组织统一领导,团组织具体实施。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推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青年的培养教育上。团组织要按照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及时推荐优秀团员让党组织挑选。

(三)“推优”工作要与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紧密结合,把培养和推荐生产一线的团员骨干、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团员、优秀团干部作为“推优”工作的重点。

(四)各级团组织的书记,由其上级团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五)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凡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六)团内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一年,从建立培养考察表之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推荐的具体步骤: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培养考察期满的团员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3、上一级团组织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核,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同时向团支部反馈结果。

(七)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在形成推荐意见和作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推荐对象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待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培养考察后再行讨论。

(八)团内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一年,从建立培养考察表之日算起,期满后,团支部应按推荐程序的要求,组织推荐。

(九)“推优”有效期为两年,超过有效期的团员必须经过相同程序的再次“推优”。

(十)建好“推优”档案。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应建立相应的推荐档案。团内档案记载其自然状况,在团内的工作、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推荐后的跟踪情况,由团支部保管。推荐对象调出本单位,档案资料随即转到调入单位。

(十一)要加强“推优”工作中的党团工作衔接。主动争取党组织及时将团员申请入党的情况反馈给团组织,并研究团组织的推荐意见,确定联系人做好推荐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党组织加强对推荐对象的教育,经常汇报推荐对象在团内各方面的表现。通过党团组织的密切配合,保证“推优”工作富有成效。

(十二)对于松散瘫痪、团干部空缺的基层团组织,上级团组织要及时进行整顿,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开展起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十三)“推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团组织必须严肃认真对待,避免片面性,随意性,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更不允许拉关系、送人情、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十四)各级团组织对“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而被推荐或发展入党的,应予撤销。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违犯纪律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团干部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阵地,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各类专、兼职团干部进行系列教育培训,使广大团干部成长为既能从事青少年工作,又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训内容

1、政治理论培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为主要培训内容,着重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

2、团的业务知识培训:以青少年工作理论,党和国家青年政策、法规,团的工作业务和相关知识技能等为主要培训内容,着重提高团干部的岗位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知识、法律、金融、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着重提高团干部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综合素质能力。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座谈讨论、调查研究等形式,由团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培训要求:

1、团委委员每季度集中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1天;团支部书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3天;团支部委员每年集中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2、参加培训人员均须上交一份学习总结,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3、要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评估制度,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团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积极参加培训的团干部一般不予以表彰。团员发展制度

发展新团员是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经常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经常性的工作,是由团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是健全组织、活跃团的工作的需要,是共青团组织自身特点的需要。

团员发展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一)要制定发展计划,落实到每个团小组。每个团员,都要确定联系人,并规定负责联系的团员的工作任务。

(二)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要经过培养和教育,使他们在入团前了解共青团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怎样做一名共青团员。

(三)要定期汇报、分析发展对象的情况,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培养工作。

(四)发展新团员必须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要组织好入团仪式,使新老团员都受到教育。

(五)发展团员要保证质量。既要克服那种“大门紧锁”,长期不发展团员的现象,做到成熟一个吸收一个;又要防止“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的现象,特别是防止为了升学、参军而搞“突击入团”现象。

团员发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是:

(一)考察培养

1、发展对象必须递交书面《入团申请书》;

2、团支部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培养和考察;

3、联系培养人每月至少一次与培养对象谈话;

4、团支部负责对培养对象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并分配其适当的工作。

(二)发展预报

1、支委会对培养对象进行讨论,征求党支部和广大团员意见;

2、团支部认为培养对象条件成熟后,写出正式申请发展报告,并将培养对象申请书、介绍人介绍材料、支委会意见、发展日期等材料,上报团委审核。

三、团委审核

1、团委负责审查支部报告,提出意见,并与发展对象谈话;

2、审核合格后,下发《入团志愿书》,通知团支部着手发展工作;

3、如认为发展工作准备尚不充分,可延期1―3个月。

四、召开支部发展大会

1、大会程序正确,到会团员表决人数必须超过本支部在册团员半数以上才能有效;

2、支部大会决议,应写明大会对发展对象优缺点、努力方向、提出的意见,并将表决时间、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一并写入《入团志愿书》中。如有不同意见,也应一一写明。

五、团委审批;

1、团委会接到《入团志愿书》后,一个月内审核批准;

2、召开团委会,团委委员讨论、表决;

3、在《入团志愿书》中填写团委决议,加盖团委印章;

4、填写团员批准通知书,并予张贴。同时下发团徽、团员证、团章;

5、将《入团志愿书》,存入个人档案。

六、入团宣誓

由团委组织集体入团宣誓仪式,统一进行“新团员入团宣誓”。

团费收缴制度

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青岛团市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办法。团费交纳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合同工、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工资基数: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二)在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3角。

(三)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3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四)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五)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六)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七)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八)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要仍应按规定交纳团费。

(九)外出流动团员应按规定向其团员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按时交纳团费。

(十)团员应直接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政治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十一)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团费的管理使用及上缴

(一)团费交纳时间:

根据《团章》和团内规定,团员要按期交纳团费,每月交纳一次。团支部应每月向团员收一次团费,并及时将所收团费全部上缴基层团委。二级团委可将所收团费总数的一半上缴上级团委。

青年入团后,应在上级团委批准的月份开始向所在团支部交纳团费。

(二)团费交纳办法:

1、团支部在收缴团费时,必须核对团员数、应交纳数和实际交纳数。

2、团委在接收基层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要在团费收据单上签名,并加盖团委印章。

3、团委负责同志按规定向上级团委交纳团费。

(三)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1、各级团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缴和少缴团费。

2、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团费收支帐簿制度,认真负责,及时收缴,做到登记清楚,帐款相符,手续齐全。

3、团委留用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准挪作它用。团费的开支应加强管理,严格手续,注意节约,合理使用。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

《团员证》管理制度

一、团员证的基本作用是:证明团员政治身份,进行团籍注册,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作为团员参加团内选举和进行表决的资格证明,方便团员参加活动,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作为超龄离团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日常管理由团委负责,其中包括制订团员证管理细则,颁发团员证,检查团员证的使用情况,督促团支部定期检查团员证的保管情况,掌握团员增减变化。

三、颁证条件:按团章规定履行入团手续的共青团团员,团干部,具有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

四、转入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团员一月内向团委办理接转手续,团委需在其团员证的“组织关系接转”一栏中注明转入时间并加盖公章,如新转入团员半年内不办理接转手续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五、转出团员的组织关系:团员转出时需及时向团委办理转出手续并进行登记,团委应在转出团员证的“组织关系接转”一栏中填写团员转出时间、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六、团员参加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进行重要表决时,应携带团员证,团组织凭团员证认定团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七、团员每月一次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填写团费收缴单并签名。

八、团员证每注册一次,由团支部负责;经团员个人总结、支部民主评议等程序后,方可注册;并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注册时间,同时加盖注册章。无故半年不注册者,团员证即为失效,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九、团员获得团委及以上的团组织授予、命名的荣誉称号和各种科技文化竞赛活动的奖励,由授予团组织发给“团员奖励标记”,直接粘贴在团员证“团员荣誉记载”栏内,并加盖公章。

十、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内仍保留团籍。转正后如果不担任团内职务和从事专职团工作的,不再保留团籍,团委应及时在其团员证“备注”栏中注明入党及转正时间,并加盖团委印章。团员证由本人保存,留作永久性纪念,不得继续使用。

十一、年满28周岁的团员,经本人申请,可办理离团手续,团委应及时在其团员证“团员超龄离团”栏中注明超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委章。团员证由本人保存,留作永久性纪念,不得继续使用。

十二、团员丧失团籍后,团员证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团员证遗失,需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由本人写出书面补发申请,由团支部负责向团委申请办理,并注明情况,加盖公章。

团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团的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确保团的工作档案完整、齐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的工作档案范围

(一)团员档案

(1)团员的团籍材料。包括人团申请书,人团志愿书,离团、退团或保留团籍、停止团籍的申请报告以及团组织的批复等。

(2)团员考核材料。包括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业务等方面考核的材料。

(3)团员奖励材料。包括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的审批材料和相关事迹材料。

(4)团员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处分报告、个人申诉、个人检查、免予处分决定、个人申请撤销处分的报告、撤销处分的结论报告、撤销处分的决定、复查报告和决定等。

(二)团干部档案。包括团干部考察和任免材料、团干部奖惩材料、团干部培训记录、团干部转岗位输送情况等

(三)团组织文书档案。包括以下内容:团的文件和工作资料;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材料;各类批件;统计报表;会议记录,团课、团组织生活出勤情况记录规章制度;各项决议、决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各项活动的文字、照片、录音、录相资料;工作简报;调查研究报告;团费收缴帐册,团费使用情况表;团员批准通知书;团员登记簿;团干部名册等。

(四)其它应该保存的团内资料。

三、档案管理责任人

团委的工作档案由团委书记负责管理,团支部的工作档案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管理。

四、档案的借阅

借阅团的工作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借阅内容、借阅起始时间和借阅原因,要求借阅人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五、团的各类档案资料要定期清理,分门别类装订,以备查看。换届时列为移交,移交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篇:学校团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团工作规章制度

一、班 子 建 设

1、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做好团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每年改选一次(9月完成);当出现委员缺员时,应及时补选,委员名单要上呈团委办理报批手续。

2、支委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协调,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要协助班主任、班委会共同搞好班内各项工作。

3、支部要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学期第五周前上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两周上交工作总结给团委。

4、支委要按要求出席团委召开的会议(每周三第九节)和组织的有关活动。

二、组 织 制 度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一次,支部团员大会每学期不小于两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不小于两次,团课每学期不小于两次。

6、支部组织生活每月按排两次。(初三级双周星期五第九节、初二级双周星期二第九节、初一级双周星期四第九节、初二级双周星期一第九节)。

7、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每月3日前交到团委)。协助团委开展支部工作评比和检查。

8、要坚持写好“支部日记”开展思想交流(每月3日前交到团委)。

9.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及团籍注册。支部组织委员应在三、六、九、十二月的第一周把本支部团费交到级团总支组织委员处,并做好登记;每年四月份完成团员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

三、团 员 发 展 与 管 理

10、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培养、发展团员工作,支部展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手续。并做好团员登记。

11、积极组织团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12、团员要按要求坚持佩戴团徽。

13、团员要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宣 传、教 育 工 作

14、要认真协助团委搞好宣传工作,要选派1—2名同学担任小记者,负责定期向团委投稿。

15、协助团委搞好校刊、广播站的工作。

16、初中团支部要积极做好团带队工作,支持、指导少先队工作。

五、专 题 活 动

17、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团委开展的思想教育、学习实践、社会实践、青年自愿者、社会公益、文体娱乐等活动。

七星一中团委

第四篇: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宾馆团的基层整体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团支部工作指导思想: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新世纪的合格青年人才。团支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围绕企业各项中心工作,广泛、活跃、有效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 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文体和公益活动。

2、围绕宾馆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敬业爱岗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奉献、岗位能手;同时,要加强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做奉献。

3、加强团员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

4、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所享受的权利。

5、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损害宾馆形象和共青团光荣称号的不良行为做斗争。

第四条 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1、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围绕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代表、维护青年利益,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 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行政的帮助和指导。

第二章 团支部建设

第六条 团支部组织设置原则:

1、团员在三名以上的可建立团支部。

2、团员在20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团总支部。

第七条 团员在七人以上的团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生产委员、文体委员等。团员不足七人的团支部,一般不设委员,只设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

第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的基本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推荐、组织考察提议和团员直接选举的办法,青年党员可以担任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负责,负责团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团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等,都应由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支部委员会发现团员大会的决议不正确,可请求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第三章 团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条 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团支部每季应召开一次支部团员大会。会前要做好准备,内容应及早通知。流动分散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次召开。

2、团支部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会,互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团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组织生活方式:

1、集中和比较容易集中的团支部,除团员大会组织全体团员集中参加外,团课教育等其他组织活动可以分批或分组进行。

2、流动分散的团支部,除需要做出决议或决定的团员大会外,其他组织活动可以分批或分组进行。

第十二条 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1、团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依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工作。

2、团支部每年年底严格做好团员团籍注册工作。上级团委将根据各支部团籍报告修订《团员登记册》。

3、团支部对团员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团员名册》。第十三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支部定期对团员进行正面教育、提高团员意识、民主评议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每两年一次,具体时间由上级团委另行通知。教育评议工作分民主评议、评议表彰及组织处理三个阶段。

2、对民主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团员、模范团干,团支部应办理注册手续。对已评出的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并提出限制改正措施;对已评出的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甚至开除团籍。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和向同级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团支部受支部团员会委托,要定期向同级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

4、团支部一般每月应向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

5、团支部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和向同级党支部汇报的内容为:落实上级团组织或同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情况,团支部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的安排,需向上级团组织、党支部请示解决的问题等。

第四章 团员发展、推优工作及团员管理

第十五条 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一、发展新团员工作

1、发展团员必须按“积极地、有目的地发展”的方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按规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执行发展团员的工作程序,杜绝突击发展。

2、发展团员的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根据青年的表现情况和申请,团支部应建立积极分子花名册,对要求进步的青年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培养。

(2)把要求进步的列为积极分子,团支部应指定专人帮助培养,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定期给他们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3)当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团支部应及时做好接收新团员的工作。

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

根据团章规定,凡年满二十八周岁又未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团员,在本人提出超龄离团要求时,应及时办理离团手续。

第十六条 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发展对象是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团支部应积极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向党组织提供推荐者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第十八条 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追求,开展好文化娱乐活动。关心青年的婚姻恋爱问题,宣传婚事新办,积极配合行政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篇:定西市青年秦腔团规章制度

定西市青年秦腔剧团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本团知名度,能在文化市场中有立足之地,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如下:

一、每个演职人员、后勤人员、文武场面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每到一地演出前后,都要参加舞台的布置和拆卸,不得无故离开或借口离开(特殊原因除外),如有事必须向有关负责人员请假,无故不参与者,罚款20元。

二、演员必须服从业务团长(或导演)对演出的安排;并提前通知演员做好准备。

三、在演出前,本团所有人员必须提前到场,各负其责;演职人员做好演出准备;后勤人员准备所需道具、并置于一定位置以便演员取用,演员必须在演出前着妆(装),并检查随身道具是否到位、不得有所失误,如在演出过程中有掉帽(刀、马鞭)及其他随身道具者(特殊原因或非人为因素除外)将罚款100元。

四、在演出过程中,演员有自己笑场、简装脸上场、迟到者、对演出造成一定影响者,每次罚款200元。

五、要讲文明、讲礼貌,言行谨慎、举止文明大方。

六、要爱护财物,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者,必须按价赔偿。

七、要相互团结,互帮互爱,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就事论事。要在演艺上互帮互学;对于参与打架斗殴,影响社会和剧团关系的将罚款200到500元。

八、在演出过程中,要保持后台肃静;演员退场后,必须关掉胸麦,如有违犯者,罚款50元。

九、演员不得着装吸烟,以免对服装造成损坏。

十、要保持舞台整洁,讲究卫生,不得随意扔果皮、纸张等杂物。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本团(团长),不妥之处有待完善。

定西市青年秦腔剧团

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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