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大全)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
主
任:
XX 副 主 任:XX 工作人员:XX 【XX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
三、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相应的协调决策机制。
七、对各部门、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九、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工作制度】:
一、各窗口应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对受理事项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二、工作人员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挂牌上岗。
四、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应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一冲突。做到“接待热情、办事快捷、审核仔细、解释耐心、语言文明”。
五、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撤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工作纪律】:
一、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
二、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谈心,到其他窗口滞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内接待或拘留非本窗口工作人员(上级领导除外)。
四、窗口工作人员离开中心,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各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不缺岗不缺位。
六、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禁语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七、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争执。
八、窗口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照明、饮水机等用电器和窗户,确保中心安全。
九、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区内整洁卫生。
十、窗口工作人员严禁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同行,严禁超时限办结许可事项。
【考勤制度】:
一、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 8:00—12:00 时,下午 14:30—17:00 时;夏秋季:上午 8:00—12:00 时,下午 15:00—18:00 时。(上午 8:30 时为内务整理时间,8:30 时正式办公服务)。
三、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指纹刷卡,规定时间超过 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 15 分钟为早退、超过 30—60 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报中心负责人审批;(2)请假 1 天以上(含 1 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请假 3 天以上(含 3 天)的,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不论有何种原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
五、中心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考勤情况抄送窗口工作人员所在部门。
【交接制度】:
为了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确保限时办结落到实处,加强窗口与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前台接件,后台加工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窗口不能立即办理,需部门调查核实的才能办结的事项。
二、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接件→登记→开具承诺件告知书→与部门交接→部门核办→办结件部门返窗口。
三、时间要求 1、窗口交接时间:窗口接件后,窗口须当日与部门进行交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并填写交接表。
2、部门办理时间:部门接件后,根据办件性质,确定办件时间,无特殊规定,接件后办理事项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
3、部门交接时间:部门办结后,须于限定时间内将办结件与窗口交接,并填写交接表。
四、须部门协助办理的事项,必须完善交接手续。
【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效办事项。
二、进驻中心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窗口负责了解该事项上级办结所须时限,经中心审核后公示。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 10 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取件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情况严重的,按中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
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廉政建设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中心形象,做好“五个不准”:
一、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正常办事的宴请。
四、不准到企业或办事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和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中心对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或违反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盘。
三、与各相关网络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应配备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四、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窗口,更不能操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
五、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窗口计算机应设置密码,防止文件泄露。
七、微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八、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下班时须切断计算机电源方可离岗。
【卫生保洁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整洁卫生。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资料、办公用品、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置规范摆放。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书报等。
三、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
四、大厅及其它公共卫生实行办公人员轮流负责卫生制度,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各窗口的垃圾集中倾倒、中心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清洁、当日大门关锁和次日开门。
五、窗口卫生保洁情况纳入中心考核内容。
第二篇:2010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年终工作总结
2011赤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汇报材料
今年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在赤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办事程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街道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今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主任由办事处书记芮明望担任,副主任由丁玲飞、葛世领担任,另设窗口工作人员18人,为人民群众办理了大量实事、好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入驻有综合咨询、民政、计生、农业服 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工业、社保等8个服务窗口。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心着力于收退件管理制度、各类事项审批制度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考勤考核、投诉督查、责任追究、节假日预约服务和AB岗、项目代办等制度。各入驻部门办理各自相关的事务,为街道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为210㎡,办事项目为46个。目前赤城街道共有31个行政村,6个社区,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总数为39个,村级(社区)代办员为78人。示范村为田洋陈村,塔后村,横潭坎村,示范社区为丰泽社区,桃源社区。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服务无止尽、办事零距离”为服务宗旨,把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最高标准,倡导服务十“一点”的服务理念,实行五天工作制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中心”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己任,塑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街道实行便民服务中心与政务公开一体化,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互相补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在便民服务推进过程中,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提高了全办便民服务水平。
在便民服务建设中,中心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与便民惠民服务工作相结合;三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相结合;四是把便民服务中心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规范,措施完善
(一)严肃工作纪律,实行早8点、晚5点上下班制度,有事和主任请假。
(二)及时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每月总结一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服务情况。
(三)制定好的激励政策,对表现好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四)设置“群众意见薄”,对工作方法、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好的建议、意见可以随时提出来,以便加强和完善。
(五)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电话公布便于群众联络。
四、存在不足
(一)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由于便民服务中心成立时间较短,部分村民不清楚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流程。某些山区村、薄弱村便民服务中心硬件与软件有待提高。
(二)窗口职能受限制。由于受场地制约,某些部门受理项目还没有全部进驻。
五、运行建议和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训。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所以要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要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集会宣传等,让群众认识到中心确实是好,确实便民加大培训力度,整合各种资源,使街道,社区,村级代办员业务熟悉,服务优良、硬件与软件上一个新台阶。
(二)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中心作为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决定其必须带头依法行政。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进行工作。
(三)拓宽服务领域。只有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深入开展新的服务。我们要坚持在做好大厅窗口工作作为到中心的群众提供好服务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推进项目办理公开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办件管理系统、查询系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软件建设。
总之,中心通过一年多来的运行,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转变职能的示范工程、再塑新形象。
赤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第三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
天池店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等;
2、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监督办法等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
3、办理事项、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申报材料、样表格式文本、办理结果;
4、其他社会关心的事项。
(二)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
1、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中心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任免、交流、考核、考勤、奖惩情况;
4、红旗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比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情况。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效果。基本形式主要有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印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会议通报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对公开的内容认真审核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半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调整后,再予正式公开。
五、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格纪律,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首问负责制
一、单位和个人来到中心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申报登记制度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事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
二、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 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三、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提交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五、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工作人员要即件即办,现场快速办结;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承诺时限规定,出具承诺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出具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
超时问责制
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相关审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执行制度,严肃纪律,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第四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考资料
服务窗口办理事项
一、民政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2项)
(1)优抚定补、五保和低保资金分配、核查和发放监督;(2)救灾救济办理。
2、受理转报事项(5项)
(1)优抚定补对象申报办理(政策规定时间内转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办结);
(2)农村五保对象申报办理(统一扩面规定时间内转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办结);
(3)农村低保对象申报办理(统一扩面规定时间内转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办结);
(4)农村贫困农户(含低保户、五保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申报办理(20个工作日内转报,30个工作日内办结);
(5)安居工程(含5.12地震倒房重建)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申报办理(20个工作日内转报,20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无)
二、计划生育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4项)
(1)《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3)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
(4)对自愿接受处理的违法生育本人取证和征收社会扶养费。
2、受理转报事项(5项)(1)政策照顾生育二孩对象申报办理(15个工作日内转报,40个工作日内办结);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办理(每年12月1日起按照个人申报、村级评议、政府复核、三榜公示程序,次年3月底前转报,上级资金到帐后打卡直发办结);
(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申报办理(每年1月1日起按照个人申报、核实登记、三榜公示程序,40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资金到帐后打卡直发办结);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办理(以省通知受理申请之日起按照个人申报、村级评议、政府复核、三榜公示程序,15个工人作日内转报,上级资金到帐后打卡直发办结);(5)违法生育调查处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无)
三、惠家政策和农村财务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5项)
(1)国家惠农资金分配、审查和发放监督;(2)国家惠农政策落实行为投诉;(3)生猪保险办理;(4)农作物保险办理;(5)村社财务代理。
2、受理转报事项(4项)
(1)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办理(当日网上申报,20个工作日内办结);(2)生猪保险赔付申报办理(当日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3)农作物保险赔付申报办理(当日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批(5个工作日内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无)
四、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13项)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2)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险参保办理;(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4)自由职业者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5)新成立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办理;(7)代办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8)退休养老人员资格认证;(9)就业培训和公共职业介绍服务;(10)劳务输出和维权救助;(11)劳动保障监察;(12)劳动争议调解受理;
(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辖区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投诉。
2、受理转报事项(5项)
(1)《再就业优惠证》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2)《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登记证明》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4)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30个工作日内办结);
(5)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30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1项)
(1)死亡退休人员亲属相关待遇代办。
五、农业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4项)(1)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
(2)农作物病虫害辨别和防治技术提供;(3)良种补贴政策落实;(4)农业灾害补助资金发放。
2、受理转报事项(5项)
(1)农机购臵补贴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农业重特大灾害申报办理(当日转报,办结时间待定);(3)农村土地承包小调整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四荒”土地发包给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2个工作日内办结);(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变更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无)
六、国土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6项)
(1)农(居)民、单位建设用地选址;(2)农业户口迁出涉及原宅基地注销初审;(3)办证规费收取;
(4)出租和改变土地用途费用收取;(5)地质灾害申报;(6)建设用地纠纷受理。
2、受理转报事项(4项)
(1)农(居)民建自用住房用地审批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5个工作日内转报,除农地转用和1亩以上的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土地使用证》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临时用地审批(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4)《采矿权许可证》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无)
七、城市管理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2项)
(1)农(居)民、单位建设用地规划选址;(2)办证规费收取。
2、受理转报事项(4项)
(1)农(居)民、单位建设用地规划涉及的选址平面布臵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施工许可证》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3项)
(1)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及《房屋产权证》代办;(2)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房屋产权证》过户代办;(3)三层以上(含三层,建筑300平方米,造价30万元)报监项目涉及设计、地勘、报质、报监、造价管理、施工管理、防雷、消防、建材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代办。
八、林业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3项)
(1)《自用材采伐许可证》办理;(2)义务植树代劳金收取;(3)林权纠纷受理。
2、受理转报事项(3项)
(1)林地征占用手续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2)《商品材采伐许可证》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3)《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申报办理(5个工作日内转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代办事项:(无)
九、科教文卫管理服务窗口
1、即办事项(3项)(1)有线电视收视费收缴;(2)有线电视报停和恢复办理;(3)广播电视安装和维修受理。
2、受理转报事项:(无)
3、代办事项:(无)
十、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服务窗口
1、所有窗口政策综合咨询和最终解答;
2、入驻单位(部门)事项办理的检查督促;
3、未入驻涉农单位事项办理的统筹协调和交办跟踪。
服 务 规 范
服务宗旨
热情周到 便民公开 高效廉洁 服务承诺
提供方便是我们的职责,让您满意是我们的追求 接待受理“五个一样”
受理、咨询一样热情 生人、熟人一样和气
干部、群众一样尊重 忙时、闲时一样耐心
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窗口服务“八项要求”
服饰整洁 朴素大方 挂牌上岗 语言规范 坐姿端正 站姿挺立 面带微笑 举止得体 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不准接受有碍服务工作的礼品、礼金和索要赞助 不准参与被服务对象提供的经济消费娱乐活动 不准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咨询费、劳务费 不准利用任何人际关系向服务对象谋取利益 不准向服务对象摊派费用
不准参与服务对象的任何经商或其它经营性活动
不准利用服务之便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车辆及其他便利条件办私事
不准在服务工作中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或越权处理有关业务
不准在服务工作中扯皮、推诿或无故拖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不准刁难服务对象,不以服务谋私、吃拿卡要
管 理 制 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心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指纹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副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党委书记审批,一周以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元,无故旷工一 天扣款×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周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 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2、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各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例会,交流中心运行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阶段中心工作。
(四)AB岗位制度
1、中心实行AB岗位工作制度,A岗为服务窗口干部,B岗为服务窗口负责人;
2、镇属部门窗口周内逢场天A、B岗必须同时在窗口服务,周内其他工作日A岗在窗口服务,A岗离岗时,B岗及时补充;
3、镇属单位窗口周内逢场天A岗必须在岗服务,A岗离岗时,B岗及时补充,周内其他工作日每桌两个窗口至少有一个窗口A岗在窗口服务,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五)信息交流制度
1、各窗口要做好办理事项的记录统计和立卷归档工作,每月4日前各村代理员向中心报送办件记录,8日前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
2、中心每月利用协调例会进行工作信息交流,各窗口每月向市主管局及时报送工作和信息情况。
(六)考评奖惩制度
1、中心每年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优质服务明星”各1名,奖现金 元,评选“最差服务窗口”1个,惩现金 元,并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实行限期整改,部门调整人员,单位另派人员;
2、评选大会由镇党委组织,镇村社全体干部和同等比例的党员、村民代表参加;
3、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按照《××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窗口单位应把便民服务中心对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意见作为本单位对其考核以及推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形式与考核方法
第四条 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党政办主任××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服务质量、出勤和值班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服务窗口记载,月底进行公示;满意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一)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和摆放身份公示牌,对外办公用语规范。(二)自觉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或坐姿不雅、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等行为。
(四)按规定对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办理请假手续。
(五)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操作规程和办公设备使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无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遵守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情况。
(一)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时,有无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有无因与群众争吵或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二)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无因告知不清,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路的情况。
(三)有无上班时间搁挂电话,对群众电话咨询不认真答复的情况。
第八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品,严禁吃拿卡要。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九条 对不按规定签到、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惩现金 × 元、扣×分,旷工一天惩现金×元、扣×分;对窗口值班清洁卫生打扫受到通报的一次惩责任人现金×元、扣×分。第十条 对违反规定上班玩游戏、聊天等情况的一次惩现金×元、扣×分,情节严重,受到相关单位和媒体通报的一次惩现金×元、扣×分。
第十一条 对违反廉政纪律,借机收受红包、礼品以及吃拿卡要的一次惩现金×元、扣×分,情节严重,受到相关单位处罚的惩现金×元、扣×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对违反政策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事项的一次惩现金×元、扣×分,造成工作失误并受到上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惩现金×元、扣×分。
第十三条 年末对所有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得分占50%;每月日常考核平均得分占50%,两项相加即为工作人员总得分,窗口满意度得分加工作人员平均得分即为服务窗口总得分。
第十四条 按照工作人员得分高低,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窗口服务明星”各1名,各奖现金××元。按照服务窗口得分高低,评选一等×个,二等×个,三等×个,各发给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奖金××元、××元、××元;服务窗口得分在×分以下的不评选等次,得分最低的“最差服务窗口”,惩窗口工作人员现金各×元。
第十五条 乡(镇)党委根据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结合日常考核和年末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主管局,作为本人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违反《××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年内被考核小组通报×次以上,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次以上,或被评为 “最差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排名末位的,镇属部门工作人员待岗6个月,停发全部福利;镇属单位工作人员上报市主管局进行人员调整。
第十七条 违反本《考核办法》的扣款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中扣除,镇属部门工作人员不足部分在发放福利中扣除,镇属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部分由单位在次年2月底前上解中心,弥补中心办公经费的不足。
第十八条 本《考核办法》由乡(镇)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考核办法》自 × 年× 月× 日起实施。附:办事指南式样
××乡便民服务中心
场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二、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最地生活保障标准的场镇居民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乡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市民政局审批
五、办理时限
材料具备后一个工作日内转报市民政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投诉渠道
0817—6306587(市纪委监察局)0817—6306952(市目标督查办)0817— ×××(镇纪委)
第五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浅议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浅议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打造服务政府的具体表现、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为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关于全面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要求,我县纪委监察局深入乡(镇)、村、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及成效
我县是从2006年开始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至2008年,全县10个乡(镇)均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累计服务场所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通过群众办理各种服务反馈情况看,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逐步形成了群众满意的有效服务模式和“群众对干部、干部对干部、窗口对窗口”的有效监督体系,杜绝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腐败行为,从服务中心运转至今未发现乡(镇)干部在为民服务方面有违纪行为,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亲民便民形象。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工作模式,方便了人民群众。实行集中办公,将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国土、规划、计生、劳保、农医、水利、农技、畜牧、水产、林业、农机、农经、组织关系接转等部门及相关的服务项目,统一纳入中心,通过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实现进一道门、一个窗口、一处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事。
2、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制、办结销号制、领导坐岗制等系列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全方位”和“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了以往群众办事“人难找、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并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3、改善服务态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便民服务中心制定了“热情周到、高效服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服务守则,要求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服务标准,以“微笑多一点,服务多一点”的工作作风,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各自为战和有意刁难群众的现象,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4、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了廉政建设。中心工作人员从受理到办结提供全程服务、规范程序,对受理的每一件事情、办理的每一个证件,都会认真对待,并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规操作,防止了吃、拿、卡、要现象,推进了源头治腐工作,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历经二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认识不到位。有的人认为设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用不大,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只是迎接上级检查而已;有的人认为中心提供的服务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所需要的;有的人认为中心设立办公窗口是多余的,浪费了人力物力。
2、规范不到位。乡(镇)存在多种形式的服务中心,有纪委监察局牵头设立的便民服务中心、有组织部牵头的“三民”服务中心、政法委牵头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农业局牵头的农业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造成资源损失,并且未形成经常性、制度性、规范性。
3、管理不到位。虽然有的中心有人员、有制度,但缺少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有岗无人,有人无事的现象。
4、硬件不到位。办公设施陈旧,未配套电脑等相应的设备,经费也得不到保障。
5、进驻不到位。由于办公条件限制,加之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省直管单位和县直管单位,该进驻中心的而未进驻。
6、人员不到位。乡(镇)中心工作较多、烦杂,人员又少,并且一般都有驻、挂村任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经常下村或承担其它工作,造成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工作时断时续,有的甚至有岗无人。
三、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几点意见
建立、完善和办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在便民,实在利民,贵在为民。各级党政及其领导要有为民办事的决心、为民解难的苦心、为民排忧的诚心、为民着想的热心,帮民致富的真心,更要做到“四个健全,四个到位”,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1、健全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到位。一是领导重视。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党政“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进驻中心站办所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必须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保证人员的到岗到位;二是建立机构。要建立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统一各方面的思想认识,经常听取中心运行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好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人员配备。要重视中心工作人员的选配,应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到中心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
2、健全服务功能,项目集中到位。一是科学设置服务功能。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给予便民服务中心科学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突出便民服务,完善项目结办、代办服务功能。二是项目进驻中心到位。服务项目的设置至少应包括:党建(组织关系转接)、农业综合、计生、民政、司法、国土、规划、农医、劳保、综治、林业等部门,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设置,要充分体现便民、为民,有条件进驻中心的单位和服务事项,要尽量进驻中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内容,要坚决进驻中心,只有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才能有效地实现中心的服务功能,才能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真正的亲民、为民、便民的集中服务办公场所。
3、健全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到位。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中心要建立健全并执行好办事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收费管理、考勤考核、建档销号制、回访制、分类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高效运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集中在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服务单位和人员、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通过多种方式现场公开,并公布县、镇两级效能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建立中心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加强对业务办理、服务规范、举报投诉等情况的督查,将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议结果与窗口部门及人员的考核结合起来,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健全办公设施,中心管理到位。一是硬件建设。中心应建在临街道、近政府、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与各位领导和职能部门随时取得联系的地方。办公设备应根据人口、工作量等情况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包括电话、电脑、桌椅、饮水及冬天取暖、夏天消暑设施。二是软件建设。要建立健全配套的岗位职责制度,制定工作导行图、工作流程图必须张贴上墙,办事告知单要发放到群众手中,制度和服务项目应装订成册,供服务双方共同遵守,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有章可依。三是确保经费。办公经费各乡镇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作。四是做好内业。中心要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和报表,对窗口办件、资金流转和考勤考核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和汇总,定期向乡(镇)领导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报送。
5、需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需正确处理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与主管领导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功能,组建了“三民”服务中心、矛调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这些中心的组建,大部分是那个部门、单位牵头组建就由那个部门或单位主管,责任也同样由其承担,乡(镇)只是提供场所而已,这样势必影响整体效能,我们认为,改进的办法是将多个服务中心功能进行有机整合,由多个部门牵头主管,归口到一个部门牵头主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为业务责任单位,党委、政府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党委书记是便民服务中心组建的第一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应该是组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牵头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应该是业务指导的责任单位,县纪检监察和乡(镇)纪委应具体负责组建和操作运行的监督检查。
二是需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人员与乡镇人员紧张的关系。针对中心业务量大、人手相对紧缺、人员难到岗的问题,要坚持“集约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工作习惯,通过挖掘潜力,优化组合,充分利用好人力资源,要对部门之间人员兼职使用进行大胆探索,通过委托、授权办理等方式实行“一人多岗”,使相关服务事项集中到专人办理,理顺关系,简政放权,腾出更多的人力服务于政府中心工作。建立“一人多岗”工作制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自身业务外,至少还应具备其它一个以上窗口的业务办理能力,使群众来时有人应,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办理事项,也可初步告之所办事项流程,推行“一人多岗”能有效地缓解了人少事多的工作矛盾,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电话预约和“AB”岗制度,“AB”岗制度是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移交,B岗责任人要主动、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三是需正确处理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关系。各乡(镇)要实现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信息对接,需报经上级部门审批的上报件,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定期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和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为使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延伸便民服务范围,即:在村级设立便民服务站或联络点。形成“以县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联动便民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