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为强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管理,严防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行为,经认真排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如下:
一、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系统权限配置不尽合理。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多且不完善,除登记系统按照业务岗位进行权限配置外,大多系统均存在公共账号,电脑上安装过系统的人均可以登录并访问系统,存在很大的权限配置漏洞。同时,个人账号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容易造成账号被挪用的情况。
二是访问日志功能不尽完善。由于系统不尽统一,存在系统建设承建公司多、建成时间先后不
一、功能设计未考虑等原因,一些系统的访问日志(尤其是查询记录)无法追溯,日志管理方面也存在或大或小的漏洞。
三是人员保密意识不强。新进人员较多,虽安排过多次廉政、保密等方面培训,也形成许多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制度落实方面、个人保密管理、资料的合理使用方面存在漏洞,存在工作人员可随意拍照截取登记资料的可能。
四是制度执行不严。虽已出台相关信息安全制度,明确严控 外部端口,但实际中所有电脑等设备均未关闭或禁止USB、光驱等外部输出端口,在数据批量外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个别岗位信息泄露隐患较大。有些岗位(如批量受理岗、首次登记审核岗、查(解)封岗、特定档案查询岗等)因工作原因需要更大的系统访问权限,接触的信息会更多,如不加强人员管理会存在很大的信息泄露安全隐患。同时因掌握住房信息,受人之托查询相关信息可能性大,各个具有查询权限的工作岗位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泄密风险。
二、对策措施
对以上排查发现的漏洞和问题,中心以“人防”和“物防”为核心,强化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人员安全保密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以“人”为核心,通过处室学习、个人谈心、通报警示材料等途径不断加强保密和安全意识,加强对业务人员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的要求;与全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加大对下属的人文关怀,防微杜渐,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同时,对一些可能与房产公司、中介公司和企业有密切联系的岗位以及工作性质单一枯燥、长期积累负面压力的岗位进行合理轮岗,内外兼顾降低职责风险。
二是加强系统功能完善和权限管理。完善登记平台中各类系统功能,加强权限的统一、合理配置,对因工作需要需访问系统 的正式在岗人员实行“一人一账号”,如有人员离岗立即进行销号处理;对所有有系统账号的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严格区分查询访问、修改等权限,整改并适时取消公共账号相关权限,实施“一岗一权”严格管理,如发生人员岗位调动,及时调整调整相关权限;对于一些需临时访问系统的协作单位、拆迁办、组织部等特殊需要人员,实行“专人、专房、专机、专簿”管理,依照申请并经审批开通临时账号和权限,设置一定的失效期,并加强查询记录的登记管理。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对已安装可访问登记、档案数据的每台电脑进行登记,固定专人使用,并在使用期限内永久性关闭USB、光驱等外输端口,防止电子数据外泄;并加强打印管理,防止具有敏感信息的纸质件外泄。另外,对一些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加强访问痕迹管理和日志记载,由专人负责定期检阅维护。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抓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相关制度,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查询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审核制度和发布流程。第一,强化时间段管控,通过技术手段关闭非工作日的数据访问权限或查询接口;第二,强化个人账号管控,不得出借不动产登记用户查询账号,离岗要及时退出登录账号;第三,强化网络管控,明确涉密信息资料数 据报送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通过QQ、微信、网络、邮箱等途径传送;第四,强化外设管控,取消相关外设数据输出端口,严禁对档案随意拍照、复印;第五,强化审批管控,严格控制原始档案的查阅、借阅,严格控制数据的拷贝、导出,有特殊需求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建立安全督察机制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安全分析团队,以系统日志为依据,定期进行安全抽查,及时发现问题,从源头防控风险,并通过督察等形式,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第二篇:隆昌不动产登记中心
隆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次性告知
一、申请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二、法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相关材料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5)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提交成立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法院裁定书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议;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7)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理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咨询、权籍窗口
①查询——房地关联(出具房屋登记资料查询表、房屋登记情况查询函并对房屋登记资料进行核对); ②不动产权籍调查、图形入库;③核对申请人信息及指导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窗口;
3、审核;
4、登簿;
5、缮证;
6、缴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标准执行。
六、承诺时限
一般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较复杂的特殊情形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告期或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登记办理时限)。
隆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次性告知
一、申请条件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
二、法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继承、受遗赠的一次性告知办理;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5)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处分的,提交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法院裁定书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议;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7)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咨询、权籍窗口
①查询——房地关联(出具房屋登记资料查询表、房屋登记情况查询函并对房屋登记资料进行核对); ②不动产权籍调查、图形入库;③核对申请人信息及指导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窗口;
3、审核;
4、登簿;
5、缮证;
6、缴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标准执行。
六、承诺时限
一般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较复杂的特殊情形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告期或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登记办理时限)。
第三篇:澄迈不动产登记中心
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一、卖方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各一份(每办理一批次只需提交一套材料)
二、买方提交的材料:1.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2.未成年人购房的提交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或公证书均可);3.外籍友人或企业需要提交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房产)准许可决定书;4.公司法人购房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购房发票;6.购买车位的需提供在本小区购房的证明材料;7.外省人员限购后购房提交购房承诺书;8.2017年4月14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还未实施网签的购房居民,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可以继续办理网签备案。
第四篇:不动产登记信息会不会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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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会不会外泄
核心内容:不动产登记信息会不会外泄?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有资格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查询,因此不动产登记信息并不会外泄。接下来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谁有权查看不动产信息?
虽然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很广,但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和其切身利益关系最大的房产。此前舆论对不动产登记条例最大的期待就是希望能开放“以人查房” 的功能,因为此前被揭露的房姐房叔们名下拥有的房产数量超出民众的一般想象,民众非常希望能实现“大家一起查房叔”的壮观场面,把所有潜藏着的“房叔”一网打尽。
不过此次《条例》并没有提到“以人查房”的功能,而是只能以房产地址查询,并且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即使以房产地址查询,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查的,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有资格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所谓权利人指的是房地产权的所有人,房子是自己的话,就可以申请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若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去查询登记资料。而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此外,在一些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债务人(欠债者)名下的已确权房产情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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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三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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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资阳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资雁委编发〔2015〕34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于4月底开始筹建,8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承担雁江区集体土地及其定作物不动产登记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资阳市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属区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25名,在岗在编人员15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数466.6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0.60 万元,项目支出 163.80万元.上年收入支出预算数 127.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84 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与上年比增加338.72万元,增加 2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2017年总支出 294.40万元。
(1)基本支出130.6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 103.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17.17万元。
(2)项目支出 163.80 万元:业务培训费专项1.15万元;权籍调查工作费权籍调查工作开展费17.40万元; 不动产登记数据采集村组干部指界误工费4.14万元;乡镇代办服务窗口工作经费9.8万元;信访维稳费0.03万元;档案建设管理和产权证管理费3万元;购置不动产权证书经费0万元;办公设备费11.7万元;宣传经费20万元;信息平台运行建设费0万元;不动产数据采集和数据建设费105万;办公设备仪器维修、维护等费预计8.9万元。
(3)上年总支出 119.83 万元,本年与上年比增加174.57万元,增加1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注:本单位仅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其他拨款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费 1.65万,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8万元相比减少支出6.3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比增加1.65万元,是因业务工作需要增加了公务接待费。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1.32万元,比上年0万元去年增加1.32万元,是因科目明细设定更规范,会议流程更规范,且业务需要参与、组织了更多会议。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2.95万元,比去年0万元增加2.95万元,是因提高人员技术且业务需要参与更多培训活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17年末结转 180万元(项目经费),资金来源为往年财政应返还额度 8.05万元,当年财政应返还额度180 万,库存现金 2.11 万元。
2.项目经费结转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往年项目已完工,但财政未拨付应返还额度。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末资产总计 180.4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万元)比去年增加180.4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应返还额度未拨款。本单位无负债。
四、本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部门对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按文件批复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资阳市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