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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运营112-安全办发(学校与车主)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20-23463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9:35: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校车安全运营协议书-安全办发(学校与车主)

校车安全运营协议书

甲方(学校):宝山占多村小学 乙方(车主):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磐石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本着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就校车安全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要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监管员进行监管,不符合资质时有权强制校车车主停运。

2、甲方有义务对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乘车教育。

3、甲方在学生上、放学乘车时要安排专人组织好各屯学生送出校门,并与车主做好交接。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投入运营的校车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经交管部门检验合格。

2、乙方驾驶员要具备准驾车型资质,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违法记录和不适宜驾车的疾病病史。

3、乙方校车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人数,准时接送学生,既不允许他人搭乘,也不允许学生漏乘。

4、乙方负责清点、核对上下车学生的人数、姓名,中途不准随意倒换学生,更换车辆,切实保障学生乘车期间安全。

5、乙方校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驾驶人不得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禁止超员、超速等危险行为。

6、乙方校车要投交强险、座位险、商业险等相关险种。

7、乙方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校车进行维修和保养,始终保持车况良好。

8、乙方在接送学生过程中,若发现有学生漏乘现象,要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后,针对不同情况做出妥善处理。

9、乙方每天早晨要将学生准时送入校门,放学后要在校门口等候学生,将学生安全带上车。

10、乙方在接送学生的途中或上下车期间,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直至乙方不接送学生为止,要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 宝山占多村小学

乙方(签字盖章):

二0一四年 月 日

第二篇:学校与校车车主安全议书

学 校 与 校 车 车 主 安 全 协 议 书

校车的运营为学生的就学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给学生的安全带来了隐患。为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特与校车车主(司机)签订以下协议:

1、学校和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超速车,不乘坐酒驾驶辆。

2、学校与家长经常教育学生文明、安全乘车,有序上下车,遵守乘车规则,车辆行驶时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车内不打闹、推搡、喧哗、大声说笑。

3、乘坐校车的学生按照校车规定站点文明候车,候车期间应站在安全区域内,不追逐、不打闹。

4、学校协调家长与车主签订乘车协议,家长负责按时到指定站点接送乘坐校车的学生,如不及时接送,发生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5、车主确保司机保证文明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开超速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准时接送学生,清点学生人数,确保不丢、落学生,确保学生途中乘车安全,家长未按时接送的,车主必须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此间发生一切后果由校车车主和司机负责。

6、学校提供学生候车场所,划定候车安全区,候车学生放学后在学校指定候车安全区内文明候车,由车主委托学校雇佣专人管理,负责对二趟校车学生安全、有效管理。

7、学生乘坐校车所发生的费用,由车主与家长共同协商解决,不可随意涨价。

8、学生乘坐校车期间由司机造成的安全责任由车主和司机负责,因学生不遵守乘车规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相应的责任。

9、车主保证校车驾资符合,各种保险齐全,消防等设施齐全。车主和司机定期检修车辆,保证车辆无故障运行,消除故障隐患。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10、车主应尊重并服从学校各项合理的校车管理制度。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做为校车安全责任划分的依据,望双方共同遵守。

各方签字:

学 校:(公章)车 主: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协议书

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协议书

甲方:乘车学生家长

乙方:接送学生车主

为了确保学生乘坐车辆交通安全,增强车主安全意识,学生家长特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司机按时、定点接送学生,认真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对于没有按时乘车的学生要及时与

家长取得联系;

二、司机必须具备准驾车型的资质;

三、司机不开快车、报废车,不疲劳、酒后驾车;

四、车主安排专人维护学生候车安全;

五、车主负责接送学生期间的人身安全;

六、司机不得超负、漏接学生;

七、司机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始终保持车况良好;

八、出现事故由车主负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学生乘车期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车主 唐灯平

乙方:(学生家长)

为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2、学生乘车必须佩带乘车证,必须遵守乘车纪律,服从指挥,不中途下车,不把头和手伸出窗外。甲方必须对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负责,如学生在乘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甲方必须承担相关的安全和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如不按时接送学生,学生离车后发生事故,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乘车学生一次性缴纳全学期乘车费,中途不乘者不予退款。

5、本协议有效期自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月30日止。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09年8月30日

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协议书

甲方:乘车学生家长

乙方:接送学生车主

为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防范乘车学生乘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车主与学生家长对学生安全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其内容如下:

1、学生乘车地点及时间

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

上、下车时间:

早上:______点之前

下午:______点之前

2、接送地点、时间的变更由家长与车主协商后确定。

3、学生上下车时应服从车主安排按秩序上车,上车后不得在车内打闹嬉戏服从车主管理。

4、学生上车后至下车前的学生安全由车主负责,乘车期间不听车主的指挥所造成的安全责任自负。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学生上下车,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校车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发车,如果家长不能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请家长提前与车主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

8、车主确保学生所乘校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司机必须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野蛮驾车,按规定时速行驶,不得超载行驶,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

9、车内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客货混载,其他乘客不与学生混载,因车主及司机违章时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10、乙方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如不按时接送学生,学生离车后发生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11、乘车学生每月7日一次性缴纳一个月的乘车费,中途不乘车不予以退款。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乘车期间。

学生家长(甲方):车主(乙方):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第四篇:学校与校车车主及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安全责任状

学校与校车公司及乘车学生家长

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和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共同商议,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校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学生校车停放的安全场所,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组织学生乘坐指定车辆,每接送点安排1—2名责任强的学生任组长。

2.负责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并同驾驶人员、班主任学生签订道路安全责任书。

3.学校负责对校车情况的日检,督促校车营运公司对校车的审核,提供每个接送点学生上学、放学的准确时间。校车公司、司机履行下列职责:

1.接送车须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2.车主负责接送学生期间的人身安全。

3.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

4.不漏接漏送学生。如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或电话联系家长。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家长职责:

1.负责对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车主了解孩子的乘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报告。

3.上学、放学时准时将孩子送、接到乘车点,并与校车跟车员办理交接手续和签名确认手续。

各中小学校(章)校车公司(章)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2018年9月

第五篇:校车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校车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甲方:乘车学生家长

乙方:接送学生车主

为了确保学生乘坐车辆交通安全,增强车主安全意识,学生家长特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接送车车主、司机履行下列职责:

1.接送车须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2.车主负责接送学生期间的人身安全。

3.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

4.不漏接漏送学生。如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或电话联系家长。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职责:

1.乘坐接送车辆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家长如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司机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司机自行协商确定,并按时交纳。

2.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3.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辆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或随车教师。

4.接送过程中由于司机原因造成幼儿身体伤害,应及时与车主联系、协商处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司机人身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乘车学生:家长:校车车主:车牌号:

2014年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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