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家具建材市场租赁合同
场
商铺品牌名称:经 营 位 置:
地 租 凭 使 用 合 同 书
商铺负责人:联系 电话:
场 地 租 赁 使 用 合 同
甲方(市场管理方):
乙方(场地租赁使用方):
丙方(场地出租方):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使用场地的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__ 号
### 层,铺位 __号,使用面积___ ㎡,计价租金建筑面积____ _㎡的场地(含公用过道、大楼立柱、公共卫生设施等分摊面积),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面积以甲方在将场地实际交付乙方时,甲乙双方对使用面积实地进行测量复核,以甲乙双方复核确认后的使用面积含上公摊面积计算出建筑面积,场地的租赁使用费以建筑面积计价)。
乙方经营____ _类商品,品牌为____ _。乙方须严格按照此范围经营,如需更换经营类别,则须书面报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经营类别及超范围经营,一律视同乙方违约,甲、丙两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条 使用合同期限和合同延期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场地的租赁使用费的计费起始日自开业之日起。
2.合同延期:本合同期满,乙方如有意延长场地经营使用期限,则至少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丙两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使用条件下,优先考虑给乙方使用(如乙方有未及时缴纳场地使用费的情况及违反商场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甲、丙两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优先承租权),经甲、丙两方同意后,可签定新的场地经营使用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继续使用的权利,甲、丙两方可对此场地收回另做安排。第三条 场地使用费的收取(含场地租金、综合管理费)
场地使用费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乙方按季支付使用期费用。(一)租金标准:
1.月租金、季租金
合同期内,甲方按乙方所租用的场地计租面积每平方米 元/月,向乙方计收租金,开据甲方票据,每月租金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每季租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2.租金的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期为记账单位。签定本合同时,乙方缴纳押金和第一季度租金,之后每季度租金于场地实际使用期起15天前,乙方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代扣的方式向甲方缴交下一使用期租金(即场地实际使用期前15天的前一天为缴交下次使用期租金的最后到账期)。3.减免租金优惠政策:
甲方同意支持乙方。
每年的予以免租四个月。4.租金递增率
在前一年的计租租金基础上递增7%。5.延迟缴交租金滞纳金的收取:
乙方须准时交纳场地租金,如延期交纳,甲方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天收取0.5%的滞纳金。(二)押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一个月的计租金额交付押金,押金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履约,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押金原数退还乙方。如果乙方违约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有违反广场相关管理规定并处违约金之情况,甲、丙方有权从押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补齐押金,如延期交纳,甲、丙方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天收取1%的滞纳金,如乙方欠缴期超过1个月,甲、丙两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 商户照明电费的收取
1.商场安装智能电表,采用充值用电系统,乙方则需向丙方办理先充值后使用,丙方直接收取电费,开据丙方票据。2.照明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2 元/千瓦时,本单价已经包含公摊电费。丙方有权根据开业后实际产生的公共电费调整照明电费单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通知中重新核定的价格进行用电充值。在合同期内,国家供电部门对电价进行相关计价调整,则照明电费单价也作相同比例的调整。
3.乙方自行管理照明的充值用电,丙方不承担提醒责任。
第五条 空调费的收取
1.空调费收费标准:
空调费收取采取先用后付的原则,合同期内,丙方以空调实际产生费用向乙方按月收取空调费,乙方按月支付空调费。空调费计费单位为“元/月/平米”。2.定价方法为:空调开启半个月后,丙方根据空调实际用电量测算每“元/月/平米”的空调费单价。若在合同期内,供电部门对电费进行相关计价调整,则空调费单价也作相同比例的调整。
3.缴纳时间:每月的15号前,根据丙方发出空调费催缴单,由乙方缴纳上月空调费,公历15号为空调费最后到帐日。
4.延迟缴交空调费滞纳金的收取:
乙方须准时交纳空调费,如延期交纳,丙方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天收取0.5%的滞纳金。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之规定向乙方收取约定时间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正式的一式三份劳动用工合同,乙方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关系,一切劳动纠纷等均由乙方全权全责。
3.在使用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使用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公共部分的装潢和物业管理。
4.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并保证本经营场所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遵守税务、工商、技监等规定,由此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全部自理。
2.乙方特别承诺: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款导致与甲方、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自愿将其展位内的全部展品让与甲方自行处理或由甲方委托丙方自行处置(展品数量以双方解除合同时展厅的样品为准)。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的展品,如甲方接受展品则上述展品的变卖金额可抵作乙方应向甲方、丙方缴交的各项费用、违约金及赔偿款(以实际变卖金额为准),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补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款所称“展品”作价出售,甲方亦有权选择对乙方商品异地留置。
3.乙方必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产品厂家销售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进口工业品需提供相关报关证明,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留甲、丙方存档。乙方所经营的工业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并且持有国家相关行业绿色环保认证,必须保证所销售的商品是对人体无伤害的、无污染的绿色环保商品,进场商品必须具有鲜明个性与优良品质,严禁仿制其他厂家产品,禁止出现相同样品中重复或“克隆”现象,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样品。乙方展示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企业名称、专有技术以及认证标识等,若有违法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到“一品一店”,不得超范围经营,且配套产品也须具备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或在非营业时间内营业,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场地使用合同,并对乙方展位内的展品货物进行封存拍卖处理,以弥补甲方、丙方因乙方上述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持有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5.乙方可以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企划、团购营销活动。
6.乙方在使用期内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商场设施,展位如需装修、调整升级,乙方必须将装修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改变和破坏展厅外形原结构,不得实施影响消防安全的装修,使用检验合格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装修材料。同时,应当采取防尘、防污、降噪等措施,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的经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7.乙方不得私自将经营场地转租、转让他人,否则甲、丙两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场地。(经甲方同意的内部转让,经营者一旦发生变化亦须重新缴纳场地使用费及相关费用,并重新签定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及时将场地使用的变化告知丙方。)
8.乙方应按时交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综合管理费、场地租金及各项行政税、费。
9.在使用期内,如遇甲方、丙方对市场进行整体规划、调整时涉及乙方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
10.乙方广告牌、灯箱的制作、安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定尺寸、定功率、定安装位置,灯箱须使用防火阻燃材料。
11.乙方必须承担展厅营业期间内的消防及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乙方原因在展位内吸烟,私自乱接电线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
责。
12.乙方必须参加由丙方或甲方统一组织投保的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办理保险,其展厅内存放的财产遭受火灾等意外损失时,由乙方负全责,甲、丙两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乙方在制定商品销售价格时,应以直销为原则,自觉遵守甲方确定的各类商品价格体系,不得虚标高价,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商场统一折扣政策。保证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在同一城市中,销售的价格最低。最高折扣率不得低于甲方规定标准,如乙方销售特卖品、样品需使用商场统一的且经物价部门监制标的标价签,否则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预警、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4.乙方不得以未开据发票为由,拒绝缴纳相关费用,也不能以其中某项服务存在的瑕疵而拒绝缴纳其他费用。
15.由于第三方(含商场其他承租方)的行为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求偿,甲、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甲、丙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第八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各项相关费用,丙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代垫责任。2.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依法对本商场商户进行管理。
3.甲方委托丙方对本商场商户进行咨询服务管理,并给予丙方相应的管理权力。4.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保证本展厅设施正常运行。
5.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丙方若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仅赔偿展品、装修费用等直接损失,不对预期损失、经营损失等间接损失及人工费用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甲方、丙方的财物,自行负责展位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丙两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2.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为仓库使用或者闲置。
3.为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环境,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获得不正当经济利益。否则,甲、丙两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签订本合同,即意味着乙方接受甲、丙所提供的场地租赁、服务咨询、物业管理等整套服务,乙方无权选择接受其中某一或两签约方提供的服务,而拒绝其它签约方提供的服务。
5.甲、丙各自独立地为乙方提供服务,互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6.合同每年重新签定确认一次。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使用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丙两方。经甲方、丙方同意后办好所有退租手续并交足所有费用方可终止经营(退场)。合同终止、解除或者期满后,乙方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如续租所有装修归乙方继续使用。
2.如甲、丙两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期限内的租赁费用及租赁押金。
3.在使用期内,如乙方涉及需要变更法人、更换品牌等情况的须书面通知甲、丙方,并严格按照甲方
相关规定及流程办理,如:为内部转让之情况,应依照先商户解除合同,后商户进场程序办理,并应缴清合同规定内的相关费用及重新签定场地租赁合同。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前三日内(或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将展位内物品全部撤出,如乙方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场地,则甲、丙两方有权腾空展位及处理其相关物品,乙方无权因此向甲、丙两方索要任何费用或损失。(此条款已由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且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明确知晓)。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签约三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按照本合同内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在使用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丙两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条款内规定的相关费用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丙方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1)未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期限付款;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等法规,经有关部门或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甲方、丙方商誉;(4)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
(5)不妥善使用、维护甲方、丙方设施,造成甲方、丙方重大财产损失;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多次(三次及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
(7)与顾客吵架、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8)乙方存在的其他违犯本合同或附件的严重事项发生。
3.乙方违反本合同、补充合同或附件,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终止合同等),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方式,乙方不得拒绝。
4.甲方如适用本合同或附件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发生错误,甲方应停止处理行为,但丙方及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素
使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属于违约,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若造成损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担。第十三条 乙方正式开始营业时间规定
乙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后,必须按甲方规定,抓紧时间装修设计装修施工及布展,必须确保与商场开业日期同期开业。如出现故意拖延开业时间,影响商场整体开业,甲方将视情况有权收回展位出租使用权,并终止合同,已交场地使用费、押金没收,不予退还乙方。第十四条 保密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所有合同、附件及其他有关内容,保证不向第三人泄密、透露,如有违反,一经甲方确认事实成立,处以乙方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乙方展位使用权。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1.2.3.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向租赁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本协议。
5.与保密、款项支付、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6.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签章后即生效,附件条款同步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7.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共同遵守。
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为8份,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必须共同遵守。签订本合同,即表明乙方已经审阅同意接受执行全部附件内容条款。
1.《商场质量监督“预警”管理办法》 2.《商场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 3.《商品价格规范管理承诺》 4.《商场营业人员统一管理规定》 5.《商场厂商装修管理规定》
6.《厂商依法办理工商税收证件及缴税(费)责任书》 7.《海天爱家广场卫生管理规定》 8.《海天爱家广场营销及广告管理规定》
甲方(业主方):市场负责人: 经 办 人:
地址: 电话:
盖章:
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
乙方(场地使用方):
市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经 办 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盖章:
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
丙方(场地出租方):市场负责人: 经 办 人:
地址: 电话:
盖章
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协议
出租方:xx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促进xx装饰城的市场繁荣,实现“统一管理、划区经营”的经营理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xx装饰城商铺出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xx县襄河镇南屏路888号、xx装饰城幢_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铺面用以经营业种(品牌),如转作经营其他业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租赁期限:2011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经营保证金:
一、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 种方式缴纳租金
1、按年交纳,先付后用,于每租约年 30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2011年2012年月日为免租期;
2012年2013年月/米2/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2012年月日前支付;
2013年2014年月/米/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2013年月日前支付;
2、元/年,三年一次性交纳,先付后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二、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缴纳经营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此经营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遵循市场的统一管理、合法经 1 2
营和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方面,在合同到期后60天内经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市场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维修费等缴费办法:
1、市场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经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是0.65元/m2/月,一年一收。
2、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进行预交,甲方于合同期的租约与乙方结算,多退少补。
3、维修费: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构造及附属设施损毁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无权提前退租;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乙方有义务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经营保证金,并有权收回所租房屋。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并协商续签租赁协议。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履行相关手续并交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于 2011年 3月 1日前将本铺面交付乙方使用;
2、对市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编制,进行统一招商,并负责市场整体形象的包装及对外进行宣传、推广;
3、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络宣传中心,为经营户做好品牌宣传服务;
4、负责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及氛围、清洁畅通的道路,向市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购销场所;
5、负责正常的房屋和市场内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管理等;
6、负责市场内所有车辆的正常通行及停车场有序管理;
7、负责市场内水电等日常事物运营和管理;
8、统一经营和调度市场内物流配送;
9、保障市场内良好的治安秩序;
10、协助乙方办理在xx装饰城进行合法经营有关的各种手续。
11、甲方有义务积极地为乙方向政府等相关部门争取相关的经营优惠政策;
12、其它相关事宜。
第七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装饰城进行经营活动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装饰城的整体形象,且不得在市场内随意张贴悬挂宣传物品。
2、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有拖欠,乙方愿意按照下列第①条承担责任:
①超过3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予退还乙方的经营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偿。
②超过30天,甲方有权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7日内乙方必须补足经营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3、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书面申报方案经甲方同意,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元给管理公司,不得破坏房屋内外结构,经验收合格,扣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 元后,管理公司将剩余的装修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须征得管理公司同意,并由管理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双方愿意按照下列第①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后5日内将租赁房屋在清洁、完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若不按时交还,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将乙方的物品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将逾期房租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在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经营保证金。
②甲方按约定将房屋交予乙方,但该房屋的后期经营和管理必须服从盛大装饰城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主公约。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规定使用,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须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并参与市场安全管理。
7、乙方须对其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财产办理相关保险,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爱护城内一切公共环境及设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商铺后 60日内,乙方应将房屋装修完毕并投入经营。逾期不开业经营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收取乙方违约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所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的行政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12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出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铺面用以经营 业种(品牌),如转作经营其他业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经营保证金:
一、双方约定租金标准:
/㎡/月,一次性交纳,先付后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市场水电费、维修费等缴费办法:
1、水电费:每户设有独立水表、电表由商户个人承担并缴纳水电费用。
2、维修费: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构造及附属设施损毁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无权提前退租;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乙方有义务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收回所租房屋。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并协商续签租赁协议。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第七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履行相关手续并交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于签订日期10日内前将本铺面 交付乙方使用;
2、对市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编制,进行统一招商,并负责市场整体形象的包装及对外进行宣传、推广;
3、负责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及氛围、清洁畅通的道路,向市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购销场所。第八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进行经营活动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整体形象,且不得在市场内随意张贴悬挂宣传物品。
2、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书面申报方案经甲方同意,不得破坏房屋内外结构。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须征得公司同意,并由管理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后5日内将租赁房屋在清洁、完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若不按时交还,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将乙方的物品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将逾期房租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在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经营保证金。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规定使用,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须对其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财产办理相关保险,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商铺后 日内,乙方应将房屋装修完毕并投入经营。逾期不开业经营的,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所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的行政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出租方(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四篇:家具广场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XXXXXXXXXXX承租方(简称乙方):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同意订立合同并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1、场地位置:甲方将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号铺(以下简称“该铺位”)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位置参见附图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作该铺位的实际面积)。在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内,乙方对该铺位享有充分使用权。
2、租赁面积:按照乙方承租该铺位的使用面积(包柱位)和公摊面积计算,甲方出租该铺位的使用建筑面积(计租面积)为平方米。核算方式: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0.7(公摊系数)。即:租赁100平方米面积场地实际使用面积为70平方米。
3、经营范围:乙方承租该铺位用途为商铺,该铺位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展示和销售造的品牌的商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该铺位用途和经营范围。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续约
1、租赁期限:甲方出租该铺位的租赁期限自年月止,合同期为年
2、续约: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书面答复。如逾期未给予答复,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如甲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则双方必须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旧合同自行失效。
3、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也不得转租、转让,如遇特殊情况需转让、转租时,应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及按租金金额收取10%-20%的手续费方可实施,并及时与甲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但乙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等一切权责与甲方无关,否则责任自负。
4、甲方因整体布局升级的情况下需要对商场进行调整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调整。
5、甲方保留对该场地逐年上浮价格权利,以市场价为基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租赁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1、该铺位场地租金按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为:平方米,则每月计收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
2、该铺位场地管理费按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为平方米,则每月计收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
3、双方在订立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合同期满且乙方没有违约时,该保证金无息退还或抵充最后一个月租赁金。
4、双方在订立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小写):元整,作为售后质量保证金,一年内如有针对乙方产品的售后有质量问题,经甲方联系乙方后,乙方拖延或不处理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若乙方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一年后退还保证金。
5、甲方有权自行调整商场营业时间,商场使用水费由甲方负担,但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浪费使用水现象,有权对该铺位当事人(包括老板、导购员及其他人员)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6、空调电费根据实际用电量,每月按租户实际使用面积总和进行公摊,每月与租金一并交纳。乙方场地内用电自行承担,费用按商场核实的商业用电标准计算进行收费。
7、促销、搞活动广告费用支出,根据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分摊或按销售额进行提点摊销。
第四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
1(大写):元。
2、支付方式:本合同租金及管理费实行按每月支付制度,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乙方即应将第一个月的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从第二个月起乙方应在每月3号前将当月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均可。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将该铺位及附属的设备设施按时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乙方租赁场地的租金、管理费、电费、空调费、促销费等费用。
3、甲方应负责经营场地内的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商品质量及销售行为、销售价格等。甲方在尊重乙方独立经营的原则下,对乙方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质量跟踪,确保在乙方退场后的消费者利益。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签定租赁合同后,应将进场装修日程计划、装修方案及竣工和开业日期报甲方申请,经甲方按程序审批确认后,乙方应及时进场装修和组织品牌商品进场经营。
2、乙方自己的经营场地内必须承担消费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和设施。在乙方承包经营场地范围内因乙方吸烟、私接电源电器、装修、电线、电灯、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内,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火灾,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要承担商品销售的所有责任,如受到工商、质监等政府部门的查封或顾客投诉,给甲方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视情况给予罚款,收回经营场地,没收全部保证金等。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顾客要求退、换货、赔款等,要根据甲方的“售后服务承诺”和“顾客退换须知”为依据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代乙方处理。在特殊情况,甲方可以先行使“先行赔付”权。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5、除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其它一切电器。
6、乙方经营人员严禁在商场吸烟、赌博、进行与经营无关的各种活动。
7、乙方广告牌、灯管的安装,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才能安装,否则甲方有权拆除。
8、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或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场地。
9、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有权根据自身营业需要招聘和辞退工作人员(营业员),所聘人员须向甲方办理备案手续,佩戴甲方统一的工作牌上岗,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乙方不能聘用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辞退的人员及辞工期未满半年的人员。
10、乙方应遵守商场的营业时间,不得提早和推迟。如确实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以违反商场管理制度处理。
11、乙方负责该经营场地内的卫生、安全,如不达标,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如乙方不及时改正,甲方可以派人帮其改正,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场地内的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在营业时间内发生遗失或失窃,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服从甲方管理规定,若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规定造成商场的设施、场地的损坏,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则视为乙方的责任。
13、乙方在经营场地内,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事情,如喝酒、玩牌、下棋等。
14、乙方承诺按甲方经营模式进行销售,即“自行定价、统一销售”的销售模式(最低不低于八折),不可随意降价销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降价销售,经取证核实,则扣违约金10000元。
15、乙方委托甲方收取销售款,每天下班之前乙方派人到收银台进行销售核对,每月1号为上个月的结账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迟向甲方交付租金及管理费、电费、促销广告费等应缴费用,每日按延迟交付金额的5%另行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2、如乙方逾期交纳应付款达3天,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该铺位的水电供应,并限制乙方所展物品出入商场;如乙方逾期交纳应付款达7天,甲方有权进入该铺位扣置乙方所展物品并停止乙方营业;如乙方逾期交纳应付款达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铺位,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拍卖乙方所展物品并追讨乙方欠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
3、乙方存在欺骗消费者、损害甲方利益、擅自改变经营品牌或场地用途、转让、转租、严重违反甲方商场管理规定、违法经营、违法雇佣员工等行为时,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租赁商铺,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追偿损失。
4、乙方存在不按规定时间营业、违反价格公平原则、恶性压价、降价,辱骂、殴打顾客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行为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不限于书面通知乙方整改、停止水电供应等服务,还可责令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收回该铺位等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动规划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若改变其用途堵塞消防通道,被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施行处罚,该费用及罚金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带来负面影响及连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本合同或部分履行的责任或损失由各方自己承担互不追究发生责任。
2、商场因其他经营户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的损害或损失,应由乙方向过失方提出索赔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租赁期间场地内的家具等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必须自行购置财产保险,营业期间发生的火灾、遗失或失窃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非营业时间的防护工作,如甲方的保安人员在恪尽职守的情况下,仍不能阻止物品丢失的,则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4、非甲方失误而发生的事故或损毁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人员及乙方雇用的施工队在甲方商场进行装修时,必须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施工队只负监督施工义务,如施工队在施工过程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伤亡与甲方无关,其责任由施工队或乙方自行承担。
6、如因政府规定原因导致甲方商场拆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期内有关经济责任找政府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它约定:
1、甲方对商场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银“的管理模式,以达到”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的理念。有权对商场经营产品布局,商品档次进行全面规划或调整,乙方无权干涉,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决定权。
2、乙方签约合同经营产品范围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其它品牌不同风格不同档次的产品充斥专卖店中。其配套产品(如:沙发配餐台、椅、套房配沙发)必须与专卖店风格搭配协调一致。现根据乙方经营面积、产品系列对该铺位配套产品限制如下:
(1)、五金玻璃餐台套,(2)实木、板式餐台套,(3)大理石餐台套,(4)实木地板地柜个,(5)五金玻璃地柜个,(6)真皮沙发套,(7)布艺沙发套,(8)实木沙发套(9)鞋柜个,(10)间厅柜个,(11)其它约定:(未填上数量产品则是不许经营商品)。同厂同款同档次配套产品的选优先为原则)。
3、任何一方给予对方的通知、请求、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签名或盖章并按本合同之地送达方为有效。
4、甲方对乙方一次或多次违约或不执行合同而采取的宽恕、原谅的态度,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所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以后违反或执行本合同放弃追究责任的权力。
5、乙方厂家送达到商场的货物必须交接清楚,置留在商场门口及周边的货物遗失、损失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自行追寻。
6、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也不得转租、转让,如遇特殊情况需转让、转租时,应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及按租金金额收取10%-20%的手续费方可实施,并及时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乙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等一切权责与甲方无关,否则责任自负。
7、商场采取统一收银管理模式,财务结算金额定为满(大写)元正,(小写)¥元可返还一次。
第八条、合同期满: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续租,也无其他相对甲方债务时,应在期满之日起3天内搬走全部物品。不得损坏或拆除所有装修设施,若出现损坏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复原状后方办理撤场手续或追讨装修设施的损失金额。
2、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租,该铺位的一切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包括:(1)所有间墙、吊顶、开关、灯饰等。(2)所有灯具、风扇、抽风机等(空调除外)。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附件
1、附商场平面示意图。
2、附商场管理制度。
3、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通信方式。
4、附商品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销售许可证或授权经营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办公家具租赁合同
办公家具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办公设备租赁给乙方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办公设备(清单见附件)出租给乙方,甲方拥有办公设备的所有权,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办公设备的使用权。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赁办公设备的交付:乙方自行安排人员至甲方搬运办公设备,租赁期满乙方应负责安排人员将办公设备运回至甲方办公场所,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公设备验收。
四、保证金:本合同签订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作为设备的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应于租赁期满办公设备验收完成后10日内退还给乙方,但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设备赔偿损失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五、租金及其计算方法:
1、办公设备基本月租/月。
2、租金每先付后租,第一期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之后每期租金于
六、特殊约定:
1、甲方应确保对出租办公设备享有所有权。
2、乙方搬运办公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状况,确认完好才可搬运,一旦搬运视为甲方办公设备完好并符合乙方要求。
3、办公设备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应按时、完好地返还甲方。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办公设备抵押、转让、转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损毁、擅自搬离乙方办公场所或擅自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若逾期支付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满,除双方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或顺延本合同外,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办公设备,逾期占用期间,应按租金的2倍支付占用期间使用费。
八、合同解除
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承担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九、若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家具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目标单位)装修及办公家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有权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装修目标单位,配置办公家具。装修及办公家具采购过程中如有问题,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出。装修及办公家具采购完成后,乙方将认可装修及采购结果。
2、甲乙双方确认,目标单位装修及办公家具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有权在与目标单位业主签订的租赁协议有效期内使用(见附件一)。
3、甲乙双方同意对目标单位的装修状况进行拍照,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打印(详见附件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在目标单位拥有的办公家具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额外购买和翻新
1、除本协议所列装修内容外,乙方如对目标单位进行修改,对其他内容进行装修或装饰,应取得目标单位业主和甲方的书面同意,如乙方装修或装饰对甲方现有装修及装饰内容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如果乙方装修及装修内容与目标单位或甲方装修及装修内容一致,乙方装修及装修内容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在本协议所列甲方提供的办公家具范围之外,乙方如需其他办公家具,可自行购买或委托甲方购买。如果乙方的办公家具符合目标单位或其装修及家具,或乙方办公家具的拆除会影响目标单位或其装修及家具、其正常使用或美观,乙方购买的办公家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维护和退货
1、甲方负责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维修甲方提供的装修内容和办公家具故障,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应爱护本协议项下的装修和办公家具,不得将办公家具借给他人使用或从目标单位搬走。因乙方人员使用不当、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相关损害,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由甲方提供有偿维修。
3、未经目标单位业主和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装修、机电、消防工程进行修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4、如目标单位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乙方应将完好的装修及办公家具返还甲方,返还时的验收标准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内容。退货时如有损坏,除正常使用中的折旧外,乙方应负责按价修复或赔偿。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当地法院解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