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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垃圾堆放点提示牌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20-55549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2 21:28: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临时垃圾堆放点提示牌

1、临时垃圾堆放点

提示牌

制作标准: 1、50*70(宽)三角铁皮牌;

2、内容:临时垃圾堆放点;左上角:喜盈门的LOGO;右下角备注:海口喜盈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要求:蓝底白字加粗,白色边框。

5、可在垃圾堆放的围墙做一个喷绘(要求:

1、左上角:喜盈门的LOGO,白底红字:临时垃圾堆放点;右下角公司名称,格式相同。规格:1.2*2.0(宽)

2、装修车辆专用通道

制作标准

1、制作装修车辆专用通道指示牌,有路线指示图,红色指示标志路线;

2、(下面)特别提示:

1、本通道为装修车辆专用通道,禁止车辆在通道内停留造成通道堵塞;

2、有从其他通道或专用通道停留者罚款200元/次。

3、装修车辆临时停放点

制作要求

1、蓝底白字,白色边框,2、规格:120*80cm(宽)分两段,上面为装修车辆临时停放点;

3、下面为车辆禁止入内标志;

4、备注:所有车辆禁止开进商场内或通道中间,造成交通堵塞,违者罚款200元/次。

4、商铺装修公告栏(张贴商铺装修检查记录表、商铺装修管理规范、装修材料管理规定、装修注意事项、装修公告便民通讯录等)制作要求

1、商铺装修公告栏KT版100*140cm(宽),米黄色底,蓝色边框;

2、主标题:LOGO喜盈门商铺装修公告栏;

3、右下角:海口喜盈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请各商户及装修人员认真阅读装修公告及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规,将严格执行。

第二篇:关于要求迁移垃圾堆放点的请求

关于要求迁移垃圾堆放点的请求

铜闸镇人民政府:

铜闸初级中学教学楼与操场之间的道路上存在着两个垃圾堆放点,每天都堆放着大量的生活垃圾,尤其在春末至初秋期间,臭味熏天,蚊蝇乱飞(教室、办公室电扇和墙壁上爬满苍蝇),焚烧时烟雾刺鼻难闻,给全体师生造成了巨大的困扰,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广大师生怨声载道。为此,诚恳铜闸镇政府迁移该垃圾堆放点。

铜闸初级中学

2014年4月8日

第三篇: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做好我镇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XX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X长效〔2021〕X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建立工作台帐;2021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排查对象及排查范围

1.排查对象。镇村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排查范围。XX镇镇区及各村(社区),重点排查镇区、工业区、环境敏感区、水泥路交通干道沿线及群众反映强烈等5大区域。

(二)整治措施与方式方法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原则,针对陈年垃圾中有机物在自然环境下大部分降解的这一特点,实行垃圾就地筛分,对筛分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建筑渣土填路或就地深挖覆土填埋处理,可再生资源分类后回收,剩余无利用价值的垃圾就近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运至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生活垃圾、装璜垃圾及混合垃圾就地掩埋或就地焚烧现象发生。

(三)完善垃圾处理设施

按照人口规模、产生垃圾量,对环卫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扩大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基本实现环卫设施全覆盖。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指定专人日常巡查,定期对辖区内重点部位的垃圾进行排查清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30日)。

属地管理,落实专人,明确时限,迅速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对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未覆盖地区、环卫管理不到位地区、陈年垃圾未全面清理地区、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做到无死角、无遗漏。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确保长效”的工作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治理方案,有力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1日—长期)。

人居办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专人专管。

为高效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治理任务与治理标准,做到垃圾治理工作有人抓,抓不到位有处罚。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排查与整治人员名单(附件1)。

(二)制定计划,层层推进。

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现状制定垃圾综合治理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治理时限、推进措施,做到镇、村、组三级联动,治理工作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层层推进,人人参与。每月23日前将各村(社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问题清单(附件2)报人居办。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牌、新媒体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将垃圾倒至指定的垃圾点或垃圾堆放点,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和设施管理的热情。

(四)建立台账,收集资料。

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辖区内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现状及下一步整治方案等信息,落实专人负责,重视整治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五)严格督查,深入指导。

为确保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人居办将安排专人深入村组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确保每月到各村(社区)督查指导不少于2次。并利用长效管理微信工作群,及时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发至工作群内。

(六)总结提升,落实长效。

为总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与整治工作经验,达到长效、常态管理目标。各村(社区)每月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与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其他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及在治理工作中采取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开展进行总结,并于每月23日前上报到镇人居办。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与整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做到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所有类似问题不出一处,不断健全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新的问题不出现。

附件:1.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排查与整治人员名单

2.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排查清单

附件1:

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排查与整治人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XX镇

XX

书记

分管领导

XX镇

XX

办事员

联络员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XX村

XX

村书记

村负责人

附件2:

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排查清单

(盖章):                                   排查时间:

序号

村组名称

问题地点

垃圾种类

面积

经纬度

整改方式

整改时限

责任人

村组负责人签字:                              排查人员签字:

第四篇: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住建发〔2019〕X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到2022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基本完成全镇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任务。

二、排查对象和范围

排查对象是各村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垃圾类型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水体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物。

排查范围覆盖所有村屯,重点排查区域为镇区街道、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

三、排查内容和要求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办及各村负责组织对本辖区陆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河湖及水利枢纽漂浮垃圾进行现场排查。

(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内容和要求。

排查陆地、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调查记录规模较大的堆放点信息。其中,以生活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调查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堆放点;以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调查体积在5000立方米以上的堆放点;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成分的,调查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堆放点;以危险废物为主要成分的,调查堆放重量3吨以上的堆放点;以离回农业生产废弃物为主要成分的,调查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堆放点。对于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属临时堆放且堆放时间小于6个月的不纳入调查。

配合XX区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水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查陆地、河湖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填写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表,每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应填写一张调查表,并至少附一张带堆放点位置信息的照片。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工作。

(二)漂浮垃圾排查内容和要求。

排查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的漂浮垃圾,并调查记录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漂浮垃圾信息。

(三)镇村基本情况调查和要求。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或漂浮垃圾由镇乡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办等部门负责开展调查,内容包括人口、财政收入、乡镇和行政村数量,以及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无害化处理量和处理方法等。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排查。

各村要定期对辖区内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逐一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区域为街道、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重点排查垃圾种类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水体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物等。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全力开展整治。

各村要根据不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堆体规模、有机物比重、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侧向和底部渗漏等情况,评估污染程度、风险等级和开挖条件,一处一策确定整治技术方法并开展整治。对建筑垃圾较多、有机垃圾比重不大的,可采取覆土绿化;对有机垃圾比重较高的,可增加垂直防渗处理,渗滤液单独抽取处理;对污染比较严重、地处环境敏感区且有条件开挖的,应实施搬迁或开挖筛分处理;对存在“垃圾围坝”的水利工程要定期做好垃圾打捞清理和后续处理。除经过处理的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畜禽粪污、秸秆)以外,其他垃圾不得进入农田。

(三)严格流程管理。

各村要对实施整治工作、垃圾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监管过程进行记录,坚决防止发生垃圾污染转移现象。

(四)加强后续跟踪。

已经完成整治的场地,镇乡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办等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安全隐患。

(五)严格控制增量。

镇乡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办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在农村地区违法违规倾倒、堆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形成震慑。加强对主要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等区域的重点巡查,同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派人值守或安装视频监控等措施进行监管。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倾倒问题,坚决曝光一批负面典型。对出租或承租土地填埋垃圾牟利的,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到的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责令妥善处置并依法处罚。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2022年7月)。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的最新工作部署,在2021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排查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

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垃圾堆放点要按照实施方案,采取一处一策的方式,全面开展整治,完成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基本完成所有整治任务,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废弃物问题得到基本遏制以后,通过县市级、自治区逐级进行项目验收后,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为顺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镇乡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落实整治主体责任,协调其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自负责领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对整治效果负责,负责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督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单位加强水库大坝坝前漂浮物打捞清理,负责以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镇乡村办负责以生活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各村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及时报告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乡村办。镇各二层机构要主动沟通协调,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做好职责移交和后续管理工作,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强化监督指导,按时报送进度。

各村要经常性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监督,对发现的垃圾污染规模转移、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报告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乡村办。

(三)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总结评估。

各村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在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应用到辖区整治工作中,切实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成果。

第五篇:乡镇政府,,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庙垭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于云程村树林宝组边坡荒地,距离场镇500米,以场镇生活垃圾为主,现有堆体体积500立方米,此垃圾堆放点形成时间超过7年,目前无专门管理人员,垃圾处置方式以填埋和焚烧为主。非正规垃圾堆放不仅影响了当地的环境卫生,浪费了土地资源,也影响了本乡的整体形象,对庙垭乡百姓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需要及时清理整治。

二、总体目标

2019年8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清理陈年垃圾。根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量、成分构成,对垃圾进行分类清理。纸屑、塑料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

建筑垃圾实行就地利用,用于填坑、铺路;

陈年生活垃圾要运到华新水泥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申请专职管理部门进行专门处理。

(二)垃圾源头减量。在清理陈年垃圾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民进行户简单分类、再进行集中分类,将分类出的有机垃圾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

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

对可回收垃圾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站应收尽收提高利用效率;

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减量。

(三)原址处理方式。对现有垃圾清运结束后,将申请环保、国土、水务、林业、治理办等部门到实地进行验收,一是对原址周边修砌围墙,防止周边群众再次倾倒垃圾,并设立禁止标识牌;

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原址进行生态复绿,植树或种草。

(四)新增垃圾处理。在治理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同时,要重点考虑新增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一是配置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加快建设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二是加快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完善管理制度。合理建设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配备运输车和相关设备,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

四、资金估算

由于我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距离华新水泥厂较远,治理成本相对较高,车辆运输费用需要5万元,人工费用需要2万元,机械费用需要3.5万元,消毒检查费用1万,修砌挡墙6万元,其他覆土复绿、制作标示牌等费用约3.5万,共计21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乡环境治理办、交管站、林业站、国土所、社区、各村民委员会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确保我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保障资金投入。一是乡财政要将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二是要充分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农村环境改善的政策,充分整合人居环境改善资金,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综合整治。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四)加强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效能问责。

万源市庙垭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临时垃圾堆放点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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