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填报说明
一、使用对象及报送时间 1.使用对象
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2.报送要求
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
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分支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
二、分配表项目填报说明
1.“税款所属时期”:季度申报填写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 “总机构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4. “应纳所得税额”:填写分配期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6.“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7.“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所得税额。
8.“收入额”: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额。
-1- 9.“工资额”: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工资额。
10.“资产额”: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资产额,不包括无形资产。11.“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12. “分配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
13. “合计”:填写基期年度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及当期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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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填报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
2、“分配比例有效期”:填报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分配比例有效期起及有效期止。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4、“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5、“收入总额”:填报基期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
6、“工资总额”:填报基期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工资总额。
7、“资产总额”:填报基期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
8、“合计”:填报基期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
9、“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本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所得税额。
10、“分配比例”:填报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配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8、第8列“分配税额”:填报本所属时期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
第三篇: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说明
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
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
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
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1- 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6.“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7.“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8.“营业收入”:填写上一各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的合计额。
9.“职工薪酬”:填写上一各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合计额。
-2- 10.“资产总额”:填写上一各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11.“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12.“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
13.“合计”:填写上一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职工薪酬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及当期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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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
重要提醒
1.《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
本表为必填表。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情况。4.《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本表仅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得收入情况。5.《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发生成本费用支出情况。6.《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本表仅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生成本支出情况。
7.《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本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填报,反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发生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8.《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本表适用于填报一般企业或金融企业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报期间费用明细项目。
9.《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本表填报纳税人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1.《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符合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本表不作调整,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中纳税调整。
12.《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企业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法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13.《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
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本表对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进行调整,资本化支出,通过《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纳税调整。
14.《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1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16.《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捐赠支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税法规定予以全额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不在本表填报。17.《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本表填报纳税人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
本表填报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2014年及以后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项目和金额。19.《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资产损失,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0.《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
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的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损失,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21.《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
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企业重组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除上述债务重组所得可以分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重组外,其他涉及资产计税基础与会计核算成本差异调整的企业重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纳税调整。
22.《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1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3.《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本表填报保险公司、证券行业等特殊行业纳税人发生特殊行业准备金,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2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及本纳税前5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亏损已弥补额、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
25.《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本表适用于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情况。
26.《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
本表适用于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本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7.《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2)本表适用于享受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发生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收入的项目和金额。28.《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本表适用于享受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发生的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减计收入项目和金额。
2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本表适用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情况和金额。
3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本表适用于享受所得减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本享受减免所得额(包括农、林、牧、渔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等)的项目和金额。3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
本表适用于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金额。3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本表适用于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享受减免所得税(包括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其他专项优惠等)的项目和金额。
3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本表适用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情况和金额。
34.《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本表适用于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填报纳税人本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的情况和金额。35.《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
本表适用于享受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享受购买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情况和金额。36.《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本表适用于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来源于或发生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和应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37.《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本表适用于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来源于或发生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调整后的所得。38.《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本表适用于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境外分支机构本及以前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结转以后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
39.《跨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A108030)本表适用于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发生的来源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抵免的所得税额。4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本表适用于跨地区(仅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填报。填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规定计算总分机构每一纳税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41.《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
本表适用于跨地区(仅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填报。填报总机构所属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以及所属分支机构在所属应分摊的所得税额。
第五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4.4开票软件安装
【第一步】双击开票软件的安装程序,系统运行安装向导,然后按照提示逐步完成安装。
【第二步】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选择“完全安装”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核对企业税号,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金税盘已连接,则系统自动从金税盘中读取地区编号,无需用户手工输入,直接点击“下一步”
开票软件安装包运行后会自动检测系统中是否已经安装Microsoft.NET Framework 4.0或以上版本,如果检测已安装,则弹出安装目录,【第七步】直接点击安装,如图所示:
弹出进度条,如图所示:
【第八步】升级完成,点击“完成”。
如果开票软件安装包运行后会自动检测系统中是否已经安装Microsoft.NET Framework 4.0或以上版本,如果检测未安装,开票软件会如下提示: 【第八步】需要选择“我已阅读并接受许可条款”,并点击“安装”
安装进度如图所示:
【第九步】根据电脑的配置和运行情况大概需要10分钟左右,点击“完成”
【第十步】升级完成,点击“完成”。
注:1.安装V2.0开票软件时,首先退出杀毒软件,确保电脑时间正确。
2.安装V2.0开票软件时,先在原防伪税控电脑USB口上插入已经发行成功的金税盘再进行相
关操作。
3.升级安装V2.0开票软件时,操作非常简单,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无需修改。
4.升级中确保电压稳定,避免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升级完成。
5.安装V2.0开票软件时,大概需要十几分钟,属于正常现象,请耐心等待。
6.如遇系统版本问题,导致安装不成功,需要先手工安装4.0控件补丁。
4.5软件特点
4.5.1开具和管理多种类型的发票
开票软件能够实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也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管理功能。
4.5.2不同发票的新限额作用对象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一旦持金税盘到税务机关进行了新的限额授权,再进入到开票系统时,系统会自动读取新的限额信息,并按此开具这三种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限额作用于限额改变后所购买的发票,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开票系统。4.5.3支持离线控制和企业离线授权信息下载
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连网开票的,可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控制范围内开具发票,超过离线开票控制范围未连网上传的,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将自动锁死无法开票,纳税人连通网络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解锁后方可继续开票。同时,每次连网登录开票软件时,系统自动实现从税务端下载离线开具发票的时长等企业离线授权信息,更新开票软件中对应的参数。4.5.4支持汉字防伪授权
系统支持汉字防伪授权,(此项必须经税局审批)如果企业在税务端发行时授权为汉字防伪企业,则企业开具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密文为二维码,(目前只有中石油等特色企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密文为144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码为190位。4.5.5系统支持主分机结构
开票软件支持主分机结构。例如某单位开票量过大,或是一个单位有一个主厂和几个分厂,主分厂使用同一个税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主分机结构进行开票。
4.6软件登录
软件安装后,初次登录时系统增加了系统参数设置向导界面,用户可根据此向导来完成系统初始化以及基本参数设置等操作。操作步骤:
双击桌面上的“开票软件”图标,如图2-2所示,运行开票软件。
图2-1 开票软件图标
系统弹出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登录界面,如图2-3所示(图中显示开票软件版本号,此图为示意图,实际软件版本号以所安装软件为准)。
图2-2 用户登录对话框
【第一步】在“用户名”一栏的下拉列表框中选择一个用户,在“密码”栏中输入密码(默认为123456),在“证书口令”中输入税务数字证书口令(默认为88888888),点击“登录”按钮,如图2-4所示
图2-4 所示登录对话框
【第二步】系统弹出修改证书口令窗口,如图2-5所示,用户必须正确设置新的证书口令方可进入开票软件。(证书口令默认为88888888,初次登录必须修改,证书口令修改为12345678)
图2-5 修改证书口令窗口
【第三步】正确设置新的证书口令后,系统启动并开启金税盘,金税盘开启成功后弹出系统参数设置界面,如图2-6所示。用户可根据此向导来完成系统初始化以及基本参数设置等操作。
图2-6系统参数设置
【第四步】在图2-7界面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系统初始化界面,用户可在此设置主管姓名和用户密码等,如图2-7所示。系统初始化,设置主管用户信息,建议在此管理员密码默认为“123456”方便记忆
2-7 系统参数设置
【第五步】完成系统初始化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基本参数设置界面。用户在此填写营业地址、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如图2-8所示。
图2-8基本参数设置 【第六步】完成基本参数设置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上传参数设置界面。用户需在此正确填入税务机关提供的安全接入服务器的地址,地址为:https://202.99.194.28:443,如图2-9所示。
图2-9 上传参数设置
说明:
目前系统支持联网开票即开即传功能,在此设置上传服务器地址后,在联网状态下,企业开具的发票明细会实时上传到相应的税务端系统。
【第七步】点击“测试”按钮来测试是否联通,如图2-10所示。
图2-10上传参数设置
【第八步】测试连通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完成界面,至此开票软件系统初始化和系统参数设置操作已完成,如图2-11所示。
图2-11 完成初始化设置
【第九步】点击提示框中的“确认”按钮,进入系统主界面,如图2-12所示。
图2-12系统主界面
第五章 数据恢复
5.1 系统维护
删除了以前系统维护模块中不常用的菜单,新增数据迁移功能、数据备份设置以及数据备份恢复等功能。
5.1.1 数据迁移
主要功能:用于将用户的商品编码、客户编码、发票信息和单据信息等数据从旧版开票软件迁移到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中。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系统维护/数据迁移工具”或直接点击主界面的“数据迁移”菜单项,系统弹出数据迁移工具菜单,如图3-1所示。
图3-1
数据迁移工具菜单
注意:
① 数据迁移支持的旧版本包含了从防伪开票V6.15至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1.0.00的所有历史版本。
② 安装有旧版本开票软件的机器,在系统初始化成功以后会自动弹出此界面。
【第二步】选择好数据库的路径以后,系统自动读取出旧版开票软件的版本及数据库位置,之后点击“迁移”按钮,系统弹出“此操作可能需要持续几分钟。是否继续?”提示框,如图3-2所示。
图3-2
是否继续提示框
【第三步】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是”按钮,系统即开始数据迁移,迁移的内容包括:编码类表(内含商品税目编码、客户编码、商品编码、系统税务信息、行政区域编码)、发票信息类表(内含销项发票、销项发票明细、销项发票销货清单、进项发票)、申请单类表(内含红字发票申请单、红字发票申请单明细)和单据类表(内含销售单据、销售单据还原、销售单据明细、销售单据明细还原)。根据数据库中的数据量大小,等待时间会有所不同,用户需根据下方进度条耐心等待迁移完成,如图3-3所示。迁移完成后,进度条消失,如图3-4所示,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数据迁移。
图3-3
数据迁移进度条
图3-4
数据迁移完成
注意: ① 如果开票软件的税号或开票机号与旧版开票软件不符,系统会提示“税号或开票机号不一致,无法进行数据迁移”。② 数据迁移操作可反复执行。
③ 关于有相同数据时的“覆盖/跳过”选项,仅针对发票信息类表、申请单类表和单据类表,编码类表在每次数据迁移时所有条目都会全部删除之后重新从旧数据库导入。
第六章 发票管理
6.1 发票读入
【第一步】:如图4-1所示:点击“发票领用管理/ 读入新购发票”菜单项或导航图中的发票退回快捷图标。
图4-1
【第二步】:如图4-2所示:点击“是”
图4-2
【第三步】:选择来源介质,如图4-3所示:点击“确定”
图4-2 选择来源
【第四步】:发票读入完毕,如图4-4所示:点击“确定”
图4-4
6.2 发票库存查询
点击发票领用管理/发票库存查询” 如图5-1所示:菜单或导航图中的库存查询快捷图标。
图5-1
如图5-2所示:系统显示发票库存界面,可查询金税盘内各种发票的领用存情况
图5-2 发票库存查询 6.3 发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