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成立一个新企业的流程
成立一个新企业的流程
成立一个新企业的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4.刻私章:(全体股东)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30元左右。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 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
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 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办这个证需要3个工作日,1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8元,共16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每月收费几百元。
12、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注:验资户的钱转回基本户还要带出资人的私章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你可以让一个代理记账公司帮你建帐,收费每月几百元。2.公司的税额:
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值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
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还有其它各种各样很多种的税,但没有多少钱,主要是上面二种,特别是所得税非常高。
开业需办证照及相关资料
办证流程: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IC卡→国税正副本→地税正副本→银行开户→国、地税报到 相关资料: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公章、财务专用章、私章,银行许可证,特种经营行业的有关许可证
第二篇:成立一个新企业的流程
成立一个新企业的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3.编写“公司章程”: 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等,到银行去开立公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投资款。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1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12、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注:验资户的钱转回基本户还要带出资人的私章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新办企业要注意什么
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提醒您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零申报也要申报。一些企业在税务登记之后,暂没发生营业收入,也暂无需购买发票,就觉得暂无需要与税务部门打交道,因此,在税务登记后,不报到、不设帐、不申报,等到有一天,需要与税务部门打交道时被重罚后,才知后诲!到其时,该设帐的还是要设,该申报的还是要申,该罚款的还是要罚,一样都不能少,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税务登记之日起,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之日起30天内)建立帐册并进行每月纳税申报,即使是零申报。延期零申报的罚款是:国税每个税种每天30元;地税每个税种每天20元,400元封顶;还要加收税款的0.05%/天的滞纳金。
第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选择,这个选择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贵企业今后的税收成本,建议请专业人事帮助筹划。
第三、注册资本抽资的问题,如帐务处理不当,一定会影响工商年检的通过。
新公司建账:
总帐,用于核算所有科目。三栏明细帐(按科目汇总表)
银行日记账,用于核算银行存款。专用帐簿
现金日记账,用于核算库存现金。专用帐簿
明细分类账,用于核算应付工资、待摊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不需要单独设立帐簿的会计科目。三栏明细帐
管理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管理费用,登记管理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营业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营业费用,登记营业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财务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财务费用,登记财务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固定资产明细帐,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原值和每月折旧情况。固定资产明细帐
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明细账,用于登记往来单位的应收应付情况。三栏明细帐
应交税金最好也单独立一本多栏明细帐(销项、进项、已交税金、税金转出等)
你先把开办费登记好。
第三篇:新成立企业建账流程
新成立企业建账流程
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办理)→核税种 带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各种有效印章 到本企业所属地税进行核税→地税和国税办理三方协议,带着财务章,法人章,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最好都带上复印件),先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要上地税(地税组织代码)和国税的协议号码,再到银行进行办理。
签订三方协议→买神舟浩天的软件(报税系统),一般纳税人办理→开发票系统(发票打印机,市里买金税卡,和中兴通的抄报税系统,小规模的企业到国税(油田)拷贝开票初始化,买开票的打印机。(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法人章)
个体户到国税办理开票事宜(公章,法人章,税务登记证副本)
企业每月15号之前报地税和国税,小规模的企业10之前报税,每月报三个财务报表,地税报印花税,附税,报增值税的企业(企业营业税报零),每季度报企业所得税预缴,个税进行离线申报。国税报增值税表一(收入),表二(成本支出),然后点增值税主表保存,三个财务报表,每一季度
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在地税报的国税就不用填了),填下面的两个附表(收入减净利润是成本,利润总额填净利润),预缴税收优惠明细表填销售收入,固定资产进项表零申报。每年的三月份至六月份进行工商年检,和企业所得税汇缴,做企业所得税汇缴是在地税客户端里进行操作。到地税拷贝客户端下载到电脑上,用地税小钥匙在本企业里下载本企业的初始化文件,导入地税客户端,进入本企业后,填企业所得税申报汇缴,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表(只填第一页本企业信息),财务报表,然后导出到地税进行申报,或自己网上申报。
个体工商户,每月10号(15号)之前,带着企业卡片和银联卡,到海滨街到办事处,缴纳地税。税率5%
到国税缴纳增值税表。填开票收入,缴纳税额,税率是3%
第四篇:新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新社团成立
申请流程
为了更好的繁荣校园文化,弘扬社联、社团精神,社团联合会欢迎更多有特色、有生命力的学生组织加入到社团联合会这个大家庭,兹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前准备工作
1、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1)确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2)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会员的人数不应少于20人;
(3)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且未受到过校规校纪处分。(4)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出负责人;
3、准备工作就绪后,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3#119)领取新社团成立申请表,并逐项详细填写。内容包括:新建社团名称、申报人姓名及单位、第一发起人及其他发起人、指导老师姓名单位及意见、申报原因及计划设想。
注:筹备组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济来源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申请过程
1、将新社团成立申请表、社团章程、活动计划及其他各方面补充材料一并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首先由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对其章程进行审核并批示。
2、然后交由社团联合会活动部对其活动计划审核并批示。
3、之后移交到社团联合会主席,进行最终审核批示。
4、最后由社团联合会提交到团委进行全方位审核。
注:(1)在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审核时间不得多于一天,在社团联合会总审核时间不得多于三天。
(2)社团申请登记时,社团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向社团联合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A、社团的章程草案;
B、社团的发起成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C、所聘请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指导教师对成立该社团的意见。D、社团联合会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3)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社团成立档案(准备一式三份,一份留团委存档,一份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社团自留)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正式成立。
(4)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学校原则上只批准一个。
三、申请通过后工作
1、经院团委审批通过后,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2、新社团提交一份本社成员档册(包括:姓名、专业班级、家庭住址、个人联系方式、宿舍号码及一寸个人照片),交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
3、与社团联合会签定协议,明确双方关系及责任。
4、社团必须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附: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一.社团组建及注销解散制度
(一)社团的组建程序
1.社团分为文学、艺术、体育、实践,其它5类社团(见附录)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2.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确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2)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会员的人数不应少于20人;
(3)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且未受到过校规校纪处分。(4)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出负责人;
(5)筹备组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济来源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社团登记
(1)社团由发起负责人向社团联合会登记,社团联合会审查后,在一周内报院团委审批。(2)社团申请登记时,社团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向社团联合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A、社团的章程草案;
B、社团的发起成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C、所聘请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指导教师对成立该社团的意见。D、社团联合会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3)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社团成立档案(准备一式三份,一份留团委存档,一份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社团自留)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正式成立。(4)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学校原则上只批准一个。(5)经院团委审批通过后,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二)社团的注销和解散 1.社团内部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提出注销申请。注销学生社团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注销,经批准解散的社团也要张榜公布,收回会员证,并妥善处理遗留的经费和物资,除属个人的东西归还本人外,其他剩余部分应上缴学校。2.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应当解散:(1)社团会员长期不足10人者;
(2)连续半年机构瘫痪,未进行正常活动者;(3)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
(4)社团活动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5)每学年在指定时间内不进行社团登记注册者;(6)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者。3. 社团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1)名称、住所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3)社团类别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6)财务管理、经费适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8)章程的修改程序(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的成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社团,没有必要成立(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4)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4. 社团注册
(1)已成立的社团每年(九月至十月)均要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注册时需向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A、上一社团的活动情况总结;
B、上一社团的财务收支报告及物品清单; C、社团及社团负责人的变更情况; D、社团本的主要活动计划;
(2)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联合会备案。
(3)社团从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申请注册者,以自行解散处理。社团由于出现以上情况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有权解散该社团或暂时停止该社团的日常活动。社团由于以上情况而导致不良后果的,院团委有权按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5.已注销、解散或被停止活动的社团,任何人不得以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6.社团解散时,必须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核算财物,并上缴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己有,核算的账目要上报院团委并向解散的社团社员公布。7. 已注销、解散或被停止活动的社团,任何人不得以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二.社团负责人权利义务及产生罢免制度
1.社团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受社团联合会领导和社团全体成员监督,须保证社团活动的健康向上和安全开展,对社团的一切活动负全责。2.社长作为社团的负责人,对社团享有最高领导权。对本社团的一切活动进行领导、决策。享受学生干部待遇。3.社长作为社团的负责人,有义务按时参加社长大会,做好社团工作。以及时将社团动态反馈给社团联合会,确保社团联合会政策及时、正确地传达到社团中去。4.社长作为社团联合会的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每年的六月上旬进行社团负责人换届选举。选举的具体按排由社团联合会与院团委协商后下发换届通知。(具体根据各社团章程)5. 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正式注册的学生。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并具备相应社团的专业知识。(3)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社团负责人。(4)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1)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院团委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的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3)有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事项者。7. 社团负责人若有下列情况将给予免职处理。(1)不服从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领导者;
(2)未经院团委批准,擅自利用社团进行有偿活动者或以各种方式私自占有集体财产。(3)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分配的任务,有两次不参加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三次未按时完整上交材料者;(4)组织活动负重大责任者,并造成不良影响者。(5)所负责社团两个月无活动者。(6)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7)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行政处分者。(8)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8. 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办法
(1)各社团由现任社团社长召开本社团成员大会民主选举的形式推选出四至五名候选人(候选人的产生原则上是从该社团管理从人员产生),将其名单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上报院团委,经由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统一组织应聘演讲,深入调查等多方面考核后方可正式任命,并公布备案。(各学生社团召开社长换届选举会议时必须邀请至少一名社团联合会干部参与监督,否则换届无效)(2)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3)各社团负责人产生之后,由各社长提名其社团各部门负责人,并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核同意之后,召开全社社员大会,进行民主表决。通过后上报社团联合会予以公布备案。(各学生社团召开社长换届选举会议时必须邀请至少一名社团联合会干部参与监督,否则换届无效)9. 社团负责人的罢免办法
(1)社团负责人所在的社团,由5名以上社员发起人提出罢免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深入调查等多方面的考量,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该社团全体社员大会,对罢免案进行全体表决,如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同意,则罢免案通过并上报院团委,由社团联合会在深入调查后任命新的该社团负责人。(2)罢免案应包括下力事项 A、被罢免人所在的社团
B、被罢免人所被罢免的理由(如经调查发现理由并非如此属于瞎编子虚乌有,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将追究其责任)C、发起人的签字
(1)如罢免成立,该社团负责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校规校纪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公安部嫩处理(2)如罢免不成立,将根据事情情节,追究其发起人的责任
三.社团会员管理制度
1. 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均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 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经费的支出情况,有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3. 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登记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和情况。
4. 社团会员有优先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并享受社团给予的待遇。5. 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6. 社团会员有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缴纳会费的义务。
7. 社团会员有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的义务。8. 学生社团实行会员制,被任一社团吸纳为成员并缴纳相应的会费后,填写《社团成员登记表》,将由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签发统一的该社团会员证。其个人资料将在社团联合会统一备案,会员证仅作证实会员身份,不具备其他效力。(学生社团会员每学期初将在社团联合会备案注册一次)
9. 社团会员享有本社团成员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成员的相关义务。10. 社团会员如果退出所在社团,须向本社团提出申请,由学生社团除名。
四.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制度
1. 社团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社团必须加强内部组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社团必须具有公开、透明的人事选拔制度。
2. 每学年初,各学生社团统一上报人事变化情况(如社团管理人员辞职需要从新选拔、该社团的实际人数等)
3. 社团管理成员人数应不多于5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才可增加人数。
4.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每周至少有一次例会,讨论社团事务(例会时间需上报社团联合会已备统筹安排)。5. 学生社团的内部组织机构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若因社团组织机构不能正常运转而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社团联合会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6. 社长及其他社团社团管理人员的换届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下旬到六月上旬。
7. 各学生社团召开会长换届选举会议时必须邀请至少一名社团联合会干部参与监督,否则换届无效。
8. 社长及其他负责人均不得以私人或社团名义在学校内,外开办培训班或其他非法组织,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其职务,并上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9. 社团负责人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其个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对违反规定的社团,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如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可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1)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3)不遵守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各项规定或不接受相应指导;(4)财务支配出现了混乱或者较大的错误。
五.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规定
1. 社团联合会经院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监督,学生社团的备案工作于每年的九月份进行;同时对学生社团实施检查。
2. 社团联合会负责受理社团成员的申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3.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初上交上一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表及本学期的简要活动计划等相关书面材料。
4. 学生社团每年秋季学期总体招收一次新成员,在完成招收新成员的工作后一周内,需向社团联上报招收人数,每年春季学期评选出的优秀社团,学生社团一般于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招收新会员,具体时间、地点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
5. 各学生社团收取会员费,每学年不得超过一次,优秀社团不得超过30元。其他社团一律不得超过20元,除办培训班、学习班的社团之外(各社团收取会费的标准应由社团联合会批准)。如有特殊情况,应报请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批准。
6. 社团的会费使用要公开透明,要按时向会员及社团联合会报告。7.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若为筹集社团活动经费所需,应经报请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和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否则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8.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ΧΧ社团”字样,严禁以社团名义私刻公章,可以自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但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批准。
9. 社团出版海报,举行自我宣传活动,须先将其内容概要、时间、地点上报社团联合会及团委审批,并由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复检、同意后方可张贴。社团张贴海报和通知时,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定。
10. 申请社团活动注意事项
(1)社团举办以下活动要实行向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申请报批制度:
A、社团独立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B、与校内其它任何单位联合开展活动; C、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活动; D、从校外邀请的讲座,报告等活动;
E、收取费用的活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F、涉及宗教,民族等问题的活动;
G、邀请校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采访活动; H、其它有关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大活动。
(2)申请举办上述活动必须在开展前五天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物资申请须提前三天,经审核同意后,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书面材料应包括:
A、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等; B、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C、挂靠单位或辅导教师的意见;
D、经费来源、活动方式及经费开支预算; E、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3)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4)社团活动的开展,须通知社团联合会或院团委有关负责人参加。(5)禁止一切商业性质的活动,涉及企业赞助的活动,对企业只能做一般性的宣传。(6)社团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时,要报请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批准。(7)企业的赞助经费及物资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院团委,并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管下使用。(8)活动必须提前三天作作有效宣传且必须及时通知会员。
11. 凡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相关社团要积极参加。
六. 社团经费及物品的管理规定
1.社团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会费、社会赞助及上级主管部门拨款,赞助等。社团所有资金均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2. 社团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社团社长、副社长不得担任财务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各种形式的经费及物品的收入和支出。社团须定期公布经费及物品的收支总结报告,以便社团联合会检查及社团的会员监督。3.社团解散时,经费和物品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须出具经费和物品清单。4.其它具体规定: A、社团收取会费必须及时将会费收取情况通报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B、社团将会费的60%交学生社团作为社团日常管理基金。C、社团会费只能用于社团开展活动,严禁将会费用于大吃大喝。
D、社团财务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种支出须有正规票据,并要求有社团负责人签字。5. 社团的其它经济活动应符合学院有关条款。6. 社团活动资金报销
(1)资金报销是建立在该社团活动事先通过社团联合会及与院团委批准的前提下,如未经批准将不予资金报销,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2)资金报销金额原则上是建立在本社团上缴的会费金额范围内。
(3)资金报销时必须出具正规的收据,如发现伪造,过期等收据可以拒绝报销。(4)有效票据
A、青岛市统一的发票联
B、有出卖方的单位名称、售货人员签字、时间的收据(5)资金报销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构成社团活动的重要资金用处
7.经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签字的票据方可由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人员予以报销。8.资金报销的有效期为一学期,即本学期花的钱本学期报,逾期将不予报销。9. 各社团通过合理和合法途径获取的校内外赞助,须报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团财务检查范围,如数额较大,须有银行转账的可拨入院财务帐号。赞助费500-1000元或1000元以上,须分别取10%或15%上交至社团联合会管理,作社团管理之用。10.社团须专设一名财务秘书负责管理社团经费收支,另设一名财务秘书负责记账,两人相互监督。每月须按时将账本、原始凭证以及财务报表提交社团联合会查阅。11.社团联合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并在每学期末向全院公布各社团财务情况。对财务情况混乱的社团,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整顿,并暂停其活动直至问题解决。情节严重的社团,将予以注销。12.各社团的财务状况将作为期末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七. 学生社团的考评制度
1. 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对每学期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2. 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每学年春季学期将对全院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审,将对评审出的优秀社团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实施办法见附表)
八. 违纪处罚制度
1. 以下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1)未向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登记或逾期未注册的社团但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2)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3)开展的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4)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活动者。(5)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6)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
(7)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八章之规定者造成严重后果者。(8)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 对违纪社团及责任人的处理
(1)对社团责任人和主要责任者的处理。
A、违反上述1、2、3、4、5、7、8款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B、违反第6款,金额在500元以下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C、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2)对违纪社团的处理
3.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1)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2)不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及社团联的规定和指导;(3)财务制度混乱;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5)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6)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
(7)持续两个月无正式负责人且不进行活动的社团;(8)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4. 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正常社团 活动;
(2)散布违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的;(3)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且未加整改或整改无效的;
(4)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 以有效制止的;
(5)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6)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5. 对社团集体处罚形式有:口头批评、警告、通报批评、吊销注册证明。
九. 附则
1. 本条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社团联合会所属各类学生社团。2. 学生社团有权利对本制度提出异议,并通过社团联合会讨论修改。3. 凡是以前规定和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4. 本条例由院团委和学生会社院部学生社团共同制订负责解释,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院团委,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监督实施。5.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效,各社团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篇:物业企业成立流程
物业服务企业成立流程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自递交之日起10日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递交的材料主要有:
①全体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本单位公章,下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③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应提交
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⑤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公司股东)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个月。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保留期届满前10日,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二、申请验资
验资一般有这样几个环节:
(1)设立账户存入资金
(2)委托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3)出具验资报告做为申请法人注册的依据。
验资报告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公司股东姓名、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实际缴纳出资情况。
三、法人登记
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法人登记事宜,要经过4个步骤:
(1)向登记主管机关递交规范、齐全的法人登记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一般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递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有:
①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全体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本单位公章,下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③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⑨公司住所证明。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递交的法人登记申请材料,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审查和核实后,登记主管机关会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
(3)获得核准后,到登记主管机关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然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4)自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到政府技术监督局代码管理中心申请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四、税务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物业管理公司要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并填报税务登记表: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7)统一制式的税务登记表
对物业管理公司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资料,税务机关会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税务登记证件实行统一编码,即每一纳税户在全国范围内有一个惟一的代码。
五、资质申办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申请资质一般要求提供如下文件:
(1)申请成立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
(2)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及有关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5)验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经营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人员不得列入)。
(8)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
(9)拟接管物业小区的意向性协议;
(10)物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