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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球协会总章程(共5则)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0-53623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1 09:24: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网球协会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社团名称为中国网球协会,简称“中国网协”。其英文名称为“Chinese Tennis Association”,缩写 “CTA”。

第二条 中国网球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全国专业性运动协会,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网球联合会(ITF)、亚洲网球联合会(ATF)和其他国际网球体育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是由全国网球工作者、运动员、教练员和网球活动积极分子以及关心支持网球运动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及海内外人士自愿结成,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中国网球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前提下,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的实施;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国网协各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中国网协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网球协会、网球工作者、运动员、教练员之间友谊与合作;加强中国网协与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 中国网球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网球协会的总部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网球协会的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国政府制定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网球运动的发展,推动网球项目普及和提高;通过开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本项目的事业发展筹措、积累资金,以保障网球运动持续发展的需要。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全面负责本项目业务工作管理;研究制定本项目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及全年工作计划;

(二)宣传、推广、普及网球运动;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攀登世界网球运动技术高峰;

(三)负责各类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

(四)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进行注册管理、业务培训、等级晋升和资格审查的实施;

(五)选拔组建国家网球队及后备人才梯队,并负责管理;

(六)管理和实施本项目国际交往、联络工作;

(七)管理、指导、监督和注册网球俱乐部工作;

(八)管理和组织本项目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攻关和科研服务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九)研究和监制与本项目有关的器材和设备。

(十)管理和组织本项目的经营开发,培育和开拓市场,筹集和建立本项目发展基金。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是接纳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社会团体。其团体会员资格是: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网球项目重点城市的网球协会,行业体协或行业系统的网球运动组织、管理机构及经评估达到中国网协规定标准的一级网球俱乐部,均可申请获得中国网协一级团体会员资格。其他网球组织及二级、三级网球俱乐部,可向当地中国网协一级会员组织申请获得中国网协二级团体会员资格。其个人会员资格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热爱网球事业,积极参加并为中国网球运动贡献自己的力量,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网协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网协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和推动网球事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或贡献个人力量。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申请成为中国网协一级团体会员:

1、正式向中国网协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

2、填报申请表格(先经当地网协会员组织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经中国网协秘书处审核后,报中国网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国网协委员会讨论决定);

4、由中国网协主席批准签发会员证书。

(二)申请成为中国网协二级会员:

1、应正式向当地中国网协一级会员组织提交书面申请;

2、填报申请表格(受理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经当地中国网协一级会员组织讨论审批,并将被批准成为二级会员单位情况,报中国网协备案;

4、由中国网协主席或由主席委托法人代表签发会员证书,如在当地或系统没有中国网协一级会员组织的,须向当地或本系统体育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逐级上报中国网协审批。

(三)申请成为中国网协个人会员的程序,见中国网协个人会员条例;

(四)对中国网协的工作或对中国网球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特别是那些在精神或物质方面提供有效支持的团体和个人,经中国网协主席提议,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可授予相应名誉职务和荣誉职务。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中国网协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篇:网球协会章程

网球协会章程

宗旨

大学生网球协会旨在为给广大喜爱网球运动的朋友提供一个相互认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并以协会为纽带使大家充分受网球所带来的乐趣,在运动和锻炼中倡导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健康、愉快的生活方式。网球协会致力于发展南航科院网球运动,培养同学们优雅的兴趣爱好,使大家有机会接近网球这项时尚运动,让“贵族运动”不再遥远。

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网球协会是由学院一群热爱网球运动,在校大学生共同发起组织成立的。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网球协会严格遵守《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团体活动。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网球协会隶属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团委,并接受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

分则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申请加入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网球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网球协会章程,服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网球协会组织领导。

2、身体健康,喜爱网球运动,能够长期坚持参加网球协会活动。

3、愿意遵守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网球协会的制度。

第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网球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网球协会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3、获得网球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第三条 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l、遵守网球协会规程,服从网球协会的管理。

2、积极参加网球协会的活动。

3、维护网球协会的荣誉。

第二章 管理人员任务与职责

第一条 积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和各项网球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网球比赛,制定各项训练、竞赛制度;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第二条 制定有关规程、规定和细则,解决各会员之间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端。

第三条 负责协调指导老师参与活动的时间,组织参与网球运动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和组织网球运动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 活动细则

第一条 网球协会将定期安排活动,并邀请专业老师指导。

第二条 会员可以向网球协会提出活动审请,由网球协会统一安排。

第三条 网球协会的活动通知将提前在校园内公布。

第四条 在具备一定的实力后,可以以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网球协会的名义参加相关比赛。

第五条 不定期举行联谊活动,如:院校之间对抗赛、网球联赛等。

第六条 开展以“发展运动,增强体魄,陶冶情操”为宗旨的各种讲座。

第四章 协会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负责制度

协会各项事务按职能部门分工,办公部协调各部门工作并解决突发状况。各部门、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若出现失职情况,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办公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完好地记录、整理、归档。

第三条 财务管理制度

本协会的所有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协会承担。办公部应严格控制财务收支,确保协会财务的高效使用,禁止个人挪用或占有协会财产。

第五章 协会财务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及管理

1、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会费,协会相关人员联系企业获得的赞助以及学校或挂靠单位的拨款。

2、协会财务主要用于协会内部事务及举办活动,任何人不得私自借出、挪用或侵占。所有资金收支公开化,否则出现问题,将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承担责任。

3、协会财务管理必须执行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财务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条 协会的经费支出和使用

1、协会部门若需要活动资金,可向协会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注明金额及用途,经审批之后方可获得。

2、如因特殊原因,协会成员预先垫付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可通过书面申请向负责人说明,核查之后方可报销。

3、大型专项活动应建立专项资金,进行单独管理;活动结束后,剩余款项应及时归入总帐之中,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 财务监督

由办公部进行学期和学年财务预算,同时控制和监督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在学期末整理财务报告,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四条 帐目管理

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经费应做到收支入帐,清楚明了,并尽量保留原始凭证。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年终财务审查。

第六章 协会的奖惩制度

第一条

1、协会每学年通过评比或推优,对表现突出的部长和会员授予“社团先进个人”称号。

2、协会任何成员若在学生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为本协会争取一定荣誉的,将颁发相应证书。

第二条

对于违反协会章程,以及未经允许擅自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或个人,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 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一条 对本章程的修订,须由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于全体成员大会审议。

第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成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之内,报于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会长提出终止议案。

第二条 本协会终止议案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于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组织机构及部门设置

一、组织机构

本协会的基本组织机构有:会长1名、副会长2名。所设部门有:办公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技术部。

二、会长、副会长

1、会长为协会工作机构的总代表,领导并组织各部门展开诸项活动,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和挂靠单位汇报工作;加强与顾问团和各位指导老师的沟通,以保证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负责与其他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2、副会长主要分管组织中若干部门,负责监审各部门在独立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并协助会长统筹各部门工作。在会长缺任期间,由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三、职能部门

协会实行职能部门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拥有统筹协调权;各部门成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对会长负责。

办公部

1、负责协会内务管理和协会各种文件。

2、负责各种重大会议的召集准备工作,做好协会会议的记录与整理,并进行备案。

3、管理协会的各种材料、档案。

4、指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协会成员考评。

5、主管协会的日常财务工作,具体负责协会财务的管理及相关物品的采购。负责各部门财务的收入与支出情况,并详细记好帐单。

宣传部

1、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进行活动的前中后期报道,展现协会的良好形象,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力。

2、具体负责诸项活动中展板及海报的设计和书写。

组织部

1、负责协会内部基层组织建设与协会干部及会员的相关理论培训工作。

2、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做好各项活动的策划及总结,并协调其他各部门共同完成。

3、协调技术部门搞好普通会员的日常练习。

外联部

1、负责提高协会的声誉,扩大发展空间,优化资源配置。

2、对外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互助的外部环境,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3、高效率地洽谈事宜,为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寻求赞助商,促进协会的可持续发展。

技术部

主要负责组织普通会员的日常练习.并配合指导老师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六、会员收费标准

会员入会须交会费lO元,主要包括会员证及个人档案成本费。

七、入场训练的要求

1、协会会员入会之后,协会组织对全体会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每周一次。

2、培训结束之后,协会会员可在每周规定时间凭会员证进入场地进行训练。

3、协会委员每周有固定的时间进场打球,并且拥有更多的打球时间。

八、备注

会员进入场地必须出示会员证,否则不能进入场地进行训练。

第三篇:网球协会章程

安阳工学院网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网球作为一种高级的休闲娱乐活动,对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安阳工学院网球协会将致力于推广和普及网球运动,培养同学对网球的兴趣,提高同学们的自身素质。在遵守安阳工学院社团联合会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本协会将通过一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安阳工学院学生的网球水平。

第一条 社团性质:

本协会由安阳工学院热爱网球运动的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协会,本协会接受安阳工学院校团委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以课外活动性质为主,在不阻碍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一系列网球的入门、提高等活动,让更多同学可以认识网球该项运动。

第二条 社团宗旨:

1.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体育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

2.让每一位对网球运动有兴趣的同学都可以有机会接触和学习;

3.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学院的规定,维护校园环境和秩序的稳定。

第三条 社团目标:

1.在安阳工学院内培养一种热爱网球运动的良好氛围,形成独特的校园网球文化;

2.优化自身机构,积极开展活动,争取晋升为五星社团。

第四条 活动范围:

1.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加师生对网球的了解;

2.加强与学校其他团体的关系,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3.加强与校外同类组织的联系,促进交流与合作;

4.经学校有关部门的批准,承、协办各种类型的网球比赛及相关活动;

5.进行网球辅导和培训,提高会员的网球知识技术水平;

6.本协会奉行团结、友爱、拼搏、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申请条件:

1.具有安阳工学院的正式学籍;

2.承认本社团章程;

3.了解并遵守本社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二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2.由社团执行机构发放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权利:

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3.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网球协会;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任务,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3.主动向本协会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的义务;

4.按学校规定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会费

第一条本社将收取每位学员的会费。该费将用于社团的日常开支和购买器材等。

第二条新生报名前须先了解社团收费情况,确认没问题后方能填表。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设外联部、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技术部共五个部门。各部门分设部长一名,常委三名。其中办公室分设财务组、文秘组、资料组。

第二条会长职责:

1.召集并主持干部会议,提出议案,并指导他们的工作;

2.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3.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

5.审查对会员开除社籍的处分;

6.与副会长共同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章程,并报经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与会长共同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章程,并报经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协会工作;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较丰富的社会经验。

第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部门职能:

1.办公室:协会的信息库和财务部门。负责对协会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备份、存档。同时肩负会议记录、活动总结、财务管理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协会工作,搜集有关网球的资料,补充会员理论知识等多项工作。向校内各主要刊物投稿,报道网协的活动。有助于管理和应用协作能力的提高。

2.组织部:协会的神经中枢。负责组织各部门召开会议、策划各项活动、安排人员及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维持秩序,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申明协会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方便活动顺利开展。有助于组织策划和应变能力的提高。

3.宣传部:协会的形象设计师。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场地布置,充分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海报、传单等,更好的让大家了解到网协的活动,更好的推广网球运动,向外界展现协会的风采。同时利用自身的艺术才华塑造更加完美的协会形象。有助于提高创新思维和艺术修养。

4.外联部:协会形象的代表。负责与外界构筑友谊的桥梁,促进协会与企事业单位,其他高校协会的交流与合作。策划对外活动的各项事务,比赛时对外联系各种事务。协调好与其它协会的关系,更好地互相学习,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本协会,以期得到更多社会团体单位的支持和赞助。为协会各项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有助于交际能力和口才的提高。

5.技术部:协会的技术总监。负责进行组织协调网球训练和竞赛,研究指导网球比赛活动的开展,承载培养优秀的选手和裁判人员的职责,及对每次比赛进行合理的策划,使比赛能充分地体现网球协会的宗旨。有助于培养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

第七条干部任免:

(一)社长任免办法:

1.个人提出申请;

2.社员共同选举得票优先者当选;

3.社长工作严重失职,由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联名提出弹劾,超过半数社员通过即停止社长工作,由副社长暂时代行其社长权力。

(二)部长任免办法:

1.个人提出申请或由社长提名社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被任命;

2.部长严重工作失误或渎职,由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出弹劾即停止部长工作,空缺由部长临时指派;

3.部长职位每学年改选一次。

(三)各部门常委任免办法:

1.个人提出申请或由社长提名社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被任命;

2.常委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将撤其职务,其职由部长临时指派社员代替;

3.各部门常委每学年改选一次。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此制度适宜于网球协会一切会议;

第二条会议前应有如下准备:

1.有明确的议题;

2.对议题的由来及解决方案有初步探讨;

3.有明确的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与会人员。

第三条签到规定: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会场签到。否则作迟到或旷会处理。

第四条会场规定: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任何人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会议请假规定:与会人员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并由办公室备案,凡未请假者作旷会处理。

第六条 会议时间:会议一般应安排在晚上7:00后召开,会议主持人应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条 会议主持和记录:主持人的职责是主持会议,让与会者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及应达到的目标。并引导大家积极讨论,畅所欲言,以达到议而有决的目的。每次会议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条 对会员大会的规定:召开会员大会,主办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与会人员须于会前了解会议议题。

第九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做好会议情况记录,该记录与干部考核挂钩。

第十条 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第六章财务制度

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协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安阳工学院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协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安阳工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坚持 勤俭节约的方针;正确处理协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二条 :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活动资金;合理编制协会活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

第三条:协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1.协会活动一切收入(除去交予社团部的)与支出必须统一入帐,入帐金额必须为协会内部的票面数额,并需定时公布帐目;

2.协会活动开展前必须进行财务预算,并将活动财务预算表上交财务部进行审核批准;

3.在开展活动前2-3天可以到财务部预支活动资金,金额为活动必需资金,金额为活动总预算的50%;

4.活动报销,必须持有营业性发票。发票需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会长签字才可报销,发票须注明时间、地点及用途;

5.每次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销。报销时需携带相关有效票据,且票据需完整入帐。

第四条:财务组应于每月底对协会财务状况进行普查,并在每月财务会议上通报。

第五条:协会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各项活动本期财务报表。每学期期末财务组组长必须向会长上交详细财务报告。

第六条: 有关宣传费用事宜,须经会长亲自审批。

第七条:协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管理人员违规办理财务项;

2.财务管理人员对违反本条例和国家会计统一制度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八条财务管理人员发现会计帐薄实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权及时自行处理。

第九条协会预算是指协会根据自身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财务组必须在预算开始之前编制预算。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十一条编制方法:财务组预算时参考前一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计划和任务,以及收支增减因素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审批:财务组提出方案,经会长、副会长共同审议后通过。

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

1.社联审批的经费;

2.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的社会赞助。

第十四条 协会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本社正常运转及其用于各种社会活动的开支。经费的使用必须报由财务组审批,会长签字方可支出并公开财务接受会员及各界监督。

第七章 换届管理制度

第一条换届程序:

1.由本届委员会提出换届申请并作好相应的工作总结;

2.由本届会长上交下届会长推荐的材料;

3.新一届会长候选人向委员会上交个人申请材料;

4.所有干部候选人进行演讲,选民投票选举。选票应占全部票数的三分之二才可通过;

5.新一届会长候选人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内部成员名单由校学生会和学生事务部讨论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二条 竞选流程:

1.竞选分为两轮,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内所有干事进行投票,由此产生若干名第二轮选举的候选人;

2.第一轮参选人员的结果由两部门组成:平时考勤分及所得票数,一分等于一票,分数高者胜出;

3.第二轮原会长、副会长、部长共9人有选举权,为第一轮胜出的候选人投票;

4.本选举大会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凡有不遵守或扰乱秩序者,原会长有权勒令其离开会场。

第八章社团条例

1.热爱网球运动,具有一定网球基础;

2.社团定期组织网球活动,会员必须积极参加;

3.禁止在社团活动时争论不休,漫骂指责,发泄个人情绪或斗殴;

4.在社团活动时禁止做危及他人和自己的危险动作;

5.积极认真参加早操训练,无故缺席者一次通报批评,两次警告,三次开除;

6.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努力学习网球知识,不断提高网球技术水平;

7.维护网球社团的正常活动秩序;

8.维护社团友好和谐气氛,保持活动场地整洁,言语举止文明;

9.禁止以社团名义行使个人行为;

10.参加社团活动时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11.加社团活动时需态度端正,不准轻视懒散;

12.作为社团一员,有义务向别人介绍网球知识,推广网球运动;

13.作为社团一员,在提高自己网球技术水平的同时还应努力学习裁判技术,做到博学多才;

14.在锻炼网球技术时,也应注重其理论知识的学习;

15.各位成员在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同时,还应欢迎新成员的加入,壮大社团规模。

第九章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第一条主要由负责人提出修改意见,常委补充建议,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即可进行修改。

第二条 每学期社团章程修改一次。

第三条 修改后的章程由校社团联合会审批后生效。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表决后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

第三条 本章程自校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北京大学教工网球协会章程(草案)

北京大学教工网球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北京大学教工网球协会”。英文名称为“Faculty Tennis Association of Peking University”,缩写为“FTAPU”。

第二条

北京大学教工网球协隶属北京大学工会,协会的性质是由北京大学在职教工中的网球爱好者志愿结成的非盈利的群众性体育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学校的各项政策法规,倡导社会公德、体育道德风尚,团结全体会员积极开展网球运动,普及网球常识,提高网球技术水平,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协会的领导单位是北京大学工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北京大学工会文体部。协会接受北京大学工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地址:北京大学五四体育中心,邮政编码:100871。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与指导北大教工网球爱好者开展群众性网球活动。

(二)举办各种类型的网球竞赛活动。

(三)代表北大教工参加校际间各种网球比赛活动。

(四)做好与校外兄弟协会的交流和互访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凡北京大学在职的教职员工,喜好网球运动,身体健康者均可成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教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向本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请者须是北京大学在职的教工。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向本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协会向全体会员公布,并对会员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免费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一期的网球培训活动;

(三)获得参加本协会活动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委托承办及交办的培训、比赛、经验交流与文化沙龙研讨会。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凡有正高职称的会员凭聘免交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报告)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报北京大学工会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本协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专业工作委员会等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协会应设办事机构,有专(兼)职人员2—3人,在主席及秘书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本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或主席团;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等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等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决定本协会专业委员会等办事机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任命;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

(三)工会所拨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实行教授免会费制度,其他会员每年需交纳会费;会费标准由协会委员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一切经费由北京大学工会代管。协会日常工作所用经费发票经由秘书长签字后在工会会计处结算。工会会计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学校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学校财务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学校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合方式向学校公布。

第二十八条

属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均为义务工作,在协会经费允许下可支付其一定劳务费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北京大学工会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北京大学工会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北京大学工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会徽

第三十五条北京大学教工网球协会会徽为(见协会网站)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6年5月8日在北京大学召开的北京大学在职教工网球协会成立筹备会上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北京大学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计算机协会总章程

E酷计算机协会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为明确计算机协会的相关制度,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的名称:E酷计算机协会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计算机协会以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当代大学生的自修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贯通的能力以及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增强大学生的交流能力为宗旨。以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测试和日常生活对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为任务。培养对计算机的兴趣,使之成为综合素质合格的优秀大学生。

第四条 协会的性质:E酷计算机协会是由本校电脑爱好者组成的学生社团,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直接领导。

第二章 团体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和产生办法

第五条 社团设理事会,包括计算机协会设会长一名,负责常务工作,副会长三名,负责筹备组织各项活动。各部部长一名,负责与之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下设IT技术部、网络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五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第六条 计算机协会IT技术部、网络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各部门具体工作如下:

(一)IT技术部的职能:包括编程、EXCEL、PS、3D、视频、音乐、图片、Flash等制作技术讨论与学习,学习与计算机等级测试有关知识。

(二)网络部的职能:网站建设与维护的讨论与学习,并且负责在网上宣传,解答工作。让同学足不出户在网上就能让自己的问题得到解决。

(三)办公室:

1、管理社团的财务,监督会长对协会的经费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建议并限制会长和各部门的财政支出。负责会内的财务报销工作。

2、负责分配、组织、统筹协调各部门具体工作。

3、起草通知文件,管理社团的史料档案,包括收集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工作报告、会议记录、财政记录及照片存档等。

4、负责社内物质的保管及发放。

5、为我社活动提供参考资料。

(四)外联部的职能:

1、为社团的活动联系赞助商,拉取赞助。

2、校内负责和学校领导、指导老师、各院系学生会、其他社团的联系。

3、尽可能与其他高校社团保持一定联系。

4、协同社内的其他相关活动。

(五)宣传部的职能:

1、负责社团每次活动的宣传海报。

2、传单的发送和各通知的传单。

3、负责社团网站设计。

4、定期的宣传我社形象。第七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二)责任心强。

(三)取得会员的信任和拥护。第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驶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部长会议。

(二)检查全体大会、部长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本社团出席有关会议和交流。第九条 本协会副会长行驶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学院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负责普通会员的活动与沟通。

第三章 团体活动的内容、范围及活动方式

第十条

(一)在有关老师的指导下,定期开展电脑知识讲座活动,热情邀请电脑技术较强的高手作演讲,提高同学的电脑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每周一次的多媒体教室需求,计算机协会计划在每星期做一次多媒体授课,增长同学们的电脑知识,有助于计算机等级测试。

(三)还将举行与计算机相关软件的学习和大赛,举行网页设计大赛、网络知识竞赛、电脑创意大赛,并根据名词予以奖励(优秀的作品还将推荐至全国网页设计大赛参与比赛),并且社员进行经验交流,电脑书籍的介绍和漂流等。

(四)积极组织各种讲座、研讨、参观、竞赛、信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创造条件开展计算机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多媒体制作与IT信息的研究。

(五)包括编程、PS、3D、视频、音乐、图片、flash等的制作技术讨论与学习。从多方面提高同学的电脑技术。

第四章 团体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学校团委的拨款。

(三)依法获得的资助和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会费在校团委及社团理事会指定的标准下,由全体会员讨论决定。第十三条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均不得随意处理或咱有。第十四条 协会建立经费收支账目。第十五条 协会实行登记制度:

1、资金的来源去逐次登记并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定期向会员汇报财务情况。

3、接受会员的监督。

4、协会干部换届时左右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 协会财产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第十七条 协会的财务管理情况自觉接受团总支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章 团体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

第十八条 凡在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就读的学生,愿意遵守本章程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计算机协会。

第十九条 协会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条 会员如需退会,需交退会申请书到社团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出决定予以注销。第六章 团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会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协会的工作及承担协会分配的任务。

第二十二条 会员有权利接受协会的知识及技术指导并有义务作出相应的训练。

第二十三条 会员有权利向协会提出关于活动、组织、宣传等任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协会将视其可行性及合理程序予以采纳。

第二十四条 会员有权利要求查看社内财务管理情况。

第七章 团体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第二十五条 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部门负责人行驶以下职权:

(一)对会员进行培训。

(二)组织与本部门有关的活动。

(三)组成部长会议时多决策和执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协会每届工作人员任期一年,在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下一届工作人员,并报经学生团体联合会。新一届会长、副会长选举产生。计算机协会干部每年竞选一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八条 协会根据需要,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担任本社团的指导老师或顾问。

第二十九条 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学校团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第八章 社团活动细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学习电脑的基础知识,和一、二级有关的内容,以及photoshop、flash动画设计等热门电脑知识。

第三十一条 活动形式以学生讲为主,老师讲为辅,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第三十二条 活动地点为学校多媒体教室。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使用于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章根据发展需要可进行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E酷计算机协会。

中国网球协会总章程(共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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