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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选举办法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20-50230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3 04:07: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区业委会选举办法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大厦)第 届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第二条 本小区(大厦)第 届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大厦)第 届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按业主人数且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条 每一位业主且建筑面积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 本小区(大厦)推选业主委员候选人 名,实行(差额、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差额、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差额选举一般按20%差额)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

第七条 大会选举时,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进行选举。

第八条 名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九条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第十条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十一条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数(即 名)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的候选人未超过5名时,应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业主(业主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打“√”或画“Ο”,投反对、弃权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打“×”或不做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打“√”或画“Ο”。

第十三条 业主(业主代表)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其他业主(业主代表)(为非候选人)按其意志代写。未到会的业主(业主代表)可以书面委托他业主(业主代表)或其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四条 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各二名,提交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第十五条 会场内只设一个投票箱,业主(业主代表)可按座区的顺序进行投票。

第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清点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并由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 计票完毕,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第十八条 本选举方法经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篇:业委会选举办法

业委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

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

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

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

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

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

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

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

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

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

全体业主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

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被终止后,可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可采用自荐或推荐的方法产生增补候选人,并经业主委员会2/3委员通过,成为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已不是业主的;

(2)内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丧失履行责任能力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6)兼任所辖区域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

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做出决定。罢免采用实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过半数的业主代表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被罢免后,按本办法中的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方法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二条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在业主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三条

离任委员必须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帐簿及其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上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选举办法中称业主,是指物业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本选举办法中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第二十七条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篇:业委会选举办法

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本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进程,现阶段将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名工作。

根据《**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经**小区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讨论决定,特制订**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原则上每个组团将产生1-2名候选人,由业主代表自荐和业主联名推荐产生。凡已当选为业主代表的业主,如有意向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作为自荐候选人;公信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业主,经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可作为推荐候选人。每户限自荐或推荐1人。请带好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到新康第一社区居委会报名;

业主推荐或业主代表自荐,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候选人应把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将候选人简历向业主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公信度高;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能有效行使业委会委员职责;(五)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六)无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三、如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人数超过或不足本组团(分区)额定人数时,将按以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本组团(分区)内报名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筹备组将征求自荐和推荐业主的意见,由业主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磋商解决。若磋商不成的,将组织该组团(分区)内全体业主代表进行推选,得票数多的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如果本组团(分区)内无人报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筹备组将征求本组团业主代表意见,由业主代表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推荐仍未能产生合适人选,将视为该组团(分区)业主放弃业主委员会委员被选举权利,并提交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地点: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9名。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将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 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负责筹备。在住建局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

筹备组由**人组成,其中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代表各一名,其余为小区业主。筹备组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成后,其人员名单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 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征求业主意见;(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建议名单;(四)做好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 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筹备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 业主(代表)大会

第八条 业主(代表)大会由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参加,出席的业主代表过半数,大会可以召开。如有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等形式产生,经筹备小组最终确认。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推选的召集人主持。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现场实名投票的方法。与会业主代表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代表如果在业主(代表)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 投票结束后,由业主(代表)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结果,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 超过1/2的业主代表参加投票,选举可以进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每个组团候选人以得票高者当选,余一名委员由其余候选人中得票最高者担任。

第十六条选举回收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选票无效;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

第十七条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 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由业主(代表)大会做出决定。1.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

2.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3.索取、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财物和报酬的; 4.不遵守管理规约、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三次以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6.提出书面辞呈的。

第二十一条 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需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代表实名投票进行表决,经半数以上的业主代表通过方可罢免。罢免委员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在业主(代表)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因委员资格终止或委员被罢免而出现委员缺额时,按照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补选,但缺额人数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的,应当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变动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在本小区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离任委员必须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帐簿及其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一周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由委员投票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30日内,向**区住建局申请登记备案,住建局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可以正常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篇:小区业委会工作总结

时间很快,转眼就是半年。在XX年我们的小区也像国家一样经历了许多风雨,也在慢慢的发生一些变化,有高兴的也有不尽人意的。

XX年我们小区在xx街道和xx村居委会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于XX年的5月19日选举产生了新的业主委员会。

之前,由于诸多历史原因,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有很多实际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环境卫生极差,保安不作为,小广告到处粘贴,绿化无人管理,照明长期破损,下水管道时而被堵,私搭乱建,监控大多失灵,健身器材破损丢件,门禁失修,就连业主每天都离不开的电梯都长期不正常运转,曾有两部电梯停运一年之多,如遇外线停电,小区备用应急发电机许久不能正常运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业主大伤脑筋,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有很多业主采用了拒交物管费的办法来进行抗衡。

业委会成立后为尽快扭转局面,立即采取了如下行动

采取的措施:

一,业委会成立四个小组:1.环卫组,2.安保组,3.设备组,4.财务组。每组的组长由业委会委员担任,每组有若干业主代表掺于。

二,健全各组的管理制度。

三,每周五定期召开联谊会议。

四,设立业主意见,建议箱。

五,成立业委会办公室。印贴文告,保管档案资料,收集汇总资料和信息,上传下达等事物性工作。

六,订立业主公约,逐渐提高广大业主的文明程度。

七,建立与物管公司对话机制。密切与物管的协调与合作。

八,恢复了保安的巡视制度。

解决的事项:

一,加强环境卫生的清扫力度,大件和装修垃圾定点存放,每周定时运出。

二,2,3号大门口安装了铁围线,原来院内的摩托车全部靠边停其一侧。

三,恢复花工的绿化职责。

四,疏通全部下水排污管道,并定期每三个月疏通一次。

五,检修所有监控和照明以及门禁设施。

六,利用电梯年检之机,对小区14部电梯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使之能正常运转。

七,定期保养应急发电机组,以备停电之应急。

八,保养刷新五个单元门及所有隔离门的油漆。

九,填补了单元门,楼层,电梯的告知牌和部分楼层的天花板。

十,添置了两部儿童乐园滑梯。

十一,为全体业主每户发放一张价值60元的新年购物卡。

十二,在车库内安排了一间库房,给一些做生意的业主,存放那些,原来放在楼梯,走廊里的推车等物件,以保证楼道的畅通和安全。

十三,回收三处被人擅自占用的房屋和拆除六处违章建筑。

待办的事宜:

一,准备在今年把1,2,4号楼的四周安上监控头,以此来监控楼上的乱丢行为。

二,准备在今年用路砖将1-2-3-4号院 连通一条人行道,以解决雨天行走之不便。

三,进一步加强地下车库的改造,充分扩展停车位。将不能停放汽车的位置,做为停放摩托车之用,为持有摩托车的业主排忧解难。

搞好小区建设需要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参与和物业公司的积极配合,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监督,不只是停留在对别人工作的评头论足上。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该是最民主的地方。政府赋予每位业主建设小区、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我们该珍惜!

过去的半年,成果是令人欣慰的,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作是互信的,真诚的。当然,问题仍是存在的,面对着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面对众多问题的出现,面对物业管理工作中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何才能有效管理,是摆在每一位参与小区管理者面前的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对于业委会一个群众性的组织来说,唯有情系小区,心系业主,一切为了业主的利益着想,一切为了小区和谐着想,坚持与物管的紧密联系和协调,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再上一个台阶。

新年即将来临,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正等待着我们去共同面对。我们真诚地希望小区愈来愈好,给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回顾昨天,我们没有理由不欣慰,没有理由不自豪,展望明天,我们必须自信,必须进步,因此敬请广大业主,支持业委会工作,为物业管理献计献策,我们的小区就一定会越来越好。

我们的理念是:因陋就简,不求全责备,因地制宜,不贪大求洋,经济适用,逐步登攀。

我们的方法是:依靠和服务业主,协调和助力物管,联系和密切地方领导。

我们的目的是:办好小区事务,让我们的居住环境整洁,安全,温馨,美好。

第五篇:小区业委会工作总结

小区业委会工作总结

时间很快,转眼就是半年。在2013年我们的小区也像国家一样经历了许多风雨,也在慢慢的发生一些变化,有高兴的也有不尽人意的。

2013年我们小区在xx街道和xx村居委会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于2013年的5月19日选举产生了新的业主委员会。

之前,由于诸多历史原因,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有很多实际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环境卫生极差,保安不作为,小广告到处粘贴,绿化无人管理,照明长期破损,下水管道时而被堵,私搭乱建,监控大多失灵,健身器材破损丢件,门禁失修,就连业主每天都离不开的电梯都长期不正常运转,曾有两部电梯停运一年之多,如遇外线停电,小区备用应急发电机许久不能正常运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业主大伤脑筋,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有很多业主采用了拒交物管费的办法来进行抗衡。

业委会成立后为尽快扭转局面,立即采取了如下行动

采取的措施:

一,业委会成立四个小组:1.环卫组,2.安保组,3.设备组,4.财务组。每组的组长由业委会委员担任,每组有若干业主代表掺于。

二,健全各组的管理制度。

三,每周五定期召开联谊会议。

四,设立业主意见,建议箱。

五,成立业委会办公室。印贴文告,保管档案资料,收集汇总资料和信息,上传下达等事物性工作。

六,订立业主公约,逐渐提高广大业主的文明程度。

七,建立与物管公司对话机制。密切与物管的协调与合作。

八,恢复了保安的巡视制度。

解决的事项:

一,加强环境卫生的清扫力度,大件和装修垃圾定点存放,每周定时运出。

二,2,3号大门口安装了铁围线,原来院内的摩托车全部靠边停其一侧。

三,恢复花工的绿化职责。

四,疏通全部下水排污管道,并定期每三个月疏通一次。

五,检修所有监控和照明以及门禁设施。

六,利用电梯年检之机,对小区14部电梯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使之能正常运转。

七,定期保养应急发电机组,以备停电之应急。

八,保养刷新五个单元门及所有隔离门的油漆。

九,填补了单元门,楼层,电梯的告知牌和部分楼层的天花板。

十,添置了两部儿童乐园滑梯。

十一,为全体业主每户发放一张价值60元的新年购物卡。

十二,在车库内安排了一间库房,给一些做生意的业主,存放那些,原来放在楼梯,走廊里的推车等物件,以保证楼道的畅通和安全。

十三,回收三处被人擅自占用的房屋和拆除六处违章建筑。

待办的事宜:

一,准备在今年把1,2,4号楼的四周安上监控头,以此来监控楼上的乱丢行为。

二,准备在今年用路砖将1-2-3-4号院 连通一条人行道,以解决雨天行走之不便。

三,进一步加强地下车库的改造,充分扩展停车位。将不能停放汽车的位置,做为停放摩托车之用,为持有摩托车的业主排忧解难。

搞好小区建设需要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参与和物业公司的积极配合,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监督,不只是停留在对别人工作的评头论足上。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该是最民主的地方。政府赋予每位业主建设小区、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我们该珍惜!

过去的半年,成果是令人欣慰的,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作是互信的,真诚的。当然,问题仍是存在的,面对着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面对众多问题的出现,面对物业管理工作中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何才能有效管理,是摆在每一位参与小区管理者面前的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对于业委会一个群众性的组织来说,唯有情系小区,心系业主,一切为了业主的利益着想,一切为了小区和谐着想,坚持与物管的紧密联系和协调,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再上一个台阶。

新年即将来临,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正等待着我们去共同面对。我们真诚地希望小区愈来愈好,给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回顾昨天,我们没有理由不欣慰,没有理由不自豪,展望明天,我们必须自信,必须进步,因此敬请广大业主,支持业委会工作,为物业管理献计献策,我们的小区就一定会越来越好。

我们的理念是:因陋就简,不求全责备,因地制宜,不贪大求洋,经济适用,逐步登攀。

我们的方法是:依靠和服务业主,协调和助力物管,联系和密切地方领导。

我们的目的是:办好小区事务,让我们的居住环境整洁,安全,温馨,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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