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夏杯申报指南
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杯”等优质工程工 作 指 南
二OO七年十一月
申报“西夏杯”
目 录
一、前言
二、“西夏杯”、“凤凰杯”申报资料内容和要求
三、申报“西夏杯”、“凤凰杯”优质工程资料目录(见附件1)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见附件2)
五、银川市“凤凰杯”优质建设工程评选办法(见附件3)
前 言
一、目前宁夏建筑系统主要奖项介绍: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高工程质量奖“西夏杯”
银川市地区最高工程质量奖“凤凰杯”
其他各市设立的地方质量奖:吴忠市“明珠杯”、中卫市“沙坡头杯”、固原市“六盘杯”、石嘴山市“绿城杯”等
二、“西夏杯”、“凤凰杯”的质量水平
1、“西夏杯”工程的质量主要是施工质量,代表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先水平,是从各市地区精品工程中挑选出来的,因此“西夏杯”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最高工程质量荣誉奖,质量应达到区内一流水平,并作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备选工程。
2、“凤凰杯”代表了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凤凰杯”、地方杯可以申报“西夏杯”。
三、争创“西夏杯”、“凤凰杯”等优质工程
按照集团下发《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创优质工程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对每年新开工工程,各单位要根据合同质量等级或承诺的创优质量工程目标,确定创优工程计划,精心施工,创优工程申报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进行。西夏杯、凤凰杯申报资料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资料封皮制作要求
1、要求采用铜版纸或相纸,有竣工工程正面彩色照片。
2、封面应反映出集团标志,设在封面的左上角。标题为:xxx工程申报“xx杯”资料,正下方为: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年月日。
申报资料采用A4纸张(字体为仿宋),装订整齐,版面美观。
二、申报资料的内容
1、见资料目录附件1
2.、申报资料总目录中要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3、《“西夏杯”优质工程申报表》或《“凤凰杯”优质工程申报表》要求填写,一式四份。(装订一份、备三份,全部盖红章)
三、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理由内容要求:
1、工程概况:
含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层数、总高度、结构类型、投资额等)、工程开竣工日期、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和有关部门核定等级。申报工程的主要参与单位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要求单位全称与现行公章一致)。
2、工程的特点和施工难点:找准该项工程的闪光点,如何创新、创优、创高,做到:管理有思路,技术有新水平,突出管理的针对性,将工程项目的目标,标准化程度,落实在项目上突出操作的技能性,用操作质量来实现工程质量,成为精品工程,突出预控和过程控制,保证一次成优,整体精品。要用数据说明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用技术含量来提升工程项目的品味。
3、主要的施工技术:
在申报材料中应详细说明申报工程在设计、施工组织、材料选用 等方面与同类工程相比先进之外,获得自治区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自治区级工法的情况。有重点地阐明采用了那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有什么改进。
4、质量管理措施及其手段。
ISO9001:202_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实现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监督、阶段考核、持续改进。在计划安排上、在施工组织上、在工程质量预控上、在材料选型上、在施工艺上,有哪些独到之处。
5、所取得的质量成果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包括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项目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竣工后所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影响和效益。
(二)《“西夏杯”申报表》或《“凤凰杯”申报表》
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四)申报的各种资料,必须涵盖申报工程的全部。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划、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更改,必须有相应的手续和文件。
(五)工程影像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简介,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情况介绍,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申报“西夏杯”的要刻成影像光盘)。
(六)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主要部位6寸彩照若干张(正面、背面、侧面、精装修走廊、房间等主要部位,其中正面、背面6寸照片各二张)
(七)凡202_年6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创优工程,必须按照新发布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创优目标管理,明确创优目标,制定创优措施和方案,统一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评价的 指标和方法,在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配套的 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优良评价。
(八)填写申报表一式四分,申报表请在“宁夏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www.teniu.cc)上下载,以电子word文档填写打印。
(九)凡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的,必须已获得地级市优质工程奖(银川市的工程除外);
(十)、申报“西夏杯”、“凤凰杯”工程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填报,每年12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处)审核后,统一上报。
(十一)除“西夏杯”、“凤凰杯”以外的地方杯按照当地地方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要求,由各分公司、项目部自行进行申报,在建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十二)银川市以外参评“西夏杯”工程,有各单位经过当地市级质监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十三)各单位负责组织迎接优质工程评审组对申报工程的实体和资料的核查。
(十四)西夏杯装饰优质工程资料按照装饰工程评选办法,并参照本指南执行。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文英兰
电
话:0951—6713554 附件1
申 报 资 料 总 目 录
1、“西夏杯”(“凤凰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2.、申报理由;
3、工程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2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3.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3.4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7、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8、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9、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0、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主体工程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3、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回访、保修记录;
15、评选为当地优质工程的证件(复印件);
16、创优计划;
17、消除质量通病措施; *
18、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表10.1.5);
*
19、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表10.2.5);
*20、单位工程质量各项评价得分汇总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表10.3.1);
*
21、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22、申报“西夏杯”全套工程资料数据光盘;
23、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光盘);
24、反应工程主要部位六寸照片(正面、背面六寸照片需要各两张);(备注:加注*为202_年6月1日开工项目,在申报“西夏杯”时要提供的资料);附件二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据《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
第三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西夏杯”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由自治区建设厅“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自愿申报,经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择优推荐。获奖单位分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四条
“西夏杯”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30个。获奖工程的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住宅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85-90%;其他专业工程占15-10%。对其中成绩突出的10项工程授予“西夏杯”金奖工程荣誉称号。
第五条
“西夏杯”金奖工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质量应达到区内一流水平,并可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备选工程。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和生产能力的建设工程。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应符合以下范围和规模:
一、住宅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二、公共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
三、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层、多层工业厂房,仓储等工程):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不含生产设备安装);
四、市政工程:
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5万吨/日以上给水厂,5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建设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垃圾处理及燃气管道工程;
五、园林工程: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设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环卫等工程;
六、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或单独立项的高等级公路 建设项目;
七、水利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项目;
八、电力工程:单机容量12万千瓦以上发电工程,6000千瓦热电联产工程,220千伏以上送变电工程;
九、通讯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十、单位工程面积或建设规模不足以上要求,但在当地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大影响和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其它工程。
第七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我区施工企业承建的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工程;
二、原有建筑物改建的工程;
三、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备的工程;
四、外国独资或国外负责总承包的工程;
五、保密工程;
六、存在质量隐患或因质量问题被投诉的工程;
七、参加过“西夏杯”优质工程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八条
被推荐参加鲁班奖评选的“西夏杯”金奖工程,应符合鲁班奖评选范围的要求。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凡符合本办法评选范围的建设工程,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基本建设管理法定程序;
二、申报工程必须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申报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合格,并达到区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四、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宁夏地方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2_)及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资料应齐全、准确,有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五、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勘察、设计、施工等环 节中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地基、主体结构及主要使用功能检测制度;不得使用强制淘汰不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要求或质量低劣未通过进场使用认证的材料、制品;
六、申报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报备案机关备案。国家尚未颁布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七、申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八、申报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必须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考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九、申报工业建筑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区内先进水平。
第十条
被推荐参加鲁班奖评选的“西夏杯”金奖工程,应符合鲁班奖申报条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
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的主要承建、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承建、参建单位未发生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监理单位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应等效ISO9000簇标准体系),企业工艺标准先进可控并稳定有效运行;
四、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单位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高。
第十二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施工单位,两年内不允许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
第四章
申报程序、材料
第十三条
凡符合本办法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申报程序如下:
一、主要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征得建设工程各主要参建单位同意,经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宁夏建设厅“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二、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先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填写《“西夏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
三、被征求意见的各主要参建单位,审核、审查的各部门应在《“西夏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自治区建设厅“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统一组织工程项目复查审核。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总目录(注明各种材料的份数);
二、《“西夏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
三、反映工程概况、施工质量、技术难点、主要施工方法、创优 计划、消除质量通病措施、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
四、评选为当地优质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五、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复印件各1份。
六、工程主要分部(基础·主体)质量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七、工程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八、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主要部位彩照若干张;全套工程资料电子文档光盘;重点工程附有解说词的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
第十五条 申报要求:
一、两家以上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
二、住宅小区如果是多家施工单位共同完成,应由小区开发企业申报;
三、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以总工程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四、凡工程质量预控等级为“西夏杯”优质工程的项目,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两大分部的施工情况,应报自治区建设厅“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第五章
工程评审
第十六条
评审机构:
“西夏杯”优质工程的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归口管理,并成立“西夏 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组织“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
“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委员若干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第十七条
“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委专家库。专家库评委必须是在工程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管理、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具有执业资格的高级专业人员。
第十八条
由随机抽签确定的专家库评委若干人组成审核小组,对被推荐工程进行全面审核。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审核的内容:
一、听取承建单位对申报工程施工和质量情况的介绍(包括: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实地查验申报工程质量水平。凡是审核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听取使用单位对申报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审核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和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全部管理、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现场讲评申报工程审核的有关情况。
六、审核小组对审核通过的“西夏杯”优质工程予以备案,并向“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审核报告。
第二十条
“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 材料和工程审核小组的审核报告,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报自治区建设厅核准备案。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一条
获得“西夏杯”优质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由自治区建设厅授予和颁发“西夏杯”优质工程奖牌、证书和奖杯,并在公开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二十二条
各市、县有关部门和获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的参建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工程审核人员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撤销工程审核或评委资格。
第二十五条
于已获得的“西夏杯”优质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重大质量隐患,“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西夏杯”优质工程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篇:申报指南doc
消防申报指南
审核申报指南:
1、委托书(需甲方公章和受委托方公章,受委托人无公章可按手指印)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受委托人盖公章,无公章可按手指印)
3、审核申请报告(需甲方盖公章)
4、审核申报表(需甲方盖公章)
5、甲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需甲方盖公章)
6、标有工程业务号的消防设计专篇(需设计院盖公章、工程师章、出图章、签名,盖齐缝章)
7、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国土证(需甲方盖公章)
8、设计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培训合格证(需设计院
盖公章)
9、标有工程业务号的土建图纸(包括目录、设计说明、各单层平面图、屋面平面图、立面图、剖面
图等)(需设计院盖出图章、工程师章)
10、标有工程业务号的排水图纸(包括目录、设计说明、各单层给排水平面图、屋面给排水平面图、水池大样图、给排水系统图、泵房大样图等)(需设计院盖出图章)
11、登记表(无需盖章)
验收申报指南:
1、委托书(需甲方公章和受委托方公章,受委托人无公章可按手指印)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受委托人盖公章,无公章可按手指印)
3、验收申请报告(需甲方盖公章)
4、验收申报表(需甲方、设计院、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盖公章)
5、甲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需甲方盖公章)
6、审核意见书复印件(需甲方盖公章)
7、消防施工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资质、生产安全许可证(需消防公司盖公章)
8、土建施工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资质(需土建公司盖公章)
9、工程监理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资质(需监理公司盖公章)
10、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检验报告、合格证(供货证明需甲方、供货商、消防施工方、监理公司盖公章,检验报告需供货商盖齐缝章、合证证需供货商盖公章)
11、标有工程业务号的土建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各单层平面图、屋面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需设计院盖出图章、工程师章、土建竣工章)
12、标有工程业务号的排水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各单层给排水平面图、屋面给排水平面图、水池大样图、给排水系统图、泵房大样图等)(需设计院盖出图章、工程师章、消防竣工章)
13、工程竣工报告表(需甲方、设计院、消防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盖公章)
14、登记表(无需盖章)
15、消防调试报告(需盖消防公章、甲方公章)
16、隐蔽工程报告(需盖消防公章、甲方公章)
第三篇:申报指南
附件
202_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立项支持重点
(一)科技条件平台及院士工作站建设计划
1、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通过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化应用试验,为企业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和成熟配套的工程化技术,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202_年,遵循“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按照《保定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围绕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与信息、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择优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根据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对202_年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市财政支持范围内)将采取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
2、院士工作站建设
从已认定的省级院士工作站中,支持一批引智成效突出的工作站给予经费补助,优先支持上一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提
为深入推行我市科技特派员制度,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选派专业技术骨干科技特派员和专家服务团,进驻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企业等,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服务。带动农村创办、领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发挥引领、示范、应用和推广等作用。
(五)科技扶贫计划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林果、蔬菜、道地中药材等种植、特色养殖业、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推广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通过示范推广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
(六)环境治理社会发展计划
1、低碳节能与大气污染防治
(1)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支持制药、化工、涂装和汽车等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集成研发与示范。
(2)清洁燃烧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支持煤炭热解、气化、煤制油、洁净煤和其他燃料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集成研究与示范。
(3)低碳节能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支持高能耗行业开展低碳节能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鼓励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技术的研发与示范。
(4)重点行业清洁化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支持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印染、制药、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
(3)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尘肺、化学中毒、放射等职业病防治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七)厅市会商建设计划
1、先进装备制造。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2、新材料。重点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石墨烯新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型膜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3、新能源汽车。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动力总成,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充电配套设施等领域成果转化应用。
4、大数据应用。优先支持大数据成果转化应用,建设产业示范基地,服务智慧城市应用、相关云服务、仿真应用以及异地灾备。
5、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高性能太阳能电池及光伏发电系统、智能运维与调控系统、新型风力发电机组与关键部件、储能技术与装备等技术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6、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大气水污染治理、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材等技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7、平台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院所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八)市县科技投入产出引导资金建设计划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要有书面合作协议,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所申报的项目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目标。
(五)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项目申报单位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六)项目申请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网上申报登陆“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网站—业务大厅—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份数以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登录“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市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审批用户,并分配管理权限。
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提交市科技局后,通过“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连同书面申请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五、申报授理时间
申报项目授理截止时间:202_年5月30日。
六、归口申报处室及咨询电话:
1、计划平台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市县科技投入产出引导资金建设项目(3312090)
2、高新技术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计划、科技服务业(3312060)
3、农村科技处: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计划、优秀科技特派员选派计划、科技扶贫计划(3312061)
4、社会发展处:环境治理社会发展计划(3312070)
5、国际合作处:厅市会商建设计划(3312071)
第四篇:202_共青团申报指南
附件1:202_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指南
战略课题(拟设5项)
1.大中学生分层一体化思想引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研究当代大中学生思想、心理、行为特点,研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大中学生不同阶段形成发展的规律,研究大中学生党团观念的形成发展规律,研究针对不同大中学生群体开展分层分类引导的有效对策,探索新形势下贴近大中学生生活、符合大中学生兴趣的思想引导目标体系和工作模式。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大中学生分层一体化思想引领指导大纲》 2.大学生创新创业蓝皮书
研究要点:在创新创业的宏观背景下,从不同视角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发布相关数据。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实践,重点探讨共青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思路举措,重点研究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以及大学生创业典型树立的方法对策,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编著1部
3.大中学生思想动态调研的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借鉴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教育学等理论和研究方法,搭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架构(包括设计问卷和访谈提纲),针对大中学生政治倾向、价值观念、心理特点以及对团学工作的认识等方面进行科学调查,并探索构建大中学生思想动态调研的长效机制。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制定科学的调查问卷、访谈大纲以及抽样方案 4.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政策研究
研究要点:对高校共青团各重点工作的核心育人价值目标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情况和试点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并借鉴“第一课堂”的组织管理理念和制度建设经验,探索构建“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研究拟定在高校共青团全面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具体政策。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起草《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3)拟定《关于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5.内地与香港学联学生会组织交流模式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学生组织联系交流的法律制度、内在机理与现实途径,结合当前内地学联学生会组织与香港学联学生会组织交流的现状,总结和梳理交流模式;结合中央对港青年学生交流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研究提出加强对港学生组织交流的有效模式和科学途径。
成果形式:《课题研究报告》
重大课题(拟设23项)
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质量提升策略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青马工程”在全国、省级、校级有效开展的经验做法,研究探索有效开展“青马工程”的实施路径、工作模式、课程体系、评价标准等。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高校共青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指导大纲》
2.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其引导策略研究 研究要点:立足新媒体时代的大背景,运用社会学、文化学、传播学、管理学、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等多学科理论,重点研究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群体的生存现状、思想行为特点与成长规律,研究网络新媒体对大学生政治观和价值观的影响,提出高校共青团网络思想引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主要目标和手段方法,构建高校共青团网络思想引领工作的指导体系。
成果形式:(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高校共青团网络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工作指导大纲》
3.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活力提升对策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机构设置、干部配备、活动开展、运行机制等现状,挖掘基层组织活力不强的影响因素,结合当前共青团改革创新大背景和新媒体迅猛发展的时代特色,探索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在职能定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工作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新理念和新做法。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大纲》
4.高校共青团在开展青年教师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职责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高校青年教师群体的思想状况、关注热点等,结合已有的青年教师工作经验,探索高校团组织在联系、凝聚、服务、引领青年教师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和有效模式。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关于高校共青团组织加强联系服务青年教师工作的意见》
5.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团建工作研究 研究要点:总结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团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共青团改革创新的背景,探索全面提升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团建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破解工作难点、补足工作短板的可行举措。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关于加强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团建工作的意见》 6.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育人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聚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机制,从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跨学科角度,探索社会实践活动对提升大学生能力素质的理论依据、内在机理,探讨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化设计、科学化开展的方法对策。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大纲》 7.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学生代表选举、主要干部产生、机构设置和普通学生参与等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落实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保持和增强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有效对策。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2)草拟《高校学生代表大会组织办法草案》 8.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校园民主治理模式研究
研究要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教育综合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结合各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校园民主治理的现状,梳理高校学生会组织参与校园民主治理的经验,分析研究高校学生组织参与校园民主治理的有效模式。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2)发表论文1篇
9.高校学生会组织联系来华留学生现状及模式研究
研究要点:立足来华留学生群体逐渐扩大的实际,研究高校学生会组织联系来华留学生的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探索工作新手段、新载体、新力量,进一步加强联系、提供服务、增进感情。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2)发表论文1篇
10.大学生足球社团现状调研和发展计划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和总结高校足球社团的现状、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挑战,研究高校足球社团对营造校园足球文化氛围的重要意义,探讨发展高校足球社团的措施手段。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2)发表论文1篇
11.香港高校学生思想状况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香港高校学生思想状况、特点,分析影响香港高校学生思想的主要因素,研究提出加强对港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建议。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发表论文1篇
12.大中学生权益维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研究要点:从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大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权益维护的角度,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等理论,分别对大中学生权益维护现状与经验、大中学生自主维权意识培养、大中学生维权工作体系构建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重点研究构建以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等为核心的大中学生权益维护的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实现机制。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学校共青团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指导大纲》 13.中学中职共青团融入国民教育的机理研究
研究要点:对中学中职共青团服务、贡献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做法经验、制度机制进行系统总结;围绕当前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的目标重点和工作任务,深入研究中学中职共青团融入国民教育的理论依据、实现路径和制度机制。
成果形式:《课题研究报告》
14.中学中职团委、团支部工作规范研究
研究要点:重点围绕团员发展管理、团队衔接、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三会两制一课”等进行深入调研,探索中学中职团委、团支部规范化运行的制度机制。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中学中职团委、团支部工作手册》 15.市县两级教育团工委工作制度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市县两级教育团工委的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市县两级教育团工委工作制度。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市县两级教育团工委工作制度建议》 16.中学中职班主任兼任团支部辅导员制度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中学中职班主任兼任团支部辅导员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中学中职班主任兼任团支部辅导员的制度机制。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中学中职班主任兼任团支部辅导员实施办法》 17.中学共青团十八岁成人仪式标准化流程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中学共青团十八岁成人仪式活动的现状、流程和存在问题,研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成人仪式活动状况、流程、制度等,探索形成适合我国中学生特点的十八岁成人仪式标准化流程建议。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中学生十八岁成人仪式标准化流程》 18.中学生入团仪式标准化流程研究
研究要点:调研和总结中学生入团仪式的现状、流程和存在问题,研究形成适合中学生特点的入团仪式标准化流程。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中学生入团仪式标准化流程》 19.中学生志愿服务培训教材研究
研究要点:针对当前中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的知识需求、技能需求和问题困惑,研究编写具有系统性、指导性、实用性、可读性的培训教材。教材编写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引入教育学、心理学、组织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又要选编来自基层一线、“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成果形式:编写《中学生志愿服务读本》 20.中学生科技创新培训教材研究
研究要点:针对当前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的知识需求、技能需求和问题困惑,研究编写具有系统性、指导性、实用性、可读性的培训教材。教材编写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引入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又要选编来自基层一线、“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成果形式:编写《中学生科技创新读本》 21.中学中职学校团委书记专业能力标准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研究中学中职学校团委书记应具备的职业素质、个人素养及综合能力。结合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实际,研究中学中职学校团委书记岗位的专业能力标准体系。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草拟《中学中职学校团委书记专业能力标准》 22.中学中职学校优秀毕业生成长的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以优秀中学中职毕业生为研究对象,总结梳理优秀毕业生成才的内在逻辑和外在因素,研究探索有推广价值的中学中职学生培养路径。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发表论文1篇
23.学校共青团“钻石模型”理论研究
研究要点: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及方法,研究学校共青团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和组织提升四位一体“钻石模型”的产生背景、发展过程、具体内涵、主要功能等,构建学校共青团“钻石模型”的理论体系。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发表论文1篇
24.学校共青团战线工作运行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分析学校共青团多层级组织的核心职责、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研究提出不同层级间组织互动、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载体。
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报告》
(2)发表论文1篇
重点课题(拟设200项)
围绕学校共青团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具体问题进行研究,题目自拟。该类课题侧重于工作实际,研究应新颖独到,以小见大,切忌空泛。
立项课题(拟设300项)
申报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或研究兴趣进行研究,题目自拟。该类课题研究侧重于工作实际,研究应新颖独到,以小见大,切忌空泛。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发稿时间:202_-03-11 来源: 第一条为推动和支持各申报单位积极开展研究,增强研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团中央学校部(以下简称学校部)委托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申报、评审、立项、检查、结题等工作,对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管理,并向学校部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第三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在对申报选题、申报材料、研究能力进行审议的基础上,确定立项课题。中心对立项课题实施全程管理,承担立项课题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课题立项实行课题责任人制度。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组织开题,并按中心要求及时报告情况。
第五条凡立项的课题,将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课题研究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第六条凡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得擅自对其加以变更。如确实有转题必要,负责人必须向中心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能实施,对私自改变课题或研究方向者,其研究成果将不予鉴定验收。第七条凡立项的研究课题原则上须按期结题,因需要进一步研究而不能按时结题,或结题未通过者,经学校部和中心同意后,可顺延一定时间。
第八条战略课题和重点课题实行中期报告制。中心负责在课题立项半年之后召开中期课题进展汇报会,并重点按照以下事项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1.课题主持人及参加者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 2.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
3.主持人所在部门是否给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4.资助经费是否真正用到科研工作上,开支是否合理。
第九条研究成果可以是论文,也可以是专著或调查报告。课题结题时须填写《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结题表》。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成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中心撤销课题,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共青团新课题。1.研究成果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违,存在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不符;
5.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课题研究; 6.违反财务制度; 7.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课题组发布课题成果时应注明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校共青团课题研究资助项目。
第五篇:202_申报指南
附件:
202_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指南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现发布202_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扶持范围
(一)项目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二)产业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产业包括: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经济林(果)、茶叶、花卉、蚕桑等。
各地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优势农业主导产业,进行重点扶持、集中扶持。
对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品深加工项目不予扶持。
三、扶持对象
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
(一)贷款贴息项目。
1.优先扶持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选定的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粮油加工及“菜篮子”产品贷款贴息项目。
2.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主要扶持农产品加工所需原料收购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3.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范围为202_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包括202_年签订贷款合同、申请连续贴息的贷款)、在202_年会计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300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期限: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的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他项目最长不超过2年。
4.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范围为202_年6月30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在202_年会计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且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5.对于同时申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的贷款额度上限合计为6000万元。
6.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二)财政补助项目。
1.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倾斜。
2.财政补助资金扶持重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种植、养殖基地及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项目;龙头企业申报的种苗、种畜禽繁育及规模化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所需的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3.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100万元、不低于20万元,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2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
4.地方财政按政策规定落实配套资金。
5.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在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1)种植基地项目:主要用于种苗繁育、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2)养殖基地项目:主要用于种畜禽繁育及养殖基地所需的基础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3)农产品加工项目:主要用于与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等相配套的设施设备,质量检验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农户进行培训等。
(4)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项目:主要用于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设施,交易场所、仓储、保鲜冷藏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等。
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费用等项目前期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3%。
五、申报要求和立项条件
(一)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要求。
1.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
2.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要求;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
4.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
5.贷款项目对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就业带动作用明显;
6.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二)财政补助项目立项条件。
1.项目基本条件:
--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建设项目的主客观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预期效益好;
--规范生产,品质优良,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产品科技含量较高,达到相关标准,竞争优势比较明显;
--技术方案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设备方案与技术方案、工艺路线匹配;
--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低耗节能,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件:
--202_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成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
--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农民自发组织;
--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
--财务规范,独立核算;
--优先扶持规范运营,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合作社。
3.龙头企业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
--经营业绩良好,202_、202_年连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202_年固定资产净值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倍;
--202_、202_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直接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加工项目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流通设施项目涉及的农产品主要来自当地农户。
--202_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法人代表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及项目申报单位
(一)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_年本]》)。
(二)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三)截止到202_年底,同一项目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各个子公司、不同公司但同一法人代表)已获得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连续扶持(含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满3年的,不在202_年申报范围。该项目单位,如再次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须间隔2年以上。
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的贷款贴息项目单位,连续扶持最长不超过5年(含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
(四)已申报202_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五)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202_年未上缴国有股权分红收益的,不得申报202_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六)上市企业(含控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不在此次项目申报范围。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项目单位须向所在地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申报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2.财政补助项目于202_年8月15日前申报,贷款贴息项目于202_年1月10日前申报。
3.同一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种扶持方式。
4.越级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贷款贴息项目: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还款凭证;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单位202_财务审计报告。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须提供贷款银行批复文件,工程施工(或设备采购)合同或付款凭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须提供农产品收购合同或凭证。上述材料须提供完整、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
2.财政补助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须提供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龙头企业申报须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的统一格式,并须提供电子版。
(三)需说明的相关情况。
1.同一项目单位上一已得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拟申请连续扶持的,在申报材料中,须详细说明项目单位现状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连续贴息的,须在申报材料中说明上一的贴息情况。
2.项目单位需说明近两年申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之外的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按《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财发[202_]7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2.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对经过规定程序拟立项扶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须在省级报刊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3.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书和龙头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提纲等有关资料,请向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索取,或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下载。其他不明事项,可向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咨询。
4.各省级农发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指南有关要求进行细化,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