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连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坚持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双认定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参加选拔的高技能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在我市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在我市工作。
第三条 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办人;
(四)创新工艺流程成效显著、形成制造技法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四条 申报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原则上收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2倍。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内全职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且每年在连工作不少于6个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四)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五)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五条 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用人单位,除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企业提请申报时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国税、地税年纳税额合计200万元以上;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
(三)高职院校、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第七条 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程序:
(一)申报受理。用人单位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向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提交文本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书》(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培养或引进高技能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技能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其中,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提供前一工作城市缴纳社会保险号码;
3.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公办职业院校无需提供)、院校办学许可证、国税和地税开具的纳税证明;
4.高技能人才与培养或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另需提供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柔性引进的以护照居留累计时间计算;
5.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提供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等。
(二)审查推荐。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分级推荐,需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与《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评审遴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料审核、实地考察、集中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择优确定拟入选高技能人才建设计划人选。
(四)社会公示。市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人员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人员,发文公布。
第八条 每年选拔用人单位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20名;引进高端高技能人才30名(含柔性引进5名),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需要的高技能人才100名。
第九条 高端高技能人才属用人单位培养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4—6万元薪酬补贴;属用人单位自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可一次性发放1—3万元薪酬补贴。
属重点产业、行业、工程项目全职引进的,满足对应专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5年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薪酬补贴。
第十条 对确定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技能人才类评选表彰,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特殊津贴。按规定享受我市引进高技能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第十一条 高技能人才同一项目或待遇符合多项技能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相关待遇。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连市选拔高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一览表
大连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参加政府补贴专业实训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对接,专业理论与实际工作融合,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是指在连普通高等院校(不含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 在校生的专业实训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统筹规划、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经认定的公共实训基地具体承接专业实训工作,并作为政府补贴项目的定点培训机构。
第四条 公共实训项目实行专业项目和在校生专业对接实施制度。市人社局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年度实训项目,并将其纳入《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在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可结合学校对应专业向市人社局申报,并提供对应专业在校生数据。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公共实训基地承训能力,将实训项目和具有对应关系的学校专业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供在校生选择。
第五条 符合专业对应条件的在校生本人自愿申领技能实训课时电子券(以下简称“实训券”)。在校生只能在毕业前一学年参加与所学专业对应或相关的一次项目实训。
(一)“实训券”的申领。符合专业对应条件的在校生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在校生实训”窗口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自行录入身份证号、学校、专业、年级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张未注册的“实训券”。
(二)“实训券”的使用。符合专业对应条件的在校生自主选择公共实训基地参加实训,首次使用“实训券”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实训券”注册码,至承训公共实训基地正式注册。承训公共实训基地应认真核实持券人身份信息,通过验证设备读取电子记录,形成“在校生实训登记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与在校生签订实训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在校生完成实训课时、通过结业考试取得对应专业实训(培训)证书或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后,市政府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
(三)实训开班。公共实训基地在申请实训在校生与实训设备达到匹配值后,即可配备实训指导教师,申请备案、开班实训。公共实训基地须提供在线联网的指纹记录设备用于记录参训人员实训课时,每45分钟核定为一个课时,每天实训不能超过8个课时。如有实训指导材料,应免费发放给参训在校生。
(四)实训过程。公共实训基地应制定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保证教学实训场地、设备、仪器、材料、指导教师及时到位,认真实施实训计划。安全操作规程要在实习场所公开警示。实训期间,公共实训基地要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参训在校生要强化安全意识,共同约定在公共实训基地期间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安全责任。
(五)实训结论。在校生实训课时修满应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通过由市人社局核发实训(培训)证书。其中:符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三级)申领要求的,须同时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
(六)实训满意度调查。在校生实训结束后,需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填写《大连市政府补贴实训情况调查表》,结合公共实训基地的实训安排、实训师资、实训场地、实训效果等项目自行选择认可的条目。汇总后的《大连市政府补贴实训情况调查表》将作为公共实训基地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七)实训意外保障。公共实训基地对在基地参加一、二产类实训的在校学生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第六条 加强对在校生实训的监督工作,保证政府补贴使用效益,防范政府补贴资金风险。
(一)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要指定专人,利用“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对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核查,结合系统指纹记录数据对实训现场进行不定期抽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的实训工作由市人社局监督管理。
(二)公共实训基地须配置影像记录设备对实训现场进行同步记录。
(三)实训课时结束,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将取得实训(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参训在校生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公共实训基地在参训在校生取得对应专业实训(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公示通过后,通过“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提出申领资金请求。申请通过后,公共实训基地持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校生实训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专业实训证书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意外伤害险缴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每季度末将审核汇总的补贴资金申请表发给各地区人社部门复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公共实训基地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资金拨付后,各地区人社部门按季度将拨付凭证送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市人社部门每年10月31日前,将各地区当年实际补贴情况审核汇总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拨付各地区财政部门。
第八条 市人社局应与所有承训的公共实训基地签订《大连市公共实训基地承接政府补贴实训协议》,公共实训基地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约定事项忠实履行,承接好政府补贴在校生的专业对应实训工作。
第九条 市人社局每年要对承训公共实训基地开展绩效评估,评估达标后续签《大连市公共实训基地承接政府补贴实训协议》。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连市中等职业院校首次开设紧缺专业
建设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市中等职业院校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中等职业院校,是指经我市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中专、职高、技工学校。所称紧缺专业,是指中等职业院校首次开设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专业。
第三条 紧缺专业的认定,以《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中确定的紧缺职种为准。培养的学生层次须为高级工或以上等级,以人社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专业为准。
第四条 中等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建设补贴申请程序:
中等职业院校申请紧缺专业建设补贴,须网上、书面同时申报。申报院校须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填报申请院校、专业、建设补贴申请及使用预报告等有关信息。书面报送《大连市中等职业院校紧缺职业(工种)专业建设补贴申请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详细的建设补贴申请报告及补贴资金使用预报告。
申报院校为教育部门主管的,单位须报市教育局预审核推荐;申报院校为人社部门主管的,单位须报市就业培训管理中心预审核推荐。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补贴院校和专业,并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第五条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院校和紧缺专业,由市人社局认定结果。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发放给专业建设院校。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所申报紧缺专业建设所需经费。
第六条 紧缺专业建设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专业建设情况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一产类40万元、二产类50万元、三产类30万元。
第七条 中等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建设补贴申报每年开展一次,遴选专业不超过5个。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高技能人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职业院校广大师生技能水平,促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认定。主要根据全市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申报的相关专业(以下简称“兼职专业”),遴选适合从事教学兼职工作的企业高技能人才(以下简称“兼职教师”)。
第三条 兼职教师遴选程序:
(一)发布条件。每所职业院校根据开设专业实操师资情况,结合对企业技术支持的需求程度,上报3—4个兼职专业,并提出对兼职教师的遴选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核、筛选、汇总后向社会发布。
(二)推荐申报。企业高技能人才可根据遴选条件,准备相应材料,通过个人或单位向市人社局申报。
(三)资料审核。市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兼职教师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核。
(四)遴选考核。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考核,按照成绩排名,推荐兼职教师候选人。
(五)社会公告。市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人员后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发布结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人员,发文公布。同时在“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记录、发布兼职教师信息。
(七)选择教师。各职业院校根据上报的兼职专业,在系统中选择兼职教师。
第四条 各职业院校根据课程安排,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在“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中明确兼职教师的上课时间、课时等情况。使用前须与兼职教师签订兼职协议。
第五条 日常教学中,职业院校对兼职教师授课确认结果作为发放兼职津贴的主要依据。职业院校每学期末在系统中填写对兼职教师的满意度调查,汇总后的调查表将作为兼职教师评估续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职业院校要严格根据兼职教师实际教学情况及时进行兼职授课情况确认。有关部门要强化跟踪管理,切实保证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效果。
第七条 市人社局通过“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核对兼职教师课时、教学满意度等信息,自动生成《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津贴核定表》,并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第八条 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发放给兼职教师。
第九条 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从事兼职教学的,兼职期内每人每课时给予120元津贴(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正常工作,兼职教师最多在2所职业院校同时兼职,每人每月课时总量不能超过20课时。
第十条 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原则上每学年可双向选择一次。
第十一条 兼职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对已享受本政策的兼职教师不重复享受职业院校发放的课时补助。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职业院校输送高技能应届
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鼓励职业院校为我市输送更多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应届毕业生,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职业院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和高等职业学校(高职)。高技能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在职业院校中具有正式学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或以上等级证书的全日制当年毕业生。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自然年度在我市缴纳国税、地税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企业。
第三条 奖励政策。我市职业院校为在连单位一次性输送200名以上高技能应届毕业生的,按高级工每人500元给予奖励,每所职业院校每年最高奖励40万元;外市职业院校为在连单位一次性输送40名以上高级工或20名以上技师(高级技师)的,按高级工每人5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每所职业院校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奖励资金原则上每年度受理申报、拨付一次。
第四条 奖励资金申领程序:
(一)输送生源的学校与企业达成学生工作协议后,进行预申报。
(二)毕业生入职与企业签订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后,学校对输送毕业生信息进行确认。
(三)学校在输送的毕业生工作满1年后(以企业予以缴纳我市社保时间起算),向市人社局提交申领奖励资金申请(同时提交纸质书面申请)。
(四)上述工作均须在“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操作完成。其中:注册在外市的学校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确认单等有效证照或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上述证照或文件的电子版本。
第五条 市人社局通过信息系统核对学校申请的人数、条件及金额等信息,自动生成《职业院校输送高技能应届毕业生补助资金核定表》,并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第六条 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向职业院校拨付奖励资金。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连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搭建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平台,有效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推动技能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人社局负责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人员的遴选、认定工作,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具体承担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工作。
第三条 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人员的遴选对象,主要面向税务登记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中,从事一线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中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实习指导教师。每年遴选120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第四条 进修培训地点、时限、专业、职种和资助金额(资助金额按照每人次不超过总培训费用的85%给予最高3万元的资助,主要用于参加培训所需交通费、食宿费及培训费等支出),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发布。
第五条 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工作遴选程序。
申报形式为网上、书面同时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填报拟申请培训人员基本信息。遴选对象为企业的,由单位申报,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审核推荐;遴选对象为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的,由单位申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人选。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大连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申请汇总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二)《大连市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申请表》(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职业院校办学许可证或批文复印件;
(五)《培训承诺书》(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第六条 市人社局对拟确定进修培训的高技能人才,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第七条 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费用采取先缴费、后补贴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培训结束后,市人社局通过“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动态信息系统”生成补助名单,由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人数和每人次培训资助标准,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拨付给培训对象所在单位。
第九条 各企业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局、各职业院校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把人选质量关,重点从企业生产一线、学校教学一线挑选和推荐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业绩突出的技能型人才,切实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第十条 市人社局要严格遴选,强化培训过程督导,重视培养对象的跟踪问效,实现培训成果的有效转化。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要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具体工作,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绩效。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和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高技能人才工作参考
年来,潍坊市审计局积极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需要,紧紧围绕“建设一流机关、培育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工作目标,始终抓住“业务立局、素质强身”发展主线不放松,通过强化教育培训、推行自助选学、着力引进人才、加强实践砺练、完善培养机制、实施高端发展,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梯次成才,为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高层次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制定《潍坊市审计局2008至2010年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立足实际、分层施教、注重效果,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的同时,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培训。采取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请进来与送出去、集中培训和个别授课、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方式,利用现场、网络、院校等多种资源,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培训,有力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推行自助选学。按照《潍坊市审计局关于推进全市审计工作科学转型的实施意见》,引导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紧跟形势发展需要,增强忧患意识与责任意识,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促进自身科学转型。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将个人兴趣与专业学习有机结合,采取个人自学、脱产学习、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积极参加在职教育、继续教育,考取各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提升了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实现了知识更新与储备,拓宽了思路和视野。
三是着力引进人才。对新进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争取组织人社部门支持,在坚持“逢进必考”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化要求,重点引进财会、金融、工程、管理、计算机、法律等核心专业背景人才,尤其是既有高学历、高职称,又有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近年来,公开考选的10多名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人员占90%以上。
四是加强实践砺练。在审计实践中,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建立审计导师制,由科长或审计组长担任导师,“一对一”传、帮、带经济责任审计实务。对年轻同志敢于交任务、压担子,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内原则上要担任审计组长或主审一次以上,促进他们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提升把握宏观、服务大局、加强研究分析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组建经济责任审计研讨小组,让每个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在实践砺练中,注重总结提炼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方式、审计方法、评价办法,不断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向深入。
五是完善培养机制。制定实施《潍坊市2009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实行约束激励和业绩考评机制。建立以职责为中心、业务能力为标准、工作实绩为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二是实行定期轮岗交流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科室人员与其他业务科室、综合科室人员之间定期交流任职,激发工作活力,促进一专多能,培养“全科”人才。三是实行公开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拔优秀人才走上经济责任审计中层岗位。四是实行人才关爱机制。创建积极向上、拼搏奉献、团结和谐、拴心留人的工作氛围,真心实意从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关心、爱护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自豪感和凝聚力。
六是实施高端发展。以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为引导,贯彻落实审计署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潍坊市审计局关于建设高层次审计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围绕高精尖人才培养战略,在全面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选拔培养一批意识超前、知识面广、业务精通、英语熟练、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在审计及科研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专家型、复合型、专业化和青年骨干经济责任审计人才,从而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带动整个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经济责任审计“铁军”。
信息3:内江:投资2亿 兴建人才“集散地”
11月6日,投资2亿元、占地面积100亩的内江市成渝经济区人才交流中心正式开建。据悉,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内江、川南及周边地区的招商引资和人力资源交流、汇集,助推内江打造成渝的“人才集散地”。
扩大规模集聚人才
11月16日,内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显得十分冷清。除几名工作人员在整理资料外,大厅里没一个招聘企业或求职者。
内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是该市最大的人才市场,近千平方米的服务大厅,能同时容纳166个企业和400名求职人员。“但除了周二和周五的招聘会外,平时来的人很少。”工作人员说。
“人才市场规模小,招聘会的影响力有限,全市的人才招募也受到很大限制。”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副主任张贵说,相比其他市州,内江正规的人才市场数目少,规模小,平均容纳人数为200—300人,根本不能满足全市日益扩大的用工需求。
“成渝经济区获批后,大量人才将涌入成渝两地,人力资源成为各地发展的必争资源。”张贵说,居于成渝腹心的内江,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皆优,近年来,全市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富士康、巨腾国际等大型项目落户,未来三年员工需求将达20万人。
但是,据内江市统计局对全市百户企业的用工调查显示,近五成企业存在员工紧缺现象。内江人力资源不可谓不丰富,400万的人口,劳动力有177万人。但其中有114万人去了深圳、江浙等沿海城市务工。“待遇不高,工种不对口”,是本地企业招不到工的主因。
如何帮助本地企业解决 “用工荒”?如何集聚人才,在融入成渝经济区的过程中占据主动?这些问题一直压在内江人的心头。
立足本地增强辐射
“以目前的形式来看,仅立足于内江本地区远不能满足招募需求。”内江市副市长陈朗认为,作为成渝经济区“椭圆城市群”的最中心,内江完全可以立足本地,吸纳区域内及周边省市的企业、务工人员,快速形成一个人才集散地,然后根据本地企业、区域内企业的需求,进行合理调配。
“立足内江,面向川南,辐射成渝,延伸周边城市”--这是内江市成渝经济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定位。
成渝经济区人才交流中心包括人力资源交流市场、高级技工学校、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并配套建设师生公寓食宿中心、宾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返乡创业小额担保中心。其中,配套建设的可容纳5000人的三至四年制高级技工学校和农民工短期培训基地,预计每年可培训15000人,缓解本地企业的“用工荒”问题,同时向成渝地区输送各种对口人才,成为成渝的人才“集散地”。
“中心由内江与深圳跨区域合作兴建,可让内地与沿海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张贵说,此举既可促进内江的招商引资,又能引导更多劳务人员来内江谋职。
内江成渝经济区人才中心建成后,可同时容纳招聘单位500家,求职人员5000人,届时将举办大中专毕业生专场、职高毕业生专场、退役军人专场,解决企业大规模人力资源招募难题。
信息3:大连:检校合作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12月8日上午,大连市检察院与大连海事大学联合办学签字仪式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此举标志着检校合作、开办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工作正式启动。
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始终重视检察干警专业素质的提高。针对工作需要和干警个人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多种业务培训活动。积极鼓励干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更新知识结构,拓展学科领域,增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大连检察机关具有法硕研究生学位的干警已达全部干警人数的15.1%。
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伟表示,检察机关与高校合作,检校互助,优势互补,是提升检察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益尝试。他希望大连海事大学以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突出合作办学特色,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兼顾检察实务,从传授知识向提高能力、从以学科为中心向以问题为中心倾斜,使教学更加贴近检察工作的岗位需要。与此同时,利用学校优质的教师资源,为全市检察干警开办高端讲座。信息4:培养“两加一推”所需高层次创新人才
贵阳医学院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 培养“两加一推”所需高层次创新人才
12月5日,贵阳医学院学位授权三十周年庆典暨第二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在筑举行。自1978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贵阳医学院开展研究生教育已有3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30年。
贵阳医学院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所需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医疗服务。自1981年至今,学校获得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一级学科专业硕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从原来的1个增加至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从28个增加至40个,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点从18个增加到24个。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由1978年首批8名硕士生、2004年首批5名博士生,发展到目前的2011级497名硕士生、10名博士生,在校研究生总数达1454人。1978年以来,学校培养毕业的3008名研究生多数已成为我省医药卫生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领军人物或学术骨干。33年来,贵阳医学院“以人为本”理念植根医学教育,办学以教师为本、育人以学生为本的意识深入人心;质量意识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创新教育始终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始终把服务社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生教育不但面向科学前沿,更面向国家发展的需求。
在分析当前形势、审视自身不足的同时,贵阳医学院提出从四方面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加强导师育人职责,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强医科院校的软环境建设;从制度层面落实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工作,着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中关村,因人才而生。没有“中国互联网建筑师”亚信科技,我们“触网”的时间表会推迟;没有“星光中国芯”的缔造者中星微,我们的电子产品仍会大量植入进口多媒体芯片;没有“众里寻他”的百度,我们无法便捷地在中文网络世界“冲浪”„„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循着“海归”人才创业创新的轨迹,中关村的“跨国人脉”隐约可见。
中关村的优势,首先在其智力资源高度集中的比较优势。目前中关村核心区拥有以清华、北大为代表的32所高等院校、206个国家及北京市科研院所、6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5个国家工程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全国近四成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承担了1/3左右的国家“863”项目、“973”项目及近千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如今在中关村示范区,高素质从业者逾百万,博士、硕士约12万人,“海归”人才过万人。人才资源的创新潜力迸发,当初靠的是“带头吃螃蟹者”破釜沉舟的勇气,今天则亟须更充分的制度性保障。
2月5日,贵阳医学院学位授权三十周年庆典暨第二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在筑举行。自1978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贵阳医学院开展研究生教育已有3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30年。
贵阳医学院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所需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医疗服务。自1981年至今,学校获得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一级学科专业硕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从原来的1个增加至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从28个增加至40个,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点从18个增加到24个。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由1978年首批8名硕士生、2004年首批5名博士生,发展到目前的2011级497名硕士生、10名博士生,在校研究生总数达1454人。1978年以来,学校培养毕业的3008名研究生多数已成为我省医药卫生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领军人物或学术骨干。
信息2:6成中小企业缺人才 高房价加剧人才流失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公布了关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力量的中小企业,目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其中,大多数受调查企业将人才匮乏问题列为其面临的头号问题,其中6成以上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面临技术研发人员短缺。
人才匮乏成企业头号问题 在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调查时,大多数受调查企业将人才匮乏问题列为其面临的头号问题。报告显示,中小企业的人才匮乏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性人才严重缺乏。近两成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受人才问题影响而难以进一步发展,超过6成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面临技术研发人员短缺,很多企业研发机构外移,出现研发“空心化”问题。同时,受房价快速上涨、个人生活成本增高等因素影响,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调查中发现,中小企业员工普遍对企业缺乏归属感,流动性强,中小企业往往成了人才的“入职培训场”和“转场驿站”。此外,深圳缺乏有吸引力的科研、学术环境,人才本地化培养不足也是造成中小企业人才资源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篇:高技能人才推荐材料
1月1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工人技师**被评为“桂林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此前,**被国资委授予了“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的光荣称号。**自1991年8月从四川油气田建设技工学校电焊专业毕业分配到六建公司以来,先后参加过这个公司承建的湛江美亚炼油厂、中原年14万吨乙烯工程、大港石化厂加 氢制氢装置技改工程等10多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焊接工作。15年来,他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焊接经验,焊接技术水平得到质的飞跃。**刚刚分配到六建公司不久,就投身到公司当时承建的最大工程项目———湛江美亚炼油厂的施工建设中。湛江位于雷洲湾海岸,属海洋性气候,焊缝耐腐蚀性程度要求高。一开始由于没有工作经验,**的焊接速度和焊接合格率较低,但他在工作中虚心向老师傅请教,不耻下问,刻苦钻研,经过短时间的自我学习和调整,终于将焊接一次合格率提高到95%。在学好业务本领的同时,**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不断磨炼自己。先后自学《焊接材料应用》、《焊接工艺学》等有关业务书籍。无论到哪个工地,他随身总带着有关焊接及焊接新工艺等方面的书籍。用理论指导实践,技术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焊接技巧也更加丰富。在参与锦西石化年60万吨连续重整项目焊接工作中,由于在焊接中大量使用手工钨极氩弧焊,传统焊法劳动强度很大。**在国外施工中曾看到外方工人使用摇摆焊法,回国后通过自己实践中的不断摸索,领悟了这种较为先进的操作方法,便将这一方法在施工生产中推广应用,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低了焊工劳动强度。在日常工作中,**总是冲在最前头,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在他的带领下,他所在的班组多年来也一直被六建公司授予“先进班组”等称号。在班组管理中,**把“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法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倡导“在工作上相互促进,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思想上相互交流,在技术上相互切磋”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注重发扬班组的团队精神;认真开展班组技术培训,带头钻研业务技术,并深入一线,手把手地进行现场培训。2006年1月至5月,**被借调到六建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担任焊接培训操作指导老师,负责培训两期将要参加海外施工的焊工。由于培训要求高,受训人员基本技能等级不一,要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必须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培训计划。**首先对这些焊工逐个进行摸底测验,了解实际操作水平,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依据;然后根据摸底结果把焊工按操作技能水平分甲、乙、丙3组,每组的练习时间做相应调整,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增加培训量,以提高操作水平,缩小乙、丙组与甲组技能水平的差距。通过一系列培训工作,受训焊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培训合格率达90%。多年来,**在刻苦钻研焊接技术的同时,热心帮助、指导其他焊工,将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与他们切磋焊接技艺,总结交流施工中的经验教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篇:高技能人才推荐材料
-中央企业技术能手XXX
1月1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工人技师**被评为“桂林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此前,**被国资委授予了“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的光荣称号。**自1991年8月从四川油气田建设技工学校电焊专业毕业分配到六建公司以来,先后参加过这个公司承建的湛江美亚炼油厂、中原年14万吨乙烯工程、大港石化厂加氢制氢装置技改工程等10多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焊接工作。15年来,他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焊接经验,焊接技术水平得到质的飞跃。
**刚刚分配到六建公司不久,就投身到公司当时承建的最大工程项目———湛江美亚炼油厂的施工建设中。湛江位于雷洲湾海岸,属海洋性气候,焊缝耐腐蚀性程度要求高。一开始由于没有工作经验,**的焊接速度和焊接合格率较低,但他在工作中虚心向老师傅请教,不耻下问,刻苦钻研,经过短时间的自我学习和调整,终于将焊接一次合格率提高到95%。
在学好业务本领的同时,**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不断磨炼自己。先后自学《焊接材料应用》、《焊接工艺学》等有关业务书籍。无论到哪个工地,他随身总带着有关焊接及焊接新工艺等方面的书籍。用理论指导实践,技术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焊接技巧也更加丰富。在参与锦西石化年60万吨连续重整项目焊接工作中,由于在焊接中大量使用手工钨极氩弧焊,传统焊法劳动强度很大。**在国外施工中曾看到外方工人使用摇摆焊法,回国后通过自己实践中的不断摸索,领悟了这种较为先进的操作方法,便将这一方法在施工生产中推广应用,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低了焊工劳动强度。
在日常工作中,**总是冲在最前头,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在他的带领下,他所在的班组多年来也一直被六建公司授予“先进班组”等称号。在班组管理中,**把“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法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倡导“在工作上相互促进,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思想上相互交流,在技术上相互切磋”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注重发扬班组的团队精神;认真开展班组技术培训,带头钻研业务技术,并深入一线,手把手地进行现场培训。
20xx年1月至5月,**被借调到六建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担任焊接培训操作指导老师,负责培训两期将要参加海外施工的焊工。由于培训要求高,受训人员基本技能等级不一,要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必须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培训计划。**首先对这些焊工逐个进行摸底测验,了解实际操作水平,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依据;然后根据摸底结果把焊工按操作技能水平分甲、乙、丙3组,每组的练习时间做相应调整,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增加培训量,以提高操作水平,缩小乙、丙组与甲组技能水平的差距。通过一系列培训工作,受训焊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培训合格率达90%。
多年来,**在刻苦钻研焊接技术的同时,热心帮助、指导其他焊工,将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与他们切磋焊接技艺,总结交流施工中的经验教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五篇:劳保局促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2号)精神,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技
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品德、技能、业绩和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从实际出发,完善申报条件,扩大评价范围,进一步改进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加快形成有利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的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考培分离、评聘分离,坚持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评价重点;在评价内容上,把品德、技能、业绩和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重点考核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推动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衔接,扩大评价范围;在评价机制上,以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进一步改进评价的方式和办法,推进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在评价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形成新的运作机制。
三、完善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除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正常晋升条件以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突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一)高级工申报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3.入学前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本专业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4.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二)技师申报条件
1.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经本职业(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3.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4.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5.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
6.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7.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三)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1.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3.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上述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直接申报条件适用于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和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
四、扩大高技能人才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
有市场需求但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确需开展试验性技能鉴定的,各市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出技能鉴定可行性报告报我厅审查,由我厅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经审查同意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制定相应的大纲、评审条件和编制考核试题开展具体的鉴定工作。
五、创新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方式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直接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等为补充的多种评价方式并存的评价模式。
(一)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对于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采用社会化鉴定方式。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评、企业聘任的原则,实行鉴定机构考核与专家
评审相结合的考评办法。
(二)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对于在企业生产岗位或服务岗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技术复杂、操作性强、企业急需及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技术技能型人员,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生产岗位要求,在企业内部采取工作业绩和现场工作能力相结合的评定办法。
(三)直接认定。对于在企业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的,可由企业直接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
(四)职业技能竞赛认定。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一)高级工的考评方式由各地、行业根据自身实际和现行规定在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实施,并根据各自权限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方式的实施。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行业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具体实施鉴定工作。
1.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分为技能考核鉴定和综合评审。技能考核鉴定是按照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包括考核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是对日常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包括考核工作业绩、职业道德、技术革新、传授技艺、论文或技术总结评审答辩等内容。具体做法按现行规定执行。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上,从事本职工作满30年的老职工以及已取得本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等级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可免理论考试。
2.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由企业制定考评方案、考评试题,按隶属关系报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考评职业(工种)已有国家题库,应在国家题库中抽取试题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劳动保障部门在确认同时对试题及企业是否具备考评条件进行审核,并报送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被确认的考评方案要在企业中张榜公布。整个考评工作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由企业组织实施。考评合格者按规定权限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直接认定。由企业制定直接认定的工作方案按隶属关系和权限报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工作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拟直接认定的条件、程序以及考评组的组成情况等。工作方案经审查同意后由企业组织实施。对拟直接认定的人员企业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由考评组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技能情况,参加企业重大技改项目或课题攻关的情况,关键技术岗位工作经历,参加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被授予技术称号情况等。考评合格者按规定权限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第2、3项评价方式适用于大中型规模企业。
七、加强高技能人才考评质量督导
各级劳动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切实重视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的质量。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委派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切实提高鉴定质量。
八、改进高技能人才的公布方式
要重视和加强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建设,各地要在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后一个月内,将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我厅也将在鉴定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和备查。各地也要加强本地区技能人才网络查询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信息库,为企业、社会和广大劳动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