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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20-26099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2:32: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对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制度方法,它的制定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管理分工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1.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附则

9.1本办法由资产部门会同财务部负责解释。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所拥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子公司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固定资产,合理使用,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这是企业每个股东的义务,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度具体内容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客,货,槽车运输车辆,装卸机械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也应当作固定资产。但由于采购时间不同、采购地点不同、导致价格上下波动的同样规格、相同型号的物品,可以按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或根据合理的判断进行分类。

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子公司参照公司统一固定资产目录,制定本单价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1.购入的车辆及其设备,按卖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交纳的税金等价格;

2.自行建造的,按建造过程中全部实际成本计价;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应以合同、协议定的价值或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4.融资租入的,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格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发票金额加企业为此设备付出的其他费用、没有发票金额的、按同类设备市场价计价;

6.在原车辆,设备上进行改造的,能明确更换旧设备的,将更换的旧报废,同时,将更换上去的设备价及改造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不能明确更换旧设备,按固定资产加改造支出减去改造过程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第四条 固定资产零购管理

1.固定资产另购管理的主要部门为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另购计划,对所属分子公司提出申请及计划进行审核,然后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另购计划并予以实施,计划财务部本着保证生产,量入为出的原则,在资金上予以平衡。最后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根据经批准的另购计划科负责另购月度计划,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筹集资金。

2.所属分子公司不准用生产资金垫付固定资产另购款,严禁将另购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修理费中.第五条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公司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预估残值按原值3%确定,车辆折旧按5年计提,其他设备折旧按5年计提,房屋,建筑物折旧按20年计提。

对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固定资产修理

1.固定资产修理的业务归口主管部门为资产管理部.2.编制修理费用预算计划.首先由分子公司根据下年固定资产修理预算编制修理费计划,报公司资产管理部。

3.分子公司固定资产修理费,按实际发生直接列入生产成本.4.管理固定资产修理费,按实际发生列入管理费用.5.修理费根据计划支出,不得随意突破.第七条 固定资产调拨,处置与报废.1.固定资产调拨。

固定资产调拨只限公司分公司之间.由公司资产管理部批准后办理调拨手续,并返还给分公司,同时将其中一联交公司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根据批准的调拨单位作为记帐原始凭证。同时,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增减双方的“上级拨入资金”核算。

2.固定资产处置

闲置固定资产拟向公司外出租、出售、转让、投资、置换的,由分子公司以专题报表报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经公司核价小组核价确认后,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资产管理部进行处置。

3.固定资产报废:由分子公司提出报废申请,填制报废单位,报公司资产管理部,同时附专题报告,资产管理部会同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4.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a.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车辆.b.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车辆.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c.设备,车辆严重腐蚀、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d.设备,车辆经检验,发现继续使用将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且无法修复价值或无修复价值;

e.车型,机型陈旧,备品配件难以购置,设备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XXXX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

第二篇

分工管理。

第三条

为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

1、行政人事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指导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

2、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账目的主管部门,必须定期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查。

3、采购部负责固定资产采购。

4、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安全完整负第一责任。

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归口管理,并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6、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交通车辆(不包括货运车辆)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仓储物流部负责公司货运车辆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

第三篇

主管部门及使用部门职责。

第四条

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第五条

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清点盘查,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第六条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第七条

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第八条

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九条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所有设备都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人。

第十条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十二条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四篇

固定资产购置、调拨转移、报废、清理管理。

第十三条

应经营需要,任何部门购置固定资产须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等应编制书面文件报送常委副总裁和总裁审批,由采购部门负责购置。

设备进入公司后,由质检部门和使用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如需安装的应组织安装),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单”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第十四条

调拨及转移管理。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书面允许,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无偿价调拨方式。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常务副总裁和总裁签字方认可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3、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与封存管理。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常务副总裁和总裁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不能动迁的设备,因房屋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人事行政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人事行政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常务副总裁和总裁批准,变价收入交财务出纳。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清查管理。

为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入账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五篇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经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后执行,以前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财务部。

END

第四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申购: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申购制度,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价格等,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纳入月度资金预算当中。具体操作如下: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批准后方可纳入月度资金预算当中,并由人事行政部专职采购;采购价格在500元以上的须报总经理审核;

二、询价: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前必须由人事行政部先进行充分的市场比价,在取得相对合理的购价和能力保障售后服务的情况下,方可安排资金购置。

三、验收:经手人必须持相关有效凭据(合同、发票以及权属证明文件等)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验收登记手续,人事行政部对购入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登记。保管人必须在对实物验收的前提下,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明确保管责任。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领用:员工领用固定资产时,先向人事行政部查询是否有闲置的该类物品,若有库存,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在《固定资产台账》上登记备案,由领用人签名确认其使用责任后,方可领取。同时由人事行政中心填发《固定资产标签卡》贴在领用的固定资产之上,以便于管理。价值3000元以上且长期领用的贵重物品,须签订《资产保管协议》。

二、固定资产卡片的编号规定如下:

1、办公家具类:F001

2、办公设备类:E001

3、办公文具类:S001 代码根据某类固定资产的品种、规定、型号不同按依次实物不同号,编号从001开始,每1个实物对应1个代码。第三条 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机制,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负责;

二、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毁、丢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凡属故意损害公司固定资产的,除须赔偿外,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甚至开除处理;

四、贪污、盗窃公司固定资产的,一律予以辞退; 第四条 维护

一、员工办公所用设备(如电脑、办公桌椅等)由员工本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各部门内的公共设备,可由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维护;

三、公共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保管、维护;

四、固定资产需投保各类保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

公司内部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由固定资产拟调入部门向公司提出申请,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资产转移手续,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管理层确认后,通知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台帐、标签卡以及实物的交接,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

一、固定资产损坏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二、维修金额超过200元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

一、人事行政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以人事行政部固定资产台账记载内容为依据,核实固定资产实物的数量、使用人、存放地点是否与台账相符,并重点关注固定资产的现状,并根据盘点结果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两份,两份呈报总经理审核后返回给财务部一份,另一份由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查。

二、各责任部门对于盘点盈亏情况需提交报告说明原因之外,另需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手续。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报废的几种情况:

(一)超过使用年限,经鉴定,无使用价值的;(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设备毁损时;

(三)非人为原因(被窃等),致使物品丢失暂时无法追回的;

(四)由于使用人保管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失或丢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二、需要报废的物品,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做报废处理;财务中心凭经审批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手续。

三、清理后如有残值,其变现收入应及时入帐。

四、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财产严禁私自处置,否则,照价赔偿。第九条 附件

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二、《固定资产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台账》

四、《固定资产盘点表》

五、《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六、《资产保管协议》

第五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沁阳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 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 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 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 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 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 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 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 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 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 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 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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