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就业见习申报表格的说明
关于就业见习表格填报说明
一、表格公共项目
(一)填报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全称,纸质需同时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编号:从1起升序排列,不得出现跳号、漏号等现象,以便确定提交见习人员人数;
(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严格参照见习人员居民身份证信息填写,不得出现误差;
(四)见习起止时间的填写须与就业见习登记表及见习协议书时间一致;
(五)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时间:按照实情填写,联系电话可填办公电话或移动电话。
(六)请认真核实表格各项信息,涂改无效
二、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见习人员申报表
(一)生源地:按照“XX市”填报,如“西安市”;
(二)毕业院校:填写毕业院校全称,如“西北大学”;
(三)毕业时间:填写年月,如“2011.07”;
(四)学历:填写大专、本科或研究生;
(五)手机号码:相应见习人员的手机号码,如无手机可填能联系到见习人员的相关号码;
三、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申请表
(一)保险时间:因月投保制,所以应填所要购买月份。以购买7月份保险为例,填写“2010.07.01-2010.07.31”;
(二)见习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如全称过长可填写简称;
(三)备注:
1、本月在岗,次月继续参加见习的备注“续保”;
2、次月新增人员备注“新增”;
3、本月在岗,次月离职不参保人员备注“XXXX年XX月XX日离职”。
四、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见习人员考核表
(一)考核月份:因按月核发补贴,所以应填写具体考核月,如“2011年7月”;
(二)交通银行卡卡号:填写交通银行卡卡号或交通银行存折号,必须由见习生本人身份证办理;
(三)金额:600元;
(四)出勤天数:以该见习生月实际出勤天数为准,节假日不纳入出勤天数;
(五)离职时间:考核月有离开见习岗位的,备注离职时间,如“2011年7月31日”;
(六)就业状况:离岗人员包括“留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离岗(见习期满、离开单位不明就业去向或明确未就业)、就业(明确新单位就业)“三种就业状况;
注:涉及
(六)中三种就业状况的见习生,单位必须在其离岗月份的考核表中申报其
(五)、(六)两项。如2011年7月31日见习期满留用,则在“2011年7月考核表”中
(五)申报“2011年7月31日”、(六)申报“留用”。
第二篇: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附件:2.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一、资料填写说明
(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1.工作单位:指现所在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现专业技术资格:填写现已取得的、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如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高/正高级会计师。4.申报资格专业方向:会计。
5.曾用名:应与户口薄上的“曾用名”一致。6.出生日期:按户口薄或身份证上填写到具体日期。7.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
8.最高学历学位: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就读院校、专业指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毕业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学历、学位填写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学历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高中等,学位包括博士、硕士、学士。学制指从入学到毕业所需年数,如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等。
9.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现已取得、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指证书上的批准日起,填写到具体日期。审批机关应填写证书核发
机关名称。
10.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该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即从事哪方面财会工作,不要写成工作岗位或行政职务名称。11.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指本人现(兼)任最高行政职务,按单位人事任免文件填写,没有职务填“无”。不要写成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12.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
13.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三类分别填写;时间从中专学习培训开始,根据学习培训相关证书,并按事件先后顺序填写。“起止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xx-xxxx.xx,如2010.01-2011.10,“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学习、培训和进修的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如取得学历、学位应在“专业或主要内容”中载明。
14.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工作部门和担任职务分段填写,工作经历不能间断。“起止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xx-xxxx.xx,如2010.01-2011.10。“职务”按单位人事任免文件填写,一般指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15.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现职”是指现专业技术职务,习惯理解为现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有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如以“注册会计师”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考评,则
“现职”指注册会计师资格)。起/止时间:此栏目按从事本专业工作(项目)时间顺序填写。“专业技术工作名称:描述你所做过的重点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工作内容要写明专业工作(项目)的重点、难点、特点,重点阐述本人在工作中的创新之处、工作亮点、主要业绩等。本人起何作用主要表述本人在此项目中担当的角色(如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或参加人),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突出是主持、参与、还是独立完成。“完成情况或效果”填写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任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是非常重要的评审内容,申报人员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清楚,措词准确,所写内容要能代表自己的最高水平。
16.著作、论文:必须是取得现职以来发表,能够结合本职实际工作,且必须在公开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发表。如系集体完成,应在“名称及内容提要”中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排名,指完成的情况及所起的作用,独立完成写独著,合作完成写合著第几作者。
17.专业考试成绩:按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填写。
18.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考核结果,应根据单位考核结果文件填写。
19.申报诚信情况说明中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应与《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中单位公示时间一致。
20.基层单位意见: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21.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意见:区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区县行政、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意见;区县非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档案挂靠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审核并填写意见,档案没有挂靠在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查并填写意见。
22.“呈报单位意见”市级行政事业(包括下属单位、企业)申报人员,呈报单位意见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包括下属企业)申报人员,如(集团)公司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代码的,呈报单位意见由(集团)公司填写;如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代码的,且属市国资委管理的,呈报单位意见由市国资委填写;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呈报单位意见由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市人才中心)填写;区县单位申报人员,呈报单位意见由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填写。23.评审审核情况:由评委、评委会以及核准部门填写。
(二)重庆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与申报评审表中相关内容的一致性。1.继续教育学时(分):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高级会计师,现职以来平均每年不少于90学时;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现职以来平均每年不少于100学时。注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是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必须履行义务,不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单位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3.主要学习(培训)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应根据《申报评审表》中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着重摘取主要的内容进行填写。
(三)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
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与申报评审表、公示表中内容的一致。1.满足何条破格条件:要写明“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2.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批
(四)重庆市申报会计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与申报评审表、公示表中内容的一致性。1.系列:填写“会计” 2.专业组别:不用填写
3.学历学位:应指最高学历学位。
4.单位及职务:单位指现所在工作单位,职务指行政职务。5.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与公示表中“继续教育学时(分)”一致。8.公示时间: 3个工作日。
二、资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清单中的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一人一袋。
(一)重庆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15份,其中原件1份用、复印件14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统一表格,双面打印;按表中的要求填写,需填写的栏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无”,表中“评审审批情况”页各项内容必须完整打印在同一页纸上。评审通过者凭市职改办文件、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其中1份须装入本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三)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须本单位审核盖章。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料。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须本单位审核盖章。证书复印件要完整,禁防漏页。
(六)《继续教育登记卡》:1份,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七)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单。1份,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或2011年以来,到2017年止,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八)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原件:1份,符合破格条件人员申报专用,须先按程序报市职改办审核同意。
(九)论文、论著:申报高级会计师论文至少2篇,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论文至少3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至少一篇。
每篇一式2份,分开装订;论文(著作)从公开发表刊物中复印(封面、刊号页、目录、论文页),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十)获奖、成果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主要指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
(十一)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1份,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十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十三)《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须本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电子文档。
(十三)《重庆市申报会计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原件1式2份,表中填报单位应为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为呈报单位,即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十四)委托评审函:原件1份,中央或其他省市、地区派驻在重庆的驻渝单位人员申报专用,须由驻渝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同意后,送评委会评审。
(十五)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1份,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对于非公单位流动人员,凡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我市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存放在异地的,需提供在我市一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存放在我市的,需提供一年以上异地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
(十四)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职务的任免文件。
第三篇:就业见习申报资料
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报材料
一、就业见习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花名册》;
2、《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介绍信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
6、《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7、《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8、就业见习期满后单位留用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以上2-8项材料按《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花名册》的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纸张规格为A4纸)。
二、就业见习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审核认定表》;
2、《迁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花名册》;
3、《迁安市高校毕业生申请见习补助金额明细统计表》;
4、《见习毕业生增减变化统计表》
5、有见习生签字的生活补贴发放表复印件或银行发放凭证;
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追加就业失业证表格格式表》(只报电子版)。以上材料1-6项要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1-3项材料需报电子版(EXCEL格式,纸张规格为A4纸)。
第四篇: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填报表格说明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上报表格说明
一、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填报单位申报时所有参保缴费人员,含已参保人员、续保人员、首次新参保人员,续保、初保要备注。五险对应的参保状态填“是”为参加该保险,空为不参加该保险。此表本次必报,从报送月入库。以后一年一报,每年6月报送一次,从7月执行。
“个人身份”填:1工人、2农民(农合使用)、3学生、4干部、6现役军人、7无业人员、81聘用人员、82公务员、8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4差额拔款事业单位、8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9其他。“用工形式”填:1原固定职工,2城镇合同制,3农村合同制,4临时工,5聘任制,8退役军人,9其他。
二、社会保险初保人员花名册:是指从未参加过五险的首次参保人员。在报送花名册时,要求同时填报参保人员信息表、劳动合同原件、户口身份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按一人一档建立人员参保档案。机关事业单位的要报送工资表和介绍信等材料。本表在单位有首次参保人员参保的当月报,无首次参保人员不报。
三、社会保险续保人员花名册:是填报曾参加过五险后来停保、现在又再次参保的人员,续保险种必须填“是”注明。本表在有续保发生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四、社会保险停保人员花名册:是填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退休、死亡、移居海外等人员,停保险种必须填“是”注明。本表在发生停保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名册:本次是填报单位所有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后每月只报新参保、续保人员及变动缴费基数的人员,与新参保花名册和续保名册一并上报。本表在出现新参保、续保和变动缴费基数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按各自实际发生上报,企业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上报。进入管理系统时,系统自动处理保底基数和封顶基数。
六、社会保险人员险种新增花名册:是指已参保人员新增加参保险种,且是批量增加时填报,要注明增加的险种,一个险种一报。本表在新增险种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七、社会保险人员统筹范围内转移:是指在险种统筹范围内,单位多人劳动关系转移到另一单位时填报。人员统筹内有批量转移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以上表格请参保单位先按电子档格式填报,电子档确认后,可拷贝到纸质表格式中,打印签章后上报。
第五篇:重庆高级会计师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附件:2.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一、资料填写说明
(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1.工作单位:指现所在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现专业技术资格:填写现已取得的、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如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高/正高级会计师。4.申报资格专业方向:会计。
5.曾用名:应与户口薄上的“曾用名”一致。
6.出生日期:按户口薄或身份证上填写到具体日期。7.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
8.最高学历学位:按毕业和学位证书填写,就读院校、专业指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毕业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学历、学位填写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学历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等,学位包括博士、硕士、学士。学制指从入学到毕业所需年数,如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等。
9.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现已取得、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指证书上的批准日起,填写到具体日期。审批机关应填写证书核发
机关名称。
10.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该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即从事哪方面财会工作,如不要写成工作岗位或行政职务名称。11.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指本人现(兼)任最高行政职务,按单位人事任免文件填写,没有职务填“无”。不要写成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12.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
13.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三类分别填写;时间从高中(中职)学习培训开始,根据学习培训相关证书,并按事件先后顺序填写。“起止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xx-xxxx.xx,如2010.01-2011.10,“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学习、培训和进修的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如取得学历、学位应在“专业或主要内容”中载明。
14.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工作部门和担任职务分段填写,工作经历不能间断。“起止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xx-xxxx.xx,如2010.01-2011.10。“职务”按单位人事任免文件填写,一般指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15.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现职”是指现专业技术职务,习惯理解为现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有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如以“注册会计师”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考评,则“现职”
为注册会计师资格)。起/止时间:此栏目按从事本专业工作(项目)时间顺序填写。“专业技术工作名称:描述你所做过的重点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工作内容要写明专业工作(项目)的重点、难点、特点,重点阐述本人在工作中的创新之处、工作亮点、主要业绩等。本人起何作用主要表述本人在此项目中担当的角色(如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或参加人),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突出是主持、参与、还是独立完成。“完成情况或效果”填写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任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此项内容是非常重要的评审依据,申报人员一定要认真填写,表述清楚,措词准确,所写内容要能代表自己的最高水平。
16.著作、论文:必须是取得现职以来发表,能够结合本职实际工作,且必须在公开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发表。如系集体完成,应在“名称及内容提要”中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排名,指完成的情况及所起的作用,独立完成写独著,合作完成写第几作者。
17.职称外语、计算机及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重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职称外语、计算机及专业考试成绩,应根据成绩合格单上的信息进行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和计算机模块考试科目,应与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级别相对应,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等级报考;其合格成绩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时使用有效。2010年1月1日之前外
语、计算机考试取得有效成绩者,仍按原规定执行。18.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考核结果,应根据单位考核结果文件填写。
19.申报诚信情况说明中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应与《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中单位公示时间一致。
18.基层单位意见: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19.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意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区县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意见;非公单位流动人员的申报材料,档案挂靠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审核并填写意见。
20.“呈报单位意见”市级行政事业(包括下属单位、企业)申报人员,呈报单位意见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包括下属企业)申报人员,如(集团)公司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代码的,呈报单位意见由(集团)公司填写;如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代码的,且属市国资委管理的,呈报单位意见由市国资委填写;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呈报单位意见由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市人才中心)填写;区县单位申报人员,呈报单位意见由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填写。21.评审审核情况:由评委、评委会以及核准部门填写。
(二)重庆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与申报评审表中相关内容的一致性。1.继续教育学时(分):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高级会计师,现职以来平均每年不少于90学时;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现职以来平均每年不少于100学时。注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必须履行义务,不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主要业绩;指取得会计师、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以来的主要业绩。3.单位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4.主要学习(培训)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应根据《申报评审表》中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着重摘取主要的内容进行填写。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与申报评审表、公示表中内容的一致。1.免试依据:要按照渝人社发〔2015〕133号规定,写明免试具体条款内容。
2.审核意见:要注意“说明”中市职改办、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权限。
(四)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
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与申报评审表、公示表中内容的一致。1.满足何条破格条件:要写明“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2.破格申报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
(五)重庆市申报会计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与申报评审表、公示表中内容的一致性。1.系列:填写“会计” 2.专业组别:不用填写
3.学历学位:应指最高学历学位。
4.单位及职务:单位指现所在工作单位,职务指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非专业技术职称。
5.外语考试合格时间、级别:时间填写要月份,级别要达到按渝人社发〔2015〕133号规定。
6.计算机考试合格时间、模块:时间填写要月份,模块应分别写明每一个模块名称。模块要求达到渝人社发〔2015〕133号规定。
7.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与公示表中“继续教育学时(分)”一致。8.公示时间: 3个工作日 查同意。
二、资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清单中的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一人一袋。
(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统一表格,双面打印;按表中的要求填写,需填写的栏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无”,表中“评审审批情况”页各项内容必须完整打印在同一页纸
上。评审通过者凭市职改办文件、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其中1份须装入本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二)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三)论文、论著: 一式2份;论文(著作)从公开发表刊物中复印(封面、刊号页、目录、论文页),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申报高级会计师论文至少2篇,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论文至少3篇(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分别装订。附查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的检索审验信息1份,可以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暂时不能查证的应提刊物供原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须本单位审核盖章。证书复印件要完整,禁防漏页。
(六)获奖、成果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审核表原件: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免试审核表原件须先按程序经审核同意。
(八)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1份,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九)《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1份,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单。1份,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或2011年以来,到2016年止,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十一)重庆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15份,其中1份用A3纸打印,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余14份提供A3纸复印件。
(十二)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原件:1份,符合破格条件人员申报专用,须先按程序报市职改办审核同意。
(十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十四)委托评审函:1份,中央或其他省市、地区派驻在重庆的驻渝单位人员申报专用,须由驻渝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或出具授权在渝单位自主委托评审的授权书,应载明授权委托评审的职称序列、专业、级别和有效期),经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同意后,送评委会评审。
(十五)《重庆市申报会计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1式2份,表中填报单位应为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为呈报单位,即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十六)《重庆市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人员基本信息表》: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须本单位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