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73162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4 21:27: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邮政编码:410005 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传真:0731-84402984(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联系人:傅老师(普通高校),陈老师(职业院校)

QQ:29744416(普通高校群),1311754156(职业院校)

二、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

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

三、认证申请材料

1、所有认证均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991年前毕业者还需提交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即“三沟通”)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院校证明。注意事项:

1、原毕业证书丢失且无法提交证书复印件的,需提交“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盖有公章及经办人签名)。2、2000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3、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交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现场办理:

1、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2、提交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3、缴纳认证费用 邮寄办理:

1、下载并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http://www.teniu.cc/xlrz/xlrzsqb.doc]

2、邮寄认证申请材料并汇款

根据您选择的服务项目,将《学历认证申请表》、所需认证资料,以及汇款凭证邮寄到联系地址,或扫描证书原件和其他所需认证材料并通过QQ传送。注意事项:

1、办理汇款时,汇款人姓名须与申请认证的证书上姓名一致,否则无法正常受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连同认证材料一起邮寄到中心。

2、请不要在邮寄资料中夹带认证款,如有丢失,后果自负。本中心认证费只接受银行汇款或转账。

3、申请加急办理的毕业证书,必须先经过本中心工作人员许可才能办理。

4、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证。

5、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五、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15-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如超出3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5、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6、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特别提示:

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学历认证,受理时间自收到汇款及认证材料并核对无误后开始计算。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teniu.cc/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结果领取方式 A.到认证现场自取

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函,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B.邮寄认证报告

如需办理邮寄,需提前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 国际快递(按EMS标准收取);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八、其他特别说明等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66717517)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第二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论文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湘教科基通[2012]15号

关于开展2012全省婴、幼、特教论文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院(所)、各幼儿园、各特殊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广大幼儿园园长、特校校长、婴(幼、特)教教师、婴(幼、特)教教研人员的教育理论水平,更新教育观念,用新的理念服务于婴、幼、特教教改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全省2012婴、幼、特教论文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内容要求

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幼、特教事业发展与管理研究,儿童心理研究,幼儿园、特殊学校课程研究,家庭与社区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幼、特教教育史研究,0—3岁婴幼儿发展与教育研究等。(论文书写格式及各市州上交表格格式附后)

二、评奖工作要求

1、参评论文应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省评审专家组对参评论文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通报表彰,发给获奖证书。

2、各地应认真组织好本地申报论文的初评工作,保证参评论文的质量,严把抄袭关(发现抄袭,取消作者参评资格)。

3、每篇参评论文交参评费40元。

三、论文申报数额

各市州报送数量限20篇以内。

四、论文送审时间

参评论文送审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附件1:论文书写格式

× × ×(论文题目)

× × 市 × × 县(市、区)× ×幼儿园× × ×(作者单位和姓名)

……(每段首行空两个字符)

第三篇: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2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网站地址:

第四篇:学历学位认证

二、学历学位认证的必要性

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性

1.国外学历认证是国内教育部为了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真实性。

2.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3.国内只认可教育部留服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即使在国外不论多好的学校,不论多高的文凭,没有在国内留服中心认证那么就相当于只有国内最高文凭而已。

4.国内报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大型外企、国企等进单位后都会向人事提交学历认证书。还关系到以后的升迁、调职。落户等等都是需要学历认证书的。

三、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一)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1.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五、留学生回国证明的重要性

留学生归国证明对于回国发展的学生非常重要。很多留学生回不知道《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不知道这份证明的用处,以及如何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1.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出国留学,除了要收罗好个人的学业文件和医疗报告,还需要了解档案转入和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毕业后直接出国的学生档案,学校的做法通常是,将外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原籍,将本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此类出国留学人员将被视作“无业人员”,档案里不会记录国外学习经历,办理就业手续时会遭到诸多不便。

专家指出,留学生在回国前需要在中国驻外使馆开具留学生归国证明,已入外籍者则要开具海外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另外,考生还要携带所就读学校的学位证书、就读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在国外持有的所有护照原件归国。因为回国后办理留学人员工作派遣证明、优惠资格证等证件时,都需要以上材料。

准留学生在留学前,要关注到国内和国外高校的证书认可的不同。在出国前,留学生可登陆中国人民教育网站,搜索自己所就读学校是否经过国家认证。

留学归来后,留学生应到相关部门对所获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认证,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并对国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层次进行考评,考评后可获得就读学校证书的认证证明。

2.《留学生回国证明》是享受国家回国人员政策和待遇时的凭证。

国家为鼓励留学生回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国产免税车,创业金补助,以及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等政策。在申请中,需要证明留学生留学经历的真实性,这时就需要提供回国证明了。需要重视的一点是,购买国产免税车是有时间限制的,毕业两年内

回国,回国后一年内有效。超过时间,就不再享受购买免税车的待遇了。关于落户政策,如落户北京也有时间限时,需在两年内完成。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经历的证明。

很多国内企业在就职时可能需要留学生提供学位认证来证明学历的真实性。这也是因为国内虚假的学历太多所造成的。

提醒各位打算回国的学生,在回国之前千万记得要去开回国证明。如果真的来不及,那就只能拜托还在国外的朋友了。过程虽然会有些复杂,但是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五篇: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网站地址:http://cqv.chinadegrees.cn/ 联系电话:010-82379480 收费标准如下:

●证书类中文认证报告 210元/项;

●证书类英文认证报告 260元/项;

●备份认证报告 50元/项;

●加急服务200元/项(需电话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确认,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省内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可到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省学位只认证河南省内高校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省外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学位证书请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请注意: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只在每周四的工作时间内受理学位认证申请。

①申请认证2003年以前(含2003年)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可在本网“常用下载”栏中下载,打印或手填均可,下同);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的档案馆开具)。

②申请认证2004年以后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申请认证80年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一本证书的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省内学位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713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783。

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认证范围包括:国外学历学位、港澳台学历学位、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

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的公共交通线路有:656路、375路、331路、630路、307路、743路、690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

咨询电话:010-82361188;传真:010-82361059。

河南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联系方式如下:

办理机构: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1-66329937;传真:0371-66329937。联系人:周欣、陈羽。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903室。

4、军队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军队院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请咨询学位授予单位,了解具体认证办法。

信息站点: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专栏:http://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