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审查办理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审查办理《新建、改扩建煤矿矿井地质报告》和《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审批的规定(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和《矿井地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完善《新建、改扩建煤矿矿井地质报告》和《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审批制度,规范全省煤炭资源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建、改扩建煤矿矿井地质报告审批
(一)新建、改扩建煤矿矿井地质报告编制的条件
1、为给煤矿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根据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新建、改扩建煤矿前期,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勘探单位对所划定的井田进行勘探,并编制完成划定井田范围的勘探地质报告;
2、勘探单位编制的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必须经各级煤炭行政管理部门逐级审核;
3、经省级以上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的勘探地质报告方可作为下一步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地质依据。
(二)申请审批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需上报的资料
1、具有勘探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勘探地质报告书及全套资料;
2、各市煤炭工业局或集团公司上报的请求审查地质报告的文件及初审意见;
3、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或划界文件复印件;
4、经省政府或省煤炭主管部门批复的办矿或增加生产能力批复文件复印件;
5、改扩建矿井还需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审批程序
1、省煤炭工业局负责接收下级煤炭管理部门上报的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
2、省煤炭工业局规划处在接到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申请和有关资料时对其齐全完整性进行初审,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办理完毕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的全部手续。
3、经初审完整齐全的资料由省煤炭工业局规划处编号登记,开据《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资料接收回执单》。
4、省煤炭工业局规划处在初审所报的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资料齐全后,下达委托通知书,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出具评审意见书。
5、省煤炭工业局规划处在接到评审机构的评审意见书后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具体承办人员起草文件,按审批权限报经处长、分管局长签批后行文批复。
6、在资料审核中,对上报资料的合法性、技术合理性有疑异的,省煤炭工业局将组织专家组会同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入办理程序。
7、文件和资料接收人员要一次性提供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审批所需的材料目录或有关范本,一次性告知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审批的要求;承办人员应一次性提出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缺的资料,不得反复多次提问题,在提出问
题的同时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
8、上报资料审核不合格的或现场检查(抽查)不合格的由具体承办部门开据《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审查不合格回执单》退回原报送??位,退回的资料补充完善后重新行文上报。
(四)审批时限
新建、改扩建煤矿勘探地质报告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省煤炭工业局对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待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出具评审意见书后,原则上具体承办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复核,做出批复或答复,分管局领导 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另5个工作日为机动时间。
二、《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审批
(一)《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报审条件
1、报审《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的矿井必须是合法矿井;
2、《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必须委托具备甲、乙级地勘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大型煤矿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煤炭地质勘查单位编制;
3、编制单位必须依照晋煤行发(2003)121号文件规定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进行编制;
4、报审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应实行实名制。报告的封二处应加盖法人代表和总工程师印章,封三处应打印参加编制人员的姓名、专业、职称及负责编制的部分,由本人签名,不得以打印、复印代之。
(二)申报《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须上报的资料
1、有市煤炭工业局、国有煤矿(集团)公司申请文件;
2、有市煤炭工业局、国有煤矿(集团)公司对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的初审意见;
3、报送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一式三份。报告中应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制单位资质证的复印件。《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中应说明对市煤炭工业局、国有煤矿(集团)公司初审意见的修改情况。
(三)审批程序
1、省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处负责接收下级煤炭管理部门上报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和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初审并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后向评审机构下达评审委托书;
2、评审机构接到评审委托书后,组织专家对《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进行评审。经评审机构评审后须修改的地质报告,编制单位应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一般不得超过十天,逾期未上报修改报告,须重新行文申报;
3、评审机构完成评审工作后,将《评审意见书》(须经评审专家亲笔签名)报送省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处,行业管理处审查后行文批复;
4、因存在问题,不批复的地质报告由评审机构通知送审单位重新编制、重新申报,并报知行业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
省煤炭工业局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其中:行业管理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委托;评审机构接受评审委托后,小型矿井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大、中型矿井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应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不含编制单位修改时间)。批复文件,具体承办人员应在7个工作内完成资料的审查和文件的起草,分管处长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分管局领导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
(五)审批权限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发文。
(六)有效期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批复有效期为五年。
三、实 行A、B角岗位责任制
《新建、改扩建煤矿矿井地质报告》和《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审批实行“A、B角零缺位制”。省局领导正常情况下签批由A角负责,在A角缺位达5个工作日以上的,由B角负???。
本规定从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第二篇:泽州县煤炭工业局
泽州县煤炭工业局
关于举办煤矿班组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为不断提升煤矿班组长的安全素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煤矿井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87号)、《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09〕15号),结合我县煤矿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煤矿班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煤矿企业从事井下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作业的班组长。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3月26日~4月1日
第二期:4月2日~4月8日
第三期:4月21日~4月27日
三、培训内容
.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经验交流。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泽州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凤城路新安巷88号);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2098442.。
六、培训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接到通知后,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分期派人参加学习培训,每期规定时间的第一天报到,逾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参加培训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报到时需提供两张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体健康证明。
(三)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请假。
(四)培训结束,参加培训人员统一参加泽州县煤炭工业局组织的考试,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二○一二年月日
第三篇:煤炭工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我局XX年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2.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48.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30.3,与去年同期59.5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9.9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2.5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绥煤字〔XX〕48号),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昭政办发〔XX〕95号)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XX〕63号),时间从XX年8月10日开始,XX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XX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共制作大本文来源:文秘114http://www.teniu.cc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铁腕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全县煤矿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和不执行监管指令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共处罚金额26.5万元,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以市长霹雳行动为契机,研究制定并向煤矿印发了《绥江县煤矿六项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绥煤字〔XX〕67号)。根据煤矿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地质补勘、采掘工作面及运输大巷支护改革、机电和通风质量标准化、采区设计和三图交换、采掘接替计划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技术措施六项基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此项工作在XX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明确片区监管人员负责督促煤矿落实。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全过程,认真执行定期报告、重点监控、挂牌督办、公告公示、限期销号制度,煤矿每月要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时间、人员、措施、资金、验收)落实整改,力争按要求做到煤矿安全隐患100排查,查出的隐患100整改。积极在煤矿企业中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三项行动”。
3、强化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我县煤矿虽然都是低瓦斯矿井,但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列为安全重点工作之一。我县26家煤矿26对矿井都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的有22对矿井,有2对矿井在设备检修中,有2对矿井列入整合关闭已自行停产。已有15对矿井实现了矿与县的联网,有9对矿井由于无传输信号,正在协调解决中。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认真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要求煤矿完善井下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坚决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和积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坚持瓦斯“三对口”和“三签字”制度。
4、加强支护方式改革,强化顶板管理。年初就要求全县所有煤矿主运输大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消灭裸体巷道;采煤工作面逐步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推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掘进工作面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无支护进行作业。要求煤矿必须建立至少由5人组成的顶板管理专业队伍,现场全程跟班作业,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今年4月下旬,联系省安全培训中心顶板管理方面的专家到我县举办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培训班,有21家煤矿,82人参加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目前,除2对已列入整合关闭自行停产的矿井外,现有的24家煤矿井下巷道采用石料支护,基本实现锚杆支护的有10家煤矿,锚喷支护的有5家煤矿,有19家煤矿基本消灭了裸体巷道,有20家煤矿采用了金属材料支护,有3家煤矿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
5、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有防汛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煤矿成立有防汛领导组,制定有应急预案,确定有责任人员,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开展雨季“三防”工作,配备防治水设备设施材料,认真清理尾矿弃渣,防止堵塞河道,影响安全行洪。要求煤矿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认真排查治理雨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水害隐患,坚决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6、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督促煤矿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并抓好落实,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入井检身制度,要求入井人员的佩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穿化纤服装、解放鞋等下井。安全管理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杜绝习惯性违章。
7、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三超”。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出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队、组编制,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8、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矿工素质。今年共举办煤矿井下新工人培训班18期,培训工人450人,复训班18期,复训工人820人。组织煤矿管理人员到四川广安学习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布置及采煤工艺,到四川乐山学习通风和机电两个质量标准化建设、到昆明学习标准化矿井建设及薄煤层开采技术。
(五)推进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推广先进技术
鼓励和支持现有煤矿进行改造提升,扩大生产规模。全县使用刮板运输机的煤矿7家,使用割煤机的煤矿2家,使用电机车的煤矿11家。
三、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煤矿事故频发,种类偏多,这充分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县煤层赋存条件差,煤层较薄,地质构造复杂,开采难度大,单井生产能力较低,生产规模较小,办矿水平较低。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管理和技术比较落后,开采布局不合理,机械化程度较低,原煤生产成本高,工人劳动强度大。
二是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专业知识不足,整体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煤矿管理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证无人、有人无证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甚至存在未经培训从事井下作业的现象。
三是煤矿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完善,煤矿业主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较为严重,违章、冒险蛮干的事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所编制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甚至存在无规程和措施作业的现象。
四是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监管执法的过程中敢于监管、善于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强硬,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煤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关闭矿井的相关要求完成关闭矿井的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资源整合的手续报批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着力强化隐患排查、领导带班、入井检身和“三违”处罚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完善和落实。
三是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煤矿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严禁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
四是严格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凡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方可上岗。凡未经培训和持证就擅自安排上岗的,一经发现,必须重处重罚。
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局机关每月组织一次驻矿安监员培训,提高监管素质。努力推进矿山救护队伍和基地建设。
第四篇:最新煤炭工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最新煤炭工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下面的最新煤炭工业局年终工作总结是由
我局XX年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2.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48.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30.3,与去年同期59.5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9.9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2.5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绥煤字〔XX〕48号),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昭政办发〔XX〕95号)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XX〕63号),时间从XX年8月10日开始,XX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XX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共制作大本文来源:文秘114http://www.teniu.cc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铁腕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全县煤矿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和不执行监管指令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共处罚金额26.5万元,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以市长霹雳行动为契机,研究制定并向煤矿印发了《绥江县煤矿六项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绥煤字〔XX〕67号)。根据煤矿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地质补勘、采掘工作面及运输大巷支护改革、机电和通风质量标准化、采区设计和三图交换、采掘接替计划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技术措施六项基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此项工作在XX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明确片区监管人员负责督促煤矿落实。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全过程,认真执行定期报告、重点监控、挂牌督办、公告公示、限期销号制度,煤矿每月要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时间、人员、措施、资金、验收)落实整改,力争按要求做到煤矿安全隐患100排查,查出的隐患100整改。积极在煤矿企业中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三项行动”。
3、强化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我县煤矿虽然都是低瓦斯矿井,但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列为安全重点工作之一。我县26家煤矿26对矿井都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的有22对矿井,有2对矿井在设备检修中,有2对矿井列入整合关闭已自行停产。已有15对矿井实现了矿与县的联网,有9对矿井由于无传输信号,正在协调解决中。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认真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要求煤矿完善井下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坚决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和积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坚持瓦斯“三对口”和“三签字”制度。
4、加强支护方式改革,强化顶板管理。年初就要求全县所有煤矿主运输大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消灭裸体巷道;采煤工作面逐步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推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掘进工作面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无支护进行作业。要求煤矿必须建立至少由5人组成的顶板管理专业队伍,现场全程跟班作业,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今年4月下旬,联系省安全培训中心顶板管理方面的专家到我县举办了顶板管理专队伍培训班,有21家煤矿,82人参加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目前,除2对已列入整合关闭自行停产的矿井外,现有的24家煤矿井下巷道采用石料支护,基本实现锚杆支护的有10家煤矿,锚喷支护的有5家煤矿,有19家煤矿基本消灭了裸体巷道,有20家煤矿采用了金属材料支护,有3家煤矿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
5、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有防汛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煤矿成立有防汛领导组,制定有应急预案,确定有责任人员,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开展雨季“三防”工作,配备防治水设备设施材料,认真清理尾矿弃渣,防止堵塞河道,影响安全行洪。要求煤矿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认真排查治理雨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水害隐患,坚决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6、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督促煤矿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并抓好落实,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入井检身制度,要求入井人员的佩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穿化纤服装、解放鞋等下井。安全管理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杜绝习惯性违章。
7、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三超”。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出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队、组编制,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8、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矿工素质。今年共举办煤矿井下新工人培训班18期,培训工人450人,复训班18期,复训工人820人。组织煤矿管理人员到四川广安学习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布置及采煤工艺,到四川乐山学习通风和机电两个质量标准化建设、到昆明学习标准化矿井建设及薄煤层开采技术。
(五)推进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推广先进技术
鼓励和支持现有煤矿进行改造提升,扩大生产规模。全县使用刮板运输机的煤矿7家,使用割煤机的煤矿2家,使用电机车的煤矿11家。
三、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煤矿事故频发,种类偏多,这充分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县煤层赋存条件差,煤层较薄,地质构造复杂,开采难度大,单井生产能力较低,生产规模较小,办矿水平较低。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管理和技术比较落后,开采布局不合理,机械化程度较低,原煤生产成本高,工人劳动强度大。
二是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专业知识不足,整体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煤矿管理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证无人、有人无证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甚至存在未经培训从事井下作业的现象。
三是煤矿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完善,煤矿业主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较为严重,违章、冒险蛮干的事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所编制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甚至存在无规程和措施作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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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监管执法的过程中敢于监管、善于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强硬,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煤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关闭矿井的相关要求完成关闭矿井的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资源整合的手续报批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着力强化隐患排查、领导带班、入井检身和“三违”处罚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完善和落实。
三是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煤矿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严禁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
四是严格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凡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方可上岗。凡未经培训和持证就擅自安排上岗的,一经发现,必须重处重罚。
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局机关每月组织一次驻矿安监员培训,提高监管素质。努力推进矿山救护队伍和基地建设。
第五篇:纳雍县煤炭工业局
纳雍县煤炭工业局:
根据省、市、县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有关文件精神及县局多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精神,我富民煤矿、庆荣煤矿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兼并重组后的名称为:纳雍县宏腾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荣分公司。特此向贵局报告。
富民煤矿庆荣煤矿
法人:法人: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